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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集中回复36条网友留言_网易财经
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集中回复36条网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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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顺同志简历&|&给安徽省委书记留言
人民网北京8月20日电 (记者 王甲)昨日,安徽省各地集中对一批网友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的留言作出回应,共计36条,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合肥新桥阳光半岛倒闭了,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因如下:1、政府招商引资前,没有对开发商的背景进行调查,其实开发商在此之前就已经欠一屁股债了,为啥不加甄别就引进,导致我们购房户受损。2、政府预售后监管不力,没有对预售款开立专户进行监管,导致开发商随意挪动这个项目的资金,以至于这个项目资金链断裂,这是这个项目继续不下去的根本原因。3、没有对房屋预售取动态监管,导致开发商全款售房后不备案,为开发商抽逃资金造成漏洞。4、全款购房后,购房发票为啥管理不到位,以至于我们购房户,发票开了,房子备不了案。以上四点,我们认为政府 相关部门负有责任,应给我们购房业主一个说法。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寿县新桥阳光半岛项目的有关问题,我们要求寿县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新桥阳光半岛项目由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督促该公司在寿县工商银行、寿县信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分别开设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按规定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期该公司按要求将售房款存入监管账户,寿县房管部门也按规定为购房户办理了房屋备案及登记手续。后期受多种因素影响,该项目融资出现困难,加之公司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导致该公司收取的部分售房款没能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房产部门暂时无法办理房屋备案等相关手续。
鉴于新桥阳光半岛项目财务运行已面临风险,公司无法继续经营,为保障广大购房户的合法利益,寿县县委、县政府成立项目帮扶工作组进驻企业,帮助梳理项目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的办法。日,经债权人申请,寿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安徽省大别山律师事务所为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目前正按法定程序进行债权申报工作。同时在该公司一楼展示厅专门安排人员负责来访接待。
寿县县委、县政府表示,将本着“依法、公开、透明”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购房户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网民留言】
张书记:上次向你反映怀宁县江镇镇上丰村何银杰在田里建豪宅一事,为什么没有解决,现在一直在建。请书记再次督查。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再次反映江镇镇上丰村河东组一农户违规建房的问题,8月5日,安庆市委督查室会同怀宁县委办公室赴江镇镇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该村民在未取得任何合法用地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自家承包田拟建3开间楼房。江镇镇国土所已于6月3日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并现场下发了停建违法行为通知书、现场勘查笔录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该户在3个工作日内自动清除道路上堆放的建筑材料,确保道路畅通。8月4日,江镇镇国土所再次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经实地了解,该户家庭人口4人,原有老宅2间平房建筑在山坡上并已全部倒塌,现租住在村卫生室旁的小矮房中,住房条件极其简陋,其子女已到谈婚论嫁年龄,符合农村建房条件。江镇镇党委政府已召开专题会议,从“讲民生”的角度出发,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给予用地指标,以解决该户建房用地报批事宜。同时明确要求该户在未取得合法报批手续的情况下,不得继续施工建设。
【网民留言】
淮河淮南毛集段采沙严重,危害数万老百姓。为人为己,敬请查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市水利局调查了解,毛集和寿县交界河段,由于以河中心为界,寿县设立有停靠点,经常有非法采砂船只夜间越界到淮南毛集境内偷采,和淮南执法人员打游击战,因执法权限问题不能跨界执法,偷采现象时有发生。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毛集实验区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打击。一是安排执法人员24小时驻守,严禁非法采砂船只进入淮南地界进行采砂。二是加强夜间打击力度,加强夜间严厉打击,增加夜间巡查次数。三是和寿县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紧密配合、建立长效机制,联合行动严打非法采砂。同时,我市制定了工作方案,从8月5日起,开始专项行动,8月底前全面取缔淮南境内所有非法采砂船只,拆除采砂设备。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监督!欢迎您继续为建设美好淮南献计献策。
【网民留言】
