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票据业务风险防范措施中有哪些风险,如何防范

进出口贸易实际操作中有哪些风险,如何防范?
在进出口贸易业务的实际操作中,通常要经过业务洽谈、合同签订、货物交接、支付结算这样一个基本流程链。在这一过程中,既可能产生业务流程链外的风险,也可能产生业务流程链中的风险。小编对这些风险做了一个简单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涉及的范围很广,首先是贸易环境。若产品供大于求,进口方更具有主动权,从而会在产品价格、质量上要求更苛刻,或是在交货时间、结算方式上迫使出口方让步等;反之亦然。
其次是合同内容上的缺陷。若合同疏漏了保险、索赔、仲裁等方面的条款,或者对主体双方权利义务规定不明确,都有可能使合同无法顺利执行。
二、市场风险
各国自然地理环境、政治、经济、法律、以及社会人文等因素变化的影响,可能给进出口带来市场风险。
价格风险是最典型的市场风险。贸易价格随合同而定,实际价格却随市场波动,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了风险的产生。汇率的变化也会给外贸企业带来收益损失的可能性。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将使外贸企业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
三、信用风险
当今的国际贸易,早已不是以前“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实质上已经是一种“单证贸易”,进口商若能设法骗取提单,便可提货;而若出口商向银行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之间没能做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出口商就无法结汇,无法收回货款,甚至货款两空。以托收方式为例,若买方违约,拒绝赎单,卖方便无法收回货款。
四、其他贸易风险
在进出口业务操作中,还有一些来自于企业外部的、无法预知的风险因素,如货物运输风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遭遇灾害性天气或货物被盗窃、损坏、锈蚀等,或是选定的运输方式或承运公司不恰当等,都将引起贸易双方利益的潜在损失。再如非关税贸易壁垒风险,市场的过渡或恶意竞争,以及战争或外交的影响,都可能导致贸易条件发生突变。
综上,进出口贸易存在很多风险因素,企业可以结合风险转移、风险吸收、风险回避、风险中和以及风险分散等原则,采用以下防范措施,将贸易风险降到最低线。
1、提高进出口贸易风险防范意识
外贸企业要进行风险管理,首要问题就是更新观念。要培训进出口贸易业务人员,使其熟练掌握国际贸易基本知识与进出口贸易的各个环节,使之能有效识别每一项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其次,要定期或不定期结合贸易风险案例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在相互学习过程中,提高风险分析、风险提取等业务素质;
2、审慎研究合同的签订与执行,规避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的防范是进出口业务风险防范的关键。业务人员在签订条款时,因本着极度审慎认真的态度,做到合同形式标准规范,条款内容完整无误。合同条款签订后,要及时报送相关人员审核、审批。要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谨防对方欺诈行骗,一旦发生意外情况,也应理性处理,以最小的代价化解合同风险。
3、建立自己的信息系统,降低市场风险
建立自己的信息情报系统,及时了解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政策动向,掌握消费者偏好、产品供需状况以及外汇市场等的变动情况,研究各项风险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事件,让企业能尽早规避各类市场风险。同时,汇集、分析各类信息,并做出正确的评估,为企业选择市场以及下一步决策提供支持。
4、适当、及时投保,防范意外风险
首先是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是出口业务的过程中,因进口商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这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保险。
其次是货运险,进出口业务中货物的运输多数是运输路途远、运输时间长,程序复杂,环节众多,是一些固有风险的密集段。所以,在运输途中对货物进行适当、及时的保险是十分必要的。
