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房子卖给父母别人了,后来家里发生漏水造成损失买房的人还找卖方赔偿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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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5月份买的房子说是6月30号交房到今天还没交房贷款已经签字还没放款看合同卖方是不是应该赔偿
你好我今年5月份买的房子说是6月30号交房到今天还没交房贷款已经签字还没放款看合同卖方是不是应该赔偿我违约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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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违约金。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一二线房价上涨快,有卖方反悔,想要收回房产了怎么办?在二手房交易中,部分卖方以为房子涨价了,想要毁约,造成了二手房买卖纠纷,到底哪些情况卖方可以反悔,哪些情况买方可以退房呢?
房子涨价 卖方反悔了怎么办?合同无效情况
应该追究违约责任。
一般没放贷卖方是不会交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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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大涨至卖方毁约法官高判买房人差价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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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大涨至卖方毁约法官高判买房人差价损失
&&&& 根据朝阳法院的统计,近两个月来,该院受理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案已达到43件左右。然而近期的两起判决,卖房人被判赔偿高达四五十万元的房屋差价损失。这的确给反悔者从头到脚浇了一盆冷水。
&&& 法官表示,判决遵循这样一个原则不能让毁约方通过毁约行为获利,也不能让守约方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
&&& 反悔房主共被判赔偿90万
&&& 2007年7月,北京市民刘女士交纳了40万元的定金,通过中介公司向祁女士购买了一套房屋。
&&& 然而,交完定金半年多后,房主祁女士发现楼市价格飞涨,于是以中介公司欺诈、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不能买卖等理由拒绝交房,并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为此,刘女士将祁女士告上法院,要求继续履约或高额赔偿。
&&& 今年2月初,朝阳法院经过审理对该案作出判决。根据判决,双方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主祁女士不但要双倍返还刘女士购房定金共计80万元,还要赔偿她高达50余万元的房屋差价损失。
&&& 高额差价的判赔依据
&&& 卖房人祁女士反悔一案中,法院判决认为,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该案中,房价上涨后房屋的现价值与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应视为合同履行后,刘女士享有的可得利益。
&&& 该案审判长、北京“十佳法官”姜春玲向记者进一步解释了50余万元差价款的计算过程。姜春玲说,针对房屋的现价值,法院向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了调查咨询。他们答复的结果是,当地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价是每平方米1.7万元到2.2万元。
&&& 法院采纳了每平方米2万元的中间价格,并以此计算出房屋的总价,再减去合同约定的428万元的成交价,得出的差价是90余万元。因考虑到法院同时判决双倍定金返还,刘女士已从中得到了40万元的经济补偿,因此法院从90余万元的差价中又减去了这40万,最终得出了50余万元的赔偿款
&&& 民事交易不能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 陈女士4年前花22.5万多元,买下了望京西园一套73.84平方米的房子,但因为卖房人崔先生反悔,一直没有取得房产证。因此陈女士起诉至法院。
&&& 开庭时,崔先生拿出一份判决书。原来就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因为崔先生原单位起诉要求收回房产,法院已将该房产判给了那家单位。
&&& 朝阳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崔先生想通过法院判决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制造障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已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崔先生补偿房屋差价款47.6万余元,同时退还陈女士订金1.4万余元。
&&& 崔先生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阶段。
&&& 卖房人反悔的几种手段
&&& 朝阳法院民一庭法官俞里江告诉记者,看到房价上涨后,一些卖房人开始要求买房人加价。加价不成时,有些人便开始采取其他手段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比如让其他的房屋共有人出来主张自己不知情,或者让第三人以承租人的身份起诉主张优先购买权。有的房主则以拒收房款等方式,制造买房人延期付款,再主张其违约,要求解除合同;甚至有些房主直接以高价将房屋卖与第三人并办理过户。
&&& 俞里江表示,在此情况下,对买房人进行差价赔偿,一定程度上可以达到遏制恶意违约的效果。
&&& 法院支持差价的原因
&&& 姜春玲表示,法院之所以支持差价损失的赔偿,目的是为了让守约方受损的利益得到弥补,使其仍有能力购买到同区位、同类型的房屋。“目前房价可以说是暴涨,房子升值带来的利益应该由谁来享受?我们认为应该由守约方、诚信方来享有。法院处理这种案件时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不能让毁约方通过他的毁约行为获利,同时也不能让守约方因守约而受到损失。我们希望通过法院的审判,能够对双方的交易行为起到一个引导的作用。”“诚信原则是民事合同的帝王条款。”朝阳法院民一庭负责人陈晓东表示,法院要保护的正是善意守约方的合法利益。“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有多大,法院就要通过审判帮他把实际损失弥补上。我们认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也就是房屋的差价损失。”
