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申请企业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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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7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深圳福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7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深圳顺天达以国家高新企业认定为服务内容,主要介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费用、流程、时间等。为企业解决高新企业认定难题,解答企业高效认定疑问!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两免三减半”(取消)。原深圳特区以内,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人才安居购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补贴标准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价补助不分面积大小,龙华新区320W,宝安区320W,其他区域均160W。  (四)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七)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如:龙华新区(高新复审10万)、龙岗(高新复审10万)各20万,宝安10万,南山区10万,福田区20万(高新复审5万),光明新区、罗湖坪山30万(高新复审20万),。  (八)进入高新区股份代为办理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九)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月殳票上市。  (十)高新企业认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府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  (十一)高新企业可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  (十二)深圳市每年从债券发行总额中拨出20%的额度给符合发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十三)在年,深圳将建成500万-6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十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十五)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任何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國家級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概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国家級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深圳地区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也可申请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如果企业申请的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或者深圳高新企业认定超过三年时间,可以进行申请高新复审。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一)*一批网上申报时间安排:日-5月13日(一)*一批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日-5月16日(二)第二批网上申报时间安排:日-7月14日(二)第二批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日-7月17日(申报时间已截止)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一)*一批网上申报时间安排:2018年4月(二)第二批网上申报时间安排:2018年7月企业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相关申报手续,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具体详情请咨询深圳顺天达进行评估办理。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各有关企业
&&&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16年度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 一、基本条件
&&&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至少提供近2个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 1、2015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2015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2015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2015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2015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报流程
  企业对照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进行自我评价,提交网络申报与纸质资料。
  (一)注册登记。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原高新用户用以前申报账号登录)。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详见工作指引附件1),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宁波市认定工作办公室。经核对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二)制作资料。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详见工作指引附件2),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2015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书面材料内所附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必须为原件,或者经公证的复印件。
封面采用单色纸张按照《2016年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附件1)封面样式印制填写,勿喷(涂)塑;装订成册后,应内附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厚度超过1厘米的,需在书脊注明企业名称。
&&& (三)提交时间。全年认定安排一个批次,其中网络受理截止和书面材料受理截止8月30日。
书面材料2份(1份正本和1份副本),首先交慈溪市科技局计划科审核,审核完毕后1份副本留慈溪市科技局备案,1份正本交宁波科技综合服务中心窗口(宁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3号楼2楼)。材料受理后概不退还,申报企业请自行提前做好备份。
  三、注意事项
  1、高新技术企业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年期间有任何一年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方式征收的,不予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2、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企业提供的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含其它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时已经使用的知识产权)。
  3、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中介机构,应符合《工作指引》明确的执业时限、职业道德、执业人员比例等基本条件。出具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应具体披露申报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及其对应的项目名称、支出金额等内容。
  4、部分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将于7月下旬在宁波市科技信息网(www.nbsti.gov.cn)公告,申报企业可自行选择并约定责任事项。对于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中介机构,申报企业将不予认定,同时按照《工作指引》有关中介机构纪律规定,相关中介机构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5、按照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我市2013年通过认定或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名单见附件2),应当申报参加今年认定工作。
