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贸易公司无生产无储存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本本,腐蚀类,以及易制毒类

关于印发《河南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南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将《河南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家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是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和经营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的重要举措。我省化工企业较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量大面广,许可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对此,各级安监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方案,积极实施,稳步推进。二、广泛宣传,推动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有计划地组织辖区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学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规定,熟悉掌握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知识,重点是要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工作,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意识,完善生产、经营条件,尽快申请取证。&&&&三、积极协调,搞好衔接。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一项新工作,这项工作涉及公安、海关、工商、环保、商务等部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积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顺利开展。四、严格审查,依法行政。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实施方案要求,严格发证程序、严格条件审查、严格发证标准,严肃认真地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要在规定期限内颁发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发证;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职责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具体承担。各省辖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局也要尽快确定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请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内机构和人员情况汇总后,上报省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联系人:钱永亮; 联系电话及传真:1。&&&&&&&&&&&&&&&&&&&&&&&&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河南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安监总厅危化函〔号)和《关于启用〈非药品类以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等4种证件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安监总厅危化〔2006〕89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许可范围及对象全省依法登记从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见附件5)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二、职责分工省安监局负责全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全省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审批和许可证的颁发工作;各省辖市安监局负责本辖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辖区内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各县(市、区)安监局负责本辖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辖区内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三、申请(一)申请书的领取和填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申请书可就近到各级安监部门领取或在国家安监总局网站(www.)、河南省安全生产信息网(www.)上下载,按国家安监总局统一印制样式(纸张尺寸为A4,见附件1)和填写说明的要求填报有关内容并剔除无关页码,与所提供的文件、资料装订成册(向省安监局申请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单位,其申请材料需采用热熔或胶装方式封装)。(二)需要提供的文件、材料1.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①《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申请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②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情况说明材料;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知识的证明材料;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⑧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款第④、⑤、⑦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2.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①《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申请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②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③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的销售网络文件;④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⑥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款第⑤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3.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单位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①《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申请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品种、产量、销售量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③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④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款第④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4.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①《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申请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③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④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免于提交本款第④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三)申请的提交申请单位应按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类别和许可机关职责分工,直接向相应的省、市、县(市、区)安监局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文件、资料(一式两份)。