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审批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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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开业项目
权力和责任清单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开业项目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1. <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仿宋;font-size:10.5000mso-font-kerning:1.年7月13日以国务院令第247号发布施行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2. <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仿宋;font-size:10.5000mso-font-kerning:1.年5月4日印发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第二条规定,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3. &<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仿宋;color:rgb(255,0,0);font-size:10.5000mso-font-kerning:1.年11月5日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71号)第十条规定, 申请在县(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县(市)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将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全部材料和县(市)人民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承担防范风险与处置责任的承诺书报送设区的市主管部门进行复审。申请在城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直接将有关材料报设区的市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设区的市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收到的全部材料、本部门的审核意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承担防范风险与处置责任的承诺书报送自治区金融办。
实施对象和范围
在南宁市区(县)内经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筹建,依法申请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
根据日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工作指引的通知》(桂金办发〔2012〕28号)相关规定,经批准筹建的小额贷款公司,需在筹建期内完成验资,办公场所装修,确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选,制订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召开创立大会(股东会)等审议通过相关设立事项,接入监管信息系统等主要工作。
对于未能如期完成有关工作,需延长筹建期的,筹建组须在筹建期内逐级提交延长筹建期的申请,设区市、县(市)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后,报自治区金融办审核同意。延长时间不超过1个月,逾期原筹建批复自动失效。
对于筹建期内发生以下事项的,原筹建批复自动失效,不受理其开业申请:
1. 主发起人发生变更;
2. 主发起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达不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要求;
3. 筹建组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获得筹建批复的;
4. 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联合审批小组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工作指引的通知》(桂金办发〔2012〕28号)相关规定,申请小额贷款公司开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开业申请书。
2. 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书。
3. 筹建工作报告。
4.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如设有)会议决议。
5. 公司章程。
6. 验资报告。
7. 法人发起人(出资人)近期财务情况(获批筹建当年申报开业的,提交上1个月的财务报表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获批筹建跨年申报开业的,提交最近2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8. 拟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信用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9. 主要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监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10. 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11. 根据审查情况,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格式要求:
1. 开业申请材料份数为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 申报材料采用活页装订的方式,须严格按照参考文本及目录顺序排版装订。纸张幅面为标准A4纸张规格(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申报文件一般采用双面打印。
3. 申报材料须用中文简体仿宋GB2312小三号字体书写。如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是以英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4. 会议决议、协议书及承诺书等文书均由法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并加盖左手大拇指指模;多页装订的加盖骑缝章。法人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企业信用记录证明每一页加盖公章;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原件须带防伪标识,加盖会计事务所审验章或骑缝章, 提供会计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会计师资格年检记录复印件等);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签字确认;对财务报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资本公积、所得税等会计科目在审计报告中要作出附注说明。自然人提供的身份证、出资能力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每一页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签字并加盖左手大拇指指模;个人简历、信用记录证明等材料每一页签名并加印左手大拇指指模。拟任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每一页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签字并加盖左手大拇指指模;任职资格申请表、信用记录证明等材料每一页签名并加印左手大拇指指模。法律意见书须附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执业律师资格证年检记录复印件)。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
收费标准及其依据
不存在此种情形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送达同意开业审核意见书;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对于违法作出或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设立审批许可,依法予以撤销。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变更事项不予受理、许可的;
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变更事项而予以审核同意的;
3.未严格审查申报材料,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的;
4.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开业项目的审查程序或条件的;
5.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小贷担保监管科
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9
投诉电话:8
此事项属于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
廉政风险点
风险点数量
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
1.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
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
4.重大事项须经主任办公会审定。
小贷担保监管科经办人
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
小贷担保监管科负责人
相关领导没能严格审批、把关。
分管办领导
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审议。
附件:1.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审批流程图
  2. 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申请材料参考文本
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审批流程图
  ××小额贷款公司
  开业申请材料
  (参考文本)
  × ×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组
  二○××年××月××日
备注:本参考文本以申请在县(市)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为例,申请在设区的市的城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可以直接向所在设区的市的金融办提交申请。
开业申请材料目录
一、开业申请书。
二、市、县(市)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书。
三、筹建工作报告。
四、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如设有)会议决议。
五、公司章程。
六、验资报告。
七、法人发起人(出资人)近期财务情况。(获批筹建当年申报开业的,提交上1个月的财务报表,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获批筹建跨年申报开业的,提交最近2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八、拟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信用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九、主要管理制度。
十、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注:请按本目录清单及后附样式顺序装订申报材料。
开业申请材料之一
  ××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组文件
  ××司筹办报〔××××〕×号
————————————————————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的请示
  xx 县(市)主管部门:
  文件应载明的内容
  1.开业机构名称、住所、机构性质、组织形式、注册资本、股本结构。
  2.业务范围、章程制定、主要管理制度。
  3.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基本情况,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情况。
  4.经营方针及未来3年的业务发展计划、财务发展计划及风险管理计划。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6.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包括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话号码,E-mail,详细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等。可以确定1-2名联系人。
  &&&&&&&&&&&&&&&&&&&&&&&××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组
  主发起人(出资人)企业公章代
  ××××年××月××日
开业申请材料之二-1
  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书
  包括2个文件,顺序如下:
  1.县(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书(样式附后),原件1份。