  四、有关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是科技进步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地务必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接到通知以后,积极动员部署辖区内企业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为了更好地辅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请将预申报企业名单及联系人手机等信息于7月27日(星期三)下班前发送至科技计划科邮箱。
  慈溪市科技局联系人:计划科 李明成 徐彬
  联系电话:61330
  附件1、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封面
    2、2013年认定与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2016年到期)
                  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日
&&& 附件: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建议
一、2016年工作回顾
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日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号),2016年是实行新认定办法的第一年,在紧张的申报期限和对申报资料的摸索中,截止日,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三批次:7月25日、8月30日和10月10日)已全面结束,相关认定的评审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从目前科技、税务及财政部门前期审查工作来看,今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存在以下新的情况:
1、高新技术企业取消复审,加强年度企业状况审核
日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在通知中明确: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号)同时废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九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2016年以后申请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在三年内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求可享受税收优惠,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2、财政部门加强了对审计中介机构的审核力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号)中明确规定:中介机构要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该项审核工作由各地区的财政部门负责,财政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各地区要求也不尽相同,例如部分地区需要提供中介机构当年的社保清单,退休注册会计师提供退休证书,审核严格的地方还需要进入国家注册会计师网站系统进行数据审核,并提供注协开具的事务所无违章情况说明,但因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文件(苏会协[2016]11号)明确规定:申请开具有关事务所和个人的惩处情况、收入情况、人员情况等证明时,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原则上不再出具相关证明。
3、税务部门加强对企业财务核算和加计扣除审核情况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联合发出《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要求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在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号)中明确规定:企业应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在此项规定要求企业财务核算清晰,要求有凭有据,并在税务部门检查时,重点检查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部门企业因准备仓促,申报当年再去规划调整研发项目和经费,造成部分年份未能进行加计扣除,此项税务都要求做出合理解释。
税务部门不光要求研发费用账内核算规范,还需要企业提供辅助核算明细账作为检查依据,还包括研发费用是否达到比例要求、科技人员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技术服务)收入确认等项目审核。
4、企业知识产权情况
高新技术企业将知识产权进行了分类打分,将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新药、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等划为Ⅰ类;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划为Ⅱ类,且Ⅱ类知识产权仅限使用一次。在知识产权评分中Ⅰ类分数占比较大,还考察专利技术的先进性,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数量,获得方式。
5、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新的工作指引对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做了新的要求,不再是以前光看数量就能拿分,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转化;转让技术成果;许可使用科技成果;共同实施转化;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形式。
企业要通过编制成果转化汇总表及成果逐项说明将企业科技成果展现在技术专家面前,在此项过程中一定要将成果的核心描写出来,还要将成果与产品的关联性描述清楚。
6、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情况
新的工作指引将研发组织管理更加精细化,强调实质大于形式,以多种激励方式促进企业研发管理规范。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7、企业财务增长情况
新的工作指引要求在评审中加入财务专家,主要对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进行综合评价,但在高企申报书中明确填列近三年企业利润总额,在评审过程中,企业是否盈利也会成为评审的一个关键点,另外财务数据是否与企业纳税一致,该项变化极大影响了企业的评分。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失败的原因分析
1、研发项目
一般企业直接根据专利名称确定研发项目,项目名称与专利名称完全一致,根据新的工作指引,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如果仅仅以专利名称命名研发项目,太狭隘,体现不了企业新技术应用性,而且容易造成对先有研发再有专利还是先有专利再有研发的模糊认识,现在普遍的是专利的申请日期比企业研发项目开始时间还早,这让专家如何评审。
在编制研发项目RD表中的核心技术与创新点时,照搬专利说明书,有的像做装置的企业完全照搬专利说明书中的结构说明,甚者连说明书中的“所述“二字都未去除,RD表中的取得阶段性成果,在评审过程中已达成共识,一致认为是在项目周期内取得专利或技术诀窍等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
新的工作指引将知识产权进行了分类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新药、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等划为Ⅰ类;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划为Ⅱ类,特别强调了发明专利的重要性,部分企业是纯粹为了申报高企而报专利,全部是实用新型,报的专利技术性不强,更有甚者由专利事务所直接编,造成了知识产权与研发项目和产品的关键技术完全不搭界,张冠李戴,估计评审专家内心也是崩溃的。
3、科技成果
新的工作指引对科技成果转化形式进行了多样化,丰富了企业将研发的技术成果进行产业化的方式,并要求年平均转化5项以上,在高企申报,还需要将企业的科技成果进行描述,要描述出技术成果是什么,怎么转化的,应用在哪个产品中,应用的效果如何,是否产生收益,2016年通过了解很多企业在此处丢失城墙,且不说数量,首先知识产权跟项目和产品严重不匹配,明明成果与产品不相关硬要扯上关系,难,难于上青天。
4、高新技术产品
2016年省科技厅针对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采取各县市限额申报,各地区也采取一个企业一批次只能申报1项高品,而坊间一直流传着未来税务局在认定高企中的高新技术产品(技术服务)收入,要以拥有高品证书为依据,否则不予以确认高新收入,现在看来这消息在未来几年可能成真。
在企业认定过程中还存在着企业产品型号众多,有的可能几百个型号,这就对企业自己归集高新收入时产生了困难,非标产品如何提供佐证材料也让企业头疼,这就造成了在申报过程中对产品描述不清,技术性不强,佐证材料五花八门的情况。
5、财务核算
2016年申报过程中,30%以上的企业年都未在账内进行研发项目经费核算,2015年通过调调整出符合要求的研发费用,而税务检查中,税务部门要求企业按照财税〔号文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在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在实地考察中充分执行了这个政策,部分企业被要求提供明细辅助账。
另外税务重点关注的是企业审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做出合理解释,未来的高企要以税务数据为基础。
6、企业人员资质
2016年对企业人员要求做了较大的调整,去除了大专以上学历要求,科技人员也由30%降为了10%,此次调整对企业来说是好事,但是却加强了企业社保人员的检查力度,尤其是乡镇科技型企业,由于人员资质较弱,将面临极大的挑战。&