四、受理各级安监部门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提交的申请按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三)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齐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决定受理的,要填写《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申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要填写《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写明不予受理的原因。五、审查与发证(一)生产、经营许可省安监局自受理之日起,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在60个工作日内、对经营许可证申请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许可证的决定。对决定颁发的,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对不予颁发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和审查材料由省安监局存档。(二)生产、经营备案各省辖市、县(市、区)安监局收到并受理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材料后,应当于当日发给备案证明。申请及审查材料分别由省辖市、县(市、区)安监局存档。六、换证、变更和注销(一)换证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省安监局提出换证申请并提交相应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换领新证。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为3年。备案证明有效期满后需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二)变更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许可品种主要流向的,应当自发生改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变更单位名称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后提出申请;需要增加许可品种、数量的,应当提供本方案第三、(二)条第1款第②、③、⑧项或第2款第②、③、⑥项要求的有关资料;经省安监局审查批准后换发新证。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生产或者经营的备案品种增加、主要流向改变的,在发生变化后30个工作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三)注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再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后3个月内办理许可或备案注销手续。企业办理许可注销时,须向原许可或备案的安监部门提出注销申请,应提供本企业不再从事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证明材料,并携带原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的正证和副证。七、相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一)关于有关人员“无毒品犯罪记录”的证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的“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可由当地派出所等公安机关、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提供;一般技术、管理人员的,也可由本人所在单位提供。(二)关于有关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证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技术、生产、销售的负责人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证明,由省安监局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2006年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考核大纲》(见附件3)组织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证视为证明材料;一般技术、管理人员可由企业自行组织培训,提供考核结果。(三)关于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由申请单位按申请书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说明。这些设备、设施没有专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说明它们符合通用标准、要求的情况,或者其设计制造单位有无符合规定资质的情况。(四)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内容要求申请单位应建立包括各级各部门责任制、出入库、进货与采购、销售发货以及生产企业半成品管理等内容要求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并按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五)关于许可证、备案证明有关主要流向的内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备案证明有关主要流向的内容,是指标注主要销售流向。可以选择填写本市、本省或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区名称;属于出口的,可以选择填写东北亚、东南亚、中亚,东欧、北欧、西欧,澳大利亚、新西兰,非洲,北美洲、南美洲等国际性地区名称。(六)关于许可证和备案证书的购置与填写作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的4种证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国家安监总局已委托其信息研究院印刷发行。每套证件(含正、副本)工本费定价为8元。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全省所需要的许可证和备案证书,由省安监局统一订购,各地安监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到省安监局领取。各种证件的具体填法,见附件2。附件: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申请书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明正、副本填写说明&&&&&&&&&3.河南省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及备案证明的流水号段&&&&&&&& 4.2006年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考核大纲&&&&&&&&&5.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附件1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 产、经 营 申 请 书&&&&&&&&&&&&&&&&&&&&&&&&&&&&&&&&&&&&& 申请事项: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生产&& 经营&&& 许可&& 备案&& 许可证变更&&&&&&&&&&&&&申请单位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填写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样&目&&&& 录&填写说明表1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表2 生产许可(备案)申请表表3 经营许可(备案)申请表表4 变更申请表表5 审查意见表表6 提交材料清单表7 生产单位生产条件情况表表8 经营单位经营条件情况表表9 生产单位主要设备情况表表10 易制毒化学品仓储设施情况表表11 污染物处理设施情况表表12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情况表&&注:表1~表6为基本表,表7~表12为可调表。