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企业专利战略的专利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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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我市专利制度发展战略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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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16:29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结合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和新制定的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就如何发挥专利作用,提升我市竞争能力,提出以下建议,供读者参考。
  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品牌化&&&品牌垄断化&&&利益最大化。专利战略是企业技术创新战略、技术标准战略的结合点,是支撑企业品牌战略的中间环节。为此,我市应尽快制定沈阳市知识产权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我市专利战略有个大的发展。
  一、尽快制定我市专利制度战略发展规划
  1、开创型专利战略。企业基于对未来发展方面的预测,积极主动地利用自身技术、经济实力抢先研制出富有技术竞争力和市场前景的发明专利产品,占领市场并获取超额利润的战略。其目的是靠技术垄断尽可能垄断市场,&封杀&竞争对手进入市场的通道。这一战略多为高新技术领域及具有原创性技术或主体技术的基础专利。
  2、追随型专利战略。即企业在他人专利技术基础上进行改革、创新,创造出高质量、低成本的产品,来控制和抢占市场,以获得更大经济利益的战略。这一战略的具体办法有三:一是对本企业的基础专利可再创新并施以外围专利保护网;二是对国外引进的技术进行再创新;三是对国外的高新基础专利在吸收、消化的基础上创造出众多的小专利,用自己的大量小专利与外国企业抗衡或形成交叉许可的态势,以突破国外技术垄断或使其丧失技术发展的动力。
  3、专利输出战略。即企业已获得的专利技术、产品除自己生产销售外,还可以通过有偿的方式转让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以便收回技术研制的投入。这一战略已成为一种重要的国际技术贸易方式。
  4、专利文献公开战略。即以公开企业的专利申请文件来阻止竞争对手申请专利、获得专利的战略。通过信息、专利文献检索活动得知竞争对手计划或正在研制与已相同课题时,除尽可能抢先申请专利外,还可以抢先公开技术内容,使其丧失新颖性。
  5、弱势专利战略。即企业实力不足时,用少花钱或不花钱能够进入市场而不受专利规则制约的战略。弱势专利战略的实施主要靠专利文献的检索与分析,其检索途径为:失效专利&&&国外专利&&&国内专利。根据专利制度的规则,失效专利、国外专利在中国可无偿地生产、使用和销售。对国内专利的检索是为了解竞争对手情况,避免出现侵权现像。
  当前,以知识经济、网络经济、全球经济和可持续发展为特征的新经济,使&技术&&&专利&&&标准&&&品牌&成为企业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和核心资产,企业要提高竞争力,应在以下五个方面重视专利的创造与应用:一是增强企业专利保护意识,建立专利决策管理部门及其专利制度;二是构建企业专利网,分析专利情报,提高企业专利情报水准;三是组建专利联盟,推进专利技术的商品化和产业化; 四是专利与品牌、人才相结合,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五是重视专利诉讼,有效打击竞争对手,确保自己的市场竞争优势。
  二、强化专利制度工作的管理
  市科技局应侧重于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能让&强者更强&,也能使&弱者变强&,国际社会已进入了信息时代,产生了以知识产权贸易为主的国际市场。我市以专利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处于弱势,对弱小者应予以扶持让其强大,以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当前市政府应注重开发、保护知识产权的联动机制,将工商局、行政执法局、科技局、药品食品局、农业发展局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单位组合在一起,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市科技局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加强我市专利的管理工作上,以优化资源配置,发展智力经济;应加强我市的专利的管理工作。
  三、通过地方立法制定《沈阳市专利管理条例》 一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专利保护和行政处罚力度。如和对外国企业滥用专利技术的政策等,营造良好的专利保护环境。二要建立我市专利战略与政策研究体系。结合我市的重点技术领域和产业发展方向,提出综合、全面并有前瞻性的专利战略实施对策,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供决策依据。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还应建立重大技术项目的专利申请基金和开发基金。三要重视专利情报的传播与运用,实现信息资源全市共享。在企业研发时应帮助其进行专利情报的检索、分析,避免重复研究;在技术进出口中,一定要查找专利文献,避免吃亏上当和侵犯专利权;在制定企业专利战略时,重视专利的咨询、查证,以制定正确的创新战略。四要实行企业联合或产、学、研一体化。企业与拥有专利的同类企业组成专利联盟,以集团优势排挤其他竞争对手,实现技术共享、信息共享、共同研发、共享专利。企业还可以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办企业或开展有偿转让,互惠许可、交叉许可。五要建设专利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对可能发生专利纠纷的重要领域、当事主体、可能产生的危害及程度、对策措施等发出预警。市政府应建立专门资金,支持企业做好涉外专利纠纷的处理工作。
  (本文作者为市政府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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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沈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技术支持: 网站维护电话:024- 物联网时代企业如何制定知识产权战略?
