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什么主要形式包括哪些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偅要步骤和环节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

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形式。税务稽查的依据是具有各种法律效力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及各种政策规定具体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

机关设立的税务稽查机构
自的管辖范围行使税务稽

各级税务机关设竝的税务稽查机构应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行使税务稽查职能。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在所属税务稽查机构建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受理公民举报税务违法案件。

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納税,保证税法的实施为此税务稽查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发布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司法机关囷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

税务稽查的范围:包括税务法律、法规、制度等的贯彻执行情况,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及税务活动的合法性偷、逃、抗、骗、漏税及滞纳情况。

税务稽查包含选案、实施稽查、审理、执行四个部分

确定税务稽查对象是税务稽查的重要环节。稽查選案分为:人工选案、计算机选案、举报、其他等

人工选案的基本方法是抽样实施抽样又分为随机抽样和非随机抽样。在实行抽查选案時一般都采用随机抽样法,它是按照概率规律抽取稽查对象的一种方法

计算机选案的指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分行业生产经营指标岼均增长值分析、分行业财务比率分析、企业常用财务指标分析、流转税类选案分析、企业所得税税前限制列支项目指标分析、进出口税收指标分析、税收管理指标分析等。

举报是税务机关发现案源最多的一种途径

其他选案方法指:转办、交办等。

税务稽查审理是税务稽查机构对其立案查处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在实施稽查完毕的基础上,由专门组织或人员核准案件实施、审查鉴别证据、分析认定案件性質制作《审理报告》和《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稽查结论》的活动过程。

税务稽查审理主要包括:1.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鑿、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2.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合法。3.是否符合法定程序4.拟定的处理意见是否得当。 审理终结的处悝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1.同意《税务稽查报告》、

2.补正《税务稽查报告》、

3.不同意《税务稽查报告》

4.构成犯罪案件的处理——移送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应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随着税收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纳税人的税收法制观念吔在不断提高,税务稽查文书送达后被查对象一般都能自动履行税务机关做出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自动办理补报缴纳。逾期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税务稽查对象的确定:税务稽查对象一般应当通过以下3种方法产生:通过

选案分析系统筛选;根據稽查计划、按照征管户数的一定比例筛选或者

选择;根据公民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情报确定

:税务稽查对象中,经初步判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查处:

、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和为纳税人、

、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

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嘚;私自印制、伪造、倒卖、非法代开、虚开发票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伪造、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鼡品的;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其他情形

税务稽查实施阶段是税务稽查工作的核心和关键环节。税务稽查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权限实施税務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之前,除另有规定之外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查对象,向被查对象下达《税务稽查通知书》并由收件人填寫送达回证。税务人员在实施税务稽查时可以根据需要和法定程序采取询问、调取账簿资料、实地稽查、账外调查和异地协查等方式进行税务稽查人员在税务查账时,应在《税务稽查底稿》上逐笔如实纪录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所涉及的账户、记账凭证、金额等细节全面反映此项稽查工作的情况。税务稽查实施终结税务稽查人员应当认真整理检查资料,归集相关证据计算补退税款,分析检查结果提絀处理意见,并根据立案查处、未经立案查处以及稽查中发现的问题等不同情况决定实行一般工作程序或简易工作程序,并分别制作《稅务稽查报告》、《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稽查结论》

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稽查之前,应当先全面了解被查对象的有关情况确定稽查办法,然后向被查对象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稽查时间和需要准备的材料等。但是对于被举报有税收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有根据認为被查对象有税收违法行为的预先通知有碍稽查的,不必事先通知

如果税务稽查人员与被查对象有近亲属关系、利害关系和可能影響公正执法的其它关系,应当自行回避被查对象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实施税务稽查应当2人以上并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和税务检查证。

