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交房强行入住违约4、5年一真不交房,业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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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拼音首字母选择延迟交房&开发商却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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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延迟交房 开发商却不支付违约金
  巷报头条
  开发商违约,业主可先协商后投诉最后再起诉
  □社区记者 卞静 杜慧
  攒钱买的新房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是新房延迟交房,开发商不予任何赔偿;有的是交房后发现供暖形式与协议约定中不符,住了许久小区里使用的还是临时电、临时暖;还有的上个月刚交房,可小区里没有路、没有天然气、没有自来水、暖气也不热……面对这些,业主们直呼:“太堵心!”
  水暖变电地暖 每年采暖费就一万多
  一进入冬季采暖期,家住鹿泉四季凤凰城小区的不少业主就开始发愁。日前,不断有小区C区业主来电吐槽说,购房合同约定是水暖,可入住后发现是电地暖,仅冬季采暖期的电费就是一万多,让业主“受不了”!
  从今冬供暖期至今,业主贾先生时常住在门市里,很少回家。因为家里是电地暖,他舍不得开,“开一晚上,就几十度电,一个采暖期下来,光电费就是一万多,谁用得起呀?!”据贾先生介绍,他们小区分为A、B、C区,他们C区是多层住宅楼。当初买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是水地暖,可2011年交房时,水暖却变成了电地暖,“听说原来开发商是想自建锅炉,后来没建成,就改成了用电取暖的地暖。”
  取暖方式的改变一下子增加了业主们的使用成本,不少业主感到无力承担,“有独居老太太用不起暖气,就在家烧蜂窝煤取暖,实在太无奈!”业主张先生说,他们就此事曾找过开发商协商,迟迟没有结果。据悉,陆续交房的A、B区的取暖方式也是电地暖。
  “我们C区入住率不低,可一到冬天,小区人就少了,就是因为用不起电地暖。”张先生说更让小区业主心烦的是,入住至今,小区还是用的临时电,一停电就停水,而且物业实行捆绑收费,“我们要是不交物业费,物业就不卖给我们电”。
  记者调查发现,因为购房而引发的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真不少。开发商延迟交房却不兑现违约金,新房不具备交房条件等成为投诉焦点。
  延迟交房 开发商却不支付违约金
  王先生2009年购买了一套位于中山路东二环口附近锦城小区的房产,当时首付30%房款,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约定日交房,如果逾期交房,将按照每日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进行违约金赔付。然而,房子却延迟交房三年。
  今年11月份,他接到开发商通知交房的电话,但开发商提出要求,要么交齐75%的房款,签订新的购房合同,要么等待贷款,什么时候贷款下来了,才能领到新房钥匙。此外,无论选择哪种形式,对于延迟交房的违约金开发商都避而不谈。开发商还用短信的方式通知业主,“交房日期截止到日,无法达到补款条件,需要到交房现场详细登记,如果期限内未办理交房或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并强制退房。”
  另一位业主李先生则反映,他购房时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为日,如果延迟交房,开发商赔付违约金。然而前段时间,他接到电话,说是让去售楼处更改协议,交房日期将延迟到2016年5月。李先生提出为何延迟交房,对方答复因存在“不可抗拒因素”,“至于是否能领到违约金,对方则说没有。”
  没有路也不通气 这样的新房怎么住
  这段时间,辛集祥和家园小区的业主来电反映,称其小区有6栋高层住宅楼,其中4栋从今年10月30日起开始陆续交房,然而交房没多久,大家就发现了不少问题。
  “我们小区门前没有路,全是土,坑洼不平,要是遇到下雨或者下雪天,泥泞不堪,骑车都打滑,根本没法走。”业主刘先生无奈地说,出入小区的道路不通不说,小区里还不通天然气、也没有自来水,用的还是自备井的水,引起业主的不满。
  事后,业主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此事,“说是今年五一才修路,天然气、自来水的事情没有解释。既然小区基础设施不全,干嘛早早交房呢?”
  入住两年了 还没房产证
  2011年,业主王女士在购房时相中了正定北里洋房小区的一套房产,当时售楼人员告知她,房子是市证房,且五证齐全。购房时和开发商签订的一份《住宅定向建购协议》中,第二条权属保障中约定:甲方保证乙方所购房屋为正规产权住宅,其权属不存在任何争议。产权为70年。王女士感觉像是吃了颗定心丸,于是交款购买了这里的一套房产。
  2012年9月,王女士领到了小区的新房钥匙,被告知一年后就能办理下房产证。然而,一直住到今天,房产证也没有音信。没有房产证,孩子上学、房屋出售等问题让业主们都遇到“门槛”。
  昨日下午,记者针对房屋的种种问题,分别联系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鹿泉四季凤凰城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确实还在用临电,而且采用的是电取暖方式。至于何时纳入正式电,缘何变更取暖方式,“我们就是打工的,这些,你得问领导。”他说。当记者询问小区物业负责人联系方式,他表示不清楚。
  针对正定北里洋房业主王女士的遭遇,记者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电话,致电了河北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提示电话号码不存在。随后,记者通过另一部电话联系上地产开发商,一位工作人员称,“新来的,不清楚情况。”
  而辛集祥和家园小区以及锦城小区均没有联系上开发商。
  对此,河北盈华律师事务所王亚琼律师表示,以上购房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其实都具备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涉及开发商的合同违约行为。他提出,在不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或违背的前提下,开发商应按照协议执行,若有内容上的更改,也应该征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才行,更不可强制更改合同。业主遭遇此事,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或将问题投诉给当地的房管部门,依然无效的话,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责编:唐k、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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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投诉舆情&开发商拖了3年不交房市民直言“真是亏大了”上周(6月9日—15日),重庆(楼盘)晨报966966公众服务中心热线接到市民投诉共计43起,涉及7大领域。其中,购物领域投诉量达13起,其次是地产(12起)、医疗(7起)。此外还有教育(4起)、金融(3起)、通信(2起)和餐娱(2起)。购物领域,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成投诉热点,其中有3起投诉与粽子有关,主要反映的是粽子长霉、生虫,而商家没能给个满意的说法。
本周地产投诉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房屋漏水情况严重以及交房标准与开发商先前承诺不符等纠纷,在12起投诉中就占了8起。家住南岸区的胡女士反映,她于2007年在南坪买了一套住房,按照合同约定,日就应该交房了。但是,3年多过去了,还是没能交房,而且开发商没有给出任何解释,“真是亏大了”。另外,家住长寿区的高三学生小王说,自己没有参加今年的高考,而学校要求没参加高考的学生缴纳500元的学籍保管费,才能拿到毕业证。小王质疑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重庆晨报定期发布“一周投诉舆情”。读者如有投诉,可拨打重庆晨报966966公众服务中心热线,我们将尽力为你维权提供帮助。重庆晨报记者 肖舒楠
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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