  物联网正在迅速崛起,并将连接起世界万物。有人可能会问:这有什么特别之处?过去几十年中,我们不就已经依靠互联网将事物连接起来了吗?事实上,这二者是有区别的,最重要的区别是互联设备背后的连接性和智能性的预期规模。    分析师预计,物联网将发展成为一个数万亿美元的行业,截至2022年将会有380亿台智能设备与互联网连接。这意味着地球上的每个人将有超过5台互联设备。仅就中国制造业而言,据预测,在未来15年内,物联网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将达到1960亿美元。那么,在物联网时代,企业应如何制定知识产权战略?    专利诉讼将会增多    在全球范围内,各国都在争先恐后地在这一新的数字领域抢占先机。中国政府去年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希望将生产流程与互联网整合起来以提升制造业的整体生产力。中国政府还推出了“互联网+”战略,希望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整合起来。    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的移动运营商,如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也加强了与国内外企业的合作以连接各种装置、车辆和设备。大型中国企业如华为、中兴通讯、阿里巴巴、腾讯、京东方和乐视等,甚至一些新兴的创业公司,都在物联网项目上投入巨资,以争夺物联网市场。    随着物联网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将日益重要,纠纷也将随之增多。很多人对近10年智能手机行业的专利战耳熟能详。伴随着物联网市场的崛起,相关专利纠纷只会越来越多。在朝着一个完全互联的世界发展的过程中,智能手机只不过是个人物联网设备的先锋。因此,虽然智能手机专利战的硝烟渐淡,但是潜在的更多的专利纠纷将会在更广泛的物联网产业地平线上呈现。除了智能手机之外,物联网行业还涵盖了许多其他领域,如智能家居、智能工厂、智能汽车、智能医疗、智能健身器材等。    相较于传统的独立产品,物联网产品遭遇专利诉讼的风险更高,因为他们要求企业在终端节点、终端、连接层、数据中心、分析/应用程序和安全保护上整合许多不同的技术。雾网络(frognetwork)的终端节点,如传感器、终端设备、网关和位于装配线上的门户等,都会收集数据,并与云中的大数据服务器进行通信。服务器田(Serverfarms)会处理大数据,以智能地决定如何改善终端节点或更大物联网系统的性能,如工厂车间或分布在世界各地的智能工厂。因为物联网生态系统仅在各个组件可以相互通信的情况下才能运行,所以企业不可避免地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整合标准化的技术,而标准化的技术通常会涉及大量专利。因此,即使一个小的物联网系统的组件都可能会涵盖数千件专利。    制定战略以攻为守    因为涉及到众多专利,要想在物联网领域进行专利清查和运用评估可能非常困难。因此,物联网企业应考虑以攻为守的战略,对自己的发明广泛及时地提交专利申请,以防御竞争对手的专利侵权诉讼。一个强大的专利组合是有力的谈判筹码,可以在业界形成一种强有力的威慑。通常如果其竞争对手拥有覆盖该企业产品的专利(有可能造成交叉许可的情形),企业不太可能对一个竞争对手发起专利侵权诉讼。    具体来说,由于物联网技术日新月异,企业应尽早提交专利申请,以获得最早的优先权日期和最佳的权利范围覆盖。鉴于许多物联网创新的实现依赖于计算机或计算机网络,或以其他方式与之相关联,在AliceCorp.v.CLSBankInternational案中作出里程碑式判决后,企业在撰写物联网领域的美国专利申请时,应十分注意该案提出的新的可专利主题要求。在Alice案中,美国最高法院裁定,“通过通用计算机来实现一个抽象想法不能将原本不可专利的抽象想法转变成一个可专利的发明”。另外,因为物联网技术的相互连接和数据共享通常需要多方共同完成一个完整的过程,所以在AkamaiTechs.,Inc.v.LimelightNetworks,Inc.案后(美国法院另一项判决),企业在撰写物联网的相关专利申请时,也应注意该案给出的新的共同侵权的标准。    另外,智能手机大战告诉我们,从专利诉讼角度看,外观设计专利的威力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威力一样大。通常物联网设备的内在功能可决定是否对消费者有价值,设备的表面特性,如智能汽车装饰设计,可以极大地影响品牌知名度和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强大的外观设计专利可以保护企业免受竞争对手假冒“山寨”产品和售后更换或备件的侵害。    值得一提的是,物联网企业虽然很难避免使用行业标准,但是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参与标准制定来促进标准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例如,谷歌及其合作伙伴最近一项称为“Thread”的新网络协议,创建了一个适用于连接的家用物联网设备的通信标准。在行业标准被采纳后,该标准的贡献者将会因为拥有标准涵盖的知识产权而受益。    中国政府长期以来致力于支持建立物联网标准并在国际上推动中国制定的标准的发展。例如,2012年国际电信联盟通过了中国发起的首个通用物联网标准,2014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批准了中国拟议的“物联网参考架构”国际标准。这些标准制定的举措为中国物联网企业整合知识产权资源并建立物联网技术的国际标准铺平了道路。    随着物联网的飞速发展,行业专利战争的下一个浪潮也会很快到来。因此,物联网企业应该尽早制定适合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以降低风险,提高在这个新兴市场中的竞争力。
