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管接通时灯管启动器怎么换要拆下来就亮了。关闭电源重新启动就需要安上灯管启动器怎么换,亮了以后必须拆下来。是怎么回事

管形荧光灯灯座和启动器座【作废】-GB /IEC _安全管理网
安全管理网微信号
 用户名:
 Cookie:
       
       |
  |     
管形荧光灯灯座和启动器座【作废】
[ 注:本标准已作废,请搜索最新标准 ]
标 准 号: GB /IEC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起草单位: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日
  1 总则
  2 定义
  3 一般要求
  4 试验的一般条件
  5 电参数额定值
  6 分类
  7 标志
  8 防触电保护
  9 接线端子
  10结构
  11防尘与防潮
  12 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
  13 耐久性
  14 机械强度
  15 螺钉、载流部件和连接件
  16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17 耐热、防火和耐漏电起痕
  18 防过度残余应力(防季裂)和防锈
  附录A(规范性附录)本标准所涉及灯座的例子(此表未详尽)
  附录B(规范性附录)季裂/腐蚀试验
  附录C(资料性附录)防触电保护&&按照8.2安装灯座的详细说明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管形荧光灯灯座和启动器座》(第6版)对参照采用IEC (第3版)的GB 《管形荧光灯灯座和启动器座技术条件》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和编写格式上与IEC 完全等同。
  通过使我国的管形荧光灯灯座和启动器座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等同,并及时跟踪其最新的版本,将能促进我国管形荧光灯灯座和启动器座水平的提高,适应国际贸易、技术和开展国际质量认证互认的需要。
  本标准与GB 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1. 降低了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要求;
  2. 增加了灯座背面的额定温度的定义和测量方法;
  3. 改变或增加了耐热、耐火、耐漏电起痕的试验方法或要求;
  4. 提高了座的防触电要求;
  5. 增加了大于IP20等级的座的试验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志力、吕蔚辰。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
  管形荧光灯灯座和启动器座
  1 总则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管形荧光灯用的灯座和启动器座的技术和尺寸要求和以确定灯在灯座中和启动器在启动器座中的安全性和匹配性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供装有附录A所示灯头的管形荧光灯使用的独立式灯座和内装式灯座,以及供在交流电路中工作时工作电压有效值不超过1 000V的、符合QB 2276的启动器使用的独立式启动器座和内装式启动器座。
  本标准也适用于与外壳和底座成为一体的单端管形荧光灯灯座,这种灯座类似于爱迪生螺口灯座(例如G23和G24灯座),应依照GB 17935的下列条款进一步检验:8.4;8.5;8.6;9.3;10.7;11;12.2;12.5;12.6;12.7;13;15.3;15.4;15.5;15.9。
  带有灯罩紧固环用的筒形螺纹的灯座应符合IEC 60399。
  本标准还适用于与灯具一体化或打算内装于器具的灯座(仅包括灯座的要求)。对于所有其他的要求,例如接线端子区域的防触电保护,应首先把接线端子安装在合适的装置上,当这个装置是根据自身的标准进行检验,然后根据相关器具标准要求进行目测和试验。供灯具制造商使用的灯座不应零售。
  就合理使用本标准而言,本标准还适用于上述类型以外的灯座和启动器座以及光源连接器。
  本标准使用术语&座&来表示灯座和启动器座。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T:锡焊试验方法
  (eqv IEC :1979)
固体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和耐漏电起痕指数的测定方法(neq IEC )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 IEC )
  GB/T 7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第2篇:针焰试验(idt IEC :1991)
  GB/T 7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试验方法 灼热丝的试验方法 总则(idt IEC /0:1994)
  GB/T 7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试验方法 成品的灼热丝试验和导则(idt IEC /1:1994)
  GB 7000.1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 6,idt IEC 2)
  GB 16843 单端荧光灯的安全要求(GB ,idt IEC )
  GB 17935 螺口灯座(GB ,idt IEC )
  QB 2276 荧光灯用启动器(idt IEC 60155)
  IEC 60061-1:灯头和灯座互换性和安全性检验用量规 第1部分:灯头
  IEC 60061-2:灯头和灯座互换性和安全性检验用量规 第2部分:灯座
  IEC 60061-3:灯头和灯座互换性和安全性检验用量规 第3部分:量规
  IEC :1997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Eh:锤击试验
  IEC 60081:双端荧光灯 性能要求
  IEC 7 无焊连接 第1部分:绕接连接 一般要求、试验方法和实用指南
带灯罩座环的 E14和E27灯座柱筒螺纹用标准活页
  IEC 2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一部分:原则、要求和试验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额定电压 rated voltage
  由制造商标称的适用于座的最高工作电压。
  工作电压 working voltage
  当灯或启动器在正常条件下工作时,以及当把灯或启动器取下时,在任意的绝缘体两端可能产生的最高有效值电压。瞬变过程略去不计。
  双端直管形荧光灯用弹性灯座 flexible lampholders for linear doub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s
  每一灯座的基座被牢固安装在灯具中但其中的一个或两个灯座的触点可沿其轴向移动的成对灯座。触点的轴向移动用以补偿灯的长度的变化并使灯能够插入和拔出。
  注:如果要确定G5或G13型灯座触点的轴向移动是否符合要求,可采用图3所示装置加以检验。
  双端直管形荧光灯用非弹性灯座 inflexible lampholders for linear doub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s
  用于刚性安装并且其触点不能或不必产生有助于灯的插入与拔出或补偿灯的长度的变化的轴向移动的成对灯座。
  双端直管形荧光灯用弹性安装灯座 flexibly mounted lampholders for linear doub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s
  灯座本身的触点系统不能产生任何轴向移动,并准备按特定的方式安装在灯具中的成对灯座,这种灯座和灯具的组合能使触点系统提供必要的轴向移动。
  注:这类灯座也可适用或不适用于刚性安装。
  光源连接器 lamp connectors
  安装在软导线上的接触装置,该装置只提供电接触,不能用来支撑光源。
