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请假制度必须批准吗

职工请事假 单位有权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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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的假期越来越多,除了公休日、法定假,在职职工还享有带薪年假和探亲假等假期。可是,即使这样也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在工作日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事情逼迫职工休事假,以弥补个人的需要。那么,当职工的需要与用人单位的管理发生冲突时,单位可否不批准职工休事假呢?
  基本案情
  请假未获批准员工请辞并索赔
  2015年7月,李湘研究生毕业后,通过面试进入北京一家电气公司工作,并担任设计工程师职务。2016年10月,李湘以结婚为由,向公司提出休婚假的申请,并提交了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随后,公司准许李湘休婚假,因其符合晚婚的条件,遂给予10天的婚假。
  婚假到期后,李湘通过手机短信向部门经理请事假3天。公司考虑到李湘刚刚新婚,便同意其休3天事假。事假到期后,李湘仍没有到公司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遂打电话询问原因,但无人接听。人力资源部又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向李湘询问返岗工作事宜。而李湘通过手机短信告知部门经理,他想再请事假20天,陪伴新婚妻子到欧洲度蜜月。
  李湘的这种行为,让公司经理十分不高兴,不但没有批准他的事假,还要求人力资源部对此事作出严肃处理。于是,人力资源部通过李湘留存的地址和电话,向其寄送了《限期返岗通知书》。几天后,李湘回到公司工作,并就请事假未得到批准一事讨说法。
  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李湘解释了请事假的流程和审批手续,并告知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对请事假有明确的规定。但李湘认为自己刚刚新婚,向公司请一段时间的事假是合理的,公司不批准其休假的行为不但不能彰显公司的人文关怀,还侵犯了他的休息休假的权利。随后,他以公司不向其提供劳动条件为由提出辞职,并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应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仲裁裁决
  是否给事假属于单位自主权
  仲裁委受理李湘的申请后于近日开庭审理本案。在听取双方陈述后,仲裁委认为,员工请事假的批准权在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员工请事假的具体情形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李湘因新婚,在已经享有10天婚假的基础上,公司已批准3天的事假,对于其后再次申请20天事假进行旅游的请求可以不予批准。
  仲裁委还认为,用人单位不批准事假是其用工自主权的体现,不属于未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范畴。故依法认定李湘属于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法驳回李湘的仲裁请求。
  法理剖析
  职工请事假期间可以不发工资
  所谓事假,就是职工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请的假。请事假这件事情看似简单,但处理不当就存在法律风险。要规避其中的风险,需要弄清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请事假的批准权在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职工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但批准权在于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职工不会存在恶意请事假的情形,因为,这样的结果往往得不偿失。作为用人单位,在遇到职工因故请事假时,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可以给予批准。当然,这就要求用人单位要完善自身的规章制度,明确职工请事假的流程及批准权限,既要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审批,还要综合考虑职工的实际情况,以彰显企业文化。
  职工请事假期间可以不发工资。职工请事假期间并未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原则上无需向职工支付事假期间的劳动报酬。虽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职工请事假是否计发工资未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各地的工资支付规定均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
  当年事假超20天可不休年假。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论职工是在同一家用人单位还是在两家以上用人单位,只要能够证明其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就享有依法休年假的权利。但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由此可见,如果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请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且用人单位不扣其事假期间工资的,将不再享有当年度的年休假。怀孕员工多次持有医院开具的假条请假,公司是否应必须批准?_百度宝宝知道员工休病假,必须公司批准吗? - 知乎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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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职业最受欢迎的人力资源讲师老话说,“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之理。”