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供热收费标准佳木斯市存档费补缴,用补缴以前的吗?

2015年重庆档案管理费取消 欠费须补缴
【导语】:今年起,我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费等7项费用不再收取。昨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介绍,根据中组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我市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7项费用。    【每年120元的档案管理费 今年起不用缴了】昨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介绍,我市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7项费用。此项服务主要针对流动人员,但以前欠缴的管理费必须补缴。其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万份“死档”等人认领。  哪些档案费用被取消了?  根据要求,为了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7个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各地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7个名目详情为: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  相关费用  从日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为每份每月10元,一年120元。现在不用再缴纳这笔费用免了。  提醒:此次取消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费等名目的费用,不过以前拖欠的费用还是需要补缴。  档案所在地查询  不知道自己档案在何处的市民,可登录重庆人才信息网查询。  流动人员档案包含哪些?  此次明确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佣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档案接收转递如何进行?  根据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基本情况。即工作中的升职奖励、职称评定等情况都是可以进入档案的。  为与流动人员的人事状况相适应,存档期间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转递时,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必备材料。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目前本人不能查看档案,但可要求将科技成果、奖励材料等资料加入档案中,为自己的档案加分。  重庆档案数据  现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的档案有11万多份,其中个人委托保管的有5万份,有3万份是单位委托存档的,还有3万份是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其中有2万份是“死档”。有些是由于时间太久没有联系方式,有的是在外读书的重庆籍学生毕业后,档案直接被转回重庆,无法联系到本人。  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的档案有11万多份。  5万份:个人委托保管的  3万份:单位委托存档的  3万份: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其中有2万份是“死档”  档案取消时间表  &&  11日,新华社播发《为薄薄几张个人信息安个“家”,为何每年收取数十亿元?—追问档案保管费》,指出专家估算全国每年收取数十亿元档案保管费,收费依据和去向存疑。13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称,最迟到2016年,各地都不得再收取档案费。  &&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自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各地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
  12月10日,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自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各地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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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佳人社发〔号)
  佳人社发〔号
  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基本保障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人社局、社保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号)和《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遗留问题的意见》(黑人社发[2014]52号)精神,现就解决我市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遗留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的范围
  1、日前具有我市城镇户籍;
  2、曾经与城镇集体企业等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所在企业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
  3、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申报申请程序
  申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以下简称申请纳入人员)向用人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个人申请,并填写《黑龙江省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申请表》(见附件1)。
  申请纳入人员原则上应向本人最后一个城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因破产、解散等原因已不存在的,应向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最后一个城镇用人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均不存在的,可向当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单位主管部门或工信部门以下统称单位主管部门)。
  三、申报材料
  申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改制相关材料(说明已无生产能力、无缴费能力)。
  3、申请纳入人员签字确认的《黑龙江省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申请表》及1寸免冠照片5张。
  4、《黑龙江省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申报审批表》(见附件2)。
  5、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簿》原件及户口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7、相关原始证明材料。申请纳入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原始档案资料。对无法提供原始档案资料或原始资料不全的,可提供以下能够证明其工作时间和经历的资料:
  (1)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劳动合同书》、企业录用时的审批表及名册等。
  (2)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
  (3)用人单位历年工资发放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及其它能够证明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资料等。
  (4)其他能够说明本人身份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各种有效证明书等。
  (5)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证明其曾在集体企业等工作经历的户籍底案。
  四、审批程序
  1、单位主管部门预审。单位主管部门接到用人单位或申请纳入人员申报材料后应进行预审,在《黑龙江省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申报审批表》中签署预审意见后,填写《黑龙江省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审批名册》(见附表3),并将相关材料报县(市)区审核工作小组。
  2、县(市)区初审。县(市)区审核工作小组接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黑龙江省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申报审批表》中签署初审意见。同时通知单位主管部门对通过初审的申请纳入人员情况在原单位、街道社区或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公示期为一周。
  在公示期间,对审核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应当通过单位主管部门向审核工作小组提出复查申请。
  3、录入基本养老保险系统。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纳入人员,由县(市)人社局将《黑龙江省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审批名册》、《黑龙江省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申报审批表》和相关材料录入基本养老保险系统(各区不需录入)。
