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讨薪找哪个部门谁

为何讨薪的总是农民工?
晚报记者 邵丽蓉 李胜南 茅冠隽 钱朱建 报道 制图 邬思蓓  恐怕没有哪一种职业,会像农民工一样,使讨薪如此引人注目。然而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岁末讨薪变得不再新鲜,甚至于普通的讨薪形式已经很难进入媒体的视野。今年以来,全国各地上演了娃娃讨薪、跪拜河神、开网络发布会等一出出悲情戏,让讨薪矛盾变得更为突出。  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岁末讨薪,不过是平时欠账的集中爆发而已。追讨欠薪,人社部等部门已经三令五申,甚至将恶意欠薪入刑,却还是屡惩屡犯。  春节回家的人们已经开始买票了,但本报的114投诉热线依旧每天会接到数十次讨薪求助电话。我们希望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能早日踏上回家的路,更愿欠薪的疑团能早日解开,苦涩的“讨薪大片”尽快走出贺岁档,让来年民工兄弟能心里敞亮地踏上打工的路。  本报与执法部门合力,劳动纠纷解决卓有成效  从12月底开始,本报连续一个月关注本市“年末讨薪”事件,针对打入114投诉热线的劳动纠纷问题,特派记者跟踪调查,做到“来者必复”,希望通过媒体的正能量,让欠薪、强制加班等劳动纠纷问题得以解决。同时,本报微博“新闻晚报法制周刊”也搭建网络沟通平台,召集劳动法专业律师,解答劳动者碰到的问题。  可喜的是,本报报道的欠薪问题受到了市区各级劳动监察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的高度关注,并在劳动监察部门的积极执法过程中,或协调顺利解决,或移交法援帮助,或进入司法诉讼程序,让拖欠的工资落地,农民工得以安心过年。  追踪报道  事件一:“讨要百万工资”顺利解决  一月中旬,本报报道了100多位农民工讨薪的稿件后,工程承包商上海海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度重视该事件,并派专人解决。  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2012年6月海志建设承包了上海歌城昌里店(甲方)的装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于日开工,9月16日竣工,总工程款为350万元。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甲方在招标过程中,并未将全部施工内容列入招标范围中,直接导致了实际施工难度、施工周期及劳动力成本的大大增加,新增及变更的金额已近合同价款的100%,而增加部分的工程款由海志建设全额垫付,因此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资金压力。此外,从施工一开始公司就提出图纸不全、与现场不吻合,甲方要求边施工边设计修改,最终导致了施工时间延长、管理成本和用工成本的大大增加。在项目完工后,公司多次递交竣工验收申请,甲方迟迟未予回复,其目的是想延迟工程结算,延缓支付后续工程款及增加款项,最终导致农民工、供应商的情绪激化,自发组织向甲方讨款。  之后公司立即启动了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机制,并已与甲方取得沟通,已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事件二:“春节强制加班”警报解除  一月下旬,本报刊登了《不加班,你还想要这份工作吗?》一文。嘉定德尔福派克电气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工厂的几名工人向本报反映,公司近日下达通知,要求多数员工春节加班,不批准员工回家过年的申请,员工们怕来年工作不保而敢怒不敢言,只得向本报求助。工人自称是从福州来上海打工的模具工,从去年开始,公司突然要求员工“疯狂加班”,让他倍感压力。临近春节,大部分员工都盼着回家过年,没想到公司领导传下话来,说必须留70%的员工春节加班,其余30%也只能放假5天,还得尽量安排在年前或年后。对此工人们都敢怒不敢言。  经过本报的报道和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两日后记者接到了工人的电话,称春节强制加班的问题已经解决,目前公司明确表示会遵守国家的相关放假规定,放假七天,让大多数员工回家过年,这样他和农民工兄弟们既能回家过年,也不怕来年的饭碗不保。  微博互动  互动一  @新闻晚报法制周刊:【劳动争议】宝山区淞浜路一家汗蒸房倒闭,老板玩失踪,拖欠员工几万元工资。因为没有劳动合同,汗蒸房也没有营业执照,劳动监察方面说管不了。请问各位律师,这样的事还有什么办法吗?汗蒸房尚未转手,但是老板就是不露面。  @周军律师-劳资关系:此类案件可通过民事诉讼,只是举证较难。  @胡燕来:我国相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只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时,劳动关系方能成立,也就是说必须是一个依法成立的“组织”。