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沙瑞金信访办哪一集在哪

我是江西省南昌市上海北路148号3栋2单元202号刘长根。我家祖传有一栋位于南昌市高新开发区艾湖新刘自然村10号的房屋,经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2006)湖高民初字第81号判决书判定。确定我享有南昌高新开发区艾湖新刘自然村10号房屋四分之一(面积为77平方米)所有权,详见判决书复印件。  但2006年高新开发区规划搞还建农民公寓、拆旧房补新房,9月在未征得我产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我房断水断电,强行进行拆除。中央精神是先安置后拆迁。而不签订拆迁协议,征得被拆迁人同意就强行拆除时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当我们事后拿着判决书找村长吴九十,吴却说“这是一张白纸,无用的,随便你去哪里告,这是我的地方,我说了算”我对吴村长的说法表示非常的不能接受和理解,江西省南昌市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2006)湖高民初字第81号民事判决书是一份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按我国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司法原则,该判决书就是国家法律。而吴村长作为党领导下的领导干部本应自觉遵守、维护国家法律,但却视神圣、严肃的法律判决书为白纸,实在是目无党纪国法、野蛮愚昧的无知行为!  法律赋予我的权利(判决书判定的产权),而你们拆除了属于我的旧房,我就有权力获得赔偿和补偿,获得我应得的新房!而令我更加不服的是同村的其他如刘丫丫、刘丫头、刘东莲、吴水根等人也是户口在外、有房产证的都分了3-4套住房;无房产证的也分了一套新房,而对我却指鹿为马拒不分配新房,真实公平何在?法律何在?  也因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与我妻子万桂珍曾多次到南昌市高新区信访办投诉求助。但高新区信访办对我痛楚并无任何同情,一味的推诿。于日给了我妻子一份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信访办公室洪高新访复字[2008]5号意见答复书。我对该意见书质疑如下:  1、 该答复意见书强调我无房产证,&质疑&:我虽无房产证,但我有判决书,判决书就是国家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理应得到保护和尊重;  2、 该答复意见书强调法院判决只是财产纠纷,判定1/4是家庭财产分配问题,而艾湖村分房不是根据拆迁面积,而是按艾湖村民待遇分配的,&质疑&:你们拆除了属于我的房屋(依据法院判决书),不给我协商和补偿新房,那不等于是哄抢和没收吗?那怎么体现我们国家对公民合法财产的保护和尊重呢?  3、 该答复意见书说法院判决书与艾湖村民分房待遇无联系,&质疑&:这更是强词夺理,法院判决书已确立了我的房屋产权,而你们却拆除了我的房屋,又不给我补偿(分新房),按国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政策,你们这是否认法院判决书和国家的法律,明目张胆的侵害我公民的合法财产!  4、 该项答复意见书叫我按《民事诉讼法》向人们法院起诉,&质疑&:我这起拆迁纠纷的形成,是由于政府执法不当、行政乱作为而侵害我公民的合法财产,你政府为什么不按《信访条例》规定告知我公民可以再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述,而非要把我指向法院呢?司法程序是解决问题的最后一关,也是我的权力。但政府能解决的问题有必要进入司法程序吗?这有意浪费社会司法资源,增加信访人的负担吗?这样有意误导群众既是不诚信,也是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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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个上访人……
  我已经上访很多次了,根本没人帮我解决啊....求高手指点
  死于奥运开幕日——关注南昌万建国刑讯逼供致死一案    标签:刑讯逼供 万建国 酷刑 江西博雅案 警察 杂谈
    江西南昌“博雅案中案”——万建国被南昌市公安局刑讯逼供致死一案将于日在南昌开审。      
在南昌市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整个事态初露端倪——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酷刑逼供案:省部级长官授意;涉案警察众多;施刑时间漫长,当事人遭受严酷折磨;如此同时,起诉书也带来了家属和公众的诸多疑问。      
万建国案件起始于震惊全国的江西博雅免疫球蛋白致六人死亡案。博雅案曝光后,面对上级的重重重压,警方为自己的急功近利,草菅人命找到了“合理”的刺激点。日,南昌警方对万进行刑事拘留;但是折腾了一个月以后,警方在万身上一无所获,而法律规定的刑拘期限很快就要到期了。      
