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18年江苏省自考网上报名考报名了两个不同城市的职位,审核都通过了,只付一个钱,对这次考试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啊

公务员省考报名时一时疏忽报了省内两个职位并成功缴费_百度知道
公务员省考报名时一时疏忽报了省内两个职位并成功缴费
您好!我是河南省2014省考备考的考生 报名时一时疏忽报了省内两个职位 并且都缴费成功了 很担心会被取消资格 之前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麻烦您帮忙正确解答一下可以么?
我有更好的答案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2013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履行财务管理、审计,其成绩方可有效、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都可以缴费,但是那样不是多花钱吗,其中: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单位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你这种情况也说明审核单位的疏漏,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
这个事情很小的问题。2个省份是一天考试吗?如果不是一天的话,你可以二个省份都去考,如果是一天了,你只去一个省份去考试吧,那个省份不去得了!
谢谢你!是一个省份同一天考试的,都是2014年河南省公务员省考的报名。省内只能报一个职位的,我这样算重复报名了,害怕被取消考试资格,请问会么?
都是河南省内的啊!那都不算了啊,其实也没有事情的,报名后他们还要审核的,或者不行了,你去他们人事考试中心打个电话说明一下情况呗!让他们取消一个报名。希望能帮助你,还望采纳!
恩 ,好的 现在也只能这样了 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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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礼仪培养
  一、礼仪与面试礼仪  礼仪是在人际交往中,以一定的、约定俗成的程序方式来表现的律己敬人的过程,涉及穿着、仪容、言谈、行为举止等方方面面的内容。从个人修养的角度来看,礼仪可以说是一个人内在修养和素质的外在表现。从交际的角度来看,礼仪可以说是人际交往中适用的一种艺术、一种交际方式或交际方法,是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示人以尊重、友好的习惯做法。从传播的角度来看,礼仪可以说是在人际交往中进行相互沟通的技巧。  礼仪的&礼&字指的是尊重,即在人际交往中既要尊重自己,也要尊重他人。古人讲&礼仪者敬人也&,实际上是一种待人接物的基本要求。礼仪的&仪&字顾名思义,仪者仪式也,即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表现形式。总之,礼仪是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表现形式,进而言之,礼仪其实就是交往艺术,就是待人接物之道。  面试礼仪是指用人单位通过衣着、打扮、语言、手势、表情、笑容等方面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胜任所报职位的工作能力。在现代生活中,人们比较注重礼仪问题如服饰打扮、举止言谈、气质风度、文明礼貌。如果服饰打扮举止得体,那么面试获得成功的机会就大;如果职场上不注重礼仪,本来很好的机会,也许就会由于举止言行的某一个小失误,导致面试失败。面试时如果能做到合乎礼仪的标准,就会让自己信心百倍地面对面试,获得考官的高度赞许。  然而,形象礼仪的训练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奏效的,需要各位考生提前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
  二、着装礼仪  在人际交往中,着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人的阅历修养、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也体现着所在民族的习俗、社会的风尚、个人的身份等,是个人礼仪的重要体现。在事业单位面试这种正式的场合,注重个人着装的考生能够体现出仪表之美,给考官留下较好的第一印象。同时,得体的着装也会使人精神倍增,无形中增添自己的信心。  我们知道,事业单位面试的考核要素中,&举止仪表&这一要素占很大的比重,是相当重要的,并且第一印象直接影响到考官对考生随后答题的接受程度。永远不要对这样的话照单全收&&&能力是第一位的,其他的全都是次要&。这句话只说对了一半,事实上,没有一个考官会对一个衣着邋遢不得体的考生心生好感,他考虑更多的是,你可能并不重视这次面试和这份工作,或者,一个对自己很马虎的人,怎么可能认真对待我交付给他(她)的工作呢?  所以,从现在开始,检查一下自己着装打扮的每一个细节,认真考虑面试单位的需求和期待,就如同你精心准备面试答题理论知识一样,学会装扮也是你必修的功课。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仪表特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衣着、仪表都以简单、朴素、庄重为主,当然,也不排除有个性特点。但是,参加面试时最好以&安全系数&较大的衣着为主,可以博得大多数考官的认同。  也就是说,要想在举止仪表上得高分,穿着打扮一定要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严肃性、庄重性相适应,尽量贴近以下原则:选择简约得体的套装,配合精致自然的妆容,体现成熟干练的气质。最后,你需要留给对方的印象是:严谨而不失活泼,青春而不失稳重。  (一)服装与色彩的搭配  服装的风格和特征往往是通过色彩的视觉幻想造成的,合理而和谐的色彩组合常常能带来神奇的视觉效果,令人眼前一亮。一般来说,颜色有深浅和冷暖之分。深色显得安定、沉着,浅色显得文雅、大方;冷色显得沉静、庄重,暖色显得热烈、奔放。同一种款式的服装,只要色彩搭配合理,即可穿出完全不同的效果。  1.强烈色配合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看到的是黑、白、灰与其他颜色的搭配。黑、白、灰为无色系,所以,无论它们与哪种颜色搭配,都不会出现大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果同一种颜色与白色搭配时显得明亮,与黑色搭配时就显得昏暗。因此在进行服饰色彩搭配时应先衡量一下,不要把深色,如深褐色、深紫色与黑色搭配,这样会和黑色呈现&抢色&的效果,令整套服装没有重点,而且服装的整体表现也会显得很沉重、昏暗无色。  2.补色配合  补色配合是指两个相对的颜色的配合,补色相配能形成鲜明的对比,有时会收到较好的效果,黑白搭配是永远的经典。一套恰到好处的职业装可以体现出面试者较高的品位修养、良好的精神面貌及其对考官的尊重态度。  除了黑白的搭配之外,纯度低的颜色更容易与其他颜色相互协调,也可以体现出与众不同之处。这是因为纯度低的颜色使得人与人之间增加了和谐亲切之感,从而有助于形成协同合作的格局。