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征收中对验收存在异议怎样解决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泉鲤政〔2017〕20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
泉州聚宝城南文化街区一期项目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被征收人对该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书证材料(或房屋所在地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特此公告。
附件:泉州聚宝城南文化街区一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泉州聚宝城南文化街区
一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再现当年“涨海声中万国商”的繁荣景象,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突出“海丝主题”,鲤城区区委、区政府决定组织实施泉州聚宝城南文化街区一期项目。本着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的宗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做好被征收人的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确保整体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条 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对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意见和实施房屋征收补偿指导意见的
第三条 公开监督制度
征收工作实行“六公开、二监督”:
(一)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征收补偿方案公开;
(二)征收安置工作程序公开;
(三)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公开;
(四)被征收人搬迁验收时间、选房顺序公开;
(五)安置房屋的地段、座落、户型、层次、面积公开;
(六)征收补偿情况公开;
(七)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 组织实施机构
(一)房屋征收部门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征收实施单位
按属地原则,由项目所在地临江街道办事处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 征收补偿对象及补偿方式
(一)征收范围及签约期限
征收范围东起七中围墙边经南环城河西侧进入斗门头,沿斗门头西侧至港仔墘;南起后田桥沿后山社至泉州大桥下;西起泉州大桥沿防洪堤至土地路;北起土地路沿万寿路、七中沟至南环城河(具体以泉州市规划局批准的征收范围为准)。
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未经登记的经营性用房分户评估时,应按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扣除住宅用地与商业用地之间的差价。
㎡)的按元㎡奖励(公寓型住宅除外)。产权户的认定标准以有效的土地使用权契证或房屋所有权契证为计户依据。
第二部分 房屋权属认定和处理办法
第六条 住宅房屋权属的认定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办法
(一)合法产权的认定
持有有效《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二)未经登记但视为合法的情形
经规划部门批准或产权登记明确载明为店面。
(二)未经登记但视为合法的情形
房屋契证记载为店屋,持有工商税务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征收时仍在从事经营活动。
(三)未经登记的经营性用房的认定处理标准
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或房屋所有权证未记载为经营性用房、房屋契证未记载为店屋,擅自将位于城市主次干道或主要支路临街底层合法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持有工商税务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征收时仍在从事经营活动,能在房屋征收公告规定期
第三部分 房屋补偿与奖励办法
第八条 总体原则
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置房源,扩展多类别房产,推行多样化安置,提供多元化选择。
(一)货币补偿实行价值补偿。鼓励货币化安置,对选择货币补偿后购房的被征收人,打开购买通道,予以照顾购买鲤城区辖区内多类别的安置房源。房源价格根据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等因素评估确定。
(二)产权调换实行等价置换。鼓励异地安置,对选择江南新区安置房源的被征收人,予以价格优惠。产权调换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鲤城区辖区内统筹的安置房源,以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和安置房评估价值,实施两者的价值置换,并按照“多还少补”的原则结算差价。
.补偿办法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后的购房
征收部门申请相应的购房补助。
上房屋完成签约搬迁,次日以公开拈阄方式确定先后顺序。安置时被征收人凭“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证顺序号”按顺序选定安置房并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协议。
原则上每个产权户(即每个选房号)在老城区只能选择一套安置房,对选择江南新区安置房源的予以优惠。安置房建筑面积与被征收房屋经认定的可产权调换面积相等部分,按安置房评估基准价优惠后的安置结算价结算。
原则上每个产权户(即每个选房号)所选安置房的面积应与其可产权调换的面积一致。但因安置房户型、结构等原因,安置㎡
.若所选安置房为高层建筑,
(三)其他
.自有房屋产权占地范围内的宅地按元㎡给予补偿;房屋使用范围内属历史形成且使用权无纠纷的按元㎡给予补偿。
元㎡的修复