此外还有产品责任险,参展员工必备的商旅相关保险等等。以上险种均可以在掌心保购买,货运险、产品责任险等产品不在掌心保官网展示,但可以联系客服投保哦,大部分产品支持线上出单。
另外,企业应警惕非关税壁垒所引发的贸易风险。一方面要提高自己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要注意研究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商品的不同标准,有效避开灰色壁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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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的常见风险有哪些,如何预防房地产中介风险
正在读取...&|&作者:南京房产律师&|&来源: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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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中介的常见风险有哪些房地产中介的风险主要是房地产中介会存在一些欺诈行为,房地产中介存在的主要欺诈行为有:(一)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二) 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三)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四)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五)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六)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七)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这些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直接的经济利益,并且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的操作、运行秩序。如何防范并解决这些问题,房地产律师提出了些建议:在房产交易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提醒购房者,注意区别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中这两种行为。购房前认真索取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对于所谓的 “可转换产权房” 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该房产的真实情况并且在合同中约定中介方如果提供情况不实应当负责的赔偿责任。对于房产中介方的广告、店堂招贴等宣传资料上, 凡标明符合合同要约要件的内容,视为要约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写入合同中,以此约束相对方。达成协议后,对办理手续,购房者应当本人亲自办理,以 避免产权无法过户风险等。二、如何预防房地产中介风险(一) “霸王条款”要挟客户。特点:在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以违约赔偿金要挟客户,限制客户的契约自由和选择权。案例:一位市民委托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代为售房,并签订了一份“出售房屋委托书”,接受委托的中介公司只带着购房人去看过一次房。这位市民认为中介公司服务不到位,又将买房之事委托给另一家信得过的中介公司,结果房子很快卖出。前一家中介公司得知消息,拿出当初双方签订的“看房约定书”,将这位市民告上法庭,约定书上称:“自看房之日起六个月内,委托人不得与第三方交易,否则需按房屋转让总价的3。5%支付违约金。”利用原告中介公司的信息和机会,甩掉中介“跳单交易”,逃避中介费,而是不满服务另择人家,属于法律赋予的选择权。中介公司没有很好地履行义务,而用“看房约定书”来阻止客户选择其他途径进行交易,这种合同条款非但免除了中介公司的责任,还侵犯了客户的自由选择权,并加大了客户的责任,纯属不平等的“霸王条款”,依法不具备法律效力,应予撤销。(二) “阴阳合同”逃税骗贷。特点:为得到中介业务,一些房屋中介公司参与合谋,在合同中虚填房价,签订“阴阳合同”,帮助客户达到少交税或多贷款的目的,损害国家和银行的利益。案例:一家中介公司为得到一份生意,为买方出了一个主意,允诺在售房合同中将房价填低,达到少交契税的目的,于是,这宗房产中介买卖的实际成交价为96万元,而合同虚填房价为87万元。