汗蒸房不具备这一条件,故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故此事只能按民事关系处理。  @水与山之间:主体资格本是用来限制主体参与市场活动能力的。现在倒成了让劳动者利益落空的手段!劳动关系认定以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为前提本身就是错误的。如果没有主体资格却形成了依附性劳动给付关系,应该由投资人承担劳动法上的不利后果。劳动关系的本质是一种人格依附性劳动给付关系,谁是用人者并不重要。  互动二  @新闻晚报法制周刊:【岁末讨薪】什么是欠薪保障基金?是否要由政府启用还是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自行申请?有工人说,只有缴纳过欠薪保障金的企业发生欠薪,工人才能获得这笔钱,这个说法靠谱吗?  @胡燕来:工人说法有一定道理。企业未按规定按期足额缴纳欠薪保障费的,一般不得申请欠薪垫付。但情况特殊确有必要的,经人民法院与市小企业欠薪保障金办公室协商,可在被执行人补缴上年度和当年度欠薪保障费后,按《上海市小企业欠薪保障金收缴及使用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请欠薪垫付。  @胡燕来:如果被执行人无法提供企业当年度和上年度缴纳欠薪保障费凭证的,人民法院可到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进行查询。如被执行人已缴费的,执行法院可要求市社保中心出具相关证明。  @畅谈劳动法:本人早年办过一个案子,不交纳欠薪保障金的企业 ,员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最后出面帮员工申请到欠薪保障金。上海市的政策并没有明确排除未交费的企业职工,因此可以尝试法院执行再申请欠薪保障金这条路。  原因分析  为何讨工资的总是农民工? 剖析民工欠薪四大症结  凭劳动挣钱,光明正大;用工给工钱,天经地义。但是明明白白的道理到了一些企业主和包工头那里却行不通。现实中,农民工为了求得一份工作,往往忽略乃至放弃了一些基本权利。  为何讨薪的总是农民工?拖欠工资的症结究竟在哪?本报通过连续一个多月对农民工劳动纠纷的深入采访后,总结了以下四大欠薪症结:  症结一:工程结算矛盾牵连民工工资  上海恩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陈总表示,他只和总包方江苏鑫华盛国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合同,前期约定合同价为45万,工程进行一半后又新增加了项目,新增项目费用约定根据项目结束后的审计报告结账。  在记者参与的多起农民工讨薪事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欠薪原因是包工头没钱,而包工头之所以没钱,症结在于自己的管理疏漏以及与甲方的工程审计矛盾,导致账目入不敷出。  如近日本报投诉热线接到农民工毛师傅的反映,投诉包工头拖欠工资26万元,包工头称自己承包的工程亏了本,没钱给农民工发工资,而工程的总承包公司则表示由于包工头的管理疏漏、人员安排不当、材料购置错误、以及多次返工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款大大超出了合同工程款,账目入不敷出,最终让农民工承担损失。  再如近日记者跟踪的一起讨薪事件,敲墙工许师傅反映由于包工头跑路,自己和数十个农民工兄弟只能向甲方业主讨要薪酬,但要了大半年始终拿不到钱。甲方表示由于包工头施工经验缺乏、管理混乱导致人工费用超出了工程款。同时,对于施工后期的新增项目,双方审计结果数额相差太大,因此只能诉诸法律解决。  症结二:不拿钱就开工,拿点生活费就干活  在建筑装修行业有一个行规,即“不拿钱就开工,拿点生活费就干活”,这导致承包商有机会在工期内不付工资,完工后逃之夭夭。农民工老蒋告诉记者,农民工来城市打工全靠多干活,因此平时有活尽量接,也不会在最初对承包方提要求。多数的情况是,承包商说没拿到甲方的钱,因此发不了工资,等工期结束后一并结算,农民工只能同意。其实别说承包商拿不出钱,就算是甲方业主,上百万元的工程款,也是没有的,都是活先让工人干起来,等他们有了钱一笔一笔结算。他在多年的打工中,经常还会遇到装修完工了,业主迟迟不来验收的情况,原因就是业主没钱支付上百万元的装修费,因此拖着不验。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建筑行业之所以会出现年付工资的情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工程款的支付是分阶段的,不会一次性支付。一般情况下,承包方拿到部分工程款,往往先用于购置材料,剩下的才会用来支付人工的费用,这也导致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月结算。  记者了解到,由于越来越少的第二代农民工愿意加入建筑行业,供小于求的现状让农民工工资年均上涨10%以上。目前如敲墙工、木工、油漆工、水电工、泥瓦工等工种的工资为180元/天-200元/天,刚出道的学徒工工资也有100元/天-120元/天。按行业潜规则,农民工的工资价格很多是与包工头口头约定,且在工程期间每月只拿1000元左右的生活费,等工程结束后统一清算。