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车折旧车险保险公司排名2017认吗

&主题:多数保险公司按新车价投保按折旧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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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是去年开始这么干的吧。去年比前年的保费涨了,保险公司的人说以后都按新车价交保费。从来没索赔过,知道没法反抗所以也没往深处想。这乌七八糟的潜规则还真多啊。
&&日01:20&&北京晨报
  保险公司按照新车的价格收取相应的保险费,但理赔时却按照汽车折旧后的价格赔偿。这一霸王条款让保险公司“前后两头占便宜”,却让车主吃了哑巴亏。宁波市集装箱运输协会会长王伟国匡算后发现,他们协会的8000多辆车8年多交了1个多亿的保费。昨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对此现象进行了曝光。
  “一半保费白交了”
  北京车主高先生2003年买了一辆轿车,2010年,他的车损险保险金额被定为19万多元,即这辆车如果被撞坏了他最多能获赔19万多元。
  但央视记者仔细翻阅了保险公司提供的合同时却发现赔偿处理条款中写明,按新车购置价投保的机动车发生全车损失时,计算赔偿不得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车辆的实际价值按新车购置价每月折旧0.6%计算。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但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
  车主委托代理人储谅称,“就是说我投保的是19万,但如果这辆车发生损失,保险公司最多只能赔给我旧车的价值,也就是10万块钱。多出来的这9万块钱所对应的保费算是白交了。”
  有相同遭遇的不只北京的高先生。浙江宁波的周定海2001年起连续9年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支公司投保,其中车头部分是按新车价88920元投保。2009年,这辆车发生车损事故。保险公司表示,车头部分按折旧只能赔20896.20元。周定海认为明显不合理,于是到法院起诉。法院却判周定海败诉。
  判决书中写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本案所涉及的车损保险条款中明确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故该保险金额应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原投保时按新车购置价确定的保险金额超过该实际价值部分无效。周定海的车按 88920元的新车价投的保,投保时其中真正有效的部分是20896.2元。那么其中超过20896.2元部分的68023.8元所涉及的保险金额是无效的。
  周定海的律师认为,保险公司让车主投了超出有效范围的保险,一旦出险尽酢酢酢醅出车辆实际价值的投保无效,这涉嫌欺诈。
  周定海是宁波市集装箱运输协会的会员,该协会会长王伟国说:根据法院的判决来匡算,一年一辆车多交保费2000多元,协会共有8000多辆车,8年就多交了1个多亿。
  “高保低赔”是潜规则
  央视记者对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数十家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后发现,这些保险公司都在执行旧车按新车价值核定保险金额,但在发生事故后却按车辆实际价值理赔的条款。
  这么整齐划一的行为是谁统一的呢?央视记者登录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看到了保监会批复保险基本条款的文件。在批复文件后还附有基本条款样本,这些基本条款的原则与各保险公司的格式合同条款完全一致。
  保险法专家称“不公平”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法中心教授陈欣曾参与2002年和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修改。陈欣对央视记者表示,“保险公司先按照不存在的价值收保费,后来又说不赔,不能前面占好处,后面的坏处留给被保险人,这是不公平的。”
  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高达1.99亿辆,然而绝大多数保险公司执行的都是高保低赔的条款。这也就意味着绝大多数投了车损险的车主,都可能被迫接受了这一涉嫌欺诈的霸王条款。
  晨报记者 张璐
  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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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haichuan111 在 00:47发表
解释的很明白,我举个例子吧:20万的2年车按20万保,如果只是撞坏了,那修理费最多可以给到20万,当然要是得用买车的钱修车,那这车一般人宁可再撞一下吧。但要是报废了,最多就只能赔20的折旧,比如18万了。
我属于比较想的开的,我买了20万的保险,人家赔我20万的新零件,没什么不对的。要是真点背到车都报废了,还能赔 ......&&如果推定全损,确实可以退那部分保费+未到期保费的,实际操作中我就退过(中保)。要记得按新车价保,发生部分损失的时候,保险公司赔的是新零件。按车辆实际价值承保,不太好找旧零件去赔啊,那就只能按新零件价格比例赔付了。比如价值200的零件赔160元给你
[精致双螺旋 编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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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老是说亏损,这么说就是保户占了保险公司的便宜,但这些个公司推销起车险来积极+敬业。。。。。。。看来,这年头当雷锋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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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cylinux 在 20:46发表
出险次数不同保费也不同现在已经开始实行(目前先在深圳实行),实际保费跟出险系数挂钩了,如果觉得贵了可以跨地域到深圳来买保险好了,各地的保费费率和实行的折扣系数都是不同的,但是保险公司一般都是全国通赔的,大可以异地投保。 说到这个,我真怀疑你是干这行的,连行情都不懂?