( 09:52:34) ( 09:41:08) ( 15:28:56) ( 14:35:10)出自 MBA智库百科()
企业专利战略(Enterprises patent strategy)
  所谓专利战略,就是与专利相联系的法律、科技、经济原则的结合,用于指导科技、经济领域的竞争,以谋求最大的利益。专利战略是企业面对激烈变化、严峻挑战的环境,主动地利用专利制度提供的法律保护及其种种方便条件有效地保护自己,并充分利用专利情报信息,研究分析状况,推进专利技术开发、控制独占市场;为取得专利竞争优势,为求得长期生存和不断发展而进行总体性谋划。
  专利战略就是企业的决策者、企业的知识产权部门对企业在知识产权专利未来发展的全局性的筹划和安排。
  企业专利战略规划就是根据专利战略制定出实现战略的和战略步骤以及重要的竞争领域和职能领域。
  企业专利战略和企业专利战略规划的相互关系是,专利战略是专利战略规划的前提,专利战略必须通过专利战略规划来实现。
  对于企业的研究和实践而言,企业专利战略是其策源领域和相对较为成熟的组成部分。专利,作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的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立和健全专利战略,是企业在国内外中提升的必要手段,企业必须尽快把握国情,掌握规则,,掌握这个防身之术和制胜之道。
  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企业的技术基础始终处于革命性的发展变化过程之中。的突破与渐进式积累往往带来企业的、、、等一系列重要的变化。在现有的法律保护和激励手段中,的取得、维持和保护是企业技术竞争力得到最为安全持久、可靠有效保护的基础性措施。本质上是一种,它使得技术性资源得到法定权利的确认和界定,在专利权的现实实施运行实践中所逐渐形成的专利战略为这种产权激励提供了所及范围的最为充分的空间。专利战略可分为、、和企业专利战略等。
  一般而言,专利战略是制定者为了自身的长远利益和发展,运用提供的法律保护,在和市场竞争中谋取最大经济利益、并保持自己技术优势的整体性战略观念与谋略战术的集成总和体。也可以说,专利战略的根本作用及其存在依据在于,它以技术的产权激励为基础,有效地将的产权激励、市场激励、政府激励与企业激励四种主要激励源组织集成为一体,形成动态立体的兼顾进攻与防御双重功能的。
  企业专利战略规划形成一般要经过专利战略规划的制订、专利战略规划评价、专利战略规划实施、专利战略规划调整四个阶段。
  企业专利战略一般可作以下分类:
  1、按企业专利战略的性质可分为进攻性战略、防御性战略;
  2、按企业专利战略的过程可分为申请战略、实施战略、保护战略。
  结合国内的实践,还可将进攻性战略细分为核心专利扩散裂变战略、捆绑式“跑马圈地”战略等;将防御性战略细分为基本技术包围战略、技术公开战略等;将申请战略细分为时间差战略、延伸战略等。
  专利战略的目标万变不离其宗,是打开市场、占领市场、最终取得市场竞争的有利地位,占领市场是专利战略目标的核心内容。专利战略与科技、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密切相联系。对一个企业来说,专利战略是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营方面运用专利战略,可以有力对抗和排挤,以较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市场占有份额,同时也能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方面,可使自己的发明创造及时得到法律保护,并能及时掌握技术的最新发展,从中借鉴寻找出自己的技术创新的出路。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研究,节约大量人力、物力、和宝贵时间。在面临国际市场激烈竞争的严峻形势下,我国企业要在国际市场中求生存、图发展,积极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专利战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一)有利于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本质是一种竞争型经济。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经济实体,不容置疑地充当了市场竞争的主角。企业间的市场竞争,表现为产品竞争,产品竞争的背后,实质上是技术的竞争,技术竞争就是抢先创新并取得新技术所有权的竞争,即取得专利权的竞争。
  (二)有利于推进技术创新,专利战略推进技术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增大技术创新的源泉;专利战略作为一个动态的战略过程,其第一步是激励发明创造战略。先有发明,后有创新,发明是创新重要源泉。激励发明创造战略,使得技术创新的源泉不断增大、永不枯竭。
  2.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保护企业其技术创新的成果不被假冒伪劣所侵占。