同时,低纯度给人以谦逊、宽容、成熟之感,借用这种色彩语言,面试者更易受到考官的重视和信赖。  下面介绍几种比较适合在面试场合穿着的服装颜色的搭配原则,以供考生参考。  (1)蓝色的搭配原则  在所有颜色中,蓝色服装最容易与其他颜色搭配。不管是近似于黑色的蓝色,还是浅蓝色,都比较容易搭配。  对于女性来说,蓝色具有紧缩身材的效果,极富魅力。近似黑色的蓝色合体外套,配白衬衣,会使你显得神秘且不失庄重。曲线鲜明的蓝色外套和及膝的蓝色裙子搭配,再以白衬衣点缀,会透出一种轻盈的青春气息。上身穿蓝色外套,下身配细条纹灰色长裤,则可呈现出一派素雅的风格。因为细条纹可柔和蓝灰之间的强烈对比,增添优雅的气质。  (2)褐色搭配原则  褐色与白色搭配,可以给人一种清纯的感觉。褐色及膝筒裙与大领衬衫搭配,可体现短裙的魅力,增添优雅气质,也可以表现出穿着者的特有个性。  (3)黑色的搭配原则  黑色是百搭百配的色彩,无论与什么色彩放在一起,都会别有一番韵味,因此成为众多考生的首选。  (4)米色搭配原则  米色因其简约与富于知性美而越来越受面试者的青睐。与白色相比,米色多了几分暖意与典雅,不事夸张;与黑色相比,米色纯洁柔和,不过于凝重。如果天气渐暖,女性考生可以选择米色套装,同样可以穿出一丝严谨的味道来。而且相比于千篇一律的黑色,还会给人眼前一亮之感。一件浅米色的高领短袖毛衫,配上一条黑色的精致西裤,穿上黑色的中跟皮鞋,可以显出成熟优雅的气质。  (二)服装款式  服装的款式又是另一种语言符号。面试中,着装的款式宜简练、朴素、不抢眼。服装的款式可分为&风格式服装&和&门面式服装&。&门面式服装&纯为包装自己以博取别人的好印象,适合在面试中穿着,比如西装、套裙。但是,如果一款&风格式服装&能尽显你的个性,又与面试的气氛相融合,何乐而不为呢?  虽说人不可貌相,但考生面试时的穿着打扮对录取与否,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留下完美的第一印象未必会被录取,但若给人留下坏印象,极可能因此而名落孙山。所以,随着面试日期的到来,应花费心思为自己塑造一个良好的外在形象。  (三)着装规范&  1.男士规范  男性在应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头发修整,如果稍嫌过长,应修剪一下。  (2)避免穿着过于老旧的西装,颜色以素净为佳。  (3)正式面试时,以长裤并熨烫笔挺为好。  (4)衬衫以白色比较好。  (5)尽量选择颜色明亮的领带。选购时可以征询太太或女友的意见,太过鲜艳显得花哨,以能带给他人明朗良好印象为宜。  (6)领带不平整给人一种衣冠不整的观感,尽可能别上领带夹。  (7)西装胸袋放条装饰手帕看起来颇为别致。  (8)西装和皮鞋的颜色以保守为原则,面谈时最好避免穿着过分怪异的颜色。  (9)戴眼镜的考生,镜框的佩戴最好能使人感觉稳重。  一般说来,着装打扮应求端庄大方,可以稍事修饰,男生可以把头发吹得整齐一点,皮鞋擦干净一些。下面分述一下男士应注意的着装规范,希望对考生会有帮助。  (1)西装:最容易被人接受的男性西装颜色是深蓝、黑中带浅灰色,接下来就是褐色和米色。质地应该是纯毛,在视觉效果上羊毛比任何其他衣料都要好。勿选欧洲设计师设计的西装,因为它们裁剪得都较紧身,且对于事业单位面试的场合来说显得太花哨。  (2)衬衫:衬衫的着装原则很简单:①总是穿长袖衬衫;②总是穿白色或淡蓝色衬衫;③永远不要违背原则①和②。这里的&白色&,并不是要排除带淡红或淡蓝条纹的白衬衫,这些&白色&衬衫尽管不是最优之选,但都是可取的。单一色的白色衬衫传递着某种不可言传的感觉,即诚实、聪明和稳重,它应该是你的首要选择。而艺术家、作家、工程师和其他创造性专业人员有时抵触白色是事实,对于他们来说,淡蓝色也许是最好的选择。记住,颜色越淡,底色越精妙,你给人留下的印象就越好。  (3)领带:一条纯真丝领带产生的职业效果最佳,其体现出来的优雅给人的感觉最好,也最容易打理。亚麻领带太随便,最易起皱,只有在较暖和的天气合适。毛料领带不仅外观随便,而且打结困难。人造纤维有发光的特点,当你希望它们给人淡雅的感觉时,它们的颜色却显得刺眼,可能有损你的职业形象。由此看来,纯真丝的领带,或者50%的羊毛和50%的真丝混合织成的领带应该是你面试时的首选。  领带应该给你的衣服增色,这就是说你的打扮应该有一个整体的平衡:一般的经验是你领带的宽度应大致和你的西装上衣延及胸前的翻领的宽度一致,系好的领带不要超过你的裤腰带。  (4)鞋子:男士应穿黑色或棕色的皮鞋,其他材料和颜色都不妥。系鞋带的皮鞋是最保守的选择,但几乎广为接受;无带的也较大方得体。这种无带的皮鞋需朴素大方、鞋帮较浅,无论白天还是晚上,在正式场合中都较为合适(系鞋带的皮鞋在晚宴场合中显得有点笨拙)。  (5)袜子:袜子应和衣服相协调,因此,颜色多为蓝色、黑色、灰色或棕色,袜子的长度应该以你跷腿时不露出太多的胫骨为宜,在你移动双脚时也不至于在脚踝部堆起。总之,弹性较好的裹及小腿处的袜子是你最好的选择。  (6)皮带:皮带应该和你选择的鞋子相匹配。因此,蓝色、黑色或灰色西装需要黑皮带和黑鞋子搭配,而棕色、棕褐色或者米色的西装应配棕色的皮带和鞋子。至于皮带的材料则应坚持使用皮质的。  2.女士规范  相对于男士来说,面试时女士可选择的服装无论从款式上,还是色彩方面都有比较大的空间,这既给了面试者展现自我的舞台,同时也对面试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一旦所选服装与自己的形象、气质不能很好地搭配,反而会适得其反。因此,各位女性考生要注意着装的规范,面试着装以整洁美观、稳重大方、协调高雅为总原则,服饰色彩、款式、大小应与自身的年龄、气质、肤色、体态、发型和拟聘职业相协调、相一致。  (1)套装:每位女性考生应准备一至两套较正规的套服。女式套服的花样可谓层出不穷,每个人可根据自己的喜好来选择,但原则是必须与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相符,颜色鲜艳的服饰会使人显得活泼、有朝气,素色稳重的套装会使人显得大方干练,记住这个原则,针对不同背景的单位选择适合的套装吧。  (2)皮鞋:鞋跟不宜过高,过于前卫,夏日最好不要穿露出脚趾的凉鞋,更不宜将脚趾甲涂抹成红色或其他颜色。  (3)皮包:女士的皮包要能背的,与装面试材料的公务包有所区别,可以只拿公文包而不背皮包,但不能把公文包里的文件全部塞在皮包里而不带公文包。  (4)手表:面试时不宜佩戴过于花哨的手表,给人稚气的感觉。面试前应调准时间,以免迟到。  (5)不一定要穿黑色套装:有些女性认为面试时一定要穿黑色套装,这种穿法虽然十分稳重,但是现在社会已能接受一些较鲜艳的颜色,比如红色能显示人的个性好动而外向,主观意识较为强烈而且有较强的表现欲望,这种颜色感染力强,容易打动考官,令他振奋,使他印象深刻。不过,女性面试者应该避开粉红色,这种颜色往往给人以轻浮、圆滑、虚荣的感觉。  (6)袜子不能有脱丝:时装设计师们都认为,肉色袜子作为职场着装是最适合的。为保险起见,你应在包里放一双备用,以免脱丝能及时更换。&  另外,不论你的腿有多漂亮,都不应在面试时光着腿。  禁忌:男女考生都不能在面试时穿T恤、牛仔裤、运动鞋,一副随随便便的样子,这样百分之百是不受面试考官欢迎的。