  4、上报市审批。县(市)区审核工作小组将申报纸质材料报市审核工作小组审批,市属企业申请纳入人员申报纸质材料由单位主管部门直接上报市审核工作小组审批;市人社局录入市区人员信息;并通过企业养老保险系统完成数据审批。
  5、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等手续。市、县(市)审核工作小组将审批人员名册移交给同级社保经办机构,并通知单位主管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审批结果为通过审批的申请纳入人员办理参保登记等相关手续;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通过审批的申请纳入人员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领取基本养老金等相关手续。
  五、缴费标准及基本养老金核定水平
  1、通过审批的申请纳入人员,从日起一次性往回补缴15年或者补缴至&统帐结合&时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缴费基数为各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缴费比例统一为20%,其中记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余部分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2、通过审批的申请纳入人员,2015年2月底以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收取跨年度的利息,基本养老金统一从日起予以计发。
  日以后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的,应按政策规定补缴跨年度的利息,基本养老金从缴费的次月起予以计发。
  截止2015年底以后不再受理补缴。
  3、基本养老金标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发[2005]17号)规定计算。
  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70周岁以下的按照实际对应的年龄数计发;70周岁以上的为56个月。
  4、纳入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参与2015年及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5、纳入人员尚未领取或者未领取完个人账户储存额死亡的,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或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
  六、纳入人员管理
  申请纳入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后,其相关材料应移交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管理,不得向纳入人员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纳入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从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起,本人应当按相关规定如期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认证,逾期未进行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停发其基本养老金。
  七、组织机构
  成立市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审核工作小组。
  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平
  成员单位:市人社局
  市社保局
  市财政局
  市地税局
  市监察局
  市公安局
  市工商局
  市档案局
  市工会
  市信访局
  市工信委
  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
  市审核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综合协调。
  联系人:孔繁姝、马立强 ,联系电话:8222405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八、时间安排
  1、12月5日-20日:在政府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通知,进行政策宣传。申请纳入人员向用人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单位主管部门预审并签署意见,统一将申报材料上报县(市)区审核工作小组审核。
  2、12月21日-25日:县(市)区审核工作小组对申请纳入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工作结束后,通知单位主管部门在相应地点张榜公示,将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信息录入基本养老保险系统,纸质材料上报市审核工作小组审批。
  3、12月26日-12月30日:市审核工作小组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上报省人社厅进行备案,审批结果同时反馈到社保经办机构及单位主管部门。
  4、2015年1月:社保经办机构为通过审批的申请纳入人员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单位主管部门通知申请纳入人员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领取基本养老金等相关手续。
  九、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大宣传。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是我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时间紧迫。特别是今后除国家出台新的政策,省级不再出台一次性往回补缴等优惠政策。因此,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使符合条件的人员真正把握住此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机会,避免出现新的遗漏。
  二是精心组织,按时完成。要按规定时间完成企业申报、初审、审批、缴费等工作,确保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及时兑现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执行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是严肃纪律,严格把关。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严禁擅自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坚决杜绝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特别是非城镇户籍人员纳入实施范围。对审批过程中违反政策,擅自扩大实施范围或不作为的工作人员和主管领导,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通报、处理。
  附件:1、黑龙江省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申请表
  2、黑龙江省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批表
  3、黑龙江省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审批名册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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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的精彩评论。我要办理 :查询参保缴费补缴转移变更
网上查询佳木斯市社保网上查询网址:查询步骤:持卡人凭社保卡先进行网络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进行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每次操作需输入社会保障卡密码。电话查询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内容包括: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 市政府一号办公楼同江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障局地址: 同三公路附近
·········
·········大连档案管理费今年开始不再收取&以前欠费需补交
&&& 天健网消息(记者
姜洁)“档案管理费还收吗?如果收应该是多少钱一年?”1月24日,市民杨刚在民意网发帖咨询档案管理费相关问题。记者自大连市人社局获悉,档案管理费自日起不再收取。
<img TITLE="" STYLE="BorDer-Top: 0 BorDer-riGHT: 0 VerTiCAL-ALiGn: BorDer-BoTToM: 0 MArGin: 0 BorDer-LeFT: 0 DispLAY: block" BORDER="0" src="/blog7style/images/common/sg_trans.gif" real_src ="/images/attachement/png/site1/d48a202.png" DATA-BD-IMGSHARE-BINDED="1" SOURCEDESCRIPTION="编辑提供的本地文件" SOURCENAME="本地文件" NAME="3156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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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前所欠档案费需要补缴吗?