但当工程结束后,因层层转包,管理纠纷等引发的工程款纠纷问题十有八九,最终吃亏的只有农民工。  症结三:不和用工单位签合同  “劳动合同?就算我要求和用工单位签,单位也不会同意,因为不签合同也愿意去工作的工人有的是。 ”施师傅是记者曾经采访过的一位安徽来沪务工人员,每年过完元宵节他都会跟着几个老乡来沪打工,在一个工地上工作,吃、住都在一起。在这群老乡中施师傅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工者,有专门带队的人负责帮他们找到工作。施师傅告诉记者,不仅是他自己,似乎其他老乡也从未想起过一定要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没人觉得那有什么不妥。 ”  记者了解到,在不少劳动纠纷中,“不签合同”都为之后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产生纠纷埋下了“地雷”。而施师傅认为的“如要求签合同单位就不会要自己”的想法也并不妥,事实上,不签合同、不约定详细的用工管理制度对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来说都是一把“双刃剑”。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竺琴法官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两年来,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确认其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案件有所增加,针对此种情况,建议劳资双方皆应加强证据意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等案例中,劳动者如无法提供跟用人单位的事实用人关系,就没有办法获得法律救济。而对用人单位来说,往往会因为没有建立起规范的考勤制度、违纪员工处理程序和用工管理制度,导致在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的纠纷当中,出现举证不能的情况。  症结四:年底包工头“跑路”了  辛辛苦苦工作一年,临到年底希望拿到工资回家的时候,老板突然却“人间蒸发”了,找人找不到,电话打不通,去有关部门反映也被告知只能先找到老板再说在采访中,不少人都遇到过类似的窘境。  在建筑施工领域,由于钱款结算流程等原因,这种情况尤为普遍。开发商、一级承包商、二级承包商、施工队、包工头、建筑工人……在这个行业人员“金字塔”中,建筑工人是位于最底部的一环,无论之前哪个环节的资金结算、工程审核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影响到建筑工人的薪酬发放。更有甚者,有包工头明明已经拿到相应工程款,但仍然对建筑工人两手一摊表示 “我自己也没钱”,然后一走了之,让工人半年甚至一年的辛勤劳作和耐心等待成为泡影。也有的包工头是因为自己“上欠供应商,下欠建筑工”,欠了一屁股债而“不得不”跑路躲债的。  记者了解到,对于建筑工程的层层转包,国务院早有明文进行禁止,上海市对于这个现象也一直在加以规范。有法律人士告诉记者,近几年来大公司在这个问题上操作越来越规范,一些小公司却仍有不规范行为。对此,劳动者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者直接向各层转包公司进行索赔。此外,“跑路”包工头如有固定设备和资产,都可以抵做工人工资。  微调查  上海依旧是打工者首选城市  为调查外来务工人员在沪工作情况,记者于1月21日制作了一份“岁末讨薪”调查问卷,发放给40名致电本报投诉遇到劳动纠纷的外来务工人员,截至1月29日19:00收到有效问卷39份。从问卷情况看,“欠薪”是外来务工人员遇到最普遍的劳动纠纷,而尽管在沪的打工生活遇到了不如意,但仍有84.62%的外来务工人员表示2013年将继续留在上海打工。  从问卷结果看,和外来务工人员发生劳动纠纷的用工单位近半数(46.15%)位于城郊,位于城区和郊区的分别占23.08%和30.77%。其中,建筑装修业依然属于劳动纠纷的 “高发地”,占据38.46%,位列二、三位的是加工制造业和服务业。  就纠纷种类而言,近五成外来务工人员饱受“欠薪”困扰,另外“强制加班”、“未签定劳动合同”以及“未享受到工伤待遇”也是让外来务工人员头疼的劳动纠纷种类。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记者在问卷中设立了 “用工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综合保险”这个选项,然而却几乎没有受访者将这条选为自己所遇到过的劳动纠纷种类。而记者在此前的采访中了解到,不为劳动者缴纳综合保险的用工单位并不在少数。由此看出,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法律知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亟待加强。  对于 “在劳动维权过程中碰到的最大阻挠是什么”这一问,有近五成的受访者选择了“此前未签合同,法律上难有保障”这一选项。有受访者告诉记者,“不签合同”是拖欠工资、强制加班等等劳动纠纷的根本原因,也直接导致劳动维权难度加大。