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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清理整顿原则和实施意见全市从1999年4月8日起,开展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清理整顿工作同时进行清理整顿的还包括民政救災 互助储金会和供销社扩股增资办公室,简称“两会一办”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市、县(市)、乡三级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人为组长分
管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清理整顿方案和部门工作预案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由于 各地的共同努力经过关门停业、清收欠款、清产核资、开门兑付四个阶段的工作,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果基本达到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
险、保持农村社会大局稳定的目的。1999年12月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红炬作的《关于全市清理整顿农村“两 会一办”情况的汇报》。
【法规名称】
【效力属性】 有效
《》已于2000年4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5月12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2000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10号)
你院川高法〔1999〕37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除具有金融机构现职工作人员身份的以外不属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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