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只能是单位给交或以单位的名义去交,如果你们单位对所有员工都不办那么即使你去公积金管理中心交钱的话,工作人员也不会收的
具体情况请咨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南管理处业务咨询电话: (0532)(归集)
市北管理处业务咨询电话: (0532)
李沧管理处业务咨询及行政执法投诉电话:(0532)
崂山管理处业务咨询及行政执法投诉电话:(0532)
城阳管理处业务咨询及行政执法投诉电话:(0532)
黄岛管理处业务咨询及行政执法投訴电话:(0532)
即墨管理处业务咨询及行政执法投诉电话:(0532)
胶州管理处业务咨询及行政执法投诉电话:(0532)
胶南管理处业务咨询及行政執法投诉电话:(0532)
平度管理处业务咨询及行政执法投诉电话:(0532)
莱西管理处业务咨询及行政执法投诉电话:(0532)
经落实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貸款政策规定:职工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青岛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異地贷款须符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其他城市缴存地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