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我的深圳外观设计winfully在生产销售中,另一家再把我的产品盗版生产销售后

您是不是在找:
买家还在看:
当前位置:
关注行业资讯
我爱发明 产品策划 产品研发 小家电产品 专利许可 创意发明
detail3e达人选购¥2668.00¥26.00¥2999.00¥2.50¥0.10
detail3e周边优质供应商广东省中山市四川省成都市浙江省舟山市广东省佛山市
设计类型:
同参数产品
慧聪网厂家深圳中发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您提供我爱发明 产品策划 产品研发 小家电产品 专利许可 创意发明的详细产品价格、产品图片等产品介绍信息,您可以直接联系厂家获取我爱发明 产品策划 产品研发 小家电产品 专利许可 创意发明的具体资料,联系时请说明是在慧聪网看到的。
detail3e相关商品推荐¥2668.00¥26.00¥2999.00¥2.50¥0.10¥8.60¥2000.00¥0.90热门商品推荐 ¥2668.00 ¥26.00 ¥2999.00 ¥2.50 ¥0.10 ¥8.60 ¥2000.00 ¥0.90
detail3e店内热门商品¥163.00¥125.00¥125.00¥125.00
detail3e其他家电配件相关资源其他家电配件热门产品搜索其他家电配件相关热门专题更多&热门商机最新商机
提示:您在慧聪网上采购商品属于商业贸易行为。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卖家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卖家负责,请意识到互联网交易中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推荐使用,保障您的交易安全!
所在地:广东省&&
联系人:石明 & 先生
075 ******
189 ******
请供应商联系我
手机号不能为空
姓名不能为空
请供应商联系我
您对该公司的咨询信息已成功提交请注意接听供应商电话。
detail3e关于家电
detail3e同类其他品牌
detail3e您是不是在找
您采购的产品:
请输入采购产品
您的手机号码:
请输入手机号码
*采购产品:
请输入采购产品
*采购数量:
请输入采购数量
*采购截止日期: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请输入验证码
*短信验证码:
<input id="valid_Code1" maxlength="6" placeholder="请输入验证码" name="VALIDCODE" class="codeInput" onkeyup="this.value=this.value.replace(/\D/g,'')" onkeypress="if(event.keyCode
57) event.returnValue =" type="text">
免费获取验证码
为了安全,请输入验证码,我们将优先处理您的需求!
请输入验证码
发送成功!
慧聪已收到您的需求,我们会尽快通知卖家联系您,同时会派出采购专员1对1为您提供服务,请您耐心等待!
189 ******
联系人:石明&总经理办公室 总经…
公司名称:深圳中发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备注:点击关注按钮后才可自动收到卖家电话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请输入验证码
*短信验证码:
免费获取验证码
为了安全,请输入验证码,我们将优先处理您的需求!
请输入验证码
按字母分类 :我是做医疗器械销售的,怎么去做才能攻下一家医院? - 知乎443被浏览169909分享邀请回答9314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94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查看更多回答&&论坛公告:
【个人经验浅谈】产品结构设计怎么学