  2.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组向县(市)主管部门报送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的请示》,原件1份
开业申请材料之二-2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开业的
  审查意见书
  南宁市金融办:
  我单位于××年××月××日收到××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组《××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申请材料》,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71号)等文件精神,对其进行了认真审查,具体审查情况和意见报告如下:
  一、审查内容
  (一)股权设置情况
  发起人(出资人)数量,其中法人发起人(出资人)数量,自然人发起人(出资人)数量。 发起人(出资人)规范全称及持股比例等情况。
  (二)股东资格条件
  法人发起人(出资人)规范全称、持股比例、净资产数额、资产负债率等。自然人发起人(出资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具有出资能力。
  所有发起人(出资人)的由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情况、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情况。入股资金是否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等情况。
  (三)机构条件情况。
  公司的组织形式、注册资本数额。
  公司章程情况。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情况。主要管理制度情况。营业场所情况等。
  (四)筹建资料情况。
  对开业申请书、筹建工作报告等材料的评价。
  申请开业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格式规范等情况。
  (五)申请开业资料与申请筹建资料的变动情况。
  逐条列出申请开业资料与申请筹建资料中同一事项的变动情况。
  二、审查意见
  提出审查时发现的问题和应给予关注的事项。
  经审查,我们认为符合(基本符合)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的有关规定,同意××小额贷款公司开业。
  审查人姓名:要求两名以上(含两名)
  审查人员同时审查并签字
  市、县(市)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筹建组须逐级向主管部门递交开业申请书(样式同开业申请材料之一),例如:县(市)级主管部门受理并出具审查意见后,筹建组再向设区市金融办递交开业申请书,即提交设区市金融办的申请书落款时间须在县(市)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书落款时间之后。
开业申请材料之三
  ××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组文件
  ××司筹办〔××××〕×号
 ———————————————————— 
  ××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工作报告
  文件内容包括:筹建过程、筹建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开业要求等。
  &&&&&&&&&&&&&&&&&&&&&&&&&××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组
  主发起人(出资人)企业公章代
  ××××年××月××日
开业申请材料之四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等。
董事会(如设有)选举董事长等任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通过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
监事会(如设有)审议通过监事会主席任职意见等。
注:会议决议应记载有会议时间、地点、全体发起人(出资人)名称或姓名,实际到会发起人(出资人)名称或姓名等事项。
开业申请材料之五
  ××小额贷款公司章程
  除符合《公司法》要求外,须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71号)中的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和第五章“监督管理”的相关内容写入章程中。
  所有法人发起人(出资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所有自然人发起人(出资人)签名并盖指模
  &&&&&&&&&&&&&&&年 &&月 &&日
开业申请材料之六
  验 资 报 告
  1.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格式,提供1份带防伪标识的原件,加盖会计事务所审验章或骑缝章, 提供会计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证明。
  2.验资报告应详细说明股东资格情况。
  附件包括如下资料:
  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汇总表;
  2.法人股东资格一览表(列示每个法人股东住所、企业法人代码、入股金额和占总股份比例、净资产比例、上一年度盈利状况等情况);
  3.自然人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验资事项说明;
  4.股东入股凭证复印件;
  5.法定验资机构及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会计师资格年检记录复印件等)。
  开业申请材料之七
  法人发起人(出资人)近期财务情况
  1.获批筹建当年申报开业的,提交上1个月的财务报表(原件),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2.获批筹建跨年申报开业的,提交近2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中,最近1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原件,再上1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
  注:审计报告原件须带防伪标识,加盖会计事务所审验章或骑缝章, 提供会计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会计师资格年检记录复印件等);审计报告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主发起人(出资人)公章;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签字确认;对财务报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资本公积、所得税等会计科目在审计报告中要作出附注说明。
开业申请材料之七
法人发起人(出资人)近期财务情况
1.获批筹建当年申报开业的,提交上1个月的财务报表(原件),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2.获批筹建跨年申报开业的,提交近2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中,最近1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原件,再上1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
注:审计报告原件须带防伪标识,加盖会计事务所审验章或骑缝章, 提供会计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会计师资格年检记录复印件等);审计报告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主发起人(出资人)公章;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签字确认;对财务报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资本公积、所得税等会计科目在审计报告中要作出附注说明。
开业申请材料之八-1
拟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名册
  填报单位:××筹建组(主发起人代章)
  身份证号
  是否股东(股东需注明持股比例)
  拟任职务
开业申请材料之八-2
任职资格申请表
(注:1寸彩色
 免冠照片)
毕业院校及专业
经济工作年限
金融从业年限
(从高中阶段填写,包括至今为止的学习和工作经历)
例如:××年×月—××年×月 &&在××××学校就读
  ××年×月—××年×月 &&在××××单位工作,任××职务
  (期间,在××学校××专业就读)
  ××年×月至今 &&&&&&&&&&在××单位工作,任××职务
  本人申明如实申报上述个人资料。
  & & & & & & & & & & & & & & & & & & & & &(签名或盖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备注:拟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填写此表。
开业申请材料之八-3
  拟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证明材料
  一、个人证件
  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盖指模),必要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学历证明
  学历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盖指模),必要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三、专业技术职务证明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盖指模),必要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四、信用记录证明
  拟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记录情况,可出具委托书并办理相关手续,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其信用记录&,重点反映其在融资等方面有无重大违约记录,并提交信用信息报告备查(在信用信息报告各页签名并盖指模)。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提供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股东的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原件,加盖公安部门公章;如筹建申请时已提交过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的,提交复印件,注明“筹建申请材料包含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字样并盖指模)。
  上述材料按拟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顺序排列,如为同一人的,只填写1份《任职资格申请表》,但在“拟任职务”中需填写清楚所兼的职务;每个人的资料按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明、信用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顺序排列,排列完毕再排列下一个人的资料。
  开业申请材料之九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监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开业申请材料之九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监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开业申请材料之十
  营业场所证明
  营业场所租赁的,要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契税完税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租赁合同须加盖主发起人代章,委托个人签订营业场所租赁合同的,提交委托书。
