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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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的;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工伤职工停止享受: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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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未参加工伤保险,能享受工伤待遇吗?_网易新闻
未参加工伤保险,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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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未参加工伤保险,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法律咨询找荣凯,一生一世一辈子。荣凯法律咨询热线:48/ 。地址:济南市经四纬二路东图大厦8楼。法律咨询扫一扫。
我叔叔在一家建筑公司上班,一个月前在工地上班时被砸伤了,由于公司效益不好,公司只垫付了前期的医疗费,出院后,我叔叔找公司要求报销医疗费并落实相关待遇。公司经理承认我叔叔是在工作中受伤的,但强调说,由于单位没有给他们参加工伤保险,因此我叔叔不能享受工伤待遇。问:我叔叔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一条法定的义务。同时,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职工都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这是一条法定的权利,企业不得侵犯。因此,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影响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并且《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该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你叔叔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本文来源:舜网-都市女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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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如果单位不为职工参加工伤,或只为部分职工参加的,职工可以向当地监察部门举报。此外,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已从原来的城镇企业进一步扩大到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只要是在日以后发生的工伤,可以享受。雇工可以自日起的一年内向当地行政部门申请。七种情形可以认定工伤《条例》对职工工伤的七种情形作出了明确界定,其中包括: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等。同时,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三种情形也视同为工伤。但是,由于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导致伤亡的;酗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按照规定,由设区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异地受工伤享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单位在哪个地方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在哪个地方申报工伤认定。单位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伤残后,可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新旧工伤可接续对《条例》实施前即日以前发生的工伤,如果尚未享受的,可以在日以后的1年内凭原始证据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按事故发生时旧法规定的认定标准进行认定。关于单位破产、撤销、解散的工伤职工待遇问题,单位在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对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应当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对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终止。单位改制的,如果工伤职工转入承继单位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工伤职工不转入承继单位的,从原用人单位有效资产变现收入中,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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