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公司的法务那么闲,斯卡哈还能开到吗那么多钱

超6万+律师认证,花1/10的钱,无讼通过律师共享给企业拉一个云端法务部
中金控():
一个公司的部分架构中,哪些部分最重要?答案可能是产物、人力、财政、运营或者其他中的任何一个,但从来不会是法务部。&我们调查了数百家中小企业发现,其实99%以上的企业是没有法务部的。&无讼首创人蒋勇说。为什么不能像人力部分、财政部分一样也去设一个法务部?企业到底要不要本身建一个法务部?&本钱高,那么多钱花不起。最重要的是,对企业来说,法务这件事它不是公司核心的事件。&蒋勇说,&至少,在早期公司快速成长过程中,它不是核心事件。&但合规经营、公司治理、合同打点、常识产权、债权股权等等,又决定了任何一家公司一定需要法务来合法、合规运营。那么,为什么不能将法务这件事,从企业架构中剥离?然后作为非核心事情,剥离后交给外部专业处事机构来完成?2014年,无讼建立,搭建起连接供给侧(律师)和需求侧的平台。公司设立在天安门东,毗邻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查看院,至今无讼App拥有50万用户,覆盖全国6万+认证律师,是中国最大的法律专业社区;2015年,无讼案例上线,拥有凌驾4000万份中国案例数据,处事企业包罗阿里巴巴、58赶集等。无讼首创人蒋勇曾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2002年建立的天同律师事务所,入选哈佛商学院经典案例。2015年3月,无讼完成IDG成本2700万元人民币A轮融资;2016年12月,完成华创成本、IDG成本1.2亿元人民币B轮融资,同年发布国内首个法律人工智能机器人&法小淘&。从供给侧开始,逆向至需求侧&最早的时候,我们三个人觉得互联网可以改变各行各业,那互联网也可以改变法律行业,所以决定做无讼。我们都是法律行业资深从业者,但毕竟如何互联网+律师,我们本身也不知道。&蒋勇回忆团队在龙泉寺闭关的经历,有说学淘宝模式的,他们甚至想到否则就做个滴滴模式的,叫&滴滴打律师&。在龙泉寺山顶上拣核桃、敲核桃一个月后,&最终我们决定从最本质的角度入手,把法律处事看作是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连接法律处事的需求和供给两端,法律处事的供给端定义为律师,需求端就是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的法务需求。&对很多人来说,创业早期当然要先从市场需求入手,了解市场,提供处事和产物。但法律处事是一种专业处事,对专业常识的需要,远远凌驾普通的快销品平台,或者简单消费平台对行业的理解和常识,蒋勇和团队成员很清楚这一点,&如果我们不深入到法律行业傍边去,不跟行业的每个人学习,不发动这个行业的人一起来做这件事情,或许会重蹈所有在专业处事领域试图去模仿快销品平台模式的覆辙。&无讼选择从供给侧入手,供给侧就是律师。中国有30万+律师,这是一个在业内听起来很庞大的数字,但其实出格小的一个群体,他们专业性强、门槛很高。在供给侧,无讼发布了无讼APP,三年时间获得50万用户下载量;无讼网站,独立用户访问量每天凌驾10万。而在平台上认证的律师,其信息包罗律师姓名、照片、执业机构、评价的内容,以及曾经管理业务的方方面面。&以10万傍边有一万的访问者是律师计算,在平台上存留的数据,将占30万+律师中的20%,也就是说,这样的律师凌驾6万人,我们实现通过数据了解律师,了解这个行业。&蒋勇说。解决了供给侧律师社群和数据的积累,那么需求侧呢?企业有哪些法务职能需要没被满足?无讼的&共创&小分队入驻到钉钉,与钉钉合作,5个月内实地到数百家企业中,深入了解中小企业真实的法务需求。然后发现了各种&奇葩&的企业法务事件:好比一家企业非常重视劳动用工,公司法务律师起草了全套的劳动用工文本,一个员工辞职时,该公司直接就把人开了。理由很充实,认为一切都是符合律师给设定的措施,但最后在劳动仲裁败诉了,什么原因?答案是有一份关键的证据劳动者没有签。也有公司,打起官司时,称什么手续都是齐备的,合同当初也是在律师指导下签的,但是最后也输了。为什么输?因为合同丢了。&&.&我们真的不知道,中小企业跟我们想的不一样&&我们天天在说我们要懂处事对象,作为一个律师,不懂处事对象就不懂市场,但调研的事实是,企业最真实的法务需求其实并没有得到满足。这些需求,就像座冰山一样,藏在水面下的远远多于浮出在水面上的。&蒋勇总结说,中小企业的法务职能严重缺失,是这个问题的根本。搭建连接全国律师的云端法务部,共享律师无讼&共创团队&在调研后还发现,其实99%以上的中小企业没有法务部,为什么不建法务部?事实上,不是法务不重要,而是对于大都B轮之前的企业来说,法务这件事情不是核心:一是公司对法务的需求,是不按时的、低频的,往往会忙闲不均;二是公司简单的法务人员架构,在差异领域的专业能力有限,并不能解决所有法务问题;以上两点带来的成果是,早期公司的法务部分直接造成公司人员冗余、本钱增加。2016年,正是共享单车满杭州跑的时候,&既然单车可以共享,律师为什么不能共享呢?法务经验为什么不能共享呢?