&&& 如何确定房屋的现价值
&&& 在计算房屋差价时,房屋现价值的多少很关键,但往往双方当事人对这一点的认识相差甚远。
&&& 姜春玲表示,法庭在确定房屋现价值的时候,首先会让双方当事人进行合议,由原告方提出一个价格,如果被告方也认可的话,法庭便可以以合议结果作为依据。如果双方合议不成,法院可以向有关机关进行调查咨询,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如果对于咨询的结果双方当事人有疑义,法院还可以进一步补充。在双方都认定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认可这份证据。如果当事人还不满意,可以依照鉴定程序,由双方共同选择一个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最终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
&&& 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子能否出售按照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子不能买卖。在刘女士一案中,祁女士正是以此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这一条款更成为许多房主反悔时的“挡箭牌”。
&&& 对于该条款的正确理解,陈晓东解释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一种行政管理性的规范,并不是民事上的禁止性规范,何况它还有一些补充性的条款。因此,只要是合法取得的房屋,即便尚未取得产权证,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法院认定合同有效,通常符合三个条件即可第一,当事人出于自愿;第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三,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观点碰撞赔偿数额应考虑多方因素
&&& 房屋差价赔偿究竟应否得到支持?这一点上,专家们普遍表现出的态度是赞同的。但在具体赔偿数字的确定上,他们认为,法院在判决支持差价赔偿的同时,也要参考多方面因素,以确定最为合理的赔偿数额。
&&& 二中院民一庭副庭长杨世军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确定损失的数额,通常的做法是,守约方在相同的市场上找一个替代的商品,两个合同之间的差价作为参考的依据。朝阳法院用市场价格减去合同价格来确定赔偿数额的判决,基本上遵循了这一理论。
&&&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光超当买房人没有支付全部房价款的时候,支持差价最重要的条件是,主张损失的一方应当完全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如果履行有瑕疵,或者虽然不是因其自己的过错导致,但结果却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对于他的期待利益也就是差价的损失应当给予一定的限制。这符合公平原则,法院判决支持房屋差价的损失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考虑。
&&& 至于房屋差价的确定,建议采纳低限,这种做法较为稳妥。最好是借助中立的专业机构的评估。
&&& 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康铧我个人认为这样的赔偿数额有点高了。房屋差价完全可以作为当事人的期待利益考虑,但不是赔偿的惟一依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合同解除卖房人重新获得房产后,有可能遇到“有价无市”的局面。这种情形下,仍完全以差价作为既得利益的标准,有些显失公平。因为北京房地产市场价格的上涨有点超乎寻常,就连房地产业内人士都无法对房地产走势做出准确的判断,何况是普通的购房人。合同法第113条虽然规定损害赔偿包含期待利益,但对期待利益的范围也作了限制。法律并不支持无限高的期待利益,它的实现应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应当是对方可以预见或者是应当预见到的。
&&& 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才能支持完全差价赔偿一是守约方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且完全是由于违约方违约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二是违约方因为违约已经实际获得了相当于差价的利益。最简单的标准就是违约方实际又将房屋出售,以其签订的合同价格计算差价损失。
&&& 他山之玉上海相关政策三年前出台记者了解到,由于上海房地产市场比北京“热”得更早,因此上海市高院早在2005年底就出台了《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其中第六条规定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二)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 守约方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 法条链接《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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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购房合同更名的房子,现在还没有房产证,更名后还能要回来吗?还给买方钱,去法院起诉可以要回来吗?卖方会受到什么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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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还在答题的路上,先看看下面这些内容吧~
给房子加名字或者减名字并不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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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了认购协议书能退定金吗?推荐回答:买房签了认购协议书一般都是不能退定金的 可以把认购书拿过来给律师分析,看合同中有没有可以退定金的条款。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定金是不退的或双倍返还的。这些是认购书上写的。