就在8月7日,博雅案5.30专案组决定将审讯任务交给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完成。专案组的成员有谁?专案组的决定是什么?据一般的常识知道专案组涉及到领导人员,但是在起诉书中对此只字不提。在起诉中提到“由被告人夏向东和江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大案件侦查处处长夏红色具体负责刑讯工作的布置”,并提到“会议(布置审讯任务)由夏向东和夏红色共同主持”,但是就是这个省厅处长的夏红色在本案中没有被采取任何措施,也没有要求任何责任,家属认为,夏红色作为本案的主脑和负责人物,如果不受到法律追究,本案没有审理就已经丧失了公正,为此强烈呼吁社会公众关注,强烈呼吁异地监督和上级介入。      
上级机关的授意在夏向东——其身份是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的传达、授意和示范中不断得到强化。夏向东的身份是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起诉书提到,夏向东向众涉案警察传达了专案组的决定,布置了审讯任务,并且提出所谓要“以暴制暴”,夏冬在一旁做了一个反身吊挂的示范动作。      
众涉案警察被分成两班,一班是聂军、夏冬、吴传龙、李辉,夏冬负责主审。另外一班是熊玉儿、郭松林、聂军、邓鸿飞,熊玉儿负责人主审。从起诉书中公布第二组涉案人员职位看都是来自基层的骨干力量。他们打算由这两班人员负责对万建国进行24小时的车轮酷刑审讯。从8月7日下午6点到第二天早上六点由第一班人员负责,接下由第二班接力,第二班人员进行了约五个小时酷刑后,当事人万建国死亡。当日晚,北京奥运会开幕。      
令家属震惊的是,检察机关竟然对第一班人员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这意味着检察机关对长达12小时的刑讯逼供不做任何处理,也意味着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南昌检察院认可“反身吊挂,电击等刑讯逼供行为”。  
让人震惊的不仅是不起诉决定书,就在这同一个起诉书中,在上级领导授意,夏向东和夏红色亲自指挥,众多警察实施的刑讯逼供行为中,起诉方认为只有邓鸿飞实施了故意伤害罪,而其被诉人员要么不起诉,要么就是只触犯了刑讯逼供罪。如此荒唐地将一个完整的案件被强行割裂成两个案件,为有关人员逃避罪责强硬且生硬地安排了借口。刑讯逼供罪的最高刑罚不过三年,而事实上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也就是说所有的涉案警察都共同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万建国死于奥运开幕日,举国欢迎日留下了寡妻孤儿。他的家属亲属切切企盼公正地审理,期盼有一个公正的结果,但是看到如今面对一个弱化控诉,规避责任的检控机关,惟有仰望公正的审理和民心天理地监督了。我们在奥运会向世界展示了国家的自信,但愿死于这一日的一个公民,也在这个国家的自信中能找到公平和正义  
  呼吁公众关注刑讯逼供致死万建国案    标签:法律 刑讯逼供罪 不起诉决定 万建国 刑讯逼供 博雅事件
万建国因被怀疑在江西博雅案件,而被南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有领导指示:破案可以获得“二等英模”,万建国在审讯室被八个警察活活打死。对万建国的审讯分为两组:日下午六点开始,由第一组审讯,参与警察有蔡步提、帅毅、夏冬、李辉、吴传龙、直到第二天早晨六点开始由第二组警察审讯,参与警察有熊玉儿、邓鸿飞、郭松林、聂军。据起诉书上陈述:夏向东作为南昌市公安局支队长在审讯前说要以暴制暴,可以采取吊挂的方式进行逼供。    
审讯中第一组警察将万建国反身手铐铐起来并用麻绳穿过手铐吊起来,电棍电击等方式,折腾了一晚上,第二天又第二组警察继续拷打,反身吊起来,用木棒、电棍暴打,万建国于当天上午11点左右被活活打死。    
检察院避重就轻,对于第一组审讯全部作不起诉决定,第二组对邓鸿飞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对于夏向东、郭松林、熊玉儿均以刑讯逼供罪起诉。但是,该行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首先:该刑讯逼供是连续状态,第一组警察实施了暴力吊打、电击,检察院却做了不起诉决定,理由是:“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其次: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而本案中却对第一组实施刑讯逼供的警察不起诉,对于第二组警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处理。刑讯逼供罪最长三年,而故意杀人可以判决死刑最低三年,其刑期相差甚远。检察院明显避重就轻,纵容警察的刑讯逼供。    
