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網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要求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新域名 原域名于2019年12月31日已停止使用。特此告知请广大市民朋友使用新域名访问和办事,谢谢!
对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由谁编制的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制标底由谁编制项目投标或者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由谁编制的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制标底由谁编制項目的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