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原件客户身份识别中的留存留存根未签名是否有效

2017年买保险可以让人代签字吗,代签名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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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保监会133号《关于规范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是按照《法》规定需要被保险人同意后投保人才能为其订立或变更保险合同的,以及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必须有被保险人亲笔签名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签。下面为大家推荐《2017年可以让人代签字吗,代签名的法律规范》,欢迎阅读。
2017年买保险可以让人代签字吗,代签名的法律规范
购买保险不要让人代签名!
日,常某通过某营销员张某的介绍,为其女儿石某投保了该保险公司的终身女性以及鸿利,年交保险费1758元。
2011年5月,常某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称,当时买保险时石某在外地上学,不能签名,但保险公司营销员张某告诉常某,别人可以代签,因此常某便买了上述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通过调查了解,得知常某投保情况属实,所投保的两份保险投保单上被保险人签名处均不是石某本人所签。后该保险公司与常某通过协商,对该保险做了协议解除处理。
本案是因代签名所引起的投诉和纠纷,以下对于代签名的法律规范、法律效力以及法律后果进行分析。
01代签名的法律规范
根据中国保监会133号《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是按照《保险法》规定需要被保险人同意后投保人才能为其订立或变更保险合同的,以及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必须有被保险人亲笔签名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签。若被保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投保人、被保险人因残疾等身体原因不能签字的,由其指定的代理人签字。
按照《保险法》规定,需要被保险人同意主要有以下情形:
1.为他人购买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不受此限。
2.死亡保险的保单转让或质押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3.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4.为自身以外的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抚养关系、扶养关系或赡养关系的第三人投保,应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02代签名的法律效力及法律后果
对于代签名法律效力的探讨,应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代投保人签名。由于投保人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若投保人未在合同上签字,则涉及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权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确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因此,他人未经授权擅自代投保人签名订立保险合同是一种无权代理行为,除非得到投保人的事后追认,应认定为保险合同尚未成立,既然合同未成立,自然就没有法律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保险实务中,虽然投保单上的签名为他人代签,但投保人如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交纳了保险费,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视为投保人以交纳保险费的行为在事实上认可了代签名的行为,应认定为合同已经成立,如保险合同符合生效要件,则该保险合同包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2.代被保险人签名。在保险实务中,代被保险人签名有以下三种情况:(1)投保人代被保险人签名(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非同一人);(2)保险公司员工或代理人代被保险人签名;(3)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第三人代被保险人签名。这三种情况下的代签名,不论因何种原因发生,未经被保险人授权而擅自代签名的,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定如属于死亡保险,应认定为无效。除死亡保险外,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这种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应认定为效力待定的保险合同,即保险合同的效力处于一种不确定的法律状态,是否有效取决于被保险人事后是否追认。被保险人不追认的,合同无效,同时,在追认之前,被保险人有权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撤销。因此,代被保险人签名的保险合同如被保险人事后追认,合同有效;如被保险人事后不追认,则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这些规定,保险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涉及:(1)保险费是否返还;(2)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其中,缔约过失责任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过错致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03代签名的补救措施与实务处理
综上所述,不论是代投保人还是被保险人在投保单上签名,这种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在法律上都存在瑕疵,其效力是不确定或无效的,从而给保险合同的履行埋下了隐患。因此,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代签名的情况发生,若已经发生了代签名保单,应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办理补签名。根据法律规定,所谓被保险人同意包括事前同意及事后同意,事前同意为允许,事后同意为追认。为了避免纠纷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论是投保人还是被保险人,在投保单上未亲笔签名的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补签名手续,以留存书面证据。补签名实质上是对他人代签签名行为的事后追认,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2.与保险公司协商处理。如投保人、被保险人不认可所购买的保险,可依法予以撤销或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作退保处理,分清缔约过程中的过错和责任,对退保的金额达成协议;如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04投保时的签名注意事项
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在签名事项上应注意以下几点:
1.无论关系多么亲密,即使是夫妻以及家人之间,也不可代签名。如前所述,代签名保单涉及保险合同是否成立或有效的问题,对保险的效力产生着重要影响,若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得不到赔付。因此,购买保险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均应亲笔签名,未经授权,不要让任何人代签名,即使是夫妻以及家人之间也不可代签名。
2.如确需委托他人代理签名的,应出具书面的委托授权书。授权书除写明代理签名事项外,对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金额等事项应明确载明。如投保的险种中含有死亡责任,被保险人应特别说明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多少元。
3.涉及保险公司询问事项时,由于极易引起是否告知的争议,因而签名应慎重。
买保险最大的意义是什么?尊严!
有人说保险是一只很大的“手”,它是很多人联合起来互助的一只大“手”,大手与小手力量孰大孰小不言而喻。“聚万人之财,赈一人之灾”就是保险的原理与属性。保险到底卖的是什么?卖的是产品?卖的是理念?卖的是服务?保险应该卖的是:“心”。
而买保险最大的意义是什么?最大的意义在于生活尊严、家庭生活的安全、父母和子女生活依靠、健康、老有所养、病有所依……不用再事事求人、不用再乞求怜悯!我们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拥有这些是值得的呢?其实付出一切代价都是值得的,所有的问题归结于一点——就是缴纳保费的问题,其他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你的保险费是这样来的:第一年的是挤出来的,第二年的是省出来的,第三年的是攒出来的,第四年的就都是你的钱了。现在有钱不叫有钱,现在少花一点,遇到重病了会有钱,出意外了会有钱、年老了会有钱。老了有钱才叫有钱,老了有钱人才有尊严。要想不给人找麻烦现在开始挤出一点钱买保险,保险是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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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福的住院医疗和意外医疗不附加,靠医保靠谱吗平安福的住院医疗和意外医疗不附加,靠医保靠谱吗
您好。光靠医保是不够的,建议加上&&
不是北京户口,孩子可以办北京社保吗?我是北京市医保,但是不是北京户口,我的孩子可以办理北京市城镇居民保险吗?
您好。您可以先给孩子上份商业保险,这样更稳妥些。&&
投保总额30万计划书
您好。我是平安保险的,您说的保额30万要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以及选择的险种来定。&&
最高保额:300000
年缴:6000.00元
适用性别 :
投保年龄: 30岁
侧重险种 : 养老险,人寿险,理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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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北京尊府入住工作手册2
北京金都世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尊府入住工作手册北京金都世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零年 月 目 录一、入住倒计时-----------------------------------------------------------------------3 二、
