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法谁提出的"明确提出了什么财政立法原则

【摘要】:正 在讨论本文主题之前,需要重申一个政治经济原理,即人类社会关系的基础是经济关系,人类的社会活动主要是围绕社会财富的分配进行的。国家财政分配既是社会财富分配的一个方面,也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一个部分。如果说国家是一种政治权力的体现,那么财政分配就可以看成是国家作用社会财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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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伟力,滕松远;[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5年06期
郭代模,刘苏芳,黄鑫,余功斌;[J];管理世界;1991年06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唐新建;;[A];全国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研讨会优秀论文汇编(2006)[C];2006年
;[A];全国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研讨会优秀论文汇编(2006)[C];2006年
;[A];全国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研讨会优秀论文汇编(2006)[C];2006年
;[A];全国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研讨会优秀论文汇编(2006)[C];2006年
;[A];200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执法检查报告汇编[C];2000年
罗继琢;;[A];村民自治进程中的乡村关系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C];2001年
傅光明;;[A];县域经济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研究——2007中国科协年会专题论坛暨第四届湖北科技论坛分论坛论文集[C];2007年
谷成;;[A];当代中国辽宁发展·创新·和谐——辽宁省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获奖成果文集[C];2009年
马静;;[A];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07年会暨第五届全国财税法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7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魏继平;[N];大同日报;2009年
扬中市三茅镇财政所所长 左绍阳;[N];江苏经济报;2011年
本报记者 朱卫东;[N];安徽经济报;2009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蒋琦;[D];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4年

两税法,是指由征收谷物、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法,改为征收金钱为主,一年两次征税。两税法改变了“租庸调”据丁征税的作法,实行以财产多少为征税标准,于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开始实行。
①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役杂税。
②不分主户、客户(外来户),只要在当地有资产、土地,即算当地人。一律上籍征税。
③不再按丁征税,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税,根据资产定出户等,按户等征收户税,先“定税计钱”,再“折钱纳物”;按田亩数量征收地税。
④每年分夏秋两季征收,夏税不得超过六月,秋税不得超过十一月(故称两税法)。
⑤无固定住处的商人,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的一定比例征税。
A.两税法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而“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使古代赋税制度由“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方向发展,反映出过去由封建国家在不同程度上控制土地私有的原则变为不干预或少干预的原则。
B.两税法改变了租税徭役据丁口征收,租税徭役多出自贫苦的劳动群众头上的作法,它以财产的多少为计税依据,不仅拓宽了征税的广度,增加了财政收入,而且由于依照财产多少即按照纳税人负税能力大小征税,相对地使税收负担比较公平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贫苦人民的税收负担,同时简化了税目和手续。这对于解放生产力,促进当时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调动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它奠定了宋代以后两税法的基础,是中国赋税制度史上的一件大事。
A.长期不调整户等,不能贯彻贫富分等负担的原则;
B.两税中户税部分的税额是以钱计算,因政府征钱,市面上钱币流通量不足,不久就产生钱重物轻的现象,农民要贱卖绢帛、谷物或其他产品以交纳税钱,增加了负担;
C.两税制下土地合法买卖,土地兼并更加盛行,富人勒逼贫民卖地而不移税,产去税存 ,到后来无法交纳,只有逃亡,土地集中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而农民沦为佃户、庄客者更多。
D.两税法的部分内容超越了客观条件,即“尽管社会经济有了相当的发展,货币经济的发展仍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租税改按货币计征的条件还不充分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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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法的实施之初使唐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了,这部分收入主要来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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