  内装式座 holder for building-in
  设计安装在灯具,附加外壳或类似装置中的座。
  敞开式座 unenclosed holder
  需要安装辅助装置(例如外壳)才能达到本标准中防触电保护要求的内装式座。
  封闭式座 enclosed holder
  其本身就符合本标准中关于防触电和IP分类(如果适用的话)要求的内装式座。
  独立式座 independent holder
  单独安装在灯具之久并能提供符合其分类和标志的所有必要防护措施的座。
  额定工作温度 rated operating temperature
  座设计的最高温度。
  灯座背面的额定温度 rated lampholder rearside temperature
  带有由17.1b)所述试验确定的T标记(或制造商标称的更高温度)的灯座背面温度。
  型式试验 type test
  为检验某一给定产品的设计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而对型式试验样品进行的试验或一系列试验。
  型式试验样品 type test sample
  为进行型式试验由制造商或销售商提供的由一个或多个类似的样品。
  带电部件 live part
  可能引起触电的导电部件。
  额定脉冲电压 rated pulse voltage
  座所能经受的最高脉冲峰值电压。
  3 一般要求
  座的设计和结构应能使座在正常使用中性能可靠,并不会对人或周围环境产生任何危险。
  通常,通过进行规定的全部试验来检验座的合格性。
  此外,独立式座的外壳还应符合GB 7000.1中相应的要求,包括分类和标志的要求。
  4 试验的一般条件
  4.1 按照本标准所进行的试验均为型式试验。
  注:本标准所述各项要求及公差均涉及到对所有提交的型式试验样品的检验。
  型式试验样品的合格并不能保证执行本安全标准的制造商的全部产品的合格性。
  除型式试验之外,保持产品的一致性是制造商的责任,也可括例行试验和质量保证。
  4.2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均在环境温度(20&5)℃,座处于正常使用时的最不利的位置上进行。
  4.3 试验应按条款的顺序进行。但在规定了另一套试验顺序时除外。
  IP等级高于IP20的座应在做完17.1所述试验之后再进行11.1和11.2所述试验。
  4.4 进行试验和检验所用样品总数为:
  &&双端直管形荧光灯用配套灯座:8对。
  注:如果一对灯座是两个完全相同的灯座,则只用一个灯座代替一对灯座进行全部试验就足够了,但在进行10.5d)所述试验时,仍需用一对灯座。
  &&8个单端荧光灯座和8个启动器座。
  按照条款的顺序进行试验时,样品数如下:
  &&第5章~第16章(9.2和9.5除外)所述试验:2对或2个样品;
  注:9.2试验所需单独样品数量按相应标准要求。
  &&9.5和17.1所述试验:3对或3个样品。
  &&17.2~17.5所述试验:2对或2个样品(其中一个样品用于17.2试验:另一个用于17.4和17.5试验)。
  &&17.6和第18章所述试验:1对或1个样品。
  弹性和非弹性G5或G13灯座(分别参见2.3和2.4)样品要安装在二对图2所示安装薄板上。
  按照制造商的安装说明安装座时,一对座保持最小的安装距离,另一对座保持最大的安装距离,再在配对的安装板上做上标记。
  在特殊情况下,试验用样品的数量可多于上述的规定样品数。
  制造商的安装说明(见7.3)应和这些样品一起提供。
  IP防护等级大于IP20的灯座上装有最高工作温度不同于17.1要求所示之值的可拆卸垫圈,应为这种灯座样品配备附加的垫圈及有关最大工作温度的说明(该说明是制造商安装说明书中的组成部分)。
  注:本条要求不适用于座的安装表面上的可拆卸垫圈,参见17.1。
  4.5 如果在进行4.4所规定的一系列试验时样品全部合格,则这些座被认为符合本标准要求。
  如果在一项试验中有一个样品不合格,则该项试验和以前进行的可能影响该项试验结果的试验应在另一组符合4.4数量要求的样品上重做,所有样品均应符合这些重复试验和后续试验的要求。如果试验中任一次试验有一个以上的不合格品,则该批座不符合本标准要求。
  注:通常,只需重复相关的试验,除非在按照第13章或第14章要求进行试验时样品不合格,在这种情况下,试验应从第12章开始重做。
  可将因有一个样品试验不合格而需要的第二组样品与第一组样品一起提交试验。
  如果追加的型式试验样品不是同时提交的话,则一个样品的不合格便造成一批样品的报废。
  5 电参数额定值
  电参数额定值应是:
  &&交流电压有效值不小于125V和不大于1 000V;
  &&电流值不小于1A;
  &&G13,2G13,G20,Fa6,Fa8和R17d灯座:电流值不小于2A。
  6 分类
  座的分类如下所示:
  6.1 根据防触电保护分为:
  &&敞开式座;
  &&封闭式座;
  &&独立式座。
  6.2 根据GB 4208所述&IP代码&分类系统进行的防尘等级或防水等级分类。
  防护等级的符号在7.4要求中给出(仅适用于独立式座和封闭式座)。
  6.3 根据耐热性所做的分类:
  &&额定工作温度不大于80℃的座;
  &&额定工作温度大于80℃的座。
  注:工作温度的测量点位于灯座上接触到灯头的部位。
  6.4 此外,启动器座还根据可插入不同型式的启动器进行分类。
  &&用于插入符合QB 2276中的启动器的启动器座;
  &&用于仅插入符合QB 2276附录B中的启动器的启动器座。
  7 标志
  7.1座上应标有下述标志:
  a) 来源标志(可采用商标或制造商识别标志或销售商名称等形式);
  b) 产品型号;
  c) 额定电压,单位:V;额定脉冲电压(如适用),单位:kV。
  注:当调光时例如减少负载,超出座所标称的额定电压值是允许的(增大其爬电距离
  和电气间隙的情况下),制造商的产品目录或类似资料应说明在这些工作条件下最大允许值(如,最大调光电压:&V)。
  d) 额定电流,单位:A;
  e) 额定工作温度&T&,温度高于80℃时,以10℃为一级。
  f) 防尘和防水等级(见7.4要求)。
  不要求普通座上有IP20标志。
  g) 防尘防潮座的制造商应在说明书中标明该座所适用的灯或启动器的标称直径。
  采用目测法检验合格性。
  7.2 应提供的信息:
  下述信息(如适用),应标在座上或标在制造商的目录中和类似资料中:
  &&按17.1b)在座的背面测得的温度Tm;
  &&按17.1b)在无螺纹接线端子测得的温度;
  &&符合9.3要求、并适用于座的接线端子的导线横截面说明。
  用目测法检验合格性。
  7.3 为确保双端直管形荧光灯用成对灯座的正确安装和使用,由座的制造商或销售商提供的说明书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
  &&安装方法。对于弹性安装的座,说明书中应清楚地表明所指的是两种安装方法,还是其中的一种安装方法;
  &&安装距离及其公差或参考标准活页;
  &&哪种座应成对使用;
  &&成对座位移的容许角度;
  &&所要求的安装板的厚度,如果座不用螺钉安装的话。
  上述信息可以是制造商或销售商的产品目录的一部分。
  通过目测检验合格与否。
  7.4 如果使用符号,应使用下列符号:
   a) 对于电参数额定值
  &&伏:V
  &&安:A
  &&瓦:W
  注:对于电压和电流的额定值,可用另一种方法表示,即单独使用数字来表示,将额定电流数值标记在额定电压数值之前或之上,再在此两值之间划一斜线或一横线。
  因此,电流和电压的标记可按下列方法标示:
  b) 工作温度T
  其后标有以摄氏度(℃)为单位的工作温度值,如T200。
  c) 对于防尘或防水等级
  &&普通式 IP20
  &&防滴水(防滴) IPX1
  &&最大倾斜角度为15&时的防滴水 IPX2
  &&防淋水(防雨) IPX3
  &&防溅水(防溅) IPX4
  &&防射水(防喷) IPX5
  &&防浸水(水密) IPX7
  &&防潜水(如压水密) IPX8
  &&防止1.0mm以上固体颗粒的进入 IP4X
  &&防尘(耐尘) IP5X
  &&密封防尘 IP6X
  7.4中IP数字的X指的是IP代码中未定的一个数,根据GB 4208要求的两位特征数字应标记在座上。
  d) 对于导线的横截面积
  &&标出相应的横截面积值或取值范围(单位:mm2)后面再标上一小正方形(例如:0.5□)。通过目测检验合格与否。
  7.5 标志应标在适当的位置
  在按正常使用要求安装座后,座上的7.1a)~e)所述标记应能容易地被看清,必要时,可移开外壳。如果内装式座上标有防水防尘等级7.1f),为了避免将该标记视为整个灯具的标记,在按正常使用要求安装座后应使该标记不能被看见。