有鉴于此,有近九成受访者将“提供健全的劳动法律保障”选为“最希望用工单位具备的素质”,仅有15.38%的受访者认为用工单位提供“人性化关怀”比提供“法律保障”更重要。  最后,对于“明年是否还会继续留在上海打工”这个问题,有84.62%的受访者给出了肯定回答。  专家维权  欠薪保障机制“托底”恶意欠薪入刑“施压”  北京长安(上海)律师事务所朱小锋律师说,针对建筑业的农民工工资问题,2006年,上海发布过《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要点》,针对有过违规用工、拖欠公司、违规转包等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征收保证金,用以维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针对企业出现的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2007年,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规定,在企业因宣告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进入清算程序,或者企业因经营者隐匿、出走等原因已停止经营,或者因企业经营困难发生欠薪纠纷等情形下,企业无力或者暂时无力支付欠薪,且欠薪事实已被相关部门查实确认的,被欠薪的劳动者可以凭借生效法律文书等证明材料向各区县人社局申请垫付欠薪。  另一方面,刑法修正案(八)中涉及的恶意欠薪入刑,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在日前出台。上海市律协劳委会委员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燕来说,这一司法解释出台,明确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罪与非罪的界限,未来,执行将会更有力度。
(责任编辑: 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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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今报
  昨日,在郑州市红旗路与黄河北街交叉口的广厦城市之巅售楼部大门前,一场“别开生面”的新闻发布会引来路人翘首驻足,发布会的主角是20多位讨薪的外来务工人员。
  □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申子仲/文图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接报料赶到现场。“新闻发言人”是一位右腿有残疾的年轻女士,她自称叫平伟,25岁,老家在信阳商城县,来郑州跟着老乡徐祖刚的劳务队打工,负责广厦城市之巅4号楼的看场工作,“大包工头李如奎不给我们结工钱,我们守着工地天天要账,要了1年多了,一分钱也没要到。现在李如奎不露面,还和开发商霸占我们的机械设备,限制我们自由进出工地,从前天开始,开发商强行撵我们走,还找一些人打我们。眼看要农忙了,我们60多个民工没钱回家”。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者说,他是附近居民,“这个工地经常有人来讨债要账,不少人还挨了打”。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早在2008年5月,李如奎将该项目的4号楼分包给了徐祖刚劳务队,徐分包主体工程,李负责该楼的水电消防等设施。 徐祖刚劳务队在2008年5月进场作业,当年7月,由于开发商建设手续不全等原因工程被停,2010年7月才复工。2011年3月,李如奎的施工队因电焊操作不当引发大火,导致再度停工。徐祖刚说,两次停工让他的垫资加上机械设备的租赁费等,“已‘搭’进去460多万元”。 在广厦城市之巅售楼部,开发商广厦置业的张副总说,他们把项目发包给建筑商李如奎,只对李如奎负责,“至于李如奎和下属施工队的经济纠纷,我们管不了”。据张副总介绍,2011年的火灾,使广厦置业蒙受了近2000万元的损失,张副总说,他们公司也急着找李如奎索赔。 据张副总介绍,为尽早开工,广厦置业终止了和李如奎的协议另招施工队,一个月前还就此下了《通知》,要求李的承包队撤离。 面对开发商的解释,盼不到大包工头露面,被卷入“三角债”的徐祖刚欲哭无泪。 昨日中午,记者电话联系到了李如奎,李仅说了一句“这事儿说不清楚”,便匆匆挂了电话。
  ■ 春晓评弹
  一场讨薪新闻发布会 “秀”给谁看? □东方今报评论员 李春晓 不论是被某些人讥讽的“跳楼秀”,还是现在的“讨薪新闻发布会”,这些讨薪形式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外来务工人员渴望以媒体的影响力来引起社会和政府的关注。这其实也折射出外来务工人员维权渠道的不畅,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缺失。 媒体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的是一种公共通道的角色。一个社会中的不同利益主体,其社会地位有强有弱、有高有低,假如不能找到正当合适的途径得以解决,显然不能真正体现公平与公正。“公共通道”的出现,使弱者能够得到社会的力量,与强者抗衡。 更为重要的是,不论任何一种讨薪形式,甚至包括政府年年都搞的“清欠风暴”,都未能从根本上改变欠薪以及讨薪的秩序或格局。因此,当前迫切需要的是对相关制度进行改革。 外来务工人员的新闻发布会,要发布什么信息呢?与其说是告诉媒体,老板欠了他们多少钱,不如说表达了他们对现行司法制度的无奈和质问。
