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房产中介介赚差价,买方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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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房产中介赚差价合理吗 买房者房产中介有话说 &&来源:&& 作者:慕容梦漪
近日,椒江的严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反映自己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被私人房产中介从中“摆了一道”,险些花了冤枉钱。
记者调查发现,“赚差价”是房产中介默认的行规。对“赚差价”,买房者觉得无法接受,但房产中介也有苦水要吐。
中介不给卖家电话,买家起疑心
前些日子,严先生相中椒江城区一套二手学区房,房源信息从台州经济开发区南大门附近某家私人房产中介处得来。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很热心地说,房东在他这里做过好几次生意,有交情,砍价什么的,由他来就好了。
严先生和中介一来二去接触了好几次,都没什么问题,房价也真的稍许做了让利。唯一让严先生不解的是,严先生好几次提出要房东的电话,都被中介以各种理由拒绝了。
要和卖家签合同时,严先生才终于在中介处见到卖家。卖家看了合同后的一句话,让严先生起了疑心。
“卖家仔细看了交易金额,朝中介笑笑说,这笔你赚得不少啊!”交易前不让见面,交易中卖家言行又怪异,严先生推说身份证没带,临时打了退堂鼓。
“之后我打电话给以前做过房产中介的朋友,朋友说,我肯定是被赚差价了。”严先生觉得非常难以接受。
什么是“差价”?怎么赚“差价”?
什么是“差价”?中介的“差价”怎么赚的?记者来到严先生所说的这家中介所。
工作人员坦然承认“差价”的存在,“做这行多少都要赚的,差价是行规,这个不是秘密。”
曾经做过12年房产中介业务的江女士告诉记者,所谓的“差价”,就是买方付的房款和卖方实收的房款之间有一个差额,房产中介赚取了差额的部分。“差价”一般不包括房产中介应收的中介佣金和后期交易服务费。
那么,为什么房产中介不公开收取这部分费用,而要以欺瞒的形式进行呢?
江女士认为,“差价”的形成是基于“跳单”的普遍存在,“说起来,中介也是蛮多苦水要吐。”
江女士说,这就涉及到“跳单”的问题。买卖双方通过房产中介交易,要缴纳成交价2%左右的服务费,很多人都会希望在得到交易对方的联系方式后,绕开中介进行交易,省下这笔钱,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这在行业内被称为“跳单”。
作为房产中介,自然要阻断“跳单”现象出现,阻止交易双方见面就不难理解。
通常房产中介会和买卖双方的其中一方(通常是卖方)达成协议,在保证卖方要求金额的情况下,实际交易的多出金额归中介所有。这部分金额就是所谓的“差价”。
“差价”不合法,查处起来却不易
“差价”是否“合情”尚待商榷,“差价”的“不合法”却是有据可依。
早在日,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实施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就对“差价”行为有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但实际操作中,要核实“差价”交易实属不易。
记者在台州经济开发区消协了解到,开发区消协曾接到过相关投诉,但因缺乏“差价”交易的证据,无法核实,很难对涉事中介做出处理。
开发区消协工作人员建议:通过房屋中介进行房屋交易时,尽量要求买卖双方到场,是避免“差价”的有效办法。而买卖双方也应有自律,尊重房屋中介人员的劳动,避免“跳单”,共同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责任编辑:丁楚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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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房产中介赚差价合理吗&买房者房产中介有话说
记者调查发现,“赚差价”是房产中介默认的行规。对“赚差价”,买房者觉得无法接受,但房产中介也有苦水要吐。
  近日,椒江的严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反映自己购买的过程中,被私人房产中介从中“摆了一道”,险些花了冤枉钱。
  记者调查发现,“赚差价”是房产中介默认的行规。对“赚差价”,者觉得无法接受,但房产中介也有苦水要吐。
  中介不给卖家电话,买家起疑心
  前些日子,严先生相中椒江城区一套二手学区房,房源信息从台州经济开发区南大门附近某家私人房产中介处得来。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很热心地说,房东在他这里做过好几次生意,有交情,砍价什么的,由他来就好了。
  严先生和中介一来二去接触了好几次,都没什么问题,房价也真的稍许做了让利。唯一让严先生不解的是,严先生好几次提出要房东的电话,都被中介以各种理由拒绝了。
   要和卖家签合同时,严先生才终于在中介处见到卖家。卖家看了合同后的一句话,让严先生起了疑心。
  “卖家仔细看了交易金额,朝中介笑笑说,这笔你赚得不少啊!”交易前不让见面,交易中卖家言行又怪异,严先生推说身份证没带,临时打了退堂鼓。
  “之后我打电话给以前做过房产中介的朋友,朋友说,我肯定是被赚差价了。”严先生觉得非常难以接受。
  什么是“差价”?怎么赚“差价”?