  自购的提供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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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应选举监事会兼职监事(企业职工代表)参加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选举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兼职监事,参加监事会工作,是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提高监事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因此,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选出能代表企业广大职工意愿,胜任并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的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兼职监事。  一、兼职监事选任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为人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记录,没有经济问题;组织纪律性强,能严格保守工作秘密。  (二)业务素质  了解并掌握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本企业(新成立的企业集团须在核心企业)工作三年以上,熟悉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独立工作能力。  (三)年龄身体条件  年龄在30—55岁;身体状况良好。  二、兼职监事选任资格  (一)推选范围为本企业正式职工(不含子公司和分公司)。  (二)下列人员不宜担任监事会兼职监事:  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2、财务、资产经营、投资管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3、总裁(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厅)主任、董事会秘书。  三、兼职监事推选程序  (一)企业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确定人选名单,填写《监事会兼职监事(职工代表)审批表》,送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国监办)。  (二)国监办对报送人选进行资格初审,于一周内将审核意见反馈给企业。  (三)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初审合格人选进行民主选举,并将选举结果报送国监办。  (四)国监办审核确定兼职监事人员,并于一周内向企业发文批复。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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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源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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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ST兰光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 2011-026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于2011年7月2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于2011年7月8日上午9:00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30号华侨豪生大酒店三楼香港厅召开,会议以举手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顾地民董事长主持,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本公司于2011年5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80号)《关于核准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本次购买相关资产事宜;同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81号)《关于核准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核准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豁免因收购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目前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股权分置改革、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已实施完毕,公司的资产和主营业务已发生重大变化,由原来的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转变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的上市公司。为适应公司今后工作的需要,公司将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名称预核准工作,公司名称拟变更为“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YINYI REAL ESTATE CO. LTD”。公司将向有关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变更工商登记申请材料,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公司证券简称拟变更为“银亿股份”,证券代码不变。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的证券简称为准。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本次新增股份共计698,005,200股,新增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59,005,200股。股份种类全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由161,000,000元增加至859,005,200元。公司已根据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向有关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变更工商登记申请材料,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已核准了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申请。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目前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股权分置改革、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已实施完毕,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已发生重大变化,由原来的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转变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的上市公司,现拟将公司经营范围由“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研究开发、生产、批发零售;咨询服务,家电维修,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不含进口摄录像机)的批发零售;科技开发;按批准的经营范围自营进出口业务。”变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建筑材料及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以及其他无需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向有关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变更工商登记申请材料,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公司经营范围为准。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章程(草案)》共包括十二章、二佰条,对总则,股份公司的名称,经营宗旨和范围,注册资本,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的职权,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经营管理机构及职权,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公司利润的分配,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修改章程等方面都做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本议案附件。该公司《章程(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在此之前,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将继续适用,直至本公司《章程(草案)》生效为止。《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经完成,为适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工作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提名熊续强先生、张明海先生、方宇女士、周海宁先生、谢威先生、谢楚道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邱妘女士、贾生华先生、刘震国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参加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四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独立董事章顺文先生、刘震国先生、金兆秀先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根据提供的董事候选人简历,董事候选人熊续强先生、张明海先生、方宇女士、周海宁先生、谢威先生、谢楚道先生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根据提供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邱妘女士、贾生华先生、刘震国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规定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综上所述,同意本次董事会确定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并提请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自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2012年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审议并批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总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经营性土地。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自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2012年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审议并批准如下对外担保:1、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单笔额度不超过10亿元。2、以上担保事项的担保总额不超过60亿元。3、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十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总经理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十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十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二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二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二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二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二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二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敏感信息管理制度》;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敏感信息管理制度》。《敏感信息管理制度》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二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的详情见2011年7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上的临时公告。以上第一至十二、十六项议案还须提请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一一年七月九日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熊续强先生,男, 195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香港国籍。曾任浙江省余姚农药厂副厂长,宁波市委办公室秘书,宁波罐头食品厂副厂长,宁波市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宁波罐头食品厂厂长,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市企业联合会、宁波市企业家协会、宁波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宁波市慈善总会荣誉会长,宁波市工商联常委,宁波市商会副会长。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张明海先生,男,1965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会计师,宁波市会计专家库成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市金属材料总公司出纳、主办会计、财务科副科长、财务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宁波银亿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市会计协会副会长。