  3.有利于加强技术创新的环境建设,专利战略要求政府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开发新产品;要求政府制定有关、高新技术产业的、、等优惠政策,以及进一步加强宣传,培养创造意识,建立综合性全方位的服务机构,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信息网络,提供重要的、等。这些都大大推动了技术创新环境的形成。
  4.把“战略“理念引入技术创新。的选择比具体的技术的选择更重要,对专利战略的专利引进、追随性战略以及国家级战略的研究,可能给我们回答技术创新中带有战略性的问题以启发,即引入”战略“理念,实行。
  (三)有利于增强国际竞争能力,市场竞争的主要体现在于产品质量和成本的竞争,归根结底是科学技术的竞争,进而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从当前专利保护日趋国际化、实施统一的专利保护标准、并将提高到一个很高水平的发展趋势看,专利保护在未来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企业要具备国际竞争力,必须生产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科技附加值的产品。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将有更多的外资和跨国企业涌入上海。上海的战略和在上海的企业的专利战略要站得更高、看得更远。近年来主要依靠政府政策与资金支持“催生”出来的“专利高产量”可能不是“可持续”发展的,只有激发出企业的主体创新动力才是根本之道。
  专利战略除具有所具有的全局性、长远性、抗争性、纲领性的一般特性以外,还具有下列特征:
  (一)保密性,除了必须按时公开外,专利人员对有关等事务都要保密,这是纪律所规定的,在专利战略中所策划的战略战术更属于企业的重要机密事项。
  (二)目的性,专利战略是关于企业专利经营长远发展的纲领,是为企业适应未来环境变化具有革新性质的对策。它不是为了维护企业的现状,而是为了创造企业的未来;它不是研究企业专利经营活动的表象,而是研究基本性质的问题,研究专利经营中的主要矛盾;论述的大方向、基本发展趋势以及未来的主要目标。
  (三)风险性,专利战略是确定未来企业的,而未来企业的外部环境是变化的,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随机性、偶然性,其内部环境均属于高技术领域的,具有高收益和高失败率的风险性。由于的复杂性和面对的问题常常是突发性的、难以预料的,再加上它涉及的是企业的前途,企业能否把握未来内外环境的变化,以作出重大的,是其带有风险性的重要原因。
  (四)法律性,专利战略所应用的专利保护,是以专利法和国际知识产权协定作为依据。受专利法制约的专利制度,在专利战略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为专利技术竞争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护,它是制定专利战略具体措施的行为准则,是用于维护专利权的有力武器。因此,专利战略具有鲜明的法律性特征。
  (五)特殊性,专利战略不同于具体管理方法和手段,各个企业都不能通用,没有一个固定不变、通用的模式。它总是根据企业的不同的具体情况而制定,每个企业的专利战略根据其自身的各阶段的不同情况而定,每个企业的专利战略都有自己的特征。它总是依据和内部条件的变化,适当加以调整,以适应变化后的情况。
  (六)综合性,仅仅靠专利战略是不能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还要与企业经营的其他战略(如准确选定研究开发的目标、重视质量与成本的降低战略等)综合运用才能取得最佳效果。
  (七)内外有别,对于本国的企业和发明人,为了促进本国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一般各国都能严格依法办事。而对于他国的企业资本或产品的输入多从有利于本国的经济发展来考虑,其政策向本国的企业倾斜。这实际上是国家级专利战略的特征。
  从不同的角度,可对专利战略的战略模式进行归纳。例如为应对竞争而采取的专利战略,有基本专利战略、外围专利战略、引进专利战略、文献公开专利战略等;为适应市场变化需要而采用的、战略、专利与相结合的战略、专利与标准相结合的战略、专利权与产品输出战略;为谋求企业自身发展而采取的专利协作战略、共同开发战略、专利回输战略、基本专利终了战略和国外专利战略等。
  实施专利战略的起点,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认识:
  第一,没有发明创造就没有专利,专利战略也就无从谈起;
  第二,不是任何技术成果申请了专利后就能身价百倍而独占市场,关键在企业是否准确地选定了开发目标;
  第三,只有依据本国、本企业的实力和基础,选择适当的,才能加速通过技术将资源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光有专利而不加以创造性地运用,是不能取得的。
  在专利战略的起始阶段包括激励发明战略、开发目标选定战略、技术开发战略:
  1.激励发明战略及战术:激励发明创造,需要国家级战略和企业级战略的配合。国家级激励发明创造战略,以日本最为典型和成功。企业级激励发明创造战略,可采取一系列措施,如:
  (1)建立合理的奖励制度;
  (2)增加研发投入;
  (3)在企业建立鼓励;
  (4)建立专利战略时代的研发工作规章和规程;
  (5)加强国内外技术引进工作,尤其是加强从国内高校和研究所的技术引进工作,做好开发的工作。