连哈尔滨都早都实行这个了,你以为就深圳好啊。。。或许全国都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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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川北凉粉 在 10:23发表
又推到国际惯例身上了。
现在不是整个行业联手吃霸王餐吗?
俺从来没出过险,突然投保的时候通知:车损险要涨了,现在都按新车价算,而且是全行业的统一规定。
大家拿你们没辙,忍气吞声就算了。解释得一套套的,蒙谁呢? 这个不叫国际惯例,而是中国保险业没有能力自己去开发一套。
没出过险大可以不买车损险,反正我身边也有不少朋友是没买的,包括开奔驰的经济不好的时候就只买个第三者。新车价的推行是因为之前各家保险公司的车身价不统一,导致行业恶性竞争,恶性竞争导致整体服务下降、保险业投诉过多,保监会才出来统一了车身价,结果大多数就显得偏高了。
出险次数不同保费也不同现在已经开始实行(目前先在深圳实行),实际保费跟出险系数挂钩了,如果觉得贵了可以跨地域到深圳来买保险好了,各地的保费费率和实行的折扣系数都是不同的,但是保险公司一般都是全国通赔的,大可以异地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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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手倦抛书 在 16:56发表
这个记者其实不懂,在50多家公司的激烈竞争下,车险费率基本没啥下降空间。这是个完全竞争的行业,谈不上垄断。
针对标题这个问题,保险公司只要统一车损保额,把部分损和全损的的费率分别厘定,提高部分损的费率就可以解决。
说到底,如果无法实质上降低成本和价格,保险金额和费率就是个数字游戏。
[手倦抛书&&......&&交强险和车损险的利润很高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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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买了盗抢险,好象是按折旧后的价格赔付,并且折旧的很厉害。
改天仔细看看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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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记者其实不懂,在50多家公司的激烈竞争下,车险费率基本没啥下降空间。这是个完全竞争的行业,谈不上垄断。
针对标题这个问题,保险公司只要统一车损保额,把部分损和全损的的费率分别厘定,提高部分损的费率就可以解决。
说到底,如果无法实质上降低成本和价格,保险金额和费率就是个数字游戏。
[手倦抛书 编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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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cylinux 在 00:23发表
再多说几句,现在中国的所有保险公司实行这个新车理由很可笑:因为原始的保险条款是从中国人保来的,人保的条款又是哪里来的呢,是从国外翻译修改过来的,中国保险业基本上是照按国外的,这些基本条款神马的中国目前根本没有什么是原创性的。目前车险市场上保险公司有几十家,但使用的条款就只有三款:A人保,B平安,C太 ......&&又推到国际惯例身上了。
现在不是整个行业联手吃霸王餐吗?
俺从来没出过险,突然投保的时候通知:车损险要涨了,现在都按新车价算,而且是全行业的统一规定。
大家拿你们没辙,忍气吞声就算了。解释得一套套的,蒙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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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保险公司确实缺乏人才,管理水平比超市要低很多。顾客到超市买东西,发现发票上的购物款和税款是分开开的,顾客有意见了:那税能不能不交啊?我交了很多什么权利也没有。超市知道后,立即将购物款和税款合并,并加价,在发票上打印物品名称、单价、金额合计,并宣传:顾客是咱们的上帝,超市经营赚钱了,交税是咱应尽的义务,税钱怎能让顾客掏?顾客很满意。
很简单的问题,不管保险公司收多少保费,在保单上只写最多赔多少不就行了嘛。1辆车子,新车价值20万,现有价值16万,客户来投保时,你可以按新车50万计算保费并收取保费,但在保单上打印保额16万,出险后尽管赔吧,谁还有意见?