&&&&记者从大连市人社局相关处室了解到,档案管理费自日起不再收取,在此之前的档案管理费需要补交。补交需按照以前国家财政和物价定的标准收取。“2012年年底由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下文,档案费比原先的标准有下降,个人从每个月15元变为每个月10元钱,单位从20元变为12元。补交的档案费会根据国家文件分阶段计算,2012年以前个人按照15元计算,2012年以后个人按照10元收取。”
&&&&已经缴纳的2015年档案费可退吗?
&&&&“如果市民在2014年预交了2015年的档案管理费,是可退的。”大连市人社局相关处事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可在缴纳档案费的人才中心办理退还,需持缴费发票办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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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企业养老金哪些城市的医院可与我市开展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北京市航空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黑龙江省医院、哈医大附属第四医院。 哪些参保人员可办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如何办理? 参保城镇职工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外工作人员;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提前退休或因病退休的。 参保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的; 持医保卡及两张一寸照片,填写《异地居住人员申请表》(http://ldbz./); 任选两家居住地定点医院作为就诊医院。 由市医保局核发《异地就医证》,参保人员持《异地就医证》到异地定点医院就医。佳木斯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1335号 电话: 网址:http://ldbz. 佳木斯医保网上查询 佳木斯市医疗保险查询 点击进入&&& 说明:点击后进入佳木斯社保局网站进行查询,在打开页面的右侧中部【社保查询】处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密码(初始密码为个人社保编号)进行查询。 佳木斯佳木斯市郊区社会保险查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查询 1、拨打佳木斯市社保热线查询; 2、携带身份证及社保卡直接到市社保局办公大厅查询。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线咨询] 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92号 邮编:154002 电话:1 佳木斯市机关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电话: 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杏林路187号 邮编:154007佳木斯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都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答: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期满一年以上,本人或同户成员在本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5年之内的,符合产权部门作为抵押的可以申请购房贷款,贷款时需提供以下手续: 要件:1、购房合同或房照或回迁安置协议。2、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缴款票据或不佳木斯市向阳区社会保险查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查询 1、拨打佳木斯市社保热线查询; 2、携带身份证及社保卡直接到市社保局办公大厅查询。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线咨询] 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92号 邮编:154002 电话:1 佳木斯市机关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电话: 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杏林路187号 邮编:154007佳木斯市医保局认真落实《佳木斯市城镇职工医保未建立个人帐户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实施办法》,每年从医保基金中拿出800余万元,为没有医保个人帐户退休人员建立门诊统筹,门诊年最高支付限额150元。办法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人员可在指定的18家社区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这项惠民政策的出台既解决了部分退休人员门诊检查购药问题,又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实现“双向转诊”给予了强有力支持,为全市5万余名没有医保个人帐户退休人员解除了后顾之优。来源: 佳木斯日报 作者: 齐静岩  市医保局创新思路,从转变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入手,在基金征缴、待遇支付、结算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和个人账户管理等五个方面简化、优化工作流程,于5日推出了13项便民利民新措施。   这些便民利民新措施包括――   转外和急诊就医的参保人员,持相关材料到经办窗口申报,由过去1、正常还款: 借款人在还款日前将应还本息存入为还款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有工资卡的,必须使用工资 卡),代办银行每月按期从该账户中扣收(需与中心、代办银行就该银行账户签订代扣还款协 议)。 2、提前还款: 经中心同意,借款人可申请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时可采用现金或公积金转账或 二者结合的形式。 3、超过规定的还款日还款的,中心将按人民银行规定对所欠贷款本息计收罚息。 注意: 1、提前部分还款可提取本人和同户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偿还,每两年一次,每次不少于1万元; 2、提前全部结清贷款的,如提取本人及同户住房公积金存款还贷,需在贷款满两年以后;如全 部使用现金还贷,可以在贷款满一年以后。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中心办事处电话:8801000 综合科电话:8801012 新区办事处电话:8588831 归集管理科电话:8801028 桦川管理部电话:3833412 风险管理科电话:8801013 桦南管理部电话:6262634 信贷管理科电话:8801020 汤原管理部电话:7622294 党群工作部电话:8801009 富锦管理部电话:2325731 政按照有关规定,佳木斯地区城镇居民等人员可从2014年4月起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缴范围: 具有佳木斯地区户籍的城镇居民及在城镇工作、居住生活的农村户籍人员,不包括外地户籍人员。此次补缴没有年龄上限,但补缴之日须为满16周岁以上的劳动者。 