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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珠海产假最新国家规定,珠海产假规定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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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日,广东全面二孩就正式实施了,也许你还不知道广东地区产假、婚假以及陪产假到底是多少天。现在达内教育网小编就为你好好梳理梳理!&&  广东产假:最低128天&  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  也就是说,根据新规定,广东产假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策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  此外,根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注:其中了独生子女奖励的35天取消外,其他的仍然享受)&  也就是说广东妇女产假最多可能为173天。98(国家规定)+30(难产)+15(晚育)+30(广东地区奖励假)=173天&  广东婚假:3天&  去年,广东省率先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其中明确取消晚婚假。&  但,还是有婚假3天的。&  广东陪产假:15天&  广东的新计生条例中明确,将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与以往有何不同?&  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策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3、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生产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休双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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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日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新条例对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据了解,这在全国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
广东二胎新政策2016年产假,广东二胎产假规定独生子女政策尽管在去年各地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时已经有所打破,但法律上的废止,仍要等到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之后表决。一旦表决通过,修正案将自日起施行。届时,独生子女政策的时代结束了,中国的计划生育制度迎来“全面二孩”时代。参与修正案制定的相关人..…
  去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全面二孩”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与新法的规定相适应,目前,全国多地都在加快修订各自版本的地方计生条例。  新计生法出台之时,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婚假、生育假那么到底该怎么休?一起来看看广东省的情况  晚婚假取消..…
在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时,就明确了取消晚婚晚育假及独生子女假期。还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广东要落地怎么延长?答案是30天的奖励假。这意味着一对夫妻从结婚到生育一孩、二孩时,所能享受到的法定假期也在悄悄地发生变化。其中晚婚假取消后,晚婚族的..…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各项法规、决定和决议草案。备受关注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提交表决,最后以55票赞成票获全票通过。下面是达内教育网收集的一些资料,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广东人大网发布公告,将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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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年晚婚假期规定是多少天?晚育规定的假期是多少天?晚婚晚育还有其他的奖励吗?  根据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4次修正的最新条例规定,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
 茂名生育保险产假待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
  首先,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其次,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根据《广东省人口与..…
  2016年产假规定如下: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98天产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4周岁以..…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1日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产假由90天增加到98天..…
[12-06] [12-06] [12-06] [12-06] [12-06] [12-06] [12-06] [12-06] [12-06] [12-06] [12-06] [12-06]2017年湖北省产假最新规定 湖北陪产假多少天湖北二胎产假是143天吗|聚焦2017年湖北省产假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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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省产假最新规定 湖北陪产假多少天湖北二胎产假是143天吗
&时间: 11:46:38编辑:李梦来源: 综合
  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那你知道2017湖北劳动法对产假的最新规定吗?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2017湖北劳动法对产假的规定,供大家参考!
  2017湖北产假相关规定
  1月13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此前保留了晚婚假的草案,经修改删除了关于对晚婚晚育的奖励假期的规定,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妇女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按照生育意愿调查的情况,湖北2017年将迎生育高峰。
  晚婚假取消增加产假30天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删除了关于对晚婚晚育的奖励假期的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据了解,此前草案中保留的晚婚假,经修改被删除,是为了与上位法,即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保持一致。
  湖北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1月1日起登记结婚的夫妻不再享受晚婚奖励假待遇。元旦前已领证,还没有休婚假的,原则上按条例修改前执行,可享受晚婚假。
  2017年将迎生育高峰
  湖北省卫计委通报,按照生育意愿调查的情况,考虑到&十三五&时期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开始下降,放开两孩生育,湖北&十三五&时期出生人口相比单独政策下多出生50万人左右,年均增加10万人左右,且逐年递减。
  2017年至2020年,出生人口分别为86。2万、103。5万、83。9万、71。9万、66。2万,生育释放主要集中在2017年至2018年间,这三年每年比&单独&政策下多出生9&29万人,其中2017年为生育高峰。
  明确再生育条件
  《条例》将再生育的条件修改为:夫妻双方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再婚夫妻婚前有两个子女或者婚前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时,合法收养的子女不参与子女数的计算。
  对于再婚的夫妻,按照《条例》规定有关再婚夫妇的生育政策执行。再婚前夫妻合计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可以再生育两个孩子;再婚前夫妻合计生育两个孩子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再婚前夫妻合计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生育证件办理和违法生育查处
  根据《条例》,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我省对符合&全面两孩&生育条件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两个以内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但对于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要求再生育的特殊对象,需要办理《生育证》。
  再生育审批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病残儿鉴定权限由市州鉴定组织鉴定下放由县级鉴定组织进行鉴定,违法生育亲子鉴定权限由省级下放到市。
  &全面两孩&政策于日正式施行,之前不符合原《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或再生育子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属违法生育。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已经作出处理并执行到位的,维持不变;已作出处理决定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依照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法律法规规定,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奖励政策的衔接
  《条例》规定,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可以申请再生育,并自申请再生育之日起,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其正在享受的一切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予追回。自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实施后生育的,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湖北将加强产科、儿科和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在全省100所县级医院开展产科、儿科等专业科室建设工作,每年投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20万用于相关专业医师转岗儿科医师的培训工作,到2018年,省、市、县均建设1所标准化、规范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确保妇女儿童健康安全。
  修改后的《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劳动法对产假的规定延伸阅读
  自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地计生条例如何修改,晚婚假生育假如何规定,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1月12日,记者从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了解到,《关于修改的决定》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保留对晚婚增加15天假期的奖励,同时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增加产假30天,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0天。
  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草案修改为根据需要,自愿申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取消流出育龄人员到流入地后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制度,改为信息登记,取消相关部门办理行业证照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要求。
  除了删除晚育的规定,草案提出再生育的条件为:夫妻双方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的,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在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有两个子女或婚前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时,合法收养的子女不参与子女数的计算。
  此外,草案还明确,省际间生育政策不一致时的使用办法,规定夫妻双方均非我省户籍,现居住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申请再生育向夫妻户籍所在地提出。
  修正案草案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修正案草案同时对奖励保障等计划生育配套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其中包括,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规定符合政策生育 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删除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条款,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等,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育龄 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
  草案还明确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胎产假多少天?