敬的书记你好:我们是望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望江县根据《安徽省编委、安徽省司法厅皖编事字(1994)第40号通知》和望编(1996)21号文件的精神,在1997年由政府、组织、人事等部门通过笔试、面试、考核,招聘具有事业编制的聘用干部。 现在法律工作者的个人业务收入已不能养家糊口,养老、医疗等保险无钱缴纳。我们也多次找过我们县里的领导反映我们的难处,可是令人难过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编办的领导说我们的编制被取消,编制怎么取消的我们不知道。但我们基层法律服务所一直没有进行脱钩改制,仍是按原事业法人管理体制运作。
现在我们成了“干部不像干部,律师不像律师,有单位不像有单位”的遗忘角落。为此,我们特向省委书记求助,恳请领导能把我们的心声传达给有关政府部门,望能帮助解决。 特此报告! 报告人:望江县全体法律工作者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望江县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等问题,望江县委已安排望江县司法局、编办等部门予以调查了解。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1996年12月,根据皖编字〔1994〕40号文件以及《望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1996年第一次会议纪要》精神,望江县决定成立十九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定性为全民事业单位,经费自收自支,以条为主,条块结合,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核定编制42名。2000年,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日司法部第59号令)和《关于印发〈望江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望江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全部脱钩改制为社会中介机构。
6月28日,望江县司法局召开了基层法律工作者会议,会上针对您们反映请求给予编制、财政拔款、养老保险等问题,从现有的政策和望江县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我老家是安庆市宜秀区杨桥镇官屏村的,离现在的安庆市中心也只有20公里,但公交车一直不通,问题反映好多年了,但一直不见动静。现在新228省道早已修好,也早已通车。但住在此地的居民每次上是市区都是搭乘长途班车,特别不方便。而同方向的6路公交只到大枫镇上,而不继续向下行驶。特别希望6路终点改在花山,那就解决了我们的出行问题。希望书记大人百忙之中了解一下,多为新228省道沿路居民办点实事,早日乘上公交车,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建议安庆市6路公交车延长线路的问题,市交通局已安排安庆中北巴士公司认真调研,合理吸纳。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全市公交规划,待“606大桥公交枢纽站”和“花山公交首末站”建成后,公交3路线将调整为“606大桥—花山”,公交6路线将延伸至“花山”。目前,安庆中北巴士公司正在筹备并力争于9月份开通“杨桥—花山—大枫”临时公交专线。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安庆中北巴士公司联系。联系人:王长庆 联系电话:。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岳西县来榜镇横河村2012年度一百多危房改造户中大部分存在违规操作,有些是2012年以前建造,有些去年今年才造,有的到现在也没造,肯请领导督促彻查此事!甚至是村民顶名村干取。这样的村干是否应该严肃处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岳西县来榜镇横河村危房改造存在违规的问题,岳西县委已责成岳西县住建局和来榜镇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岳西县来榜镇横河村属于首批美好乡村中心村,根据《关于下达2012年新增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号)文件精神,中心村危改户可享受政策补助。同时,2013年岳西县开展了国道沿线危旧房屋专项改造,该村正处于国道沿线,对沿线房屋改造户(包括改貌的农户)均可享受补助资金。据统计,来榜镇横河中心村实施国道沿线危旧房屋改造和美好乡村中心村危房改造共计200余户。补助资金来源不是单一的危房改造政策,而是两项政策综合的体现。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合肥海亮九玺小区的电梯根本不符合高层电梯的标准,使用的电梯经常出事故,我们已经维权好多次了,开发商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回复!海亮作为合肥的开发商难道不应该为合肥市民着想嘛?希望张书记为给我们奋斗的80后一个美好的家园!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17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高新区海亮九玺小区电梯质量技术标准不符合要求情况。高新区回复如下:   
经查,海亮九玺小区计划安装36台康力牌电梯,现已安装32台。安装单位尚未报检,暂不能确定其质量技术标准。目前,小区尚未交付,电梯正在施工安装阶段,没有投入使用,也没有向有关部门申报检验,电梯是否符合检验标准要待检验后才能确定。
高新区将对该小区的电梯检验和使用情况,依法依规实施监管。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我是安徽宣城的小企业主。现在企业(宣城市黄渡新型建材一分厂)因为属于淘汰落后产能,2010年已经停产。申请的国家关闭小企业专项资金有一段时间了,现在专项资金已经确认在宣城黄渡镇政府,2013年12月份就已经到了镇政府。正常程序是镇政府通知企业主办理转拨手续。但是企业主已经到镇政府沟通多次,希望尽快办理,但是没有镇长的同意,资金仍然滞留在镇政府。我也多次寻求区经信委和区财监的帮助,但是没有回音,所以现在寻求到张书记这里,希望能够帮帮我们,让我们尽快拿到资金企业好安排转型工作。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企业专项资金未到位问题,宣城市委书记姚玉舟同志非常重视,批示要求宣州区委组织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是宣城市黄渡乡新型建材厂和宣城市黄渡乡新型建材厂一分厂两家企业的企业主。按照有关规定,前期宣州区经信委、财政局已对关闭的小企业应享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进行了申报,因还未确定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对象是宣城市黄渡乡新型建材厂还是宣城市黄渡乡新型建材厂一分厂,故黄渡乡未将财政补助资金兑付给企业。 目前,黄渡乡政府已行文请示宣州区经信委、财政局,要求进一步确定享受财政补助资金的具体对象,待确定后,黄渡乡政府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兑付。