  通过目测检验合格与否。
  7.6 标记应耐久并易于识别
  首先用目测检验标记是否合格,然后用一块蘸过水的布轻轻擦试标记15s,再用一块蘸过汽油的布继续擦拭标记15s。
  在这个试验后,该标记仍应清晰可见。
  注:所用汽油中含有已烷溶剂,该溶剂中含有容积百分数最大值为0.1的芳香族环烃,溶剂的溶液溶解值为29,初始沸点约为65℃,干点为69℃,密度约为0.68g/cm3。
  8 防触电保护
  8.1 座在设计上应确保当座按照正常使用要求进行嵌装或安装及接线并装上相适应的灯和/或启动器时,座上的带电部件不会被人触及。
  对于封闭式座,使用图39所示标准试验指来检验其合格与否。用10N的力将试验指施加在座的每一个可能触及到的位置上,并用一电指示器来显示试验指与带电部件的接触。建议所用电压不低于40V。进行上述检验之前,将封闭式座按正常使用要求安装在支撑面或类似装置上,并装上其规定使用的最不利尺寸的导线。
  注:敞开式座只在被适当地安装在灯具或其附加外壳之后进行检验。
  8.2 座在按照正常使用要求加以安装并不带灯或启动器时以及在将灯或启动器插入或拔出座期间,座应能防触电。
  座应能防止灯(其灯头插脚数大于1时)或启动器的仅仅一个插脚接触到触点。该要求不适用于G10q灯座。
  对于直管形荧光灯用侧入式G5和G13型灯座,用灯头正面接触灯座正面的方法来检验其合格性。
  注:侧入式灯座指的是那种灯头插脚以垂直于灯的轴线的方向插入灯座侧面槽口的灯座。该种灯座详见图C.1图C.2,图C.3。
  对装有转动零件的灯座的检验应在装上该零件后并在灯已插入的正常位置时进行。
  在灯与灯的正常插入位置的轴线所成角度不大于5&时将灯插入灯座,灯座仍应能够防止触电。本要求不适用于G20,Fa6,Fa8和R17d灯座。
  注:详见图C.4。
  合格性的检验如下所示:
  &&启动器座用图39所示标准试验指检验;
  &&G5灯座用IEC 60061-3中的活页7006-47A所示量规检验,灯座上装有灯时用图39所示标准试验指检验;
  &&Fa8和R17d灯座用末端是半径为5.2mm的半球面的圆柱形量规检验。
  &&其他灯座,用图39所示标准试验指检验。
  8.3 防触电部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在正常使用中不得松动,并且用手不可能将这些部件拆卸。
  可采用目测,手动和第13章和第14章所述试验来检验合格性。
  8.4 座被安装好后能被人触及到的座的外部零件应由绝缘材料制成,或如果该零件是由导电材料制成的,则它们应与座的带电部件充分绝缘。
  通过目测和进行本标准中相应的试验来检验合格性。
  9 接线端子
  9.1 座上至少应装有下述一种连接装置:
  &&螺纹接线端子
  &&无螺纹接线端子
  &&推进式连接器的插销或插片
  &&导线缠绕式接线柱
  &&焊接接线片
  &&连接引线
  通过目测来确定是否合格。
  9.2 接线端子应符合下述内部布线连接到独立式灯座和连接到灯具里内装式灯座的要求。
  每项接线端子试验应在未做对任何一项其他试验的单独样品上进行。
  &&螺纹接线端子应符合GB 章要求。
  &&无螺纹接线端子应符合GB 章要求;然而,若必须按17.1b)进行灯座的耐热性试验,则在17.1b)试验所测得无螺纹端子温度适用于GB 章的试验中。
  &&推进式连接器的插销或插片应符合GB 章要求。
  &&导线缠绕式接线柱应符合IEC 60352-1的要求。
  导线缠绕式只适用于内部接线用单股实心圆导线。
  &&焊接接线片应具有良好的焊接性能,相应的要求在GB/T 2423.28是给出。
  &&连接引线应符合9.5所述要求。
  9.3 内装式座上的接线端子应能连接横截面积为0.5mm2~1.0mm2导线,独立式座上的接线端子应能连接横截面积为1.0 mm2~1.5 mm2的导线,但在GB 章或第15章中另有规定时除外。
  对于专门设计用来安装在灯具或其他附加外壳内的灯座,这种导线规格的范围允许有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制造商应说明接线端子所专用的导线规格。
  注:建议装有弹性或楔形接线端子的灯座所用连接导线裸露部分的长度范围为8mm(最小值)~11.5mm(最大值)。
  通过在接线端子上安装有符合最小和最大截面积要求的导线并进行9.2相应试验来检验合格性。
  9.4 任一接线端子所处位置应能使导线很容易地进入并连接在接线端子上,如需装外壳,则在安装外壳时不应使导线受到任何损伤。
  通过目测和手动试验来检验合格性。
  9.5 引线应采用锡焊接、钎焊、卷边压扁或其他等效的方法与座连接。
  引线应是横截面积0.5mm 2~1.0mm2的绝缘导线。
  引线自由端的绝缘外皮可以剥去,使带电体外露。
  引线与座的固定处应能承受住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机械作用力。
  通过目测和进行下述试验来检验合格性,该试验应在做完17.1所述试验的三个样品上进行。
  将50N的拉力在最不利的方向上施加在每一条连接引线上,并持续1min,施力时不得过猛。
  试验期间,引线不得从其固定处移开。
  试验后,座不应出现任何本标准中规定的损坏。
  9.6 铰链式灯座的结构应能使引线不受损伤。
   所用引线为非软导线的座,其合格性应能通过下述试验进行检验:
  将符合横截面积要求的实心铜导线安装在灯座上,再将该灯座按照其预定工作位置固定在一安装板上。
  在此安装板上应在距离接线端上的入口50mm处安装一引线紧固装置。将引线拉紧,并在位于紧固装置上入口处的导线上做标记。
  在固定引线之前,还要从引线的标记处起增加线长度30mm。
  然后,将灯座转动45次,每次转动应从其转动范围的一端转到另一端,再转回到起始位置。如未给定转动范围极限值,则将转动范围定为90&。
  此试验之后,该灯座应符合以下要求:
  &&接触电阻应符合第13章要求;
  &&引线上不得有深的或锐缘的凹痕。
  10 结构
  10.1 木材、棉布、丝绸、纸和类似的吸湿性材料不得用作绝缘材料,除非这材料经过适当的浸渍处理。
  通过目测检验合格性。
  10.2 座在设计上应能使相应的灯或启动器很容易地插入和拔出,并且在发生振动或温度变化时座不会产生松动。
  座被安装好后,用于固定座的零件应不能被转动。
  注:非弹性座也可弹性安装在灯具上,这样,座与灯具的组合件可以起到一对弹性座的作用。
  合格性可采用相应的商品灯或启动器通过目测和手动试验来检验。
  10.3 座在设计上应能提供足够的接触力。
  合格性应通过目测和10.3.1~10.3.4所述相应的试验来检验。
  10.3.1 a) G5,G13和G20双插脚灯座与灯头的接触主要在灯头每一插脚的一侧产生,测量接触力时应使用一插脚尺寸和插脚间距符合IEC 60061-3中下述活页的单端量规:
  &&G5灯座使用7006-47B中的量规Ⅲ和量规V;
  &&G13灯座使用7006-60B中的量规Ⅲ和量规V;
  &&G20灯座,待定。
  接触力的大小应是:
  &&不能为灯插脚提供支撑的灯座,接触力为2N~30N;
  &&其结构能为灯插脚提供支撑的G5灯座,接触力为2N~35N;
  &&其结构能为灯插脚提供支撑的G13和G20灯座,接触力为2N~45N。
  首先,用量规V测量最大接触力,然后,用量规Ⅲ测量最小接触力。
  b) G5、G13灯座接触以管形式实现,使用IEC 60061-3的标准活页7006-69E的单插脚量规E测量接触力。
  每一个灯座保持量规在其位的接触力至少为0.5N(待定)。
  在10.5d)所述通规试验完成后,再进行以上试验。
  注:新型灯座,不推荐采取插脚端部接触的设计。
  c) G20灯座:待定考虑中。
  d)在将灯插入G5,G13和G20双插脚灯座并从其中取出时,需要作一旋转运动,这类灯座所需扭矩应使用插脚尺寸和插脚间距符合IEC 60061-3中活页的单端量规进行测量:
  &&G5灯座:使用活页7006-47B中量规V和具有相同尺寸但只是E和D被分别改为2.44mm和4.4mm的第二个量规;
  &&G13灯座:使用活页7006-60B量规V和具有相同尺寸但只是E和D被分别改为2.44mm和12.35mm的第二个量规;
  &&G20型灯座:待定。
  将量规插入灯座,使其所处位置相当于灯的工作位置所需扭矩应是:
  &&G5灯座:不超过0.3Nm;
  &&G13和G20灯座:不超过0.5Nm。
  将量规从工作位置上取出所需用的扭矩应是:
  &&G5灯座:0.02Nm~0.3Nm;
  &&G13和G20灯座:0.1Nm~0.5Nm。
  在将量规取出期间,不得超过最大扭矩值。
  e) 在将灯插入G5,G13,2G13,G20双插脚灯座并从其中取出时需要作横向推动,所需用的力应使用插脚尺寸和插脚间距符合IEC 60061-3中活页的单端量规进行测量:
  &&G5灯座:使用活页7006-47B中的量规Ⅳ、量规Ⅴ和具有相同尺寸、只是E和D被分别改为2.44mm和4.4mm的第三个量规;
  &&G13灯座:使用活页7006-60B中的量规Ⅳ、量规Ⅴ和具有相同尺寸,只是E和D被分别改为2.4mm和12.35mm的第三个量规;
  &&G20灯座:待定。
  将量规插入灯座并从中取出所需用的力不得超过50N。
  将量规从正常工作位置上拔出所需用的力不得小于10N。
  在检验扭矩和拔出力期间,应注意使量规的前表面与灯座的正面保持平行。
  在进行初始测量之间,应将每一个量规在灯座中按照顺时针和逆时针方向旋转各一次,或将每个量规插入灯座并从灯座中拔出一次,以此作为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如果这一作法可能影响试验结果,可给灯座分别安装它们所专用的具有最小和最大横截面积的导线。
  10.3.2 所有其他各种灯座均应符合IEC 60061-3中相应的量规要求。有关检验Fa8灯座的接触力的试验要求尚在研究之中。
  10.3.3 对于R17d灯座,它与灯的接触可在灯触点末端或灯触点的内表面上完成,或二者兼有。设计上要求电接触点应能与最小尺寸的灯头量规和最大尺寸的灯头量规形成并保持良好的电接触(参见10.5)。
  灯座触点和连接引线的电阻不得超过0.2&O,测量方法规定如下:
  &&装有引线的灯座,应在距离灯座上引线出口75mm处测量电阻;
  &&未装有引线的灯座,必须装上该灯座专用的最小尺寸的引线(但不得小于0.75mm2铜导线),并在距离灯座上引线出口75mm处测量电阻;
  &&所用灯头应符合IEC 60061-1活页7004-56所规定的尺寸要求,并且有总电阻不超过0.01&O的短路触点;
  &&灯头应完全插入灯座,不考虑销钉的位置;
  &&电阻的测量采用电桥法。
  将灯座的伸缩性弹簧末端完全压紧所需用的力不应小于35N,也不应大于90N。
  10.3.4 主要沿启动器各个插脚的一侧而与之产生接触的启动器座,应使用符合图11所示量规A的尺寸的装置测量接触力。
  接触力的大小应为2N~25N。
  注:通过插脚末端产生的接触的启动器座,检验接触力的试验方法尚在研究中。
  如果将启动器从启动器座中取出需要作一旋转运动,则应测量所需用的扭矩,该扭矩应为0.05Nm~0.3Nm。
  用图11所示量规A来检验合格性。
  10.4 灯座的结构应能使用操作者在将灯插入灯座时可以清晰感觉到灯的工作位置。
  将灯从灯座中取出的方法应简单明了,必要时用标志来表示。
  合格性通过目测和手动试验来检验。
  10.5 座的尺寸应符合现行的各项IEC标准。
   a) 灯座应符合IEC 60061-2中下述最新版标准活页的要求,它们给出了相应灯座的尺寸:
  &&7005-50:成对非弹性G13灯座的安装尺寸;
  &&7005-51:成对非弹性G5灯座的安装尺寸;
  &&7005-55:管形荧光灯用Fa6灯座;
  &&7005-56:环形荧光灯用G10q灯座;
  &&7005-57:凹式双触点R17d灯头用灯座;
  &&7005-68:GR8灯座:
  &&7005-77:GR10q灯座;
  &&7005-69:G23灯座;
  &&7005-86:GX23灯座;
  &&7005-84:GX10q灯座;
  &&7005-85:GY10q灯座;
  &&7005-87:G23,GX32和GY32灯座;
  &&7005-78:G24和GY24灯座;
  &&G11灯座。
  有关Fa8和2G13灯座的标准活页待定。
  b) 启动器座的尺寸应符合图10所示标准活页的要求。
  c) 符合QB 2276附录B的启动器所用的启动器座只应符合图10a所示标准活页的要求。
  d) 合格性的检验方法如下所示:
  &&对于G5和G13灯座,将两对配对灯座安装在图1所示安装架上,并使用规定的量规检验合格性,即:
  &G5灯座:使用活页7006-47C所示&通规&和活页7006-47B所示检验接触性能的量规;
  &G13灯座:使用活页 7006-60C所示&通规&和活页 7006-60B所示检验接触性的量规。
  &&对于设计上不允许在安装架上进行检验的灯座和弹性安装的灯座(见2.5)应将它们装在相应的灯具中并使用上述与IEC 60081规定的灯长度相适应的量规进行检验。
  在检验灯座时,将&通规&插入灯座所需用的力应是:
  &&G5灯座,沿灯轴线方向所施加的力不得超过15N;沿垂直于灯轴线的方向所施加的力待定*;
  &&G13灯座,沿灯的轴线方向所施加的力不得超过30N;沿垂直于灯的轴线方向所施加的力待定*;
  * 此要求对于不需附加的旋转力就可使灯头达到其底部的灯座不适用。这类座按10.3.1要求用单端量规检验。
  在检验接触性能时,应沿每一灯座正表面的方向依次推按量规,所用力值应是:
  &&G5灯座:0.5N;
  &&G13灯座:5N;
  在安装架上进行检验时,可通过量规的垂直位置施加该力。
  注:对于同时可装一支以上灯的灯座,应将与灯的数量相符的补充重量施加在灯座正表面上。
  &&R17d灯座,使用IEC 60061-3中活页7006-57A和7006-57B所示量规;
  &&其他各种灯座,使用IEC 60061-3中相应的量规。
  &&启动器座,使用图11,图12,图13所示量规;
  &&用于Ⅱ类灯具的启动器座,还要测量图10a中的尺寸V和W;
  制造商的安装说明书上应表示出正确安装时所必需的全部资料。
  11 防尘与防潮
  11.1 如果座上标有IP代码标记,则在座安装好之后,其外壳所提供的防尘或防潮等级应与座的分类相符。
  合格性的检验应按GB 7000.1中与座的标志相适应的有关要求进行。
  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应按照第12章进行检验。
  座应按照正常使用条件进行安装,并装上该座所专用的具有最小和最大标称直径的灯或启动器。
  在进行试验之前,将灯或启动器接通电源,使座加热,并使座达到稳定的工作温度。
  11.2 座应具有防潮性
  合格性的检验方法如下所示:
  将座置于潮湿箱内进行潮湿处理,箱内空气的相对湿度为91%~95%之间,所有能安放样品的部位的空气温度t应保持20℃和30℃之间的任一适宜的值,温度变化不应大于1℃。
  在将样品放入潮湿箱之前,应使样品的温度达到t0+4℃之间。
  &&IPX0类的座,样品在潮湿箱内保留2天(48h);
  &&所有其他类型的座,样品在潮湿箱内保留7天(168h)。
  经过潮湿处理后,座不出现本标准意义上的损坏。
  12 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
  12.1 在座的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以及这些带电部件与外部金属部件(包括固定螺钉)之间应具有足够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
  合格性应通过按照12.2要求测量绝缘的电阻和按照12.3要求进行介电强度试验来检验,在潮湿处理后马上在潮湿箱内或在一个能使座达到规定温度的室内进行。
  12.2 对座施加大约为500V的直流电压,持续1min后,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的测量应在表1所述各部件间依次进行,并不得低于表中所示之值。
  表1绝缘电阻最小值
  对于设计用在Ⅱ类灯具中的座,当该灯具中完全装上灯或启动器时,应按照GB 章的条件检验座的合格性。
  12.3 介电强度试验应在测量完绝缘电阻之后立即进行。
  试验电压应依次施加在表1中所示的测量绝缘电阻的那些部件之间。
  绝缘应能承受住频率为50Hz或60Hz,有效值电压为下述各值的正弦波交流电压,并持续1分钟:
  &&在灯座的灯触点之间,介电强度试验电压为500V;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介电强度试验电压为(2U+1 000)V,(其中U是额定电压)。
  试验开始时先将电压升到不超过规定电压值的一半,然后再迅速将电压升到规定电压值。
  试验期间不应出现闪络或击穿现象。
  试验用高电压变压器在设计上应能达到下述要求:在将输出电压调节到适宜的试验电压后而使输出接线端短路时,输出电流至少为200mA。
  当输出电流低于100mA时,过载继电器不得断开。
  在测量所施加的试验电压有效值时,误差可在&3%之间。
  没有电压降的辉光放电可忽略不计。
  13 耐久性
  座的结构应能防止其在正常持久的使用中产生任何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电气故障或机械损伤。在受热、受振等情况下,绝缘不应受到影响,连接件不得松动。