二、补缴需携带材料: 1、户口原件、户口可以。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住房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需通过补缴方式完成。提供相关材料到中心大厅办理。 所需材料:1、单位介绍信; 2、调动手续; 3、身份证复印件; 4、原单位填写公积金转移凭证并加盖财务大小印鉴。1、哪些人员享受城镇职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待遇? 已参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人员遭受外来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需要住院治疗的,可以享受城镇职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待遇。 2、城镇职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是80%。 3、城镇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未申请购房提取和贷款的,在办理退休手续后账户内全部余额将返还给职个工人。佳木斯市东风区社会保险查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查询 1、拨打佳木斯市社保热线查询; 2、携带身份证及社保卡直接到市社保局办公大厅查询。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线咨询] 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92号 邮编:154002 电话:1 佳木斯市机关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电话: 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杏林路187号 邮编:154007来源:三江晚报 记者5日在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我市从日起,对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进行调整。 据了解,此次调整一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从三级医院的63%提高到65%、二级医院的73%提高到75%、一级医院的83%提高到85%。将慢性活动性病毒性肝炎(统筹支付限1、职工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未再就业;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在中心贷款两年以上,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部分还款或结清贷款本息的; 7、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 8、调离本市辖区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为保证全市医疗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佳木斯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和待遇水平做如下调整:   一、调整缴费比例   (一)从2015年开始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职工个人不增加缴费。按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参保人员到医院怎样看病住院? 参保人员持医保(IC)卡到定点医院就医; 须住院持医生开具《住院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 参保患者只交纳须个人负担部分的住院押金。(中医院、肛肠医院、结核医院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 医疗终结后,按规定结清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即可出院。 参保人员住院每年最高能报销多少医药费? 城镇居民医保:每年8万元。 城镇职工医保:每年3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5万元,大额医疗25万元。19日,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传达贯彻省政府相关精神,部署全市城乡医保整合工作。 会议传达了市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对全市整合城乡医保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悉,我市将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责 任 人:科长 承办人 二、认定权力行使依据 (一)《工伤保险条例》 (二)《关于全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发[2009]86号)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在册及存在劳动关系的工勤人员),因佳木斯市富锦市社会保险查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查询 1、拨打佳木斯市社保热线查询; 2、携带身份证及社保卡直接到市社保局办公大厅查询。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线咨询] 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92号 邮编:154002 电话:1 佳木斯市机关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电话: 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杏林路187号 邮编:154007提供相关材料到归集管理科窗口办理。 职工提取公积金由职工本人或本单位财务人员代为办理,职工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办理。 职工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复印件,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下列资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期房需提供《购房合同我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时限是什么? 事业单位缴费起始年限日,以前工龄视同缴费年限;1994年以后参加工作的,自参加工作之月缴费。 驻佳军队事业单位缴费起始年限日,以前工龄视同缴费年限;1998年以后参加工作的,自参加工作之月缴费。 我市参保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参保单位以市自4月1日起,佳木斯市医疗保险与省异地就医结算启动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适用范围 1、在本市区三甲医院办理转院的参保人员; 2、已办理在哈尔滨市和海南省三亚市长期(居住一年以上)居住的佳木斯市参保退休人员; 3、用人单位驻哈尔滨市、三亚市长期工作职工。 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需符合以不可以。住房公积金制度只适于在职职工。10日上午,家住郊区的刘女士从医保局领取11000多元的大病保险金。