&&&&&&中金控(zjkill.com)提醒: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流传信息,交流学习之目的,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凡呈此刻中金控的信息,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转载信息的完整性,如原作者对中金控转载文章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中金控,中金控将积极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这篇文章的标题是【】,喜欢的朋友,别忘了转载哦!
关键词阅读:
乐视前高管:贾跃亭禁绝其他人减持,本身却高位套现百亿;特斯拉否认新车故障率达90% 德国将Model S移出补助;苹果
作为一项新型顶级赛事,并且以中国市场鼎力大举成长的电动技术为主导,Fourmula E与其他赛事最大的差异是大量中国车队
信息安详专家担心,一旦这些数据真的被App开发商拿去,那么他们便能在几秒时间内了解用户面部的一颦一笑。你认
在马化腾看来,蚂蚁金服对哈罗单车的投资,更多的是处事于其体系下的支付工具,其余的小股东也将被锁定在这个
部门共享单车企业因经营不善陆续停业使得相关问题连续发酵,中消协和部门处所消协组织短期内收到大量消费者投
对Facebook和谷歌发起的调查,将是澳大利亚政府改革媒体行业的一部门。究竟,一旦传统的新闻机构失去了收入来源,
2016年11月份才开始投放车辆的哈罗单车,目睹了一线市场的快速饱和与残忍竞争,专注于二三线都会共享单车的运营
特斯拉发布新能源解决方案,已在18国家落地;Lyft推新项目:让员工亲自体验司机生活;ARM发布最新平台安详架构:
苹果公司CEO库克抵达乌镇 将参与世界互联网大会;小米否认明年IPO 雷军曾体现2025年前不上市;迪士尼起诉RedBox:未
圈钱2亿!深圳骏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原始股骗局 非法集资传销
爆料!睿平财产疑似暴雷,号称成交300亿
昆明太医堂医院三千多块钱过敏治欠好
外媒称小米拟明年上市 估值达690亿美元;趣店将股票回购规模扩大至3亿美元 多出2亿美元;世界艾滋病日:400家苹果
“该产物的设计和制造是为了Level 5的完全自动驾驶系统而生。“Velodyne首席技术官Anand Gopalan说,“它可以让自动驾驶
对于上线仅8个多月《PUBG》来说,无论是国服端游《绝地求生》还是天美、光子工作室群开发的两款正版手游,处事器
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
机构必需有放贷业务牌照,无牌照的要禁止、取缔。不再新批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不新增批小贷公司跨省经营。
高通要求苹果为本身支付一笔数额暂不清偿的赔款,且要求对方停止使用这些技术。另外,该公司还希望美国国际贸
被富士康收购后的夏普与海信在近日纠纷不绝,战火已从北美烧到国内。
芒果TV是湖南广电旗下惟一的网络视频平台,虽然用户规模和活跃度与爱奇艺、优酷、腾讯三家有必然差距,却是目前公司法务,你为什么常被边缘化?