业主入住手续办理流程图-----------------------------------------------------6 三、物业服务中心各小组设置-----------------------------------------------------7 四、物业服务中心各小组职责及工作规范--------------------------------------9 五、问题处理衔接机制--------------------------------------------------------------11 六、其他事项--------------------------------------------------------------------------11 七、相关文件及表格记录-----------------------------------------------------------112 4 月 28 日入住倒计时 以 2010 年 4 月 28 日为办理入驻为结点时间4 月 28 日: ★办理入住 4 月 26 日: ★最后检查场地布置、文件配置、各类用品 4 月 25 日 前: ★入住场地布置完毕 ★所有绿植租摆到位 ★联合入驻最后演练 4 月 15 日 前: ★停车场备案手续齐全 ★提供入住所需所有物品(办公用品、印有 Logo 纸袋、 赠送礼品等) ,与销售部沟通、落实。 ★入住当日所有协议装订成册,两书从开发处领取到 位。 ★一次入住业主实测面积表 ★联合入驻二次演练 4 月 10 日 4月 5日 前: ★物业入驻演练 前: ★保安进驻到位。 ★保洁进驻到位。 ★各类入住文件、 各户所有钥匙、 分装到业主档案袋内。 ★领取入住当日发放的各种卡(门禁、电梯、电、燃气、 水)以及设备说明书分装到业主档案袋内。 ★垃圾清运单位入场3 3 月 30 日前: ★落实包括:派出所户口迁入事宜、通邮问题、分片学 校问题、电话网络申请开通事宜。 ★各种收费项目、服务标准做板上墙。 ★培训入驻参与人员。 ★统一说辞。 ★保洁、垃圾清运单位、保安公司、化粪池清掏合同签 订。3 月 25 日前: ★确定入住当日发放的各种卡(门禁、电梯、电、燃气、 水)以及设备说明书。3 月 20 日前: ★各种入住文件,部门流程、所有文字性文件印刷完毕。 ★客服中心布置完毕 ★物业办公区布置完毕,投入使用(办公物品到位) ★物业办公室用房开荒保洁完成 ★ 物业办公室用房交付验收3 月 15 日前:★四方确定两书内容,准备印制。 ★招标分包单位(保安、垃圾清运) ★对各级政府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包括:电话、网络、电 视信号、街道、城管、派出所、邮政部门等等。 ★入住培训3 月 10 日前:★完成入住流程与销售部商定。 ★落实通邮办理程序。 ★落实停车场收费备案办理程序。4 3月 5 日前:★各种入住文件,部门流程、所有文字性文件初稿完毕。 ★各种收费项目及标准确定。 ★与销售部核定入住流程。 ★落实物业进驻办公区时间。5 入 住 流 程 图物业前台核验处 验证入住业主身份签到处 (1)出示《入住通知书》 、身份证(非本人的须有授权委托书)进行业主签到。 (2)签到处负责人在《入住流转单》1 栏上签章。 开发财务收费处 (1)出示《入住通知书》 、交清开发邮寄的《入住缴费项目单》所列款项。 (2)开发商交款处负责人在《入住流转单》2 栏上签章。 物业管理公司收费处 (1)一整年度的物业管理费; (2)代收代缴费用; (3)物业交款处负责人在《入住流转单》3 栏上签章; 物业签约处 交存以下资料:A、 《入住通知书 》物业收回留存; B、本市业主提供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1 张;非本市业主提供本人 及同住家庭成员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各 1 张; C、填写完整的《业主入住资料 》; D、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 张(非业主办理/共有 产权人/单位购房非法定代表人办理); E、当年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 张(以单位名义购 房); F、签定以下合约: 《北京尊府物业管理合同》 、 《北京尊府业主临时公约》等相关资 料; G、领取相关资料及《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 《装修手册》等相关资 料; H、物业签约处负责人《入住流转签单》4 栏上签章;资料发放处 (1)钥匙、门禁卡、各类已充值的卡、各种设备设施使用说明书以及赠送的礼品的发放,在物品 交接清单上业主确认签字。钥匙领取及房屋交接处负责人在《入住流转单》5 栏上签章存档;供暖公司 供暖公司现场办公人员与业主签订《供暖协议》 ,收取首年度供暖费;房屋验收处 。 (2)验收房屋请业主随同房屋交接人员前往现房接收,确认各能源表底数,并在《验房单》上 签字确认,取得《验房单》客户联。房屋验收后验房负责人《入住流转签单》6 栏上签章; 特约需求服务处 办理装修手续;办理车位相关手续; 电话、网络申报;6应急小组(开发和物业人员)突发事件处理 入住各小组设置一、 交房时间安排 2010 年 4 月 28 日办理: 首期 100 户左右的交付。 2010 年 7 月 28 日办理: 后期 400 户左右的交付。 二、 交房地点 北京尊府 2#楼大堂及物业客服中心 三、 开发交房组织 现场总指挥:王志轩 具体工作组成员:张琦、蒋欣、张红岩 1、 2、 四、 开发财务组:李爱军、赵德新 开发整改组:张晓明、王恒 物业交房组织 现场总指挥:刘峰 现场总协调:张琴 具体工作组成员: 1、 物业客服组:(准备 1 部对讲机) 负责人:刘峰 成员:全体员工 交房文具的准备(客户中心准备) :资料袋、胶水、钉书机、回形针、夹板、 签字笔、圆珠笔、复印纸、记事本、印泥等 张琴负责收集编制当天交房工作快讯,次日 9:00 时前报公司相关领导 2、 身份确定组 负责人:葛学红 成员:宰相蕊 3、 物业财务组 负责人:乔瑞芳 成员: 4、 物业签约组 : (2 人) 负责人:张琴 成员:葛学红、刘畅、 律师7 5、资料发放组: (2 人) 负责人:张琴 成员:葛学红、王妍6、验房组:(准备 5 部对讲机) 负责人:刘峰、戈捷 客服成员:孟姗姗、刘丹、牛建民、楼长、客服主管 物业工程: 开发工程: 维保单位: 验房人员工具准备(自行准备) :电笔、签字笔、夹板 戈捷负责与开发公司工程部协调整改事宜。7、特约服务处 负责人:何冰 成员:国际支持前台 1 名、安保领班 1 名8、安防工作组:(准备 5 部对讲机) 负责人:王伟 开发交房现场护卫组长:王伟 停车场车辆停放指挥:2 人 客户中心门岗兼内场秩序维护:2 人; 园区巡逻、秩序维护:2 人9、环境维护组: 负责人:刘峰 成员:保洁部全体 现场保洁 2 人 其余各岗位人员不变。10、后勤保障组: 成员:乔丽丽、国际支持 1 人8 各小组工作职责及规范1、现场服务组、后勤(物业负责共需 6 人)、乔丽丽、国际支持1人、保安员4人 (1)物业公司导车安全员2 人,负责当日收楼客户车辆引导停放工作。 (2)引导入住业主进入现场范围,导车安全员敬礼、导引车辆停放、拉车门、再敬礼。 引导至2号楼客服中心处。 (3)乔丽丽负责于5月27日前检查落实各项物品、布置桌椅鲜花、绿植等事项到位,以 及落实交房期间员工的用餐问题,临时采购等工作。 (4)环境维护工作。 (5)国际支持人员负责文件传递、复印等协调工作。 2、身份确定组(开发销售客服1人、物业前台1人) (1)前台人员要求业主提供开发盖章的业主入住通知书、购房合同原件(无合同提供 购房发票原件)、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您好,请把您的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给 我,谢谢!),检查以前业主是否留有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无则礼貌地请业主稍 等进行复印(您稍等一下,我帮您复印一下身份证件)。如发现前来办理入住手 续的不是业主本人, 则要求其出具业主授权书和业主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您 好,请您把业主授权书和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给我!)。如暂时没有,则向业 主解释授权书作用和递上准备好的样本,请其回去准备并预约时间(您看这样** 先生,您需要先得到房屋业主本人的书面授权和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然后带 上您的身份证原件再来办理入住手续,您看我们再约个时间?)。 (2)向业主出示竣工验收表和房屋实测面积表。 (3)业主认可后,接待人员在《入住流转单》上签字确认,引导业主去开发财务收费 组缴费。 3、开发财务收费组 (1)业主前来交纳费用时,热情欢迎并致贺(您好,欢迎您入住北京尊府)。然后询 问业主房号并与业主核对(***先生,您的房号是北京尊府**号楼**单元**号房, 您看对吗?)业主表示房号无误的,立即查找相对应的房屋应该交纳的相关费用 包括(房屋尾款、面积补差、大修基金、车位租赁买卖等款项),并向业主说明。 业主没有异议后马上开具收据、收取业主费用、在收据上盖章、将业主收执联交 业主收好,留存联自己收好备查。最后表示感谢(谢谢您的合作!) (2)收取费用后,财务人员在《入住流转单》上签字确认,并引导业主去物业财务组 缴纳相关费用。 4、物业财务收费组(物业楼长待命、跟踪以后全过程) (1)业主前来交纳费用时,热情欢迎并致贺(您好,欢迎您入住北京尊府)。然后询 问业主房号并与业主核对(***先生,您的房号是北京尊府**号楼**单元**号房, 您看对吗?)业主表示房号无误的,立即查找相对应的房屋应该交纳的物业管理 费标准,并向业主说明(**先生,您的房屋实测面积是***平米,物业管理费收费 标准是每平米每月**元。请您交纳日至日物业管理费是 ***元。),业主没有异议后马上开具收据、收取业主费用、在收据上盖章、将业 主收执联交业主收好,留存联自己收好备查。最后表示感谢(谢谢您的合作!) (2)收取费用后,物业财务人员在《入住流转单》上签字(盖章)确认,楼长引导业 主去签约组。 5、签约组(物业负责共需 2 人,咨询律师1人) (1)指导业主签署《北京尊府临时管理规约》、《北京尊府物业管理合同》等各项文 件,业主自己翻阅的同时可大致介绍协议内容。(服务协议是您和我们物业公司9 之间具体的责任、权利、义务的约定,我们采用的是建设部的示范文本,并且已 经在市房管局备案,请您看看!)。业主如有疑义则逐个解释,如无疑义则要求 业主在协议最后签字,收回。(您好,这是小区《业主临时规约》,你收好并在 这里签字,谢谢!) (2)负责人在《入住流转单》上签字确认后引导至供暖组。 6、供暖组(供暖公司 1 人) 由供暖公司现场办公人员指导业主签订《供暖协议》,交付首年度供暖费,后引 导业主至资料发放处。 7、资料发放处(物业负责共需 2 人) (1)核对《入住流转单》无误后,发给业主资料包(各项说明书)。 (2)发放《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并简单阐述两书的作用。 (3)发放钥匙、门禁卡、各类已充值的卡和赠送的礼品。 (4)请业主在《物品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引导其至验房组。 8、验房组(物业楼长5人、物业工程部5人、开发工程部人员共5人、精装分包公司人员 5人。分成5个小组) (1)楼长陪同业主来后,相应验房接待组立即迎接,携带工具和房屋附属物品带领业 主去验收房屋(您好,恭喜新居落成,请您跟我一起去看房)。验房通过,确定 水、电、燃气表底数,将业主带回入住接待大厅,双方在《北京尊府验房表》上 签字确认,同时将《北京尊府验房表》复印件交给业主留存,(您好,这是您的 验房单存根、请您收好并在这里签字。谢谢!)并在《入住流转单》上签字确认, 楼长引导至特约服务处。 (2)如业主验收房屋过程中有疑义,业主所提问题能马上解决的,由开发工程人员联 系精装分包公司相关人员协助立即解决,处理完成后双方在《入主流转单》上签 字确认;不能立即解决的,由开发工程人员向业主承诺解决期限,并预约时间。 (***先生,您看这样,您提的这个问题,我们在*天也就是*月**号下午*点前跟 您解决,这是个小问题,您看您先把房子收了行吗?)业主能说服并收楼的,按 正常手续办理交房,马上填写《返修单》,请业主在《返修单》上签字确认后转 客服部解决,并争取在向业主承诺时间内督促相关部门解决,然后回访。将《返 修单》复印作为《入主流转单》的附件,楼长引导业主至特约服务处。 (3)对态度坚决不同意收楼的业主,先认真听取意见,并做好记录。然后将业主带到 开发销售部解决。 9、特约服务处(物业负责共需 3 人) 根据业主的需求 (1)按照《车位出租程序》办理车位出租手续。 (2)按照《门禁卡办理程序》增办门禁卡。 (3)按照《特约服务收费表》办理各类特约服务内容。 (4)按照《办理装修程序》办理装修手续; (5)征询业主意见,是否需要带业主认车位,必要时楼长带业主去。 (6)向业主介绍有关搬家的服务工作,提供预约搬家服务。 10、应急小组(开发、物业负责共需 2 人) (1)在远离入住现场的其他位置设客诉处理接待,分别由开发销售负责人、物业客服 经理负责分别对入住过程中发生的客户投诉和纠纷进行缓冲处理,争取有效避免 纠纷激化及现场因客户纠纷而阻塞。 (2)及时纠正现场管理可能出错的错误,人员临时调遣等。10 (3)所有应急突发事件。 11、休息区 当业主办理入住出现排队情况时,向业主发放排号条后引导其至休息区等候。 注意: (1)当日入住办理完毕,各组将业主签属的一切协议及与业主有关的所有文件汇 总至张琴处,分别存入相应的业主档案,并作出文件目录,编写日报。 (2) 在办理各项手续时,随时解答客户问题,对于不确定的问题不要擅自回答, 可以请客户稍待,找专业组确定后再做回答。问题处理衔接机制 1、 2、 对目前收集的问题分类,各部门分别形成处理方案和统一说辞。 具体客户处理程序: 一般性疑难问题现场各组负责人予以解答→争议性疑难问题分类(工程、物业、 销售)处理→重大投诉问题或可能引起群诉的问题上报总指挥商议解决。其他事项 1、 2、 参加交房的各部门人员应主动熟悉交房现场、相关业主问答。 所有现场人员对客户提出的敏感问题或没有统一口径回答的问题一律不予回 答。 (很抱歉,您提出的问题我需要与相关专业人员确定后才能给您确切答复, 请您稍候) 3、 在交房期间,每天早上 8:00 开早例会,每天 18:00―19:00 进行小结,各组负 责人将当天情况整理汇报,交房协助人员准时参加。 相关文件及表格记录 1、《入住通知书》(附入住流程) 2、《入住缴款通知书》(开发、物业所需费用) 3、《入住流转单》 4、 《竣工验收表》 5、 《实测面积表》 6、《业主基本情况登记表》 7、《物业管理合同》 8、《北京尊府临时管理规约》 9、《消防安全协议》 10、《紧急情况处置协议书》 11、《房屋质量保证书》 12、《房屋使用说明书》 13、《维保期间钥匙托管协议》11 14、《备用钥匙委托管理协议》 15、《资料物品(钥匙)交接清单》 16、各项设备设施的使用说明书及保修书 17、各种功能卡 18、搬家路线图(待定) 19、《供暖协议》 20、《北京尊府验房表》 21、《特约服务收费表》 22、《车场运行管理协议》 23、《车位租赁协议》 24、《装修手册》 25、《门禁卡办理、补办程序》 26、《返修单》《入住回访记录》12 [北京?尊府]业主入住流转单_________女士/先生: 您好!