现在傻子很多,骗子都不够用了。
[留芳 编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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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赔偿应该是:
既然保险公司同意按保险金额保了,就应该承认这个车的价值,应该按照保险金额赔。如果维修保险公司觉得不划算,他就认为你这个车报废。报废应该赔的金额按照一年中过去的月份数按通用的折旧率(比如20%/年)计算。比如是5月份出的车祸,那4/12*20%的保险金额就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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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cylinux 在 00:16发表
保险公司基本就是这个意思,赔付的价值肯定不能超过实际价值,否则会存在逆选择(就是从保险获取超过所有物的价值的保费,这种事情在寿险经常出现)
PS:全车折旧价值这个是存在很大争议的地方,比如一台车开了3年,但平时开得少保养又好,同样一台车虽然只开了一年但是当出租车一样经常开,从二手市场价来看,肯定是 ......&&解释的很明白,我举个例子吧:20万的2年车按20万保,如果只是撞坏了,那修理费最多可以给到20万,当然要是得用买车的钱修车,那这车一般人宁可再撞一下吧。但要是报废了,最多就只能赔20的折旧,比如18万了。
我属于比较想的开的,我买了20万的保险,人家赔我20万的新零件,没什么不对的。要是真点背到车都报废了,还能赔个原价的新车,那凡是哪个有什么很难修好的问题的车的人(配不到原装风挡都算),都可以去把车撞报废了(当然需要一定的技术和运气),然后保险公司给换个新车,这就公平了么?
ps:我不是做保险的,只是聊聊道理,没觉得不公平而已。要是忽略了什么,欢迎指正
[ 11:47 补充如下]
想了一下,按报废算的话,如果只赔折旧后的18W,那确实应该把折旧2W对应的新车保费退掉,因为这部分保费没用上。这样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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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川北凉粉 在 11:54发表
单个保险公司确实不是垄断,但一下子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执行了新车价投保按折旧价理赔,这不是霸王联盟又是、勾结起来垄断市场又算什么呢?
不用替自己的行业叫苦,每个行当的人都可以一五一十讲出一大堆苦处。被大家骂是好事,说明沾了大家的便宜,大家又拿你们无可奈何。 再多说几句,现在中国的所有保险公司实行这个新车理由很可笑:因为原始的保险条款是从中国人保来的,人保的条款又是哪里来的呢,是从国外翻译修改过来的,中国保险业基本上是照按国外的,这些基本条款神马的中国目前根本没有什么是原创性的。目前车险市场上保险公司有几十家,但使用的条款就只有三款:A人保,B平安,C太平洋;其它小保险公司全是拿它们的ABC来直接用,而ABC又是B对A作了点小修改,C对A和B又作了点小修改,大同小异就是因为他们都是源自于A!
不是他们想当霸王,而是他们没有这个实力,没有这个胆量,没有这个精算师来做一份完善的格式保险合同。
再PS:按新车还是折旧投保不是关键,关键是(看下一楼,不再多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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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留芳 在 12:28发表
不知是保险公司的说法,还是您的理解。如果是保险公司的意思,即使我不支持您,但绝不会反对的。可问题是法律条款不是这么写的,我没看过原文,好像是赔付的价值不能超过实际价值。 保险公司基本就是这个意思,赔付的价值肯定不能超过实际价值,否则会存在逆选择(就是从保险获取超过所有物的价值的保费,这种事情在寿险经常出现)
PS:全车折旧价值这个是存在很大争议的地方,比如一台车开了3年,但平时开得少保养又好,同样一台车虽然只开了一年但是当出租车一样经常开,从二手市场价来看,肯定是前者卖得高价。但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不可能每一台车来检定折旧情况,只能笼统的使用一个简单的折旧系数,这就经常造成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争议,但如果利用“按新车价值”投保这点,利用“法律偏向于格式合同的接受方”来打官司的话,一般反而对投保人比较有利,打赢的机率反而高。所以按“接车投保”其实对投保人更有利。
PSPS:再说一次,就算真出现按折旧投保了,保费不见得就会便宜,毕竟保费=保额X费率,费率是可以调整的,而实际保费=保费X折扣系数,折扣系数这才是比较关键的地方,以前实行的是比较固定的折扣系数,但现在(已经在深圳试行)开始实行与出险系数、交通违障系数挂勾的折扣系数,不出险不违障的将会比现在便宜至少20%,而常出险的将最高贵多几倍多,这才是对消费者真正有意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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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留芳 在 10:49发表
谢谢,我看懂了。不管我怎么买保险,都得折旧赔。换句话讲,我花21万保费,保险公司也只赔16万。再换一句话讲,我要保险公司赔我16万,我花多少保费都不可能了。
[留芳 编辑于
[ 11:08 补充如下]
再换一句话讲,如果我按16万元投保,我要保险公司赔我16万,我花多少保费都不可能了。 只要舍得花钱,按16万投保赔16万肯定是可以的。其实你们没捉住关键,不是投保多少保额的问题,而是花多少钱保费获得多少保障的问题,毕竟花的保费费=保额X费率,保险公司就算做出个按你们意思的保额格式合同,但费率肯定会相应提高,到最后保费还不是一样不变。
对于消费者而言,不必关心细节上的方案,这只是关心花了多少钱得到多少保障。一个很少出险的车主上路应该就要比新手上路经常出险的人风险小,花的保费就应该少,这个应该才是最值得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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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留芳 在 12:22发表
A.保险公司愿意,我没意见,但这不可能,法律有规定。
B.这是问题的所在。
C.这个须在买保险之前解决。 看来是看帖不仔细。我说的这个,结果就是A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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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mirage20000 在 11:18发表
我是看懂了,戴头盔也替保险公司说句公道话。只在全损的情况下才折旧赔,部分损的情况下都是按全价新的赔的。楼上你不要激动,如果你车子是一部分一部分赔的,是可以赔到21万的,只在全部坏了才赔到16万。如果你按折旧投保,那你赔付的部分也是折旧后金额的。
不知是保险公司的说法,还是您的理解。如果是保险公司的意思,即使我不支持您,但绝不会反对的。可问题是法律条款不是这么写的,我没看过原文,好像是赔付的价值不能超过实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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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4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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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汪大壮 在 11:56发表
是没看懂,还是死钻牛角尖?
