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以低评为由拒绝过户签字,合同还有效么

&&&&&&&&&&&&&&&&&&&&卖房房主没签字合同有效吗,卖方想恶意转移房产怎么办
卖房房主没签字合同有效吗,卖方想恶意转移房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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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卖房房主没签字合同有效吗大家都知道,卖房子需要上记载的人签订买卖合同,如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需要出具合法的委托手续,所签合同才能生效。如果产权人没有到场签字,事后又拒不认可未经公证的委托手续,别人代签的合同就很有可能无效。一般来说,房主没有在合同上签字,又没有委托书原件,如房主事后否认,合同将被认定无效。二、卖方想恶意转移房产怎么办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之后,买卖双方都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严格依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但在实践中经常有人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协议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仍然拒不履行协议,或者找出各种理由不履行协议,并有可能恶意转移房产,针对上述情况,买方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保护自身利益:1、如果只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尚没有办理网签(即在建委的网签平台上进行网上签约)手续的,应当立即办理网签,千万不能马虎,网签合同对于卖方恶意转移是有相当遏制作用的。2、但是仅仅办理了网签手续,还不能从根本上防止房产转移,只是在很大程度上给对方转移房产设置了障碍。如果最终取到房产对买方特别重要,是核心利益的体现,应当立即起诉,绝不要犹豫,延迟起诉对买方没有任何好处,在起诉的同时申请房产保全,积极提供法院要求的担保,申请文件和保全费用,直到法院采取房产保全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万无一失地房产不会被恶意转移,才能在打赢官司后得到房产,而不是的到一些不能补充损失的违约金。3、申请法院保全房产,法院会要求申请人依照规定提供等额担保,北京的法院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供房产价值30%的现金,70%的房产担保,如果买方不能提供担保,法院将拒绝采取保全房产措施。向法院申请房产保全除了需要上述等额担保之外,还要按照法院的规定缴纳保全费,否则法院也不会采取保全措施。向法院预交的保全费最后在法院的判决中会判定由房主来承担,申请人在申请时只是预交。法院的保全措施有效期是两年,超过两年自然失效,所以如果诉讼程序超过两年还没有结束(这种情况相当少见,但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买方要记得再申请法院进行房产保全的续保。向法院申请续保,不缴纳保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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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房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房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产。因为在我国认可的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被很多买房人忽视,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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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签订合同时,房主未签字由妻子代签合同有效吗
二手房买卖签合同时,房子产权人未到,而有妻子签了卖房合同,收了定金二天,合同有效吗?现房主不同意,是否为无效合同?可只返还定金吗?
 问题来自:江苏 -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06:30 咨询人:law54599v
我是律师,我来解答!
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4条回复
1、合同的效力待定,应有对方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才完全有效。2、如果房子是不可分割的,合同就无效。3、是的。如果当时对方两口都签了,现在不卖就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有疑难可就近联系137 苏州律师 陈磊
回复时间: 07:19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合同有效;反悔,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回复时间: 07:26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有效力的。应该2倍返还。如果需要帮助你可以带资料来和我面谈或电话联系 苏州李加刚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09:45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需要证明房东知晓才属于有效的
回复时间: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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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咨询提醒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
(1) 招标工作中发生了以下事件:①招标文件规定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要垫资200万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为房地 产开发公司代理招标事务,并负责组织召开和主持招标预备会议与开标会议。②五家单位参加投标,其中乙公司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报送的新报价方案在原报价的同 时提出报价降低新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企业盖章后送招标方,招标方以“一标一投”为理由拒绝该公司报送新的方案。③最后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了甲建筑工程 公司为总承包单位。
(2)业主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 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中有如下条款:①工程合同额为1 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②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③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 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④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为加强工程进度,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 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①建设单位接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将于6月份进行现场工 程安全施工大检查的通知后,要求施工单位结合现场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施工单位进行了自查整改,并向项目监理机构递交了整改报告,同 时要求建设单位支付为迎接检查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②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了多道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问题。 对此,施工单位提出,因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故建设单位负有推荐的责任,应分担检测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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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
(1) 招标工作中发生了以下事件:①招标文件规定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要垫资200万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为房地 产开发公司代理招标事务,并负责组织召开和主持招标预备会议与开标会议。②五家单位参加投标,其中乙公司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报送的新报价方案在原报价的同 时提出报价降低新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企业盖章后送招标方,招标方以“一标一投”为理由拒绝该公司报送新的方案。③最后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了甲建筑工程 公司为总承包单位。
(2)业主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 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中有如下条款:①工程合同额为1 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②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③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 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④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为加强工程进度,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 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①建设单位接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将于6月份进行现场工 程安全施工大检查的通知后,要求施工单位结合现场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施工单位进行了自查整改,并向项目监理机构递交了整改报告,同 时要求建设单位支付为迎接检查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②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了多道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问题。 对此,施工单位提出,因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故建设单位负有推荐的责任,应分担检测的费用。
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
(1) 招标工作中发生了以下事件:①招标文件规定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要垫资200万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为房地 产开发公司代理招标事务,并负责组织召开和主持招标预备会议与开标会议。②五家单位参加投标,其中乙公司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报送的新报价方案在原报价的同 时提出报价降低新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企业盖章后送招标方,招标方以“一标一投”为理由拒绝该公司报送新的方案。③最后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了甲建筑工程 公司为总承包单位。
(2)业主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 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中有如下条款:①工程合同额为1 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②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③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 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④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为加强工程进度,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 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①建设单位接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将于6月份进行现场工 程安全施工大检查的通知后,要求施工单位结合现场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施工单位进行了自查整改,并向项目监理机构递交了整改报告,同 时要求建设单位支付为迎接检查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②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了多道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问题。 对此,施工单位提出,因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故建设单位负有推荐的责任,应分担检测的费用。
科目:难易度:最佳答案正确答案:
(1)不妥之处:招标文件对于本地区投标单位与外地区投标单位制定不同的规则。理由: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公正、公平原则。
(2)不妥之处: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理由:应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招标,不能由行政主管部门指定。
(3)不妥之处: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招标预备会议与开标会议。理由:组织并主持招标预备会议和开标会,应由招标单位或其代理公司负责主持,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相关管理部门监督。
(4)不妥之处:招标人拒绝乙公司的新报价方案。理由:在开标前投标人提交的新文件应属于招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文件。
解析答案解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必 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活动不受地区和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 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不能由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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