似乎社会上普遍存在着这样一个认知:公司法务不如律所律师更专业。如果你是学法律的,并且通过了艰难的司法考试,而从事了非法律工作,那么别人一般会问你,为什么不去律所做律师啊。每每听到别人关切的反问时,小编内心是哭泣的,其实法务本是公司的风险专家,是最了解公司的卫士,这是外聘律师不能比的,只是法务地位咋就那么尴尬了呢。
&说说小编自己的经历:研二下学期时,已经通过了司考就早早的找实习了,去了一家私募基金公司做法务。而这家基金公司并没有法务部,做法务的就我一个人,这还是在金融产品总监(后来就是我的九哥了)的强烈要求下才把我招募进来,之所以雇佣了我一个未毕业学生估计也是考虑到了降低成本。虽然公司(主要是老板)并不重视法律,但我自己却十分看重这次机会,抓住机会努力学习基金与法律知识。只是后来老板又犯迷糊了,把我裁掉了(其实此时已经有另外两家业内比较知名的PE向我抛来橄榄枝)。毕业后小编去了一家国有银行的省分行工作,在柜台实习时,其他几个柜员就问过了那么难的司考为什么不去做律师啊,我说我想以后在咱们行做法务,先熟悉基层业务。后来就定岗事项与法规部老总交流时,老总说目前咱们法规部算是养老部门了,部门不到一半的人有司考证,遇到复杂疑难问题就咨询外聘律师。
通过上面可知,不论是在大公司或国企,还是在小公司或民企,公司法务普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被视为没有生产力的闲职或次要岗位是常态。我们不应仅仅归结为,公司老板不重视法律这一表面原因,分析这一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则不仅有助于法务岗位价值的重申,更利于公司健康发展,促进法治经济的实现。
& 从法制环境讲:
小编用了法制环境而非法治环境,因为目前我们还没有达到法治化水平,而法制则是一个中性词,所以用法制环境来形容目前我国的法律文明程度。虽然党中央一再重视依法治国的制度建设,但是要想从我国几千年的人治方式切换到法治方式,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法制环境不仅影响的是公司法务的角色,还包括律师、司法机关等整个法律系统。说起法律环境,小编不由得想起前几年在老家买电脑时的经历,当时小编欲购买A款笔记本,商定价格后就让他给我拿一个带包装的新电脑,我就不打开看了。后来我就提回家了,到家拆开一看,唉呀妈呀,被忽悠了,掉包了呀。我第二天就去找他了,然后跟他争论,他就不承认,说我就是看中的这B款,当时我提议调取摄像头看,他说那里没有安装,我说我学法律的要起诉他诈骗,然后他们几个营业员都笑了,尤其是有一个年轻女营业员笑我时,就感觉她在说“这人是书呆子还是傻瓜啊,咋那么可笑呢”。后来被他们对法律的轻蔑气的不行,既然按照江湖规矩来办事,那我就把我哥及其朋友几个彪形大汉叫过来了,事后想想,作为一个法律人采用这样的维权方式,真心酸啊。
前段时间小编读了一篇网上转载很火的某国有银行省分行的风控老总写的风控经验的文章,该老总回顾了十几年的风控工作经历,谈的经验也都是切身体会,真诚至深。但他讲到风控需要很多非法律方式解决本应是法律该解决的问题时,小编内心很难过。比如现实中很多案件已经打赢了,但执行难;很多案件本应该立案或查封财产,但出于某些非法律因素(比如为了保护地方企业,地方政府设置障碍;企业有管辖法院的“良好”关系)立不了案或查封不了财产。所以他讲,银行的风险部门(如法律合规部或资产保全部)的老总很多是业务出身,人情练达、社会关系圆融,可以搞定很多非法律难题,这是专业出身的风控人员所不具备的。
&法治社会的到来,需要法律至上的理念深入到我们每一个公民心中,公司法务只有在法治经济的土壤中才能达到最好的发挥。
&从公司角度讲:
如果把公司业务比作油门,那么风控某种程度上就像刹车,在老板心目中,当然业务是第一位的,只有业务才能创造利润,维持公司发展。而法律或风控,则是为业务这一“主人”服务的,是保驾护航的“卫士”。如果法律管的太多,则会“喧宾夺主”,限制业务的发展。潜意识中,公司管理层就不希望法务干涉太多业务,说好话支持,说反对的话,那老板就更倾向于怀疑法务的专业水准(尤其是其解决问题的社会阅历)。而且认为,平时一般不会出法律问题,花较高成本设置专业的法务岗,给自己设置业务障碍,怎么看都觉得不应该。遇到疑难问题,直接找律所的律师就好了。
小编之前曾在一篇对前证监会副主席、前中投总经理高西庆(现任清华法学院教授)的访谈文章中读到,08金融危机后,高老坐镇中投时,曾主导对美国一家公司涉及几亿美金的投资项目。当时谈判已经进行差不多了,唯独双方律师迟迟因为十几个条款达不成一致,耽搁项目进展,甚至合作差点黄了。后来高老亲自审阅了争议的法律条款(高老曾是美国法学博士,在华尔街做过律师,并担任过证监会首席律师的),要求中方律师只保留几个重要条款,其他都让步,并说项目出了问题他担责,后来中方很快与美方达成一致。针对这件事,高老就认为,律师(或法务)如果只从自身专业视角看问题,过于重视风险防控,就会忽视了他在业务合作中的作用。在规避风险的同时,还要考虑到为了规避风险而可能承担更大的成本。
&小编在银行基层支行实习一年,跟着跑客户做业务,了解了市场后,又回到法务岗,对风控与业务有了新的认识。如果法务人员有过业务经历,则会站在法律外尤其从法务服务主体的角度,重新审视法务的工作,法务对公司的价值。
从法务角度讲:
&我们常听说,律所律师经常熬夜加班,每天睡几个小时,甚至有的年纪轻轻就猝死了,却很少听说某某公司法务经常加班,累的猝死(像腾讯、华为这样的法务部比一般律所还要强势与专业的是例外)。这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法务没有律师更专业,因为付出与收获总是成正比的。我觉得,不论公司是否重视法务,作为法务的我们首先要重视自己的工作。小编前文讲过,自己曾被不重视法律的私募老板辞退后就被业内更知名的私募给招募去了。我想,只要自己够努力,够专业,总会有更优秀的公司等着我们,即便不再做法务,做律师也有更广阔的前景。有时候,法务能否受到重视,也与法务自身的能力有关。
&其实,法务并不是边缘部门,法务的职业属性决定了,要想做好法务,就得把所在公司的方方面面了解透彻。法律只是服务的工具,法务人员需要深刻的弄懂了所要服务领域的行业知识,才能更好地把控风险。就这一点,律师是不能与法务相比的,因为律师不仅服务这一家公司,而法务则只服务某家公司,可以达到更专业的水平。况且,很多牵涉到商业秘密的法律业务,是不方便透漏给外聘律师的。前几天小编刚由业务转到法务岗,审核的第一个合同,是我方作为某投资公司委托券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银行的托管协议,这么一个合同其中牵涉到很多的法律法规,有银监会的银行托管法规,有证监会的券商定向资管计划法规,其他的民法商法诉讼法等合同条款的规定就更不用说了。而,这只是法律层面的分析,做过业务后就知道,合同的条款要针对合作方与我方的客我关系来酌情妥协,并且,在某一项业务合同条款我方让步后,可能会同时要求该客户带来另一笔业务,更不用说后续的合作。
小编常常拿美国律师(美国律师的称谓不仅包括律所律师,也包括公司法务)的角色来激励自己:美国华尔街最有权势的阶层是律师;美国历任总统中职业背景最多的是律师出身;美国的公司老板洽谈业务,左手律师,右手会计师。然而,美国律师之所以那么牛,法治化社会背景是一方面原因,另一方面则是律师自身的复合知识背景,以及自身价值的自信。
来源:网络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公司法务部实习报告》 www.wenku1.com
公司法务部实习报告日期:
学习无止境 实践出真知——中建三局法务部实习报告 法学院 曹汝明 众所周知,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以致用,历来为法律人所推崇。在现今的教育体制下,学校里学到的更多是理论知识,在实践方面还是有所欠缺。这样如果在大学期间不进行针对专业知识的实习,毕业后只能是一个会背法条、能讲法理,但是面对司法实务工作却一头雾水的不合格的法律人。如果这样的毕业生流入社会,投身司法实践,能够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恐怕是值得怀疑的。就像学习游泳,教练在课堂上将各种各样游泳的技巧,听者貌似也学到了很多,可是一旦被推进水里,依然不会游泳,更有甚者会有淹死的风险。学习法律也一样,同学们私下里经常说:老师课堂上讲的东西好像自己也听懂了,就是那么回事。可是,一旦在生活中有人问及相关的法律问题,却常常哑口无言,说不出所以然来。这就是缺乏实践性锻炼的结果。学校安排在大二暑假实习,我认为是很科学的。首先,大一时候还没有接触相应的专业知识,实习为时过早;其次,大三暑假大部分同学都要准备司法考试,时间安排上会有冲突,而司法考试对于学习法律的人来说又是至关重要的;第三,经过大一大二的学习,专业必修课大部分已经接触,也相应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思维,在知识储备和思维方式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这个时候去实习效果最好;最后,经过实习,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必定会或多或少地考虑相关实务问题,容易把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不再纸上谈兵。带着实践中遇到的、听到的问题去思考理论问题,一定会产生不同的更加深刻的认识,对理论知识的掌握也会事半功倍,而且杜绝了人云亦云的欠佳的学习习惯,易于形成独立思考的习惯。不管将来是否从事司法实务工作,这对我们的成长都是一笔很大的财富。事非经过不知道。以前在课堂上老师常常会结合自己代理的案子来讲授知识,自然而然地会涉及到对当前司法现状的认识。但是因为没有亲身经历过,总觉得老师在危言耸听,夸大其词。然而,当我们去实习,也亲身投入到司法实践中的时候,才会明白老师当时说的是多么深刻。本次实习,好多同学都去了法院。而我因为种种原因去了公司。以前总以为公司法务工作人员就是合同保管员,公司不是十分重视也没有什么地位。但是在中建三局实习的这段时间才知道自己错得很远。在公司或许不如在法院接触的案子多,但是在这里依然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学无止境”,的确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7月11日早上8点钟,我们在李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位于武珞路的新时代商务中心,也就是此次实习的单位——中建三局。李老师把我们带到四十三楼法律事务部,部门的李主任很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并把部门的其他工作人员介绍给我们。