简单说吧,您18万买一车,当初按23万交保费。车损报废了,您是选择保险公司:
A、赔您23万现金;
B、退您多交的保费,赔您12万现金;
C、退您全部保费,损失自担。
以上哪种方案车主合适??? A.保险公司愿意,我没意见,但这不可能,法律有规定。
B.这是问题的所在。
C.这个须在买保险之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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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留芳 在 11:06发表
车主没赢,退回多交的保费那才叫赢。 是没看懂,还是死钻牛角尖?
简单说吧,您18万买一车,当初按23万交保费。车损报废了,您是选择保险公司:
A、赔您23万现金;
B、退您多交的保费,赔您12万现金;
C、退您全部保费,损失自担。
以上哪种方案车主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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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cylinux 在 10:26发表
如果保费收入充足,保险公司并不想拒赔或者拖着赔,因为这样子会直接导致保险公司的声誉下降,直接影响明年的业务开展,很多很模糊的案子如果上一年赔付比较好的话,下一年就比较容易赔。
油与电信的行业是真垄断,你自己去对比一下行业内的相关收入就知道了,或者你也可以加入保险公司做做看,反正加入一个保险公司 ......&&单个保险公司确实不是垄断,但一下子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执行了新车价投保按折旧价理赔,这不是霸王联盟又是、勾结起来垄断市场又算什么呢?
不用替自己的行业叫苦,每个行当的人都可以一五一十讲出一大堆苦处。被大家骂是好事,说明沾了大家的便宜,大家又拿你们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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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2帖子: 6928
注册: 2004年02月
原文由 汪大壮 在 11:00发表
呼吁所有遇到高保低赔的车主,和保险公司斗争到底。其实新闻报道中回过味来的车主和央视,更多更大地质疑在——没有出险的车主(群体很大)根本不知道其中的猫腻而年复一年的在交“高保”。
新闻中专家提醒,这样的“高保”,即使不出险,也可以打官司索回。
该节目还有续集可能在本周末播放,内容是:这么明显的“欺诈”堂而皇之存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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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12823
注册: 2007年09月
[QUOTE]原文由 留芳 在 10:49发表
谢谢,我看懂了。不管我怎么买保险,都得折旧赔。换句话讲,我花21万保费,保险公司也只赔16万。再换一句话讲,我要保险公司赔我16万,我花多少保费都不可能了。
我是看懂了,戴头盔也替保险公司说句公道话。只在全损的情况下才折旧赔,部分损的情况下都是按全价新的赔的。楼上你不要激动,如果你车子是一部分一部分赔的,是可以赔到21万的,只在全部坏了才赔到16万。如果你按折旧投保,那你赔付的部分也是折旧后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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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4882
注册: 2005年04月
原文由 汪大壮 在 11:00发表
该折腾就得折腾!不能这么任他们欺负。路是踩出来的,权益是斗争出来的。
呼吁所有遇到高保低赔的车主,和保险公司斗争到底。在车主身上拔毛的,已经太多太多了,我们伤不起。
为给被欺压的车主们打气,说个前年(最终结案也是去年了)的真实案例:
甲有一辆帕萨特,原价23万(具体数记不准了,说大概),投保也是这个 ......&&车主没赢,退回多交的保费那才叫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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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0年07月
原文由 低感光度 在 13:06发表
昨天央视每周315也报道了,问题是这个事是保监会默许的,所以保险公司就明知故犯,现在的正常渠道只有每年起诉一次保险公司,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也是立马退还多收的部分。
更大的问题是明年换另一家保险公司,它依然执行的是这个霸王条款,虽然法院审理此类案件走的是简易程序(诉讼费25元),车主那架得住这样折腾?
