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发酷公司员工高温补贴贴,员工可以投诉吗

企业不发高温津贴 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_新浪上海_新浪网
  原标题:企业未按规发高温津贴 劳动者可申请仲裁
  青年报见习记者 陈晓颖
  本报讯 三伏天,上海持续多日的高温天气已让不少市民大呼“吃不消”。在炎热天气下进行户外工作的员工,更要接受“烤”验。昨日上海市人社局在官网提醒劳动者,本市高温津贴并非可发可不发。企业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上海市规定,企业每年在6-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补贴,标准为200元每月,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范围。
  据悉,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取决于工作场所是否为露天或室内温度是否降低到33℃以下,而与当月的气温高低没有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称用人单位。23号文明确,虽然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主体是企业,但是“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大学,民办医院、疗养院,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民办福利院等。
  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是符合发放条件的职工。本市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企业一样,都要参照执行有关高温费发放规定,但是机关事业单位不参照执行。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单位发放高温津贴不仅不与高温下的劳动强度挂钩,甚至完全按照“级别”、“编制”发放。高温津贴成为一种身份的标志,一些所谓“临时工”、劳务派遣员工等所谓“编外人员”享受不到高温津贴,有的地方甚至发生过劳务派遣员工申请高温津贴被辞退的事件,这些行为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为高温作业的职工保证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历来是劳动保护必做的“功课”之一。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在炎热季节对高温作业工种的工人应供应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5℃。单位不得以提供清凉饮料为由,拒绝支付或抵充高温津贴。
  同时,各企业特别是从事高温作业和户外作业的行业,要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当气温达到35℃及以上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缩短工作时间。当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除涉及国计民生、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重要行业外,工作环境不能满足极端高温条件作业的企业,可视实际情况采取暂停工作和保证休息等措施。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一半露天”的难确定情况,市人社局在官方微博中曾回复,用人单位应当结合实际,通过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用人单位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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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地方站&摘要:&高温天气用人单位怎样安排工作时间比较合理?高温补贴按气象部门公布的高温实际天数发放还是按月发放?29日上午,记者带着疑问来到淄博市人社局。若企业在岗职工的高温补贴发放不合理,可以拨打(0举报。
5月29日9:00许,一钢筋工人忍不住酷热,自己买了瓶冰镇矿泉水喝。 记者 陈思 摄
  最近两天,淄博市气温一路走高,高温&炙烤&下,5月29日淄博的日平均最高温度达到39.1℃,局部地区日平均最高温度达到39.7℃。在这种天气下,劳动者的防暑降温等健康权利备受关注。那么,淄博市的户外劳动者享受到相应的权益了吗?当天,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建筑工人 能顺利拿到钱就好
  记者调查了几处建筑工地发现,虽然高温,工人们仍在紧张施工中。
  9:30许,张店区世纪路与华光路路口附近的一处工地,水泥工张全海蹲着反复涂抹从机器里涌出的水泥,汗水从他的面颊上不停地滴落。汗水往外冒得多了,他就用毛巾擦一把,再继续工作。没一会,毛巾已经湿透。&好在工地的待遇还算可以,6:00上班,不到11:00就可以休息了,15:00左右再上班。为了防止工人中暑,还给准备了藿香正气水和绿豆汤。&张全海说。
  &我是从滨州来淄博打工的,拿到手的钱才是真的,管他什么费不费的呢。&张全海表示,并不知道高温补贴,&受热不可怕,能顺利拿到钱就好。&
  施工工地负责人李先生表示,高温补贴由总公司负责,自己不清楚如何发放。
外卖小哥 温度再高外卖也要送
  柳泉路上一家快餐店的工作人员李先生告诉记者,天气越热,外卖生意就越好。李先生称,现在很多年轻人觉得天气热,不愿意外出就餐,生意最好的时段是中午,而中午那几个小时也是气温最高的时候。
  &我倒是听说过有相关规定,在气温最高时段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李先生说,自己本身就是送外卖赚钱,天气再热再冷都得工作,&不工作就没有饭吃。&
  李先生说,目前,快餐店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外卖员送外卖回到站点后,会在有空调的房间里休息一会再出门。此外,外卖员还配有防暑药品、帽子等。&最近两天虽然很热,但还没有出现员工中暑的情况。&
  对于有没有高温补贴,李先生表示不是很清楚。&高温的时候,我的工资相对会高一些,也不清楚是不是高温补贴,只要给钱就行了,我也没有问过。&
搬家工人 中午温度高不接活
  29日10:00许,记者以顾客的身份咨询预约家政公司的搬家服务。&可以预约搬家吗?&同样的问题记者咨询了三家搬家服务公司,都得到工作人员肯定的答复,对方均要求14:00以后再搬。
