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平湖市人力社保局社保局2月12号上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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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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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导读]:2016年12月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时间:日-12月12日专家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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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日-12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双休和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5号窗口(海州东路548号)。
  二、招聘岗位
  窗口服务岗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较强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
  2、大专及以上学历,海宁市户籍,18-35周岁(日至日期间出生)。
  3、专业要求:人力资源、文秘、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四、招聘录用办法
  (一)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彩照两张,并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报名表》(现场领取)。
  (二)考试
  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
  1、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社会综合知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2、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20人的,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3、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录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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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亮:北京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数学相关专业,扎实的数理方法基础。长期从事数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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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关于2018年2月份各旗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的公示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 为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关注民生、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按照自治区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工作方案〉和〈党政领导包案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2013〕11号)要求,现将2018年2月份各旗县区党政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具体时间、地点进行公示。
& &&&监督电话:
巴彦淖尔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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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2018年2月份党政领导
接待群众来访安排表
区委副书记
区委纪检委
负责区纪检委全面工作
区政府副区长
负责分管区政府常务、政府法制、机关事务、财政、教育、群众来信来访、金融、行政审批服务等方面工作
区委政法委
负责区委政法委全面工作
区委组织部
负责区委组织部全面工作
区委统战部
负责区委统战部全面工作
区政府副区长
负责交通、文化、体育、旅游、卫生、计划生育、人劳、就业和再就业、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民族宗教、精神文明等方面工作
区政府副区长
区公安局局长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主持公安局工作。分管司法局
区政府副区长
负责农牧业经济、林业、水利、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等方面工作
区政府副区长
负责发改、工业经济、第三产业发展、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区政府副区长
负责办事处、城乡建设、村镇规划、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社区建设、土地管理利用、民政、兵役等方面工作。
区委副书记
区委纪检委
负责区纪检委全面工作
区政府副区长
负责分管区政府常务、政府法制、机关事务、财政、教育、群众来信来访、金融办、行政审批服务等方面工作
区委政法委
负责区委政法委全面工作
区委组织部
负责区委组织部全面工作
区委统战部
负责区委统战部全面工作
乌拉特前旗2018年2月份党政领导
接待群众来访安排表
负责旗委统战工作;主持旗委统战部工作。
旗委办主任
负责旗委具体工作运转的协调;主持旗委办公室工作。
政府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民政、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市场监督、食品药品、民族宗教、旅游等方面工作。分管民政局、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宗局、旅游局。
政府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教育、农牧业、农牧场、林业、粮食、科技、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气象水务、防汛等方面工作。分管教育局、农牧业局、林业局、科技局、粮食局、扶贫办、农业综合开发办、各农牧场、水务局、防汛办。
领导旗政府全面工作。
政府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环保、商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国土资源局、文体广电局、体育局、环保局、商务局。
政府副旗长
协助旗长维护社会稳定、信访和综合执法等方面工作,主持公安局工作。分管司法局、信访局、城市管理执法局。
政府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发展和改革、工业经济、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工业园区等方面工作。分管发改局、经信局、
安监局、贸促会、工业园区。
旗委副书记
协助旗委书记处理旗委日常工作和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农牧区工作;分管旗委纪检、政法、组织、宣传、统战工作;分管机关党委、编办、旗委政府督查室、旗委党校、工会、妇联、团委、科技、残联、红十字会和信访工作。
协助旗长负责政府常务工作和财政、行政审批服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人劳、社保、劳动就业、政府承担的深化改革工作、扩权强县试点改革、统计等方面工作。分管旗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国资局、政府采购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规划局、房管局、征收局、园林局、环卫局、人社局、社保局、劳动就业局、人防办、地震局、统计局。
主持旗委全面工作。
负责旗委纪检工作;主持旗纪检委工作 分管监察作。
政法委书记
负责旗委政法工作;主持旗委政法委工作。