局法务部共有七个人,其中五个都是中南的校友,大家都感到十分亲切,有很多共同语言,就像在学校里一样。过后,李老师再一次强调了实习期间的纪律和我们应该注意的事项,暑期实习就算正式开始了。在实习之前,我对中建三局的名字是很陌生的,但是通过在单位的实习,我才逐渐了解到中建三局原来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大公司。中建三局全称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日,是具有多功能、集团化经营的大型建筑安装骨干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630万元。经营范围涉及各类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咨询、建筑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路桥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和批发等。公司是以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筑三局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香港协兴建筑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澳门)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制公司。下辖单位主要有:中建三局第一、二、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控股子公司,以及总承包公司、股份公司(北京)、股份公司(沪)等非法人实体。公司全面继承了中国建筑三局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取得的工程业绩:截至目前,共有湖北省电力调度楼、厦门嵩屿电厂、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总部综合大楼、上海国际网球中心、天津泰达司法服务中心、河南省职工之家、武汉协和医院外科病房大楼等63项工程荣获中国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深圳金福大厦、河南报业大厦、中铁十一局办公科研综合楼、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学楼、广西玉林体育馆等541项工程被评为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和样板工程;武汉世界贸易大厦、深圳鸿昌广场、南宁市建设大厦技术业务综合楼及地王国际商会中心等5项工程获得“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金牌示范工程”荣誉称号;辽宁广播电视发射塔主体工程成套施工技术、武汉国贸大厦综合施工技术、复杂空间钢结构施工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等369项科技成果获得各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7项,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68项;开发总结出工法174项,其中国家级工法18项,省部级工法42项;共有77个QC小组获得全国优秀QC小组称号或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称号。此外,中建三局还创造了中国建筑史上的几个第一:1985年,创造三天一层楼的“深圳速度”;1997年,创造两天半一个结构层的“新深圳速度”;1985年,华夏第一高楼深圳国际贸易中心(160.5米);1991年,亚洲第一高塔天津广播电视塔(415.2米);1997年,中国第一高楼深圳地王商业中心(383米);2008年,世界最高楼顶高度上海环球金融中心(492米)。公司现有员工15700余人,其中,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4人,高级职称1400余人,中级职称4000余人,技师792人。拥有各类国内外技术先进的机械设备近2000台(套),总功率9万千瓦。年施工生产能力200亿元以上,合同成交额300亿元以上。施工队伍分布在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并在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阿联酋、坦桑尼亚、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佛得角、泰国、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承担了工程建设、总包管理、房地产开发和劳务输出等业务。