您所认购的____号楼____单元____房间,现已具备入住条件,请按以下顺序办理入住手续: 1、至物业客服前台审核入住资料入住资料审核合格 物业前台签字:______ 2、至开发财务组缴费 _相关费用已全部付清 开发财务盖章(签字) :____ _____ 3、至物业财务组缴付各项费用各项费用已全部付清 金都物业财务签章(签字) :____ 4、至物业签约组办理签约事项签约已办理完毕 签约组签字:____5、至资料发放组接收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发放完毕 资料组签字:____6、至验房组验收房屋 房屋验收完毕(后附验房单原件)业主签章: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13 [北京?尊府]业主基本情况登记表房号: 业主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号楼单元 性别室 出生日期 籍贯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房屋使用性质 年 月 日 常住人口数 建筑面积 紧急联系电话 家庭成员情况 民族办理入住时间 房间数 紧急联系人姓名____房____厅____卫生间平方米姓名性别与业主 关系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车 辆 情 况 品 牌 车身 颜色 车 牌 号 车位 编号 品种 数量宠 物 情 况 体高/重 是否办证/健康状况/是 否防疫备注:14 [北京?尊府]紧急情况处置协议书甲方:北京?尊府 业 主 号楼 单元 室乙方:北京金都世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为保证[北京?尊府]小区公、私财物的安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处理突发事件及减 少所造成的损失,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突发事件的处置达成如下协议: 一.当发生突发事件(如火灾、火情、火警、跑水、漏电或有异味等可能造成灾害事故的情况时) ,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抢险救灾工作。 二.当乙方通知甲方人员到场时,甲方人员应迅速到达现场。另,业主有义务对家属及使用全体人员 告之本协议内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如甲方人员不能及时到达现场,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采取应急措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 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时,为保证小区财物的安全,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乙方采取应急措 施,期间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 表 人:代 表 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北京?尊府]备用钥匙委托管理协议甲方:北京金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楼 单元 室 先生/女士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备用钥匙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处理紧急事件(包括:消防、跑水、紧急抢修)等而保存乙方户门备用钥匙 1 把。 二、 非紧急情况甲方为乙方财产安全考虑将拒绝一切启用封存钥匙的请求。 三、钥匙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封存。 四、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甲方相关工作人员需进入乙方户内处理时,须提前通知乙方或乙方授权的紧急联系人 (以下称紧急联系人) 。在征得乙方或紧急联系人同意后,将由甲方当值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共同进入乙方 户内区域(特别紧急情况需同时进行) 。 五、非乙方或非紧急联系人需用封存钥匙时,甲方值班人员将与乙方或紧急联系人取得联系,争得同意后由甲 方当值负责人与当事人共同拆封,事后由乙方补办拆封手续后封存钥匙。在此期间因备用钥匙启动而产生 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联系不上乙方或紧急联系人,甲方将拒绝当事人的入户请求。 六、如发生紧急情况,甲方联系不上乙方或紧急联系人,物业公司当值负责人可在其他两部门人员共同监督下 启用乙方备用钥匙,力求最大限度挽回乙方损失。 七、如果就本协议内容发生异议,可协商解决或至法院提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紧急联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尊府]维保期间钥匙委托协议书甲方:北京?尊府 业 主 楼 单元 室乙方:北京金都世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应甲方要求,甲方委托乙方于装修期间代为保管其单元门钥匙。 一. 起止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甲方将上述单元的门钥匙共计 把委托乙方保管,以便于装修期间甲方人员不在时,保证乙方能及时进入户内检查施工进度以及操作规范等工作,同时预防突发漏水等紧急事件发生时,确保物业人员 能够及时到达现场,最大限度挽回甲方损失。 2. 3. 乙方必须严格控制上述单元钥匙的使用并做好使用记录。 如甲方单元内发生贵重物品或其他财产丢失和损坏事件,乙方应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和甲方的调查取证, 但不对甲方的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4. 5. 甲方装修完毕,乙方将留存钥匙转与甲方。 本协议自甲方凭乙方为其开具的《钥匙留存书》从乙方处收回钥匙之日起,本协议自动废止。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 表 人:代 表 人:年月日年月日17 [北京?尊府]户内验收单楼号: 类别 户门门牌□ 猫眼□ 门锁□ 对讲分机□房间号 :2010 年月日 验收简述编号:门厅/客厅/餐厅地砖□门窗□各种插座及控制面板□灯具□烟感探头□镜子□空调□厨房门□ 橱柜□ 台面□ 灶具□ 冰箱□ 油烟机□ 烤箱□ 窗户□ 灯具□ 微波炉□ 粉碎机□ 消毒柜□ 洗衣机□ 各种插座及控制面板□ 墙顶地石材□ 洗涤盆及龙头□卧室门□地板□窗户□壁纸□ 各种插座及控制面板□灯具□空调□书房门□地板□窗户□壁纸□ 各种插座及控制面板□灯具□空调□主卫生间门□五金件□散热器片□座便器□浴缸□淋浴房□水龙头□面盆□地漏□灯具□ 排风扇□墙顶地石材□次厅卫生间门□五金件□散热器片□座便器□淋浴房□水龙头□面盆□地漏□ 灯具□排风扇□墙顶地石材□阳台门□墙顶地石材□窗户□各种插座及控制面板□灯具□水龙头□地漏□表底数:冷水表热水表直饮水表中水表燃气表电表注明:“√”代表物品完好,物品表面无破损。验房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在相应的空白处记录。 业主签署:年 月 日18验房员签署:年 月 日 [北京?尊府]业主入住回访记录房 间 号: 入住日期 回访日期 回 访 人 □ 房间设施设备运转情况: □ 入室维修及时性: 回访记录 □ 保安人员的服务情况: □ 保洁清洁情况: □ 解决业主事宜的及时性业主需求备注记 录 人19 [北京?尊府]工程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序号 服务项目安装 4 头以内花灯 安装 4 头至 8 头以内花灯 安装 4 头至 16 头以内花灯 安装 16 头以上花灯 安装吸顶灯 安装日光灯 安装镜前灯 安装壁灯 安装组合灯具(落地灯、台灯) 安装射灯 安装工艺灯 安装升降灯(麻将灯) 安装筒灯 安装节日灯或装饰灯 更改线路 更换灯泡(普通) 更换镇流器、变压器、分电器 更换灯口 更换灯口 更换灯具装饰 更换开关箱内分开关 更换开关箱内总开关 更换电表 更换灯开关面板 拆换各种灯具 更换日光灯、环形灯管、镜前灯 管 更换电器插头(普通) 安装排气扇 调试灶眼 更换燃气软管 延长有线电视馈线 安装(更换)有线电视插头 更换电视面板(单孔) 延长电话线(扁平电话线) 延长网线 安装(更换)八芯水晶头 安装(更换)电话水晶头 更换瓷砖 10 元/组 15 元/件 20 元/件 10 元/次 25 元/根 20 元/米 15 元/个 30 元/个 15 元/米 15 元/米 15 元/个 8 元/个 20 元/块20收费标准20 元/盏 30 元/盏 50 元/盏 80 元/盏 20 元/盏 20 元/盏 30 元/盏 20 元/盏 20 元/盏 20 元/盏 50 元/盏 30 元/盏 20 元/盏 5 元/米 10 元/根、米 3 元/件 10 元/件 10 元/件 10 元/件 25 元/组 10 元/件 15 元/件 30 元/件 15 元/件说明(备注)原位安装、不含灯具 原位安装、不含灯具 原位安装、不含灯具 原位安装、不含灯具 原位安装、不含灯具 原位安装、不含灯具 原位安装、不含灯具 原位安装、不含灯具 安装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安装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安装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安装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安装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安装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更换费用、含三芯线 卫生间、厨房加 10 元、含插座 更换费用、含灯泡 更换费用、不含主要费用 吸顶灯、平灯、台灯、地灯、不含主材 花灯、工艺灯、镜灯、不含主材 更换费用、不含主要费用 更换费用、不含主要费用 更换费用、不含主要费用 更换费用、不含主要费用 更换费用、不含主要费用 单价超过 200 元按安装同等灯具价格上加收 10% 更换费用、不含主要费用 安装费用、含普通插头 更换费用、不含主要费用 人工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人工费用、含材料(1 米以内) 人工费用、含材料 人工费用、含材料 人工费用、含材料 人工费用、含材料 人工费用、含材料 人工费用、含材料 人工费用、含材料 更换费用、不含主要费用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加装插座 (含材料、 不包括线路) 40 元/件 序号服务项目修补壁纸 修补墙面 修补顶面 更换地转 瓷砖墙面打孔 普通墙面打孔 更换球形锁 装门拉手 更换排风软管 修门合页 金属材料上钻孔 调试修理窗户 安装门挡 安装镜子(有瓷砖) 安装镜子 安装窗帘(直杆) 安装窗帘(有拐角) 更换普通水龙头 更换混水器 拆装暖气 手动疏通面盆、浴缸、阳台地漏 手动疏通马桶 电动疏通马桶 拆装疏通马桶 疏通空调冷凝水管路 空调过滤网清洗 疏通洗衣机下水 更换反水弯 修理反水弯 检修淋浴头 检修混水器 封打玻璃胶 上水管打压 租(借)人字梯 租(借)手枪钻 租(借)冲击钻 租(借)电焊机 租(借)电锤 租(借)线轴或接地线收费标准35 元/平米 20 元/块 30 元/块 40 元/块 15 元/孔 10 元/孔 20 元/把 10 元/把 20 元/组 15 元/组 15 元/组 10 元/扇 20 元/件 30 元/件 20 元/件 25 元/组 30 元/组 10 元/件 20 元/件 100 元/组 20 元/次 10 元/次 30 元/次 80 元/次 20 元/次 10 元/次 15 元/次 15 元/次 10 元/次 10 元/次 10 元/次 10 元/次 100 元/次 10 元/小时 10 元/小时 10 元/小时 10 元/小时 10 元/小时 10 元/小时说明(备注)更换费用、不含主要费用 维修费用、不含主要费用 维修费用、不含主要费用 更换费用、不含主要费用 安装挂件 安装挂件 型号、尺寸相同、不含主要材料 安装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安装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安装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人工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安装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安装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安装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安装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单杆(带拐角加 5 元)、不含材料 双杆(带拐角加 5 元)、不含材料 安装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安装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安装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维修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维修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维修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维修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维修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维修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维修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维修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维修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维修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维修费用、不含主要材料 含玻璃胶 试压时间 24 小时 借用费用、损坏照价赔偿 借用费用、损坏照价赔偿 借用费用、损坏照价赔偿 借用费用、损坏照价赔偿 借用费用、损坏照价赔偿 借用费用、损坏照价赔偿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1 74 75 76 77 78 7521 [北京?