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股票代码

流入(万)流出(万)
时间成交价现手性质
实时成交分布
总流入:--万元
总流出:--万元
净&额:--万元
&流入(万元)流出(万元)
资金流向历史统计
近5日内该股资金总体呈流入状态,高于行业平均水平,5日共流入627.22万元。
据统计,近10日内主力没有控盘。
所属地域:
涉及概念:
央企国资改革,高端装备,军工,海...
主营业务:
建筑、桥梁等大型钢结构;石化、冶金、海洋工程...
上市日期:
每股净资产:
每股收益:
净利润增长率:
营业收入:
每股现金流:
每股公积金:
每股未分配利润:
单位:万元
十大流通股东
综合判断:6.7分
打败了94%的股票!
市场最近连续上涨中,短期小心回调。
有加速上涨趋势。
迄今为止,共8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988.83万股,占流通A股3.19%
近期的平均成本为18.11元,股价在成本上方运行。多头行情中,并且有加速上涨趋势。该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多数机构认为该股长期投资价值较高。
技术面诊股9.00&&
资金面诊股3.90&&
消息面诊股5.50&&
行业面诊股7.70&&
基本面诊股6.40&&
最近60个交易日,机构评级以买入为主,认为该股票非常值得关注。
该股2017年每股收益与前一年相同,长期投资价值一般。
[{"date":"2013","yellowRectValue":"-1.82","blueLineValue":"","type":""},{"date":"2014","yellowRectValue":"0.10","blueLineValue":"","type":""},{"date":"2015","yellowRectValue":"0.99","blueLineValue":"","type":""},{"date":"2016","yellowRectValue":"-0.43","blueLineValue":"","type":""},{"date":"2017","yellowRectValue":"1.62","blueLineValue":"0.22","type":"YC"}]
上榜原因:
日涨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本月累计上榜1次)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
占总成交比例
卖出金额(万元)
占总成交比例
买入总计:12873.51万元
卖出总计:3246.77万元
买卖净差:9626.74万元
最近1个月该股未发生大宗交易行为。
该股暂未列入交易所发布的融资融券标的,因此没有融资融券的数据。
3个月涨跌幅
摊薄每股收益(元)
摊薄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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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989 公司简称: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详见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之“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
  中国重工为全产业链的舰船研发设计制造上市公司,主要业务涵盖军工军贸、船舶制造及修理改装、舰船装备、海洋经济、能源交通装备及科技产业等五大业务板块。
  从用途区分,公司核心业务包括海洋防务装备、海洋运输装备、海洋科考装备和海洋开发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等;从领域区分,主要业务分为军品业务领域和民品业务领域。作为海军装备的主要供应商,公司军品业务领域主要包括:航空母舰、核动力潜艇(分包)、常规动力潜艇、大中小型水面战斗舰艇、大型两栖攻击舰、军辅船等。公司民品业务领域主要包括: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船、气船、海工船、海洋工程装备、科考船及其他装备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2 经营模式
  中国重工为控股型公司,生产经营业务主要通过下属各子公司进行。公司下属子公司以生产制造为主,主要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的个性化订单式经营模式,即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安排制定生产计划,并指导采购部门进行采购。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3 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16年4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中国重工所属行业为“C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海洋防务装备上市公司,随着改革强军的不断深入,海洋防务装备面临规模与数量快速增长、性能与质量跨越式提升的关键时期。中国军队贯彻新形势下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突出海上军事斗争和军事斗争准备。海军正在按照近海防御型与远海护卫型相结合的战略要求,建设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现代化海上军事力量体系,为建设海洋强国提供战略支撑。同时,发展先进装备,加快武器装备更新换代也成为我国军事力量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海洋防务装备进入快速增长的战略机遇期。
  在民品领域,公司是国内最主要的海洋运输装备和海洋开发及科考装备供应商。船舶制造业务和海洋工程业务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点,深受全球经济形势、航运市场形势和国际原油价格等因素的影响,行业的周期性也成为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因素之一。2016年,国际船舶市场持续深度调整,全球新船成交量同比大幅下降67%,年末全球船企手持订单较2015年底下滑25%。国内船舶市场三大造船指标同比也出现下降,根据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6年,全国造船完工量为3,532万载重吨,同比下降15.6%;承接新船订单量为2,107万载重吨,同比下降32.6%;截至2016年12月底,手持船舶订单量为9,961万载重吨,同比下降19%。企业盈利能力大幅下降,预计市场形势在2017年难有明显起色。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5月,中国重工完成以所持子公司股权参与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截至日,中国重工持有中国动力350,940,016股A股股份。中国动力发行完成后,公司成为中国动力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20.18%。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为中国动力第一大股东。因中国重工未立即向中国动力派驻董事,亦未能对中国动力财务及经营决策实施重大影响,在编制2016年半年度、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时,基于审慎考虑,公司对所持中国动力股份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会计核算。
  此后,中船重工集团承诺由中国重工独立行使公司作为中国动力第二大股东的股东权利,同时公司向中国动力董事会提出派驻董事要求,保障公司能够对中国动力的财务及经营决策实施重大影响。中国动力已于2017年4月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选举中国重工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华伟为中国动力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由此,公司将对中国动力的该项投资修正为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核算。为避免会计核算方式的转换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层面产生巨额投资收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拟对2016年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详情请见公司与本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此次更正事项对上表中第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影响数均为36,066,040.03元,对上表中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影响数均为16,791,833.21元,对其他项目无影响。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0.64亿元,同比下降12.95%;实现利润总额10.94亿元,上年同期为-29.3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8亿元,同比实现扭亏。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842.83亿元,较上年期末下降11.25%;负债总额1,266.76亿元,较上年期末下降15.11%;所有者权益总额576.06亿元,较上年期末下降1.38%,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65.70亿元,较上年期末下降0.76%。
  2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6年,全球经济仍处于艰难复苏进程之中,经济增速和贸易增速均处于低位。国内经济缓中趋稳、稳中向好,但依然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矛盾突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
  对于船舶工业而言,国际船舶市场持续深度调整,国内船舶工业亦深陷困境,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三大造船指标齐齐下降,新船有效需求不足,船企接单艰难,企业生产持续面临严峻挑战,船企盈利能力继续下降。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6年底,重点监测企业营业利润率仅为0.5%,比2015年下降0.8个百分点,亏损企业和亏损额都有所增长。