凭借自身强劲的综合实力,2004年由公司牵头,以中建总公司名义承接了合同总额为39.5亿元的亚洲第一高楼——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大厦;2005年初中标了合同金额高达46.5亿元的中央电视台新台址项目(CCTV)主楼工程,这是目前中国房建项目中单体面积最大、合约金额最高的建筑;年中又联合香港协兴公司承接到118层的香港Mega Tower大厦钢结构工程;2006年成功拓展铁路市场,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名义承接了合同总额38.63亿元的武广客运专线武汉站及配套工程;2007年,又承接了世界最高全钢结构发射塔——河南省电视发射塔钢结构安装工程。实现了建筑领域的一个又一个新突破,为中国建筑史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了解到中建三局这么多的辉煌成就之后,不禁对我能在这样的公司实习而感到骄傲。于是,在接下来的实习工作中,我始终能保持一种不懈怠、不推脱、敢承担的工作心态。公司法务部不像法院那样有各类形形色色的案件,相对来说比较单一。只要民商法功底足够扎实,有些工作做起来并不是那么困难。我们涉及的主要是合同文件、保函和招、投标文件。首先我们做的是将上千份混在一起的合同、保函和招投标文件按照时间顺序分类整理并编号列出清单。这是一项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琐碎枯燥的事情,没有任何技巧可言,更不会涉及学到的专业知识。开始我不理解为什么给我们安排这样的工作,后来才明白,这锻炼的是我们的耐力。任何一个人进入公司以后都不可能直接参与公司的决策,而都是从最基层、最琐碎、最不起眼的事情做起。只有能够静下心来,不急不躁把小事情做好了,才有可能担当得起大事情。古语有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连最琐碎的事情都不愿意做,那怎么能做大事情呢?那有谁敢把大事情交给你做呢?这上千份文件我们整理了足足三天时间,其中也有厌烦的时候,但是我都坚持了下来。回过头来再看看自己的工作成果,还是蛮有成就感的。可别小看这简简单单的工作,首先,它需要一丝不苟地对待,因为稍微粗心大意,就可能会把编号排错,一个错了就会像米诺骨牌一样都错下去。所以在工作中来不得半点马虎。在学校学习过程中出现了错误,老师指出来改正就是了,或许没有太大的关系。但是在单位就不一样了,每一个人都要对他的工作负责,任何一个细节的疏漏都有可能导致全局的失败,因此一定要慎之又慎。加之三局的合同标的都是很大的,基本都是几千万上亿元,因此决不能在我们的工作中出现纰漏,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其次,工作当中会涉及许多计算机操作知识,这就需要我们熟练掌握常用的微软办公软件,比如WORD、EXCEL、PPT等。还有,这项工作需要我们实习同学相互之间默契的配合。从分类到排序,从编号到列单,哪一步都离不开同学的合作。就这么一件小小的工作,要把它做好就需要较强的耐力、足够的认真、默契的合作和必要的计算机操作知识。看来,实践中的许多事情都不像我们想象中那么简单。此外,“处处留心皆学问”,如果在工作中我们稍微留心的话还会有以外的收获。譬如说以前在课堂上老师会教给我们保函的定义、作用等等,但那都是很抽象的东西,而这次在中间三局实习,真真正正接触到保函,才会深刻理解并牢记保函的定义和作用。在譬如说合同,老师讲合同法时必然会讲到合同的条款,但现在实实在在看到一份份合同,才从本质上了解到合同条款的庐山真面目。如此从很小的细节中能够学到的东西,不胜枚举。中建三局法务部编有一份内部杂志叫《法务通讯》,由据法务部复杂编辑工作,内部员工投稿,并只在公司内部流通,旨在增强公司各部门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就在我们第一份工作做完不久,新一期《法务通讯》马上就要出版,于是陈师姐让我们审稿。起初和对待整理文件一样,觉得这是很简单的事情,不就是找出错别字和不通顺的句子嘛,于是也没有很认真地对待。结果我们审过的稿子,师姐还是可以看出很多错别字。虽然师姐没有批评我们,但我还是感到很羞愧——这纯粹是态度的问题。一个人不端正态度是做不好任何事情的。态度决定一切,有了好的态度不一定能把事情办好,但是没有好的态度事情一定会办砸。我吸取了这次教训,接下来认认真真地审稿子,发现还是能够学到很多东西,真正是“世事洞明皆学问”。因为交上来的稿子都是与司法实务有关的文章,都是作者对在一线事务工作当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反思,都是提炼出来的精华,而这些恰恰是我们在学校里学不到的,在社会上也看不到的。我开始后悔自己当初没有认真看这些稿件,这是多么宝贵的学习机会啊!譬如说与合同有关的许多名词,以前只是似是而非地懂一点,不求甚解。现在拿出来才发现别人分析的是如此透彻,如此精辟。这对于更加深刻地理解和运用合同法以及经济法都有很大的帮助。在这里,暂举两例说明问题。比如在工程建设合同项目里面,我们经常会遇到诸如EPC等字眼。那么,什么是EPC呢?它的特点是什么?运用这种模式可能会产生哪些法律风险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恐怕就不是很清楚了,但是通过审稿,我们可以得出答案。