我已经委托北京张凯律师、刘巍律师、陈继华律师。本案件7月1日将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我吴佩奋电话:    张凯律师电话:    刘巍电话:    陈继华电话:         
  转载:第三人看庭审——庭审侧记( 23:12:33)[编辑][删除]
    吴佩奋老师一直焦灼地等待着丈夫万建国被刑讯逼供致死案的开庭。7月1日,审判的日子来到,而这个时候万离开人世差不多快一年了。在这差不多一年的时间里,吴老师在悲愤中,顶着重重压力,几经努力和艰难,终于让导致自己丈夫死亡警察站在了审判台上。吴老师寻求的是自己丈夫的清白以及法律的公正;她并没有太多仇恨那些警察的意思,因为仇恨与已经失去相比,无法带来任何的弥补;惟有真相和正义或者可以告慰在天之灵。     
  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律师已经四下南昌了,终于等来了在法庭上关于真相和正义的较量的机会。在庭审前他们已经就法律程序开始了角力。依照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家属是可以委托二个代理人的,以此在本案中被害人的几个家属分别委托了律师,但是接到法院通知,法院只同意两名代理律师出庭。律师提出抗议,但法院则提出如果不接受法院的安排,法院就不让律师复印案卷。被迫无奈,千里迢迢赶过来的两位律师选择了退出。在检察院,律师们则对检察院对五名同时参与刑讯逼供的警察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提出了申诉,并打算如果申诉不成将对这五名警察提起公民自诉。  
  7月1日,上午九点南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在法院门口,受害家属亲友打起了白色横幅,要求查明事实真相;同时竟然看到也有人打起了被告人夏向东冤枉的横幅。警察也喊冤,的确比较少见,也许这也算进步吧。夏向东,日被捕,被捕前是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是本案中级别最高的被告人,在本次审判中是第二被告。在庭外聚集还有其他被告人的亲属,同事,朋友。一时间法院门口人头攒动。     法院对旁听者进行严格的安检。受害人家属只拿到了五张旁听证。法庭大约有80多个座位,不知道其他旁听的身份,感觉他们彼此都认识,好像是分配了任务一样都来旁听了。     
  四被告人共有七个律师。其中有一个叫汤忠赞律师,去年曾接受吴老师的委托,但是一周以后就辞去了委托,但是现在却成为了被告人夏向东的辩护律师,他明显地违反了《律师法》以及律师行为规范的要求,他作为一名资深老律师却犯此错误,我们替他惋惜。但是在法庭上,审判长却没有接受代理律师的异议。     当四被告人戴着手铐走向法庭的时候,受害人的代理律师提醒法庭注意庭审的时候被告不应当戴刑具,法庭接受了代理人的意见。这一细节,不知道那四被告人心里有没有羞愧,有没有想起自己是如何酷刑对待被害人万建国的。  
  四被告人共有七个律师。其中有一个叫汤忠赞律师,去年曾接受吴老师的委托,但是一周以后就辞去了委托,但是现在却成为了被告人夏向东的辩护律师,他明显地违反了《律师法》以及律师行为规范的要求,他作为一名资深老律师却犯此错误,我们替他惋惜。但是在法庭上,审判长却没有接受代理律师的异议。     当四被告人戴着手铐走向法庭的时候,受害人的代理律师提醒法庭注意庭审的时候被告不应当戴刑具,法庭接受了代理人的意见。这一细节,不知道那四被告人心里有没有羞愧,有没有想起自己是如何酷刑对待被害人万建国的。  7月2日上午是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的一个焦点是罪名的问题。起诉书上的罪名是邓鸿飞涉嫌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夏向东等三人则涉嫌刑讯逼供罪。吴老师的代理人认为,这原本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是整个庭审都纠缠在打没有打,说没有说等非主要问题上避重就轻。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在刑讯逼供是事实,致人死亡也是事实,那么定罪处罚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控辩双方在折腾什么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纯粹是在忽悠误导法庭和公众。第二百四十七条本身就是法律的规定,就是为了要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刑法规定本身是很清晰的,但是长期以来,这条原本是对司法侦查机关的“紧箍咒”现在在各样的忽悠理论下已经变得松弛了;鉴于本案的严重性,有必要正本清源,需要重新严格执法,严格按照刑法条文,对上述四被人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法庭庭审在四名被告人的陈述中结束了,他们都说了些道歉的话,但是吴老师只听到一两句。法庭不会当庭宣判的,什么时候判如何判,让人不得而知。     很多人认为让警察站在法庭上受审,对吴老师来说算是一个安慰;但是于吴老师个人而言,整个事件依然是无法弥补的伤痛;真相和正义才会是真正的告慰。  让我们继续关注本案!  
