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农村为什么现在赚钱这么难难 竟是因为农村债务

图书信息/农村债务问题法律小帮手
  作 者: 黄志强,余文唐,潘峰,张延灿 编
  丛 书 名:农村法律小帮手系列农村债务问题法律小帮手出 版 社: ISBN:9出版时间:版 次:1页 数:232装 帧:平装开 本:大32开所属分类: &
& 法律普及读物
内容简介/农村债务问题法律小帮手
  《农村债务问题法律小帮手》共分九个部分,内容包括债务主体、债务期限、债务利息、债务担保、债务时效等。
  《农村债务问题法律小帮手》力图摆脱教材式的说教写法,少用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从农村生活中实际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出发,以农村常见法律纠纷和法律事务为主要内容,通过具体、生动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表述,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农民朋友详细介绍涉农法律常识,使农民朋友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了解法律基本知识,懂得如何使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切实帮助农民朋友解决农村生活和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是普及农村法律知识,帮助农民朋友学法、懂法、用法的有益工具。
目录/农村债务问题法律小帮手
  一、债务主体
  1.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纠纷如何处理?
  2.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3.因公由个人出具借条的,借款主体如何认定?
  4.企业股东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协议是否有效?
  5.一方债权能否转让给他人享有?
  6.一方债务能否转让给他人承担?
  7.债权人死亡,继承人可否依法享有债权?
  8.债权人应如何行使代位权?
  9.债务人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该怎么办?
  10.父债子还吗?
  11.夫债妻还吗?
  12.婚内借款有效吗?
  13.无借据的债权能否受法律保护?
  二、债务期限
  14.借款期限不明确,能否随时要求归还借款?
  15.债权人能否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讨回借款?
  三、债务利息
  16.利息的借款合同,债权人能否请求债务人支付逾期利息?
  17.民间借贷高利率该如何认定?
  18.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复利是否有效?
  19.期限届满后,一方当事人归还借款,是先归还本金,还是先归还利息?
  20.民间借贷能否约定违约金?
  四、债务担保
  21.私立学校、医院、幼儿园等民办非企业单位能否为他人提供担保?
  22.行政机关能否对外提供担保?
  23.没有约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间是多长?
  24.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时责任如何承担?
  25.二人以上共同保证时,该如何承担责任?
  26.保证期间可以转让债务吗?
  27.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未经担保人同意达成延期还款协议的,保证人能否免除保证责任?
  28.人保与物保并存时如何处理担保关系?
  29.保证人如何行使追偿权?
  30.如何确定保证人在案件中的民事责任?
  31.债权人能否单独起诉保证人?
  32.对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提供保证的,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33.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超过二年是否有效?
  34.抵押、质押、留置竞合时如何处理?
  35.如何理解房产抵押登记问题?
  36.抵押权实现后,租赁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37.质权人擅自处分质物致质物损坏的责任承担?
  38.一物之上有数个抵押权,清偿顺序如何确定?
  39.何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留置?
  40.定金与预付款该如何区分?
  五、债务时效
  41.什么是诉讼时效,为什么有些合法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42.债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能否主动审查?
  43.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44.起诉后又撤诉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45.因客观情况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能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止?
  46.同一债务分期履行时,应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47.抚养费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48.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应该怎么算?
  49.因债务人地址变更导致债权人的催款通知未能到达,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50.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有什么不同吗?
  51.签订合同时即预先在空白催收通知单上加盖公章的行为,能否视为债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
  52.向连带债务中的一个债务人主张权利能否对其他债务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53.向村委会等组织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能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54.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55.当事人能否约定延长?
  56.债务人口头同意还款,但事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不愿履行,能否获得支持?
  57.主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是否有还款义务?
  58.相邻关系纠纷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六、合伙债务
  59.未经结算的该如何处理?
  60.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承担何种清偿责任?
  61.合伙人内部该如何分担债务?
  62.名为合伙,实为借贷该如何认定?