&&&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和“表5、审查意见表”由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部门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填写。二、本申请书使用说明:(一)表1~表6为基本表,各地使用时不应更改表中的项目设置;表7~表12为可调表,各地使用时可以对表格中的项目进行补充或调整。(二)生产单位申请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时,在申请书封面上标识“第一类”、“生产”和“许可”的方框中打“√”并使用表1、表2、表6、表7、表9、表10、表11、表12进行填报;生产单位进行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时,在申请书封面上标识“第二类”或“第三类”、“生产”和“备案”的方框中打“√”并使用表1、表2、表6、表12进行填报;经营单位申请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在申请书封面上标识“第一类”、“经营”和“许可”的方框中打“√”并使用表1、表3、表6、表8、表10、表12进行填报;经营单位进行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时,在申请书封面上标识“第二类”或“第三类”、“经营”和“备案”的方框中打“√”并使用表1、表3、表6、表12进行填报;生产、经营单位变更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时,在申请书封面上标识“第一类”、“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变更”的方框中打“√”并使用表1、表4、表6进行填报;三、本申请书表格的填写方法:本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字迹要清晰、工整。(一)表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申请单位是指申请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1.“名称”栏,填写工商登记名称;“地址”栏,填写工商登记地址。2.“原许可证编号”栏,由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时填写。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栏,如果申请单位是法人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如果申请单位是非法人单位填写最高职位管理人的姓名。4.“企业类型”栏,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号)的规定,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5.“成立日期”栏,填写生产或经营单位批准成立的日期。6.“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栏,仅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填写,其中的“地址”栏按所在地的实际地址填写。(二)表2、生产许可(备案)申请表1.“产品名称”栏,应填写该产品符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的名称。2. “产量”栏填写申请许可品种的产量或填写要求备案品种的产量。3. “主要流向”栏,填写产品的主要销售流向、用途。申请单位依据实际情况,主要销售流向可以填写本市(地)、本省(市);属于销往外省(市)的,应填写具体省(市)或地区名称;属于出口的,应填写出口的国别或地区;用途可以填写自用、购买方生产某类产品、转销等。&4. “现有生产能力”栏,填写生产装置现有的设计生产能力。(三)表3、经营许可(备案)申请表1.“品名”栏,应填写该易制毒化学品符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的名称。2. “销售量”栏,填写申请许可品种的销售数量或要求备案品种的销售数量。3. “主要流向”栏,填写该易制毒化学品的主要销售流向、用途。主要销售流向的填写同上述表2;用途可以填写购买方生产某类产品、转销等。4. “经营方式”栏填写申请许可或备案的经营方式,如批发、零售或分销网点的说明。(四)表4、变更申请表填写变更前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变更前后单位名称,变更前后许可或备案的易制毒化学品名称及数量。备案单位重新办理备案手续时,也需填写该表相应内容。(五)表5、审查意见表1.“审查意见”栏,可填写分级审查各级的意见,并署本级公章或负责人签字。2. “证书颁发部门意见”栏,填写是否给予颁发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的决定,并由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后,填写日期,并加盖公章。(六)表6、提交材料清单填写申请许可或备案时提交材料的名称和序号。(七)表7、生产单位生产条件情况表由生产单位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对本单位生产条件进行概述,其中“提交材料编号”栏,填写表6中提交材料的序号。其中“3.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构情况”,是指对该预案包括的主要内容方面进行概述,如是否有指挥、执行机构设置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措施,后期处置程序等内容。(八)表8、经营单位经营条件情况表由经营单位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对本单位经营条件进行概述,其中“提交材料编号”栏,填写表6中提交材料的序号。(九)表9、生产单位主要设备情况表1.本表主要填写反应器、换热器、塔器、分离器、重要储罐、重要机泵及其它独特设备等;压力容器类别的填写以Ⅰ、Ⅱ、Ⅲ 表示,非压力容器不填写;选购的定型通用设备可只填写制造单位名称及有无符合的资质栏,非标设备须同时填写设计单位名称及有无符合的资质,自制设备应注明“自制”并说明与国家有关规定的符合情况。2.“属于淘汰设备的情况”栏,填写列入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等有关规定中的设备的情况,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已用年限等。(十)表10、易制毒化学品仓储设施情况表填写生产、经营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仓储设施有关的情况。(十一)表11、污染物处理设施情况表填写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处理设施情况。(十二)表1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情况表填写本单位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要点,如名称、目录等。&表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原许可证(备案证明)编号&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企业类型&成立日期&从业人员人数&技术/销售、管理人员人数&上年固定资产净值(万元)&上年销售收入(万元)&仅经营单位填写经营场所地址&产权&储存设施地址&产权&储存能力(吨)&申请单位意见&本单位在申请书中所填内容是真实的,并对此及其后果负责。&&&&&&&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表2、生产许可 备案申请表序号产品名称&产量(吨/年)主要流向备注现有生产能力(吨/年)上年度产量(吨)&&&&&&&&&&&&&&&&&&&&&&&&&&&&&&&&&&&&&&&&&&&&&&&&&&&&&&注: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单位,在标识“许可”的方框中打“√”;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单位,在标识“备案”的方框中打“√”。&表3、经营许可 备案申请表序号品名销售量(吨/年)主要流向备注上年度销售量(吨)经营方式&&&&&&&&&&&&&&&&&&&&&&&&&&&&&&&&&&&&&&&&&&&&&&&&&&&&&&注: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在标识“许可”的方框中打“√”;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在标识“备案 ”的方框中打“√”。