  三、仪容礼仪  仪容,简单讲是指人体不需要着装的部位,主要是面部,广义上还包括头发、手部,以及穿着某些服装而显露出的腿部。仪容能给人造成直接而敏感的&第一印象&,美好的仪容总能令人敬慕和青睐。一个人的仪容仪表最能反映出他的精神状态,考官对考生的第一印象也来源于对考生外在形象的观察。相信任何考官都不会对一个邋遢的考生有好的印象。因此,考生一定要注意自身仪容的修饰,特别是女性,适当地化淡妆,会让自己变得与众不同,神采奕奕,还可以表现出自己对这次面试的重视。  (一)头发  1.发型  男士的头发留得太长会给人留下不够振作的印象,因此考生需要在面试前对发型加以修理。男士的发型最为常见的是分头,但是不要留中分。除了分头以外,还有些考生比较适合留平头,长度适宜的平头会显得人很精神,也不失庄重成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此外,考生若是想让自己看起来更有气质,也不妨在面试前找一个好的发型师设计一款最适合自己的发型。需要注意的是,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最好不要为了保持发型而往头发上抹过多的摩丝等定型产品,尤其是带有香味的定型产品,这会使你看上去显得&油头粉面&。有时候发型理得不错,但是等你到面试现场时,发型早已凌乱了,这时可以去洗手间照照镜子、梳一下头。  女士的发型相对来说可以多样化一些,只要按照自己平时的习惯打理即可。简单的马尾或者干练有型的短发都会显示出不同的气质。但是,无论哪一种发型,都需要注意具体的细节:  (1)长发的女士为避免给人以拖沓之感,最好把头发扎成马尾,并注意不要过低,否则会显得不够干练。刘海也应该重点修理,以不盖过眉毛为宜,还可以使用合适的发卡把刘海夹起来,或者直接梳到脑后。  (2)半披肩的头发则要注意不要太过凌乱,有长短层次的刘海应该斜梳定型,露出眼睛和眉毛,显得端庄文雅。  (3)短发的女士最好不要烫发,会显得不够稳重。  另外,头发最忌讳的一点是,有着太多的头饰和过分的装束。在面试这样的场合,大方自然才是真。所以,不要带过多的颜色鲜艳的发夹或头花,披肩的长发也要适当地加以约束。  2.清洁  除了发型之外,还要注意保持头发的干净。夏天应该做到每天洗一次头,否则头发中会散发出异味。头发不能有头皮屑,不要&肩披白霜&去见考官。有些&少白头&的考生可以在面试前进行适当的染发,但注意颜色应自然不做作。  (二)美容化妆  化妆是生活中的一门艺术,是女性在政务、商务和社交生活中,以化妆品及艺术描绘手法来装扮自己,以达到振奋精神和尊重他人的目的,适度而得体的化妆,可以体现女性端庄、魅力、温柔、大方的独特气质。  另外,美容化妆对于人的仪容有画龙点睛的作用。通过运用丰富的化妆用品和工具,采取合乎规则的步骤和技巧,对面颊五官及其他部位进行预想的渲染、描画和整理,以强调和突出人所具有的自然美,遮盖和弥补面部的不足和缺陷,使容貌尽可能完美。事业单位面试中,女士可适当化一些淡妆,一定要看上去很清爽、自然、干净、利落,千万不要给人俗艳的感觉。化妆还应该与形体、肤色、服饰、发型、年龄、性格、身份相协调,而且要与面试的目的和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应以淡妆为宜,以自然真实为度,以协调、高雅、精神、舒适为美,以清洁健康为旨,塑造出一副淡雅清秀、健康自然、鲜明和谐、富有个性的容貌,使面试者焕发出青春的光彩,增强自信心,在面试的过程中增加魅力。同时化妆也是参加面试的重要礼仪要求。  (三)面部  对面容最基本的要求是:时刻保持面部干净清爽,无汗渍和油污等不洁之物。修饰面部,首先要做到清洁。  (四)手臂  手臂是肢体中使用最多、动作最多的部分,要完成各种各样的手语、手势。因此,难免得到考官目光的眷顾。如果手臂的&形象&不佳,整体形象将大打折扣。因此,手要保持干净,手指甲的长度以不超过手指指尖为宜。  (五)腿部  事业单位面试属于正式的场合,女士穿裙装不能光腿,要穿丝袜;袜子有&腿部时装&之称,不能出现残破;不要鞋袜不配套;袜子要高过裙子的长度。男士穿西装时穿的黑色棉质袜子,长及小腿中部,袜口有松紧带,不可以露出腿部肌肉。  (六)杜绝饰物  女士尽量不佩戴耳环、项链、手镯等各类饰品,尤其是金光闪闪的饰物;男士不佩戴饰品。一身珠光宝气可能会给考官留下热衷打扮、虚荣心强的负面印象。
  四、仪态礼仪  仪态指人们在交际活动中的举止所表现出的姿态和风度。考官对考生的评价,往往开始于对考生的仪态表现、言行举止的观察和概括。一些不雅的言行举止,就是有失礼仪的表现,它会影响到一个人的自身形象。所以,在面试时,文明规范的行为举止是十分重要的。因此,考生要站有站姿,坐有坐相,举止落落大方,自然优美。  (一)站姿  也许有的考生认为,在短短的十几分钟面试时间里,并不需要专门展示自己的站姿。的确,我们不要求考生像军人站军姿那样要求自己,但是如果平时过于懒散,在面试时的一举一动稍不注意就会给考官留下不好的印象,让自己的竞争对手有机会胜过自己。所以,考生还是严格要求自己为好。  正确的站姿应该是:站立要端正,双目平视前方,嘴唇微闭,面带微笑,自然平和;双肩放松,使身体有向上的感觉;躯干挺直,身体重心应在两腿的中央,做到挺胸、收腹、立腰;双腿直立,保持身体端正或微微前倾。男士在站立时,一般应双脚平行,大致与肩同宽,双手半握拳状垂放于大腿两侧;女士则应双腿并拢,脚跟靠近,脚掌分开成&V&形,双手自然垂放或叠放成心形放在腹前。  除此之外,还需要考生注意的是:站立时要防止重心偏左或偏右;站立时双手不可叉在腰间,也不可抱在胸前;站立时身体不能东倒西歪;站累时,脚可以向后撤半步,但上体仍须保持正直,不可把脚向前或向后伸得过多或叉开很大。  男士正面站姿女士正面站姿  男士侧面站姿女士侧面站姿男士背面站姿女士背面站姿&  (二)行姿  从步入考场,到走出考场,整个过程都在考官的观察范围之内。每个细节都会反映在自己的评分表上,潇洒和优雅的走路姿势能够体现一个人的风度和魅力,给自己赢得良好的印象分。考生应该多加训练。  正确的行姿的三个要点是从容、平稳、直线。良好的行姿应当身体直立、收腹直腰、两眼平视前方,双臂放松在身体两侧自然摆动,脚尖微向外或向正前方伸出,跨步均匀,两脚之间相距约一只脚到一只半脚,步伐稳健,步履自然,要有节奏感。起步时,身体微向前倾,身体重心落于前脚掌,行走中身体的重心要随着移动的脚步不断向前过渡,而不要让重心停留在后脚,并注意在前脚着地和后脚离地时伸直膝部。步幅的大小应根据身高与着装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女性在穿裙装时步幅应小一些,穿裤装则可以稍大一些,以显示出自身的干练;男士则按照平时习惯的步幅即可。  注意事项:走路时不要身体前俯、后仰,或两个脚尖同时向里侧或外侧呈八字形走步,步子太大或太小;双手反背于背后或身体乱晃乱摆。  (三)坐姿  相对于站姿来说,坐姿更显得重要。到达面试考场以后,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考官自始至终会观察你的行为举止,这时正确而优雅的坐姿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要求为:轻轻拉出椅子,缓慢落座,上身正直,人体重心垂直向下,腰部挺起,脊柱向上伸直,胸部向前挺,双肩放松平放,躯干与颈、髋、腿、脚正对前方;手自然放在双膝上,双膝并拢;双目平视,面带笑容。女士如果着裙装,应该先整理裙摆再落座,脚跟脚尖全靠或一靠一分,也可一前一后或右脚放在左脚外侧,离坐时应缓慢站起,不要弄出响声。  需要注意的是:坐时尽量不要把椅子坐满(最好坐椅子的三分之二),也不可坐在边沿上;不可坐在椅子上前俯后仰,摇腿跷脚;不可双手抱在胸前,不可跷二郎腿,不可抖腿,也不要半躺半坐。  男士正面坐姿男士侧面坐姿  女士正面坐姿(一)女士正面坐姿(二)女士侧面坐姿  在考场上,考生面前会摆放桌子,考生坐下以后,可以自然地将手放在桌子上,但是注意不要有小动作,切忌做出转笔、拧手指等一系列小动作。  女士手部摆放图  男士手部摆放图  (四)入场与退场的具体要求  1.入场。一般情况下,考生会由引导员引导进入考场,到考场时,要向引导员致谢。如果考场门是开着的,考生可不必敲门直接进入;如果考场门是关闭的,考生则要敲门得到考官的允许后再进入。敲门时,用食指弯曲用力叩击门板,均匀地敲三声,时间间隔约为0.5秒。进门后,不可以随手带门,要转过身,自然地轻轻把门关上。注意:敲门时声音不宜太大,不能过于急促,否则会给考官留下鲁莽而不礼貌的印象。  2.问好。考生走到考生席站稳之后,应向面试官鞠躬问好,一般用语为:&尊敬的考官,你们好,我是&&号考生。&听到考官&请坐&的指示后,考生方可落座,要轻拉椅背,坐的过程要迅速、轻盈,不可拖泥带水。需要考生注意的是,问好的时候,主要面对中间位置的主考官,但也要兼顾到其他考官,特别是女性考官!