  日本的对员工发明的终生多次奖励是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的:在申请专利后到获准之前,只要是好的发明,不论获准与否,给予“优秀发明表彰”,颁发和奖状。如果这项发明获得专利并在公司内部实施,三菱公司会给予发明人“实绩补偿”。每年最少3万,实施至何时即给到何时。如果这项发明被许可给其他公司实施,三菱公司也会依所获得的权利拨出一定比例作为发明人的“实绩补偿”。如果一项发明同时在公司内外实施,则发明人的“实绩补偿”一年最高可以拿到日币100万元。发明人离职后仍能领取“实绩补偿”。甚至死亡后其继承人也可以续领,直到公司不再使用或不他人使用这项专利为止。此外,三菱公司还设有累计专利件数的“登记表彰”,员工所获的国内专利件数达到一定数量时,即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各厂、事业本部和三菱公司的社长也设有“工场和表彰”、“本部长表彰”和 “社长表彰”,奖励方式由厂长、本部长和社长自行决定。
  2.目标选定战略:企业在目标选定战略阶段的专利战略主要表现在利用的情报价值上。通过,可以准确了解到:
  (1)现有技术所处成长阶段;
  (2)新技术的发展动态和可能的应用领域;
  (3) 本行业的技术发展动态;
  (4) 竞争最热的技术领域;
  (5)的研发动态;
  (6)新产品的可能寿命、潜在市场和经济价值。
  在选择技术开发目标时,对于一些开创性的,其有独特的规律。对那些前所未有的技术和产品,消费者对它一无所知,不能对其进行和预测。因此,对于专利技术的开发目标来说,有些主要依赖于;有些只能在产品做出来以后,通过向潜在的买主宣传其真正的价值,开辟新的市场;并且因为预测工作本身含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偏差,可能带来风险,从而会影响企业的成败,因此,发明、设想或者建议可能从基层提出,也可能要经过有各个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议讨论后提出,但最后决策的仍是企业的最高领导人。
  3.:技术开发战略大致有两种,
  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开拓型技术开发战略,其成果多属于基本专利;
  另一种是以日本为代表的追随型技术开发战略,其成果多属于改进专利、应用专利等。后者具有起点高、成本低、风险小等优点。
  我国企业目前的技术水平,在多数领域还是落后的,因此,应采用追随性战略,紧紧跟着国外同行的研发工作,及时了解国外同类企业的研发动态和最新成果,适时引进新技术、并尽快加以消化吸收,然后在引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和自主创新,研发出更好的技术或者产品,并适时申请专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技术成果。
  对于企业开发出的技术是申请专利还是作为或其他方式取决于企业专利战略和的需要。通常企业应建立一种制度,由企业的管理、技术、法律、销售等方面人员组成的机构来评价企业作出的发明创造,并决定是否申请专利。一旦决定申请,应对在哪些国家申请专利进行分析。一般采用“”申请战略,即优先选择市场最大或人口最多的国家申请专利。但是,如果发明创造属于高技术范畴,如微电子、遗传工程等,只有极少数企业能够生产这种产品,在这种情况下, “市场导向”申请战略也许并不是最好的。此时则应考虑“”申请战略,即在竞争对手从事生产经营的国家申请专利,一旦发生,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在原产地扣押侵权产品而不论其将要行销的国家。对于有高度发达的工业又有广阔市场的国家,可以同时应用这两种战略。总之,企业应当考虑在有潜在市场或的国家申请专利,以保护自己在这些国家的市场利益和竞争优势。
  ,主要要回答三个问题:(1)是否所有的发明创造都要申请专利?(2)何时申请专利?(3)申请什么样的专利?
  1.权利选择,有的技术成果不必申请专利、以技术秘密(Know-how)来保护更为有利,如:美国的““饮料配方,作为企业的技术秘密,至今已经有 100多年;有的发明可以一部分技术申请专利、另一部分作为技术秘密保密;或者在中掩盖一部分。
  2.申请时机的抉择:
  (1)对于基本发明,一般要等其应用研究和周边研究大体成熟后,再提出专利申请。防止其他企业在基本发明的基础上,作继续改进性研究,或抢先申请应用发明专利,而造成对自己基本发明的封锁保护;
  (2)竞争对手很多,或者市场需求量大,或者是容易被模仿的技术,应尽快申请专利;
  (3)对本企业领先的不易被模仿的技术,可以在竞争对手快要追上的时候再申请专利,一方面延长了保护期,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技术过早地公开而给对手可乘之机。
  申请类型的选择:
  (1)申请基本专利(基本专利战略),基本专利是独创性非常高的发明,它具有广泛应用的可能性和获取重大经济效益的前景。有以下特征:
  a.竞争对手无法绕过而模仿;
  b.在实用化时,它还需要解决一系列的技术问题,从而可衍生出大量的相关专利;
  c.开发周期长,费用大,需要社会技术力量的支持;
  d.发展前景大,有的基本发明对产业活动会产生根本性的影响,甚至引发新的工业革命。申请基本发明专利,需在申请前、后高度重视外围专利保护,形成专利保护网;对产生基本专利的技术要进一步贮存技术,取得改进专利,以便在基本专利到期后,仍能够起到保护作用。
  (2)申请(外围专利战略),外围专利又称改进专利。是日本企业最擅长的战略。所谓外围专利战略,指在只依靠基本型专利不能很好保护自己的时候,采用具有相同原理并围绕基本专利的许多不同专利来加强自己,与基本专利权人进行对抗的战略。在核心专利周围布署改进专利、下游专利可以帮助本企业获得核心专利权人的交互授权。例如,台湾、台湾、韩国跟踪国外企业的,大量布署外围专利,也创造了可靠的杀手锏。
