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履历造假怎么处理?

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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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门新闻网讯(记者 辛文) “因电改问题我们小区居民想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不知道需要哪些手续”近日,市民杨女士在荆门新闻网网络问政平台进行咨询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必备条件是什么?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何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又有哪些程序?日前记者从市房管局得到解答。

  三个必备条件 满足一条即可

  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一是,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的;二是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的;三是,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成员多为单数 任期不超五年

  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代表)大會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选举产生的。其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必须为小区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房屋所有权人无权参选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 一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一人单数组成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員会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只能由业主担任并履行职责不能由他人代理。业主委员會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补足;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人数百分之五十的,应当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提出书面报告後 两个日期要记牢

  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应在满足三个必备条件之一的前提下,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的书面报告。房产行政部门收到报告后应书面通知小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是社区居委会),其在收到通知の日起三十日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并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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