黄渡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已与您进行了及时沟通,并给予解释说明,您表示理解。如需咨询,请与黄渡乡政府联系,联系人:胡程鹏,电话:。
【网民留言】
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23日公然发文称: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可以不用上班。请问,这项规定符合《公务员法》吗?符合机关效能建设吗?还是符合你领导的意图?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勤管理的问题,怀宁县委已安排怀宁县委督查室赴该单位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4月份正式组建,为抓好机关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坚持用制度来管人、管事、管物。7月23日,印发《关于征求我局请销假及考勤制度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该《征求意见稿》第七条第5项: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的考勤办法另行制定。没有提出“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可以不用上班”的说法。怀宁县委办公室已要求该单位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基础上拟定各项规章制度草案时,必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广泛征求广大干部职工意见后,提交局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并对照执行。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我是今年的军转干部,家属是淮南市一名教师。她已与2012年办理了随军,请问如何办理随调至合肥?给您写信也是迫不得已。我从今年2月份转业以后,一直在为家属随调的事咨询相关部门,也查阅了相关国家规定。合肥市人社局给的答复是“2009年,我市事业编制执行“逢进必考”原则,军转随调的家属,原是事业编制,我市目前没有相关的安置政策。如本人愿意,申请自谋职业的,给予自谋职业补助费。”也就是说家属考上的事业编制,随调到合肥只有买断,给你3万多元,就跟我没关系了;或者你可以选择不随调,两地分居。 我从军16年,和家属、小孩在一起的日子屈指可数,实在是不想过两地分居的生活。合肥市既然没有相关规定,能否按照国家制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执行呢,能否按照省发【2007】21号文件执行呢,能否按照“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调入调出单位相应增减工资总额。”的规定,解决我的实际问题呢? 请您在百忙之中帮助我解决困难,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12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您家属不能军转随调安置在合肥市情况。市人社局回复如下:   
从2009年开始,合肥市事业编制实行“逢进必考”政策,对于事业编制的军转干部家属,由于编制无法落实,目前没有相关安置政策。如您妻子愿意,申请自谋职业,可给予自谋职业补助费。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庐江县去年公务员每人发了5000元科技进步奖,其他人员没见到一分钱,不知是否合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24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庐江县直机关和乡镇发放科技进步奖情况。庐江县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5000元科技进步奖”发放对象为庐江县委、县政府直接考核单位县直机关和乡镇的公务员,系庐江县目标管理考核奖励,符合相关奖惩规定。二级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进行考核管理,不在此次考核范围之内。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小区传销实在是太多了,电梯经常被破坏,绿化经常毁坏,我们上班,他们就在小区和家门口晃悠,我们住得不放心,没有安全感,小区多次发生盗窃。根本原因:一是物业不作为,进入小区的外来人员不登记。保安、门禁形同虚设,更气人的是保安和很多传销都搞熟了。二是执法部门打击不力啊。那么外来人在小区聚集,为何没人管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16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蜀山区融侨天骏小区传销活动等情况。蜀山区回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线索,笔架山街道联合辖区工商、公安等部门,对融侨天骏小区进行集中清查。执法人员对3号楼1户疑似传销人员租住户采取了停水、停电、停气处理,并对4名疑似传销人员批评教育后遣散。   
就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笔架山街道约谈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提出以下整改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小区管理,落实进出小区登记制度;二是加强治安防范,加大安保巡逻力度,增加巡逻频次。   
您如发现传销活动,可直接向笔架山街道打传部门(联系电话:)举报。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教育应该实现城乡的均衡同步发展,联想到望江县漳湖中学教育设施的依旧是多年不变的落后现状,不禁感到落实好难。例如漳湖中学的体育操场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何时才能有一个塑胶标准化操场呢?同时在新的教育形势下,学校也应急需要建设一栋像样的科技楼,让农村的孩子们在好的育人环境下,得到良好教育,不要输在起跑线上!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刻不容缓,希望领导能够重视,尽快规划落实!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望江县漳湖中学教育设施落后的问题,望江县委已责成望江县教育局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近几年来,望江县对漳湖中学共计投入资金1060万元,新建教学用房及生活用房面积达7500平方米(学生宿舍3100平方米,教学综合楼2000平方米,学生食堂1200平方米,教师周转房1050平方米),学生宿舍和教学综合楼已经竣工,学生食堂和教师周转房已经招标开工。同时还对学校北区南迁后校园附属设施给予及时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国家实施的校安工程资金及各级各类教育专项资金。