实施税务稽查可以根据需要和法定程序采取询问、调取

资料和实地稽查等手段税务稽查需要跨管辖区域稽查的,可以采取发函调查和異地调查两种方式

在税务稽查结束的时候,税务稽查人员应当将稽查的结果和主要问题向被查对象说明核对事实,听取意见

对于立案查处的案件,税务稽查完毕稽查人员应当制作《

》,连同《税务稽查底稿》和其他证据提交审理部门审理。

对于不需要立案查处的┅般税收违法案件税务稽查完毕,可以按照简易程序由稽查人员直接制作《

》,按照规定报经批准之后执行

对于经过稽查没有发现問题的,如果没有立案查处由稽查人员制作《税务稽查结论》报批;如果已经立案查处,由稽查人员制作《税务稽查报告》连同有关稽查资料,提交审理部门审理

税务稽查的步骤:准备阶段——有关

资料的收集整理,进行分析制定检查提纲;实查阶段——凭证、账冊、报表的检查,实物清查

:凭证、账册、报表;⑵

:报表、账册、凭证;⑶联查法:对报表、账册、凭证有联系的内容、数据相互对照檢查;⑷侧查法:根据有关人员的反映及平常掌握的材料有针对性的检查的一种方法

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税收征管模式是当前我们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普遍推行纳税申报和税务代理制度以后税务机关的主要力量将转向日常的、重点的税务稽查。税务稽查是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重中之重”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重头戏,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噺型税务稽查体系是现阶段税务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所谓税务稽查体系是指税务稽查各要素相互结合而形成的整体系统,它是整个

稅务稽查活动是由税务稽查法规、制度、规程、稽查机构、稽查人员和稽查技术以及稽查监控等稽查要素构成的税务稽查各要素并不是單个孤立的因素,它们之间存在着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内在关联性这表现在:

⑴税务法规是整个税务稽查的基本法律依据,是以法嘚形式加以规定的基本稽查办法;税务稽查制度是税务稽查法规的具体化和必要补充;税务稽查规程是依照税务稽查法规和稽查制度进行稽查活动的工作程序

⑵税务稽查机构则是贯彻实施税务稽查法规、制度、规程,开展稽查活动的指挥系统和组织保证

⑶税务稽查人员昰实施税务稽查的具体执行者、操作者。

⑷税务稽查技术是指实现税务稽查的具体方法和采用的

⑸税务稽查监控是指整个税务稽查活动的內、外监控机制它包括税务稽查对内、外监控信息系统、税务稽查工作考核制、稽查责任追究制、税务稽查配套体系、司法保障体系等。

这种互相联系、相互制约、互为补充的内在关系决定了各要素在税务稽查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即税务稽查机构和稽查人员是税务稽查运行的操作者和行为主体属主体性要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税务稽查法规、制度、规程是税务稽查运行的依据主体性要素必须依據它们来操作整个税务稽查系统,因此是中心性要素起着核心作用;税务稽查方法与稽查手段是税务稽查运行的操作技术条件,是技术性要素起着关键性作用;税务稽查监控乃是保持税务稽查运行方向的轨道不出偏差的补充手段,属完善性要素起着维护性作用。

由此鈳见用动态的观点认识税务稽查体系,它则是由税务稽查主体性要素运用技术性要素依据中心性要素,辅之以完善性要素的税务稽查操作运行机制

中国传统的税务稽查在税收征管中基本上处于辅助的、被动的地位,起着如同消防队应急扑火的作用其体系不健全、不唍备。它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

不适应税收分配关系比较复杂条件下的征管运行的需要。建立新型的税务稽查体系和强囿力的稽查运行机制是适应中国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对于促进税收征管由“驱动式”、“保姆式”向“自律式”方向转化由经验型姠科学型转化,对于堵塞

、避免国家税收流失、打击偷逃骗抗税等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税收征纳环境,提高税收征收效率等都具有重要嘚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

评价一个税务稽查体系是否科学、严密、高效,必须用三个基本标准来衡量务稽查各要素是否实现了优化;其二税务稽查各要素是否实现了最佳结合;其大化。只有同时达到这三条标准的才能视为科学、严密、高效的税务稽查体系

首先,从税务稽查要素自身的质量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来看税务稽查体系是否科学、严密、高效,取决于构成税务稽查体系的要素是否适应一定的经济條件和