   我家的土地被国家工程征用了,房子被拆了,我没得到任何补偿,国家发给我的土地证什么的我都有,村里却就不给我钱,我上访到上级政府,上级政府不但不为我申冤,还说谁发给我土地证件就叫我找谁去,请问我找谁去啊?我土地证件上鲜明的盖着人民政府的大章。我都不知道找谁给我申冤,这就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  村书记葛在连对我说:人家有补偿款那是人家有本事(指人家和领导有关系),你没本事(指我眼盲残疾,单门独户)我就不给你补偿款。  乡长胡志平对我说:到哪里都是共产党的天下,共产党说了算,你就是告到天边还得要回来叫我来处理,我还是这样处理.  共产党的天下,我们百姓有冤就没处申了吗?  详情请看天涯时空里我的帖子(共产党天下我有冤无处申?我的出路在哪里?请帮帮我!)  
  是啊是啊,大家帮忙顶下
  请朋友转发:各位朋友:     到广东顺德乐从来买家具,千万不要相信流动拉客人员!他们吃你的高额回扣,骗你的钱啊!如果,他们老是跟着你,你就说要报警。这样,他们就不再跟着你。     此外,找货运公司,一定要找专线的,超过五个发运点的(即业务遍及全国各地的),都不要相信。建议发运前,先在网上查询,可把货运公司的名称在百度及Google里搜索一下,看看它是否有过欺诈的劣迹。以下是货运黑名单:     1、 往来货运     2、 吉安货运     3、 吉信货运     4、 双凤货运     5、 洋万货运     6、 中龙货运     7、 昌顺货运     8、 顺义货运     9、 顺路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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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局(委、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工作;
2.负责全区医疗卫生、爱国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3. 负责全区民政、老龄事务、慈善、残疾人事业;
4.负责社区规划、建设、管理、物业管理;
5.负责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等工作;
6.负责全区农业、林业、森林防火、水利、防汛抗旱、气象等工作;
7.负责全区综治维稳、应急管理、执法协调、610、国家安全、司法行政、法学会、社区网格化管理等工作;
8. 负责全区信访工作;
9.承办党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区社发局共有预算单位6个,包括局本级和5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南昌经开区社发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南昌经开区教办;南昌经开区卫计办;南昌经开区综治办;南昌经开区信访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南昌经开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编制人数63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625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实有人数人1363人,其中:在职人数999人,包括行政人员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973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人才派遣人员10人、借用人员4人;自聘人员12人;离休人员7人;退休人员357人;
南昌经开区社会发展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区社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1458.15万元,比上年增加16522.07万元,增长66.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75.23万元;事业收入93.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588.9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区社发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1458.15万元,比上年增加16522.07万元,增长66.25%。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722.5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574.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55.18万元。项目支出24735.6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4.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72.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97.75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834.4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84.72万元;其他支出8352.0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8.03万元;国防支出2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1.05万元;教育支出24858.0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1万元,农林水支出15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5.06万元;其他支出0.9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968.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69%;商品和服务支出9565.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0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52.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4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区社发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775.22万元,较上年增加13118.22万元,增长74.3%。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8.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97%;国防支出4.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2%;公共安全支出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1%教育支出192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2.54%;文化和体育传媒支出2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5.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95.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3%;城乡社区支出18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农林水支出124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5%。
(四)政府性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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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区,创建于 1991年 3月,1992年 1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是江西省综合实力最强的国家级开发区,唯一的“千亿园区”!南昌高新区,位处城市“东大门”,坐落在风景秀丽的艾溪湖、瑶湖风景区,素有“紫气东来、风水宝地”之美誉。园区总...