  什么是“差价”?中介的“差价”怎么赚的?记者来到严先生所说的这家中介所。
  工作人员坦然承认“差价”的存在,“做这行多少都要赚的,差价是行规,这个不是秘密。”
  曾经做过12年房产中介业务的江女士告诉记者,所谓的“差价”,就是买方付的房款和卖方实收的房款之间有一个差额,房产中介赚取了差额的部分。“差价”一般不包括房产中介应收的中介佣金和后期交易服务费。
  那么,为什么房产中介不公开收取这部分费用,而要以欺瞒的形式进行呢?
  江女士认为,“差价”的形成是基于“跳单”的普遍存在,“说起来,中介也是蛮多苦水要吐。”
  江女士说,这就涉及到“跳单”的问题。买卖双方通过房产中介交易,要缴纳成交价2%左右的服务费,很多人都会希望在得到交易对方的联系方式后,绕开中介进行交易,省下这笔钱,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这在行业内被称为“跳单”。
  作为房产中介,自然要阻断“跳单”现象出现,阻止交易双方见面就不难理解。
  通常房产中介会和买卖双方的其中一方(通常是卖方)达成协议,在保证卖方要求金额的情况下,实际交易的多出金额归中介所有。这部分金额就是所谓的“差价”。
  “差价”不合法,查处起来却不易
  “差价”是否“合情”尚待商榷,“差价”的“不合法”却是有据可依。
  早在日,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实施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就对“差价”行为有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但实际操作中,要核实“差价”交易实属不易。
  记者在台州经济开发区消协了解到,开发区消协曾接到过相关投诉,但因缺乏“差价”交易的证据,无法核实,很难对涉事中介做出处理。
  开发区消协工作人员建议:通过房屋中介进行房屋交易时,尽量要求买卖双方到场,是避免“差价”的有效办法。而买卖双方也应有自律,尊重房屋中介人员的劳动,避免“跳单”,共同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作者:佚名 本站编辑:陈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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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房地产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号 中介吃房屋差价案例
关于中介吃房屋差价案例,东城教研小编了解到:“代理人”赚了10万元
  67.5万元买来的房子,房东卖出价其实只有58万元。不过,购房人朱先生发现真相时已经晚了,房子交易已经完成。
  朱先生今年1月通过松柏一家房产中介买一套房子,当时和朱先生交易的人,中介说是产权代理人。一开始朱先生要求中介提供代理人身份的公证书,中介说公证书都给房管局和银行了。一直到签了合同、付了款,朱先生都没有看到公证书。朱先生向中介、代理人要房东的联系方法,他们都不给,都说房主没有联系电话。直到房子交易完成,朱先生才和房主联系上,找房东一打听,朱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原来房东2010年底就卖了这套房子,价格是58万元,连房子一起还有一间储藏间,可朱先生今年买的时候,房价是67.5万元,而且不带储藏间。
在买房这件事情上,有很多人会直接找到房产中介去给自己物色房源,这找了房产中介自然是要给中介费的,除去中介费之外,有些黑心房产中介竟然作出吃房屋差价的事情!:日,王女士委托某房地产中介公司代购一套住房.双方签订《委托购房合同》时约定购房价为62万元,其中包括代理费1万元及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等各项费用.合同签订同时,王女士交付了定金6万元,后在过户前交付了余款56万元.不久后,王女士在与原房主李先生交流中得知,中介公司买房成交价是58万元.王女士认为,自己已按约定交了1万元代理费,该公司隐瞒实情并收取房屋差价款是不合理的,故要求中介退还差价3万元.为此,王女士将上述公司告上了法院.房产中介公司吃房屋差价是明令禁止的,但不少中介明里宣称绝对不吃差价,暗里却是猛吃差价,并且屡吃不爽.