很 ......&&该折腾就得折腾!不能这么任他们欺负。路是踩出来的,权益是斗争出来的。
呼吁所有遇到高保低赔的车主,和保险公司斗争到底。在车主身上拔毛的,已经太多太多了,我们伤不起。
为给被欺压的车主们打气,说个前年(最终结案也是去年了)的真实案例:
甲有一辆帕萨特,原价23万(具体数记不准了,说大概),投保也是这个数。后来车18万卖给了乙,保险一同过户。过户当年,出车祸,人无事车报废。保险公司只同意按他们内部所谓平台上的二手估价约12万赔偿。双方仲裁,结果支持了车主乙,按保险价值23万赔付。保险公司觉得自己太冤呐,遂向法院起诉。诉讼中保险公司也同意稍做让步,按乙实际买车价18万赔。但最终法院一审、二审都维持了仲裁的裁决。
这是我所知道的唯一真正赚了保险公司钱的案例。有意思的是这个案子的仲裁员,就是保监会官员。
当然,我们不是判例法国家,这个案子车主赢了,不代表其他案子车主也能赢。但是只有斗争,才有希望不是?
[汪大壮 编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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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4882
注册: 2005年04月
原文由 cylinux 在 10:32发表
你理解错了。是按20万投保,新配件就是按20万的价值来赔,新配件价值1万钱的就赔1万,不会只赔8000。
只有全损的情况下才按折旧,否则如果按20万赔,那很容易做假案,只要把破车子撞成全损,反正保险公司很难举证你是故意的,那就直接获得20万了,20万-16万=4万,还净赚4万,如果搞台更破点的车赚得更多,这样子每天 ......&&谢谢,我看懂了。不管我怎么买保险,都得折旧赔。换句话讲,我花21万保费,保险公司也只赔16万。再换一句话讲,我要保险公司赔我16万,我花多少保费都不可能了。
[留芳 编辑于
[ 11:08 补充如下]
再换一句话讲,如果我按16万元投保,我要保险公司赔我16万,我花多少保费都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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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7302
注册: 2007年10月
原文由 留芳 在 10:14发表
本来只值16万的东西,你却要我按20万的价值去投保,最后只赔16万元,这就是保险公司的良心?
看来保险公司的水平不是一般的低啊。“比如车子全新是20万,现在折旧了只值16万,万一出了什么事故就只能按折旧比例80%来赔,估计这个样子更多人会不接受。”你就不能按100%(16万)来赔定保费吗?
[留芳 编辑于
10:15] 你理解错了。是按20万投保,新配件就是按20万的价值来赔,新配件价值1万钱的就赔1万,不会只赔8000。
只有全损的情况下才按折旧,否则如果按20万赔,那很容易做假案,只要把破车子撞成全损,反正保险公司很难举证你是故意的,那就直接获得20万了,20万-16万=4万,还净赚4万,如果搞台更破点的车赚得更多,这样子每天都有假案。
再说一次:如果打算按折旧来投保是可以找保险公司商量的,但折旧投保的结果就是折旧理赔,维修车是没有折旧配件给你换的,就是给你赔折旧比例的金额,不知道你看明白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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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7年10月
原文由 川北凉粉 在 09:32发表
您的这个解释,看起来有些绕。调价之前保险公司在做慈善?主贴新闻上已经把这件事讲得很清楚了。
您也承认理赔上经常会出现保险公司想办法拒赔。难道现在不是这样?保险公司难道会非常乐意赔付?
哪一行竞争不激烈?遇到石化、海关、电信的人,个个都说其实自己这行很苦。“报纸媒体上关于保险公司的一些报道都是 ......&&如果保费收入充足,保险公司并不想拒赔或者拖着赔,因为这样子会直接导致保险公司的声誉下降,直接影响明年的业务开展,很多很模糊的案子如果上一年赔付比较好的话,下一年就比较容易赔。
油与电信的行业是真垄断,你自己去对比一下行业内的相关收入就知道了,或者你也可以加入保险公司做做看,反正加入一个保险公司的门坎是没有的,加了就知道这里面的竞争是怎么个样子了,不要这样子光骂,自己加入这个行业做做看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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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4882
注册: 2005年04月
原文由 cylinux 在 00:00发表
唉,看到这么多人气愤,我还是顶着钢盔给保险公司说几句公道话。
本人就是保险公司上班的,条款上的一些问题还算是比较了解了,大体上9楼那里就已经解释得比较清楚的了,我补充一下。
车身价为什么一定要按新车,而全损却只能按折旧?