  合格性用下述试验进行检验:
  取一个合适的商品灯头或启动器,将其触点短路,再以每分钟约30次的速度将该灯头或启动器插入座内再拔出座各30次,该座连接在具有额定电压的交流电源上,电路中通有额定电流,感性功率因数约为0.6。
  此试验之后,座不应出现本标准规定范围内的损坏,并给座装上相应的符合图14~图29要求的实心铜试验灯头或启动器,再将座连接在电压不超过6V的交流电路中并通上额定电流,持续1h。
  这些图中只给出了试验用的基本尺寸,图中未给出的尺寸在IEC 60061-1中相应的灯头活页中给出。
  注:试验灯头不需要有定位键,如果这些键仅起到键控功能。
  在试验期间的末期,所测得的电阻值不应超过下述规定的值:
  &&单插脚灯头用灯座:
  最大电阻=0.03&O
  &&其他类型的座:
  最大电阻=0.045&O+(A+n)
  或中n=2时,A=0.01&O;
  n&2时,A=0.015&O;
  n是测量时所涉及到的并位于座和灯头或启动器之间的独立触点的数量。测量应在座的额定电流下进行,并采用下述方式:
  &&单插脚灯头用灯座;
  对于装有引线的灯座,应在引线上距离灯座的引线出口75mm处与试验灯头之间测量电阻。
  对于未装引线的灯座,必须在进行上述测量之前给该灯座装上它所专用的具有最小尺寸的引线。
  &&其他类型的座;
  对于装有引线的座,应在引线上距离灯座的引线出口75mm处测量电阻。
  对于未装引线的座,必须在进行上述测量之前给该座装上两条它所专用的具有最小尺寸的引线。
  试验灯头或试验启动器在进行测量之前应小心擦净、擦亮。
  试验灯头或试验启动器要完全插入座中。
  由于R17d灯座已经按照10.3.3进行试验,不必再测量。
  14 机械强度
  14.1 座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合格性用下述试验加以检验:
  注:在灯具或其他设备中使用的灯座的机械强度,可以用弹簧冲击装置检验。
  在GB 7000.1中,测试冲击能量取决于元件的材料和灯具类型,变化范围为0.2Nm~0.7Nm。
  14.2 专门设计内装于灯具中或其他附加外壳内的灯座的机械强度用IEC 所述的摆锤试验来检验,具体细节如下(见IEC 第4章):
   a) 安装方法
  样品按正常使用要求安装在IEC 图D.5所示转换装置上。金属板的厚度应符合制造商说明书的要求。
  由于结构不能安装在IEC 图D.5所示转换装置上的灯座,应将其安装在一个与其所专用的灯具相似的适用支架上。
  b) 下落高度
  摆锤下落的高度如下所示:
  &&G5灯座和准备在提供了充分防护措施的灯具中使用的内装式灯座:100mm&1mm。
  &&在没有充分防护措施的灯具中使用的内装式灯座:150mm&1.5mm。
  c) 冲击次数
  对灯座上的最薄弱点应撞击三次,如果存在这样的部位的话。尤其应注意内有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和绝缘衬套(如有的话)。
  对启动器座的凹处不应冲击。
  d) 预处理
  将引线出入口打开,并打开敲击孔,再用2/3倍于第15章规定的扭矩固定外壳及拧紧有类似用途的螺钉。
  e) 初始测量
  不适用。
  f) 空间方位角和冲击位置
  见上述c)。
  g) 工作方式和功能检查
   冲击时样品不工作。
  h) 合格与否判定准则
  试验后,样品不应出现本标准规定范围内的严重损坏,特别是:
  1)带电部件不得变成可被人触及,座也不得与其支架分离开。
  对于试验后出现的不会使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小于第16章所规定的规定值的表面层损伤和微小凹痕以及不会对防触电、防尘或防水性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微小裂口,均可略去不计。
  2)肉眼看不出来的裂纹、用增强纤维模制的或是类似材料的表面裂纹可略去不计。
  如果将灯座的任一部件的外壳取下后该灯座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这种外壳上的裂纹或小孔可略去不计。
  i) 恢复
  不适用。
  j) 最终测量
  见上述h)。
  注1:由于内装式启动器座在正常使用时处于受保护的位置,这种启动器座不必接受此试验。
  注2:在灯具或其他设备中使用的灯座的机械强度,可能需经受IEC 所规定的弹簧锤试验。在GB 7000.1中,测试冲击能量取决于元件的材料和灯具类型,变化范围为0.2Nm~0.7Nm。
  14.3 将量规插入灯座,并使量规处于正确位置,再使灯座承受50N的力,该力沿量规的轴线方向施加在量规上,持续1min。此外,对于插入灯时需作旋转运动并装有固定制动销的灯座,还应使其承受住1Nm扭矩,并持续1min。在做该试验时,座不必处于安装位置,但要加以牢固支撑。
  所用量规应符合下述标准活页(见IEC 60061-3):
  &&G5灯座:活页7006-47C的量规I;
  &&G13灯座:活页7006-60C的量规I;
  &&其他灯座所用量规待定。
  这些试验完毕之后,灯座上不应有任何损坏。
  14.4 如果G13灯座带有一可旋转的部件,该部件要接受下述试验:
  用30N的力将图6所示探测头压入旋转体的凹槽内,再借助该探测头使旋转体沿顺时针方向或逆时针方向旋转360&。在做该试验时,灯座不必处于安装位置,但要加以牢固支撑。
  此试验之后,灯座上不应出现妨碍其继续使用的损坏。
  14.5 将图11所示量规A插入启动器座,使其处于正确位置,再使该启动器座承受20N的压力,该压力沿量规轴线方向施加在量规上,并持续1min。在做该试验时,灯座不必处于安装位置,但要加以牢固支撑。
  此试验之后,启动器座上不应出现任何损伤。
  15 螺钉、载流部件和连接件
  15.1 螺钉及机械连接件如发生故障可能会使座变得不安全,这种部件应能承受住在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机械应力。
  合格性采用目测和下述试验来检验:
  将在连接座时所使用的螺钉拧紧,再拧松,旋拧次数规定如下:
  &&在金属内螺纹中使用的螺钉,应拧松、拧紧各5次;
  &&对于在绝缘材料内螺纹中使用的螺钉,应拧松、拧紧各10次。
  试验时使用合适的螺钉试验改锥,并用表2中给出的扭矩来旋拧螺钉。该表中第1栏适用于当螺钉被拧紧后不凸出于其螺纹孔的沉头螺钉,第2栏适用于其他螺钉。
  在绝缘材料内螺纹中使用的螺钉在每次试验时要完全拧出和拧进内螺纹中。
  该试验不应引起妨碍螺钉连接件继续使用的损伤。
  表2连接螺钉的扭矩试验
  注:在连接座时所使用的螺钉:例如用以固定外壳、连接时必须松开的螺钉等。导管螺纹连接件和将座固定在其支架上的螺钉不包括在内。
  螺钉改锥的刃部的形状应与受试螺钉的凹槽相适应。拧紧螺钉时不应用猛力。螺母也用类似方式进行试验。
  15.2 宽螺距螺钉不得用来连接载流部件,除非这种螺钉能将相互直接接触的载流部件夹紧,并装有适当的锁定装置。
  自切螺钉可以用于载流部件的内部连接,但这种螺钉不应是低硬度或易变形的金属,如锌或铝。
  宽螺距螺钉可以用于提供接地的连续性,只要在正常连接时不会妨碍这种连接,并且每个连接处至少使用两个螺钉。
  合格性通过目测来检验。
  15.3 与绝缘材料螺纹相接合的螺钉,其啮合长度不应低于3mm与标称螺钉直径的1/3之和,但该长度不需要超过8mm。该长度应能保证螺钉正确进入螺纹。
   合格性通过视检、测量和手动试验来检验。
  注:如果采用下述方法防止螺钉倾斜地进入螺纹中,就满足了关于螺钉正确进入螺纹的要求,例如:采用固定部件及使用带凹座内螺纹,或使用去掉前导螺纹的螺钉来引导螺钉。
  15.4 电气连接件在设计上应能防止将接触压力传递给除陶瓷或具有同样性能的材料以外的绝缘材料,除非电气连接件的金属部件具有足够的弹性用以补偿绝缘材料任何可能的收缩。
  螺钉不得用低硬度或易变形的金属制成,例如锌或铝。
  连接座可能要使用的传递接触压力的螺钉和标称直径小于2.8mm的螺钉应拧入金属螺母或金属镶嵌件中。
  合格性通过目测来检验。
  此项要求不适用于可拆卸部件之间的接触,例如灯、启动器以及需要适当弹性功能的座。
  15.5 对用作电气连接件和机械连接件的螺钉和铆钉,应加以锁定,以防止其松动。
  合格性通过目测和手动来检验。
  注:弹簧垫圈可提供良好的锁定。对于铆钉,其非圆形钉体或适当的凹形槽口也可提供充分的锁定。受热易软的密封填料只对正常使用中不受扭矩的影响的螺钉连接提供良好的锁定。
  15.6 载流部件应由铜和铜含量至少为50%的合金或至少具有相同等性能的材料制成。
  此要求不适用于那些基本上不传导电流的螺钉,例如接线端子螺钉。
