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动拒绝取证被罚 法院调查取证程序是否能调死者通话记录

拒绝法院调查取证,移动公司被罚50万元,负责人被罚2万!
拒绝法院调查取证,移动公司被罚50万元,负责人被罚2万!
来源:利川市人民法院8月1日,利川市法院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利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利川移动公司)作出罚款500000元的处罚。利川市法院在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死者孙某在为被告李某喷外墙漆的过程中,不慎从五楼坠落摔伤,因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向利川市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及众多目击者称死者在摔落前曾与他人通话,情绪比较激动,被告遂向法院申请调取死者摔落前的通话记录,以此证明死者存在重大过失。依据被告的申请,为查明案情,办案人员于8月1日前往利川移动公司调查取证,在与该公司综合部信息查询负责人唐某多次交涉中,唐某均以《电信条例》等部门规章、内部规定,上级部门不批准等为由,拒绝法院调查取证,拒不提供死者的通话记录。8月2日,法院传唤唐某再次向其说明拒绝调查取证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但唐某到庭后仍未认识到拒不配合法院查询的错误。为维护法律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川市法院依法对利川移动公司作出罚款500000元的处罚,对利川移动公司综合部信息查询负责人唐某作出罚款20000元的处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神圣的法律不容许践踏,无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法院调查、执行的,都不能拒绝配合或采取其他方式对抗法律的权威,否则,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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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新文章拒绝法院调查取证,移动公司被罚50万元,负责人被罚2万
8月1日,利川市法院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利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利川移动公司)作出罚款500000元的处罚。
利川市法院在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死者孙某在为被告李某喷外墙漆的过程中,不慎从五楼坠落摔伤,因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向利川市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及众多目击者称死者在摔落前曾与他人通话,情绪比较激动,被告遂向法院申请调取死者摔落前的通话记录,以此证明死者存在重大过失。
依据被告的申请,为查明案情,办案人员于8月1日前往利川移动公司调查取证,在与该公司综合部信息查询负责人唐某多次交涉中,唐某均以《电信条例》等部门规章、内部规定,上级部门不批准等为由,拒绝法院调查取证,拒不提供死者的通话记录。8月2日,法院传唤唐某再次向其说明拒绝调查取证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但唐某到庭后仍未认识到拒不配合法院查询的错误。
为维护法律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川市法院依法对利川移动公司作出罚款500000元的处罚,对利川移动公司综合部信息查询负责人唐某作出罚款20000元的处罚。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神圣的法律不容许践踏,无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法院调查、执行的,都不能拒绝配合或采取其他方式对抗法律的权威,否则,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利川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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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利川移动拒绝法院调取死者通话记录 专家:应依照民诉法规定
央广网利川8月4日消息(记者周益帆)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湖北利川移动公司被利川市人民法院开出50万的罚单。利川法院在审理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需要调取死者的通话记录,但利川移动公司方面以《宪法》及《电信条例》的相关规定,拒绝法院调查取证。法院究竟有没有权利调取通话记录?移动公司和利川法院,谁更占理?
在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死者孙某在为被告李某喷外墙漆的过程中,不慎从五楼坠落摔伤,因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向利川市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被告及众多目击者称,死者在摔落前曾与他人通话,情绪比较激动,被告随后向法院申请调取死者摔落前的通话记录,以此证明死者存在重大过失。
依据被告的申请,办案人员于8月1日前往利川移动公司调查取证。利川法院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是因为案子涉及到移动需要配合我们,所以才请他们配合。”
但法院方面表示,利川移动公司综合部信息查询负责人唐某以《电信条例》等部门规章、内部规定,上级部门不批准为由,拒绝法院调查取证。传唤之后唐某仍不配合法院查询。因此对利川移动公司做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对唐某做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
中国移动湖北分公司一位负责人介绍:“这个事情出了以后我们也专门问询了利川分公司,在和法院沟通过程中,双方都认为彼此对法规的理解方面产生了误会,导致了这样的事件。”
按照处罚决定书显示,法院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等。其中,第六十七条明确,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中国移动湖北分公司方面表示,运营商出于对用户通话隐私的保护,此前一直依据《宪法》及《电信条例》来配合政府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电信运营商这边一贯遵循的最早的都是按照《宪法》和《电信条例》的规定来的,只有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国家安全部门开具相关手续之后,可以到移动公司来调取涉及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的通话清单,一般除这三个单位以外,原则上我们都是没有接受过这样的程序,所以这个情况对于我们来说也确实是第一遭,可能下面分公司就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执行的。”
据了解,移动公司方面已与法院已经进行沟通,但罚款的情况,双方没有透露。利川法院一位工作人员说,“因为请移动协助只是案子的一个过程,整个案子还在进展中。”
法院调查取证遭运营商拒绝,双方各执一词,究竟谁有理?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琨认为,电信条例是行政法规,民事诉讼是基本法律,应该遵守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的审判地位是由《宪法》和《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的,在《宪法》里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是我国审判机关,调查取证权应当是审判权的一项基本权利,我也想强调一下,《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在咱们国家是依据《宪法》颁布的基本法,在这个基本法确认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对拒绝配合的单位和个人做出相应的司法处罚也是没有问题的。”
作者:周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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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因拒绝取证中移动被罚了,法院是否有权调取死者通话记录?