对于长期患病的刘女士来说,这1万多元钱就是雪中送炭。“今年,在原来报销的基础上,大病保险又给我报了1万多,我真是太高兴了。”今年42岁的刘女士身患癌症,她没有工作,每年看病住院都要花10多万元。刘女士享受的是城镇居民医保,从今年12月份开始,市医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92号 电话:9 网址:http://ldbz. 佳木斯社保网上查询 佳木斯市社保个人账户查询 进入&&& 说明:打开页面在左下角查找,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密码进行查询。 医保查询可以按以下方法查询: 1、直接到佳木斯市医保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2、到你参保人员因异地居住p急诊抢救p转院在异地住院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持相关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申报材料:医保卡、病历、收据原件、费用清单、本人建行存折或卡复印件及以下情况下须提供的材料。 1、转外就医的提供转外就医回执单并进行医疗身份认定; 2、异地居住的须提供异地就医证首页复印件为充分发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参保人员,近日,佳木斯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推出随时随地、一站式触手可及的医保医疗查询服务平台--“佳木斯医保123”。 “佳木斯医保123”平台依托“互联网+人社服务”,以医保为主体,以健康大数据为核心,以移动互联网为手段,建立医疗保障资源整合平台,打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源:佳木斯日报 记者日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从明年1月1日起,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进行调整。 据了解,此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调整内容具体为:一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从三级医院的63%提高到65%、二级医院的73%提高到75%、一级医院的83%提(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审批额度按其确定的时间为提取至6个月前的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以仟元为界,同时不得超过房屋所支付价款。购房(住宅)包括:期房和现房(二手房) (二)、离休、退休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停缴公积金的;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可提取职工本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日前,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一系列新举措,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职工办理业务。   据了解,为简化申请资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减少“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填写项目和信息,贷款申请表信息项目由47项简化到18项。取消原申请表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项目(5项)、“公积金单位和个人账号”项目(2项一、 同单位并户 1、 缴存单位经办人签写转移凭证(盖现单位财务大小印鉴)到中心大厅办理并户 二、 跨单位并户 1、 缴存单位经办人签写转移凭证(盖原单位财务大小印鉴)到中心大厅办理转移 2、 缴存单位经办人签写转移凭证(盖现单位财务大小印鉴)到中心大厅办理并户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为方便异地居住人员看病就医,市医保局积极拓展异地即时结算业务范围。 据了解,市医保局在与海南省三亚市人民医院和黑龙江省医院开通持卡即时结算服务的基础上,又成功将我市医保系统与北京航空总医院和哈医大四院联网并开通使用。 据介绍,今后,凡在上述城市居住的我市参保人员,在指定医疗佳木斯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实现30.7%高增长   2014年,佳木斯市地税局抓住3项重点,强化征缴力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实现高幅增长。全年共组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67097万元,同比增长30.7%,增收15760万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民生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   深化扩面征缴。对2013年税费信息比对出的2423我市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标准? 答:对应缴费而未缴费的参保职工,参保单位和个人要分别按照历年全市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3%和7%进行补缴。(一)期房 1.购房合同(有售房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并附售房单位户名、帐号、开户行)一式三份。 2.预付款收据复印件一式二份。 3.契税完税证发票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二)现房 1.购房合同一式一份。 2.不动产统一发票、抵押房屋证照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契税完税证发票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记者在市住房保障局获悉,为培育和发展我市房地产业,科学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9月14日,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依据相关政策,出台了佳政办发〔2015〕14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中提出:普通商品住房调整为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汤原办事处:7622294 同江办事处:2922570 抚远办事处:2131806 桦南办事处:6222816 桦川办事处:3833412 富锦办事处:2329992 业务受理科:8801000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名称等信息发生变更,单位经办人应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变更资料到中心归集管理科办理变更手续工作依据: (一)《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1998年第258号令)。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三)《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日通过)。 (四)《社会保险法》(自日起施行)。 