近日,一中介在成交一笔买卖中竟然吃了20万元的差价,可谓差价猛如虎.那么中介到底是如何吃差价?买卖双方如何在交易过程中避免被中介吃差价呢? 淘豆网网友近日为您收集整理了关于跟着王云松律师学法律5-房产中介“吃差价”十大典型案例的文档,希望对您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以下是文档介绍:房产中介“吃差价”十大典型案例1.百富天公司一套房差价近百万元地点:北京差价金额:94万多元日,百富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因隐瞒实价、赚取差价,被北京市建委通报批评,在整改合格之前将被限制进行网上签约.今年2月份,百富天房地产经纪公司在从事一套存量房买卖业务过程中,对交易双方隐瞒真实的房屋成交价格,向买方收取购房款634.6万余元,交给卖方540万元,且虚拟合同按照160万元的房屋价格,向税务等部门仅缴纳相关税费13.6万元.里外里百富天公司吃了94万多元的差价.北京市建委经调查认定,百富天公司和相关责任房地产经纪人员陈琳、刘俊山、焦志疆存在对交易双方隐瞒真实的房屋成交价格等交易信息,违规赚取差价的行为.据悉,北京市建委已将该公司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警示信息系统,整改复查合格前限制网上签约资格.陈琳、刘俊山、焦志疆的违规行为已通报工商主管部门查处.《地产show》点评:在当前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监管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百富天公司单套房还能吃94万多元的差价,那以前岂不是吃得更狠?业主在买房时也不先了解一下市场,94万多元可不是个小数目啊.2.购房者为差价怒告中介地点:北京差价金额:20万元2006年年初,因房屋拆迁急需在市内购买居住用房,张女士委托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提供房源,代理购房.后来,张女士选定报价为78万元的位于朝阳区双花园西里的房产,并与中介公司签订购房委托合同,代办过户手续,中介公司答应在张女士支付全部款项当日为其办理过户手续,并收取了代理费19500元.张女士支付了全部款项后,中介公司并未按约定当天为她办理过户手续,并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以58万元的交易价格代缴了契税,过户当日张女士发现契税与原定交易价格不符,双方发生争执.经过调查了解,张女士发现原来原房主是以58万元出售该房屋的.张女士认为该中介公司在价格上存在欺诈,要求中介公司退还20万元房价款.双方多次交涉未果后,张女士起诉至法院.《地产show》点评:中介吃差价的现象在楼市中普遍存在,为了避免上不良中介公司的当,购房者切记要看清合同内容再签字.过户时要核实对方身份,确认成交价格,防止中介从中渔利.3.中介公司吃差价不成告业主违约地点:北京差价金额:13.35万余元2005年12月,房主周某委托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理出售名下的一套住房.周某希望卖60万元,多卖的钱归中介公司所有,抵作中介费.然而等中介找到了买家后,周某又不同意卖房.于是在2006年4月,中介公司以周某拒绝出售房屋为由诉至一审法院,要求与周某解除《售房委托合同》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3万元.一审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售房委托合同》,驳回其其他诉讼请求,经纪公司不服上诉至二中院.2007年1月,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房地产经纪公司在代理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协助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不得非法赚取差价.