负责旗委组织工作; 主持旗委组织部工作。
负责旗委宣传工作; 主持旗委宣传部工作;分管文联。
乌拉特中旗2018年2月份党政领导
接待群众来访安排表
旗委全面工作。
旗委副书记
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监察局、审计局。
旗委副书记
分管旗委办公室、机关工委、编制办、旗委政府督查室、党校、总工会、妇联、团委、科协、文联、残联、红十字会、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和投诉中心、农牧部、改革办。
组织部部长
主持组织部全面工作,分管老干部局(含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年大学)。
纪检委书记
主持纪检委全面工作,分管巡视、巡查、监察工作。
协助政府旗长负责政府常务、统计、财政、金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园林绿化、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外事侨务、群众来信来访和政府系统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室系统、旗委政府督查室、统计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含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房屋征收局、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园林局)、港务局、商务贸易服务中心、外事侨务办、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和投诉中心、港务公司、隆富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聚兴物业公司、污水处理厂,协助政府旗长分管监察、审计工作。联系:人大常委会、政协、统战部、编制办、老干局、总工会、工商联、档案局、乌拉特海关、甘其毛都边防检查站、乌拉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公热力公司、甘其毛都镇供热站,各保险、银行机构。
宣传部部长
主持宣传部全面工作&
海乌兰图雅
统战部部长
主持统战部全面工作,分管工商联工作。
政法委书记
主持政法委全面工作,分管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防范办。
旗委办主任
主持旗委办公室工作。分管机要(保密)局、档案局、党史办。
政府副旗长
协助政府旗长负责教育、民政、防灾减灾、环境保护、市场监管、食药品安全、科技、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教育局、民政局、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学技术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震站。联系:残联、科协、红十字会、老年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政府副旗长
公安局局长
协助政府旗长负责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宗教、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主持旗公安局全面工作,协助王宾副旗长分管信访维稳工作。分管民族宗教事务局(含蒙语办)、司法局(含公证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武部、边防团、法院、检察院、安全局、甘其毛都口岸公安分局、防范办、公安边防大队、武警二大队、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甘其毛都消防站、交警大队、甘其毛都交警大队。
政府副旗长
协助政府旗长负责综合经济、工业经济、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分管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局(含能源局)、经商信息、交通运输局(含公路段)、国土资源局(含不动产登记中心)、贸易促进会(招商局)、机场铁路建设项目办公室、机场公司。联系:乌拉特中旗供电分局、邮政局、运管所、甘其毛都口岸运管站、路政大队、边养队、通讯公司、烟草公司、盐业公司、石油公司、海畅盛公交公司、西金铁路公司、甘泉铁路公司。
政府副旗长
协助政府旗长负责农牧区经济、水利、林业、扶贫、农业开发、粮食等方面工作。分管农牧业局(含农牧机服务中心、草原监督管理局、农区畜牧业推进办)、水务局(含城市供水服务中心)、林业局(含森林公安局、内蒙古乌拉特梭梭林—蒙古野驴国家自然保护管理局乌拉特中旗站)、扶贫办、粮食局、供销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心、牧羊海牧场、同和太种畜场。联系:旗委农牧部、气象局、农发行、信用联社。
政府副旗长
协助政府旗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体广电、旅游、海流图环卫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就业服务局)、卫计局(含疾控中心)、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含广电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乌兰牧骑)。联系:团委、妇联、文联、文明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广电网络分公司、七三三台、新华书店、计生协会、医药公司。
乌拉特后旗2018年2月份党政领导
接待群众来访安排表&
主持旗委全面工作。
领导旗人民政府和工业园区全面工作。分管监察局、审计局。
常委会主任
主持旗人大常委会全盘工作。
旗政协主席
主持旗政协全面工作。
旗委副书记
协助旗委书记处理旗委日常工作。
统战部部长
主持旗统战部全面工作,分管工商联;协助旗委副书记做好残联、红十字会工作。
政法委书记
主持旗政法委全面工作,联系武警、消防和边防工作。
纪检委书记
主持旗纪检委全面工作,分管监察局。
政府副旗长
协助旗长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和财政、人事劳动、统计、信访等方面工作。分管政府办、人社局、财政局、统计局、信访局、党委政府督查室、接待办、妇儿工委。
组织部部长
主持旗组织部全面工作。
宣传部部长
主持旗宣传部全面工作,分管旗精神文明办、文联、网信办。
阿拉腾乌拉
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人劳、教育、文体广电、卫生、食药监、口岸、爱卫、科技、科协、民宗、旅游、残联、计划生育、红十字会等部门的工作。
政府副旗长
公安局局长
协助旗长工作,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主持公安局工作。分管司法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 联系:法院、检察院、交警大队、武警边防大队、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国家安全局,巴音前达门苏木
政府副旗长
协助旗长工作,负责城建、国土、执法、林业、矿管、环卫等方面工作。分管住建局、林业局、国土局、矿管局、执法局、城投公司、爱卫办、环卫局、人防办。
政府副旗长
协助旗长分管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工会、工商联、电力公司、石油公司、烟草公司、呼和温都尔镇。
政府副旗长
协助旗长工作,负责发改、农牧业、民宗、扶贫等方面工作。分管发改局、农牧业局、民宗局、农业综合开发办。
政府副旗长
协助旗长工作,负责市场监管、教育、文体广电、卫计、旅游、爱国卫生等方面工作。
五原县2018年2月份党政领导
接待群众来访安排表
主持县委全面工作。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局。
县委副书记
协助郭占江同志负责抓好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深化改革、巡视联络整改、城乡社区,推进防范化解重大分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落实,全域乡村旅游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受县委书记委托负责有关工作,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和编制、党校、群团、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组织县委重大事项决策前的调研工作和决策过程中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及决策后的督查落实工作;分管县委农牧部、县委政府督查室、编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红十字会、科协、关工委。联系县人大。
纪检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持县纪委全面工作,分管县委巡察办。