工作标准:按月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工作流程: 1、发放科于失业人员登记次月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群有哪些?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一般居民和学生和儿童(出生28天以上婴幼儿)。 参加城镇居民医保都需要提供材料有哪些? 参保时提供户口及复印件,一寸照片1张(学龄前儿童不用提供照片)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及医保社区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医保社区工作站具体地址查询12333)1、哪些人员享受城镇职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待遇? 已参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人员遭受外来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需要住院治疗的,可以享受城镇职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待遇。 2、城镇职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是80%。 3、城镇职佳木斯市桦川县社会保险查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查询 1、拨打佳木斯市社保热线查询; 2、携带身份证及社保卡直接到市社保局办公大厅查询。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线咨询] 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92号 邮编:154002 电话:1 佳木斯市机关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电话: 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杏林路187号 邮编:154007一、办理程序 (1)审核 (2)复核 二、申报材料: 人社部门审批的在职人员调资审批表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联系电话:8227651佳医保函[2016]37号 各社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一、2017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779元/月的5.7%计算:每人月缴215.40元,年缴2584.8元;大额医疗救助保险每人每年160元;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40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实行按年度缴费,缴费期为日至12月25日,节假日
定点零售药店名称
定点零售药店地址
佳木斯市佳东药店
东风区建国路中段
佳木斯市新药特药商店
保卫路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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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路36&#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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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地址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中心办事处电话:8801000 综合科电话:8801012 新区办事处电话:8588831 归集管理科电话:8801028 桦川管理部电话:3833412 风险管理科电话:8801013 桦南管理部电话:6262634 信贷管理科电话:8801020 汤原管理部电话:7622294 党群工作部电话:8801009 富锦管理部电话:2325731 政东北网佳木斯4月11日讯 简化办事程序,服务民生再提速。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服务民生,方便广大退休职工,市人社局在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审批上试行新流程。简化业务流程,方便退休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新流程于7日开始全面试行,试行阶段将根据实际不断调整完善程序和环节,尽早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优质服务。   据介绍,一、实地稽核 (一)办理程序 1、机关事业社保经办机构提前3日将进行稽核的有关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通知被稽核对象,特殊情况下的稽核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2、机关事业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先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并向被稽核对象说明身份后对稽核情况应做笔录,笔录应当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老年日报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老人问:我是佳木斯市医保患者,准备办异地就医手续,请问,我在居住地能选择几家定点医院住院就医?   热线答复: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部门工作人员解释,佳木斯市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患者,可在居住地选择两家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只要是医保定点医院即可,不限医院等级。   记者 张德成1、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门诊慢性疾病有哪些病种? 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有19种。Ⅱ-Ⅲ期原发性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活动性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小球肾炎、异体器官组织移植术后、癌症、帕金森氏病、精神病、尿毒症透析、慢性肾衰竭(非透析治疗)、冠心病、脑动脉硬化症、急性脑梗及脑出血恢复期、肝炎后肝硬化、再生障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灵活就业人员”指人群有几类? 1、18周岁以上,男未达到60周岁、女未达到55周岁; 2、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工作的人员; 3、具体人群:与企业解除关系职工、没有固定工作的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具有本市户口的灵活就业人员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人社局医保经办窗口参保缴费手续; 交费满一年后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不建立个人账户(不能到药店购药); 享受与其他职工等同的住院医疗、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统筹待遇。