今天,我们来解读三个问题:一、员工休病假,必须公司批准吗?二、HR如何应对“泡病号”的员工?三、员工请病假何种情况会被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一个问题解析:根据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员工有休息休假、健康等的权利。员工可以根据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依法享受病假(医疗期),公司无权剥夺、缩短员工享受病假(医疗期)的权利。【法律法规】《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二个问题解析:既然员工病假(医疗期)是法定权利,那作为公司的HR我们如何来维护公司的权益呢。企业对于员工休病假(医疗期)虽然没有批准的权利,但是有审核的权利,确定其真实性。劳动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对病假申请的手续及时间进行规定,这部分内容企业可自主设定。公司可以在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中规定员工申请病假(医疗期)的具体流程,及办理手续。包括:病假申请的时间、需提交的材料等程序性要求。如若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未履行实体规定,如未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假单等,公司对于员工的病假可以不予认定。第三个问题解析:生病不请假,旷工被辞退。【案例】小张是艾斯公司的一名运营经理,因怀孕身体不适曾向该公司总监申请病假半个月。在休假的过程中,该公司经理曾电话向小张询问过情况,表示曾了解小张口头请假一事但要求小张按照请假制度进行病假审批。小张没有按照艾斯公司要求及时请假,一周后艾斯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以小张旷工为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小张起诉至法院要求艾斯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对于请假制度,艾斯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员工请假原则上以电子邮件方式,连续旷工三日以上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小张主张不清楚艾斯公司的请假方式,且认为其身体情况不适合使用电脑等电子设备,无法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申请病假。艾斯公司还提交了小张以往请病假、事假的电子邮件,可以看出小张此前曾通过电子邮件向艾斯公司请过病事假。法院审理后认为,艾斯公司的员工手册所规定的以电子邮件请假的方式合法、合理,亦符合现代无纸化办公的特征。虽然小张提出不清楚艾斯公司的请假方式,但其此前确实通过电子邮件请过病事假,因此法院确认小张知晓艾斯公司的请假流程。而小张在休假期间经艾斯公司要求没有按照要求履行请假手续,确实违反了该公司的规章制度。小张提出身体条件不适合使用电子设备,但是其在休假期间还曾收到了艾斯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辞退通知,可以看出小张有及时收取和发送电子邮件的客观条件。综合上述几点,法院认定小张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艾斯公司以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之处,对于小张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案例来源:中国法院网从以上三点我们看出,病假(医疗期)是国家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但是我们也要按照国家及企业的规定正常申请病假(医疗期)。","updated":"T08:24:01.000Z","canComment":false,"commentPermission":"anyone","commentCount":3,"collapsedCount":0,"likeCount":7,"state":"published","isLiked":false,"slug":"","isTitleImageFullScreen":false,"rating":"none","titleImage":"/v2-35abc1ce4d14a4ddf5c5c1_r.jpg","links":{"comments":"/api/posts//comments"},"reviewers":[],"topics":[{"url":"/topic/","id":"","name":"人力资源(HR)"},{"url":"/topic/","id":"","name":"人力资源管理"},{"url":"/topic/","id":"","name":"人力资源管理专业"}],"adminClosedComment":false,"titleImageSize":{"width":600,"height":400},"href":"/api/posts/","excerptTitle":"","tipjarState":"closed","annotationAction":[],"sourceUrl":"","pageCommentsCount":3,"hasPublishingDraft":false,"snapshotUrl":"","publishedTime":"T16:24:01+08:00","url":"/p/","lastestLikers":[{"bio":"单纯的HR","isFollowing":false,"hash":"b919eacac3a7a48c9cb98b3","uid":211000,"isOrg":false,"slug":"sun-rong-rong-33-88","isFollowed":false,"description":"","name":"tree","profileUrl":"/people/sun-rong-rong-33-88","avatar":{"id":"da8e974dc","template":"/{id}_{size}.jpg"},"isOrgWhiteList":false},{"bio":"只想做个真实的自己","isFollowing":false,"hash":"c9ca4c73b9d9fb0","uid":24,"isOrg":false,"slug":"zhi-jian-si-xu","isFollowed":false,"description":"","name":"指间思绪","profileUrl":"/people/zhi-jian-si-xu","avatar