根据这家中介公司自述,其赚取的中间差价高达13.35万余元,显然违反了国家关于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各项规定,其行为扰乱了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健康发展.据此,二中院判决中介公司与周某签订的《售房委托合同》无效,驳回了该公司要求追究周某违约责任的要求.《地产show》点评:中介吃差价虽然是众人皆知的秘密,但毕竟是见不得光的.没想到顺益兴联行公司还自认有理的去打官司,真是佩服他们的胆量和勇气.4.黑心中介卖一套房赚多半套房地点:南京差价金额:37万元周女士家住新模范马路26号,2006年年底周女士将自己一套面积77平方米的一楼房子通过某中介公司对外出让.在中介公司的“帮忙”和“指导”下,周女士的房子很快就“卖”了出去,一位黄先生买了她的房.在《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中:周女士以55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黄先生.但也就是在签订买卖合同的当日,黄先生又要求周女士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我就觉得奇怪,既然都卖给他了,为什么还要委托他卖房.”周女士当时很是不解.一段时间后,黄先生叫周女士一起去过户.“但过户不是过到黄名下啊,而是另外一个人,并且房屋价格一下变成了92万元.”周女士说,直到那时她才明白,原来是中介在吃差价.“黑啊!跟我们签的是55万元,中介对外却卖了92万元.这我肯定不过户了.”周女士说,纠纷由此而起,而随后她也被买受方诉至法庭.据了解,该案今年年中在鼓楼区法院开庭.《地产show》点评: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一定要见面谈价,当面签约,不给中介公司可乘之机.房主千万不要图一时方便,将房屋的处置权委托给中介公司.5.买房人状告中介讨差价地点:南京差价金额:3.2万元2006年6月,毛某在融众中介看中建邺区南苑话园社区的一套房子,53.9平方米,价格30.2万元.中介拿出房主薛某的一份委托公证书,声称薛某已经委托王某全权处理该房子的交易.7月6日,毛某看到委托书后,就与王某及融众中介签订了三方买卖合同,约定房款30.2万元,中介费4200元,首付款9.3万元.在合同约定的日之前,毛某办完了产权过户等一切手续.之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得知房主薛某其实只收到房款27万元,而不是30.2万元.他赶紧和薛某联系,薛某也承认了这一事实,并向毛某出具了一份实际收到房款27万元的书面证明.拿着这一证明及相关证据,毛某以融众中介故意隐瞒房屋价格、赚取3.2万元差价为由,将其告上法院.被告后融众中介表示,公司仅仅是中间方,30.2万元房款已全部交给王某.而王某作为代理人,是否将房款全部给原房主薛某,不是他们所能干涉的.而毛某认为,所谓的王某就是融众中介的职工,融众是在利用职工的名义“吃房”,从而赚取差价,应该予以归还.《地产show》点评:那些所谓的委托公证,其实就是中介收来的房子,目的就是吃差价.这是中介比较常用的吃差价手法.5.买房人状告中介讨差价地点:南京差价金额:3.2万元2006年6月,毛某在融众中介看中建邺区南苑话园社区的一套房子,53.9平方米,价格30.2万元.中介拿出房主薛某的一份委托公证书,声称薛某已经委托王某全权处理该房子的交易.7月6日,毛某看到委托书后,就与王某及融众中介签订了三方买卖合同,约定房款30.2万元,中介费4200元,首付款9.3万元.在合同约定的日之前,毛某办完了产权过户等一切手续.之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得知房主薛某其实只收到房款27万元,而不是30.2万元.他赶紧和薛某联系,薛某也承认了这一事实,并向毛某出具了一份实际收到房款27万元的书面证明.拿着这一证明及相关证据,毛某以融众中介故意隐瞒房屋价格、赚取3.2万元差价为由,将其告上法院.被告后融众中介表示,公司仅仅是中间方,30.2万元房款已全部交给王某.而王某作为代理人,是否将房款全部给原房主薛某,不是他们所能干涉的.而毛某认为,所谓的王某就是融众中介的职工,融众是在利用职工的名义“吃房”,从而赚取差价,应该予以归还.《地产show》点评:那些所谓的委托公证,其实就是中介收来的房子,目的就是吃差价.这是中介比较常用的吃差价手法.6. 