尊府]保洁服务项目服务项目 家政服务 小时工 家庭开荒保洁 地板打蜡 &国产蜡& 地板打蜡 &进口蜡& 单人沙发清洗 双人沙发清洗 三人沙发清洗 真皮沙发养护(单人) 真皮沙发养护(双人) 办公桌养护 普通办公椅 电脑清洁 灯箱广告牌清洗 灯具清洗 大型吊灯清洗 杀虫消毒 地毯清洗 化纤地毯清洗 纯毛地毯清洗 厚羊毛绒地毯 块 羊毛混纺地毯 高空外墙清洗 玻璃幕墙 铝塑板 瓷砖马赛克 每平米 每平米 每平米 1.5-2.8 元 1.5-2 元 1.5-2.8 元 1000 平米起,量大或常年业 务者优惠 块 块 每平米 每平米 块 2-3 元 3-5 元 300 元 200-250 元 260 元 200 元 量大优惠 超过 5 平米 不超过 5 平米 超过 5 平米 不超过 5 平米 小时 每平米 每平米 每平米 只 只 只 只 只 张 只 台 副 组 只 次 15-20 元 4元 3-4 元 6-8 元 35 元 60 元 80 元 20 30 30 10 元 15 元 250 元起 30 元 面议 200 元 100 平米以下 大型面议 50 公分以内 3 小时内 20 元/小时 3 小时以上 15 元/小时 二层以上不包含外玻璃 液体 液体 干洗剂 干洗剂 干洗剂 单位 价格(元) 备注22 服务项目 石材护理与地面部分 大理石翻新 花岗石翻新 石材晶硬护理 普通地坪清洗 大理石地坪清洗 其它 绿化保养 工程开荒保洁清洗 日常保洁单位价格(元)备注每平米 每平米 每平米 每平米 每平米60-80 元 80-90 元 15-20 元 1-2 元 2-3 元面议 面议 面议23 [北京?尊府]地下车场车位运行管理协议甲方:北京金都世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乙方作为北京?尊府 #车位产权人(或使用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停放车位的运行管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在办理手续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车位产权证明 4、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2、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3、车主联系电话6、使用人需提供产权人委托授权证明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车位的管理与服务,期限自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缴纳车位运行费 年 月 日起至 年元/月,按年付。以后每次缴款时间为本期运行费用到期前 5 个工作日内,预交下一年度运行费用。 三、甲方负责对停车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环境卫生、保安、交通设施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 管理。 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乙方车辆损坏、丢失或甲方无法履行管理职责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缴费后甲方为乙方办理车辆出入的相关手续,发放停车卡和泊车证,停车卡押金 元/证。 六、停车卡仅供一辆车使用,请勿多辆车同时并用,乙方车辆进入车场时应自觉将车辆停放在甲方租赁的车位 内。 七、在协议期内乙方需妥善保存停车卡,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或遗失,请及时至物业管理处安保部申领新卡,并 缴纳办理新卡的费用 元/卡,否则由此造成车辆丢失、损伤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元/卡,泊车证工本费八、车位不得用于其它目的,请勿在车位内或周边私自搭建或改变车位在交付时的状况及用途,否则,由此产 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乙方车主有义务主动配合车场的工作人员,维护车辆秩序,在乙方的车位被其它车辆占用时,甲方应及时 将停放在乙方车位内的车辆移走。 十、乙方的车辆只能进入所属车位内停泊,如因侵占其它车位或不按规定停车,甲方有权将车拖离且无须通知 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拖车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地下停车场的进、出坡道及出入口不准停放任何车辆,如车道在坡道及出入口出现故障而不能行驶时,24 司机应尽快通知车场保安人员协助及时将车辆移走,不能阻塞通道。 十二、乙方请勿将其所属车位私自转让、抵押或出租给他人,乙方在使用期内更换使用人及车辆须至物业管理 处安保部办理相关的车位变更手续。 十三、车主应对其机动车投保全面保险,车内不得存放重要文件、现金、手机、首饰等贵重物品和易燃易爆等 危险品。 十四、任何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造成车场设备、设施等损坏时,须照价赔偿,对于故意损坏者,还须按照 有关规定交公安部门处理,因甲方责任导致乙方车辆受损或丢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五、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处的正常管理,并严格遵守停车场管理各项规定,协议到期后,甲方不再对乙方车 辆承担任何责任,车辆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六、如果就本协议内容发生异议,可协商解决或至法院提请诉讼。 十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年 月 日年月日25 [北京?尊府]地下车场车位租赁协议甲方:北京晨昱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金都世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 丙方作为北京?尊府 的 号车位,共 车型: #楼 单元 号产权人(或使用人)现租赁北京?尊府地下停车场 层个车位, 颜色: 车牌号: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停放车辆的租赁、管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二、 在办理手续时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3、车主联系电话 2、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保险单复印件5、使用人需提供产权人委托授权证明 二、乙方向丙方提供车位的管理与服务,期限自 方向甲方缴纳车位租赁费 款 元/月及车位运行费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 个月,丙元/月,即元/月/车位,三个月起租。季付,首期付元,以后每次缴款时间为本次租期到期前 5 个工作日内,预交下租期的租赁费用,如遇中途退租,租赁期不满整月的按整月计算租赁费用。 三、乙方负责对停车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环境卫生、保安、交通设施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 管理。 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丙方车辆损坏、丢失或乙方无法履行管理职责时,甲方、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五、缴费后乙方为丙方办理车辆出入的相关手续,发放租用卡和泊车证,租用卡押金 元/证。 六、租赁卡仅供本辆车使用,请勿同时多辆车并用,丙方车辆进入车场时应自觉将车辆停放在丙方租赁的车位 内。 七、在协议期内丙方需妥善保存停车位租赁卡,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或遗失,请及时至物业管理处安保部申领新 卡,并缴纳办理新卡的费用 元/卡,否则由此造成车辆丢失、损伤,责任由丙方自行承担。 元/卡泊车证工本费八、车位请勿用于其它目的,请勿在车位内或周边私自搭建或改变车位在交付时的状况及用途,否则,由此产 生的责任均由丙方自行承担。 九、丙方车主有义务主动配合车场的工作人员,维护车辆秩序,在丙方的车位被其它车辆占用时,乙方应及时26 将停放在丙方车位内的车辆移走。 十、丙方的车辆只能进入所承租的车位,如因侵占其它车位或不按规定停车,乙方有权将车拖离且无须通知丙 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拖车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 十一、地下停车场的进、出坡道及出入口不准停放任何车辆,如车道在坡道及出入口出现故障而不能行驶时, 司机应尽快通知车场保安协助及时将车辆移走,不能阻塞通道。 十二、丙方请勿将其所租车位私自转让、抵押或出租给他人,丙方在承租期内更换承租人须至物业管理处安保 部办理相关的车位变更手续。 十三、车主应对其机动车投保全面保险,车内不得存放重要文件、现金、手机、首饰等贵重物品和易燃易爆等 危险品。 十四、任何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造成车场设备、设施等损坏时,须照价赔偿,对于故意损坏者,还须按照 有关规定交公安部门处理,因甲方或乙方责任导致丙方车辆受损或丢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五、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处的正常管理,并严格遵守停车场各项管理规定,协议到期后,甲方、乙方不再对 丙方车辆承担任何责任,车辆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丙方自行承担。 十六、如果就本协议内容发生异议,可协商解决或至法院提请诉讼。 十七、在租赁期间内,对该车位的购买权优先于租赁权,即如有其它业主购买该车位,承租人需配合出租方调 换到其他未售车位上。 十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丙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丙方:年 月 日年月日年月日27 [北京?尊府]物业管理合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签约当事人 甲方: 乙方:北京金都世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北京尊府 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长安融府住宅楼 , 推广案名:北京尊府。 类型:[公寓] [商业] 坐落位置: 西城 区(县) 闹市口大街 。座室委托于乙方实行物建筑面积: [预测面积] 80268.68 平方米 (地上住宅面积 61210.52 平方米; 商业面积 1295.89 平方米; 地下总面积 9445.85 平方米;人防面积:8316.42 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 闹市口大街 南至 头发胡同 西至 鲍家街 北至 西太平街 ; ; ;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全体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应对 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 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为 3 年,自 2010 年 5 月 28 日至 2013 年 5 月 27 日。 