岂料,买方在其后也动起了歪脑筋,以合同价为据,指控中介公司多收了他9万元购房款,打官司要求返还。法院在另一起案子中还发现,明明房屋成交价为38万元,中介公司在售房合同中却虚填为50万元,使买房人可从银行多得到贷款,这番“好心”同样惹来了官司,想占便宜的卖房人也以合同为据,指控中介公司少给了卖房款12万元。法院在查清上述两案的真相后,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最终,搞虚假合同的所有人均没得到好处,法院对他们的不法行为进行了训诫,责令中介公司及有关当事人还合同以本来面目,该补交的税款限时补交,多得的贷款限时退回。(三) “低吸高抛”赚取差价。特点:阻断买卖双方见面,隐瞒真实的房价,“低吸高抛”从中赚取差价,侵害客户利益,非法获得高额利润。案例:徐某委托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出售一套房子,经中介公司评估,约定出售价格为26万元。当日,这家中介公司将这套房子以35万元的价格售出,高出委托价格的9万元不是给了卖方,而是落入了中介公司的囊中。当徐某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得知被中介公司转手交易吃掉了9万元,即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中介公司返还不当得利。房产中介行业不允许中介公司“低吸高抛”赚取差价,因此,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认为,对已经收取房屋买卖中介服务费的公司,不能在中介服务时违规获取售房差价。在司法的作用下,上述中介公司只得退还给原告徐某9万元,案件以和解而告终。(四)“擅自转让”骗走房款。特点:房产中介实施的诈骗案屡发,一些骗子混入房产中介行业,他们伪造或骗取客户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未经客户同意擅自转让房屋,收取房款后逃之夭夭。案例:一家中介公司以全权代理售房为名,骗取了吴某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和房门钥匙,接着就将他的房屋在暗地里卖给了冯某,不知就里的冯某在向中介公司交付大部分房款后,装修入住。中介公司的老板在得到房款后关门潜逃,于是,两个受害人吴某和冯某为争夺房权打起了官司。在法院和律师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后,这个案子的两个受害者分别承担部分损失,解决了房权之争。律师提请市民,要强化防范房产中介骗局的意识,不要轻易将有关证件、私章等重要物品交由中介方保管,房款的交接要避免通过中介转交,牢牢把住在处分房屋时的每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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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房时会遇到哪些常见纠纷(一)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上家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还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下家未按时付款,否则要对下家承担违约责任。这时,下家可以要求交付房屋并赔偿损失,损失可以参考同类房屋的租金计算。(二)逾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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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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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战房地产经纪业务(产生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买卖双方带来的风险
(一)房产被查封的风险
& & 2005年9月份,业主陈小姐与投资客赖先生签订了买卖居间协议,按约定,双方自愿于签完合同后5天内,卖方全权委托公证将宝安西乡流塘大厦的72平米的物业以21万的价格给买方,同时买方交付首期款现金人民币11万元替卖方赎楼,放盘转卖。半个月后,房子被查封。
& & 原来业主陈小姐离异且无固定职业,平时以流塘大厦出租的租金租房子住,每月套回几百元以供生活。但是之前陈小姐借了莫先生17万多,且无力偿还债务,于是莫先生
向法院提出对陈小姐的房产实施财产保全。