  a.在先申请制国家或条件下,当已经知道对手也在研发同一技术项目,且已经接近成功时,则先以基本专利广泛地控制核心技术,然后在其周围不断地、逐步地申请应用、改进专利,最后构成以基本专利为中心的专利网;
  b.尽可能将基本专利和外围专利同时申请,以避免先公开基本专利后引起其他企业申请外围专利的竞争;
  c.当本企业的产品无法绕过他人的基本专利时,可对基本专利作改进产生,申请外围专利,在基本专利的周围形成一道墙(专利保护网),使基本专利权人在此领域丧失活动余地,使其动辄侵权,迫使基本专利权人放弃竞争,或者向本企业提出专利许可谈判。
  (3)申请防卫专利,有的发明虽然是本企业暂时不实施的,但作为一种技术储备或将来实施更新发明的基础,应当申请防卫专利,以免被其他企业抢先申请而形成对自己的限制。
  (4)申请迷惑专利,在同行之间竞争异常激烈时,为了不让对手清楚地掌握本企业的技术发展方向,故意将一些并非本企业所需的技术申请专利,让对手无法跟踪自己的发展。还可以在专利“授权人(assignee)”一栏隐匿真实身份。这是国外公司惯用的。很多西方大企业往往用100多个名称充当本企业拥有的专利的授权人,有些公司甚至用300多个名称给自己的技术申报专利。例如,Aventis拥有2.9万多项专利,其中仅仅约1%的专利在授权人中包含Aventis这个词。这些用其他名字秘密部署的专利,使竞争对手无法了解自身真正的实力,相当于埋藏了一些专利地雷。
  专利利用战略包括对本企业申请获权专利的利用和对其他企业专利的利用及其他企业利用本企业专利三个方面。具体战略的选择、运用、组合应科学分析本企业与竞争对手或者合作方的企业规模、企业类型、企业业绩、、企业技术实力、实力、、企业发展策略等多方面因素,在实践中灵活地选择和实施。
  1.专利独占战略,对任何国家的企业都不授予许可实施权,只追求专利权企业独家利益。但该企业要能承担开拓市场的风险和具有投资的条件。
  2.许可实施战略,许可其他企业实施本企业专利,收取一定的费用,该战略在本企业无条件实施的情况下采用。
  3.许可使用战略,自身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可许可其他企业使用本企业专利,收取一定使用费用的战略。
  4.专利与产品相结合的战略,持有基本专利的企业,允许其他企业使用自己的专利,但作为交换的条件,把本企业的产品强加给对方以提高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5.专利与商标相结合的战略,商品投放市场后,为了更大利益,可以将专利权和相关捆绑在一起出让或者许可。商标的作用很大,可为了商标在市场上站住脚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投资。为了减少商标的,可以采用强制使用商标作为使用专利权交换条件的战略。
  6.专利投资战略,以,与当地资本联合逐步在各国设立合资公司或合营公司,在该公司利用本企业的专利技术,从而掌握其。美国的擅长采用此战略。
  7.交叉许可战略,随着技术的复杂化、复合化发展趋势的加强,即使是大企业,也不可能独占技术,于是出现将各自拥有的技术互相靠拢,签订以相互的专利权交叉实施许可合同的战略,从而形成联合技术优势。另外,在与同行也的其他企业的技术十分接近、甚至权力归属错综复杂的情况下,为了防止混乱,也可采用交叉许可战略。可以是同类技术交换,也可以是不同的技术相互交换来弥补自身的薄弱环节。
  8.专利协作战略,各企业将相互拥有的专利权拿出来合作,是一种协同合作的战略。多以生产合作的形式出现,以防止出现。
  9.引进专利战略,本企业自身不搞,专门引进其他企业优秀专利技术的战略。
  10.专利收买战略,将竞争对手的专利全部买下,从而达到独占市场的战略,与引进专利战略不同,收买专利的目的不限于引进技术,最终是为了独占市场,专利收买战略要适可而止,否则就可能违反“反垄断法“。
  11.专利出售战略,当本企业专利闲置,成为虚价值或者低价值资产存量时,可将专利权当作普通商品出售,达到盘活企业资本的目的。
  12.专利回输战略,国家和企业均可采取专利回输战略。
  13.专利与标准相结合的战略。
  美国每年花费7亿多美元用于研究和制定。这些标准大都捆绑了大量的美国专利。相反,中国每年仅仅用8000多万研究和制定技术标准。由于我国每年要签发约4000个技术标准,因此每个标准能够获得的研究和制定费用仅约2万元。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和都力求将自己的专利技术提升为标准,以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 已经成为条件下国际竞争的新游戏规则。标准的实质和特征就是中对于技术的,由于专利权具有地域性和排他性,一旦这种标准得到普及,会形成一定形式的垄断,尤其是在市场准入方面,它会排斥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只将符合自己标准的产品奉为嫡传,从而达到排斥异己的目的。这就是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关系的关键所在。我们要与现在国际的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政策的游戏规则相接轨,并制定出自己的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政策相结合的最佳方案。近年来,我国也已经开始在一些重大领域投巨资研究和制定技术标准。例如:我国实施了三大领域(、EVD、等离子显示屏)的标准战略,、获得了国家3亿多元的拨款用于研究和制定数字电视的技术标准;在激光视盘机领域,我国信息产业部对北京阜国公司EVD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提供了大力支持;在等离子显示屏领域,我国获得了较大的支持。我国近年来还公布了无线通讯方面的加密技术标准。在制定上述技术标准的过程中,均要捆绑我国企业的专利,尤其是核心专利。在标准中推行专利战略的措施有:力争将自有专利技术纳入标准体系;组建知识产权联盟参与标准的制定;适度使用专利标准等。早在1998年就成立了“系统标准特许部” ,负责技术标准管理工作和专利许可工作,形成了具有自己企业特色的“专利许可的特色套餐”。