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方宇女士,女,1970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罐头厂团委副书记,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市中心农贸市场公司总经理,宁波银亿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宁波银亿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周海宁先生,男,195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澳大利亚国籍。曾任宁波市乡镇企业局任外经处处长,澳大利亚HUDSON证券公司任分析员,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谢威先生,男, 195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北京市太阳能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研究室副主任,深圳桑普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总支书记兼常务副所长,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业务处副处长、处长、院长助理、条件财务处处长兼北京科力新技术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北京北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兼北京北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和北京科力新技术发展总公司总经理,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谢楚道先生,男,1970年出生,大专,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广东省中山市沙朗镇工交办会计,汕头远东集团(深圳)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禄聚源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禄聚源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邱妘女士,女,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大学商学院教师、会计系主任、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副院长、院长、书记,中国石化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宁波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院长、书记,宁波大学会计研究所所长,宁波市会计学会副会长,宁波市税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贾生华先生,男,196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西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教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师、教授、工商管理系主任、MBA教育中心主任、副院长,百大集团、广宇集团的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副主任,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企业投资研究所所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和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专家委员会成员,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研究分会常务会长,浙江省高级经济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绿城中国、中大集团、荣安地产的独立董事。 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刘震国先生,男,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创始合伙人\律师,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兼任深圳市企业家协会、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现任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创始合伙人\律师,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董事、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ST兰光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 2011-027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于2011年7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于2011年7月8日上午11:30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30号华侨豪生大酒店三楼香港厅召开,会议以举手方式表决。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杨伯祥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为适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后开展工作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1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为适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工作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现提名许亮先生、黄金龙先生、梁勇波女士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参加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的刘江先生、徐海江先生将作为职工监事直接进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的详情见2011年7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上的临时公告。以上第一至三项议案还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O一一年七月九日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许亮先生:男,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深圳市兰光电子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电脑公司开发部经理,上海创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兰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主任、信息家电事业部总经理、数字电视投资公司负责人、企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深圳兰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黄金龙,男,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化工部星火化工厂团委书记,宁波市工艺品进出口公司职员,宁波奥克斯集团党委副书记,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梁勇波女士,女,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市金属材料总公司出纳、会计、财务科副科长、财务科科长,宁波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旅游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宁波银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宁波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宁波银亿仓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10月至今在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计财部副经理、经理、总裁助理,兼任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计财部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职工监事简历:刘江先生,男,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鄞州建筑设计院建筑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讲师、建筑与环境艺术研究所副所长,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师办主任助理,副主任。现任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师办副主任。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徐海江先生,男,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公司助审、主审、部门经理助理、部门副经理,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本部经理。现任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本部兼合约部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ST兰光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 2011-028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定于2011年7月26日召开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一、会议时间:2011年7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二、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30号华侨豪生大酒店三楼上海厅。三、会议召集人: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会议召开方式:全体股东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五、会议审议的事项1、审议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2、审议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3、审议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4、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5、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6、审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7、审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8、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9、审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10、审议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10.1审议公司《关于选举熊续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2审议公司《关于选举张明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3审议公司《关于选举方宇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4审议公司《关于选举周海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5审议公司《关于选举谢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6审议公司《关于选举谢楚道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7审议公司《关于选举邱妘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0.8审议公司《关于选举贾生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0.9审议公司《关于选举刘震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1、审议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11.1审议公司《关于选举许亮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1.2审议公司《关于选举黄金龙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1.3审议公司《关于选举梁勇波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2、审议公司《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13、审议公司《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14、审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15、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述议程的详细情况,请见2011年7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特别强调事项:(1)第1至8项、14项议案应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2)第10、11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和《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所特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或监事)。(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1、登记时间:2011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如采用信函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56号兰光大厦1802房3、登记办法(1)公众股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2)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办公室。七、会议出席对象(1)凡截止2011年7月21日(星期四)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八、其它事项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2、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56号兰光大厦8楼。联系电话:(0755)83220636、(0574)87653687传