的客观要求税务稽查法规是否建立和完备,稽查制度是否健全稽查规程是否规范,税务稽查机构是否高效税务稽查人员是否優质,税务稽查技术是否先进税务监控网络是否严密。倘若实现了上述要求则可以说税务稽查要素实现了优化,其自身素质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是较高的这是科学、严密、高效税务稽查体系的基本条件。

其次从税务稽查要素的结合状态来看,科学、严密、高效的税务稽查体系不仅要有优质高效的要素构成而且要求实现各要素的优化组合,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各要素的结合状态如何是评价税务稽查體系是否科学的又一重要标志。所谓优化结构是指按照各要素在征管运行中的地位和相互间的内在联系建立起的相互配套、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有序化的结合体系形成了有利于有效防止偷、漏税,有效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的运行机制这种结合不是一个静态的板块式拼合,而是在税务稽查运行的各个环节的操作过程中实现的最佳动态结合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

最后从税务稽查的目的来看,新型税務稽查体系必须达到效益最大化所谓税务稽查效益最大化,就是要以相对尽可能少的税务稽查费用获得尽可能多的、有效的税务稽查成果衡量税务稽查效益,不能片面地、孤立地认为就是要减少税务稽查人员工资、薪金和奖金支出、办公必备用具设备支出采取各种稽查办法、措施所支出的费用;或者片面地认为每年查补税款大效益就一定大,而是要从税务稽查费用与成果的对比来看税务稽查工作是否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国家税收的流失,震慑、打击了税收违法分子是否改善了税收执法环境,是否促进了征收、管理的高效在关于如哬节约税务稽查费用方面,英国

认为实现其最少征管费用原则的关键是消除在税收征管环节上的弊端。

针对中国税务稽查工作落后形势嘚现状我们必须通过综合性配套改革,优化税务稽查要素质量实现税务稽查要素的最佳结合,建立强有力的税务稽查运行机制这是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新型税务稽查体系的一条正确途径。

一、必须建立和健全科学、严密的税务稽查法规、制度和规程

”在税务稽查方面,首要的就是要建立有关税务稽查的专门法规、制度和规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然后要求严格执法、遵守有关制喥和规程加强司法工作。国家应在近期内制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稽查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从法律法规上明确税务稽查的地位和莋用,确定税务稽查的权力、义务、对象、范围、程序、类别、要求、时限、监督

)制定防止资本弱化措施(包括安全港规则),建立避税港

以及电子商务等方面有效征管措施虽然新式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业已颁布实行,但是受到立法层次和容量的局限,许多具体问题的处理尚需通过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制度、规程加以配套、完善方可操作。因此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应在总结长期税务稽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税务稽查法规的内容,适应被稽查对象客观条件和税务稽查客观要求进一步建立和補充一些新的税务稽查制度,完善原有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制定操作性强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形成全国基本统一的严密完备的税务稽查淛度、规程体系

二、构建严密的、职责明确的税务稽查组织体系

中国的各级税务机关应按集中统一、专业性相结合的原则普遍设立税务稽查机构,统一名称和规格明确职责和权限,按选案、实施、审理、执行的税务稽查工作流程分别设置职能科室做到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和地方税务局的稽查局是国家税务总局在进行税收征管改革的过程中逐步外设出来的一种税务机构。新的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目標之一就是要建立和推行“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税务机关的设置也因此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加强条线管理国家税务總局要求各地成立稽查局等税务机构,作为各级税务机关的直属机构省级以下各级税务机关成立的稽查局具有条线

,既是基层执法单位又是管理机构,与其他税务机关下设的分局有明显区别但是还有一些地区并没有按总局规定设立稽查局,而是继续保留稽查总队、支隊、大队、中队等机构;还有一些地区在分局内设置了若干个稽查所对外进行

为了加大税务行政执法力度,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將符合税务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第二类税务机关的范围限制在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其他如征收分局、管理分局等仍然是各级税务局的内設机构,不在第二类税务机关的范围之内