在成都公司陈川的《EPC项目合同法律风险简析》一文中,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理解EPC: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最基本的模式有两种:一是由业主把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分别委托给不同承包商的模式;另一种是业主将设计、采购和建安委托给一个承包商的模式。EPC则是属于后者,是一种国际通用的工程总承包模式,自上世纪80年代起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逐渐兴起,主要运用于石油、化工、加工制造、供水、交通运输、电力等技术复杂、投资巨大、设备采购量众多、管理难度奇大的领域。其工作内容包括Engineering(E-设计)、Procuring(P-采购)和Constructing(C-施工)三个部分,即:将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三方面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去实施或组织实施。EPC,有著作表述为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三者首字母组合,也有的将其表述为Engineer-Procure-Construct,而在FIDIC银皮书中则表述为Engineer、Procure、Construct。EPC,三者有一定的顺次发展关系,即:E、P和C;但实施过程中,三者却是密切联系,互为依存,实为一不可分隔的。再比如,在国际经济法中,我们了解了BT和BOT项目,可仅仅只是皮毛了解而已。真正同人谈起,估计也是不知所云。而通过《BT模式基本理论和风险管理问题研究》的审稿工作,我们就可以较为深入地了解究竟什么是BT,什么是BOT,以及这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BT,英文名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它是BOT(Build-Operate-Transfer)投资-建设-移交的一个变种,BOT是当今国际项目融资中在基础设施领域运用的比较广泛且运作模式很成熟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它始于奥热扎尔于1984 年在讨论土耳其公共项目的私营问题时在历史上首次提出了BOT 的概念。BT模式在发展中国家中运用较多,通常运用在投资额大、运作周期短且为非营利性的关乎重大民生的基础设施类项目上。BT模式指项目发起人通过对特定的投资人予以授权,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移交给项目发起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在一定的期限内分期向投资人支付项目的总投资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几天之后,看着散发着油墨的《法务通讯》分发到局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想象着这里面也蕴含着我的一丝劳动,就十分激动。中建三局是一个大的建筑公司,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一些诉讼。加之我没有在法院实习,出庭亲历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是比较困难的,因此我很珍惜每一次可能的出庭机会。终于李主任说有个他作为被告中建三局诉讼代理人的案子7月28日要开庭,我马上向李主任说明我的意愿,他很爽快地就答应了。7月28日这天,李主任、陈师姐和我来到武昌区人民法院,借此我亲历了一个案件的整个庭审过程。虽然民事诉讼法在上个学期已经学完,对民事诉讼程序已有一定的了解,但是总感觉理解不是很到位。是的,我知道庭审要经过庭审准备、审理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宣判等阶段。但是法庭调查究竟如何调查证据,法庭辩论时原被告双方究竟是怎么样进行质证的,这些问题我都很模糊。但是真正参与一次庭审,加之我们已有的理论基础,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再一次证明,像法律这样的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只吃透教材上的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经过实践的再次检验。人们的认识过程是一个螺旋上升的经过,要经过两次飞跃。在实践中形成一定理论用来更好地指导实践,这是认识的第一次飞跃;把理论放回到实践中检验是否正确,这是认识的第二次飞跃。只有经过两次飞跃,人们的认识才会是正确的。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对第一次飞跃的认识掌握地较多,而对第二次飞跃的认识则不够。法律是用来调整社会生活的,而社会生活是及其复杂多变的,因此我们读懂了社会这本大书,就一定能读懂法律。把书本上学的法律知识放到实践中检验,再反过来用实践中得出的经验改造理论知识,这必然是一种正确的学习方法,不仅仅只适用于法律学习。