  一般二孩产假只有98天
  生育二孩能休多久?不少地区将晚育范围确定为已婚妇女23岁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相应晚育奖励的产假将无法享受。加上二孩不属于独生子女,相应增加的产假也无法享受,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国务院相关规定中明确的98天。
  至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及独生子女不再奖励对于二孩产假的影响,多地企事业单位普遍反映&还需等具体操作办法出台,在此之前都得按现有规定执行&。2017年湖北省产假最新规定 湖北陪产假多少天湖北二胎产假是143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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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那你知道2017湖北劳动法对产假的最新...2017二胎产假国家规定 2017年二胎产假多少天 2017年二胎产假新政策
2017二胎产假国家规定 2017年二胎产假多少天 2017年二胎产假新政策
学习啦【政策法规】 编辑:小花
  2017二胎产假国家规定有哪些变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二胎政策将于日起实施。按修正案中规定,生育一孩或两孩的夫妻均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那么,&2017年二胎产假多少天?下面小编整理的2017年二胎产假新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2017二胎产假国家规定
  二胎产假国家规定
2016各地最新婚假产假天数时间表
陪产假/护理假
128天到7个月
原14天取消
原12天取消
原20天取消
10天(异地20天)
原15天取消
原15天取消
158天到180天
原10天取消
原12天取消
原15天取消
原30天取消
原15天取消
原20天取消
原15天取消
  2017二胎产假多少天
  母亲二胎产假128天
  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与以往有何不同?
  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3、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生产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休双份哦!
  二胎产假相关知识:
  1:父母未曾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老时是否能领取奖励金?(可以)
  2:如果第一胎是双胞胎,还能否再生育?(不能)
  3:生育一个孩子后又收养了孩子,能不能再生育?(能)
  4:特殊情况下对生育三孩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举例来说,丈夫的户籍地在A省,妻子在B省。符合哪些条件的夫妻可以生三孩,A省和B省的规则不同。依据该夫妻的条件,在A省不允许生三孩,在B省却可以,那么遵循&有利于当事人原则&,有利于该夫妻的是B省的政策,该夫妻就可以按照B省的规定,合法生三孩。
  现行条例下,深圳产假最高达178天
  深圳此前增加的产假还有没有?
  新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
  但《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15天。也就是说,深圳有148+15=163天产假。如果是难产,还可以再增加15天,也就是178天。新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出台,深圳此前增加的15天产假还有没有?南都记者了解到,这需要深圳人大常委会对《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后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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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宝才出生政策就来了,会不会被罚?
  省卫计委:属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处理
  全面二孩落地,有人欢喜有人忧。&孩子刚刚出生没多久,全面二孩政策就来了,我们这种情况到底还会不会被罚款啊?&这是东莞的朱女士现在最忧心的问题。
  朱女士今年26岁,去年12月底,她意外怀上了二胎。&第一个孩子才两岁,我也没来得及考虑要不要生二胎,但是,他突然来了,让我们也措手不及。&朱女士说,刚发现怀上二胎的时候,全家人都很纠结,到底要不要生,&我们不符合二孩政策,如果生下来,上户口就比较麻烦,就算上了户口也要交近30万元的社会抚养费,这笔钱对于我们普通家庭来说难以承受。&
  犹豫许久,国家全面二孩放开的风声吹起来,朱女士一家抱着侥幸心理,决定留下这个宝宝。
  今年8月,朱女士的二宝出生了,没过多久,国家政策明确,全面放开二孩。朱女士也很无奈,&孩子户口一直没上,我们交不起这笔社会抚养费,也只能再等等。&
  广东二孩全面落地后,朱女士最关心今年新政实施前生育的二孩到底会不会被罚,&国家都放开二孩了,我们就是差几个月。&朱女士希望,尽管罚也希望能够从轻。
  昨日,广东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回应,对于新条例实施前抢生二孩的,按照法律法规属违法行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已经作出处理的不再改变;对尚未作出处理的,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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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上海市产假最定,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出国留学网栏目。
  2017年上海市产假最新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婚妇女晚育的产假增加30天。
  4、什么是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5、98天产假与计划生育规定的晚育假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上海市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_12333&明确解释:&98天里并不包括晚育假。产假是产假,晚育假是晚育假,两者享受条件不同,不会因为产假增加了,就减少晚育假。&这也意味着,日以后生育的女职工,符合晚育条件的,可以享受到128天假期,享受晚育假的条件包括:必须是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24周岁。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而对于剖腹产等符合难产条件的女职工,则可以享受到143天的假期。
  女性:
  产前假2.5月
  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产前假。
  产假98天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假30天
  在上海,女职工年满24周岁,第一次生育,且生育行为符合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晚育假30天。晚育假遇法定顺延。
  哺乳假6.5月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半月。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哺乳假。
  晚育护理假3天
  晚育女性的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工资规定
  (一)与单位订立且参加综合保险缴费的外来从业妇女,如果在单位工作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生育的,产假工资由单位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支付;
  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规定的生育,由综合保险按照住院医疗支付待遇外,其余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女职工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享受产假,产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
  女职工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享受两个半月产前假和六个半月哺乳假的,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
  本文所称原工资性收入指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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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信网日发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第1号令,指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详细内容如下: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日)
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以及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全天,不得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基础是社会平均工资,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新人”为例,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日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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