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许可证转让办理转让后别人可以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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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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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租下来的门面转让出去,口头说过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但是现在两证办不下来我应该退还吗?
我把租下来的门面转让出去,口头说过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但是现在两证办不下来,别人找我退转让费,我应该退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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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吧,协商下。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而标明为出租的,是不用转让费的,因为你是直接面对的房主。所以,找门面房要先找挂着出租字样的门面房。
怎样才能租到没有转让费的门面呢?
您好,是双方协商处理。
你好,需要退还。
以合同约定来处理,上家是否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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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店面转让合同?我租下了一个店面开餐厅,可现在亏得一塌糊涂,所以我
怎样写店面转让合同?我租下了一个店面开餐厅,可现在亏得一塌糊涂,所以我想把店面转让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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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秦皇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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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文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1]住 址: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住 址: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住 址: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转让门面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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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组这个门面房时也签合同了,当时规定3年不涨租,可是,这才过了一年,房东就涨租了,还说当时签订的那份合同是无效合同,这个怎么样才算是有效的呢?
地区:河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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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房东(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 年,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_______月,剩余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三、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四、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七、违约责任:(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丙方按照转让费用标准补偿乙方。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我原来在市中心租下了一个店面经过装修开成了餐馆。现在我的租约还没有到期,但是我不想再继续干下去了,所以我就想把这个餐馆给转让出去,房东也已经同意了。餐饮店面的转让合同应该要怎么写?
地区:广西-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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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房 东(丙方):身份证号: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饭店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 号的饭店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二、该饭店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饭店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三、 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五、 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饭店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饭店,有关补偿归乙方。八、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饭店,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饭店的装修损失费。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丙方签字:日期:附件:一、原房屋租赁合同。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三、甲、乙、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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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律咨询食品经营许可-变更
当前位置: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
审批流程图
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对象:
1、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企业及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的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的受理、审批、发证; 2、基层所负责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乡镇以下(含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的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的受理、审评(含现场核查)、听证告知、审批、发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3、《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17号)
4、《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食药监食监二〔号)
5、《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
6、《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工作规范(试行)》
法定期限:
3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条件:
1、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食品经营许可事项的,应当办理变更许可。
2、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3、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地址名称、仓库地址及名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等食品经营许可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备案。
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1)、变更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地址名称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变更仓库地址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仓库地址、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等说明文件,以及使用证明。仓库地址名称变化的,提供相关说明文件。
(3)、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应当提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资质证明或培训合格证明,以及身份证明。
(4)、变更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的,应当提交新的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5)、变更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的,应当提供与新的食品经营项目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流程图及文字说明;经营项目减项的,可不提供。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许可申请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许可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格式要求准确、规范、完整填写申请事项相关内容。应使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也可以打印,但签字必须由本人书写,不得打印。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有权更正人可以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2、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人应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3、经营者名称按照登记管理部门发放的登记证书上的名称填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机关、事业单位与机关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上标注的名称一致;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上标注的一致。
4、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的填写,有社会信用代码的申请人,按照登记管理部门发放的登记证书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申请人,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工商户填写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的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承诺(声明)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列的食品行业禁业情形,并由本人签名。
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境内人员应为身份证复印件,境外人员应为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
6、住所、经营场所、仓库地址应当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要明确参照物。住所应当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上标注的地址一致。
7、食品安全制度根据主体类别、经营方式、经营业态和经营项目制定。食品经营者均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处理制度等。
食品销售企业还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批发业务的还应当建立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从事散装食品销售的还应当建立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等。
餐饮服务经营者还应当建立场所、设施及用具清洗消毒和维护保养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留样制度等。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和饮品制售的,还应当建立《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联系方式、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及其联系方式、以及设备清洗消毒等维护记录的公示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可不分别一一对应建立,可合并建立,包含以上内容即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经营者对其制度的掌握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将抽查结果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签名。
8、从业人员登记表中 “工种”的填写,食品销售主要包括:营业员、采购员、品管员、理货员、收银员、保洁员等;餐饮服务主要包括:厨师、面点师、择(洗)菜工、仓管员、采购员、传菜员、服务员、保洁员、洗碗工、收银员等。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增加新的工种。
9、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包括货柜、货架、展示柜、冷柜、保温设施、清洁容器、换气设施、空调、防鼠防尘防蝇等设备,以及售货工具、运输工具等。
10、经营场所方位图,标绘主干道,周边参照物,以及周边环境有无污染源。
设施设备布局平面图,标绘主要设备设施在经营场所的位置,以及各种分区、专间、操作场所位置示意图。
操作流程图,食品销售是指食品经营者从食品进货、运输、储存、销售到退市的操作路径;餐饮服务是指原料进入、粗加工、切配、烹调、制作以及清洗消毒、备(分)餐等加工流程。
网上申报:
1、准备好上述材料后,需进行网上申报,
2、请登陆省局域名http://spen.hn-(请使用IE9.0以上或火狐浏览器),点击“企业端登陆”登录,注册后填报相关信息(办理延续、变更、补证和注销的请用原登录名直接进行登录),并上传申请材料(所有上传的材料必须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填报及上传保存完成后,网上上报,上报后打印出纸质申报资料到窗口递交。
1、为了防止虚假申请,许可部门以收到打印签字的纸质申请材料后才正式进入许可办理流程,未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不予受理;且对网上申报资料设定五个工作日的有效期,即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提交纸质资料,网上申请信息将失效。因此,请申报单位注意计算好提交纸质资料的时间,如果时间还较长,填报的申请资料请先保存,等到要提交前5个工作日内再点击“上报到受理部门”,并打印。
2、变更项目涉及到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许可部门在受理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不合格的将直接不予许可,建议申报《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申报前先根据《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完善企业进行食品经营活动的相关条件,在确保具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后,再开始申报《食品经营许可证》。
3、提交材料规范及相关表格可在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yjj./)上的“办事指南”中查看、下载,也可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窗口领取。
4、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办理程序: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县市监局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基层所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基层所按照承担的行政许可职责进行受理,窗口人员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材料的齐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等。
3、时限:即办。
(二)技术审评
1、岗位责任人:县局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县局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负责企业及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食品经营许可的审评(含现场核查)、听证告知;基层所工作人员负责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乡镇以下(含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的食品经营许可审评(含现场核查)、听证告知。
相关业务科室、基层所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复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查材料的合法性,并负责现场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对纳入现场审查计划的,应当自接到现场审查任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审查。现场检查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工具以及经营设施空间布局、流程等,核查是否与申请人所申请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相适应,与申请人出具的相关书面材料相一致。
3、时限:7个工作日
(三)特别程序-听证
1、岗位责任人:县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本方案包括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定程序向行政机关申请听证的,由政策法规科按照听证程序的要求,公开举行听证,并制作听证笔录。
(四)审批
1、岗位责任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基层所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技术审查合格,且程序合法性审查合格的,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人、基层所所长(分局长)审定后,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对技术审查不合格,且程序合法性审查合格的,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人、基层所所长(分局长)审定后,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3、时限: 3个工作日
(五)发证与送达
1、岗位责任人:县局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基层所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送达许可决定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3、时限:即办。
是否收费: 否
收费依据: 无
收费标准: 无
办理地点: 宁乡县市民之家市监局窗口、市监局各基层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 0
投诉电话: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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