  在其他企业进行专利改进,或者其他企业的专利妨碍了本企业,为保护本企业,使本企业不受损失或使本企业所受损失减少到最低,需要采用专利防御战略:
  1.战略,在选定专利技术开发目标阶段,应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制成等工具,分析、了解其他企业的专利情况,将产品开发引导到不侵犯他人专利的方向上,然后,还要密切注意其他企业专利的动向和最近进展,将此工作作为日常工作;
  2.文献公开战略,当没有必要取得独占权但若被其他企业抢占在先申请专利又不妥当时,可抢先将技术内容在杂志上公开,虽然自己未能取得专利,但也达到了防止其他企业取得专利的目的;
  3.异议干扰战略,对其他企业申请专利权可以采取经常性的妨碍活动,提异议,请求宣告无效。在中外法院受理的专利侵权案件中,在受理的337个案件中,绝大多数被告都会反诉对方专利无效。这些案件中,相当多的专利会被无效掉。例如,我国台湾的一个制伞专利文献构成在先技术,而且被我国大陆专利审查员漏检了。针对后来的侵权,反诉相关专利无效的策略获得了成功。在中国大陆,国家专利局复审委员会每年受理的约 4000件专利无效案中,大约2000多件会被宣告无效。也就是说,中国专利局签发的数百万件专利中,可能有一半会被漏检的外国专利、各国期刊论文,以及其他事实和规则予以推翻。通过商业检索、分析提高自有专利的质量,或者了解他人专利的杀伤力,这对于各类企业都非常必要。其实根据创造性要求、实用性要求、书面描述要求、可实施性要求、实施例要求等“专利性要件”提出的专利无效请求也有很大的胜算。英美一些专利分析公司往往对专利文献,甚至非专利文献进行深加工,以帮助企业更顺利地打赢无效案件。例如,美国Wisdomain公司按照自己独自发明的“平行检索”策略加工原始专利文献,以帮助企业发现类似技术。很多发明、产品往往是产业成熟后才有一个较为统一的名称。在此之前,其名称极富多样性。有些核心电子配件发明在专利文献中竟有上百个不同的名称。仅仅用上述统一名称实施“主题词检索”,人们根本无法在统一技术主题上检索到全部,甚至会漏掉主要的在先技术(包含在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中)。当针对的是外国人在我国的专利申请时,应尽量使专利局拖延批准专利。日本文献报道说,日本对美国在日本的专利申请的批准,拖延10年到14年是不足为奇的。最典型的是日本对美国的半导体专利申请推迟了30年才批准。
  4.异议获取技术信息战略,以异议获取更多的技术信息,对他人申请获权的基本发明进一步研究,作出更具先进性的,或对基本发明作表面上的改动,申请大量外围专利,迫使对方交叉许可,或者形成对抗的局面。
  5.外围专利战略,在竞争对手已经获得授权的基本专利的基础上开发质量更好的改进专利,或者申请大量的外围专利。
  6.绕开权项战略,绕过对方专利权项,开发不相抵触的技术。
  7.权项落空战略,当无法绕过对方专利权项时,应认真研究对方的权利要求书,看本企业的产品是否在其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内,如若不在,提出证明。
  8.先使用权战略,若本企业的产品在对方专利的权利保护范围之内时,可提出自己的先使用权。
  9.引进、收买、取得实施许可专利战略,引进、收买对方的专利,或取得对方的专利实施许可。
  10.期满使用战略,有些基本专利无法突破,该基本专利若很快到期,可等到期满后再使用。
  如果本企业的专利技术被竞争对手侵权,应采取下述措施:向侵权人发出警告;要求对方签订或者专利转让合同;通过新闻媒体对侵权行为进行曝光;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请求处理;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时刻关注研究开发技术领域的新发展,注意对该技术领域的新信息,尤其是的收集与分析,这在专利战略实施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
  一是有助于研究者获取最新的专利技术信息,调整研究方向,避免重复研究;
  二是有利于启发研究者的创新思路,缩短研究开发时间;
  三是有利于掌握竞争对手的技术发展状况,及时采取相应对策,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权。
  通过跟踪调查技术发展动向,并根据出现的新情况不断调整其专利战略实施方案,使专利战略的实施更为有效,以实现专利战略的目标。专利文献是体现专利制度根本目的的媒介,它传播专利信息,促进科技进步,为经济、贸易活动提供参考信息,是对专利实施法律保护的依据和专利机构审批专利的基础。可以说专利文献是人类的知识宝库,是最新颖、最系统、最完整、最规范的技术。有人将专利文献比喻为世界科学技术的、技术的大百科全书。与其它科技文献相比,专利文献具有以下特点:
  1.内容广泛,专利文献说记载的技术内容和技术范围极其广泛,集技术、法律、于一体,是数量巨大、内容广博的战略性信息资源。全世界发明成果的70%~90%仅仅出现在专利文献中,而不会出现在杂志、论文、等媒体上。由于专利有地域性,而且全世界绝大部分专利文献可以免费使用,例如,日本的专利申请中,申请人请求公开的仅有60%,被授权的仅有50%,完成保护期限的仅有2/3左右。日本权利人来中国申请专利的比例也很低,远远少于10%。因此,在日本受专利保护的技术大部分可以在中国免费使用。善用专利文献,人们可以节约研发时间60%?节约研发经费40%。