第三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一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 大厅、卫生间、开水间、淋浴间、地下停车场、高压变电室、低压配电室、消防保安中控室等。 第二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天线、 高压水供水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防中央控制系统、保安监控系统、电梯等。 第三条 市政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池、井、绿地、自来水干线、 污水干线、供电干线、地下消火栓。 第四条 公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第五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六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七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八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九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条 负责向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对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违反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28 止等措施。 第四章 产权人(或使用人)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 产权人(或使用人)的权利 1、 有权依法对其物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2、 有权依法合理享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部分及场所。 3、 有权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社区的有关装饰、装修的规定,在允许范围内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 有权根据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机电设备、公用 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主体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 5、 有权根据社区内的道路、路灯、沟、井、绿地、车库等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情况,建 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 6、 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社区内的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各种行为予以纠正和 制止。 7、 有权对妨碍社区管理秩序、生活秩序和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 8、 有权对本社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要求答复。 9、 有权对本社区的物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违反合同或有关规定的行为 进行干预、处罚。 第二条 产权人(或使用人)的义务 1、 遵守执行物业管理各项规定 2、 在使用、出租、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 3、 在使用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为保证住户居住安全,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其住宅内不得拆改承重结构及附属管线设备;不得更 改虎户门、窗、阳台样式、室内建筑;装修须依照物业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垃圾、废物不得投入下 水管道。室内水、电、燃气等设备,如因产权人(或使用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所需维修费用由 产权人(或使用人)负担。 (2) 产权人(或使用人)搬家具及物品,不得损坏公寓墙壁、门窗、电梯、楼梯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 其应承担维修费用;公共设施及花木因儿童追逐、嬉闹而损坏,维修和重植费用由其家长或监护人 负责。 (3) 产权人(或使用人)不得在公寓户门以外,如楼梯、电梯、走廊、花园、绿地、道路等公共场所和 公用部位码放任何物品。为保持公寓环境优美,产权人(或使用人)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不 得在户门、窗、阳台及公寓外墙等树立标志、广告等。 (4) 产权人(或使用人)不得在公寓内储藏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寓和人身安全的任何危险物品。 (5) 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为保持公寓清洁卫生,产权人(或使用人)不得在公寓内饲养鸡、兔等家禽、 家畜,如饲养宠物须到政府部门办理登机手续。 4、 产权人(或使用人)如需将其所拥有的物业进行装修,须签订并遵守《装修管理协议》及相关规定, 施工过程须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5、 出租、转让其所拥有的物业时,应提前一周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将承租人个人资料和转让协议复印件 在签署后 15 日内交到物业公司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6、 房屋户内设施设备如供电、供水系统易损件等由产权人(或使用人)负责维修养护(也可以委托物业 管理公司维修,实行有偿服务) 。 7、 凡有影响毗连房屋安全、损坏他人合法权益的,按规定由负责人及时进行修缮,拒不修缮的,由物业 管理公司修缮,费用由其承担。 8、 社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 破坏、占用绿地。 (2) 随意占用楼梯间、通道、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库等公用部位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 乱抛垃圾、杂物。29 (4) 影响社区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 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 聚众喧闹。 (7) 随意停放车辆和鸣笛。 (8) 发生超出规定标准的噪音。 (9)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 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用场所,违反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11) 私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交通、排水、消防等公用设备。 (12) 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等危害社区和人身安全的任何危险物品。 9、 按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交纳物业管理费及各项费用。 第五章 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 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 1. 有权根据《规约》 ,物业管理合同及政府的有关规定对社区实施物业管理,制定物业管理各项规定。 2. 有权对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的房屋装修方案进行审批,对未经审批的违章装修,私搭乱建进行制止, 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 3. 有权要求和保护社区内房屋外观完好、整洁、统一、有序。 4. 有权劝阻、制止损害他人物业或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对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 5. 有权管理社区内所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通讯照明设备、市政管网、公共场地、绿地、建筑小品等,制止 破坏、随意占用等行为。 6. 有权管理社区内道路及车辆,制止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 7. 有权管理社区内的保洁设备,有权制止不按规定饲养宠物的行为。 8. 有权管理社区内乱贴、乱画等行为。 9. 有权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各项费用。 10.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或聘用专业公司进行专项服务业务。 11. 有权在社区内开展物业经营活动及多种有偿便民服务。 第二条 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 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 本社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道路维护、清扫、保洁等工作。 3. 接受产权人(或使用人)的监督。 4. 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 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 制定完善的设备保养、检修制度,及时维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 7. 建立健全的回访制度,做好回访记录。 8. 社区实行封闭管理,设立保安人员 24 小时值班制度,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9. 提供 24 小时电梯运行,24 小时生活热水,24 小时维修服务。 10. 帐务公开,每半年向产权人(或使用人)公布管理费用收支使用情况,并按收费标准对其所管理的公用部 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相应的维修服务。 11. 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收费及其他收费 第一条 产权人(或使用人)自接到办理入住手续通知之日起,按建筑面积每月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5.8 元/平方 米的物业管理费。产权人(使用人)须于每季第一个月的十五日前缴清本季度管理费用。 第二条 产权人(或使用人)使用社区内停车场,须在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同时,交纳车位管理费或车位租金。 第三条 代收代缴费用包括冷水、燃气等项目,按有关部门标准收取,产权人(或使用人)在收到物业管理公 司发出的“缴费通知单”后,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所发生的费用如期全额交付物业管理公司。30 第四条 管理费用标准的调整,物业管理公司可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及当地物价指数适当调整。当年的管理费 用可根据前一年公布的管理费使用成本情况进行调整。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条 产权人(或使用人)违反产权人义务中第 3、第 8 条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代表全体产权人及使 用人的利益进行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二条 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如违反政府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 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恢复原状,以及给予罚款、停工等处罚。 