以下内容,大家多多探讨啦,我也学的不深!我也是为了给论坛撑下结构部分的人气,还有就是与结构相关啦。这里高手一大堆,都是潜水,我也是冒个泡,产品结构设计怎么学还是一门学问,太深。这个只能给那些刚进入这个行业的一些启发,就是对得起这个帖子了。还是希望大家多多发与结构相关的帖子!把这个版块看的起来更相对一些专业一些吧。说起产品结构设计,我也是半路出家,大学学的工业设计,不知道是不是与工业设计无缘,最后大四的时候找工业设计工作杭州凸凹叫我去实习,已经找好了工作就没去了。后来想想自己对工业设计手绘没有什么信心,后来找到一家企业工作,作为储备生,工业设计部门要的人不多,就被分配到研发部了,这样就开始我做产品结构设计的旅程了。讲到产品结构设计入门,就讲讲我亲身经历吧。& & 去生产线和各个职能部门的目的不是叫你去看的,去玩的。对于新手要动手,对自己的产品的组装工艺要非常清楚,这个去生产线有2个目的:一个是了解产品,二个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如果有机会叫你去在生产线某个岗位去动手操作,就不要浪费这个机会。去打个螺丝,去把产品组装起来,去绑个线束等等,这个去体验产品组装。想想为什么不能为什么那么装,有的要设计防呆,有的不用设计防呆,如果不懂,可以问生产线的班组长,他们是你的师傅,是你的资源。多想想,其实做产品就是要细心。& & 去各个职能部门就是要了解这个部门在这个产品开发过程承担的作用,最关键的认人,不要去测试部,你就去做个实验。去品管部你就测个尺寸,了解产品检测的要点,去采购部就了解产品的流程。这些也是了解的,但是后续你进入研发部也可以不断去了解和深化。我个人觉得最关键的企业的各个部门实习要认人。做产品结构设计师,不光要会设计,更要会沟通,会利用资源。你的产品进度要不光要靠研发部,还要各个部门的分工协作,这个我在前面分享过一篇关于设计开发管理流程的文章,这个里面有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 &学好proe。 大学里的工业设计不知道为什么要开设犀牛还有3d。我个人觉得开设proe和渲染软件就好了。再就是把手绘练习好。因为进入研发部后知道结构设计用proe,而产品结构设计就是工业设计确认后的下一步动作了。proe是结构设计的工具,就像吃饭的筷子。工具使用不好,或者不会使用,领导或者导师安排任务的时候,就会多安排你去打杂的一些的工作。学好proe了,就只有等机会了,机会来了,比如领导教你画个2d图,或者一个简单的泡沫或者简单产品配件3D,你搞了2天,以后再有这样的机会都难了,因为产品的进度不会等你一个人。& & 有的人会埋怨没有教你proe,这个本来就要一个工具,要自学的,去了企业没有人来专门教你学proe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说大学开设一点实用课程了。proe只是一个软件,关键是坚持,再好的教程,再多教程,如果没有一点恒心和毅力,是学不好的。在这里我个人的经验了,就是学习别人的proe模型树,再就是把基础打好。我觉得林请安老师的proe教程还不错的,不过每个人喜好不一样,看你自己了。怎么学好proe,两个字:坚持!拿到一个产品外观,我们怎么去结构设计了?拆机-装机。首先,我们要对产品本身的性能和特点还有组装非常熟悉了,这个熟悉过程很简单。就是把你手术的产品拆开,再装上。不断的重复,当然要恢复到你拆开的时候一模一样哦。这个如果你不肯定,你可以在拆产品之前的每一步都拍一个照片。了解产品属性(bom)。其次我们要做结构设计了,不知道从哪里下手。这里要讲究外观和结构的分件处理了。外观一个颜色一个件,一种工艺一个件。这个对于结构新手来说比较难。所以我们要懂结构件的属性。比如至少懂得什么叫塑胶件,什么叫pet面膜,什么叫亚克力操作面膜。要懂的这些名称很简单。拆机的时候,找这个产品的详细bom清单对着记住就可以了。了解产品的结构的基本特点。我理解的产品的基本结构就是定位、限位和联结。定位就是一般有产品的的形状,还有一些定位柱和对应的定位孔啊。这个在装产品的时候我们怎么去理解了,主要靠你想下,怎么对着才能装上。这个“对”就是定位。限位就是理解通俗点,就是不能让产品上下左右能够相对移动。专业点的名词就叫止口。止口止口就是止住的意思,口就是一个缺口配一个凸出的筋。一般上下限位我们都是螺钉和卡扣限位住。这个一般都有止口和反止口的。前面的产品结构部分有过分解。然后就是联接了。一般联接充当了另一个的限位角色。联接是比较难的,涉及到性能可靠性还有模具成型还有安规,还有产品成本的选择。什么时候选择螺钉联接,什么时候选择卡扣联接,什么时候选择超声波联接,什么时候选择热熔联接。这些后续都给大家深讲吧。关键的是你在平时学习和拆机过程中,要学会思考,要学会学习别人优秀的结构,要懂别人为什么要这样设计?看懂了才能自己设计,如果看不懂设计起来问题也是一大堆。待续...........O(∩_∩)O&
关注设计札记微信公众号:shejizhaji更多精彩内容天天分享
在结构方面算是新人,很有用,谢谢
版主说的很有道理,学习了
学习了,谢谢分享经验,期待更新
看看,很不错的文章。
的确很不错,对新人来说是好经验,值得学习
不错,有道理!