总投资300亿元、占地25平方公里的南昌航空工业城落户南昌高新区,被国家发改委批准为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
引进落户了华夏通航、北航(南昌)航空产业基地、幸福航空、鸿鹄航空等飞机研发及制造项目,初步形成了以大飞机研发制造为主要支撑,通用航空、航空航天科研和公共服务等为补充的发展格局。
南昌高新区是全国首批国家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基地和“南昌光谷”核心区,也是全球LED第三条技术路线硅衬底技术走出实验室,实现产业化之地。全区拥有晶能光电、联创电子、欧菲生物识别、联创光电、东海蓝玉等电子信息企业近百家,初步形成了以光电、通信、微电子等为主要特色的产业集群。
高新区是科技部批准的全国第二家“国家医药国际创新园”和“中成药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园区”。拥有生物医药企业160余家,形成了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品研发、生产、物流配送和营销的完整产业链。世界500强跨国医药巨头赛诺菲、全国医药研发服务外包排名第二的尚华医药集团、全国医疗检测排名第一的金域检测、全国第一家移动医疗诊断机构中科九峰等一批国内外一流企业已经落户。
重点推进铜资源、钨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的建设。围绕铜资源,建设了江铜铜管、耶兹铜箔、铜板带、漆包线等项目;围绕钨资源,建设了百利精密刀具、钨棒以及江钨浩运储氢合金粉项目。同时,还建有纳米克半导体发电材料、先材纳米纤维电池隔膜、方大新型铝材等项目。
正积极建设机器人和智能装备产业园,重点发展高档数控机床、智能机械臂、工业和服务型机器人等。宝群电子智能机械臂、工业4.5移动办公室,战斧消防机器人,中航洪都全自动移动底盘、智能现场处理机器人,阿斯可智能高速医药配液机器人等项目已经投产。总投资100亿元的观致新能源汽车项目及总投资50亿元的奇瑞新能源汽车项目实现签约落户,有望带动数百亿的产业投资,形成新的产业集群。
南昌高新区是江西省唯一的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集中了400余家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其中典型代表企业有:世界500强美国微软、德国贝塔斯曼欧唯特;全国软件龙头东软集团、中兴软件;互联网龙头企业阿里巴巴菜鸟、网易;本土企业思创股份、博微新技术、泰豪软件等。
紫阳大道特色商业街是高新区打造的一流的现代特色商业街区,依托高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优势,着力建设高科技产业研发、科技金融、企业总部及高端商务综合体,把打造城市新形象与发展商务办公经济结合起来,重点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集团建设商业办公楼和大型城...
昌东大道总部经济带依托临湖的生态环境和交通便捷优势,重点发展高科技产业和研发、总部经济,把打造城市新形象与发展总部经济结合起来,重点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集团设立区域性总部,以“城市与山水的对话”为打造理念,将生态和科技完美融合, 成为南昌...
依托“一江相邻、三湖相间”的独特生态优势,打造了占地 3000余亩的艾溪湖森林湿地公园,保留了原生湿地生态特色和自然风貌水系直通鄱阳湖,保护了独特城市候鸟通道,生长着芦苇、蒲草、睡莲长了 150 多种水生植物,栖息了绿头鸭、白鹭、牛背鹭等 100 种候鸟。...
2011年,南昌高新区进一步以世界眼光谋篇布局,学习借鉴法国萦菲亚科技园、日本筑波科技城、新加坡裕廊工业园等世界先进科技园区及国内科技新城的规划理念,从空间形态入手,对瑶湖生态科技城进行概念性规划和整体形象设计。以瑶湖为中心,以生态保护为内核,打造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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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区纪工委上门反馈信访举报情况
来源:廉洁南昌网
  南昌高新区保持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从信访举报、巡察、审计中深挖收集问题线索,对相关信访件有访必核,有核必果,从快从严查处。图为南昌高新区纪工委和麻丘镇纪委干部上门对信访举报进行反馈。(丁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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