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房产买卖过户因拆迁冻结,冻结前买的直系亲属房产买卖过户没过户怎么办?

房产没过户,拆迁安置等得到吗?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
该问题已关闭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房产没过户,拆迁安置等得到吗?
山东-莱芜&10-14 21:07&&悬赏 0&&发布者:wyx110…… & 回答:(3)
我购买的城中村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双证,有合同,但是因为土地冻结一直没有办理房产和土地过户手续,我不是在管理机关等记的所有权人。现在拆迁开始了,土地使用权也快收回了,协议规定要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发放拆迁补偿,如果户主领了补偿款或者还房,我能通过诉讼要回来吗?是不是会构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不得转让,合同无效或者无法履行合同。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山东-聊城]
回复时间:
可以的,加手机号微信细聊
[北京-朝阳区]
246791积分
回复时间:
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欢迎详询!
[北京-朝阳区]
回复时间: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和相关证据来分析,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无锡推荐律师
最佳律师解答
(王景林)()&
(侯庆泽)()&
(蒋铁顺)()&
(黄险峰)()&
(北京德凯征地拆迁)()&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884400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86263
人气:414292
人气:14610
人气:987922
人气:10574今日律师风向标:
请问房产交易交钱之后过户之前房子被冻结了怎么办
买房的钱已交,买卖双方税款也交了,但是在签字过户之前,房子被卖方债主冻结。导致目前房子无法顺利过户。(补充:卖方现在无法退还房子的钱,也无法还清他之前债主的钱)请问现在房子还可以过户吗?要通过什么方式过户?谢谢!
39m911ok14sa6
律师回复区
如果卖方一直无法偿还欠款,房子有可能被拍卖,你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要求卖方赔偿你的损失
[VIP+版主]
现在房子还可以过户
[VIP+版主]
如果卖方一直无法偿还欠款
立即上法院起诉 要求退款争取分一份卖房款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220人
今日回复问题:614个
相关法律咨询
标签:房产
标签:房产房改房
标签:房产房证
最新法律咨询
相关律师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粤ICP备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证粤B2-
客服QQ: (注:此QQ不提供法律咨询)
免费问律师房子办理过户手续 因房东经济纠纷被冻结
房子办理过户手续 因房东经济纠纷被冻结
发布时间:&&来源:闽南房产网&&
  市民林先生花了70多万元在漳州市区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和原房东办了各项手续,并已经入住,但两证还处办理阶段,房子的产权还在原房东名下。没想到,入住不到一周,厦门法院却来查封了该房产。原来原房东和他人存在经济纠纷,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还挂在原房东名下的房产。遇到这样的情况,这套房产该怎么办?林先生还能顺利完成房子的过户吗?
  原房东涉经济纠纷
  过户期间房屋遭冻结
  据林先生介绍,今年1月16日,他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市区某小区的一套二手商品房,总价70.1万元。林先生和房东黄先生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约定,在1月16日,林先生支付4万元定金,余款在2月19日在房产交易中心过户时全部付清。
  2月19日,林先生将购房房款全部交清后,房东黄先生就把房屋交付给林先生使用,同时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共同持相关过户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权属转移变更手续。经过两机构审核后,当日向林先生出具登记收件收据,正式受理两证过户手续的办理。第二天,林先生到小区的物业公司登记,办理了入住手续。
  可是,令林先生意想不到的是,入住一周左右,接到漳州市房产交易中心通知,之前办理的过户手续被暂停。根据漳州市房产交易中心的解释,是因为2月27日,厦门同安区法院查封了该房产并冻结过户手续办理。林先生经过一番了解,发现房东黄先生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被告上法庭,因此,法院冻结了黄先生名下的财产。而林先生与黄先生正在交易的房屋,处于办理两证过户的阶段,还没正式过户到林先生名下,产权还属于房东黄先生所有,因此也遭到了冻结。
  善意取得
  购房合同仍有效
  林先生觉得自己很冤。他表示,买东西也有先来后到,购房交易在先,而且已经实际入住,而法院查封冻结在之后发生。他认为,法院应取消查封冻结措施,维护他的合法权益。无奈之下,他也向漳州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和原房东黄先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书》有效,继续履行合同,办理两证过户手续。
  经法院查明,林先生和黄先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契约。该合同签订后,双方根据协议书履行了相应的付款及交房等义务,该房产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相关部门也已受理,合同的签订时间及履行合同时间都在厦门同安区法院查封冻结之前,林先生的主张,漳州市芗城区法院给予支持,判决林先生和黄先生在今年1月16日签订的关于市区某小区房屋《商品房买卖协议书》有效,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针对林先生所遇到的这一问题,福建方圆人律师事务所洪亚斌律师表示,我国民法通则的贯彻意见中已有第三人善意取得应受到保护的规定,虽然我国物权法未明确规定在不动产交易中可适用第三人善意取得制度,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了&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本案林先生和黄先生的交易房产行为,林先生和黄先生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林先生已经全部支付购房款,相关的房地产变更登记手续也已由相关部门受理,同时合同的签订时间及履行合同时间都在厦门同安区法院查封冻结之前,林先生对此没有过错,因此,类似林先生这种交易行为,是一种善意取得行为,受到法律保护。
  律师提醒:
  善意取得需满足三大条件
  洪亚斌提醒,善意取得需满足三个条件:善意、合同已实际履行,只是过户手续还未办理完成(即款项已支付、房屋已交付)、合理对价。只有满足这三个条件才符合善意取得,买方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法律保护。
  以林先生的案例来说,如果林先生和黄先生签订了合同,但还未履行合同,比如林先生只付定金或部分房款、还没付全款,在还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即使林先生实际占有该房产,那么法院仍可以查封、冻结、扣押该房屋。因为林先生的义务还未履行,还不是善意取得的第三人。如果林先生已全部支付房款,但未实际占有该房产,在还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时,林先生还不是善意取得人,可能向执行法院提出解除冻结手续,就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这三个条件都需满足,才算是善意取得,才能得到法律保护。
网友参与评论已有评论条
泉州最新开盘
17500元/M&sup2
13500元/M&sup2
19000元/M&sup2
泉州楼盘推荐
6000元/M&sup2
9000元/M&sup2
8000元/M&sup2
11500元/M&sup2
16000元/M&sup2
4100000元/M&sup2
9500元/M&sup2
热门资讯排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房产买卖过户流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