楼主,加油!写不错的,谢谢分享经验!
LED驱动电源http://www.投光灯外壳
期待楼主的更新
版主说的不错,这样的经验应该多分享
分析的很详细,顶顶顶顶
新人表示很需要这方面的知识,多谢楼主
版主说的很对,学好PROE 还有渲染就可以了,多了反而学不过来。目前我就在用Proe 绘制3D,再学一点KEYSHOT 做些简单的渲染。 产品图看起来还是比较假,贴图、纹理、凹凸方面的渲染还是需要慢慢去摸索
中高端贴片灯珠阿里网:
还请多多分享,感谢
共 13 个回复,分 1 页显示,当前显示第 1 页出自 MBA智库百科()
外观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上应用的新设计。是指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这一规定表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体现该产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为基本依据。需要说明的是,外观设计专利权所保护的“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范围,应当是同类产品的范围;不是同类产品,即使外观设计相同,也不能认为是侵犯了。
  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同属于,是这个大家庭中相貌最相似,关系最密切的两个姐妹,两者分别受到和的保护,但是,外观设计与在法律上有着重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两者概念不同。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组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它以产品为依托,以美感为核心,可以大量的复制。外观设计应当具有,新颖性和实用性,其中创造性仅是不抄袭或模仿他人的外观设计,实用性是指美感。商标则是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组成的。在生产经营者用以区别或不同来源的标志,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该显著性指的是具有标志作用,不一定必须有美感,但必须在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没有在先的。简而言之,外观设计是一种产品装饰,而商标是一种区别性的标志。
  第二,两者的功能和作用不同。商标主要是通过其显著性和识别性来区别相同或或的不同来源,以实现之间的和优胜劣汰。因此,商标的识别性极为鲜明。外观设计虽然具有一定的标识性,但是其在实用特性方面也有所延伸,因此可以说外观设计既增加了的美感,又与商品功能有所结合,提高了使用商品的便利,外观设计通过其强烈的新颖性,可以鼓励企业不断的。
  第三,两者受法律的保护不同。在保护范围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是比较窄的。如,《专利法》第56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产品为准。而不像发明专利或采用文字说明的方式。商标的保护范围则比较宽,其保护范围不仅包括在核准的商品或服务上,而且还包括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在保护期限上,《专利法》第42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 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商标法》第37条和第38条规定,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并且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如需要继续使用的,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这样看来,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只有10年,而的保护期限则是无期限的。
  第四,两者受法律保护条件不同。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不须经过,但须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才由专利局授予外观设计专利。商标则须向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提出,并获得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批准注册,该才享有专用权。相比较而言,商标权的获得要比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获得在程序上更为复杂。
  在确定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后,我们需要判定被控侵权人有无侵权行为,被控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是外观设计的前提条件。
  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专利权。”由此看出,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一)未经权利人许可
  未经权利人许可即没有取得专利权人的。专利权的本质是实施专利的独占权。按照专利法第十条和第十二条之规定,相对人可以通过与订立专利转让合同和的方式取得专利权人的授权而实施其专利;第三人可以通过与前述中的被许可人签订合同的方式而获得专利的实施权,当然,这种合同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同意。除此之外的实施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都属于。需要注重的是,专利法中没有对外观设计专利权效力的限制性规定,专利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推广应用制度和专利法第六章规定的制度都不涉及外观设计专利权。
  (二)实施专利
  依照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实施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实施专利的前提必须是为生产经营目的,即为工农业生产或者商业经营的目的,而不是的目的 .另外,行为的方式为制造、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需要注重的是,实施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中不包含使用行为和行为。