  七、不当得利
  63.“意外捡到”的财物可以占为已有吗?
  64.银行客户转错账户,该怎么讨回?
  65.银行转错金额,该向谁主张权利?
  66.恋爱分手后赠送的财物能否讨回?
  八、无因管理
  67.代人还清贷款,如何讨回代偿款?
  68.保姆为老人代垫药费,能否讨回?
  69.做好事能否要求受益人支付费用和报酬?
  70.为他人看管耕牛,如何讨要看管费?
  九、其他常识
  71.还欠款和还欠款——哪个才是事实真相?
  72.借条、欠条、收条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
  73.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收起全部&&
前言/农村债务问题法律小帮手
  在厦门大学出版社的积极倡导和精心策划下,历时近半年,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和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法律实务部门联合编写的“农村法律小帮手系列”丛书终于付梓了。在这值得庆贺的日子里,受厦门大学出版社的盛情邀请,我欣然以丛书顾问名义为之作序。
  “农村法律小帮手系列”是一套面向农民朋友的普法丛书。与这一特定的读者群相适应,本丛书具有鲜明的特色:一是实用性。从农村生活中实际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出发,以农村常见法律纠纷和法律事务为主要内容。二是专业性。由专业学者、法官和其他从事司法实务的工作人员对农村常见问题进行法律释明。三是可读性。写作形式以农村真实案例的介绍和分析为主,贴近农民、贴近农村生活。四是简明性。摆脱教材式的说教写法和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以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语言介绍涉农法律常识。
  本丛书以切实帮助农民朋友解决农村生活和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为宗旨,力图使农民朋友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了解法律基本知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解决农村生活中的实际法律问题。本丛书将成为普及农村法律知识,帮助农民朋友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师益友。几年来,在农村法律知识普及方面,许多农家书屋内摆放的法律图书大多是内容较生涩的法学教材或法规汇编,大多数农民朋友阅读起来有一定困难。因此,本丛书的问世,将给农民朋友提供浅显易懂、简明实用的法律丛书,是对“农家书屋工程”的有益补充。
&|&相关影像
互动百科的词条(含所附图片)系由网友上传,如果涉嫌侵权,请与客服联系,我们将按照法律之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本站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
登录后使用互动百科的服务,将会得到个性化的提示和帮助,还有机会和专业认证智愿者沟通。
此词条还可添加&
编辑次数:1次
参与编辑人数:1位
最近更新时间: 05:54:22
申请可获得以下专属权利:
贡献光荣榜乡村两级债务现状及治理措施
站内搜索:
莒县审计局&贺方志
近年来,各级政府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建设,通过政府投融资平台等融资杠杆举债,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但是伴随债务规模的快速增长,乡村两级债务潜在的风险也不容忽视,乡村两级债务问题已经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障碍,乡村两级债务问题不解决,就很难建设新农村,新农村建设就无从谈起。探索解决和化解乡村两级债务风险,防止出现新的不良债务是当前乡村两级干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当前宏观调控重要手段,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一、债务现状
乡村两级通过积极争项目、争扶持等途径,加大农村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学校、医院等公益事业日趋完善,农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得到了根本转变,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就。但由于我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现有财力难以支撑大规模建设的需要,从而导致大量新的债务产生,这些债务的形成既有政策、体制的因素,也有发展、管理方面的因素。从审计调查情况看,全县乡村两级债务现状:一是债务数额较大,逾期债务比率高。二是债务涉及范围广,结构复杂。既有金融机构的借款,还有单位、个人的借款;既有拖欠村干部补助等欠款,又有农田水利、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投入欠款,还有农村教育、乡村医院等公益事业支出欠款。三是债务管理不规范。《新预算法》出台之前,没有规范的法律法规来管理乡村债务,乡村两级大搞“形象工程”盲目举债,对债务不报告、不公开,社会监督、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流于形式,违规举债不能依法追究责任。
&二、形成原因