协助政府县长负责政府常务、机构改革、财务税收、交通运输、发展改革、民族宗教、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协助政府县长做好审计工作。分管政府办(含人防办、法制办、应急办、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中心、接待办、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和投诉中心)、财政局(含金融办)、交通运输局(含公路段、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发展和改革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含蒙语办)。协调政府方面的改革、意识形态和上级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联系:人大、政协、监察委员会、人武部、编办、县委政府督查室、档案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包商银行、蒙银村镇银行、养护管理分局、运管所、汽车站、火车站、通讯机构、机场、驾校。
组织部部长
负责组织、干部、人才工作,主持县委组织部全面工作,分管县委老干部局。
统战部部长
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主持县委统战部全面工作,分管县工商联。联系县政协。
政法委书记
负责政法工作,分管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主持县委政法委全面工作;联系武警、消防、交警和戒毒所工作。
宣传部部长
负责宣传、思想、文化等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持县委宣传部全面工作,分管县文联。
县委办主任
负责县委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和协调,主持县委办公室全面工作。联系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工作。
政府副县长
协助政府县长负责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等工作。分管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商务和粮食局、供销社、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联系:盐业公司、石油公司、烟草公司、工会、团委、关工委。
2月14日& 2月28日
政府副县长
公安局局长
协助政府县长负责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政法、司法、消防、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综合执法等工作;协助常务县长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主持公安局工作。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园林局、环卫局、征收局、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排污站、供热与物业办)规划局、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联系:政法委、法院、检察院、文明办、消防大队、交警大队、武警中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险机构。
政府副县长
协助政府县长负责工业经济、土地管理、安全生产、招商引资、防震减灾、统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好(含不动产登记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贸易促进会、地震观测站、统计局。联系:工业园区、工商联、五原供电分局、国家统计局五原调查队。
政府副县长
协助政府县长负责卫生、计划生育、民政(含扶困和基层政权建设)、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旅游、侨务等工作。分管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含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爱卫办)、民政局、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含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侨办、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红十字会、妇联、残联、文联、老干局、老龄委、广电信息网络公司。
政府副县长
协助政府县长负责农牧业、水务、林业、扶贫、科技、环境保护、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含改盐增草兴牧工程)和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农牧业局(含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经营管理局、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产管理站、农广校、蔬菜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能源站、改良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草原站、规模养殖服务中心、农牧业服务中心、农牧业机械技术培训推广站、农机监理站)、水务局(含防汛办)、环保局、科技局、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心、林业局(含森林公安分局)扶贫办。联系:义长局、县委农牧部、气象局、科协。
磴口县2018年2月份党政领导
接待群众来访安排表
主持县委全面工作。
县委副书记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审计局。
县委副书记
协助李建军同志处理县委日常工作和党建工作,负责城镇经济、工业经济、招商引资、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脱贫攻坚、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分管编办、机关工委、改革办、党校、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人武部。
协助县长负责政府常务工作和农牧水等方面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室(含人防办、地震办)、机关事务局、农牧业局、水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人武部、党史地志办、黄管局、乌兰布和灌域管理局、科协、气象局、沙业兴农业综合治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仁创生态海绵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纪检委书记
监察委主任
主持县纪委、监察委工作,负责县委纪检、监察工作。
宣传部部长
主持县委宣传部工作,负责县委宣传工作。分管文联。
组织部部长
主持县委组织部工作,负责县委组织人事工作。分管老干局、老年大学。
县委办主任
主持县委办工作,负责县委日常工作运转,统筹协调接待工作,负责县委重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分管县委政研室、县委政府督查室、农牧部、党史地志办、防范办、机要保密局、档案局。
政法委书记
主持县委政法委工作,负责县委政法工作。分管法院、检察院。联系:公安局、司法局、武警中队、消防队。
统战部部长
主持县委统战部工作,负责县委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分管工商联。
政府副县长
公安局局长
协助县长负责信访、社会稳定、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主持公安局工作。分管信访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法院、检察院、消防大队、武警大队、交警大队、雷达部队、运管所、稽查所、火车站、巴运公司、导航站。
政府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财政税收、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民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方面工作。分管财政局(含国资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办)、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政局文化体育广电局(含广电中心)、旅游局。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编办、残联、红十字会、老年体协、国税局、地税局、人行磴口支行(银监办)、建行磴口支行、工行磴口支行、农行磴口支行、农发行磴口支行、信用联社、包商银行磴口支行。