而且这次出庭的经历也是我对法院的认识有了一定的改变,或许是更加客观的认识。以前在我印象中,法院、法官就是冷冰冰的,庭审过程肯定是及其庄严肃穆、令人不寒而栗的。其实不然,法官首先也是普通人,法院的目的就是解决社会纠纷,加之民事案件的性质,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可怕。走下审判席主持调解的法官其实也是很平易近人的。在工作做完以后的空闲时间,或者下班休息时间,我更多的会倾听别人的谈话,我认为这也是一种学习的途径。那天听到两位老师在谈话,其中一个说:“你都是执业十几年的老律师了,怎么还跟我谈法律问题啊?”我当时的确很震惊,以前在课堂上听老师讲过,由于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还不够完善,因此会存在一些司法腐败的现象,这其实是发展中的问题,是可以在发展过程中逐步解决,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逐步完善,极个别司法腐败的现象必然会消失。纵使这样我心里还是一时难以平静。即使我国现阶段法治还不够完善,但这也不能作为极个别司法工作者腐败的理由。我想,我们这些未来的法律人的确是任重而道远,法治由不完善到完善可能要经过一代人、两代人甚至更多人的努力,我们必须把这跟接力棒接下去,拼命地往前跑,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完善,为了消灭最后一片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而不断努力。而目前我们能够做的就是,好好学好专业知识以及各种必备的知识,把自己武装到牙齿,才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游刃有余。7月11日到8月20日在中建三局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将会是我大学生活最难忘的记忆之一。在这段时间里,收获了很多,感悟了很多,仿佛也成熟了很多。首先,自己的基础知识有些掌握的并不是很扎实,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会有捉襟见肘的感觉。这是硬伤,在以后的学习中必须补上来。知识掌握不牢固,再怎么讲究技巧也是徒然;基础不牢固,学的再多也不过是空中楼阁。通过在实习中找到自己知识掌握的短板,以便在日后予以补正,也算是一种收获吧。其次,要学会踏踏实实干实事,不能好高骛远,眼高手低,最基本的工作其实也有很大的发挥空间,只要自己用心做,就不比其他工作收获的少。生活中的事情都是循序渐进的,不要妄想自己一毕业就可以干出一番大事来。那种人才不是没有,但更多的是需要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走向成功的。第三,必须尽可能地增加自己将来就业的筹码,技多不压手,多掌握一门技艺就多了一条路,就具有了比较优势,成功的可能性才会更大。还有,团队合作精神不可少,同时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更不可或缺。现代社会是一个团结才会更强大的社会,因此必须学会如何在团队中发挥自己的优势,如何使团队的整体实力大于每个个体简单相加的实力。现代社会也是一个竞争的社会,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才不会更具有竞争优势,才会占据更多的社会资源。现代社会更是一个博弈的社会,或许你不一定得做到最好,但是你必须做到比别人更好,这样才能避免被淘汰的危险。最后,多留心、多观察,生活会在你不经意之间给你意外的惊喜,否则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受到命运的宠幸而兀自哀叹命运的不公,却不知道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接下来,还是得谈谈我们专业。本来法律是一个很好的专业,现在依然是。或许它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糟糕。其实专业并无好坏之分,好专业差学生依旧难有一番成就;“坏专业”好学生照样也有用武之地,就看你自己怎么对待。无须怨天尤人,只需勇往直前。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与社会生活联系很紧密,因此学习法律不要也不能脱离实际去啃书本。实践、实践,我很强调实践,那是因为实践出真知,这是真理。真理重复一百遍都不为过,因为人们常常因为它是真理而容易忽略。现阶段,我国正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学习法律正大有作为。朋友们,努力吧,未来属于我们!本文由(www.wenku1.com)首发,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免费下载文档: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法务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