中介倒手差价惹官司地点:北京差价金额:4.7万元经过中介公司的倒手,原本价值30万元的房子,程先生却花了34.7万元买下.程先生认为中介从中吃差价将其告上西城法院.程先生说,日,顺成行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业务员带自己看了西城区育德胡同10号的一间15平方米的平房,业务员还当面打电话给“房主”砍价.当天自己就与顺成行签下购房合同并交3万元订金. 4月11日,程先生办理过户手续时第一次见到房主马先生,并交齐余款.5月初,程先生从邻居处听说原房主是以30万元卖的房,于是要求中介公司退还4.7万元费用,并将顺成行公司告上法庭.对此,顺成行公司为程先生办理过户手续的业务员曲某表示,该房是顺成行公司从正原立信房产公司处获得的,自己公司本身只收了中介费和过户费.“正原立信公司对我们来说就是房主.”曲某说.曲某称,为了拓展业务更快卖出房子,房产公司之间普遍存在“联网”机制,中间过手的中介机构都能从中获利.《地产show》点评:中介公司的中介费最多收3%,那还得买卖双方一家一半,就算两家中介一家收一份,那也用不了4.7万元.所以中介收取的费用有很大问题.7. 60万元购房款中介吞10万元地点:深圳差价金额:10万元2004年10月,李先生找到了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要求购买一套二手房.经协商,该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赵某以卖房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将一套120平方米的二手房以6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李先生,并收取了中介费9000元.日,李先生拿到房产证并搬入新买的房屋.2005年元旦,李先生偶然之间从邻居口中得知原房主黄先生是以50万元的价格出售该房的.经***并得到多方证实.李先生认为该中介公司在价格上存在欺诈,要求中介公司退还10万元房价款,多次交涉未果后,李先生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中介公司先以其工作人员的名义买下原业主黄先生的房屋,后又以其另一工作人员的名义与李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6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卖与李先生,令该中介公司从中非法牟取了10万元的利益.故该中介公司非法所得的10万元房款差价应当没收.《地产show》点评:与李先生遭遇相同的购房者在楼市中还有许许多多,很多购房者是防不胜防,所以建议购房者最好先选择一家值得放心的中介,或者请一位熟悉房地产的朋友或律师帮忙.8. 中介买房不过户被疑吃差价地点:天津差价金额:2.5万元2003年11月,红桥区小伙巷地区拆迁时,市民王某通过新纪元房地产中介公司购买了佳园东里的一套房产.看房时,该中介工作人员郝某介绍说房子是她们经理的一个朋友的,标价18万元,包过户.王某提出想和房主谈谈,但郝某以房主出差等理由推脱,让王某一直没有见到房主.日,房产过户时,王某发现过户走的不是正常程序,是通过开发商地下操作办的.也就在当天,王某见到了房主,一问才知道房主只收了15.5万元的房款,而此时王某的房款已交了17.5万元.王某因此拒交剩下的5000元,但中介称不交钱就不给过户手续.对于这次事件,新纪元中介公司经理刘某表示,房子是自己个人收购了准备给母亲居住的,当时的价格是15.5万元,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由于母亲不喜欢这套房,所以才卖给了王某.因房屋价格上涨,便以18万元卖出,这是很正常的.《地产show》点评:如果不喜欢完全可以直接退掉房子,占着房子又不过户,反而利用工作优势加价销售,刘某难免有吃差价的嫌疑.|浏览次数:2153
自己的房屋急于出手,但是又没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来寻求客户源.那么,这个时候,房屋所有者就会寻求房产中介的帮忙.这样做的话,节省了时间,减少花在寻找接手对象上的麻烦.只要是可靠的房产中介,一般情况下,钱是会按时、全款付给房屋所有者的.但是武汉房产网小编要告诉您的是,房屋中介“吃差价”您听说过吗?您知道其中的内幕吗?怎样杜绝、防范自己被房屋中介坑呢?
