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人员青岛大龄就业人员补贴补贴几岁可以拿了。

失地农民有这么多补贴可以拿!你知道吗?
失地农民有这么多补贴可以拿!你知道吗?
近年来,随着城市和农村的发展不断提速,城镇化率不断提升,这也就意味着对于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最近几年,村庄面貌不断变化的同时,“拆迁”一词也越来越多的被提及到。对于拆迁,农民朋友的心情是复杂的,一方面通过拆迁,自己能获得一大笔拆迁补偿,用于改善生活。另一方面是背井离乡心里难免故土难舍,除此之外,没了土地,吃什么喝什么,也是农民朋友最担心的问题。为了打消农民疑虑,缓解农民拆迁后的生活负担,国家也是不但想办法,从补偿、养老、住房等多个方面对农民以后的生活做出保障,具体补偿项目,总的来说有以下这三项:(一)对失去或退出宅基地的补偿对宅基地被征收的农民进行补偿合情合理,不过除此之外,不少地区也在试点探索对农民朋友自愿退出宅基地进行补偿,现在不少地区都在试点,各地的补偿标准不一,主要是取决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的高达几十万,少的几万元也有。这部分补偿主要取决于农民的意愿,愿意退出,享受补贴,不愿意退出,也不勉强。(二)对退出承包地的补偿不少农村人将户口迁出了农村,或者常年在外打工,但是在农村老家的地仍然在,为了使土地不至于荒废,发挥起作用,不少地区开始推行有偿退出承包地的政策,如果农村农户放弃和退出承包地,那么就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不过此政策还在试点中,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根据目前情况来看,标准是每亩补偿5万元,一亩折算666.67个平方(三)对失地农民养老金补贴所谓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依法被征地农民的养老而设立的一项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有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两部分构成。(一)统筹基金:由政府出资、村(组)集体出资和其它资金构成,村(组)集体出资部分从土地补偿安置费中按20%提取交纳。(二)个人账户基金:个人自愿缴费标准分为3600元和6600元两个档次。失地农民可自愿选择其中一档,一经选定,不得变动。具体补贴的标准如下: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0元被征地30%—50%(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32元被征地50%—70%(含5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64元被征地70%(含70%)—100%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97元土地被完全征收(即100%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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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京化工园区管委会 生成日期: & &
生效日期: &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被征地老年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文  号: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览: & &被征地老年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参加
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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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老年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  &&  &&  宁化管字〔2013〕95号&  &&&&&&&&&&  &&  &&  &&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  被征地老年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参加&  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  园区各部门,大厂、长芦、葛塘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保障和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3〕262号),为提高被征地老年生活困难补助人员社会保障水平,依据《南京市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办法》(宁政发〔2010〕254号,以下简称《办法》),遵循自愿原则,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将老年生活困难补助人员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现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对象&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区域内,日至日期间被征地,且于日前符合领取老年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人员。&  二、身份认定&  (一)老年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基础信息根据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进行确认。&  (二)街道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及其被征地老年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在办理参加基本生活保障手续时,应对被征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安置时间、安置方式、一次性自谋职业费或劳动力安置费金额等基本信息认真核实确认,对有异议的信息,可依据《&南京市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宁人社规〔2011〕4号)第十条第三款重新进行身份认定、信息采集,并上报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保缴费&  (三)按照基本生活保障376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个人按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定的,原一次性领取的自谋职业费或劳动力安置补助费的70%缴纳,不足部分由财政予以补足。个人缴纳资金记入个人账户,财政补助记入统筹账户。&  (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生活困难补助人员,财政按个人应缴资金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财政补贴部分不计入个人账户。&  三、办理程序&  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公证书)原件到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保费补缴申请。&  (一)街道劳动保障所受理后,生成《被征地老年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参加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险费补缴核定表》(简称《核定表》,附表1),告知个人缴费金额、低保人员财政补贴等相关信息。申请人签字确认后,由街道劳动保障所在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中对该人员的补缴信息进行确认。&  (二)申请人凭《核定表》到邮政储蓄银行新华路支行(邮电大楼网点)缴费,并在缴费后及时把回单交到各街道劳动保障所。&  (三)办理补缴申请受理的截止时间为日,个人缴费的截止时间为日。&  四、保障待遇&  (一)保障金待遇&  1.按照《办法》规定享受基本生活保障37600元缴费档次的待遇(附表2)。基本生活保障金自个人缴费到账的次月起计发,同时终止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关系,停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等待遇。&  2.区社保经办机构于每月24日前进行批量结算,生成本区次月的《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人员待遇结算汇总表》(附表3),报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审核后,于次月5日前将所需资金拨付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支出专户,区社保经办机构在每月10日前将保障待遇发放至本人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卡中。&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老年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在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后,可按照《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三)基本生活保障关系的终止&  上述人员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死亡的,应终止基本生活保障关系,领取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资金余额。&  五、资金管理&  老年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实行区级管理,个人缴纳的资金纳入区财政专户管理,单独核算。基本生活保障金先从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由财政补贴。&  六、其他&  (一)被征地老年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后,从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当月起,终止享受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含园区地方补助、慰问)等待遇。&  (二)未按本实施办法规定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继续享受原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并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物价上涨等因素,按市有关规定逐步提高相应待遇。&  (三)长芦街道玉带片被征地老年生活困难补助人员管理及其享受待遇仍在六合区政府。凡自愿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在原渠道办理参保、待遇领取手续。&  (四)本实施办法自日起执行&。&  &&  附件:&  1.被征地老年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参加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险费补缴核定表&  2.2013年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金待遇表&  &&  &&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10月11日&  附件&  被征地老年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险费补缴核定表&  &  区街道单位:元&
社会保障号&
身份证号码&
一次性自谋职业费或劳动力安置补助费金额&
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缴费情况&
低保人员财政补贴&
本人已了解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经核对以上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若因错报、漏报上述信息所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确认签字:&
&&&&&&&&&&&&&&&&&&&&&&&&&&&年月日&
  &&  街道劳动保障所(章):经办人:年月日&  &&  附件&  2013年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金待遇表&  &&
缴费标准(元)&
保障金(元月)&
  &&  &&  &&  &&  &&  &&  &&  &&  &&  &&  &&  &&  &&  &&  &&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日印发&当前位置:
&>&就业创业
被征地人员社保补贴下月开始申报访问次数:信息来源:本站 &
2月1日起,我区2014年度下半年被征地人员社保补贴开始申报。
具体申报办法为:被招用被征地人员户籍所在地在我区且符合政策规定的我区用人单位,可携带相关申报材料于2月1日起到单位所在地的镇乡(街道)劳动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站申报,截止日期为当月28日;户籍所在地在我区且符合申报被征地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个人,可携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劳动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站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当月28日。为避免拥挤,方便用人单位和个人及时办理,区就业管理中心已经做好全面部署,各申报单位可提早询问按时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3年12月1日起我区被征地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的申报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企业社保补贴要求缴纳基本五金,补贴标准仍为200元/月,而灵活就业人员要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低标准养老保险,缴纳被征地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再享受此项补贴,补贴标准仍为50元/月。详情可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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