目前,漳湖中学校舍使用面积与其办学规模相比,已基本满足需要。校园环境、办学条件与望江县同类学校相比基本没有差别。至于留言中反映的塑胶标准化操场。因受教育经费限制,目前望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有少量学校建有塑胶标准化操场。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一名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下岗职工,多年来-直靠打工养家,现年纪渐大又患有多种疾病打工已不可能了。这么多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岀台了-系列针对参试参战人员的优惠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到了地方如同一纸空文,现肯求书记给予关注。-要求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笫三条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二要求尽早解决公益性岗位。三切实落实曰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第九条、笫三十=条、笫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之规定。四提高低保标准(现我享受每月240元低保)。五给予我们一定的政策照顾年满五十周岁三十年工龄的并患有各种心脑血管病症的给予病退。六加快企业改制步伐(我现还是在职职工,可已经=十多年没领工资了,算下岗吧沒有下岗手续算在职吧沒有工资可领,身份很尴尬,)以上是我以及许多和我-样参战下岗战友的共同诉求,向地方反映了无数次始终得不到解决,希望在书记的关注下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14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霍邱县对越自卫反击战退役军人待遇的问题,我们要求霍邱县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国家已连续五年提高军人抚恤优待金标准,并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整提高。因为您是越战退役人员,霍邱县早前已把您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如果您认为享受的低保标准与您家庭实际情况不符,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整。如果您生活仍有困难,还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部门申请救助。
此外,在《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出台后,霍邱县民政部门已就该规定有关条款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初步意见,目前正提请霍邱县政府召开协调会议进行研究。
【网民留言】
张书记:宿松教育局作为教育系统的管理者,同时也是教育系统的一员。在今年宿松教育系统公积金改革中,为了公平,将全县的教师工资统一调整至工资基数的10%,因为反响过大,县政府又将比标准统一至12%,而作为改革的主导部门宿松县教育局的领导及职工均不在此次调整的范围之内,仍在教育系统独享工资基数20%的住房公积金,这种不公平的现状望省委予以关注!宿松老师盼望公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宿松县教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偏低的问题,宿松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宿松县教育局和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最高不超过20%,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一致。据了解,前期宿松县教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大部分学校只有5%—10%,个别学校能达到20%,与其他财政预算单位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为此宿松县政府在统筹考虑县财政压力的情况下,决定今年对教师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财政预算标准统一到12%。下年度财政预算将再提高2个百分点,进一步提高教师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 经调查核实,宿松县有部分单位缴存比例为20%,也有不少单位低于12%。但财政预算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财政统一补贴为12%,高出部分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补贴的。目前,宿松县教育局缴存比例执行20%的标准,并未违反相关规定。
【网民留言】
关于巢湖学院门口路灯问题,以多次向相关部门反应,相关部门也已经给予答复,却没有了后文,至今问题仍处于皮球境地,望张书记百忙之中给予关注,毕竟巢湖学院15000余师生晚上出行得不到保障。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29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巢湖学院门前路灯情况。合巢经开区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巢湖学院门前道路为两段:一是巢湖学院南大门至S105公路段支路,属巢湖学院规划范围。目前,该路段已安装路灯并正常运行。二是巢湖学院南大门前S105公路土王村至半汤集镇道路,长约1公里,属合巢经开区规划范围。S105省道由原地级巢湖市公路局建设,属一级公路,按《公路设计规范》,公路沿线不设置路灯。目前,汤山路至卞山路路段功能定位已由公路变更为城市主干道,拓宽改造工程已于2013年11月立项,今年5月开工,预计年底竣工,路灯同步安装。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们是长丰县人民医院内聘护士,在这医院里我们少者工作两三年,多者十余年。