目光要扫及所有考官,头不要左右摇动太多。最后目光收回到主考官,坚定而大声地问好。  3.退场。考生退场时,也要注意保持礼节。不可因为答题过程中出现不顺利的现象就带着懊恼的表情退场。退场之前应主动收拾好桌子上的草稿纸和笔,交给工作人员,然后轻轻地将座椅放回原位,再向考官鞠躬致谢,微笑着离开。  (五)表情与微表情  1.表情  面试过程中,考生的表情要自然、真诚,最好做到以下两点:端庄中有微笑;严肃中有柔和。要把面前的考官当成平等的交流者,微笑着面对考官的提问。要知道微笑是一个人能力和品行的最好体现,它能使他人感到信任和依靠。  (1)笑容真诚。人的面部表情,往往是来自于本能的反应,真诚的笑容会让考官读出你的个人品质和修养。过于矜持或夸张的表情,往往会失去真实性和严肃性,既不美也不会感人。阅人无数的考官一眼就可以看出,哪些考生是在装模作样、矫揉造作,因此考生一定要真诚地展现自我。  (2)眼神灵活。灵活的眼神给人一种轻松之感,这就要求考生在考官读题的过程中与考官有所互动,不要不敢看考官,要适当地用眼神交流,告诉他你明白了他的问题。否则,呆板的眼神会让考官难以捉摸你心里在想什么,或者认为你根本没有认真听他讲话!  (3)表情自然。一般来说,面部表情应该和语言所表达的情感同步进行,不要让说的内容和面部表情脱节,无论是面部表情的超前还是滞后,都会让对方感到虚假别扭,叫人啼笑皆非。所以,面部表情应当迅速、敏捷地反映出内心的情感。  2.微表情  微表情,是内心情感的流露与掩饰。从心理学上来说,人们通过做一些表情把内心感受表达给对方看,在人们做的不同表情之间,或是某个表情里,脸部会&泄露&出其他的信息。  微表情最短可持续1/25秒,虽然一个下意识的表情可能只持续一瞬间,但这往往是种令人反感的表情,很容易暴露情绪。当面部在做某个表情时,这些持续时间极短的表情会突然一闪而过,而且有时表达相反的情绪。  在面试过程中,考生很希望能够展现给考官自己最优秀的一面,但是也要注意一些不经意的&微表情&会出卖自己。了解一些微表情所代表的信息,有助于考生下意识地改变自己的某些小动作。  各种动作的解析:  (1)单肩抖动&&不自信。  (2)嘴唇左边向上撇&&假笑。  (3)中断眼神交流&&不代表撒谎(回忆中)。  (4)回答时生硬地重复问题&&典型谎言。  (5)抬起下巴&&十分尴尬。  (6)揉鼻子&&掩饰真相(男人鼻子里的海绵体在撒谎时容易痒)。  (7)眼睛向左看是在回忆,向右看是在思考谎话。  (8)惊讶表情超过一秒就是假惊讶。  (9)男人右肩微耸一下就是在说假话。  (10)当不能倒着将事情回忆一遍,那么事情肯定是编造的。  (11)用手抚额头&&表示羞愧。  (12)瞳孔放大&&恐惧,愤怒。  (13)话语重复,声音上扬&&撒谎。  (14)肢体阻抗,向后退一步&&表示刚说的话不可信。  (15)抿嘴&&经典的模棱两可的动作。  (16)摸脖子&&人撒谎的时候会摸脖子,典型的强迫行为。  (17)鼻孔外翻,嘴唇紧闭&&生气。  (18)下巴扬起,嘴角下垂&&自责。  (19)眉毛向上拉紧&&恐惧。  (20)提高右边的眉毛&&表示你有疑问。& & & & & &&行测备考推荐:& && &&&
2012年贵州省公、检、法司法机关招考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警察队伍整体素质,充实基层警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2年我省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简称四大类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及人民警察学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制定《贵州省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并于日经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公布实施。& & &相关下载:【】【】【】【】【】【】& & &&备考推荐: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录取)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考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遵义、六盘水、安顺、黔南、黔东南、黔西南、毕节、铜仁9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的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对确需在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区)设立考点的,经省招考办同意,可在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监督下设立考点。省公务员招考办统一安排全省(除贵阳市外)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考计划及职位  全省四大类机关共计划招考人民警察2540名。其中,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676名,有关市(州)辖区职位1864名。  本次招考不设职位类别。各招考职位详见《贵州省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公安(森林公安)警察、司法(含法院、检察院)警察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定向到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上五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2.人民警察学员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定向到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上五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二)报考条件  1.公安(森林公安)警察、司法(含法院、检察院)警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  ①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日及以后出生)。  ②市(州)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日及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日及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日及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  (5)公安类专业职位限以下人员报考:  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和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的公安类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②中央部委所属公安、司法院校的贵州生源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和外省籍2012届本科及以上公安类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中央部委所属公安、司法院校是指公安部所属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司法部所属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国家林业局所属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公安类专业目录详见《公安警察院校公安类专业目录》(附件2)。  (6)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日。  (7)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日服务滿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人民警察学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市(州)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学员的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日及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  (5)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日服务滿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3、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6)曾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不符合招考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省直及有关市(州)考区均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ip:219.151.4.99或219.151.4.100)】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日9:00至5月22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各招考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考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日9:00至5月24日18:00。  2、截止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考单位申请,经招考单位及同级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到当地考试机构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日9:00至5月25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招录博士学位人员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不得小于2:1,小于2:1比例的职位招考计划减少或取消。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特困生,于日17: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2楼1207房)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特困生,于5月23日17:00前到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院)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日9:00至6月2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乡(镇)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时间地点详见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通知。  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六、笔试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笔试时间为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本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各招考单位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体能测评及总成绩  (一)面试  省公务员招考办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全省设9个面试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两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职位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省公务员招考办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体能测评工作,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体能测评工作。全省设9个体能测评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体能测评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体能测评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即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体能测评合格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公务员招考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统一部署,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录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单位报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截止到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10、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或经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十一、公示、录用(录取)审批及人民警察学员定向培训协议  (一)公安(森林公安)、司法(含法院、检察院)警察  1、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招考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录用审批  法院、检察院录用司法警察报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报省公安厅审核;森林公安机关及直属单位录用人民警察报省林业厅审核;省司法系统直属单位录用司法警察报省司法厅审核。