表4、变更申请表内容事项变更前变更后备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单位名称&&&地&&& 址&&&许可范围变更序号变更前变更后备注品名数量(吨/年)主要流向品名数量(吨/年)主要流向&&&&&&&&&&&&&&&&&&&&&&&&&&&&&&&&&&&&&&&&&&&&&&&&&&&&&&&&&&&表5、审查意见表审查意见&&证书颁发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       (公章)年   月   日&&表6、提交材料清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备注&&&&&&&&&&&&&&&&&&&&&&&&&&&&&&&&&表7、生产单位生产条件情况表序号生产条件要素内容提交材料编号1工商营业执照编号及主要生产范围&&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及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编号&&3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构情况&&4易制毒化学品主要生产工艺、设备及流程方框图&&5单位生产组织结构图,主要生产、技术岗位名称、数量,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生产操作管理制度等情况&&6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有关知识考核情况&&7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知识考核情况&&8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无毒品犯罪记录的说明以及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名称&&9符合规定的易制毒化学品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情况&&注: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免填第1、5、6项内容。&&表8、经营单位经营条件情况表序号经营条件要素内容提交材料编号1工商营业执照编号及主要经营范围&&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3经营场所面积,是否固定;经营场所属于租赁的,是否有书面租赁合同&&4销售方式(直销、代销,批发、零售)情况;若存在分销机构,说明其机构设置和管理情况,以及代理商的资质和分布情况&&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知识考核情况&&6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无毒品犯罪记录的说明以及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名称&&7符合规定的易制毒化学品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情况&&注: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免填第1项内容。&&表9、生产单位主要设备情况表序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压力容器类别设计或制造单位情况提交材料编号单位名称有无符合规定的资质&&&&&&&&&&&&&&&&&&&&&&&&&&&&&&&&&&&&&&&&&&&&&&&&&&&&&&&&&&&&&&&&&&&&&&&&&&&&&&&&&&&&&&&&&&&&&&&&&&&&&&&&&&&&&&&&属于淘汰设备的情况&主要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自我评价&&表10、易制毒化学品仓储设施情况表序号项目内容提交材料编号1库房或仓储场所建筑面积,储存的易制毒化学品名称及数量&&2同库储存的其他化学品名称、数量&&3库房或仓储场所有无符合规定的隔离措施,安全、防盗措施及监控设施等情况&&4储罐(容器)名称、容积、数量及储存的易制毒化学品名称&&5仓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自我评价&&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表11、污染物处理设施情况表序号项目内容提交材料编号1生产易制毒化学品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以及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污染物处理的工艺流程简述&&3污染物处理的设施 、设备简述&&4污染物排放时的实际浓度&&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表1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情况表序号项目内容提交材料编号1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要点&&2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要点&&3易制毒化学品各级责任人、各部门责任制要点&&4易制毒化学品进货、采购管理制度要点&&5易制毒化学品半成品管理制度要点&&注: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免填第5项。&&附件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明正、副本填写说明&一、编号(一)编号形式1.生产许可证:&&& ( X1 ) 1S &X2 &Y3 &Y42.经营许可证:&&& ( X1 ) 1J &X2 &Y3 &Y43.生产备案证明:& ( X1 ) 2S &X2 &Y3 &Y4&&&&&&&&&&&&&&&&&&&&&&&&&& &( X1 ) 3S &X2 &Y3 &Y44.经营备案证明:& ( X1 ) 2J &X2 &Y3 &Y4&&&&&&&&&&&&&&&&&&&&&&&&&&& ( X1 ) 3J &X2 &Y3 &Y4(二)符号说明1S——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单位;1J——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2S——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单位;3S——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单位;2J——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3J——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X1——河南省汉字简称“豫”;X2——河南省行政区划代码(河南省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见附件3)的前2位,即“41”;Y3——发证机关管辖区域的行政区划代码的后4位,如省安监局行政区划代码410000,则Y3为“0000”;郑州市中牟县行政区划代码410122,则Y3为“0122”;Y4——许可证及备案证明在全省范围内的流水编号,由5位数字组成。省安监局和各省辖市的流水号段已经设定(见附件3),各省辖市安监局可根据辖区内县(市、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并将分配结果报省局备案;各省辖市的流水号段使用完之后,可及时向省安监局申请。(三)编号举例如中牟县安监局向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其经营备案证明。省局给郑州市设定的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流水号段为0,假定郑州市分配给中牟县的流水号段为0,企业申请顺序号定为02951,而中牟县行政区划代码为410122,则该企业备案证明的编号是“(豫)3J”。二、单位名称填写领取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的单位全称。三、经济类型按照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四、主要负责人领证单位是法人单位的,填写领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领证单位是非法人单位的,填写领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五、单位地址填写领证单位所在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所在地为城镇的,应写明单位所在的街道和门牌号码。六、品种类别写明许可或备案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所属类别,即第一类、第二类或者第三类。七、生产品种、产量写明许可或备案的具体产品及生产数量,如“苯乙酸50吨/年”、“硫酸50吨/年”。八、经营品种、产量写明许可或备案可销售的具体品种及数量,如“苯乙酸10吨/年”、“硫酸10吨/年”。九、主要流向按照本“实施方案”第七、(五)条要求填写。十、有效期按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有关规定,从颁发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的当年当月当日至3年后的当月当日。十一、发证机关加盖发证机关的公章。十二、填写及出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的正本和副本填写的文字、数字,一律使用规范的字体,应以打印方式填写。填写错误的,应当销毁,不得涂改。