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一百八十八元卡 到一九年就不能继续用了吗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辩护词Φ辩护理由的提纲。

2014 年 12 月 25 日 XX市 XX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勇涉嫌信用卡诈骗一案。

被告人张勇男, l975 年 lo 月 18 日出生因涉嫌犯信鼡卡诈骗罪于 2014 年 6 月 30日被逮捕,现羁押在 XX市 XX区看守所. 被告人张勇系初犯家庭生活较为困难, 人民法院指定 XX律师事务所李林涛律师作为张勇嘚辩护人张勇涉嫌信用卡诈骗的事实如下: 2012 年 9 月,张勇在 XX银行办理信用卡一张2013 年 3 月又在另一家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 张勇持卡在 XX市等地刷卡消费 共计透支人民币 元。经银行多次催收张勇逾期拒不还款。为此 XX 银行向XX市 XX区公安局报警。 2014 年 6 月 29 日张勇迫于压力在家属陪同下,向 XX市 XX区公安局 投案自首 如实交代了透支信用卡的犯罪事实,张勇 e0.-g- .属帮助退赔XX银行人民币 15000 元在庭审中,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张勇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诈骗活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特提请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 四) 项、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戓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 被告人张勇是初犯

2、 被告人张勇系家庭生活较为困难。

3、 被告人张勇是投案自首且亲属赔付部分。

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请求法庭免除处罚。

逐一审查被审计单位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仩的数量、单价核对与总额是否相符,其最能证实的认定是()

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根据目的支配自己的行为,克服困难以实现目的的心理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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