三、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操作步骤
1、进行自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评分标准,对照企业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组织管理水平、财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聘请财务中介机构进行研发费用规划,并针对财务情况,纳税情况进行自查,保证企业未有税务风险。
2、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规划,建立研发机构,明确研发人员,制定研发项目等步骤:
(1)设立研发机构
&设立研发机构是企业研发活动的起始,是财务部门归集各项研发经费的依据。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时建立企业的研发中心将企业从事研发活动且高企认定要求的相关人员纳入研发中心统一管理,研发中心由分管副总经理或者总经理直接领导。
注意:研发人员的确定要符合高企认定条件中对研发人员的属性、比例要求。贵公司在2016年开始工资表及公司组织架构里面都体现出研发部门。
(2)研究开发项目立项
&研究开发项目是财务部门分配各项研发费用的依据,也是企业申请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依据,是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必备条件。企业应当将企业实际将要从事的研发活动,按照规定的标准格式(主要是研发计划书,详见附件)申请立项,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从事相关研发活动。
(3)研究开发项目备案
&科技备案是指企业将自已立项的科技研发项目及时报所属科技部门备案,为财务部门争取技术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作准备。根据税务部门检查的要求,科技备案是认定研发项目的前提条件,按要求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提交相关材料,可享受150%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注意:科技备案的研发项目的立项应当结合企业实际状况填写,当立项预算金额与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相差10%以上的,需要重新立项并说明相关原因。
(4)研发费用核算
&研发费用核算是指财务部门根据研发机构的研发项目按月对企业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核算,并在各项目间进行分配。准确核算研发费用是建立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体系的关键之一,是准确申报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和申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必备条件。无法准确核算企业的研发费用,既使获取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也无法享受税收优惠。
(5)研发设备管理
&研发设备管理是指在建立研发机构的同时,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将研发用的或者与研发活动相关的设备,如研发中心的房屋、土地、办公设备、试验设备、检测仪器、小试中试设备等,单独造册管理。研发设备的数量不宜过多,也不宜过少,一般工业企业以所提折旧额占全部研发费用的15%-25%为宜。设备科和技术部门每月统计研发设备在各个研发项目间的使用情况(工作量分配),财务部根据工作量各研发项目分配应当负担的折旧。
(6)知识产权申报
知识产权申报是指技术部门要根据企业研发项目的立项情况及时申报企业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证明企业研发活动具体高新技术企业特征的重要材料,也是企业研发成果的重要体现,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复审的必备条件。
&注意:知识产权申报要符合高企认定对知识产权的技术先进程度、核心支撑作用、数量、获得方式等评价要求。
(7)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及高新技术产品申报的准备
&企业根据研发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做好新技术与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衔接应用,并提供佐证材料(包括对应用相关技术的软件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的申请,产品质量运行情况的检测报告)。&&&&
&特别是企业应当高度关注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随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严格化,有无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将成为判断企业销售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产品的重要标准。高新技术产品的认证切记取怪名或者过于繁杂的名称,注意名称的概括性,以方便财务部门归集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
(8)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核算、 软件产品登记
&高新产品收入核算是指财务部门应当逐步分类核算高品和非高品的收入,根据高新技术产品类别分类核算各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注意发票名称应当与高品名称一致,如无法保持一致的,至少在发票上模糊开票,附件清单里注明是哪一类高品收入,以方便财务核算和税务审核。
&特别是对于有软件产品销售的企业,要及时申请软件产品登记(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产品检测报告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9)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的建立
&根据企业实际及研发机构建立情况,及时建立与高校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企业内部研究开发费用核算制度、企业研究开发人员绩效管理制度,并开展面向社会的科学普及活动。
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1)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
(2)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3)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八大领域范围;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1)科技人员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2) 职工总数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3).统计方法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技术服务收入又分为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达到70分以上);
1. 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
技术的先进程度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知识产权数量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
(1)技术的先进程度
&&&& A.高(7-8分) B.较高(5-6分) C.一般(3-4分) D.较低(1-2分) E.无(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7-8分) B.较强(5-6分) C.一般(3-4分) D.较弱(1-2分) E.无(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Ⅰ类)(7-8分)B. 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 3~4项(Ⅱ类)(3-4分)&&& D. 1~2项(Ⅱ类)(1-2分) &&E. 0项(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 有自主研发(1-6分)&&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
A. 是 (1-2分)&B. 否 (0分)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A. 转化能力强,& ≥5项(25-30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
C. 转化能力一般,≥3项 (13-18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项 (7-12分)
E. 转化能力弱,& ≥1项(1-6分)&&& F. 转化能力无,&&& 0项 (0分)
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4. 企业成长性(≤20分)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成长性得分
≥35%
≥25%
≥15%
≤20分
净资产增长率赋值
≤10分
& & 9-10&分
销售收入增长率赋值
≤10分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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