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付是一种放弃物权的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为什么在海上保险中经常

保险代理人考试测试八(含答案)_中华文本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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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被保险人
66. 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是人寿保险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其含义是(
A. 保险人为过去发生的债务而提存的资金
B. 保险人为将来发生的债务而提存的资金
C. 保险人为过去产生的资金而提存的资金
D. 保险人为将来产生的资产而提存的资金
67. 在健康保险比例给付条件中,如果采用累进比例给付方式,则保险人承担医疗费用的比例和被保险人自负比例之间的关系是(
A. 医疗费用支出增加,保险人承担的比例减小,被保险人自负比例增大
B. 医疗费用支出增加,保险人承担的比例减小,被保险人自负比例也减小
C. 医疗费用支出增加,保险人承担的比例增大,被保险人自负比例减小
D. 医疗费用支出增加,保险人承担的比例增大,被保险人自负比例也增大
68. 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行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部分无效后,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情况是(
A. 随即有效
B. 继续有效
C. 重新约定后有效
D. 修改补充后有效
69. 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动态风险所导致的损失很多。下列损失中属于动态风险所致的损失是(
A. 洪水等所致的损失
B. 地震等引起的损失
C. 由于技术进步所致的损失
D. 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损失或损害
70. 在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分为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和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这种分类的标准是(
A. 给付形态
B. 保险期间
C. 受益结果
D. 保险责任
71. 根据保险原理,一次风险事故可能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范围被称为(
A. 风险单位
B. 事故单位 C. 损失单位
D. 标的单位
72. 足额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在取得保险标的全部所有权的条件下,保险人在处理标的物时所获得的利益如果超过所支付的赔偿金额,对超过部分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A. 归保险人
B. 归被保险人
C. 归第三者
D. 由保险双方比例分享
73. 王某向甲保险公司投保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5万元,其中房屋及其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为3万元;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保险金额为5万元,其中房屋及其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为2万元。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造成其房屋及其室内装潢部分损失2万元。其中出险时房屋及其室内装潢的价值为10万元。那么,王某应该获得的赔偿金额是(
74. 果树保险不予承保的责任是(
A. 暴雨导致果树产量下降
B. 霜冻导致果树产量下降
C. 病虫害导致果树产量下降
D. 暴风导致果树产量下降
75. 某投保人在投保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三年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并导致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假设此时发生了保险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死亡,则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是(
A. 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保险人仍然给付保险金
B.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险人无须给付保险金
C.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人拒绝给付保险金
D. 保险合同自始无效,保险人不必给付保险金
76. 若保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其结果是(
A. 保险合同变更
B. 保险合同中止
C. 保险合同解除
D. 保险合同无效
77. 王某以其妻李某为被保险人,向A 寿险公司和B 寿险公司分别投保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保险金额分别为30万元和50万元。李某指定他们的儿子小王为唯一受益人。现因第三者的过失导致李某死亡,则保险人承担给付责任的情况为(
A 寿险公司给付30万元后取得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B 寿险公司给付50万元后取得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A 、B 寿险公司共计给付80万元且不得向第三者追债
A 、B 寿险公司共计给付80万元后取得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78. 委付是被保险人放弃物权的法律行为。在海上保险中,保险人是否愿意接受委付应谨慎从事,其原因是(
A. 保险人将承担保险责任
B. 保险人将支付保险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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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保险中的代位原则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X(0-01
  一、代位原则的概念
  代位求偿的法律制度起源于罗马。代位权的依据是中的补偿原则和公平原则,债权人一方不能因某一民事法律行为的的发生而获得双重补偿,即获得额外收益。代位原则在中的是十分广泛的。比如在保证法律关系中,保证人如果替人履行了,则保证人就会因此而获得了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损失补偿原则有两个重要的派生原则,其中一个就是代位原则,代位原则是指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当标的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全部毁灭或被推认定为全部灭失的,或者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第三方造成的,那么保险在履行了自己的赔偿责任以后,便依法获得了保险标的的所有权连同其应该承担的义务或依法享有对第三者的求偿权。