  2.报道速度快,专利文献传播最新技术信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对内容相同的发明,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因此,发明人通常力求抢先提出专利申请。在如英国、德国、日本、中国等实行早期公开的国家,自申请之日起18个月,专利局就公开出版发明说明书,大大加快了技术交流过程。同一发明成果出现在专利文献中的时间比出现在其他媒体上的时间平均早1~2年。
  3.系统详尽,实用性强。专利文献格式统一规范,高度标准化,具有统一的分类体系,便于检索、阅读和实现信息化。
  企业专利保护应急和预警,是指企业对突然出现的专利争端及时作出反应,对可能发生的专利争端提前发布警告,以维护企业利益和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企业建立专利保护应急和预警机制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专利应急和预警机制的建立需要完善的专利信息资源和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人员作基础。将专利信息资源、集中使用,成立国家和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专利应急和预警机构为国内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做法。另外,政府应鼓励和吸引专利中介机构进入企业帮助企业提高专利应急和预警能力,并制定相应的规定。
  企业专利保护应急和预警机制至少应包括下列各项工作:
  1.企业制定技术开发项目之前,针对项目立项进行专利查新检索,了解现有技术状况和发展动态,并在借鉴的基础上,开展自主研究开发,避免低层次重复研究;对的建立起着相当至关重要的作用。业内人士认为,通过全面而严密的,企业可以由此找到技术的空白点和技术的发展趋势,发现已有的和潜在的竞争对手,在此基础上建立企业的专利战略,可以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收益;
  2.项目开发研究过程中,跟踪相关技术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更新专利检索信息;
  3.项目完成后,与项目开发人员研究共同制定专利保护方案; 4.专利侵权诉讼发生之时,制定专利侵权技术判定报告,必要时,提出规避侵权的技术方案;
  5.研究企业所属行业技术发展现状,跟踪竞争对手专利技术发展情况,制定对策方案,提前发布警告;主要内容包括:发现在哪些重要的产业领域,国外有哪些企业提交了专利申请、所占比例多大?以及这些专利申请涉及哪些重要的技术,这些技术所处水平如何?当上述对比的结果达到了预先设定的报警水平时,国家可以通过适当的机制发布预警信息,以提醒相关领域的企业、行业协会以及政府机构、研究机构,迅速采用应对措施;
  6.制定企业专利申请、专利技术利用、专利权许可与转让方案。企业专利应急和预警机制的具体内容主要有:
  (一) 了解竞争对手在做什么?
  1、 从中检索竞争对手专利技术发展信息,包括专利申请、撤回、、终止和无效情况;
  2、 从非专利数据库中检索竞争对手技术研发信息,包括企业出版物、会议资料、项目发布、、、、合作、访问等。
  (二)对自主专利权的产生、专利技术的利用和保护的措施,特别是对自 主专利权受到侵害时的反应.
  1、 制定 技术研发的策略(研发首创发明还是改进发明,由企业的技术能力决定);
  2、 决定 、公开的内容、保护范围和地域;
  3、 重视 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和保护范围的调整;
  4、 确定 专利申请授权后的实施、许可和转让方案;
  5、 完善 专利权的保护(通过防御与进攻策略实施)。
  (三) 专利权和技术秘密的管理.
  对专利权和技术秘密的管理至少包括以下各项:
  1、对专利技术的实施许可与生产许可的规定;
  2、对专利申请、专利权的转让规定;
  3、对企业职工发明创造的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规定 , 以及对发明人奖励的规定,以防止技术的转移;
  4、制定防止(包括技术秘密)泄露的规定;
  5、启动临时措施与的时机选择;
  6、政府奖励的申报,包括文件的准备和数据统计,并要防止的泄露。
  (四) 被诉侵犯专利权的应对.
  在企业被控侵犯专利权时,企业应认真应对,具体措施包括:
  1、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人员制作是否侵权的技术判定报告;
  2、合理利用司法或者行政规则;
  3、利用无效请求进行反诉;
  4、利用交叉许可与原告商谈合作意向;
  5、启动程序,充分利用外部资源。
  (五) 警示发布
  1、近期警告提示(被诉侵权的前兆);
  2、提前发布警告(在研究竞争对手的情况后随时报告企业决策层);
  3、作为被告对策方案的制订(参见上述(四)的内容);
  4、作为原告对策方案的制订,包括警告的时间、选择行政还是司法途径、请求处理或起诉的时间、诉前证据保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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