& & 得知陈小姐房产被查封的当晚,经纪方中某地产某分行营业经理王先生思虑再三,决定告知买方,当晚约了买卖双方到分行会面,陈小姐没有回避,但表示她也不知情,当时提出有可能是莫先生所为,赖先生认为是卖方故意设的圈套,撂了狠话,当晚没有结果。赖先生与王经理到法院落实,确实是莫先生所为。赖先生决定向法院提出起诉,要莫先生解除对陈小姐的财产保全,但最终未能如愿。陈小姐表示无力偿还赖先生的首期款,要杀要剐,由赖先生定夺。最后,陈小姐的房产被拍卖,赖先生颗粒无收。经纪方由于在买卖双方互转首期款时到国土局查过档,确认当时产权状况处于抵押之中,未被查封,幸免于责。
  结论:物业被查封的风险我们虽不可预知,但按标准流程操作,可最大化的保护我们自己。
(二)买卖双方的风险
1、买卖双方提供虚假资料及信息会导致交易无效;
2、买卖双方进行虚假交易的会存在
A、双方恶意转移财产,会导致出现诉讼;
B、双方骗贷,如果银行追究我们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买卖双方合同不规范的风险
1、合同上时间的约定不具备可操作性的风险
2、合同上相关事宜的约定于我们不利所造成的风险-
3、ABC单和期房
二、业务操作过程产生的风险
(一)申请还款
1、未提前申请导致的无法正常赎楼
2、超过提前还款申请的答复时间导致赎楼时间延误
(二)公证委托
1、公证书内容错误
2、未明确买卖双方交易情况、卖方供楼情况、按揭银行、担保公司等情况就先做委托公证
3、公证委托人转委托时所持的公证书内容不适用或数量不够。
案例:风险的流程控制
  2007年6月,业主刘先生将宝安区中心区西城上筑花园305的一套110平方的无业以120万元的价格卖给张先生。张先生需做转委托给中昊宇赎楼,他持有原业主的4本公证委托书,扣除公证处留下的一本之外,剩下3本(后来据主单人分行说增加了1本),当时中昊宇表示公证书数量不够,出于对风险的考虑,要求卖方再增加2本公证委托书,拒绝办理相关业务。分行解释,如果公证书于过户前用光,盘方与卖方非常熟,可让卖方过来递件过户,并提交了总监签字的情况说明,愿意承担由此而带来的责任。后风控部发现,合同签署时所约定的赎楼时间过短,要求买卖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盘方以中昊宇客户经理没有及时交接资料和及时办理转委托公证为由,投诉到总经办。
  &经调解,买方现金出资替卖方赎楼,签现售合同,递件过户,办理水电过户,共用3本公证委托书。
  &附表(公证委托书的用途及数量):
  卖方申请担保公司赎楼: & & & & & &1本
  买方申请按揭: & & & & & & & & & &1本
  赎楼还款: & & & & & & & & & & & &1本(最多需要3本,看具体的银行和其支行)
  交易中心签署现售合同: & & & & & &1本
  国土局递件过户: & & & & & & & & &1本
  水电煤气过户: & & & & & & & & & &1本
风险防范:按规范流程操作,可及时、有效发现和防范风险。对可以预见的风险,要做到事前防范,绝对不可以心存侥幸。
(三)资金监管
1、未明确赎楼方式
  案例:张先生由按揭贷款更改为一次性付款购买刘小姐的房产,这时候只能由刘小姐向银行申请赎自己的楼(相当于二笔赎楼),要求张先生的购房款监管在银行,但由于客户经理和分行沟通不到位,张先生的款项一早打入公司监管,导致银行的短期借款没法正常发放,后来才从公司把款项按进来的帐号退回给张先生,然后再更改到银行做资金监管,最终事情得以解决。
  确定好赎楼方式,以便选择资金监管方式
2、未落实好客户的意愿
3、首期款互转的风险
(四)申请按揭
1、高额贷款
  案例:黄小姐8月份通过创辉租售购买了李先生的一套房产,贷款额度相对较高,分行也提交了总监签字的情况说明,但黄小姐拒绝签署贷款责任书,以明确贷不到款需要补首期款的责任。分行由于怕撤单的原因,跟客户经理说客户由他们搞定,在这种情况下做了按揭过了户,后来,银行因为政策调整的原因降低了黄小姐的贷款额度,开始黄小姐不肯补足首期款,说我们没能满足她的要求,要我们佣金打折,最后分行在没办法的情况下答应了,此单才得以进行下去。
了解客户的征信资料和政策,确定给客户的贷款金额
2、在中昊宇没有额度的银行办理按揭
3、客户指定按揭银行导致放款不及时
4、未落实好赎楼方式
(五)赎楼还款
1、胡乱承诺赎楼时间
  李先生在7月初时卖了名下物业,当时跟我们的业务员说已经做了提前还款申请,又说他的借款银行有朋友在,赎楼没问题。客户经理在接了这单以后没有过多的调查,在规定的赎楼时间到了之后刚好碰上银行那段时间不放款,客户经理找了银行的人答应可以帮忙,所以查档后提交了赎楼资料,但银行迟迟不能放款导致7天后查档单过期需要重新查档,多花了一个查档费,等到收到赎楼款之后赎楼员赎楼,却又发现李先生根本没有做提前还款申请,而且他所谓的朋友只是以前帮他办理按揭的银行的客户经理而已,咨询过他一些事情,根本没有什么联系和交情,要重新申请提前还款,且还要一个月后才能去还,因为此单是二笔赎楼有赎楼利息,跟李先生沟通说产生的赎楼利息要他来支付,这时候李先生不认帐,说不是他的问题,最后咱们公司的客户经理找了很多关系才把事情搞定了,但还是耽误了时间和多了一些费用。
  提前做好准备、学会确认,我们是专业人士,要主动的办理相关事情。
2、签错担保服务协议
3、内部交接不流畅产生的风险