  当记者咨询第四家搬家服务公司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样的高温天时,他们15:00以后才给工人安排活。&天特别热时,一般10:30以后、15:00以前的搬家服务我们都不接受,工人的身体也受不了。&工作人员表示,一般客户对此都能理解。
不发补贴可以举报
  高温天气用人单位怎样安排工作时间比较合理?高温补贴按气象部门公布的高温实际天数发放还是按月发放?29日上午,记者带着疑问来到淄博市人社局。
  工作人员称,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00至16:00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但用人单位采取空调降温有效控制工作场所温度,以及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求紧急处理的,不适用该规定。
  企业在岗职工的高温补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支付能力一般的企业亦可只发放8月、9月2个月。
  目前不少大型企业的工资以及高温补贴发放比较正规,有的单独发放高温补贴,有的与工资一起发放,一起发放时会单独列出明细。部分中小企业存在不单独列出高温补贴的情况。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若企业在岗职工的高温补贴发放不合理,可以拨打(0举报。
不定期抽查施工工地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称,淄博市每年夏季的时候都会针对高温极端天气,及时下达防暑要求,目前,张店区质安站及时下达了相关要求,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要求施工企业制定并完善高温酷暑天气安全施工措施和应急预案,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称,他们还会不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施工工地进行不定期抽查,如果施工现场有人员中暑事故发生,将对相关单位严厉惩处。
& & 记者 陈思 陆晓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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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发高温补贴怎么办
盛夏季节来临,作为劳动者固有的权利,您享受到了吗?很多网友提问:单位不发高温补贴怎么办?看来有相当多一部分人并没有享受到高温补贴。那么,单位不发高温补贴该如何维权呢?详情请看下文介绍。根据媒体报道,一位建筑工人近日网上发帖表示,自己去年看媒体报道才知道高温津贴这回事,而且,自己和200多位工友已经5年都没领过高温津贴。另外,还有一些企业用饮料、绿豆汤、糖茶之类的物品代替高温津贴。而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如果你遇到这些情况,没能领到高温津贴该怎么办呢?随着各地高温津贴陆续进入发放期,多地将开展检查督促落实。人社厅、人社厅近日先后下发通知,分别于7月1日至8月14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高温津贴的支付情况成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明确规定,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对是否应发放高温津贴存争议,则可申请,同时“谁主张谁举证”。另据《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所以,如果你符合领取高温津贴的条件,而单位拒绝发放,一定要站出来说“不”。你可以拨打12333进行投诉,或者向用工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高温还有哪些福利?1.达37℃以上,下午暂停工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2.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3.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以上就是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的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帮您摆脱法律困境。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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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年江苏省的高温费的发放标准仍是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是6月到9月,累计4个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
今年江苏省的高温费的发放标准仍是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是6月到9月,累计4个月。高温费可按月发放,也可一次性发放。企业按此标准支付,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能拿高温费的未过半高温费发放到底状况如何呢?7月22日下午,记者街头调查了包括泥瓦工、快递员、保安、公交司机等15位室外工作者,13人明确表示知道高温费,2人不知道高温费;7人已经拿到了高温费,还有6人对何时发放和发多少钱表示“不清楚”、“没问过”。新街口一幢写字楼门前,一个小伙儿正提了几个包裹往里走,汗已经把他的工作服浸湿了,他是一名快递员,面对记者的提问,他表示“我知道高温费,但是我从来没领到过!”会不会去投诉争取拿到高温费呢?他表示,“太麻烦了,就算投诉也不一定能解决。”单位不发可匿名举报劳动监察部门表示,劳动者如遇到单位拒不支付高温费或支付标准不足的,可以拨打12333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主动维权,劳动监察部门会保护维权者的身份信息。从本月起至下月15日,我省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来源:扬子晚报编辑: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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