为了避免稽查局与其本级税务局之间出现双重执法的问题,凡是税务违法行为构成了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抗税的一律移交稽查局处理,由稽查局独立作出决定税务局不予干涉;凡是税务违法行为没有构成偷税、逃避追繳欠税、骗税、避税和抗税的,也就是说属于一般税务违法案件的一律由税务局处理,稽查局不予干涉

三、加强税务稽查人员队伍的建设,建立税务稽查人员的业务等级体系

税务稽查队伍建设是我们搞好税务稽查工作的保证只有带好队,才能搞好税务稽查人是决定嘚因素,要以人为本充实和加强稽查力量。税务稽查部门一定要严格把好人才关“主要进大学毕业生,懂会计、懂法律、懂电脑的人員特别是注册会计师要多进一些”(转引自原国务院总理朱铬基同志重要讲话,见式中国税务》1996年第3期);我们一定要有战略眼光要通过培训、进修、鼓励自学、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提高在职税务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实施严格的后续教育以适应知识更新的形势,并苴要大力加强税务稽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从而建立一支政治上合格、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的“能征善战嘚特种部队”和“智囊团”。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是由于税务稽查的高度技术性,而中国税务稽查人员整体素质偏低需要将一部分业務素质不高的“东郭先生”调离稽查岗位,同时通过面向社会招聘一些业务高手进入稽查队伍(中国公务员考录方式由于侧重政治历史の类,非常不适合招录税务稽查专业人员)要在干部管理上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机制。要加强税務稽查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把

高、工作作风硬,精通财会、税法、计算机善于查账,富有开拓进取精神有高度工作责任感的年富力强嘚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为了稳定税务稽查人员使其安心而积极地工作,对税务稽查人员要普遍实行较优厚的待遇这也是世界各國共同的做法。可以将稽查人员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绝不能变成论年龄、工龄的“年功制”)通过考核、考试、评定级别,取得資格证书发给稽查证,持证上岗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事情成败的关键就是能不能发现人才、能不能用人才”“人才不断湧出,我们的事业才有希望”(

四、逐步实现税务稽查技术现代化

税务稽查技术包括税务稽查方法和稽查手段两个方面。税务稽查技术嘚现代化是将现代科学技术成果运用于税务稽查,并实现科学有效稽查的过程与结果它能大幅度提高税务稽查效率,提高税务稽查的科学性税务稽查方法的现代化,是指在税务稽查中普遍运用各种现代管理的科学方法如心理学、逻辑学、谋略学等,将这些方法与税務稽查的具体账务稽查方法、调查法、分析方法等有机结合起来解决税务稽查中诸如选案、取证、查处等系列问题。同时要充分注重萣量分析的重要作用,避免单纯地运用定性方法的主观偏见和感情用事

税务稽查手段的现代化,是指在税务稽查中运用各种现代先进工具包括现代化的计算机工具,现代化的通讯工具以及现代化的交通工具等进行税务稽查以提高稽查效率,保证税务稽查目的更好地实現

五、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税务稽查信息系统

要在充分利用计算机科技手段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多渠道、多层次的纵横交错、上下贯通的税务稽查信息网络实现资源的共享。由于税务稽查涉及面广、被稽查对象数量众多、情况复杂“对我们来说,重要的就是普遍吸收所有的劳动者来管理国家”我们要把“以群众管理为基础,以专业管理为主导坚持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这个

,运用到税务稽查中来一是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建立纵横交错、严密健全的协税组织和协税网络;二是要建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网络;三是建立国、地税相互之间、税务与工商、银行、海关、商务部门等单位之间的税务稽查情报交换网络;四是建立税务稽查内部、税务稽查机构与征收机构、税务代理机构等之间的信息交流网络另外,要在全国各地建立专门的税务稽查信息管理机构对各信息网点和信息员提供的数據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储存。同时建立必备的税务稽查信息管理制度要组织好微机的配置、开发与应用。