只要是可靠的房产中介,一般情况下,钱是会按时、全款付给房屋所有者的.但是,房产中介“吃差价”是行业最大顽疾,并没有消除.中介公司一般会通过与卖方签订《全权委托公证》协议,然后支付部分房款,并约定尾款延后支付的方式.此后便以高于协商价格售出房产,获得差价收益. 中介收了302000元房款,而原房主只拿到270000元.买房人毛某得知这一情况后,将中介告上法院,这也是南京首例买房人状告中介“吃差价”案.此案引起了市民广泛关注,快报于5月9日对此进行了独家报道.昨天,毛某和其代理律师拿到了判决书,结果让他们很意外:败诉! &&最近,市民杨先生在花溪一中介处看好了一套二手房,在付了定金准备办理贷款时杨勇顺却犹豫了.原来杨先生发现该中介早已将房子买下,再高价卖给他,从而赚取更多的差价.据了解,像杨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花溪一些二手房中介喊出的&现金收房&,实际上是通过背后操作,蒙骗房主和买房人.阜外医院员工勾结房屋中介吃差价 销售拆迁安置房贪污千万―――本报讯 中介业务员任蕊与阜外医院的工作人员许根乐等勾结,将该医院正常出售的58套拆迁安置房加价后销售,然后自己吃差价.用此手段,许根乐本人侵吞房屋差价款1000多万元,任蕊和许根乐的朋友田某也得到了好处.继许根乐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之后,昨天上午任蕊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许根乐的朋友田某被判缓刑.
一套房东心理价位为150万元的房子,房产中介竟然挂出了165万元的价格,从中牟取巨额差价.昨日,吴女士来电向热线反映了自己买房过程中遇到的遭遇.房产界业内人士爆料称,目前房产中介确实存在着私自抬高挂牌价的行为,涨幅普遍为房价的5%到10%不等,这笔差价最终流入房产中介的腰包,业内人士称此为&吃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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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带去看二手房,中介通常不让与房东直接交谈房价问题,中介是不是有赚差价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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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纪人
中介一般有行业规定,是不能赚差价的。不让客户与房东直接谈房价,一是避免价格谈崩,中介的谈价能力和技巧一般比客户要专业;二是避免客户和房东跳单,因为中介也是靠劳动赚钱的,可是这种劳动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保障,经常情况下,客户和房东直接谈价成功后,会直接撇开中介成交。这样的话,中介便损失了劳动收入中介费。鉴于以上,中介一般不让客户与房东直接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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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纪人
中介也有中介的职业道德 是不能赚取差价的正所谓:术业有专攻,既能你已经委托给我们中介帮你办理,,我们就会以专业的眼光去处理,,如果让他们直接谈房价(撇开中介成交),,那要我们中介有什么用,,我就是吃的房产服务这一碗饭,这也不是我们以小人之心纺之,,实在是前车之鉴,。。还有做房产这一块最重要的就是声誉,,声誉毁啦那你也就不要做啦,,做啦也不会有什么发展。。。
二手房经纪人
也许您有遇到这类事。但是我们中环地产是一个用职业化道德的公司,是不存在赚取差价的。不让您和房东直接谈价主要是我们中介的谈价技巧一般比客户要专业,这样也不怕房东会坐地起价,让您买到高价的房子,然后也是怕有房东和客户走私单,抛弃我们的劳动成果。另外最后签订合同的话房东和客户是要见面的,面对面的确定价钱您还怕我们会赚取差价么。
二手房经纪人
上面两位说的都非常正确,但是,也不排除部分经纪人吃差价哦,但那毕竟是少数哦,
二手房经纪人
中介也有中介的职业道德 是不能赚取差价的 客户和房东谈价容易谈崩 中介比客户有经验 能把握分寸
还有就是怕没道德的客户跑私单 抹去我们中介的劳动成果
二手房经纪人
你的根本问题就是怕中介吃差价,那么怎样防止中介吃差价呢?1.直接了解法:叫中介约房东面对面的沟通了解,价格自己与房东沟通的最真实;2.对比法:考察一下同一个小区同户型的其他房子卖多少钱;3.货比三家法:中介公司这么多选择一个品牌、口碑、服务质量好的中介公司,多方打听该房价格。以上三点,我相信都是购房者会走的路程。我认为现在中介做大做强并不是靠吃差价,而是靠专业及优质的服务质量。
二手房经纪人
不是的,只是房东想卖高点的价格,买房的就想买便宜一点,他会把房东原有的价格上多加几千块钱,然后再谈价钱,谈到房东说道价一样。
没有,中介怕走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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