澎湃新闻记者 王乐 实习生 李雅璇 刘一霖
湖北利川移动公司被利川市法院罚款50万的法院决定书。 利川市人民法院供图
因拒绝法院调取亡者生前通讯记录,8月1日,湖北利川移动公司被利川市法院罚款50万。此事引发法律界人士讨论。法院的处罚依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有关单位有配合法院调查取证的义务;而质疑者则提出,《宪法》规定,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法院此举或侵权。
“事情的焦点其实在于调查对象的特殊性。”在丁金坤律师看来,法院的处罚并无不妥,死者通信记录是通讯遗产,法院可以调查,并不侵权。不过,“对此类遗产的处理,如何调查、如何继承,尚未有明文规定,有待立法明确。”
8月2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方面对澎湃新闻表示,公司正在与有关方面积极沟通,“可能主要是对不同法规的理解上有误会。”
中移动拒绝法院调取通话记录被罚50万
据利川市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8月1日,(湖北省)利川市法院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利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利川移动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
处罚事涉一起利川法院正在审理的民事纠纷。上述消息称,该案中,死者孙某受雇喷外墙油漆时不慎从五楼坠亡,雇主李某被其家属告上法庭。但众多目击者称,死者坠亡时曾与他人通话,情绪激动,被告人李某认为死者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因此向法院提出调取当时通话记录。
而法院的调查取证过程并不顺利。8月1日当天,利川移动公司相关负责人唐某以《电信条例》等部门规章、内部规定,上级部门不批准等为由,拒绝法院调查取证,拒不提供死者的通话记录。法院工作人员多次交涉未果,遂做出处罚决定。
此事引发众多法律界人士热议,不少讨论主要围绕着公民的通信自由、通信秘密等权利展开。法院的处罚依据之一,是《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而质疑者则提出,《宪法》规定,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法院此举或为侵权。
《宪法》第40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此外,《电信条例》中亦有相关规定。该条例第66条规定:“ 电信用户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
法院是否有权调取“死者”通话记录
江苏金天虹律师事务所季红兵律师认为,首先要明确法院要调查的是“通讯内容”还是“是否存在通话”,“不牵扯通话内容的话完全可以去调查。”
“一般而言,只有刑事案件可以调查通讯记录,民事案件不能。”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介绍,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但他同时指出,“该调查范围,显然不能与宪法抵触。”
但丁金坤认为,此事件本身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当事人已经死亡。“死者的通讯记录,法院有没有权利去调查?”
丁金坤认为,该案中当事人死亡后,其通讯自由等权利义务业已随之终了。“死者通信记录并非权利,而是通讯遗产,法院可以调查,并不侵权。”
丁金坤同时提出,类似的情况还有死者的博客、qq密码以及内容等,这些都属于数字遗产。“对此类遗产的处理,如何调查、如何继承,尚未有明文规定,有待立法明确。”
8月2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方面对澎湃新闻表示,公司正在与有关方面积极沟通,“可能主要是对不同法规的理解上有误会。”其他具体情况公司暂不便回应。
本期编辑 邢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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