真:(0755)83360843、(0574)87653689邮政编码:518031联系人:李笛鸣先生、蔡育明先生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一一年七月九日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式样授 权 委 托 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签名(签章): 受托人签名: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2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6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7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8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9 《董事会议事规则》&&&
10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逐一表决)&
& 非独立董事选举 10.1-10.6实施累积投票,请填票数(如果直接打勾,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
10.1 《关于选举熊续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张明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方宇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周海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谢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谢楚道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独立董事选举 10.7-10.9实施累积投票,请填票数(如果直接打勾,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
10.7 《关于选举邱妘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8 《关于选举贾生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9 《关于选举刘震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监事会换届选举(逐一表决)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请填票数(如果直接打勾,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
11.1 《关于选举许亮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2 《关于选举黄金龙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3 《关于选举梁勇波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
13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4 《监事会议事规则》&&&
15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可以
□不可以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二:董事候选人简历:熊续强先生,男, 195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香港国籍。曾任浙江省余姚农药厂副厂长,宁波市委办公室秘书,宁波罐头食品厂副厂长,宁波市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宁波罐头食品厂厂长,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市企业联合会、宁波市企业家协会、宁波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宁波市慈善总会荣誉会长,宁波市工商联常委,宁波市商会副会长。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张明海先生,男,1965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会计师,宁波市会计专家库成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市金属材料总公司出纳、主办会计、财务科副科长、财务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宁波银亿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市会计协会副会长。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方宇女士,女,1970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罐头厂团委副书记,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市中心农贸市场公司总经理,宁波银亿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宁波银亿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周海宁先生,男,195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澳大利亚国籍。曾任宁波市乡镇企业局任外经处处长,澳大利亚HUDSON证券公司任分析员,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谢威先生,男, 195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北京市太阳能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研究室副主任,深圳桑普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总支书记兼常务副所长,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业务处副处长、处长、院长助理、条件财务处处长兼北京科力新技术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北京北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兼北京北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和北京科力新技术发展总公司总经理,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谢楚道先生,男,1970年出生,大专,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广东省中山市沙朗镇工交办会计,汕头远东集团(深圳)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禄聚源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禄聚源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邱妘女士,女,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大学商学院教师、会计系主任、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副院长、院长、书记,中国石化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宁波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院长、书记,宁波大学会计研究所所长,宁波市会计学会副会长,宁波市税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贾生华先生,男,196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西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教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师、教授、工商管理系主任、MBA教育中心主任、副院长,百大集团、广宇集团的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副主任,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企业投资研究所所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和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专家委员会成员,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研究分会常务会长,浙江省高级经济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绿城中国、中大集团、荣安地产的独立董事。 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刘震国先生,男,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创始合伙人\律师,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兼任深圳市企业家协会、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现任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创始合伙人\律师,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董事,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监事候选人简历:许亮先生:男,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深圳市兰光电子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电脑公司开发部经理,上海创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兰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主任、信息家电事业部总经理、数字电视投资公司负责人、企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深圳兰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黄金龙,男,1965年出生,本科,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化工部星火化工厂团委书记,宁波市工艺品进出口公司职员,宁波奥克斯集团党委副书记,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梁勇波女士,女,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市金属材料总公司出纳、会计、财务科副科长、财务科科长,宁波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旅游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宁波银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宁波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宁波银亿仓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10月至今在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计财部副经理、经理、总裁助理,兼任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计财部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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