保险原则之一就是“补偿原则”,原则上理赔的不能高于原来的价值。比方说车子是9 ......&&本来只值16万的东西,你却要我按20万的价值去投保,最后只赔16万元,这就是保险公司的良心?
看来保险公司的水平不是一般的低啊。“比如车子全新是20万,现在折旧了只值16万,万一出了什么事故就只能按折旧比例80%来赔,估计这个样子更多人会不接受。”你就不能按100%(16万)来赔定保费吗?
[留芳 编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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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cylinux 在 00:00发表
唉,看到这么多人气愤,我还是顶着钢盔给保险公司说几句公道话。
本人就是保险公司上班的,条款上的一些问题还算是比较了解了,大体上9楼那里就已经解释得比较清楚的了,我补充一下。
车身价为什么一定要按新车,而全损却只能按折旧?
保险原则之一就是“补偿原则”,原则上理赔的不能高于原来的价值。比方说车子是9 ......&&您的这个解释,看起来有些绕。调价之前保险公司在做慈善?主贴新闻上已经把这件事讲得很清楚了。
您也承认理赔上经常会出现保险公司想办法拒赔。难道现在不是这样?保险公司难道会非常乐意赔付?
哪一行竞争不激烈?遇到石化、海关、电信的人,个个都说其实自己这行很苦。“报纸媒体上关于保险公司的一些报道都是很偏面失实性的,这样子更造成公众对保险公司的印象更差”,您应该高兴才对,说明保险公司是强势方。只有强势方才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大家受够了气却又拿它无可奈何,只能骂两句了事,大家会集中火力骂买菜的小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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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看到这么多人气愤,我还是顶着钢盔给保险公司说几句公道话。
本人就是保险公司上班的,条款上的一些问题还算是比较了解了,大体上9楼那里就已经解释得比较清楚的了,我补充一下。
车身价为什么一定要按新车,而全损却只能按折旧?
保险原则之一就是“补偿原则”,原则上理赔的不能高于原来的价值。比方说车子是9成新,那么如果车门撞坏了,就应该赔个同样成色9成新的车门,但实际上这样子没办法操作,因为新车修起来肯定是配新配件;如果你愿意接受只赔9成的保费的话,可以跟保险公司业务员说明白,约定接你的车了成色折旧来投保,比如车子全新是20万,现在折旧了只值16万,万一出了什么事故就只能按折旧比例80%来赔,估计这个样子更多人会不接受。
其实制定的规则只是很小的一方面,最重要的是费率方面。而影响费率的主要是整体的赔付情况,不要以为车险是保险公司的赚钱业务,其实上车险在2年前是最亏钱的业务,只是因为财产保险方面70~90%是车险(各地区不同,但基本占70%以上),如果亏钱就不做就没得业务做了,但也因此理赔上经常会出现保险公司想办法拒赔。但近两年,保险公司通过清理修理厂、提搞保费,现在车险基本达到赢利阶段。但提高保费这样子对不出险的车主不公平,所以现在又新推行车险浮动方案,已经在深圳运行,不出险的要比现行至少便宜20%,出险多的甚至高达几倍,以此在维持车险业务有利润的前提下又保证保费上的公平性。
PS:其实保险方面的竞争远比大家想象中的要惨烈得多,不相信的可以问一下你身边做车保险的朋友或者自己试做一下(至少在深圳是这样),全国性的做车险就有20多家,相互之间的竞价都非常剧烈,想要便宜的大可以找阳光、天平、民安一类的小保险公司,一般小保险公司给的折扣高,但一分钱一分货,服务方面还是大保险公司比较好(平安、太平洋、人保三大)。
现在报纸媒体上关于保险公司的一些报道都是很偏面失实性的,这样子更造成公众对保险公司的印象更差。
[cylinux 编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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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6年03月
赤裸裸的强盗逻辑,批上合法的外衣,强迫所有车主接受,还所谓法制,简直无法无天,天理不容,天怒人怨,天打雷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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