经审核完后按管理权限报省、有关市(州)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被录用的人民警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民警察须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招考单位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人民警察学员  1、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人员,由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招考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取,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取。  2、录取  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将公示后拟录取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招考办。省公务员招考办会同省公安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到学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省公务员招考办将审定后录取名单通知培训院校,由培训院校向被录取人员下发入学通知书,被录取人员凭录取通知书到培训院校报到。被录取学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取消录取资格。  3、管理  1、录用学员入学后,须与省公安厅、定向单位和培训学校签订培养协议。  2、学员学习培训期限为2年,其中在培训院校学习培训1年,在定向单位实习1年。培训院校须根据学员在校学习情况出具培训鉴定,定向实习单位须根据学员实习情况出具实习鉴定。  3、学员经考试、考核合格的,由培训院校颁发&贵州省人民警察培训结业证书&和&新录用人民警察培训合格证书&。  4、定向单位在学员培训期满后,根据培训学校提供的学习情况和实习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签订协议派遣就业,并予以正式任职。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学员,取消录用资格。  5、学员任职后在定向单位最低工作年限8年。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号)文件规定处理。  省直及垂管系统咨询电话:省公务员局 省林业厅 省司法厅省监管局  省劳教局省公安厅  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咨询电话见附件4。  省直监督电话:  省委组织部  (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考生查询《招考简章》请登陆&贵州省委组织部网站&(www.gzzzb.gov.cn)、&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在招录过程中,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附件:
2012贵州省公务员省市县乡四级机关招考公告
华图网校核心提示:
报名时间:日9:00至5月22日资格初审时间:日9:00至5月24日18:00缴费时间:日9:00至5月25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日9:00至6月22日16:00
笔试时间:日
备考推荐:相关下载:【】 & 【】 & &【】 & &【】& & & 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2012年我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制定《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并于日经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考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遵义、六盘水、安顺、黔南、黔东南、黔西南、毕节、铜仁9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的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对确需在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区)设立考点的,经省招考办同意,可在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监督下设立考点。省公务员招考办统一安排全省(除贵阳市外)的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考计划及职位  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共计划招考3594名。其中省直机关(单位)及省直垂管系统计划招考473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324名;县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1034名;乡(镇)机关计划招考1763名。  本次招考不设职位类别。各招考职位详见《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定向到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上五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5、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报考人员,须为截至日在县乡工作3年及以上且目前在县乡工作的事业编制(含工勤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本省户籍或本省兵源、截至日已退役的部队士兵(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只能以现有身份报考)。