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长期闲置的房屋和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应该怎么处理,会不会被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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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闲置房屋和闲置宅基地会不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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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农村,越来越多的农二代,开始脱离农村,不管是外出打工,还是学习就业,在城市安家落户成为农村年轻人的普遍现象。 农村老人去世后的老宅,为子女准备的新房,以及预留的,这三者在农村地区普遍闲置。甚至很多房屋甚至宅基地如今荒草丛生,破败不堪。 这些长期闲置的房屋和宅基地应该怎么处理,会不会被收回呢? 1.农村住房闲置和闲置是两回事 如果你已经不是农村户口并且有宅基地闲置,那么闲置的宅基地就会被回收,住房的闲置并不会被回收。 但是如果你常年在外打工,房屋没有人居住,很可能时间长了,住房会被拆掉,改为耕地面积。 2.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是本村的户口,并且是在合法继承人的情况下,依然享有房屋和宅基地的权利,也就是两者都不会被回收。 但是时间久了,农村的房子即使没有被征收,最终成废墟一座,相当于没有利用价值。 3.如果您已经没有本村户口,只要房屋没有拆除都不会被回收。但是,如果房屋拆除了,那么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没有了。 总之以上三种情况,只要房屋尚存,就拥有对房子的使用权,如果房子被拆除,需要根据是否为农业户口进行相关处置。 所以,对于农转非的农二代来说,只要把房屋加固好,做好权属证明,就可以留着将来老时回来享受田园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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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的李成宝与老伴相继去世后,破旧、年久失修的老宅闲置一年后,村委会决定收回该宅基地另行划给无房居住的村民。李成宝唯一的儿子李哲得知此事后,立即回乡阻止,村委会一纸诉状将李哲告上法庭。对此,法律会支持谁呢?  [案件回放] 1971年秋,李哲父亲李成宝经申请村委会同意、乡土地管理所报批,获得建房宅基地并建起3间平房。房屋建成不久,李哲出生。  1995年李哲考上大学户口迁出后,就再也没回农村落户。李哲大学毕业找到工作后在城里安家。2012年春季,李哲的父母因病相继去世后,3间平房因破旧失修、无人租用、一直闲着。李哲回乡处理完老人丧事临走时,村委会就曾与李哲协商,告诉他要么将宅基地转让给其他村民,要么交还给村里。可李哲有自己的打算,老宅虽旧但毕竟是自家的,将来自己退休若想回农村养老,岂不是落脚之地。为此,李哲没同意村委会的想法。2013年秋,因村里几对新结婚的年青人都看好李成宝这块宅基地,纷纷找到村书记、主任,要求批给自己建房。根据村民意见,村委会经集体讨论决定,以抓阄方式将李成宝的宅基地分配给村民朱志贵。消息一出,李哲在该村的表哥当即打电话将这一情况告诉了李哲。李哲也立即通过电话分别与村书记、主任沟通,表明该宅基地是父亲的遗产,父亲虽然对宅基地没有所有权,但有使用权,而且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见李哲态度坚决,其表哥及舅舅也进行阻止,无奈之下,村委会决定以李哲为被告诉至县法院,要求李哲依法归还属于村委会的宅基地。  法庭审理时,村委会诉称,宅基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其使用权只能由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行使,该村民去世后,作为所有人的村委会有权收回宅基地。其继承人只有处置建筑在该宅基地上闲置的房屋,没有继承和继续使用该宅基地的权利。特别是在当前无房村民纷纷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情况下,被告应无条件地交回宅基地。李哲则辩称,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不允许继承,但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3间老房虽破旧闲置,毕竟是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村委会无权剥夺被告作为继承依法行使继承权,更无权处置属于继承人的房产。  法庭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审理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虽属于集体所有,但是,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确定的“地随房走”之原则,明确了继承房屋是可以使用宅基地,在该争议房屋尚存在,其闲置尚未超过2年的情况下,被告依然享有因继承房屋使用宅基地的权利。随依法判决驳回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评析] 本案主要争议焦点:  一、村民宅基地的权属究竟系何种性质?可否继承?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依法应当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又因为农村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不仅可以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还可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明确无偿性、福利性与身份依附性,该性质决定了它必须由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取得和使用,并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消灭而消灭,不适用于继承。若允许其继承,将使继承人无端受益,有违公平理念。正因为此,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宅基本虽然不能继承,但继承农村房屋的继承人可以“连带”使用宅基本。《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该规定确定了“地随房走”之原则,明确了继承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二、非农村村民可否无限期地使用宅基地房屋?回答是否定的。“地随房走”原则并不意味着赋予继承人可以无限期的使用权。《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依据上述规定,两种情况下,宅基地所有人可收回宅基地:一是依继承权取得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后,空闲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二是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继承人若申请重建的,不能获得批准),村委会有权收回宅基地。  因此,非农村居民通过继承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应及时做出(转让等)处理,以免在符合上述情形时被村委会无偿收回。        (杨学友)