第三条 产权人(或使用人)逾期缴纳管理费及其它各项费用的,应按日收取应交费用 3?的滞纳金。如逾期 30 天仍未缴纳管理费,该产权人(或使用人)须向管理公司支付为追讨欠款而引致的额外行政费用。 第四条 产权人(或使用人)无正当利用拖欠管理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管理公司有权停止相应的服务。 第五条 产权人(或使用人)无理拒绝、阻挠物业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的检查、维修、养护 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的损失,有责任人予以赔偿。 第六条 物业管理公司违反《规约》 ,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产权人(或使用人)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退还其 所收费用。 第七条 因任何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而发生纠纷,可申请调解、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以外的委托事项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第二条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五条 本合同在发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 成的,也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 4 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代表人: 年 月 日代表人: 年 月 日31 [北京?尊府]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北京晨昱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金都世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约制订的目的在于通过本规约的实施,以界定全体业主、承租人(使用人)在对位于北京市西 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北京尊府”(以下简称“本物业”),及其设施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保险 及享受服务过程中所具有的各项权利、义务;为保证本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聘请专业物业管理企业, 实行统一管理,并规范其相应的管理行为;规定全体业主、承租人对本物业的管理工作及公共性开支应 负的责任及监督权力,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最佳限度地共同享有物业空间。第一章 总则一、定义 在本规约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1、 “该土地”指根据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出让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编号为京西 国用( 2006 出)第 20331 号,面积为 22398.05 平方米的地块。 2 、“本物业”指坐落于该土地上的“北京尊府公寓楼”。其中:地下 2 层、公寓地上 1-14 层、园 区绿化范围及地下车库 B1 、 B2 。 3 、“业主”指一切通过合法方式拥有本物业全部或部分所有权的产权人。 4、 “承租人”指依照合法程序向房屋产权人租赁使用其产权名下物业面积,并合法拥有该面积使用 权的一切自然人、法人。 5 、“开发商”指依据合法程序获取该土地使用权,并根据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发建设本物 业的北京晨昱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 发 企 业: 名 称:北京晨昱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西城区闹市口南大街奋斗小学西侧北京尊府接待中心 邮 编: 100031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
、物业管理企业: 名 称:北京金都世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资质证合格书号:京物企资三 [ 号 注 册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院 3 号楼 303 邮 政 编 码: 100081 注 册资本金: 300 万元 联 系 人: 秦涌 联 系 电 话:
、“公共部位”指在本物业内或该土地内由全体业主根据有关政策法令,共同拥有及使用的区域面 积。其中包括楼梯间、通道、行人道、绿化区、园林小景、各类设备机房、管道井、管理者用房、卫生 间、盥洗间、饮水间、电梯及电梯间(前室)、 厅(包括休息厅、门厅、大堂)、平台、垃圾间、电话机房、监控中心、水箱间、中 水处理房、会所及为本物业的承租人和访客而特别设立的共用区域或范围,但不包括业主、承租人拥有 独立使用权的区域面积。32 8 、“公共设施设备”指为本物业的正常使用而必须安装的变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通 风系统、供暖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电梯运输系统、卫星通讯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避 雷装置、人防工程、园林、绿化及其他用于业主、承租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等。但不包括任何 业主、承租人独立使用的设施设备。 9 、“外墙”指本物业楼体结构与楼外空间相邻界的立面墙体、楼盖。 10 、“装修手册”指管理者(如以下所定义)就各业主、承租人在其所拥有或使用单元(如以下定 义)内进行装修、改造、更新及装饰装潢等行为所制订的管理规范。是本物业全体业主、承租 人所必须 遵守的准则。 11 、“绿化地”指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法令所要求的,在该土地上实施绿化的区域。、 12 、未出售的地下车库及其他属于开发商产权面积内的经营收益,归开发商所有。 13 、本物业的屋面、外墙使用权为全体业主。 14 、本物业楼宇、物业的命名权为开发商所有。 15 、会所(俱乐部)本建筑物会所已由:开发商所有:经营方式及收费标准由所有者确定;位于本 物业区域的 2 号楼地下一层。 16 、“管理预算”指根据本规约和政府有关法规的规定,为本物业管理与服务及日常运行、维修保 养所必须的财务支出所制订的财务费用预算,物业服务用房由物业管理企业免费使用。 17 、“管理费用”指管理者因管理及保养本物业而产生的所有财务费用和支出。 18 、“公共维修基金”指购房人根据政府有关规定,于购房时所缴纳的,用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 用设施设备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公共维修基金。该基金为全体业主所共有,其使用、续筹办法参照政 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9 、“管理者”指开放商在本物业投入使用前,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公开招标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20 、 “单元”指业主产权名下所拥有的单位面积或承租人向产权人租用的并拥有使用权的单位面积。 21 、“本规约”指全体业主、承租人就本物业使用、管理、维护等事项签署的本规约,并包括一切 与管理本物业有关的规范全体业主、承租人及管理者使用、管理、维护本物业的各种规定。 二、物业基本情况 1 、物业名称:北京尊府 2 、坐落位置: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 3 、物业四置:东至:闹市口大街 南至:头发胡同 西至:鲍家街 北至:西太平街 4 、总建筑面积:约 80268 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 5 、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政府批文号:京西国用( 2006 出)第 20331 号 三、基本准则 1 、业主、承租人应遵守政府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的规定和本规约的规定,配合管理者的各 项管理工作,遵守管理者按有关规定和本规约制订的管理细则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业主、承租 人应保证其共居人、使用人及相关人员遵守本规约和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物业。 2 、公共部位是为全体业主及承租人的利益而设置的,为全体业主所共有。各业主、承租人应当尊 重公众利益,妥善处理相邻关系,与其他使用人共用共享。 3 、各业主、承租人须遵守和履行本规约所载的保证、规定及限制,并受其约束。 4 、各承租人在未有业主同意及授权的情况下,无权对其所租赁使用的单元处理,包括:出售、转 让、抵押、出租或批准以其他方式处置。 5 、任何业主或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其所拥有面积或租用面积的用途及房屋结构。在进行房屋装修、 改造、更新时,须严格遵守《装修手册》的各项规定。33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一、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1 、在受政府有关法律的保护下及本规约的保障下,业主对本物业属其产权名下的部分均合法拥有 使用权、获益权或处置权。当其使用以上权利对其所拥有部分实行转让、馈赠、抵押时,无需任何他人 同意。但业主在将其所属物业出售、转让或出租给他人后的三日内将有关的出售、转让或出租事宜,以 书面形式通知管理者,结清一切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费用。并同时将相关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交管理者备 案。出售、转让或出租合同或协议中需要求购买方、受让方或承租方作出遵守本规约的承诺。 2 、全体业主共同拥有本物业公共部位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为保证全体业主的权益及小区美观,任 何业主不得于上述任何部分擅自安装、架设或拆除招牌、广告及其他物件。亦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占用 公共部位的任何部分。 3 、业主有权就本物业属其产权名下的任何部分的转让、租赁、管理实务 另行订立分契约。惟该分 契约不得抵触本规约所制定的所有条款。 4 、业主可委派代理人或受权人在不违背本规约的前提下代为行使本规约保留予业主的任何权利。 5 、在本物业正常使用和管理期间,业主有义务支持、配合管理者的管理行为。必要时应允许管理 者及其委托人,为履行其对本物业的管理职责,携带一切必须的设备、机器及材料进入本物业任何一部 分,包括:公共部位、公共服务设施或任何为该利益而安装的设施;如有必要,可进入任何单元内部, 但除涉及公共利益的紧急情况外,应事先通知有关业主或承租人。 6 、本物业内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共同同意, 有权要求或授权管理者根据实际管理要求,对本物业有 关管理规定、程序及《装修手册》进行修订,而无需任何承租人同意。 7 、业主有义务依照本《规约》规定标准,按时向管理者交纳管理费用及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应 缴费用,并有义务督促其承租人履行此项义务。当其承租人无能力履行此义务时,则由该业主承担其相 关义务。 8 、当因业主自身原因使其产权名下的物业处于空置状态,该业主有义务依照本 《规约》规定标准,向管理者交纳管理费用及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应缴费用。 9 、业主有权要求管理者定期公布管理费用的使用情况,有权聘请有资质的会计 单位对管理者的管 理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但公布或审计内容不包括管理者有权自行支配使用的部分。 二、开发商的权利与义务 1 、开发商有权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物业建筑规划及蓝图进行变更、 修订、增订或改动,而无须任何其他承租人或拥有本物业其他权益的任何人同意或批准。