  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及低迷的行业环境,2016年,公司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通过内部整合及改革重组主动削减过剩产能,打好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攻坚战,扭转了业绩亏损局面,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1)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码提速
  2016年,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成为公司的重要抓手之一。年内公司各项军工重大装备任务按计划节点顺利实施。其中,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我国首艘国产航母已完成设计工作,主船体已在坞内合拢成型,正在开展设备安装和舾装等建造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还顺利交付多艘海军舰艇,为我国国家安全、海洋强国提供更为有效的海军装备支撑。
  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大力拓展了军贸等业务的发展空间,报告期内,公司扎实推进军贸市场开发、军贸项目执行等工作,多个合作项目进展良好,一批轻型护卫舰、近海巡逻舰等军贸产品完工交付,潜艇军贸项目取得重大突破。
  民品领域则坚持“不承接边际利润小于零或现金流为负订单”底线,同时结合市场需求不断加大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力度,产品结构持续优化,产业国际化进程加快。报告期内,开工建造或交付一批高技术、高附加值首制船,获得船东认可和市场青睐。
  (2)资源整合改革重组扎实推进
  2016年,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降补”的任务要求,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深化细化内部造修船资源军民融合式整合。报告期内,公司启动实施子公司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的整合、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的整合。通过整合主动削减产能、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实现集约化发展,为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发挥更强劲的辐射带动作用。
  与此同时,公司以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为目标,全力做好内部资源重整和亏损企业治理等工作。报告期内完成以资产参与中国动力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完成向控股股东转让两家子公司股权事宜,通过资源整合有效提升了经营效率和效益。
  (3)创新驱动发展增强新动能
  2016年,公司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综合优势,大力推进科技创新,高度重视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为赢得未来竞争优势提供更有力的科学技术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科技研发投入30.15亿元。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国防科技工业企业技术中心3家、省级技术中心19家。2016年,公司申请并被受理专利数998项,其中发明434项;获得专利授权641项,其中发明231项。截至2016年底,公司拥有有效专利1670项。报告期内,公司一批重大科研项目取得积极进展,军品项目预研工作深入开展,一批新产品研发成功,陆续推向市场,一批原创性科研开发取得新成果,并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增强。
  (4)资本运作产融一体促发展
  面对船舶制造业投入大、周期长、回款慢、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公司坚持产融一体,以产业聚资本、以资本促产业,利用资本市场推动实体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推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向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及关联方大船投资、武船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公司现金流状况的优化,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费用,增强公司实力,更好地应对当前行业低迷的环境,提升经营稳健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16年12月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四 其他
  1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背景
  日,公司实施完成相关以资产参与中国动力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截至日,中国动力向公司发行的350,940,016股A股股份已经登记在公司证券账户名下。中国动力发行完成后,公司成为中国动力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20.18%。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为中国动力第一大股东。
  (2)原会计核算方法
  中国动力发行完成后,因其公司治理结构尚处于调整过程中,中国重工未立即向中国动力派驻董事,亦未能对中国动力财务及经营决策实施重大影响,出于审慎考虑,在编制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时,公司对所持有的中国动力3.51亿股股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予以确认及计量,即按照公允价值对于所持有的中国动力股权予以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拟修正后的会计核算方法
  此后,伴随着中国动力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理顺,以及基于上市公司重大投资决策与独立行使股东权力的考虑,中船重工集团承诺由中国重工独立行使公司作为中国动力第二大股东的股东权利,同时,公司向中国动力董事会提出派驻董事要求,保障公司能够对中国动力的财务及经营决策实施重大影响。中国动力已于2017年4月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选举中国重工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华伟为中国动力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由此,基于内部控制规范性的要求,公司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对于所持有的中国动力股权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4)差错更正相关事宜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需对所持有的中国动力股权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核算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该项会计核算方式的转换可能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巨额投资收益,且该项投资收益无实质意义,将严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
  综合考虑,公司拟对2016年度已披露的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数据予以更正,即对于公司所持有的中国动力20.18%的股权,自取得之日起即认定为公司对于中国动力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并列报财务报表。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经公司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详见公司与本年报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5)更正事项影响
  此次会计差错更正数据占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已披露数据的比重不大,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主要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事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公告及专项审核报告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16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96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2户,减少29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公告编号: 临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118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孙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十二名,亲自出席董事十一名。公司董事长胡问鸣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委托董事孙波先生投票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6年度履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6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2016年度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为69,803.36万元。现提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6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原因如下:
  1、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关联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于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鉴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5号】)第十七条等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为继续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之前,公司拟不进行任何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2、目前公司所处的船舶制造行业处于深度调整期,公司生产经营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以及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截至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8.74%,即已接近制造企业资产负债率70%的警戒线,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2,320.73万元。基于当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需要储备一定资金应对行业持续调整,以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长远发展。
  3、根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三)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弥补上一年度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且分配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前述“特殊情况”之一为“按照上述比例计算得出的当年每股应分配利润低于0.01元”。基于前述情况计算所得公司2016年度每股应分配利润为0.0036元(即低于0.01元),符合公司章程前述规定的特殊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客观符合公司2016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利润分预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逐步健全、完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控评价领导小组和内控评价工作小组能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客观地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报告的编制程序规范、依据充分、结论客观。
  表决结果:12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存款和贷款业务往来系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未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其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任何交易一方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中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问鸣、孙波、邵开文、钱建平、陈民俊、姜仁锋、杜刚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原副总经理张健德先生2016年度(1-5月)薪酬为:人民币43.66万元;原董事会秘书杨晓英先生2016年度(1-8月)薪酬为:人民币38.31万元;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华伟先生2016年度薪酬为:人民币60.38万元。以上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认为:该等薪酬数额的确定合理考虑了相关人员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薪酬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表决结果:12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17年度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审计团队组成人员具有承办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我们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12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签订的《产品购销原则协议(2017年度)》,2017年度公司与中船重工集团的销售金额上限为(不含税)55亿元,采购商品金额上限为(不含税)110亿元;
  表决结果:5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问鸣、孙波、邵开文、钱建平、陈民俊、姜仁锋、杜刚回避表决。
  2、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船重工集团签订的《服务提供原则协议(2017年度)》,2017年度公司与中船重工集团的提供综合服务金额上限为(不含税)15亿元,接受综合服务金额上限为(不含税)11亿元;
  表决结果:5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问鸣、孙波、邵开文、钱建平、陈民俊、姜仁锋、杜刚回避表决。
  3、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贷款上限,同意2017年度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2017年度日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
  表决结果:5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问鸣、孙波、邵开文、钱建平、陈民俊、姜仁锋、杜刚回避表决。
  4、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船重工集团及其他关联方日委托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
  表决结果:5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问鸣、孙波、邵开文、钱建平、陈民俊、姜仁锋、杜刚回避表决。
  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先认可并发表意见认为:(1)公司(含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与中船重工集团(含其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下属企业、单位)之间及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公允合理,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均未超出股东大会确定的上限,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任何交易一方利益的情形;(2)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2017年可能发生的交易情况作出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中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前述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为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公司计划2017年度内按累计不超过197亿元人民币和1,000万美元的额度(即不超过2016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中短期贷款、商业承兑汇票等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和5,900万美元。综上,公司2017年度对下属公司担保上限拟定为人民币347亿元和美元6,900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文件,对于由二级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在该等子公司根据《对外担保制度》履行相关申请程序后,授权其法定代表人签署担保文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年度总担保额度内,适时调整股东大会批准的被担保公司名单范围内单个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由于上述担保形式均为对公司所属企业的担保,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风险均在可控范围,所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鉴于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中国船贸”)与公司下属从事船舶制造的子公司作为联合卖方对外签订船舶建造合同后,存在向金融机构融资并将相关融资款项提供予公司下属子公司建造船舶使用的情形,为此,公司同意就前述融资事宜所涉及的下属船舶制造子公司履约责任,在2017年度向相关担保方(或借款人)中船重工集团和/或中国船贸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就下属船舶制造子公司履约责任为关联方中船重工集团、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保证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中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问鸣、孙波、邵开文、钱建平、陈民俊、姜仁锋、杜刚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基于内部控制规范性的要求,公司拟对所持有的中国动力20.18%股权的确认和计量方法,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同时,为避免此次会计核算方式的转换导致中国重工财务报表层面产生巨额投资收益,公司拟对2016年度已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数据予以更正,即对于公司所持有的中国动力20.18%的股权,自取得之日起即认定为对于中国动力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并列报财务报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并就此事宜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表决结果:12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另行通知会议召开时间,并安排向本公司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应列明会议日期、时间、地点和将审议的事项等。