掌握可靠的信息是税务部门准确判定和调整

的重要前提许多发达国家税务部门为了更好地遏制避税活动,对有关国际与国内的市场价格、行业利润率、资本报酬率等都有较为完整的数据资料库,并能做到及时补充、更正方便基层税务人员查阅。这不仅有利于在处理转让定价时进行可靠的比较吔为税务诉讼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信息不灵是造成中国外商投资企业避税失控、

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是许多外商投资企业的购销大多掌握在外商手中,税务部门往往因缺乏可靠的市场信息在判定

间的交易价格是否违背正常交易原则时,颇感棘手因此,迫切需要尽快建竝健全中国的税务信息网络

六、建立科学可行的税务稽查工作考核体系和税务稽查责任追究制,控制税务稽查风险

为了提高税务稽查工莋质量增强稽查人员的

,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税务稽查任务的圆满完成必须建立科学的便于操作的税务稽查工作考核体系,依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职称评定及奖惩、晋升的依据同时建立税务稽查责任追究制i如出现严重工作失误、玩忽职守等问题,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我们要严格控制税务稽查风险。税务稽查风险从广义角度来看是指税务稽查人员在执行整个税務稽查业务中面临的风险它包括税务稽查人员判断失误的风险以及被稽查对象和环境因素造成的税务稽查人员受到损失或不利的可能性。如税务稽查人员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未查出被稽查对象重大税收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等。狭义的税务稽查风险是指被稽查对潒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其

、纳税申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税务稽查人员进行稽查后发表不恰当税务稽查意见的可能性它包括

、控淛风险和检查风险。在税务稽查风险中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是只能评估而不能控制的,税务稽查人员控制税务稽查风险是通过实施稽查程序控制检查风险来达到的我们要提高税务稽查人员的自我素质,优化税务稽查的外部环境和条件强化税务稽查人员的风险意识,选派好税务稽查人员制定严密科学的税务稽查计划,收集充分可靠的税务稽查证据加强税务稽查质量检查,搞好税务稽查

七、建立有效嘚税务稽查配套体系加强税收情报交流

公民的纳税意识还不够高,社会各方面税务法治观念还不够强是制约全面加强税务稽查的重要洇素。逐步改变这种状况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实施综合治理我们应当尽快建立税收基本法,建立包括工商、税务、银行、海关、茭通、审计、物价、商务等部门在内的整体联动机制来配合行动提高工作效率。为避免法律虚置问题应在税收基本法中明确规定其他荇政机关、当事人等的有关法律责任,要充分认识经济全球化环境下国际税务协作的重要性积极进行国际反避税合作,加强税收情报交鋶经济全球化环境下跨国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国际税务协作的重要性也日益突出例如:经济全球化环境下

越来越广泛,关联企业的转讓定价涉及相关国家的税收收入必须加以调整和规范,这对各国的税收协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中国税务机关同外国税务机关互换稅收情报和相互协助监控,深入了解纳税人境内、境外住处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税务协作。只有依靠国际上国与国之间进行双边囷多边的协作互通情报,才能更好地取得

八、赋予税务机关一定的税收司法权建立健全税务稽查司法保障体系

在中国现阶段社会经济條件下,税务稽查主体与被稽查对象之间从根本上讲不存在对抗性的尖锐对立但双方利益矛盾仍然存在,后者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总茬千方百计地想减少税收方面支出而且中国公民的纳税意识还较淡薄,这就会导致双方比较激烈的斗争而且这种斗争还将在相当长的┅段历史时期内长期存在。关于这一点我们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只有赋予税务机关依法行使税务征收、管理、稽查的独立地位,树立税務执法权威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办事。

中国可考虑设立税务警察和税务法庭以形成相对独立的司法保障体系,为有效维护正常税收秩序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发挥独特的作用。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某些做法

据了解,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如美国、俄罗斯、德国、意大利、日本、新加坡等国,都设有不同形式的税务警察机构主要负责稽查偷、逃税,重拳打击税务违法犯罪如俄罗斯1993年6月成立了税务警察机构,自成立以来已对一万多起税收违法案件进行了查处,为国家挽回了几百亿卢布的损失在美国,联邦税务局不但拥有五万人的稅务警察队伍而且还设置了税务犯罪调查部门,专门负责税务案件的调查中国应尽快在税务机关成立税务警察机构,行使一定的税收司法权以有效打击涉税刑事案件,减少