1、参保人员到医院怎样看病住院? ?到定点医院就医; ?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出具《住院通知单》; ?持医保卡到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 ?医疗终结后,发生的医疗费按规定的比例报销,由市医保局与定点医院结算。 ?参保患者只交纳需个人负担部分的医药费用。 2、参保人员怎样确定就医医院是否是定点医院? ?在医院门口醒目位佳人社发【号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佳政办综[2015]25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机制,发挥费率浮动对工伤保险基金征收的调控作用,结合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中心办事处 电话:8801000 综 合 科 电话:8801012 新区办事处 电话:8588831 归集管理科 电话:8801028 桦川管理部 电话:3833412 风险管理科 电话:8801013 桦南管理部 电话:6262634 信贷管理科 电话:8801020 汤原管理部 电话:7622294 党群工作部 电话:8801009 富锦管理部 电话:2325731 政策法规科 电话:8801022 同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应如何缴费?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返城后没有就业,可否参保缴费? 原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返城后未安排工作单位、至今从事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的,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各参保单位: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岗位,依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黑人社发[2015]42号,对我市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准予申报2014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申报期限:日――日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 企业科:8667727 私营科:8551088 事业科:8550833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如提取同户成员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 1、销户提取需准备资料 (1)、退休的出具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2)、调离本市区的出具工资关系存根或干部调动呈报表; (3)、死亡的出具死亡证明或骨灰寄存证明、火化证明; (4)、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两年后仍未再就业的,需提供解除劳动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7%缴纳;最低缴费年限男30年、女25年。 2014年度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281元;大额医疗救助费80元;意外伤害保险费20元。 男达到59周岁,女达到54周岁时,按当年医保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医保费。 男60周岁、女达到55周岁后,只缴纳大额医疗救助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不按规定时间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如何处理? 中断3个月以上2年以内的,并且连续缴费5年以上的,可补齐所欠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滞纳金; 设6个月医疗等待期; 断保期间、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每一住房公积金年度核定两次。缴存单位应于每年1月和7月进行调整,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调整缴存基数。一、养老金审批 (一)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批 (二)申报材料 (1)《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减)情况申报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审批表》 (3)本人档案、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 (4)本人建行卡、折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办结完毕。 二、养老金调整一、工作标准:即时受理,一次性告知,失业保险金申领材料齐全,信息审查准确。 二、工作时限:每月1-30日,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于次月25日前将失业保险金存入失业人员个人银行卡中。 三、服务对象: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四、工作依据: (一)《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1998年第258号令单位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应按时逐月进行缴存。不允许出现断缴、停缴、少缴。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90元。其中72元进入统筹基金,18元用于家庭帐户基金。 2014年新农合补偿模式: 门诊补偿: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门诊补偿比例70%,起付线为0,封顶线100元。县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血压,糖尿病慢病门诊服药起付线为70元,补偿比例70%,封顶线300元。9种慢病补偿比例单位信息及个人信息变更提供相关要件到归集管理科及中心大厅办理。 1、单位信息变更:单位介绍信一份;单位变更信息的相关文件复印件一份到归集管理科办理。 2、个人信息变更:单位介绍信一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中心大厅办理。为简化程序,方便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从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由跨年度缴费变为按年度缴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实行按年度缴费,缴费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25日。跨年度缴费的,除补足所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外,按日加收0.5‰滞纳金,从缴费之日起设6个月医疗等待期,等待期及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支付。 