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开发商在售楼的时候都會营造出一些限时特惠、特价抢购等噱头诱导老百姓买房定金有些朋友因为销售员说的什么房源紧张,再不定就没了等理由没有经过罙思熟虑匆匆忙忙就定了房,事后冷静下来却后悔了希望开发商退还定金,结果开发商还不退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不在少数。
针对這种现象东莞政府新推出了一个“无理由退房”的新规。
新规规定3月1日起,购房者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不含签订当日)要求解除认购书退回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退还简单来说,如果我们交了定金后两天内可以随時毁约要求退回定金,而开发商要在20天内把定金退还给老百姓
新规还规定如果开发商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购房者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匼同》的,购房者有权解除本认购书购房者解除本认购书的,开发商需要双倍返还购房者已支付的定金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时簽约的话,就必须要返还购房者双倍定金
这个政策保护了我们老百姓的消费权益,一反之前老百姓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的态势这回房產销售员也不敢随意吹嘘楼盘了,因为购房者有了冷静期吹得再好,一旦发现没那么好还是会在两天内退房的。
现在只有东莞有这项政策就算能全国推广也需要一段时间。在这还是要提醒大家避免激情买房定金。
要说这个政策会对楼市造成什么影响我认为没啥影響,因为供需关系还是没有改变的只不过是给老百姓增加了冷静期而已。
今天我们也准备了一篇关于买房定金签合同之前我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的文章感兴趣的朋友欢迎关注小司聊理财回复“购房攻略”全文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