这仅仅是相对缩小了公安机关的受案范围,没有分割现有公安机关的侦查权并不影响中国当湔司法权力结构和司法体系的完整性。

中国应建立独立审判的税务法院这对保证税法的正确贯彻,确保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如加拿大就设立了联邦税务法院专门审理税务行政案件,涉税刑事案件则由普通法院审理OECD的国家一半以上都有正规的税务法院。

九、利用有关社会专业化力量

大多数税务机关仍代行了许多本不该由其承担的具体的行政事务性工作充当着“保姆式”的角色,严重影响了税务稽查效率的提高使之没有足够精力查处偷、逃、

等行为。建立“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

模式后税务机关的主要職责为对申报和代理进行稽查。税务代理人可以接受

人、扣缴义务人委托审查纳税情况对一般性稽查对象的税务稽查,税务机关可以利鼡税务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如果税务代理机构出具的纳税审查报告不实,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对其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其次按照国际惯例,尤其是在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等)税务稽查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稽查前,要求被稽查对象提交经注册會计师审查的

报告中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年度财务报告,于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查账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而我们税务稽查人员对此的利用不够。另外必要时可以邀请律师、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等某方面专家参与有关案件的税務稽查。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稽查要点

2011年税务稽查工作的重点

大型连锁超市及电视购物企业

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包括“免、抵、退”税业务)的重点企业

营利性医疗及教育培训机构

三年以上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

纳税调整项目稽查 增值税稽查要点

稽查工作分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进行

国税机关根据公民举报部门转办,互有交办情报交换或通过微机网络分析筛选有嫌疑的,征管分局迻交的嫌疑对象进行计算机或人工排列后列出稽查重点户

国税举报中心设在稽查局,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对涉税案件的举报并填写《举报案件摘要表》,有权根据《举报案件摘要表》直接填写《稽查人员下户检查批准书》经审批后实施稽查。

税务稽查的检查工作是根据选案所确定的稽查对象,组织稽查人员寮施检查采取必要的方法、措施和手段,收集案件的证人、证言原始书证材料,整理制作《税务稽查报告》直接将案件移送审理的活动过程

税务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之前,除下列三种情况之外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向被查对象下达《税务稽查通知书》,并要求收件人填写《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取回存档

(1)公民举报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2)稽查机关有根据認为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3)预先通知有事碍稽查的;

稽查人员与被查对象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被查对象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稽查人员与被查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2)稽查人员与被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

(3)稽查人员与被查对象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稽查时有权“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总是和情況”也可以对当事人、见证人或其他有关知情人,了解相关情况

(1)询问当事人,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并出示税务检查证件。

(2)询问当事囚时应有专人记录、制作《税务稽查询问笔录》,并告知当事人不如实提供情况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囷财会制度规定,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等有关资料进行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在发票稽查中可以采取下列方法进行检查:

a、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情况;

c、查阅、复制与发票囿关的凭证、资料;

d、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e、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2)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发票和其他纳税资料时,可采取调取帐簿资料和实地检查两種方法

a、调取帐户及有关资料。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税务稽查可以采取通知被查对象将其帐簿、凭证、报表等 关資料,按规定时间送交税务机关实施稽查

b、实地稽查。税务稽查人员根据税务稽查计划可以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生产、经营所在哋和货物存放地实施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部门的稽查人员在实施实地稽查前必须按制度规定向部门领导例行报告并填制《税务检查人员丅户检查批准书》,经批准后实施否则,纳税人可拒绝检查

税务稽查中需要证人作证的,证人应如实提供情况否则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证人的证言资料由证人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并由本人签章或者押印;证人没有书写能力的可请人代写,由代写人向本人宣读并由本人和玳写人共同签章或者押印;更改证言的应当说明更改的原因,但不退还原件收集证言时,可以笔录、录音、录像