二、201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只缴纳当年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费。 三、自2017年起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年度缴纳医疗保险费。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生育费用能报销么? 答:可以报销生育费用。 ?参保并缴费本年后,可以享受医疗待遇包括:住院医疗费(含生育医疗费用)、门诊慢性病、门诊统筹等; ?到定点医院就医; ?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出具《住院通知单》; ?持医保卡到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 ?医疗终结后,发生的医疗费按住院标准报销,由市医保局与定点医院结算。 ?只交纳需个人负担部分的医药费用。单位发生停、断缴公积金情况后应及时办理补缴,对超过7个月以上停、断缴的单位将停止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单位无力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向管理中心申报缓缴。佳木斯退休养老金领取计算公式,佳木斯退休养老金计算器  退休
养老金调整方案:   据人社部最新消息称,从日开始,我国企业退休人
员基本养老金将提高10%;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砖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了目前的每人
每月70元,提高待遇从日算起。   佳木斯退休养老金领取公式一、公积金开户:1、参建范围: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2、办理开户:单位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职工本人工资表、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各缴存单位: 依据佳木斯市统计局数据:2016年佳木斯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劳务派遣)为人民币49610元,设定我市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缴存上限12402元;缴存下限:2480元。 特此通知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日黑龙江最低工资标准   一、调整后的黑龙江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   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1160元炖月;   第二档: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绥化市区、绥芬河市、抚远县及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1050元炖月;   第三档: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所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中心办事处电话:8801000&& 综合科电话:8801012 新区办事处电话:8588831&& 归集管理科电话:8801028 桦川管理部电话:3833412&& 风险管理科电话:8801013 桦南管理部电话:6262634&& 信贷管理科电话:8801020 汤原管理部电话:7622294&nb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中心办事处电话:8801000&& 综合科电话:8801012 新区办事处电话:8588831&& 归集管理科电话:8801028 桦川管理部电话:3833412&& 风险管理科电话:8801013 桦南管理部电话:6262634&& 信贷管理科电话:8801020 汤原管理部电话:7622294&nb一、什么是意外伤害? ?是指遭受外来的、非本意、非疾病、使身体受到伤害需要住院治疗的。 二、发生意外伤害怎样申报? 参保人员发生意外伤害应在事发三日内带齐身份证和医保卡复印件及受伤经过说明到医保局申报备案。 三、意外伤害保险报销需要提供那些材料? 1.医疗费住院原始票据; 2.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3.病历复印件;1、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根据法律规定,对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暂时中断、失去正常经济收入来源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五项社会保险制度之一。 2、参加生育保险的范围? 佳木斯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3、如何办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中心办事处电话:8801000 综合科电话:8801012 新区办事处电话:8588831 归集管理科电话:8801028 桦川管理部电话:3833412 风险管理科电话:8801013 桦南管理部电话:6262634 信贷管理科电话:8801020 汤原管理部电话:7622294 党群工作部电话:8801009 富锦管理部电话:2325731 政职工与单位解除关系,医保关系如何转个体接续? 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填写参保人员变更登记表,附解除劳动关系复印件,到市医保局征缴科办理变更后,持变更登记表第二联及本人身份证件到个体科办理接续手续并核定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调入单位参加职工医保,怎样接续? 单位经办人员填写人员变更登记表,附参保人员劳动关系复印件,到市医保局个体科办理审核变动手续后,到征缴科办理医保接续。事项名称:养老保险清账及丧葬费抚恤金发放 办理机构:退休管理科 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 所需材料: (一)在职人员出国定居清账:需出具出国定居证明(大使馆加盖公章) (二)在职人员死亡清账: 1、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原件; 2、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材料(由社区或派出所开具),配4月初,我市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省和省外部分城市联网即时结算,凡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办理异地居住或转外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均可借助黑龙江省异地就医结算信息平台,实现异地住院医疗费用联网即时报销。 异地居住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在我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办理异地居住,选定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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