(给予补偿,地上建筑物按附表七重置价的给予补偿。
元㎡。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发放一次搬迁费;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发放两次搬迁费。
元㎡,发放一次搬迁费。
按经认定的可补偿面积计算,标准为元㎡,发放一次搬迁费。对于可恢复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由被征收人处置,按吨(含)元台、吨(含)元台、吨(含)元台、吨以上
知后第二个月起,房屋征收部门不再支付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费。
第五部分 保障办法
第六部分 补偿决定
第十九条 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依据分户评估结果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依法作出房屋补偿决定的,不再适用本方案的优惠、奖励办法。
第七部分 附 则
第二十条 适用范围
本方案仅适用于泉州聚宝城南文化街区一期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
第二十一条 违法、违章建筑
(一)对认定为违法、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一律不予赔偿。
(二)本项目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后抢建的房屋,一律不予赔偿,并强制拆除。
(三)违章建筑的认定,以地形图、遥感图和相关文件等为主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腾空验收
(一)房屋验收前,被征收人应将房屋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相关费用结清,否则承担相关责任。
(二)房屋验收后,被征收人应保持房屋原貌,不得私自拆除房屋构件、门窗等附属物以及水电设施等,否则将在征收补偿款中予以扣除,已领取补偿款的将追回相应金额,并追责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安置房水、电表为一户一表,被征收人原有的水、电表可予抵扣,不足部分按有关规定按实结算。
第二十四条 本方案自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方案解释权归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被征收住宅补偿单价表
单位:元/㎡
(仿)古建筑补偿单价表
单位:元/㎡
列入《泉州市古城保护整治规划》,建筑风格有特色,保存完整。
列入《泉州市古城保护整治规划》,建筑风格一般,保存较完整。
备注:补偿价格包括土地、建筑物等,不含二次装修。
被征收住宅装修档次补偿单价表
被征收住宅材料费补偿单价表
单位:元/㎡
被征收店面补偿单价及一次性终止经营补贴表
单位:(元/㎡)
各类用地补偿单价表
(万元亩)
(万元亩)
(楼面单价)
(楼面单价)
企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用房补偿单价表
单位:元/㎡
被征收房屋附属物项目补偿单价表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对合同,有异议(共9篇).doc 39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全文免费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下载提示
1.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2.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三)归上传者、原创者。
3.登录后可充值,立即自动返金币,充值渠道很便利
需要金币:200 &&
对合同,有异议(共9篇)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对合同,有异议(共9篇)合同内容异议贵阳合同内容异议一、承包价格根据当地市场价格考虑南方雨季耽误工期太多,外墙抹灰占用外架工期太长,租赁费用增高。内二次装修厨房、厕所贴砖、临建租赁费用增多,承包价格不低于500元/㎡。二、前期垫资按照合同约定达到总价的30%后按照月进度付款。但年底停工和主体完工时资金缺口太大,望甲方能考虑乙方实际困难,年底停工付至总产值的75%,主体完工付至总产值的85%,验收合格付至90%,保修金甲方承担3%,乙方承担2%。三、关于第一次拨款,中铁集团扣除70万元履约保证金,由甲方负责。四、合同单价如何分项计算?(其中一次结构、二次结构中的各个分项、水电预留预埋、安装工程等所占单价比例)。五、现地下室图纸不全,如地下室工程量及施工难度太大,应合理考虑提高地下室所占总价比例。六、履约保证金甲方负责。七、工人保险费用只承担集体险。八、合同单价不开发票不含税金。九、合同第一条-(三)-26,施工、生活水电费甲方负责。十、合同第二条,因业主图纸延迟、材料供应不及时耽误时间太久,甲方应补助乙方损失。十一、合同第七条-(一)-8,明确现场生活区房租标准。十二、合同第七条-(二)-1,自主解决工棚、施工场地的修建,只负责人工及辅材耗材,彩钢房及基础材料甲供。十三、合同第七条-(二)-2、16,甲方付款后提供工人工资表。十四、合同第七条-(二)-9,仅限人工配合试验取样,但试验费甲方负责。十五、合同第七条-(二)-11,仅限因自身原因与当地政府和村民发生的纠纷和矛盾。十六、合同第七条-(二)-13,甲方向业主的承诺仅限于与本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有关的内容。十七、合同第七条-(二)-16,乙方在甲方付完工程款后不拖欠民工工资。十八、合同第八条-(一)-1,钢筋损耗率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执行。十九、合同第八条-(一)-6,明确大电接口,电箱、电缆负责范围,乙方只负责三级箱以下的配电设施。二十、合同第十条-(二)-5,如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对乙方的拨款相应推迟,应明确推迟时限。篇二:合同存在几点异议合同中存在几点异议1、执行2009定额,总价下浮8%。例:钢筋定额单价3900元/吨,下浮8%,钢筋亏损312元/吨。钢筋损耗3%,下浮8%,亏损9.36元/吨。假定该工程结算值1亿元人民币,应下浮800万元人民币,企业的利润是多少?2、材料调差,钢筋超出100元/吨以上部调差,其他材料超出5%以上部分调差。例:钢筋市场价4300元/吨,钢筋定额单价3900元/吨,差价400元/吨,调差300元/吨,亏损100元/吨。3、单次单项直接费8000元以下时不计取。