":{"id":"ba840e3c8abf46e9e69f4","template":"/{id}_{size}.jpg"},"isOrgWhiteList":false},{"bio":"尽量做个人","isFollowing":false,"hash":"c515c878d5f02c7a6d143f1735aeb103","uid":273700,"isOrg":false,"slug":"mu-mu-49-82-38","isFollowed":false,"description":"学生","name":"Grace","profileUrl":"/people/mu-mu-49-82-38","avatar":{"id":"v2-3ce39fafe77dbc950a8cdb","template":"/{id}_{size}.jpg"},"isOrgWhiteList":false},{"bio":"以后都爬不了山了","isFollowing":false,"hash":"1bc3463eae6de435c0a82","uid":60,"isOrg":false,"slug":"zhang-nuo-82-94","isFollowed":false,"description":"别人问我做什么工作,我说我在医院。别人接着问我在哪个科,我只好告诉他我是扫地的。","name":"张向阳","profileUrl":"/people/zhang-nuo-82-94","avatar":{"id":"fa946e636","template":"/{id}_{size}.jpg"},"isOrgWhiteList":false},{"bio":"人力资源","isFollowing":false,"hash":"bcf5d3c60668cade719c5a18b0be3a00","uid":84,"isOrg":false,"slug":"yang-mei-chun","isFollowed":false,"description":"","name":"杨美春","profileUrl":"/people/yang-mei-chun","avatar":{"id":"d1eef3ba85a02806c6cea941bebd874f","template":"/{id}_{size}.jpg"},"isOrgWhiteList":false}],"summary":"作者: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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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是这样的,销售服务型公司,一个女员工,业绩做的挺好的,12月份更是仅次于第一名。工作10个月左右,个人业绩也一直还不错,只是对于公司的管理方面关心的不多,但就事而言,是个不错的员工。上个月做完业绩,她向老板非正式的说想1月份请个假去大连滑雪放松一下,老板叫她去问她主管,然后老板跟我说这个事情,说所有员工请假必须经过我这边同意。然后又问我这个事情我觉得能不能同意?他透露的意思就是不能同意。(我们老板是比较看心情做事的)
昨晚那个女孩子向我提出来想要请假这个事,大概13天,到年后直接来上班。因为各种原因,她的主管已经提出离职,在办离职手续。我个人是想批准这个假的,原因如下:1、她的主管离职,对于她及其他员工来说都有些心态上的波动,批准假期出去放松一下,未尝不可;2、1月份对于我们来说算是淡季,1月末临近年末放假,并不是特别忙;3、这个女孩子在这里工作10个月,贡献的业绩一直是比较平稳,且12月份是突破的非常多的
我给那个女孩的回答:1月份好好做业绩,服务会员。多给公司提出些建议,老板高兴了,批准假期就没问题了。
我的问题就是:人事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批准假期?我并不知道我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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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秋季班
我们HR部门是所有部门最难做的一个部门,因为你既不能完全为员工或者公司这二者之间的一个服务,你要做的是这个权衡,我们其实就是这个天秤,出于情面来说你这样没有错,但是公司的老大的意思你不能违背,你得好好找到一个平衡点才是!人事部最好不要负责假条的审批,但是他们休息你要知道就可以啦
2015秋季班
我们HR部门是所有部门最难做的一个部门,因为你既不能完全为员工或者公司这二者之间的一个服务,你要做的是这个权衡,我们其实就是这个天秤,出于情面来说你这样没有错,但是公司的老大的意思你不能违背,你得好好找到一个平衡点才是!人事部最好不要负责假条的审批,但是他们休息你要知道就可以啦
2015春季班
@A墨尔本晴:我们公司人少,我尽量平常多跟员工交流,私底下也是鼓励他们该休息的时候就休息的,当然平常工作的时候就好好工作。但我们老板属于那种自己完全工作没有生活的,他总是希望我们也这样。所以通常情况下,类似好好休息才能有更好的状态工作这样的话,我们是不会跟他多说的,说了也转变不了他的想法。
2014春季班
一般公司都应该制定请假审批制度,规范流程,比如我公司三天以内病事假主管有审批权,一个月以内事假、6个月以内或者医疗期以内病假主管副总审批,超出以上范围的需要总经理审批。一般人事部门不负责假期审批,只负责审核把关审批流程和有关资料是否符合规定。我公司人力资源部直接负责6000多人的业务,如果所有的假期都由人事部门审批,hr的压力可想而知了。
2015春季班
@清爽蓝天:恩恩,其实还是员工手册有待完善,目前员工手册并没有对这项作出说明。感谢
2014秋季班
有没有权利不能一概而论,看每家公司的制度和授权了。一般来讲,批假权都放在部门领导的,主管离职了有经理吗分管领导吗?都没有那可能这次特殊情况就只有靠你人事来决定了。
2015春季班
@风来的阿莫西林:恩,目前已经解决,我们是个小私企,老板比较情绪化,所以我只能迂回一下来解决这个问题。
2014秋季班
推荐严格遵循员工手册的请假制度
实际上审批权力应该在部门负责人这里
人事部更多的是报备审核
像我们公司一个月最多2天全年不超过12天的事假,一个月超过2天的事假要总监审批
2015春季班
@枫叶糖浆:恩,我们员工手册上没有严格规定请假天数,只是规定了休假5天以上者要分出手中的客户由其他同事维护。从员工手册的角度来说,我这里是没有理由不批的。他的部门领导是个老好人,可是老板又不愿意。
不过这件事情暂时解决了,我先跟运营经理那边沟通了一下这个情况,并沟通好了解决方法,员工妥善安排好手头的工作,分出去的客户还愿不愿意回她手里由客户决定。运营经理出面跟老板那边协商好了。
可能你觉得我这逻辑有点乱,不过其实我们公司小,组织架构还比较乱,老板不按常理出牌的,导致我们左右为难。运营经理是老板自己聘请过来(岗位职责还比较混乱),我作为人事,也是运营经理来了之后划分出来的工作方向(因为年中,我要休产假,老板担心我手上工作断层)。
小的私企比较乱,还需要慢慢分清条理,理出架构和流程。
2015秋季班
@枫叶糖浆:这么看得话,我们公司好多啦!我们每个月有4天休息!