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须为日以前担任且至今一直担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优秀村(居、社区)干部,并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定向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试点的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省户籍,且截至日在本省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2年以上。  定向退役士兵、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面向本市(州)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考;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从优秀村(居、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市、区、特区)职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以及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  5、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日。  6、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日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7、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省直及有关市(州)考区均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ip:219.151.4.99或219.151.4.100)】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日9:00至5月22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特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考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考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日9:00至5月24日18:00。  2、截止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考单位申请,经招考单位及同级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到当地考试机构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日9:00至5月25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招录博士学位人员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不得小于2:1,小于2:1比例的职位招考计划减少或取消。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特困生,于日17: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2楼1207房)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特困生,于5月23日17:00前到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院)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日9:00至6月2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或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乡(镇)的加5分。  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在任职期间(工作期间、服役期间)曾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10分;省部级表彰的加8分;市(州)或厅级表彰的加6分。  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入相应分值。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贵州省2012年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附件3)后,进行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的时间、地点详见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通知。  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笔试时间为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本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各招考单位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省公务员招考办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全省设9个面试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两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职位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公务员招考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统一部署,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录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单位报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截止到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9、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或经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招考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考单位根据管理权限分别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机关(单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并报本地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号)文件规定处理。  省直及垂管系统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公务员局  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咨询电话见附件4。  省直及垂管系统监督电话:  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二)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考生查询《招考简章》请登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www.gzzzb.gov.cn)、&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在招录过程中,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2012年广州市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2年全市县级以上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 && &&考录公告(详见下文)& && && && && && && && && && &&&(报名时间:日9:00 至5月15日16:00)
& && &&职位表、考试大纲及其他考试相关下载(如下):
& && &&1.&
& && &&&时间安排:
& && &&&报名时间:日9:00 至5月15日16:00& && &&&准考证打印时间:日9:00至6月1日14:00& && &&&笔试时间:日     & && &&&08:0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 &&&10:15&12:15&&《申论》
& && &&备考:===============================================
& && && && && && && && && &&&广州市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2年全市县级以上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以上人员。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除2012年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于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18至35周岁(日至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参加我省近两年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背考生承诺的,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三、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具体招考职位及资格条件可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询(见附件1)。
  (二)网络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报名。报名时间为日9:00 至5月15日16:00,报名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和时间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见附件2)的政策解释。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2版)》(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见附件4)。
  2、每人只能报一个职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名确认。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情况,并通过网上缴费确认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6日16:00。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报名考务费。
  5.报名环节不作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成功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于日9:00至6月1日1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广州市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5),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日
  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 《申论》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二)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规定的名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被录用后按要求到岗在岗工作的承诺。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我省公务员。
  (三)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划定。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招录机关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招录机关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公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有影响录用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录机关研究提出意见,原则上只作一次递补。对递补一次后仍然空缺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任职定级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招考职位标明&主任科员以下&的,任职定级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执行;招考职位标明具体职务的,按招考职位任职定级。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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