4、放错款、赎错楼
5、赎楼前后撤单的风险
(六)评估送审
1、贷款额度过高没落实好送审价
2、出的送审报告内容有错漏
(七)注销抵押
1、有代理人的必须要有公证委托书
2、银行提供的抵押资料有错漏
  结论:认真细致的检查有利于防范此类风险。
(八)过户
  资料有错漏导致过不了户或退件
  孙小姐是外籍人士,买了陈小姐的一套房产,开始都很顺利,就在过户时,双方到交易中心签了现售合同,到公证处办理买卖合同公证,再到国土局递件过户,此时才发现了现售合同上的物业名称写错了一点,交易中心和公证处都没有检查出来,国土局肯定不收件,因为业主的时间非常紧张,导致当天没能及时的进行更正,要重新出一份买卖合同公证费,几方都不肯出,后来虽然解决了,但客户非常的不满。
  导致过户不成功的案例非常的多,情况也相当复杂,因为牵涉到之前与各个部门打交道时的工作是否做好,如果之前的哪个环节出了错而不知道,都有可能过户不成功,这要求我们有足够的专业技能和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和态度。
(九)抵押
1、评估送审报告出错而退件导致延误时间
2、银行提供的抵押资料有错漏
(十)未按流程操作带来的其他风险
1、佣金、等费用的收取
2、其它财务风险
风险防范:
  按规范流程操作,可及时、有效发现和防范风险;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注重细节,养成检查与确定的习惯;对可以预见的风险,要做到事前防范,绝对不可以心存侥幸。
&P2P主要是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在收取一定费用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客户对象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将资金借出的客户,另一个是需要贷款的客户。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P2P小额借贷逐渐由单一的线下模式,转变为线下线上并行,随之产生的就是P2P网络借贷平台。这使更多人群享受到了P2P小额信贷服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的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这种借贷方式来缓解人们因为在不同年...&一、案例概述原告:北京中环绿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绿宇”)被告:盛京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盛京北分”)近日,多方媒体报道,北京中环绿宇科技有限公司在盛京银行员工的“穿针引线”下,替人“做过桥”偿还贷款1700万元而陷入讨债难,遂将盛京银行北京分行告上了法庭。日,中环绿宇公司的经理孔庆金以个人名义出借给朋友徐某一笔资金用于购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一套房屋,然后徐某向盛京北...&在外汇的交易过程中,是否出现滑点关系着炒汇的成功与否。出现外汇滑点的现象有很多原因,有的是因为政策的改动导致行情不稳定继而出现滑点,还有的是因为网络操作系统的不稳定导致的滑点,亦或服务器数量不足导致传输速度不够产生的滑点。但是关于滑点问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那就是很多的滑点都是交易商故意操作的。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都是和炒汇人员选择的交易平台有关,为什么中间的交易商能够制造滑点现象呢?因为炒汇的...&p2p网贷产生的背景是什么样的?安全性如何,如何选择一家靠谱安全的平台?今天就给大家讲讲P2P网贷产生的背景是什么样的?何时再我国出现的呢?P2P网贷大概在2007年出现在我国,在经过前几年的混乱发展后,目前各平台在项目审核、风控、保障体系方面做足准备,大大保障投资者权益,投资风险也大大降低。而随着《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出台后,对P2P网贷行业的含义、监管机构、第三方存款等做了严格的规定,待P2P...&百万富翁(millionaire)这个词是1840年发明出来的,用于描述美国纽约在伊利运河(Erie Canal)开通后迅速崛起的华尔街和积累起来的无数财富所造就的富人们。这个词的出现过程与中国过去的“万元户”一词如出一辙,致富光荣从一种普遍的“仇富”、“恐富”情绪中解脱出来。一百多年以后,百万富翁已经无法描述超级富豪的财富数量级,取而代之的是亿万富翁(billion-aire)。富人是怎样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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