但无人见过医院的正式合同,每月初级护士拿着七、八百元的工资,护师也不过一千一余,除了医疗保险,我们一无所有。 在同一所医院里我们内聘的护士与县聘护士做着同样甚至更多的工作,承担着同样的责任和义务,很多内聘护士还是科室里的骨干,在等压的情况下我们的工资却不到县聘护士的一半,这对内聘护士太不公平了!县聘护士每年根据物价增长工资逐年增长,还有护龄、工龄补贴,一项不少,可是许多年来我们的工资还是举步不前,更是没有护龄补贴一说。 我院新入10名小护士,大专生,无证,却工资1500元!比我们有证护士高出一倍,比护师多400元!且这只是试用期工资,试用期结束后工资1800,并且有五险一金,这样对我们未免太不公平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31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长丰县人民医院自聘护士工资低等情况。长丰县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工资待遇及劳动合同管理等情况,长丰县卫生、人社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对县人民医院托管前自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工资待遇、社保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测算。待调查结束后,将根据自聘人员的不同专业、岗位,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依据相关规定调整自聘人员工资待遇,预计9月份开始调整。感谢您的留言!【网民留言】
我家孩子今年小升初,户籍地是淮南市田家庵区公安局分局朝阳派出所,按上述法律规定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原则应该安排孩子上离家只有约400-500米淮南市龙湖中学(本部)户籍地就近入学。但是却被淮南市师范附属小学推荐到即非户籍所在地也非就近入学原则的园南派出所辖区内的淮南市龙湖中学(民生校区)距居住地约3公里。着实令人费解!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市教育部门调查核实,由于淮南市田家庵区初中布点相对不均衡、办学水平有差异,田家庵区教育局在确定小升初推荐方案时对于“就近入学”采用的是根据小学的位置“划片定校”的原则,给淮师附小划定的推荐中学包括就龙湖中学、龙湖中学民生校区、淮南第24中等学校。这些学校办学水平存在差异,田家庵区教育局没有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法,按照多年以来的惯例,为了避免在升学推荐中的不正之风,就采用学生根据自己的住所和毕业成绩填报志愿、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综合以上二点确定最终推荐学校。这种推荐方法也是目前田家庵区一所小学对应多所不同初中的各个学校通行的推荐办法,也是得到绝大多数家长认同的推荐方法。事实上,田家庵区教育局也是充分考虑到了初中发展不均衡的实际特点,为了照顾各小学毕业生升入好学校的迫切需求,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为各小学提供了不同层次的初中,其实这也是一种无奈的公平之举。即使采用电脑派位的方法,也不可能满足所有孩子想上名校的需求,同样网友提出的这种情况也会更多的存在,因为随机派位根本就无法考虑到学生的住址和志愿。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监督!欢迎您继续为建设美好淮南献计献策。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六安市霍邱县马店镇金田村的一名大三学生,今年一月父亲被查胃癌,已花去近10万元,下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都要借了,可是村里的低保户头大部分被“有关系”的人占着,真正困难的人得不到帮助,那些日子过得红火的人却享受政府的福利,希望书记可以关心一下这样的小事,让我们这样可怜的家庭看到一丝希望。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30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霍邱县马店镇农村低保的问题,我们要求霍邱县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系霍邱县马店镇金田村永红组居民,家庭现有三口人,住房六间,140平方米。您父母截止2013年底前,一直在外打工,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0000元以上。2013年底,您父亲查出患胃癌,药费已按新农合政策报销一部分。您父亲病前,家庭的经济收入及生活条件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生病后也没有及时向镇民政部门申请要求享受低保。在得到消息后,马店镇民政部门到您户实地调查了解,认为您户目前的情况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并已向金田村建议,如果一旦有低保指标应将您户列入。
对于您反映的村里低保户名额大部分被关系户占着的情况,马店镇民政部门已组织相关人员对照低保政策,对金田村85户低保户逐户进行调查,未发现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低保户。
【网民留言】
合肥天威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马国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开发的合肥市碧水兰庭小区2、3、5、6、8、9、11七栋住宅,按合同约定应于日前交付。开发商逾期并未交付。部分不明真相的业主着急领钥匙,但拿到钥匙之后,大呼上当。至今业主都没有看到《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准许使用证》等相关资料。房屋内外多处瑕疵,这样没有经过检验的房屋交付给我们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求助:1、商品房合同约定日前交付钥匙,但至今合肥天威置业有限公司都没有书面下达通知业主按正规程序领取房屋钥匙,我于2014年5月上诉至庐阳区人民法院,但法院不予受理,理由是等上一批审判下来,看看结果如何,后来经过商议后,才予以受理。(2014)庐民一初字第01961号,驳回我对合肥天威置业有限公司的起诉。恳求张书记给我们广大业主主持正义。2、房屋存在很大的质量隐患,墙体开裂、楼顶漏水等问题。本人多次找开发商合肥天威置业有限公司和物业安徽长城物业有限公司,一直问题得不到解决,找物业,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拿开发商没办法,找开发商,开发商让我们找天威合变公司,来回推诿,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很多业主维权无门。恳求领导出面给我们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23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庐阳区碧水兰庭小区逾期交房等情况。市城乡建委、市房产局回复如下:   