  合格性通过目测,必要时通过化学分析来检验。
  第18章试验将显示出载流部件在正常使用中是否具备与铜同等特性的载流能力、机械强度和耐腐蚀性。
  注:应特别注意(材料的)耐腐蚀性和机械性能。
  16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得低于表3a和3b中给出的值:
  表3a 在交流(50/60Hz)正弦波电压下的最小距离
  表3b 在非正弦脉冲电压下的最小距离
  在Ⅱ类灯具中使用的座,应在灯具中完全装有灯和启动器时按照GB 7000.1中第11章所述条件检验该座是否符合本项要求。
  灯座触点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均应不小于:
  &&G5灯座:1.2mm;
  &&G10q灯座:1.5mm;
  &&其他灯座:2mm。
  合格性通过测量来检验,在检验时首先给座的接线端子装上具有9.3所要求的最大横截面积的外接导线,进行测量,然后拆下该导线,再进行测量。
  部件完全被密封或部件之间填有绝缘混合剂时,它们之间的爬电距离不受上述要求的限制。
  宽度低于1mm的任意沟槽的爬电距离应等于其槽口宽度。在计算总气隙长度时,宽度小于1mm的空气间隙略去不计。
  注:爬电距离应沿绝缘材料表面在空气中测量。
  17 耐热、防火和耐漏电起痕
  17.1 座应具有充分的耐热性
  对于双端荧光灯灯座,2G13和G10q灯座及启动器座,合格性应以a)或b)所述试验来检验,由制造商自由选择。
  除非另有规定,一般应采用a)所述试验。
  对于单端荧光灯座(2G13和G10q灯座除外),采用c)所述试验来检验。
  a) 将试样放置在温度为(100&5)℃的加热箱内进行试验,对于带有温度标记T的座,箱内温度为(T+20)℃&5℃,试验持续的时间应为168h(7天)。
  对于IP防护等级大于IP20,并且其垫圈最高工作温度不同于以上温度值的座,应同时将这些垫圈的单独样品放在温度为制造商安装说明书所给定的值的加热箱中进行试验。
  此试验完毕之后,将这些做过试验的垫圈分别取代座上的垫圈。
  b) 用图9的钢制试验灯头A(用于标称管径25mm灯的灯座&&见IEC 60081)或钢制试验灯头B(用于标称管径38mm灯的灯座&&见IEC 60081)置于G13灯座上。
  注:图9所示的管子是用以测试带保护管的灯座。对于不带保护管的灯座,测试时必须移去这些管子。
  以图9a所规定尺寸的钢制试验灯头置于G5灯座上。
  钢制试验灯头支承件中提供内部热源和一条用以确定插脚间的灯头表面的实际温度的热电偶。
  另一条热电偶安装在座的背面灯头插脚正上方最热点处。此热电偶应被固定在一圆形铜片上(直径约为5mm,厚度为1mm,并涂有光泽的黑色涂层),并与此铜片齐平。再将一100g重的砝码放在铜片上。应注意使砝码与铜隔膜绝热。
  注:应注意使灯座的正面与试验灯头紧密接触。
  灯座配有转动部件时,该部件中间凸出部分在灯头与灯座的表面之间产生气隙,这种座根据制造商说明书(见7.3),通过一个单独安装装置固定在一个如图9所示的试验灯头上。
  试验期间,转动部件凸出部分与试验灯头之间应无间隙。
  对于带无螺纹接线端子的灯座,热电偶应敷设在该端子的每个夹紧部件上。然后,将上述整个组合体放置在试验箱内,箱内温度均匀,以致任两点之间的温度差可以忽略不计。
  试验箱具有下述特征:
  &&材料:10mm(标称值)胶合板;
  &&内部涂层:无光泽的黑色涂层;
  &&内部尺寸:500mm&500mm&500mm,每个尺寸公差为&10mm,有一面箱壁是可移动的,用作出入口。
  注:试验箱不应受四周加热或冷却的影响,还应避免使空气流动。
  调节试验灯头内的热源,使插脚之间的试验灯头表面的温度比灯座的温度标记T所表示的值高25K+5K。
  当达到热平衡时,测定灯座后表面的温度Tm,并记录下来。测试座后表面时,Tm作为参考温度,若然制造商说明书给出一个更高温度,则该值将成为参考温度。
  无螺纹接线端子的最高测量温度也须记录。该温度值应用于依据GB 章的端子试验中;如果端子测量温度小于100℃,则端子将在(100&5)℃环境条件下进行试验。
  试验的持续时间为168h(7天)。
  在进行a)或b)所述试验期间,样品不得发生妨碍其继续使用的变化,尤其是不得出现下述情况:
  &&防触电性能的降低;
  &&防尘或防水等级的降低;
  &&电触点的松动。
  座的安装表面上可拆卸的垫圈不进行本试验,它应在灯具中进行试验。
  c) 单端内启动荧光灯用(除2G13和G10q外)灯座,其合格性通过下述试验来检验,所进行的试验每次施加在提交试验的三个灯座中的其中一个上。
  将符合图30~图38要求的试验灯头(若无一适用,则采用符合IEC 60061-1的相关灯头活页标称尺寸的试验灯头)插入两个灯座中,使第三个灯座不装试验灯头。
  注:试验灯头不需要有定位键,如果这些键仅起到键控功能。
  然后,将这三个装有和未装有试验灯头的灯座放置在加热箱内,加热168h。
  加热箱的温度规定如下:
  (最大灯头温度+20)℃&5℃。
  对于与灯具整体化的灯座,其箱温度为:依据GB .4.2给出的工作条件所测得温度+20K,允许误差&5℃。
  注:关于最大灯头温度的资料,见GB16843附录C。
  因为试验灯头的重量不应对灯座产生影响,所以试验灯头应安装在箱内,试验灯头垂直于灯座,灯座在灯头的上方。在整个试验期间,应将一个0.3Nm的弯矩沿基准面施加在两个装有试验灯头的灯座中的其中一个上。
  此项要求不适用于2G11灯座。
  弯矩的作用点位于试验灯头的轴线上。
  弯矩应作用于通过保持装置(固定簧片或钩)的平面的方向上。
  试验期间,灯座不应出现妨碍其继续使用的变化。
  试验之后,将灯座从加热箱内取出,再去掉试验灯头,使灯座冷却。灯座应符合下述要求:
  &&在加热期间未装试验灯头的灯座应符合IEC 60061-3所有相应灯座的量规的要求。
  &&在加热期间装有试验灯头的灯座应符合相应的最小夹持力的量规的要求。
  17.2 具有防触电性能的绝缘材料外壳和外部部件以及固定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部件均应接受球压试验,所用试验装置如图7所示。
   第17章(17.1除外)要求的所有试验,不适用于与灯具一体化的灯座,作为类似试验遵循GB 章的要求,然而,这些试验的工作条件将考虑由第17章所确定的灯座的特定工作条件。
  试验时,使受试部件的表面处于水平位置,再用20N的力将一直径为5mm的钢球抵压在该表面上。试验应在加热箱内进行,箱内的温度为(工作温度+25)℃&5℃工作温度(见6.3);当对用于固定带电部件的绝缘部件进行试验时,箱内的最低温度为125℃。
  在进行试验之前,试验负载和支撑装置均应在加热箱内放置相当一段时间,以便使它们确实达到稳定的试验温度。
  在施加试验负载之前,将受试部件在加热箱内放置1h。
  如果受试部件的表面在试验中易弯曲,应对该表面上的球压部位加以支撑,为此,如果试验不能在整个试样上进行,则可从该试样上适当切下一部分。
  试样的厚度应至少为2.5mm,但是如果试样不具备此厚度,则将两个以上的试样叠放在一起进行试验。
  对于已经受17.1b)所述试验的带温度标记T的灯座,当对该灯座的正面进行球压试验时,加热箱内的温度为(T+25)℃&5℃;当对该灯座的背面进行球压试验时,加热箱内的温度为(Tm&5)℃;但是当对用以将带电部件固定在正确位置上的绝缘部件进行球压试验时,加热箱内的最低温度为125℃。
  试验进行1h后,将钢球从试样上移开,再将试样浸入冷水中浸泡10s,使其冷却到接近室温。然后,测量由钢球造成的压痕的直径,压痕直径不得超过2mm。
  该试验不必在陶瓷部件上进行。
  注:如果受试面为曲面,并且压痕为椭圆形,则测量压痕的短轴。如有疑问,可测量压痕的深度,并用下述公式计算
  17.3 具有防触电性能的绝缘材料外部部件和用来将带电部件固定在正确位置上的绝缘材料部件应防火,防燃。
  对于非陶瓷材料,采用17.4或17.5所述试验来检验其合格性。
  17.4 具有防触电性能的绝缘材料外部部件应承受住GB 5169.10和GB 5169.11所述灼热丝试验,试验要求规定如下:
  &&试样是一完整的座,必要时可将座的各部件拆开进行试验,但应注意确保试验条件不得与正常使用条件有显著的区别。
  &&将试验安装在支架上,再用1N的力将灼热丝尖抵压在受试表面上,抵压点位于与受试表面上沿相距15mm(或15mm以上)的中心部位。灼热丝穿入试样的深度极限为7mm。
  如果由于试样太小,不能进行上述试验,则从该试样所用材料上切割下一块面积为30mm&30mm、厚度为该试样最小厚度的材料进行上述试验。
  &&灼热丝尖的温度为650℃。
  试验30s后,使试样与灼热丝尖脱离接触。
  在开始进行试验之前,应使灼热丝温度和加热电流稳定1min。在此期间应注意确保热辐射不影响试样。