乡村两级债务规模膨胀既有经济发展需要的客观因素,更有财政体制、行政管理改革滞后等深层次原因。一是地方政府财力与事权不对等,需要通过负债融资来完成支出责任。近年来,我国实行普惠民生的政策,中央在加大对医疗、教育、水利等投入力度的同时,要求地方政府提供相应配套资金,地方政府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的现象更为突出,为此,地方政府只能依靠大量举债来维系。2014年全县义务教育校舍标准化建设项目,上级补助主体建设工程的90%,地方政府不仅要承担其余的10%,还要对其他配套(校园硬化、绿化、辅助用房和教学设备等)进行投资,地方政府不得不举债投资建设。二是考核机制不合理,过去存在单纯以GDP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导致乡村两级干部盲目举债投资热潮。一些地方在推动本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沉溺于“大而全”,超标准建设、超前建设,既脱离现实需要,又没有偿还保障,大肆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乡村两级职能仍停留在“建设型”政府的阶段,而不是集中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提高管理水平等“服务型”政府阶段。三是债务监管机制不健全,各级政府没有对债务实行责任追究机制。目前虽然已经制定了债务管理的办法和制度,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债务计划编制不完整、缺乏严格审批程序、分散管理、多头举债等现象。此外,没有把乡村两级债务列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三、治理措施 
在制定化解债务措施和方法时,要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与现行政策和法规相衔接,大胆探索多种有效途径和方法,通过发展与改革、开源与节流、政策扶持与依法追缴等途径来化解债务,进一步理顺财权事权关系,建立健全债务审批、风险预警、审计监督等相关制度,建立乡村两级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摸清债务底数,制定相应化解措施。地方政府应进行地方债务风险排查摸底,逐笔梳理已发生的债务,搞清本地区债务风险的真实情况,明确债务风险程度,并制定具体的化解预案。
(二)执行上级政策,制止不良债务增加。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43号)等文件精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各种行为,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决不能盲目举债搞建设,形成新一轮乡村负债。
(三)发展镇域经济,增加乡村两级财力。增强乡镇政府服务职能,立足当地实际,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宽税收渠道,增强镇域经济实力,以拓宽农民、村级组织增收渠道作为化解债务的根本途径。一是要加大改革力度,探索新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积极引进资金和项目,利用集体资源、资产参股入股,实行股份合作,拓宽村级经济收入渠道,增强村级组织自行化解债务的能力。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加镇村两级财政收入,避免新债务的增加。三是引导农民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其还款能力,逐步回收农民欠村级组织的债务。四是深入挖掘集体资产和非耕地资源的潜力,通过拍卖转让获利,减轻村集体债务负担。
(四)推行政府投资PPP模式,缓解地方债务压力。乡村两级在本级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为搞好本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应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降低地方政府单纯依靠财政投入带来的资金压力,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支出效率。2015年我县在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提升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与上海龙源集团签订PPP合作协议,减轻财政负担。
(五)完善债务监管机制,建立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财政和审计部门对乡村债务的监督,将乡村债务作为预算执行审计的内容,每年予以关注,对乡村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建立债务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地方政府考核模式,改变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将债务负担率、债务偿还率等列入考核指标,明确“谁负债,谁偿债”的偿债主体责任,避免乡村债务无序蔓延。二是建立健全债务投资决策问责机制,从项目可行性研究、申报,到设计、施工、投入生产、竣工决算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问责,对存在问题的投资项目,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改变债务多头管理、各自为政、责权不明的现状。建立健全债务偿还准备金制度和债务风险防范应对机制,以有效防范和应对债务风险。四是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公布债务变动情况。探索建立乡村两级债务信息报告制度,规定乡村两级每年须向上级政府汇报债务清偿情况。&&
文章来源:
日照市莒县债务当道新农村建设起步难 基层干部有六大忧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中国经济网业务拓展部 电话:010―9、8085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养殖业什么最赚钱农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