1.关于交房手续不全及逾期交房情况。经查,碧水兰庭小区2、3、5、6、8、9、11号楼,已于2013年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您反映的7栋楼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日,开发商于日发放交房通知书,目前业主已全部入住。针对该小区逾期交房情况,市房产局要求开发商在销售现场公示相关交房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业主逾期交房违约金。因开发商与另一团购房企业间存在经济纠纷,正处于司法诉讼阶段,暂无法支付违约金。     
2.关于房屋质量存在隐患情况。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已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及您本人,对您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并提出解决方案。目前,您房屋顶部渗水部位已修复完毕;次卧室墙面开裂问题,应您要求,做进一步观察后决定是否维修。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皖西北地区干旱,希望省领导重视,也希望市领导重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近日,您在人民网给张宝顺书记留言,反映皖西北地区干旱问题。我厅获悉后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有关处室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5月份以来,我省淮北地区降雨量比常年同期偏少4~7成,部分地区发生旱情,受旱面积一度达900多万亩。受旱区域主要发生在宿州市砀山、萧县,亳州市谯城、涡阳,阜阳市太和、界首等地。上述地区积极抗旱救灾,在抗旱浇灌和降雨的共同作用下,旱情得到缓解。截至8月3日统计,受旱面积为近90万亩,主要分布在亳州谯城区、宿州灵璧等地。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梁卫国副省长亲自主持召开抗旱会商会,部署淮北地区的抗旱工作。省防指防汛抗旱两手抓,在做好南部地区防汛及防台风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淮北地区抗旱工作。加强淮北地区土壤墒情、旱情监测和分析,要求有关地区全面发动群众,积极组织抗旱浇灌。派出两个工作组,到亳州、阜阳、宿州、淮北等市检查指导抗旱工作。安排农业抗灾用电指标7000万度,商省财政厅下达抗旱经费800万元,支持受旱地区抗旱浇灌。亳州市启动抗旱预案Ⅱ级响应,市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全力开展抗旱浇灌,并下派工作组,检查督促指导相关地区抗旱保苗。谯城区财政安排100万元,对各乡镇抗旱工作进行以奖代补。利辛县召开抗旱保苗工作现场会,对水源缺少地区,补打机井保障抗旱水源。涡阳县对电灌站浇灌实行每亩补贴10元,其他机械抗旱每亩浇灌补贴30元。宿州市及时召开专题视频会议,要求积极抗旱自救,全市抗旱浇灌110余万亩,投入各类抗旱机械设备3.2万余台套、机井205万余眼。界首市财政安排98万元,用于受旱严重乡镇开展浇灌工作,新打45米深抗旱应急机井116眼,发放抗旱机械150台套。截至目前,受旱地区已累计投入抗旱30.41万人,累计浇灌面积600万亩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旱情监测会商,加强抗旱分类指导,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大抗旱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旱灾损失。
【网民留言】
我是包河区大圩镇的拆迁户,因拆迁房屋即将分房,计划和我女友现在领证,多次询问村里如果现在领证,我女友能否享受到房子的平方,多次询问无果,给出的答案都是模棱两可的,望市政府领导给予协助,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23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咨询包河区大圩镇新增人口拆迁安置政策。包河区回复如下:   
大圩镇拆迁系包河区南淝河大堤综合整治工程拆迁安置项目,日发布拆迁公告。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关于征地转户人口认定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规定:“享受拆迁安置政策的已婚配偶,指的是被拆迁人系当地征地转户人口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已领《结婚证》,其配偶属拆迁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人口。”根据以上规定,拆迁人口界定以项目拆迁公告发布时间为节点,不以分房时间界定。因该项目已于2011年7月发布拆迁公告,即使您与女友在分房前领取《结婚证》,您女友也不能享受拆迁安置政策。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家亲戚有个患孤独症的孩子,看过情景,都会发出感慨:“一个孤独症孩子毁掉一个幸福的家庭。”这类孩子,留之会把这个家庭的健康人折磨成病死,弃之从感情上让人不能接收。既然如此,社会对孤独(自闭)症儿童和家庭应伸出援助之手。这方面我省做得不错,不仅对贫困孤独症孩子实施康复训练救助,还对受训家长进行生活补贴,体现了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美中不足的是,孤独症康复训练机构太少,师资不足,设施太差(如省孤独症康复训练中心师资都严重不足,校舍狭小,康复效果不好,何况下面),这类孩子达到义务教育学龄后无学可上,这个问题必须在张书记的过问下才能解决。希望张书记在百忙中过问此事。1.增大孤独症康复训练机构的师资和设施的投入及资金监管;2.让这类孩子达到义务教育学龄后,每个学校都应有这类孩子一个班级,让这类孩子也能接收义务教育。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给省委书记的留言中“建议我省加大孤独症康复训练机构投入,让孤独症孩子能够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力。”我们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自闭(孤独)症孩子的关心!