  灼热丝尖温度的测量应使用结构和精度符合GB/T 5169.10的具有良好铠装导线的热电偶进行。
  &&试样上的火苗或辉光应在灼热丝拔出后30s内熄灭,掉落下来的燃烧颗粒应不会引燃在试样下方(200+5)mm处水平铺开的薄纸(薄纸应符合ISO 规定)。
  17.5 用来将带电部件固定在正确位置上的绝缘材料部件应承受住GB/T 5169.5所述针焰试验,试验要求规定如下:
  &&试样是一完整的座。必要时可将座的各部件拆开进行试验,但是注意确保试验条件与正常使用条件没有显著的区别。
  &&试验火焰应施加在受试表面的中心。
  &&火焰施加的时间为10s。
  &&(试样上)自持火焰应在试验火焰撤离后30s内熄灭,掉落下来的燃烧颗粒应不会引燃在试样下方(200+5)mm处水平铺开的薄纸(薄纸应符合ISO )。
  17.6 对于非普通式座,其用来将带电部件固定在正确位置上的绝缘部件应具备足够的耐漏电起痕性能。
  对于非陶瓷材料,按照下述要求进行GB 4207所示耐电痕试验来检验其合格性:
  &&如果样品不具备面积至少为15mm&15mm的平面,则该试验也可在一平面尺寸小一些的样品上进行,只要在试验期间溶液不从该样品上流出。此外,不得用人工方法将溶液保留在样品表面上。如有疑问,该试验可在一尺寸合乎要求的条形试样上进行,此试样为同一材料,制作工艺也相同。
  &&如果样品的厚度小于3mm,必要时可将2个以上的样品叠放在一起,使其达到至少3mm的厚度。
  &&该试验应在样品的三个部位上进行,或者在三个样品上进行。
  &&电极应是铂制成的,并使用GB/T 所示试验溶液A进行试验。
  样品应在耐电痕系数为175时的试验电压条件下承受住50滴深液而不发生损坏。
  &&如果样品表面上两电极之间所通过的电流0.5A或更大并持续2s以上,使过流继电器动作,或者如果样品燃烧,但过流继电器不断开,则样品不合格。
  &&不采用GB/T 关于测定腐蚀性的要求。
  &&不采用GB/T 4207第3章的注1关于表面处理的要求。
  18 防过度残余应力(防季裂)和防锈
  18.1 由铜或铜合金滚轧制成的触点和其他部件在发生故障时会使座变得不安全。这些部件不应由于出现过度残余应力而被损坏。
  合格性用下述试验来检验:
  将试样表面仔细擦净,用丙酮将表面上的油漆去掉,用酒精等类似物质将表面上的油脂和手指印擦去。
  将样品置于一试验箱中,并使其底部浸泡在pH为10的氯化铵溶液中(有关试验箱,试验溶液和试验程序的详细说明,见附录B)。
  经过此法处理之后,再将试样放入流动水中冲洗24h,在8倍放大镜下试样上不应出现肉眼看得见的裂纹。
  对于金属灯座,其外壳上绝缘环安装部位附近的有限区域内可能出现的裂纹应略去不计。
  注:为了不影响试验结果,应小心处理试样。
  18.2 铁制部件生锈会危及座的安全性,对这种部件应采取足够的防锈措施。其合格性用下述试验来检验:
  将受试部件放在适宜的脱脂剂中浸泡10min,使部件上的全部油脂都去除掉。再将这些部件放在温度为(20&5)℃,氯化铵含量占10%的水溶液中浸泡10min。然后,甩掉这些部件上的水珠,不需烘干,将其放置在温度为(20&5)℃含有饱含潮湿气体的箱子中保持10min。
  最后将这些部件放置在温度为(100&5)℃的加热箱内烘干10min,此时它们的表面上不应有生锈的迹象。
  对于小螺旋弹簧或类似部件以及易受磨擦的铁制部件,给它们涂上一层油脂应能提供充分的防锈措施。
  这种部件不必进行本试验。
  附图只给出了装配的主要尺寸。
  *对于某些灯座如双灯座,可能需要使用二片。
  1) 对G5灯座试验Z=69.5mm(根据4W灯的A的最大尺寸得出,见IEC 60081)
  对G13灯座试验Z=367.4 mm(根据15W灯的A的最大尺寸得出,见IEC 60081)
  目的:检验一对组合灯座是符合规定的&通规&和试验其接触性。
  检验:将装有一对相匹配的灯座的安装板插入装配架,使其顶住挡板,再用夹爪将其固定。在这个位置上用量规进行检验。
  图1 灯座试验用装配架
  *该面应做标记。
  对于需要垂直安装的灯座,应在安装板上装上一角钢。
  在沿灯座轴线对该角钢垂直施加50N力时,灯座与原来位置的偏差不得超过0.2mm。
  图只给出了安装薄板的基本尺寸。
  1) 如果灯座设计是用于较薄的材料上,则仅灯座的安装部位变为此规定值。
  图2 安装薄板
  图中所示固定架用于试验单个灯座。试验双灯座时必须对该支架加以说明。
  目的:在发生疑问的情况下检验灯座是弹性灯座,还是非弹性灯座。
  检验:将装在安装板上的灯座再安装在支撑座上,并将试验灯头插入灯座。然后移动安装板,使试验灯头被固定在灯座和固定支架之间,灯头与固定支架间不留缝隙。再用夹爪将安装板固定在此位置上。借助柱塞对试验灯头施加压力,直至达到规定的柱塞行程*;对于G5型灯座,所需用的力不应超过15N;对于G13型灯座,所需用的力不应超过30N。该程序重复10次。
  此试验之后,试验灯头与固定支架之间以及试验灯头与灯座之间不得出现缝隙。如果灯座符合此要求,该灯座可视为弹性灯座;如果灯座不符合此要求,则可视为非弹性灯座。
  *柱塞的行程等于触点轴向运动所必需的最小活动范围:
  &&对于从侧面插入的成对灯座:柱塞行程为3mm+安装公差**;
  &&对于轴向插入的成对灯座:柱塞行程为3mm+灯头插脚最大长度(=7.62mm,尚在研究中)+安装公差**;
  如果成对灯座由两个弹性灯座构成,则每个灯座的触点行程必须为所需要触点活动范围的一半。
  **依据制造厂的说明书(见8.3)。
  图3 灯座弹性试验用装置
  1) 试验灯头的这一部分和灯头插脚应是淬火钢的。
  2) 这些试验灯头在所用材料及辅助尺寸A,H,r等方面与第14章所述试验灯头的所不
  图4 G5和G13型试验灯头
  图5 冲击试验装置
  图5a 安装支架
  图只给了量规的主要尺寸
  目的:检验装有旋转元件的G13灯座的机械强度。
  试验:按照14.4要求。
  图6探棒
  图7 球压装置
  单位为毫米
  注:有关此图虽然已有专项标准,但有作为信息了解,本标准保留了此图,如有疑问,参见IEC 。
  图8 冲击试验固定灯座支架
  该试验灯头应装有一内部加热源,例如一个能使试验灯头前面的热量均匀分布的筒式加热器。
  1) 试验灯头和试验灯头载体不必是单独的部件。
  2) 尺寸b指灯的标称直径,不考虑可能出现的灯头与灯管的偏心度。
  3) 通过互换环,其他直径也能使用(例如:40mm和50mm直径)。
  *试验灯头载体的推荐值。采用这些尺寸将有利试验装置的统一。
  图9 带T标志G13灯座耐热性试验灯头和试验装置(见17.1)
  该试验灯头应装有一内部加热源,例如一个能使试验灯头前面的热量均匀分布的筒式
  加热器。
  1) 试验灯头和试验灯头载体不必是单独的部件。
  2) 尺寸b指灯的标称直径,不考虑可能出现的灯头与灯管的偏心度。
  *试验灯头载体的推荐值。采用这些尺寸将有利于试验装置的统一。
  图9a 带T标志G5灯座耐热性试验灯头和试验装置(见17.1)
  图只给出了检验尺寸
  1) 触点处于静止位置。
  2) 触点完全被压低。
  图10启动器座的尺寸
  图只给出了检验尺寸
  1) 触点处于静止位置。
  2) 触点完全被压低。
  图10a 仅用于QB 2276附录B的启动器座的尺寸
  图只给出了检验尺寸
  目的:用具有最大尺寸的启动器的安装来检验启动器量规A也可用于扭力试验。
  检验:将量规A和量规B的依次平滑地插入启动器座,直至达到启动器的正常工作位置。
  图11 启动器的&通规&
  图只给出了检验尺寸
  注:量规质量约为75g。
  目的:检验启动器座应具有最小尺寸的启动器的定位及接触性,启动接触力取决于启
  动器插脚的间距。
  对于接触力与启动器插脚间距基本无关的启动器座,应使用13所示专用塞规进行检验。
  检验:如果依照启动器的正常工作位置,将量规插入启动器座后指示灯被点亮,则该启动器座合格。量规应由启动器座夹持在该位置上。此试验应在使用图11所示量规检验完毕之后实施。
  图12 检验启动器的接触及定位性能的塞规
  图只给出了量规的主要尺寸
  目的:检验其接触力与启动器插脚间距基本无关的启动器的接触性能。
  检验:将量规依次插入两个触点,并使量规处于所有可能的位置,此时指示灯应点亮而不带闪烁光。
  本试验应在使用图11所示量规检验完毕之后实施。
  图13 检验启动器的接触及定位性能的专用量规