1.买受人在签订本《购房认购书》(以下简称《认购书》)时,出卖人已向买受人告知并解释本《认购书》相关条款并提请买受人注意,在买受人理解并确认的前提下双方签定本《认购书》。
3.买受人未在第2条约定的时限内付清房款(或首付款)的以及未按约定与出卖人签定所认购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或不履行本《认购书》的条款,本认购书自动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出卖人有权不经催告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4.买受人所付之定金自双方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日起自动转为房款的一部他,本《认购书》在双方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终止,原件由出卖人收回。该商品房的买受人为本《认购书》体现的买受人,本《认购书》一经签定,不得增减名、更名、换房、退房。签了认购协议书可以退房吗推荐回答: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属于违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签订后可以退款~可以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建议去城建局查询该项目有没有预售许可证。按条款来说是退不了的,建议找开发商找建委找工商什么的别怕麻烦,一般的开发商都会悄悄退给你的只要交了定金,签了认购协议书的,除非购房人征信不符合贷款规定,是不予退还的.你现在只有找个人去买你定的房子,把房子名字改成别人的,让别人把钱给你,不然,不能拿回这笔钱.走法律程序也是输,所以哦拿不回来了。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签了认购协议书就生效了,具有法律效益,不可以私自改动,要征得对方的同意,或者可以通过法律的正确形式来解决。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无正当理由,不能要回定金。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咨询下大家签了认购协议书可以退房吗?推荐回答:通常不可以,已经签订认购协议,如果退房,构成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后退房,一般情况下买方支付20%违约金。 商品房退房的流程是这样的: 第一步,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 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步,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 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第三步,开发商退还房款。 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签了认购协议书可以退房吗?推荐回答: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1、一般缴纳定金认购开发商的物业,并签订“认购协议书”后7天内缴纳首期房款,同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此时,认购协议作废。首付款比例:一般而言首套房购买者,可以根据个人经济实力,选择首付款的最低比例或者更高,一般首付是全款的20%-30%等等,如果在首付压力较大的时候,可以选择最低比例缴纳,余款通过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来补充。2、缴纳月供:贷款后,等到银行放款,则从放款日起开始每月缴纳月供,月供缴纳数量公积金贷款是可以调整的,找到相应的电话,提前一个月更改,下个月的缴纳数额。月供与银行利率相关,记得每年年初根据利率合理调整月供数量。希望有人能告诉我关于签了认购协议书可以退房吗,多谢推荐回答:你好,一般缴纳定金认购开发商的物业,并签订“认购协议书”后7天内缴纳首期房款,同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此时,认购协议作废。之后交齐按揭所需材料,即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银行审批合格,且与你签订《按揭抵押贷款合同》,贷款便可放下,贷款放下后一个月即开始月供。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你好.在全额付清房款时应当签署《认购协议书》或者应当直接签署由房物管理局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于商品房预售、销售)的合法文件。如果你将合同仔细查阅,你会发现合同中有关于房屋交付使用时间的条例。但是这必须是签署合同的时候开发商和买房双方协议签署的。如果你单一的在签署的时候没有看清楚就直接签了,两种情况:1:签署的是《认购协议书》,签署的时候是否看清楚了中间的交付使用时间。2:签署的是《认购协议书》,中间的交付使用时间是否含糊不清,或者有涉及到说“交付使用时间有关部门审批为准”等此类语句。3:签署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的时候是否看清楚了中间的交付使用时间。4:签署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间必定有关于房屋交付使用时间的条例。5...买房子已经签了合同付了首付,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可以和卖方协商协议撤销吗推荐回答:买房按揭办不下来怎么办: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实践中,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最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2、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为什么我签了租房协议后,房东还可以随意的加房租,协议还有用吗?推荐回答:第一:确认房子是不是出租人自己的。要看房本和身份证是不是一个人,可以把房本第一页的号抄下来到房管局网上查一下。留下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电话等。第二:租房协议中要房主把水、电、煤气等起始数字清楚抄下来,付款方式和日期也一定要写清楚。