&&&&&&&&&&&&&&&&&&&&&&附件3河南省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及备案证明的流水号段410000 河南省(流水号段:0)410100  郑州市(流水号段:0)&410101   & 市辖区410102   & 中原区410103   & 二七区410104   & 管城回族区410105   & 金水区410106  &  上街区410108  &  惠济区410122   中牟县410181   巩义市410182   荥阳市410183   新密市410184   新郑市410185   登封市&410200  开封市(流水号段:0)&410201   & 市辖区410202    龙亭区410203    顺河回族区410204    鼓楼区410205    南关区410211    郊 区410221   杞 县410222   通许县410223   尉氏县410224   开封县410225   兰考县&410300  洛阳市(流水号段:0)&410301   & 市辖区410302    老城区410303    西工区410304    廛河回族区410305    涧西区410306    吉利区410307    洛龙区410322   & 孟津县410323   新安县410324   栾川县410325   嵩 县410326   汝阳县410327   宜阳县410328   洛宁县410329   伊川县410381   偃师市&410400  平顶山市(流水号段:0)&410401   & 市辖区410402    新华区410403    卫东区410404    石龙区410411    湛河区410421   & 宝丰县410422   叶 县410423   鲁山县410425   郏 县410481   舞钢市410482   汝州市&410500  安阳市(流水号段:0)&410501   & 市辖区410502    文峰区410503    北关区410505    殷都区410506   & 龙安区410522   安阳县410523   汤阴县410526   滑 县410527   内黄县410581   林州市&410600  鹤壁市(流水号段:0)&410601   & 市辖区410602    鹤山区410603   & 山城区410611   淇滨区410621   浚 县410622   淇 县&410700  新乡市(流水号段:0)&410701   & 市辖区410702    红旗区410703    卫滨区410704    凤泉区410711    牧野区410721   & 新乡县410724   & 获嘉县410725   原阳县410726   延津县410727   封丘县410728   长垣县410781   卫辉市410782   辉县市&410800  焦作市(流水号段:0)&410801   & 市辖区410802    解放区410803    中站区410804    马村区410811    山阳区410821   & 修武县410822   博爱县410823   武陟县410825   温 县410882   沁阳市410883   孟州市&410900  濮阳市(流水号段:1)&410901   & 市辖区410902    华龙区410922   & 清丰县410923   & 南乐县410926   范 县410927   台前县410928   濮阳县&411000  许昌市(流水号段:1)&411001   & 市辖区411002    魏都区411023   & 许昌县411024   & 鄢陵县411025   襄城县411081   禹州市411082   长葛市&411100  漯河市(流水号段:1)&411101   & 市辖区411102    源汇区411103    郾城区411104   召陵区411121   舞阳县411122   临颍县&411200  三门峡市(流水号段:1)&411201   & 市辖区411202    湖滨区411221   & 渑池县411222   & 陕 县411224   卢氏县411281   义马市411282   灵宝市&411300  南阳市(流水号段:1)&411301   & 市辖区411302    宛城区411303    卧龙区411321    &南召县411322    &方城县411323   & 西峡县411324   镇平县411325   内乡县411326   淅川县411327   社旗县411328   唐河县411329   新野县411330   & 桐柏县411381   邓州市&411400  商丘市(流水号段:1)&411401   & 市辖区411402    梁园区411403    睢阳区411421   & 民权县411422   & 睢 县411423   宁陵县411424   柘城县411425   虞城县411426   夏邑县411481   永城市&411500  信阳市(流水号段:1)&411501   & 市辖区411502    师河区411503    平桥区411521   & 罗山县411522   & 光山县411523   & 新 县411524   商城县411525   固始县411526   潢川县411527   淮滨县411528   息 县&411600  周口市(流水号段:1)&411601   & 市辖区411602    川汇区411621   & 扶沟县411622   & 西华县411623   & 商水县411624   & 沈丘县411625   郸城县411626   淮阳县411627   太康县411628   鹿邑县411681   项城市&411700  驻马店市(流水号段:1)&411701   & 市辖区411702    驿城区411721   & 西平县411722   & 上蔡县411723   & 平舆县411724   & 正阳县411725   确山县411726   泌阳县411727   汝南县411728   遂平县411729   新蔡县&410881  济源市(流水号段:1)&注:本附件中未列出的县(市、区),其代码用所在省辖市的市辖区代码。&&&&&&&附件42006年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考核大纲&一、考核的范围、人员对象主要考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所规定的内容。考核对象主要是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技术(销售)、管理人员。二、考核的主要内容(一)易制毒化学品的基本知识1.易制毒化学品的概念2.《条例》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及规定的品种数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及数量(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基本规定1.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实行许可制度包括的环节和要求2.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许可和备案规定3.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具备的条件4.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5.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级管理职责6.领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应申报的材料7.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明的有效期,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变更许可事项以及提交年度报告的规定(三)对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认识1. 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进行产品流向管理的意义2. 根据《条例》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哪些环节的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三、通过考核的基本要求&&& 对上述各项内容的掌握应能达到及格水平。&&&&&&&&&附件5: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分子式:C9H10O)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分子式:C10H10O3)  3.胡椒醛(分子式:C8H6O3)  4.黄樟素(分子式:C10H10O2)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分子式:C10H10O2)  7.N-乙酰邻氨基苯酸(分子式:C9H9NO3)  8.邻氨基苯甲酸(分子式:C7H7NO2)第二类  1.苯乙酸(分子式:C8H8O2)  2.醋酸酐☆(分子式:C4H6O3)  3.三氯甲烷☆(分子式:CHCl3)  4.乙醚☆(分子式:C4H10O)  5.哌啶☆(分子式:C5H11N)第三类  1.甲苯☆(分子式:C7H8)  2.丙酮☆(分子式:C3H6O)  3.甲基乙基酮☆(分子式:C4H8O)  4.高锰酸钾☆(分子式:KMnO4)  5.硫酸☆(分子式:H2SO4)  6.盐酸☆(分子式:HCl)  说明:1.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 2.带有☆标记的品种为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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