目前,自闭症患者逐年增多引发的社会问题引起了相关政府部门的关心和重视,党和政府正在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参与到自闭症患者的救助中来。早在2009年,我省残联就已开始着手解决自闭症患者康复训练问题,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利用国家及省级财政资金在部分市、县特教学校试点开展自闭症儿童的康复训练,取得一些成效,社会反响较好。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听障及脑瘫儿童康复机构促进残疾儿童康复事业发展的意见》(皖残联〔2011〕22号),对社会办机构实行优惠的税费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对社会办机构进行表彰和奖励。通过多管齐下,迄今形成58所定点自闭症患者康复机构(其中29所公办)。2014年我省民生工程贫困残疾儿童(自闭症)抢救性康复项目继续实施,其中全省有1000名左右0-10岁自闭症儿童享受免费康复训练。
自闭症儿童的救助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需要长期投入的事业,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关爱。为此,省残联将积极会同省财政等相关部门,在继续实施贫困残疾儿童(自闭症)抢救性康复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进社会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发展,特别是加快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服务政策,将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完善该项工作:
一、利用每年4月2日(世界孤独症日)、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我国助残日)、12月3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开展孤独症知识讲座、普及孤独症科普知识,消除大众对自闭症的陌生感、惧怕感,减少歧视,创造良好的社会融入氛围。
二、参照中残联的做法建议发挥各级精神病人及亲友协会作用,在精协内成立自闭症(孤独症)委员会,为孤独症儿童康复设立专家资源库,为孩子及家长提供更多技术及心理支持,缓解目前师资、基础设施还不能完全到位的情况,使患者家庭能感受到社会救助体系的关心,增加康复的信心。
三、积极联合教育主管部门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支持鼓励各特教学校除开展自闭症孩子康复训练外,全方位接纳自闭症孩子实行学前教育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大对教师、医师、社区康复协调员、志愿者等与自闭症儿童接触人群的专业知识及康复技能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和能力,力求患者能享受优质的康复训练教育服务。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滁州市教育局、人社局、编办为切实关心基层教师生活,促进教师队伍稳定,日联合下发了《关于逐步解决教育系统教师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意见(试行)》,明确了选调对象、选调条件、选调方式、选调方法等。不少两地分居的教师对此深感安慰。请问,如今这一惠及民生的大好事、大实事进展到哪一步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逐步解决教育系统教师夫妻两地分居文件执行的问题,滁州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教育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滁州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基层教师的工作和生活,于2014年1月出台了《关于逐步解决教育系统教师两地分居问题的意见(试行)》。具体组织实施由市编办、人社、教育等部门共同负责,前提条件是要视学校编制余缺、岗位需求等情况而定。
2014年,我市各地各校岗位、学科需求计划已经于2013年底通过编办、人社部门核定后上报省教育厅,纳入今年全省统一公开招聘、补充老师之中。各地各校公开招聘、补充老师工作已接近尾声,于2014年8月底前结束。今年下半年,将根据市直和琅琊、南谯两区所属学校编制余缺、岗位需求等情况,市教育局与市编办、人社等部门会商解决教师两地分居问题。确定后,我们将在有关媒体上公布选调方案,请予以关注!