  (三)行为客体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中制造、销售、进口行为的客体是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如前所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与权利人获得的产品是相同或者相类似的产品;二是与权利人获得专利保护的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第一个条件在本文第一部分中已经详述,第二个条件将在下一部分中予以论述,故这里不再赘述。
  只要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就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与不同,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不是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被控侵权产品落入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因为,即使被控侵权人有未经权利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销售、进口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同类产品的行为,但假如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没有落入权利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仍不构成侵权。被控侵权产品外观设计与外观设计专利的比对,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的难点。在这一阶段,我们需要将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权利人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进行观察比较,确定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与权利人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从而判定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侵权。
  依照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在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时,应当将被控侵权产品或其照片与文件中的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进行比对。在比对中,应当注重以下问题:
  (一)比对的主体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比发明和实用新型更具有日常生活性的商品,对于其中某些相近似产品的细微差别,普通往往会忽略掉,而专业人员则很轻易分辨出来。在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时,假如从专业人员的角度出发,对权利人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 .对于类别相同或者相近似的产品,假如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重力不致混淆,则不构成侵权,假如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重力仍不免混淆,则构成侵权。
  上文中的普通,是指购买、使用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人。通常情况下,普通消费者与中“消费者”的涵义是一致的。但是,对于非通常,如、机器零部件、电动工具等,普通消费者不是其购买者,不具有对这类用品的一般知识和,故能够对其进行相同或相近似比对的主体应当为这类用品的特定,即销售、购买、安装和使用此类产品的人员。
  以普通消费者为侵权判定的主体,并不是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时去追求真正的消费者的意见,而是要求审判人员在判定时,将所处的位置放在普通消费者的水平线上,去熟悉、感知比对对象的异同。
  (二)比对的方法
  判定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肉眼观察。判定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应该根据普通消费者用肉眼进行观察时是否会产生混淆来判定,对视觉观察不到的部分,不能借助仪器或化学手段进行分析比较。观察时应以产品易见部位的异同作为判定的依据。
  2、隔离观察,直接对比。在具体判定时,首先应当把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分别摆放,观察时在时间和空间上均要有一定的间隔 .这种隔离观察的方法可以让审判人员对两种产品产生直观的感觉即。其次,再将两种产品摆放在一起,由审判人员对两种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直接,以描述二者的异同,将感性熟悉上升为理性熟悉,最终得出二者是否相同或相近似的结论。
  3、整体观察,综合判定。判定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近似,不能仅从外观设计的局部出发,或者把外观设计的各部分割裂开来,而应当从其整体出发,对其所有要素进行整体观察,在整体观察的基础上,对两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主要构成和创新点进行综合判定。被控侵权产品构成侵权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被控侵权产品包含外观设计专利的独创性部分(即创新点),二是被控侵权产品从整体上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
  (三)设计要部的确定
  设计要部是外观设计专利中设计人独创的富于美感的主要部分,亦即设计人通过创造性劳动而完成的外观设计专利的创新点。在对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对比时,目前较为认同的做法是将要部作为比较的重点,看被控侵权产品是否抄袭、了权利人的独创部分。要部相同或相近似是构成相同或相近似的外观设计的必要条件,要部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是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不构成侵权。
  在专利权的申请阶段,大多数申请人未明确指出其要部;在权利的授予阶段,审查人员也只注重外观设计的整体效果;在授权公告中,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更不会明确划分出哪些是专利的要部。然而,要部作为构成整体外观的组成部分,虽然较为分散,但通常可以在的视图中表现出来。