上述变更、修 订、增订或改动并不赋予任何承租人针对业主诉讼的权利。惟上述变更、修订、增订或改动不得妨碍其 他业主使用其所属单元的权利。 2 、开发商有义务按有关规定承担本物业保修期内保修范围的维修责任。在保修期间,开发商应及 时处理有关保修事宜,或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处理,其发生的费用由开发商负责。在业主委员会成立 前,开发商有权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对本物业进行管理,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管理合同,并依法制订规约 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有关事项变更告知业主。 3 、开发商有权依据政府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方式选聘专业物业管理企业作为本物业的管理者,并 以合同方式委托其对本物业实行统一管理。 在必要时有权终止其管理行为, 并依照有关程序更换管理者。 当本物业内业主依据合法程序成立业主大会等组织机构后,本权利归该机构所有。 4 、物业交付使用时,开发商应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材料: ( 1 )新建项目竣工总平面图 ( 2 )单体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竣工图 ( 3 )附属公建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 4 )有关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34 ( 5 )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6 )房屋质量保证文件和房屋使用说明文件 ( 7 )房屋销售清单和产权资料 ( 8 )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及收益归属清单 ( 9 )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5 、开发商有权根据该项目的建设规划继续兴建未完成的施工项目,并将后期工程与已建成的部分 接驳相连。对已建成的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的更改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不得妨碍其他产权人的合法权 益。 6 、本物业投入使用后,业主入住率达 50 %以上时,开发商应根据政府有关政策、法规适时召集、 筹建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 7 、开发商有义务按国家相关政策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本小区内未出售房屋空置房面积的物业管理 费用。 8 、开发商出售物业办理入住时,应向购房人说明经核准的规约,并要求购房人在签署购房合同的 同时,签署遵守规约的承诺书。 三、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 1 、各承租人在有关法律保护下,依照其与业主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本规约的有关规定 ,合法 拥有其所承租的本物业部分面积的使用权,并与全体业主及其他承 租人共同享用本物业公共部位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设备。 2 、各承租人在与业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须持该合同及业主身份证明、产权证明复印件、 缴费凭证等文件,于管理者处办理入住、装修手续。 3 、各承租人惟谨遵《房屋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房屋使用用途,不得随意改变其用途,甚或从事非 法活动。 4 、承租人不得于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将其所承租面积擅自转租或转让他人。惟在取得相关业主特 别授权后,方可依据授权限令发生以上行为。并应至少提前 30 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管理者。 5 、各承租人不得将其所租赁的单元用作非法、不道德,或与土地批文使用用途不相符、交付使用 通知书或本公约条款相抵触的用途,亦不得有滋扰、损害其他业主或承租人的行为发生。 6 、各承租人在使用本物业公共部位时,不得擅自占用、堵塞或妨碍他人使用该区域。在未征得管 理者书面同意时,各承租人不得于任何公共部位张贴通告、宣传告示、设立招牌、广告或堆放其他物件, 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服务设施损坏、涂污、狭窄。 7 、承租人可根据实际使用要求,按照本物业《装修手册》规定对其所承租的单元内面积进行装修。 但不得擅自改动其单元的结构,不得对公共部位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任何改动,亦不得改变本物业的外 貌、色彩或于本物业外墙安装任何装置、探出物。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外遮蓬、花架、旗杆、招牌、 空调主机、防护栅栏等。 8 、各承租人在对其单元进行装修工程前,必须取得管理者的书面同意,并须将规定交纳的装修质 量保证金按管理者规定的标准、方式交付管理者。如进行装修工程中,承租人违反本物业《装修手册》 中的规定,或因装修工程引起任何索赔、追讨等法律责任,且责任方无理拒绝承担该项责任时,管理者 可从该笔款项中扣除管理者认为合适的的款项作为赔偿。该笔款项的其余部分 将在装修工程完成后 60 天内不计息发还给有关承租人。 9 、各承租人在对其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或使用期间,引起本身的疏忽导致水、气、烟或其他有 害物体外溢,并造成他人及财产损害而产生的诉讼、索赔和要求时,则该承租人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诉 讼、索赔和要求负全部责任。 10 、各承租人有义务保证其授权代理人、职员、访客及其他使用者在任何时候均应遵守和履行本物 业管理规定,及其他由管理者按照管理需要所制订的规则。 11 、各承租人无条件的对其授权代理人、职员、访客及其他使用者的不当行为而造成的对他人的损 害、损失,该承租人应支付所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及赔偿。35 12 、各承租人不得做出与本规约相违背,而使本物业的保险成为无效或该保险的保金提高的行为, 如因该承租人的违约行为导致本物业全部或部分保险金无法得到赔偿时, 则违约的承租人应负责赔偿因 其不当行为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13 、各承租人对管理者的管理行为不满时,可向管理者表述投诉意见,或直接向开发商投诉。但不 得直接惩罚管理者属下的职员。 14 、承租人须依照所签订租赁合同及本规约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管理者交纳其拥有使用权单元的 管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管理者权利与义务 1 、本物业由管理者依据与开发商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根据本规 约规定对本物业进行全面管理。 2 、管理者的责任在于管理和维护本物业的每一部分,并持续改进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及其服务质量, 使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及其承租人更有效地使用本物业。 但管理者的一切管理行为必须遵守本规约中的各 项规定,并忠实地履行其管理职责和应尽义务。其管理、维护的主要内容包括:管理维持本物业的治安 秩序、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公共场所、共用设施、公共能源供给、环保、绿化,照明和其他关系本物 业全体业主利益的相关事宜。 3 、管理者的一切管理行为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性规定。采取一切有效措施 以保证政府有关部门对本物业物业管理工作的要求得到满足和落实。 4 、在不抵触本规约的规定下,制订一切必要的管理规定。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使本物业得到妥 善的管理和维修。防止任何人未按本规约的规定占用、变更、损害或使用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者有权限 令违规者对其违章安装进行限时拆除并恢复原状,其费用由违规者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在物业 内外加设、增建、安装、更改、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广告、招牌、障碍物、天线、花架、檐 蓬、防盗网、铁门、大门、旗杆、遮阳伞、木棚、灯饰、铁笼、围墙、围栏等。 5 、管理者有权选聘或指定符合标准的专业人士、企业为本物业及其配套设施设备提供修缮、养护 和相关服务。包括本物业的废、污水处理、生活垃圾、装修垃圾的清运;有毒有害废旧物资的回收处理。 6 、管理者有义务维护、保持公用场所、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包括:本物业的基础、承重墙体、 梁柱、楼盖、外墙面、屋顶、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照明灯具、楼梯间、 电梯系统、化粪池、自来水分户水表以外计费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水管 道、雨落管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绿地、变配电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市 政排水设施、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及围墙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停车场秩序,制止违章停车等行 为。 7 、在合理和不蓄意造成对业主承租人不必要滋扰的情况下,在任何时间进入及逗留在本物业任何 部分(包括业主物业)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本物业结构、公用场所和公用设施完整及运行良好。 8 、制订、修改、废除使用,管理和维修本物业所必要的条例、规约等规章制度;提醒、督促(必 要时可通过法律行为)业主遵守该条例、规约等规章制度。 9 、依本规约规定向业主、承租人收取管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10 、做出本物业管理公共开支和费用的全年预算和合理估定个别业主、承租人应负责支付的管理费 用。 11 、支付一切为实施执行规约规定所引致的一切支出和费用。 12 、建立管理财务账目、保存收支的凭据、张榜公布收支报告、允许业主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定期于 正常办公时间内查阅。 13 、就本物业内公用场所和公用设施向保险公司适当投保,所得的任何保险赔偿金将用于修复受保 险事故损害的公用场所和公用设施,但不足部分管理者有权要求业主分摊支付。 14 、建立本物业公共维修基金,专户存储已备支付因公用场所和公用设施的增购、 大修或增建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于该增购、大修或增建相关的保险费、修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15 、代表全体业主订约、聘请、雇用律师、建筑师等专业顾问、承造商、工人及管理所需的人员。36 16 、管理者有权对违反本规约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7 、如任何业主未按本规约的规定向管理者支付有关的管理费用或其他任何应付款项,或者任何业 主发生违约,经管理者通知后 10 内仍未给予令管理者满意的纠正,管理者除根据法律和本规约的规定 行使物业有关权利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向违约 者发出律师信、函、或提起诉讼,并依据司法部门的最终裁决 向违约者追讨,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违 约者承担。 18 、办理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19 、解释本规约各条款的内容和应用。