日,市教育局安排人员与网友夏志文进行了联系沟通和政策解释,其表示理解和感谢。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滁州市教育局联系。联系人:袁天峰 电话:0。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我是桐城市范岗镇樟枫村村民,因为我村正在拆迁宅基地的房屋,我家原有四间两层楼房,另加三间瓦木结构砖房,除去国家补贴百分之二十七外,总计补偿只有六万多,而楼房按430每平米补偿,我想请问您我们这里的补偿价格合理吗?由于我的家庭很复杂,虽说前期盖了两层楼房,但都是亲朋好友支援的,再加还有个双目失明的老母亲,而我又是独生子女,看着别人都拆走了,住上新房,而我因为无力支付剩下的房款,只能唯独一家还在,我真诚希望政府能给像我这样的弱势群体一点帮助,衷心期望,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桐城市范岗镇新农村建设安置房补助的问题,桐城市委要求范岗镇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是范岗镇樟枫村东升组村民,家庭人口为4人(您夫妇、女和一眼失明的老母亲),姐姐在芜湖工作。根据东升组大部分村民要求,经村、乡争取在该组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日晚,村民组召开会议讨论商议了此事,会上大家一致同意拆迁,进行统一规划安置。您也参加了会议并签订了同意拆迁和安置承诺书。经对您家老房子进行了评估(按质论价),评估价格为64583.20元,评估结果也已张榜公示。您家之前一直同意在村统一规划点购买总价为6万元的四间平房。而您在留言中提出的却是面积约180平方、总价为13.5万元的两层楼房。
关于另一农户的危房改造情况。经调查了解,该户是樟枫村和庄组,家庭人口3人,2010年在工地做小工时不慎摔伤,身体多处骨折,至今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妻子手有残疾,只能维持家务。儿子跟亲戚外出打零工,每年仅得3000元收入,该户被评属低保户。该户原先三间土坯房倒塌后无房居住,经村委会协调将原樟枫村大礼堂(六间,建于1967年)给该户居住,也年久失修已成危房。考虑到该户家庭特别困难及人身安全等,樟枫村两委已与该户商议,着手重建房屋(三间平房两间脚屋,所有旧材料能用则用),现已动工。该户已拿出全部积蓄5万元交到村委会(已交),剩余资金将寻求危房改造资金予以补助。
【网民留言】
救救安庆市太湖县牛镇禅源村上屋组的一些村民。有一家村民全家六口人,家里盖楼房欠下近万元债务。大儿子的助学贷款至今未还,小儿子至今没有办酒,全家没有经济来源。饭都吃不饱,全家老少饥寒交迫,请政府帮助他们家。帮助他们村,改善他们的收入,安排他们夫妇工作。大力发展养猪业和种植经济作物,大力发现旅游业给他们全家购买养老和医疗保险!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建议对太湖县牛镇镇禅源村农户王自青家予以援助的问题,太湖县委已安排太湖县委督查室前往牛镇镇禅源村进行了走访调查。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走访调查,该户为牛镇镇禅源村大屋人,家庭人口7人。该户主在家务农兼做小工,长子为安徽医科大学硕士生毕业,现在省内某市人民医院工作,长媳在省内某市立医院护士,次子外出务工,次媳在家带小孩。该夫妇及子女都有一定经济收入,家有楼房6间,家庭环境在当地属中等偏上,该夫妇两人均购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对于您留言中提到的一些问题,我们希望该夫妇能立足自身实际,抢抓当前大好的经济发展形势,自主创业,尽快走上发家致富的道路。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省内一在编公务员,因夫妻分居两地,工作不好调动,所以我报考了夫妻另一方所在地的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并已被录用。现单位亦出具了政审鉴定材料,同意我辞职。但是所属组织人事部门以未满五年为由,不予批准,如要离职只能按辞退处理。据我了解,我们下属区里去年便对类似情况办理过辞职,而没有以上述理由限制公务员流动。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为解决夫妻分居而离职,那么先前连续两年考核为嘉奖或优秀的我,难道为了满足辞退的法定事由,必须去做违法违纪的事情么?看到人社部网站上中央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解决夫妻分居所做出的公示,,我觉得相比现在逼着我为离职违法违纪并被辞退,显然更加合理。。恳请领导解疑。谢谢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关于公务员辞去公职和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有关政策问题。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第六条、《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8〕20号)第四条、第五条等有关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公务员辞去公职由其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
关于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有关问题,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一些具体办法,建议您咨询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若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请与省公务员局综合处联系,联系电话:24。
【网民留言】
张书记:你好!203省道,凤蒙路是连接我省南北地区的一条重要交通枢纽。同时也是通往皖西北的主要交通干线。然而,令许多过往司机头疼的是,每次途径203省道凤蒙路,凤台丁集乡丁集段,或多或少,或长或短都要遭遇堵车。近一公里的道路两旁,摆满了各色各样的商品。俨然成了一条商品街。 请张书记,看到督促地方政府部门,管一管凤台县丁集乡丁集段的骑路集市吧。争取早日清除203省道丁集段的‘肠梗阻‘问题吧。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凤台县调查了解,您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丁集乡“骑路逢集”现象是历史形成的老问题,主要是当地集镇聚集人口较多,群众生产生活对商贸物流的需求所致。此前,丁集乡政府已加大投入,修建了凤蒙公路丁集段道路两侧的绿化分隔带,同时加强了管理工作,集镇交通经营秩序一度得到改善。 由于该乡近期正在实施集镇道路建设项目,原有的三条经营街道被迫封闭,因此一部分经营户和摊点又回到凤蒙路两侧经营,造成部分时段交通不畅。凤台县已责成丁集乡政府抽派专人加大集镇管理力度,并要求在集镇道路建设项目实施后,尽快筹建农贸市场,划定经营区,规范各类商业经营行为,确保该段道路畅通无阻。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监督!欢迎您继续为建设美好淮南献计献策。
(原标题: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集中回复36条网友留言)
本文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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