例:砌体8000元÷195.19元/m3=40.99m3抹灰8000元÷16.21元/m2=493.52m24、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15天。例:开工日期日竣工日期日篇三:加工合同质量异议篇一:承揽合同中质量异议期限之认定承揽合同中质量异议期限之认定1:54:30|来源:中国法院网|作者:张伟案情:某大酒店与广告公司于2000年5月份就部分印刷品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合同中对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承揽方式、材料提供、履行期限等进行了约定,但对验收标准、方法、及质量异议期限双方未有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广告公司完成了90%的合同,酒店方支付了60%的加工费,双方对此没有争议。但在使用过程中,酒店方发现部分印刷品存在错字、漏字及译文错误等质量问题。2001年10月,广告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酒店支付尚欠的加工费,酒店方同时提起反诉,以印刷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拒付剩余款并退回广告公司制作的印刷品。争议: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酒店方提出的质量异议是否已过异议期限的问题,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属于承揽合同纠纷而非买卖合同纠纷,因此确定酒店方对合同标的验收义务的法律依据应当是《合同法》第261条,而该条规定“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从本条可以看出,《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必须“及时”验收工作成果;同时该条也没有限定,定作人在发现工作成果质量瑕疵之后的合理期限内未对承揽人提出异议的,就视为该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即没有规定特殊的时效期间,故应按普通时效的规定将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确定为两年。而且,从立法的本意来说,法律之所以没有为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提出质量异议规定特殊的时效,是因为承揽合同标的物一般是特定人为满足其特殊目的或特殊用途而定作的特殊物,而非种类物,一旦合同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承揽人一般不能将合同标的物移作他用或转让他人。换言之,即使定作人在较长时间内未就质量瑕疵通知承揽人,通常情况下不会对承揽人造成额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单项选择题 合同双方可约定采用抽样检验,全面检验,凭样品验收等方式。对货物质量的检 验,尤其是在双方对质量有异议时,需要由(  )来检验。
A.相关管理部门
B.当地行政机关
C.行业协会
D.专门的产品检验机构
正确答案:D
相关知识:第五章 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管理&
责编:sunshine
上一篇:下一篇: 没有了微信二维码
&&&&&&正文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应如何解决
13:3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
  【学员问题】: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应如何解决?
  【解答】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暂缓办理,双方可就有争议的工程委托有资质的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其余部分的竣工结算依照约定办理。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tracy
延伸阅读:
上一篇:下一篇:
&&&&&&&&&&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市政工程管理与实务
 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
4大班次+3套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24小时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续学保障: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5大班次+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续学保障: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冲关宝典
专职助教跟踪指导 一对一教学
实验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续学保障: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辅导教材+3套模拟+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续学保障: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 / 400 810 5999。渭城区环保局-咸阳市环境保护局渭城分局
今日天气:
站内检索:
&&&&&&&&&&&&&&&
您现在的位置: &
& 详细内容
来 源:生态科&&&&&&作 者:xywanqi
&&& 对食品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布。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发表时间:〖<font color=#ff-24〗&&&&浏览次数:〖<font color=#ff〗
字体:【】&【】&【】
上一条信息:
下一条信息:
咸阳市环境保护局渭城分局&&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地址:咸阳市东风路16号1002库办公楼四楼&&&&邮编:712000&&&&办公电话:029-&&&&电子邮箱:&&技术支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