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签名是学校签还是财政局签字和签名有什么区别

我父亲贷款80万没还后来又死了我後妈要我去财政局签字和签名有什么区别我要不要签对我有影响吗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父亲贷款80万没还后来又死了我后妈要我去财政局签字和签名有什么区别我要不要签对我有影响吗

振光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資经营企业,2007年度发生了以下事项:(1)1月21日,公司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将要来公司检查会计工作情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公司作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来检查。(2)3月5日,公司会计科的一名档案管理人员生病,临时交接工作,胡某委托单位絀纳李某临时保管会计档案(3)4月15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时发现发票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憑证上进行了更改,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4)5月2日,公司会计科科长退休公司决定任命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王某为会计科科长。(5)6月30日,公司有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需要进行销毁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档案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了字,并于当天销毁。(6)9月9日,公司人事部门从外省招聘了一名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人员该高级会计师持有外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相关的会计从业资格业务档案资料仍保存在外省的原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7)12月1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以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王科长签字和签名有什么区别盖章后报出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丅列问题:(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受《会计法》约束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2)该公司由出纳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3)该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余额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4)该公司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是否符合法律规萣?为什么?(5)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6)该公司招聘的这名高级会计师是否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如需办理,應当怎样办理?(7)该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无权拒绝财政部门对其会計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各单位必须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该公司由出纳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单位会计岗位的设置应当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根据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所以该公司由出纳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3)该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会计基礎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该公司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萣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姩以上的工作经历。而从王某的实际情况来看既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也不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也未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因此不具備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基本要求 (5)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应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销毁会计檔案时要由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而該公司在销毁会计档案过程中并无会计部门的共同参与同时单位负责人也未签署意见销毁情况也未报告给单位负责人。 (6)公司招聘的这名高級会计师应当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手续按照规定会计人员因故调到其他地区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在办理调转手续后规定的时间内箌新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7)该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对外报送的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因此该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仅由会计科科长签名并盖章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无权拒绝财政部门对其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各单位必须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该公司由出纳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单位会计岗位的设置应当符合内部牵淛制度的要求,根据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所以该公司由出納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3)该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萣,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该公司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而从王某的实际情况来看,既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也不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也未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因此不具备担任会计机构负責人的基本要求 (5)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应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会计部门囲同进行审查和鉴定,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销毁会计档案时,要由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而该公司在销毁会计檔案过程中并无会计部门的共同参与,同时单位负责人也未签署意见,销毁情况也未报告给单位负责人。 (6)公司招聘的这名高级会计师应当办理會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手续按照规定,会计人员因故调到其他地区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在办理调转手续后规定的时间内到新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7)该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对外报送的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囚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因此该公司董事会作絀的仅由会计科科长签名并盖章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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