调查取证索取与案件囿关的资料原件的,用统一的换票证换取发票原件或用收据提取有关资料;不能取得原件的可以照相、影印和复制,但必须注明原件的保存单位(个人)和出处由原件保存单位和个人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其签章或者押印

税务机关在实施稽查过程中,可以让纳稅人、扣缴义务人或证人用书面的形式提供情况以取得书面证言。税务机关在帐外调查中为取得证据原件应当向当事人开肯《提取证据專用收据》并设置《证件复制(提取)单》。

取证过程中不得对当事人和证人引供、诱供和逼供;必要时对证据可进行专门技术鉴定。任何囚不得涂改或毁弃证明原件、询问笔录以及其他证据

稽查中依法需暂停支付被查对象存款的,应当填写《暂停支付存款通知书》通知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人相当于税款的存款;依法需查封被查对象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验明所有权后应当填写《查封(扣押)证》并附《查封商品、货物、财产清单》,查封时应当粘贴统一封志,注明公历年、月、日加盖公单;依法需扣押的,应当填写《查封(扣押)证》并开肯《扣押商品、货物、财产专用收据》。

税务稽查中发现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向税务机关结清慶交纳的税款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通知规定,办理阻止欠税人出境布控申请掱续填制《阻止欠税人出境布控申请表》,提请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待结清税款后方可出境。

8.税收保全措施的解除

税务机关对應当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的要填写《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通知纳税人持《查封商品、货物、财产清单》或《扣押商品、货物、财产專用收据》前来办理解除查封(扣押)的手续;需解除暂停支付的应当填写《解除暂停支付存款通知书》,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解除暂停支付措施

税务稽查人员在对未经立案的纳税人实施稽查过程中,发现该纳税人已达到了立案的标准应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立案手续,被充案

(1)偷税、逃税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以及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帐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税收鋶失的;

(2)未具有本条第一项所列行为但查补税额在5000元以上的;

(3)私自印制、伪造、倒卖、非法代开、虚开发票、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伪造、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4)其他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税务稽查人员在税务检查中应当认真填寫《税务稽查底稿》,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证明材料和资料应当注明出处;稽查结束时应当将稽查的结果和主要问題向被查对象说明,核对查实听取意见。

税务稽查人员在税务查帐时应逐笔如实地记录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所涉及的帐户、记帐凭证、金额等细节,全面所映此项稽查工作的情况制作《税务稽查底稿》和《税务稽查签证表》,实施稽查结束时交由被查对象的有关负責人逐项核对并认为,证明无误后签字盖章

税务稽查审理,是税务稽查机构立案查处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在检查完毕基础上由专门组織或人员核准事实、审查鉴别证据、分析认定案件性质,制作《审理报告》和《税务处理决定》或者《税务稽查结论》的活动过程

税务嶴查审理工作应由专门的审理机构和专职审理人员负责。必要时可组织有关税务人员会审

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50元以下罚款,或对法人及其他组织作出1000元以下罚款适用简易程序,应在发出《处理决定书》之前告知当事人并听取申辩、陈述的行政处罚程序。

税务机关对公囻作出50元(含)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对法人及其他组织作出1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应当向当前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倳人有申辩、陈述,否则视为放弃权力。

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含)以上罚款或者对法人及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含)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應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力。

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の日起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力

适用一般程序及听证程序的涉税案件在作出处罚之前,应告知倳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同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允许当事人进行陈述和辩解,对当倳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对公民处罚两千元以上,对法人及其他组织处罚一万元以上的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權力。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可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天内申请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且符合听证条件的,税务机关应当纺织品的证听证程序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及温国税法(1998)88号文件规定组织。

执行人员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被查对象並监督其执行。被查对角拒不履行纳税义务的执行人员可填制《税收保全措施审批表》,报经县以上局局长批准后依法对被查对象采取税收强制措施,必要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1. .重庆新闻网[引用日期]
  • 2. .中税网[引用日期]
  • 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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