  图14 第13章中G5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图15 第13章中G13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图16 第13章中2G13型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图17 第13章中G20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图18 第13章中Fa6型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图19 第13章中G10q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图20 第13章中Fa8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图21 第13章试验用的启动器
  图22 第13章R17d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图23 第13章2G11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图24 第13章G23和GX23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图25 第13章GR8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图26 第13章GR10q8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图27 第13章GX10q和GY10q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1) 试验G24d-1,G24d-2,G24d-3灯座时将这些插脚去掉。
  2) 试验GY24d-1,GY24d-2,GY24d-3时将这些插脚去掉。
  图28 第13章G24和GY24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1) 试验G32d-1,G32d-2,G32d-3,G32d-4和G32d-5灯座时将这些插脚去掉。
  1) 试验GY32d-1,GY32d-2,GY32d-3,GY32d-4和GY32d-5时将这些插脚去掉。
  图29 第13章中G32和GY32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在 N1所示范围内测量。
  **在N2所示范围内测量。
  图30 第17.1中G23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图31 第17.1中GR8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图32 第17.1中GR10q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图33 第17.1中GX10q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图34 第17.1中GY10q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图35 第17.1中2G11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在N1所示范围内测量。
  **在N2所示范围内测量。
  图36 第17.1中GX23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仅给出G24q-1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图37 第17.1中G24和 GY24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1) 在进行GY24d-1,GY24d-2和GY24d-3灯座时,这些插脚应去掉。
  2) 在进行G24d-1,G24d-2和G24d-3,GX24d-1,GX24d-2和GX24d-3灯座时,这些插脚应去掉。
  3) 用作G24d-和GX24d-灯座的试验灯头时,这个直径增大至61mm。
  4) 用作G24q-和GX24q-灯座的试验灯头时,这个尺寸减少至16mm。
  5) 用作G24q-和GX24q-灯座的试验灯头时,这个尺寸减少至14mm。
  6) 用作G24q-和GX24q-灯座的试验灯头时,这个尺寸增大至15.95mm。
  7) 用作G24q-和GX24q-灯座的试验灯头时,这个尺寸增大至13.55mm。
  *N1所示范围内测量。
  * *N2所示范围内测量。
  图37(续)
  仅给出G32q-4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注:1)在检验GY32d-1,GY32d-2,GY32d-3,GY32d-4和GY32d-5型灯座时,应将这些
  插脚去掉。
  2)在检验G32d-1,G32d-2,G32d-3,G32d-4,G32d-5和GX32d-1,GX32d-2,GX32d-3,GX32d-4,GX32d-5型灯座时,应将这些插脚去掉。
   图38 第17.1中G32,GX32和GY32灯座试验用的试验灯头
  *在N1所示范围内测量。
  * *在N2所示范围内测量。
  图38(续)
  尺寸单位:mm
  材料:除另有规定外,均为金属。
  对于图中不带特定公差的那些尺寸,其公差分别为:
  &25mm以上时:&0.2mm
  试验指的两下铰节均在同一平面上运动,并且以同一方向在90&范围内活动(公差为0~+10&)。
  图39 标准试验指(符合GB 4208)
  (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所涉及灯座的例子
  (此表未详尽)
  装有下列灯头的管形荧光灯用独立式灯座和内装式灯座均被本标准所涉及(见1.1范围,第2段)。
  (规范性附录)
  季裂/腐蚀试验
  B.1 试验容器
  试验中应使用密封玻璃容器,它们可以干燥器或带磨平边沿及盖子的玻璃容器。其容积应至少为10L。试验空间与试验溶液的比例应保持在(20:1~10:1)。
  B.2 试验溶液
  注1:为了保护环境,在下述有关试验溶液的要求中,可以由实验室斟酌修正其溶液容量和试验容器的容积。
  基于这种情况,试验容器容积应为样品体积的500~1 000倍,试验箱容积与试验溶液比例应保持在20:1~10:1。
  注2:若有疑问,应采用B.1的条件。
  每升溶液的配方:
  将氯化铵(NH4Cl试剂)107g放入约0.75L的蒸馏水或完全软化的水中,再将30%氢氧化钠含量的溶液倒入其中,致使该试验溶液在22℃时的pH值为10。(氢氧化钠溶液由NaOH试剂加蒸馏水或全软化水配制而成)。在其他温度下,该试验溶液的pH值应符合表B.1规定。
  表B.1 pH值调配
  将pH值调配合适之后,将蒸馏水或完全软化水倒入该试验溶液中,使其达到1L。这些水不会影响试验溶液的pH值。
  在调制pH值期间,一定要使溶液温度的变化保持在&1℃范围之内。测量pH值时使用pH值精度为在&0.02的仪器。
  试验溶液可长期使用,但pH值是测试蒸汽中铵浓度的一项依据,因此至少每隔三星期测量一次,必要时再进行调整。
  B.3 试验程序
  将样品置于试验容器中,最好悬吊放置使铵蒸气能完全作用于样品。
  样品不得浸泡在试验溶液中,样品相互间也不得接触。
  支撑或悬吊样品的装置应由不易受铵蒸气腐蚀的材料制成,如玻璃或陶瓷。
  试验应在(30&1)℃的恒定温度下进行,以便能去掉由于温度的波动而产生肉眼可见的凝结水,这种凝结水会严重篡改试验结果。
  试验之前,将装有试验溶液的试验容器置于(30&1)℃温度下,然后,尽快将预先加热到30℃的样品放入试验容器,关闭试验容器。此时应视为试验开始。
  (资料性附录)
  防触电保护&&按照8.2安装灯座的详细说明
  图C.1至C.4 灯座范例
Tag:相关内容
电力热点内容
4113131807297922765523963204361915512755
电力推荐内容
01-2101-2101-1901-1901-1901-1901-1901-19
安全管理论坛新帖
论坛数据加载中...
 |   |   |   |   |  |   |  |  |  |  
&& 北京东方创想科技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北京创想安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E-mail: 
&& 京公网安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长条灯管怎么拆下来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