责编: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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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民警为外省务工人员讨薪
信息来源: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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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外省务工人员郭某、袁某手捧一面锦旗来到县公安局,代表35名农民工兄弟表达了对县公安局民警帮助其讨薪的感激之情。  据介绍,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上营乡某金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移交至县公安局。案件移交后,该局立即组织警力对案件情况进行梳理,随即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拖欠35名农民工工资达75万余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支付工人工资27万余元,并承诺剩余工资在今年4月底前全部付清。但限期到达后,欠付工资仍未兑现,且多次催要无果。为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11月13日,该局治安大队、网安大队民警远赴山东省莱州市缉拿犯罪嫌疑人李某某。11月17日上午9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成功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经过。同时,在办案人员敦促教育下,李某某表示将配合公安机关,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偿还欠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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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李轶群  农民工讨薪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相关部门也一直在采取措施努力予以解决,可农民工被欠薪的情况仍然存在不少。农民工讨薪,难在何处?近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老板能来就是好兆头”  11月29日上午10点,几位农民工为了讨薪又一次来到了济南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  为首的王亮(化名)老家在菏泽,前些年一直在外省打工,但由于连着三年没能全额要回工钱,去年转而来济南打工。   “主要是考虑在本省省城,离家近。我们几个是一个村的。在高新区的建筑工地上干小工,一天干9个小时150块钱,包吃包住,一年能落下4万元。”王亮说。如果能如数拿到工资,这是一个让他比较满意的工资水平。  但没想到家门口的钱也不好要。王亮叹了口气说:“去年的工资一直到腊月二十五才给了一半,剩下的2万元,我过完年就过来要,要到现在也没要来。前几天在网上查到这里可以帮助讨薪,我就过来看看,没想到确实很管用,这不,今天上午就把我们老板给找来了。”  王亮表示,尽管目前钱还没有要到手,但是“已经立上案了”。老板能来就是一个很好的兆头。以前他们自己去要钱,老板总是推三阻四、避而不见。“刚刚在这里工作人员的协调下,老板答应给我们钱,还写下了字据。以前我们连合同都没有,现在有了字据,希望很大了。”  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副主任丁麟宏表示:“这段时间每天最少都会有三四波外来务工人员来综合服务中心寻求讨薪方面的帮助。越是到年终岁尾,来的人越多。”  丁麟宏告诉记者,自2013年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可以说99%的欠薪案件在这里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加上各县区服务中心,全市范围内受理欠薪投诉举报2274起,为农民工要回的欠薪总额达到5.2亿元,惠及农民工3.7万人,先后处理了63家施工单位,42个非法用工单位被清出济南市场。欠薪原因常交织在一起  造成农民工被欠薪的原因十分复杂。