  二、代位原则的适用范围
  代位原则的正确使用情形如下:
  (一)因为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健康,而人的生命和健康是无法用货币的多少来衡量的,故不存在额外收益这一说法,故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了保险事故可以同时得到保险给付的保险金和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赔偿金,也就是说代位原则不可以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使用。
  (二)因为被保险人的家人往往与被保险人具有一致的利益,也就是当家庭成员或组成人员的利益受到损失也就意味着被保险人的利益同样受损了,所以在财产保险中,代位原则不适合在被保险人的家人之间使用,除非保险事故是由其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
  除非保险事故是由其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
  三、 代位原则的主要内容
  代位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权利代位和物上代位。
  (一)权利代位
  权利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如果保险标的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责任导致的,保险人在完全履行了自己的赔偿责任之后,便依法获得向第三方的追偿权。代位追偿权制定的目的就是避免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获得额外收益,这样有利于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同时也保障了保险人的利益,与此同时,保险人也不能因代位行使追偿权而获得额外收益,从而损害被保人利益;假如保险公司在履行了自己的赔偿义务后不足以使被保险人的损失得到完全补偿,那么此时被保险人可以就未得到的赔偿部分向第三者继续请求赔偿。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受损的标的和受损的原因均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义务;
  2. 由第三方直接导致了保险事故的发生,依照民法第三方应该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且被保险人尚未向第三方行使自己的请求赔偿权;
  3.保险人在完全执行了自己的赔偿责任以后,才有权取得代位追偿权。
  (二)物上代位
  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发生了全损或被推定为全损,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额赔付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保险人的物上代位权是通过被保险人的委付实现的,委付是一种放弃物权的法律行为,在海上保险中经常用到。委付的成立应该同时满足下面的四个条件:
  1. 委付应该由被保险人以书面的形式向保险人提出,即由被保险人首先提出委付申请;
  2. 当保险标的不具有可分性时,委付申请必须就保险标的整体提出,以此避免在理赔的过程中产生纠纷;
  3.《海商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委付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4. 委付的成立必须得经过保险人的同意才行,保险人已经接受委付,即宣告委付成立,保险双方都不能撤销。
  四、代位原则的案例分析
  某年7月12日,一加工厂将其拥有的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保期为一年,保险金额为15万元。同年12月的一天,该保险车辆在马路上行驶时,与某食品公司的东风牌汽车相撞,此次事故造成该保险车辆严重受损。经当地公安部门认定驾驶东风牌汽车的司机郭某承担着全责。事故发生后,加工厂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告了相关情况,保险公司提出,造成加工厂损失的全责在肇事司机郭某,于是要求加工厂及时向肇事司机郭某及食品厂要求赔偿,由于当时受到加工厂实际情况的限制,故保险公司和加工厂经协商决定,由保险公司先代位行使加工厂向第三责任方索赔的权利,追偿之后再由保险公司向加工厂支付保险金。于是,保险公司持加工厂出具的权益转让书向食品厂进行索赔,但食品厂并未同意保险公司的索赔请求。
  于是第二年年初,保险公司以行使代位求偿权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食品厂赔偿实际损失共16万元整。
  此案例中,问题之一:保险公司是否具有代位追偿权?显然,保险人不满足行使权利代位的第三个条件,也就是说保险人在没有赔偿保险金之前是无法依法取得代位求偿的权利的,故此案例中的保险人是不具有代位求偿的权利的;问题之二:保险公司向食品厂索赔的实际损失16万元整,法院会给予支持吗?由损失补偿原则可知在此案例中保险公司给予加工厂的赔偿金额不会超过15万元整,而保险人行使自己的代位求偿权必须是在赔偿责任范围内,其追偿所得不得大于自己的实际赔偿金额,所以保险公司要求食品厂赔偿实际损失16万元整的诉讼请求法院是不会予以支持的。
  五、 结束语
  代位原则制定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偿从而获得额外收益。前面已经讨论了代位原则的适用范围,将此原则的使用只局限财产保险合同,事实上,代位原则中权利代位不仅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且还适用于人身保险的某些险种,如健康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两个险种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一定的弥补损害的特征,而且其保险合同的用意也是为了弥补因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所支出的费用,特别是健康保险,本身就是属于补偿性质的,因此有关代位原则的适用范围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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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委付是一种放弃物权的法律行为,在海上保险中经常采用。委付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不包括以下()。
A.委付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
B.委付应是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请求
C.委付可以附有条件
D.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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