政府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林业、扶贫、教育、卫生计生等方面工作。分管林业局(含自然保护局、纳林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扶贫办、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中国林科院沙漠林业实验中心、关工委、老年大学、文联、广电网络中心。
政府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管理、综合执法和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分管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含规划局)、房管局、环卫局、园林局、国土资源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联系:爱卫办、公积金中心、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局、滨辉水务有限公司、清泉自来水公司。
政府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综合经济、工业经济、环境保护、粮食商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发展和改革局(含科技局)、统计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含粮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贸易促进会(招商局)、商务局、供销社。联系:工商联、电业局、石油公司、机电处、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盐业公司、烟草公司。
杭锦后旗2018年2月份党政领导
接待群众来访安排表&
主持旗委全面工作
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农村经济、工业经济、住房和城镇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头道桥镇、双庙镇、太阳庙农场人大工作。
旗委副书记
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主持旗人民政府和工业园区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等方面工作。
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旗人大常委会常务、党务、财政经济、综合经济事务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财经工作委员会、信访办公室,负责指导陕坝镇、二道桥镇人大工作。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
主持旗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旗政府副旗长
财政局局长
协助政府旗长负责人社、卫计、民政、民族宗教、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等方面工作。
旗政协主席
主持政协全面工作
宣传部部长
主持宣传部全面工作。
旗委副书记
协助旗委书记处理旗委日常工作,负责经济、社会、党的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联系旗人大、政协工作。
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民宗局局长
协助主任分管政法、民政、监察、民族宗教等工作,分管法制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沙海镇、蛮会镇、团结镇人大工作。
政法委书记
协助旗委书记分管政法工作。主持旗政法委工作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政协民族宗教群团侨务和社会法制委员会工作。
监察委主任
主持纪委、监委全面工作。
协助政府旗长负责城镇规划、城乡住房建设管理、土地利用等方面工作。
政府副旗长
协助政府旗长负责旗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和财政、税收、统计、金融、教育、交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改革、防灾减灾等方面工作。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政协综合办公室、提案委员会工作。
组织部部长
负责旗委组织工作,主持旗委组织部工作
协助政府旗长负责工业经济(含农机制造产业)、第三产业、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旅游管理、商务供销、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
统战部部长
负责旗委统战工作,主持旗委统战部工作。
协助政府旗长负责农林牧水、科技、扶贫、农村经济等方面工作。
旗委办主任
水务局局长
负责旗委日常工作运转,主持旗委办公室工作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政协经济委员会、文史委员会工作。
公安局局长
协助政府旗长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司法、消防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公安局工作。
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宣传、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工作,分管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三道桥镇、蒙海镇人大工作。
来源:市信访局&nbsp&nbsp&nbsp&nbsp&nbsp编辑:杨敬您现在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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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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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6年浙江平湖教育局赴浙师大招聘12名教师,平湖市平湖中学、平湖市当湖高级中学、平湖市新华爱心高级中学、平湖市乍浦高级中学、平湖市职业中专拟招聘基础课教师12名。平湖教育局此次招聘报名时间为日上午8:30-11:30,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平湖市教育局专场招聘会现场。更多详情请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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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本人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时间:日上午8:30---11:30,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平湖市教育局专场招聘会现场。
  2.考试。采用综合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2的比例于面试当天确定入围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在招聘会现场通知)参加由招聘学校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在技能测试后,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拟参加体检的对象。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体检、考察。由平湖市教育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 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对象,由平湖市教育局在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5.办理聘用手续。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同级政府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应在日前凭档案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在8月12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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