  表决结果:12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公告编号:临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118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送达公司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杨志钢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十名,亲自出席监事八名。监事刘征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委托监事杨志钢先生投票表决;监事陈埥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委托监事杨志钢先生投票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公告编号:临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及201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是公司目前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年初市场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分类确定了2016年度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含其控制的除公司外的下属企业、单位)不同交易类型的上限金额,并经公司董事会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前述决议,双方共同签署了《产品购销原则协议(2016年度)》、《服务提供原则协议(2016年度)》。
  2016年度,公司根据上述上限协调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了总量控制。经统计2016年度审计后的汇总数据,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均未超出股东大会确定的上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以上各类交易分单位具体明细数据详见附件。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要求,在充分考虑到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基础上,公司就其(含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与中船重工集团之间及与其他关联人之间现存及未来将持续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公司2017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1、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拟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拟签订2017年度产品购销原则协议,2017年度公司向中船重工集团的销售金额上限为(不含税)55亿元。
  2、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拟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拟签订2017年度产品购销原则协议,2017年度公司向中船重工集团的采购商品金额上限为(不含税)110亿元。
  3、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拟按照政府部门指导定价或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或提供方通常实行的常规取费标准之价格进行定价,拟签订2017年度服务提供原则协议,2017年度公司与中船重工集团的提供综合服务金额上限为(不含税)15亿元。
  4、接受服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接受服务的关联交易,拟按照政府部门指导定价或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或提供方通常实行的常规取费标准之价格进行定价,并拟签订2017年度服务提供原则协议,2017年度公司与中船重工集团的接受综合服务金额上限为(不含税)11 亿元。
  5、存贷款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中船重工集团控股子公司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之间存在存款和贷款业务往来,并按照公平原则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贷款利率的规定办理存/贷款业务。2017年度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2017年度日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
  6、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中船重工集团及其他关联方日委托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
  三、关联方简介及关联关系
  1、中船重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胡问鸣,注册资本1,488,607.640494万元,经营范围:以舰船为主的军品科研生产;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船舶、海洋工程项目的投资;民用船舶、船用设备、海洋工程设备、机械电子设备的设计、研制、生产、修理、租赁、销售;船用技术、设备转化为陆用技术、设备的技术开发;外轮修理;物资贸易;物流;物业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承包、施工、设备安装、监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船舶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日,中船重工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238,625,359股,占总股本的39.42%,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52.7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中船重工集团截至日未经审计(合并口径)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为人民币48,145,993.12万元、人民币17,253,850.52万元,2016年度未经审计(合并口径)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8,053,473.04万元、人民币434,096.11万元。
  2、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与本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法定代表人黄瞿记,注册资本571,900万元,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截至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为人民币8,653,309.57万元、人民币1,021,913.88万元,2016年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36,489.76万元、人民币181,858.03万元。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原则协议,关联交易拟按照政府部门指导定价、或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存/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贷款利率的规定。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与关联方间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的交易,有助于公司利用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的规模化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销售效率,可以取得公司业务的优先执行,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是公司目前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审议程序
  1、公司于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该议案为公司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胡问鸣、孙波、邵开文、钱建平、陈民俊、姜仁锋、杜刚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就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公司(含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与中船重工集团之间及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公允合理,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均未超出股东大会确定的上限,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任何交易一方利益的情形;(2)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2017年可能发生的交易情况作出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中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于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分单位明细数据:
  (一)销售商品:
  单位:万元
  (下转62版)
  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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