本文相关新闻农村闲置的宅基地政府能无偿收回吗?有没有补偿?你要知道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任何人都没有土地订厂斥断俪登筹券船猾所有权,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第一个问题:你这看你当地政府的政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你那是宅基地,使用权还是归你们家所有的。你要强制盖房子政府也是用各种方法劝阻你,这是没有硬性的规定,看你怎么去处理。第二个问题:这个要看你的户口是不是还在当地村委。不在了,政府肯定要收回。据我估计,你们当地政府出台这样的政策,是因为你们当地要搞经济开发了。是个机遇。农村闲置的宅基地政府能无偿收回吗?有没有补偿?空置的宅基地有土地证吗?政策的变化,以后不能在宅基地建房子了。我想问:(1)是否有相关的政策?这个不是的,有整体规划的,面临拆迁的的地区政策上是不允许再盖房了,很面向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拆迁款才盖房,所以是不允许的,一般一个地区规划了以后都不允许再盖房了。现在空置的宅基地,有土地证更好,如果能盖房就盖上房子,办下房产证再,你和你弟弟的户口都外迁了,你家里的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子最好都坐下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样你家老人以后作古了,你和你弟弟虽然没有村里户口,却可以继承。如果现在宅基地上没有房子,并且已经划入规划了,一般情况可能会拿不到补偿,宅基地是集体土地,是村里面给你们盖住房用的,既然你们不碃姬百肯知厩版询保墨盖房,也就失去了宅基地的性质,村里是可以收回的。但是有土地证会好点,村里的事情是看人做的,也是自己去做的。不同人会有不同结局的。好好努力吧。农村闲置的宅基地政府能无偿收回吗  一、  空闲或房屋灭失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由宅基地所在地的农民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面临拆迁的的地区政策上是不允许再盖房了,很面向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拆迁款才盖房,所以是不允许的,一般一个地区规划了以后都不允许再盖房了。  二、相关法条规定  1、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  乡(镇)村办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可依法确定使用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其闲置部分不予确定使用权,并退还农民集体,另行安排使用。  2、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法户瘁鞠诓角搭携但毛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有70年使用权的宅基地,尚未到期,闲置了几年政府要收回,合理吗?合理。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权利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应积极予以利用。对于权利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长期闲置不用的,应视为其对权利的放弃。为有效利用土地,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对于收回的宅基地,如已经办理过确权登记,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但对其所建造的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的,其他人只能通过继承房屋的方式间接取得房屋存续期间的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根据本款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原则上是不允许进行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如果要转让其享有的宅基地的或,即视为其对尝恭佰枷脂磺拌委饱莲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权利的放弃。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浙江震远律师事务所——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服务。农村闲置的宅基地政府能无偿收回吗  一、  空闲或房屋灭失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由宅基地所在地的农民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面临拆迁的的地区政策上是不允许再盖房了,很面向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拆迁款才盖房,所以是不允许的,一般一个地区规划了以后都不允许再盖房了。  二、相关法条规定  1、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  乡(镇)村办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可依法确定使用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其闲置部分不予确定使用权,并退还农民集体,另行安排使用。  2、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乏绩催啃诎救挫寻旦默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农村闲置土地(宅基地),不知道此性质的土地闲置时间过长会不会被收回?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对象是国有土地,宅基地不适用该办法。但是,为加强宅基地利用,建设用地批准书上标明了建设期限,如果你未按规定期限竣工验收,国土资源部门不会办理土地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和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日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发布)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定骸翅缴俨剂愁烯传楼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规定,本人认为,村集体为了实施村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必须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  希望以上答复能给您帮助!  村里的宅基地能无偿收回吗?我们家有处宅基地,一直空闲种着树,村里说要修广场要无偿收回,可以吗?宅基地批复,是有时间限时的,不是永海紶奋咳莪纠烽穴甫膜久的,所以有关部门有权无偿收回,过期批复会作废的,马上建房子,然后去房产部门办理房照,没房照同样不可以,你有过期的批复没用,盖完房子找人帮忙,去办理房照,不要吝啬那点钱,要有法律意识,要不动迁什么都没有农村的宅基地闲置的听说要收回,有谁知道具体政策吗是,不盖房子的话过期作废已经转让了的农村宅基地还能要回来吗首先,居民户口无权享受宅基地使用权,所以这份协议是无效的;其次,你说该宗土地上没有建筑物,如果闲置两年以上,该宗肠互斑就职脚办协暴茅土地是可以被村委会无条件收回的;最后,对于这种没有经过村镇区三级审批的农村宅基地转让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只要不是闲置两年以上,你应该可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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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农村稍微年轻一点的那个不是进城了呢?农民开始脱离农村,不管是外出打工,还是学习就业,在城市安家落户成为农村年轻人的普遍现象。强制性的城市包围农村啊!农村老人去世后的老宅,为子女准备的新房,以及预留的宅基地,这三者在农村地区普遍闲置。甚至很多房屋甚至宅基地如今荒草丛生,破败不堪。这些长期闲置的房屋和宅基地应该怎么处理,会不会被收回呢?1.农村住房闲置和农村宅基地闲置是两回事如果你已经不是农村户口并且有宅基地闲置,那么闲置的宅基地就会被回收,住房的闲置并不会被回收。但是如果你常年在外打工,房屋没有人居住,很可能时间长了,住房会被拆掉,改为耕地面积。2.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是本村的户口,并且是在合法继承人的情况下,依然享有房屋和宅基地的权利,也就是两者都不会被回收。但是时间久了,农村的房子即使没有被征收,最终成废墟一座,相当于没有利用价值。3.如果您已经没有本村户口,只要房屋没有拆除都不会被回收。但是,如果房屋拆除了,那么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没有了。总之以上三种情况,只要房屋尚存,就拥有对房子的使用权,如果房子被拆除,需要根据是否为农业户口进行相关处置。所以,对于农转非的农二代来说,只要把房屋加固好,做好权属证明,就可以留着将来老时回来享受田园生活了。话外音:宅基地流转应放开!集体流转和不流转一样,是骗人的。国家不能什么权都抓得太紧,适当放权会给人民生活工作带来方便。宅基地目的是住,不是让有些人死死控制着,强征盖成大产权房坑人血汗哩!建议,宅基地自由放开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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