2014秋季班
@A墨尔本晴:这个是事假啊,你们那个是允许4天事假1个月?如果是休息的话我这是双休的··
2014秋季班
@菜鸟要加油:小企业就多和领导沟通,了解他的意思和想法才是比较关键的,这个没办法
2015春季班
@枫叶糖浆:恩恩,只能这样了
我们希望了解您擅长的领域,把内容推荐给更多需要的HR员工休事假,需要公司批准吗?
员工休事假,需要公司批准吗?
最近学员缪缪遇到了难题,公司客服员工非要请连续5天事假,问原因就说个人原因。但客服主管以部门是繁忙期排不开班为由拒绝批准员工事假,于是员工拿着事假申请单直接找缪缪“事假不需要公司发工资,就是我们员工自己安排自己的时间。我要休事假公司凭什么不批准。今天这事假我非休不可,你们敢不批我就去告你们。”缪缪很郁闷,到底员工休事假,需要公司批准吗?
事假那些事,我们一一来了解
事假不发工资合法吗?
员工休事假,依据法定企业可以不支付事假期间工资。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2条规定,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6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其休假期间的工资:(一)在事假期间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5条规定,劳动者因事假未提供劳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
休了事假就不能休年假?
当年度内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员工不再享受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员工如何申请事假有说道?
员工申请事假,应按照所在单位关于事假的规章制度进行申请。如员工未请事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未经批准续假或离岗不归的,应按旷工处理。
【案例】新婚员工任性请假,辞退没有任何补偿
2015年7月,李湘研究生毕业后,通过面试进入北京一家电气公司担任设计工程师。2016年10月,李湘向公司提出休婚假的申请。因其符合晚婚的条件,公司遂给予10天的婚假。
婚假到期后,李湘通过手机短信向部门经理请事假3天。公司考虑到李湘刚刚新婚,便同意其休3天事假。事假到期,李湘仍没有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遂打电话询问原因,但无人接听。人力资源部又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向李湘询问返岗工作事宜。而李湘通过手机短信告知部门经理,他想再请事假20天,到欧洲度蜜月。
公司经理没有批准他的事假,且要求人力资源部对此事作出严肃处理。于是,人力资源部向其寄送了《限期返岗通知书》。几天后,李湘回到公司工作,并就请事假未得到批准一事讨说法。
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李湘解释了请事假的流程和审批手续,并告知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对请事假有明确的规定。但李湘认为自己刚刚新婚,向公司请一段时间的事假是合理的,公司不批准其休假的行为不但不能彰显公司的人文关怀,还侵犯了他的休息休假的权利。随后,他以公司不向其提供劳动条件为由提出辞职,并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应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仲裁委受理李湘的申请后于近日开庭审理本案。在听取双方陈述后,仲裁委认为,员工请事假的批准权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员工请事假的具体情形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李湘因新婚,在已经享有10天婚假的基础上,公司已批准3天的事假,对于其后再次申请20天事假进行旅游的请求可以不予批准。
仲裁委还认为,用人单位不批准事假是其用工自主权的体现,不属于未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范畴。故依法认定李湘属于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法驳回李湘的仲裁请求。
案例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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