丁麟宏说:“有的欠薪是工程老板确实没钱无力支付,有的是由于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完成程度的认定有分歧,有的是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有的工程层层转包、二工头拿钱跑路,农民工无处要钱等等。这些原因还经常会交织在一起。”  通常来说,不同的原因造成的欠薪需要到不同的部门去解决,有的需要去城乡建设委员会清欠办,有的需要去劳动监察大队,还有的需要去法院提起诉讼。丁麟宏说:“农民工朋友对政府部门不熟悉,不知道去哪个部门能解决问题,跑错一两次,就没耐心了。对于因多种原因所致的欠薪行为,他们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跑这么多部门。用工制度、工程管理的疏漏,不能让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来买单。”  出于这个考虑,政府成立了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这个一站式的服务平台,在这里,劳动监察、建委清欠、劳动仲裁等多部门联动,为农民工讨薪。  此外,他们还与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合作,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考虑到农民工平时工作忙,请假难,工作地点多在偏远郊区,到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现场咨询办事多有不便。2015年,济南市人社部门开发了农民工综合服务网上平台,将实体大厅的功能全部上网。擅长劳动维权的职业律师在线接受农民工法律方面的咨询,并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通过线上线下的多部门联动,农民工可以自由选择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事效率确实更高了。  丁麟宏举了一个例子,农民工吴鹏,在一家科技公司打工,工作中被机器轧断了中指,医院鉴定是九级伤残。公司给他交了社保,他本来能一次性获得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但受伤后,他干活不如以前快了,就被迫从公司离职。离职以后补助金才到账,而且是打到公司账上。老板认为他已经走了,就没把这个钱给他。  吴鹏当时也不知道找谁,四处奔走了一年,也没解决。当他在网上发帖想发泄一下时,结果一下弹出了我们这个农民工服务网。他就在线提交了维权申请。第二天工作人员就和他联系上了。三天后,公司就把三万多元的社保补助金交到他手上了。简易合同用的人很少  济南市二环西路与经六路十字路口常年聚集着等活儿的农民工。11月29日,记者在此遇到了家住齐河县的刘青。  刘青去年在槐荫区的一处工地干小工,到现在将近一年了,还有15000块钱的工钱没结清。  刘青告诉记者,在工地上干活,一般是不会按月结算工资,每个月只会给一些零花钱,工资一般在年底或者工程结束后一次性给付。但是往往到年底需要结工资的时候,就不知道找谁要钱了。“我们一开始是去找开发商要钱,人家说钱已经给建筑公司了;去找建筑公司要钱,人家说钱给劳务公司了;找到了劳务公司,人家又说是钱给了大包工头了。大包工头也不说不给钱,但就是拖着,拖到现在一年了,也没要到钱。”  刘青表示,他们也咨询过律师,但是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法律途径也不是很好走。  丁麟宏表示,这就是典型的层层转包模式,也是造成当前农民工讨薪难的最主要原因。“农民工讨薪难,建筑行业是大头,而且大多是层层转包的恶果。”   建筑公司将工程拆分后包给大包工头,大包工头包给小包工头。这样下来,一个完整的工程,甚至会经过三四层的转包。层层转包下来,工人连谁是老板都不知道,也根本不会有人跟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当工人干完活要工资时,就会出现要么是各级工头层层推诿、要么是某一中间环节的包工头直接跑路的情况。  丁麟宏认为,这种模式出现的原因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有关。对建筑公司来说,有活的时候他们需要大量的工人,但是没活的时候又养不起大量的工人。因此,承包到工程后,只能临时找劳务公司帮助找工人。可是目前的劳务公司市场又比较混乱,需要工人时也是临时找人。这样,就给层层转包留下了操作空间。也给农民工薪资拖欠埋下了隐忧。  农民工们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也是造成讨薪难的一个重要原因。记者了解到,很多工人都是跟着熟人出来打工,出于信任,就没有签订合同。另外,有些工地招人,根本不跟工人提合同的事,农民工想签合同也会有顾虑,怕引起用工方的反感,干不成活。  但是一到要不到钱的时候,合同的重要性就显现出来了。丁麟宏表示,毕竟法律上讲证据,没有合同确实很难办。我们有专门提供给农民工朋友的简易合同,但是用的人还是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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