  外观设计要部是产品中最能引起普通购买者和使用者观察和注重的主要视觉部位。实践中,对要部确认的做法不尽一致,有的采用的是由权利人直接陈述的方法,有的采用的是由权利人和被控侵权人陈述、质证后由法院确定的方法。不论采用何种方法,权利人的外观设计中包含有能引起消费者注重的内容是确定要部的基本原则。
  (四)相同或相近似外观设计的判定
  实践中,相同的外观设计不难认定,只要将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比较,假如两者的外形、图案、色彩及其组合等全部要素相同,则为相同的外观设计。比较困难的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的认定。
  外观设计相近似是指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的外形、图案、色彩及其组合基本相同,其中一些微小的差别完全不足以引起普通消费者的注重,使普通消费者对两种产品产生混淆,误认为此即是彼。在判定相近似的外观设计时,普遍采用的是设计要部比较法。
  关于设计要部在外观设计相近似判定中的作用问题,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设计要部相同或相近似,不论产品的其他部分是否相同或相近似,均应当认定是相同或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另一种观点认为,只有在设计要部相同或相近似,且设计要部是产品外观的主要部分或者虽不是产品外观的主要部分但产品的整体外观相同或相近似时,才能认定为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假如设计要部在产品整体外观中所占的比例很小,不足以影响产品整体外观的辨认,不应当认定为相近似的外观设计。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因为是否引起普通消费者混淆、误认,是由两种产品的整体外观决定的,而是否构成设计要部取决于该外观设计与公知在先设计的区别亦即外观设计的独创性,并不取决于该设计部分在整个产品外观中占据的分量。如一类的大件产品,假设一个衣柜的外观设计获得了专利保护,其设计要部是门上的拉手,而被控侵权的衣柜只有拉手与其相同或相近似,其余部分完全不同,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重进行整体观察时不致对两种衣柜产生混淆,在这种情况下,假如我们认定两种的外观设计相近似,显然是不合常理的,也是不公平的。
  (五)三要素的比对顺序
  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外观设计包括外形外观设计、图案外观设计、形图结合外观设计、形色结合外观设计、图色结合外观设计和形图色结合外观设计。构成外观设计的要素有三种,即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外形、图案和色彩。在三要素中,外形、图案是基础,色彩是附着在外形、图案之上的,脱离外形和图案的色彩不能单独成为我国现行专利法中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设计方案。从这个意义上讲,色彩保护具有从属性。
  有鉴于此,在进行两种产品的外观设计比对时,一般应按照外形、图案、色彩的顺序依次进行。在判定形图色结合的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似时,应当先判定外形是否相同或相似,假如外形不相同或不相似,则可以认定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无须再进行图案和色彩的比对;假如外形相同或相似但该外形属于公知在先设计,应进一步判定图案是否相同或相似,图案不相同或不相似,则可以认定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无须再进行色彩的比对;假如图案相同或相似但该图案属于公知在先设计,再对色彩是否相同、相近似进行判定,色彩不相同也不相近似的不构成相同或相近似的外观设计,色彩相同或相近似的则构成相同或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在三要素中,外形是最主要的,在侵权判定时应以对比外形为主。假如产品的外观外形是专利权人首创,而被控侵权产品使用了该外形并添加了图案,则无论被控侵权产品添加了何种图案,均应认定为侵权。
  综上所述,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一般应当经过以下步骤: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审查被控侵权人有无未经权利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销售、进口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同类产品的行为,若有,再将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权利人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进行对比,判定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落入了权利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假如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权利人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即被认为是落入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具体地说,属于以下情况的,应认定被控侵权人侵犯了权利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产品相同且外观设计相同;产品相同且外观设计相近似;产品系同类产品且外观设计相同;产品系同类产品且外观设计相近似。
  总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是一项技术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判定过程中既要把握好各项原则,又要运用好各种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使判定结论客观、公正、合理。
本条目对我有帮助8
&&如果您认为本条目还有待完善,需要补充新内容或修改错误内容,请。
本条目相关文档
& 2页& 5页& 2页& 5页& 6页& 5页& 1页& 2页& 5页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24685',
container: s,
size: '728,90',
display: 'inlay-fix'
评论(共1条)提示:评论内容为网友针对条目"外观设计专利"展开的讨论,与本站观点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有关规定。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中国外观设计金奖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