第三:房东收了你的钱就一定要打收条,这个千万不能忘记。第四:要把家里有的大东西以及状态描述清楚,以免退房时房东故意找茬扣押金。第五:如果是通过网上租房,就一定要选择专业,可靠的网站,如:**网,新浪房产,环球租房网,我爱我家,链家房网等。找房源:网上查找或找中介寻找房源是一件较为费神的事情,因为首先要符合租房者的经济条件,又得满足生活、工作便利,这两项都得兼顾,这样才不会顾此失彼。目前具体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通过房产中介公司,再就是上网自己查找房源。通过中介公司是眼下最为省事的一种方法,房产中介公司手头掌握了很多出租房源信息,租房者只要向他们提出自己的想法,一般都会得到较为满意的答复。而通过网站寻找房源,也不失为一种较为便捷的途径。现在也有很多专业的租赁网站如“搜居网”,专门提供租赁房源信息。还有部分房产专业网站及房产中介公司开办的网站,如“**网”、“安家网”、“金丰易居网”等,其中都有“租房频道”,登录之后,也能够找到租赁房源。此外,还有一些门户网站如“上海热线”、“新浪网”等,也开通了“租房频道”。通过这些网站,除了可以直接寻找合适的房源之外,还可以发布求租信息,等待别人的回复。看房源:有八项注意笔者就曾吃过没有检查房子的亏,曾租住过房子是一套公房,虽然建成时间并不长,但该物业是开发商用来安置征地居民的,里面的配置并不是非常合理。最难以让人忍受的是其输电线路设计功率低,电路特别容易跳闸。据业内人士介绍,看房源要注意以下8个事项:1.房屋状况徐先生在新镇路上找到一套房子,价钱也合适,没有仔细检查便迫不及待地交了定金。但等他进去打扫卫生时,发现厕所漏水,对居住形成很大的影响。退房时房产中介公司百般推脱,后来虽然定金退了回来,但他为此耗去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在租房之前,要先对房屋的状况有个初步的了解。查看房屋状况时,先对房屋进行简单的目测,看看其质量状况如何,如果房屋质量状况不佳,租金再低也得考虑放弃,因为这关系到日后居住过程中是否安全。同时,还要重点关注门窗,如防盗门性能如何,窗户是否完好等等,如果不符合安全要求,可以向房东提出更换,以免给毛贼留下可乘之机。检查电、水路电路是不是已经老化,或者其设计是不是能够满足大功率电器的使用,水管是否通畅等等,都是入住之前需要询问或者自己亲自检查的内容。如果忽略了,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2.屋内配置有些房东为了节省成本,他们在配置家用电器时,可能会前往二手货市场“淘”一些回来,所以在看房时,一定要对家具也要仔细检查一下,看看它们是不是使用年限已经超过了规定的期限,向房东了解煤气用具、淋浴器等使用时要注意的问题等等。3.周围环境居住的环境很重要,同样是花钱租房,如果因为环境不好而影响到了生活,那就有些不合算了。看房时,要检查房子是不是临近马路、集市等,门窗旁边是不是放有垃圾箱,看看自己租住的房子前面是不是有高楼而影响采光等。4.闻闻气味如果有些房子靠近化工厂或者其他散发异味物体的地方,这也会极大地影响到日后的居住。所以在看房过程中,要将自己的鼻子派上用场,推开窗户,注意闻闻户外的空气是不是有异味。5.周边配套房屋周边生活配套设施的多寡,关系到生活的便捷程度,如距离菜市场的远近,周边公交线路的走向,超市、大卖场、商场等购物设施的分布,就医条件的好坏等等,都是要事先经过初步了解的内容。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在听房东介绍之后,最好是自己亲自到周围转转,做到心中有数。6.观察房东在看房时,还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观察一下房东。因为在未来租住的一段时间内,租房者不可避免地要跟房东打交道。可以事先观察一下房东,对他(她)的习性有个初步的了解,以便日后和房东更好地合作。如果是合租者充当的二房东,还要对他(她)的生活习性有个初步的了解,如从事什么职业等等,以免日后同住一屋,影响了自己的生活。7.查看租赁许可证要求房东出示房屋租赁许可证,以确保房东有出租资格。以免租房过程中出现节外生枝的情形。8.讨价还价看完房之后,如果对房子没有别的意见,便要跟房东就租金问题讨价还价了。能否与房东在租金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这直接关系到交易是否成功。房东为了多获得一些收益,他们可能会提高租金水平,而租房者为了节省开支,则希望租金低一些,这样两者便会产生分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双方要进行很好的沟通。房产中介给顾客推荐房源时,一般采用量身定做的方式,即顾客先提出自己的要求,中介再寻找合适的房源,这种情况下一般不用就租金的高低而去讨价还价,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在讨价还价之前,要先对周边的房屋租赁市场有个初步的了解,如各种房型、配置的房屋月租金大概是多少,做到心中有底,这样,才会做到有的放矢,增加成功的几率。签订合同:不要忘记登记备案前面的工作已经全部做完之后,最后一步就是签订租房合同了。双方应该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要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房屋用途、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以便日后解决纠纷时有据可依。同时需要提醒的是,房屋租赁合同应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不能对抗第三人。因为房东在与房客签订租赁合同后,如果又有他人愿出更高的租金,有些房东在利益驱动下,往往会找借口与老房客解除合同,再把房屋租给后来人。而由于前一个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所以即使上法庭,也不可能胜诉。所以,签了租赁合同,别忘了去登记。此外,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登记还可以保证房屋在租赁期间即使卖给他人,房客仍可继续承租。这样便可以避免房屋因权属发生变化而侵害房客的权益。需要注意: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二、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三、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父母为我定房签了认购协议,不想买了能认定协议无效吗?问题详情:我的父母为我在昌平区定了一套房子签了认购协议,签约当天我和父母都有到场,现在我们想反悔,能够认定认购协议无效吗?推荐回答:您好,如果当时签合同是自愿状态下签署的协议,现在反悔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您需要支付违约金。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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