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管理与维修一、物业的使用 1 、业主、承租人及其使用人须依照本土地规划许可范围、房契规定范围及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用 途使用物业,不得自行或许可他人将物业用于除相关的房产证书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业主除事先 征得管理者许可外不得从事或经营以下生意或事业,包括:任何种类的工业或制造生产工厂、仓库、殡 仪馆或殡仪用品销售、佛堂、道堂、壁龛、招待所、宾馆、床位出租、宗教活动等。 2 、各业主、承租人及其使用人须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损坏、干扰、改变、截断 或阻塞公用设施和公用场所或其他任何通过、跨过、邻接其物业的通道、管线、沟渠等。 3 、自觉维护物业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 不得在本物业内、外自行或 许可他人乱弃废物、 抛掷垃圾、 废物或其他物品, 不得在专用场所以外的其他地方或公用场所晾晒衣物。 4 、小区内禁止在外墙及飘窗外摆放、悬挂、张贴各种异物。 5 、各业主、承租人及其使用人在使用、装修和改造时,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外观和用途,私 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 6 、业主、承租人及其使用人须自觉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严禁于本物业内任何部位存储、堆放 易燃、易爆、枪支、弹药、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如有特殊需要,须事前征得的管理 者同意,并向管理者提供必要的主管机关的证明、批复文件。在制定有效和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的保障 下方可有以上行为。 7 、本物业内公寓内业主、承租人所豢养宠物应当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所 豢养宠物对他人造成伤害、危害或骚扰,其豢养者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8 、本物业内严禁一切宗教团体、于本物业内举行祭祀朝奉等活动,及其一切封建迷信活动,严禁 利用本物业的任何部位从事法律、法规、政府规定严禁的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聚众赌博、吸 毒贩毒、卖淫嫖娼、走私交易、贩卖盗版、淫秽光盘、印刷品及一切非法出版物。 二、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修 1 、本物业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由管理者承担维护、保养、修缮责任,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一切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修缮工作由管理者于物业管理费用中支付相应费用,业主 或承租人权属单元面积内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由其权属者自行或委托管理者维护、保养、修缮,其 费用由相关权属者根据管理者规定标准另行支付。 2 、管理者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计划,建立设备档案、 聘请专业人士,厂家对特殊设施设备提供专项维修保养服务。 3 、业主或承租人应及时对屋内影响相邻业主、承租人权益的损坏部位和设施进行维修,由于使用 不当或维修不善给相邻业主、承租人造成权益损害的,由相关业主、 承租人承担修复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 4 、业主或承租人屋内发生突发性漏水、漏电、火警等安全隐患或灾害,且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 利益及他人利益时, 责任人应当及时应急维修或处置; 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或处置义务,37 且需进入物业内部进行应急维修或处置的, 管理者有权启用备用钥匙并在其他第三者到场见证下进入现 场具体实施。但事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业主、承租人说明情况。维修中发生的费用应由责任人承担。 5 、对异产毗连物业的维修,各相邻业主应及时向管理者反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得人为阻扰。 其费用由相邻业主、承租人按造成损坏责任比例分摊。因阻扰维修,造成物业及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 失的,阻扰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6 、由于业主、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的,在管理者对其进行修复后, 由当事人承担其相关费用;因故意损坏造成共用部位或共用设备设施损坏的,当事人除承担其相关的修 复费用外,并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7 、管理者负责本物业内的一切能源设施设备的管理。在因维修、计划性检修的情况下,须暂停能 源供给时,管理者须提前 12 小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业主、承租人,以便提前做好贮备,预防措施。 因能源供给部门原因造成能源供给中断, 且无法提前告知业主、 承租人时, 管理者须于事后向全体业主、 承租人公示有关部门的书面说明,管理者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或赔偿。 8 、对于本物业内需进行中、大修,更新改造施工项目,管理者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应事先向开发商 提出书面报告,业主大会成立后须于施工前向业主大会提交书面申请、施工方案、工程预算报告,在业 主大会征得其他业主书面确认意见后,管理者方可依照业主大会的批复意见进行施工,其费用由公共维 修基金中支出。施工交竣后,由管理者向业主大会提交工程决算报告,由业主大会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或 委托管理者进行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工作。中、大修工程定案标准参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装修管理 1 、本物业业主、承租人需对其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须于装修施工前 10 个工作日向管理者提 交装修申请,并附相关装修施工方案、图纸、施工方资质证明等材料。经管理者对其所提供材料审核后, 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承租人办理装修申请时,还应提交相关业主的书面《确认书》。装 修工程竣工后,施工方须向管理者提交验收申请、全套竣工图纸、维修保修协议复印件等资料。 2 、在装修施工前,业主、承租人均须与管理者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按照管理者公布 的《装修指南》办理装修手续,遵守管理者公布的《装修手册》中的 各项规定。 3 、在本物业业主进行装修施工时,装修垃圾由业主、承租人自行安排清运,并保证日产日清,而 不得存放于本物业内任何公共部位、通道、生活垃圾集运站。如有特殊原因需委托管理者清运的,管理 者则按实际发生额,向委托人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 4 、本物业业主、承租人均应于办理入住期开始计缴物业管理费,装修期间亦应交纳相应的物业管 理费。 5 、本物业管理者所公布执行的《装修手册》为本《规约》在装修事项中的延续性有效文件,并与 本《规约》具同等约束力。 四、安全消防管理 1 、本物业管理者所聘用保安人员,仅具有维护本物业正常公共秩序,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安全、消 防事故、灾害发生之权利,而不具有刑事处罚、裁决之权利。 2 、本物业的公寓安全管理采取封闭式控制管理。凡公寓访客须于前台处办理登记手续凭出入门条 进入本物业。于任何时间进入公寓的访客均须办理登记手续后进入。 3 、本物业内任何部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安全事故,管理者的保安人员须对案发事故现场进行保 护,寻求并配合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到场勘察、处置。 4 、为保证本物业内各业主、承租人的财产得到保护,管理者的保安人员将对运出、移出本物业的 货物、器材、物品进行登记、检查。各业主、承租人须于事前到管理者的保安部门办理出门手续,未办 理出门手续的一切货物、器材、物品,管理者的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 5 、管理者将遵循“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采取一切必要和可行措施,确保本物业消防 安全。各业主、承租人应遵从管理者就消防工作所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和要求。 6 、本物业各法人业主、承租人应于自身组织机构中设置兼职消防安全员,积极支持、配合政府有38 关部门及管理者的消防安全工作。 7 、任何业主、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时间、部位私自占用、移除、损坏本物业的消防通 道、设施、设备。造成消防通道、疏散口堵塞或致使消防设施、设备丢失、损坏的,管理者有权要求责 任人限时清除或修复,并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在限期内责任人未进行清除、修复,管理者有权自 行处置,而不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责任和赔偿责任。对于态度恶劣的,管理者可通过必要的法律 程序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8 、当本物业内发生火警火灾,重大刑事案件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时,管理者将采取必要措施对灾 害、案件发生区域进行封闭隔离,对现场进行保护或紧急处置,由此带来的使用不便、损失,管理者并 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亦无须满足相关业主、承租人由此产生的索赔要求。但管理者必须于处置现场 或其他公共部位以警示、公告、通知等形式公示全体业主、承租人。 五、车辆、交通、机动车停车场管理 1 、凡进入本物业区域范围内的机动车辆行驶速度限定在 5 公里 /小时以下,机动车辆应按照路面、 道路两侧所设交通标识、指示行使,服从管理者保安人员的指挥、疏导。对不听劝阻,拒不服从疏导, 造成交通事故、交通堵塞的,管理者有权追究肇 事司机的相关法律责任。相关业主、承租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2 、机动车辆在本物业区域范围内停泊,须按规定停泊于指定停车位置,严禁于消防通道、井盖、 人行便道、绿地及其他非指定位置停放。擅自于以上位置停放的车辆,管理者在无法征得车主同意的情 况下,有权采取妥善方式将其移至规定位置,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车辆的驾驶者承担。而管理者不须 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责任。 3 、本物业地下停车库按购置、租赁使用等方式设立专用机动车车位。各业主、承租人须持购置、 租赁车位手续到管理者所属保安部门办理车位手续,并执车证进入、停泊本物业停车场、库。车位运营 费用为 150 元 /位 / 月。其他机动车辆停泊于本物业所属的停车场、库,按时计交费用,收费标准为按政 府相关部门批准为准。 4 、各业主、承租人应对其所属机动车辆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购买相应的保险,管理者可根据 实际情况购买必要的设施保险。 5 、管理者应对本物业区域范围内的主要路段、道口、停车场、库设立专人看守,保证安全设施设 备的正常使用,检查驶入车辆,疏导交通,维护秩序。 6 、所有业主、承租人及其访客均应遵守本物业管理者所公布实施的《机动车辆停车场管理办法》。 六、垃圾管理 1 、本物业管理者按照“日产日清,定时清运”的原则负责本物业内装修垃圾、生活垃圾的收集、 清理、清运工作。其中装修垃圾的管理与清运按照本《规约》第三章第三条第 3 款执行。 2 、全体业主、承租人户内生活垃圾均应袋装封存,并及时归集到管理者于各楼层和园区内设置的 垃圾桶、箱内,由管理者专职人员每日定时清运。 3 、本物业内设有生活垃圾集运站,专门用于本物业无机(干)生活垃圾的集运,但本物业内所产 生的有机垃圾(湿)不得进入该集运站。本物业内业主、承租人因其经营而产生的有机垃圾(湿)当由 其于单元面积内集存管理,并负责每日按时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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