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永康添福混合型基金封闭期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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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永康添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华夏永康添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募集(一)基金募集的依据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日证监许可[号文注册。(二)基金类型和存续期间1、基金的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3、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三)基金的份额类别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展需要,为本基金增设新的份额类别。新的份额类别可设置不同的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规则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公告。(四)募集方式本基金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具体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名单见本基金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基金的发售方式,并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列明。(五)募集期限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基金自日至日进行发售。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六)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七)募集场所投资者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其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认购。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等,请参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当地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并另行公告。(八)认购安排1、认购时间:自日至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2、认购程序: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申请。3、认购原则: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每次最低认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销售机构可调整每次最低认购金额并进行公告。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4、认购申请的确认:销售网点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基金管理人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投资者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5、认购款项的退还: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无效申请部分对应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投资者开户和认购所需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具体手续由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约定,请投资者参阅本基金发售公告。(九)认购费用1、投资者在认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认购费。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通过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如下: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前端认购费率50万元以下
0.12%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00万元以下
0.08%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500万元以下
0.06%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
0.04%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每笔1000.00元(2)其他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前端认购费率50万元以下
0.60%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00万元以下
0.40%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500万元以下
0.20%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
0.10%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每笔1000.00元2、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3、投资者重复认购时,需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认购费用。(十)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十一)认购份额的计算1、当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前端认购费率)前端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00元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前端认购费用=固定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用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00元2、认购份额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例一: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份额,假设这100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0.46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净认购金额=1000.00/(1+0.60%)=994.04元认购费用=.04=5.96元认购份额=(994.04+0.46)/1.00=994.50份即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994.50份基金份额。(十二)募集期间的资金与费用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合同的生效(一)基金备案的条件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添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2
二、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5
三、清算与交割............................................................................................................ 7
四、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8
五、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8
1、添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17
年8月15日证监许可[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日至日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本
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
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本公司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
本公司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详见本公告“五(三)2、代销机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办理
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网点、日期、时间和程序等事项参照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具体
7、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本公司基金
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
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
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
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
8、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认购价格为1.00
元。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
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每次最低认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累计
认购金额不设上限。销售机构可调整每次最低认购金额并进行公告。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
投资者不得撤销。
9、基金份额发售机构销售网点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
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
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基金管理人及基
金份额发售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投资者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详细阅读《添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
本公告将同时刊登在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及各发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11、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
长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12、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添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添福混合
基金代码:005128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期
(二)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发售价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认购价格为1.00元人民币。
(三)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
(四)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本公司直销机构和本公司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本公司直销机构详见本公告“五(三)
1、直销机构”,本公司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详见本公告“五(三)2、代销机构”。
(五)发售时间安排
本基金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基金自日至日进行发售。如果在此发售期间未达到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
件。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在募集期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另
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六)发售方式
1、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需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规定的
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华夏
财富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每次最低认购金额以
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销售机构可调整每次最低认购金额并进行
公告。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
2、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需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的规定,提出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
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已开立本公司基
金账户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需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基
金份额发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可办理增开交易账户业务。
(七)认购费用
1、投资者在认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认购费。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
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
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
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
人可通过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
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前端认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00万元以下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500万元以下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每笔1,000.00元
(2)其他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前端认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00万元以下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500万元以下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每笔1,000.00元
2、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结算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投资者重复认购时,需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认购费用。
(八)认购份额的计算
1、当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前端认购费率)
前端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00元
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00元
2、认购份额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份额,假设这1,000.00元在
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0.46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0.60%)=994.04元
认购费用=1,000.00-994.04=5.96元
认购份额=(994.04+0.46)/1.00=994.50份
即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
一共可以得到994.50份基金份额。
二、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业务办理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资理财中心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的8:30~17:00(周六、
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业务办理时间为每一基金份额发售日,发售末日截止时间为当日
2、投资者在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资理财中心开户要求
(1)个人投资者请提供下列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警官证、文职证、港澳居民
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护照等)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原
件和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本人的银行卡或储蓄存折。
③填妥的《开户申请单(个人)》。
④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⑤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资理财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2)机构投资者请提供下列资料:
①填妥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开户申请表(机构)》。
②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加盖单位
公章的复印件。
③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④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该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开户证明原件或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⑤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本公司标准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章)。
⑥被授权人(即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⑦《印鉴卡》(一式三份)。
⑧开通传真交易的需要签署《传真交易协议》(一式两份)。
⑨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资理财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投资者在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资理财中心办理认购业务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业务请提供如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投资者的付款凭证,包括刷卡凭条、汇款或存款凭证。
③填妥的《认购单》。
(2)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业务请提供如下资料:
①业务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②汇款凭证。
③填妥并加盖印鉴章的《认购单》。
4、本公司直销资金划转账户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需在募集期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下列本公司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名称:北京分行营业部
(2)中国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北京复兴支行
(3)中国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000892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北京复兴门支行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名称:北京分行支行
5、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业务
持有中国储蓄卡、中国金穗借记卡、中国借记卡、
借记卡、储蓄卡、借记卡、借记卡、借记卡、浦
发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广发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借记卡、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借记卡等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开通天天盈账户等第三方
支付账户的个人投资者,以及在华夏基金投资理财中心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在登录本公司网
站(www.ChinaAMC.com)或本公司移动客户端,与本公司达成电子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
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办理基金账户开立、基金认购、信息查询等各
项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6、注意事项
(1)通过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资理财中心办理业务的,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
当日17:0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废,投资者
需重新提交认购申请并确保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
户。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业务的,若投资者在交易日的15:00之前提出认购申请,
但在当日15:00之前未完成支付,则该笔认购申请作废,投资者需重新提交认购申请,并
在下一个交易日15:00前完成支付。在本基金发行截止日的截止时间之前,若投资者的认
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2)已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但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基
金账号和相关证件。
(3)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以本公司直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填写的资料需真
实、准确,否则由此引发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二)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
不得动用。
(三)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确认为无效,无效申请部分对应的认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者。
(四)本基金发售结束后由登记机构完成权益登记。投资者应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
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实际认购份额。
四、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
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
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
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
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如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
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
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五、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
联系人:李彬
网址:www.ChinaAMC.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传真:010-
联系人:林葛
网址:www.abchina.com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
联系人:李一梅
网址:www.ChinaAMC.com
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
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上海、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以及电子交
易平台进行认购。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3)
电话:010-/28
传真:010-
(2)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6层(100033)
电话:010-
传真:010-
(3)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83
传真:010-
(4)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190)
电话:010-/99
传真:010-
(5)北京崇文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6层(100033)
电话:010-
传真:010-
(6)北京亚运村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6层(100033)
电话:010-
传真:010-
(7)北京朝外大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6号新城国际6号楼101号(100020)
电话:010-9
传真:010-
(8)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幢103号(100025)
电话:010-
传真:010-
(9)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A室(200120)
电话:021-
传真:021-
(10)上海静安嘉里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15号静安嘉里中心办公楼一座2608单元(200040)
电话:021-
传真:021-
(11)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40层02室(518038)
电话:3/64710
(12)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亚太商务楼30层B区(210005)
电话:025-7/3918
传真:025-
(13)杭州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05室(310007)
电话:6/09
(14)广州分公司、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50层02单元
(510623)
电话:020-1/、020-8/1079
传真:020-0-
(15)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栋1单元14层号
(610000)
电话:028-
传真:028-
(16)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
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基金的认购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
询。本公司网址:www.ChinaAMC.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网址:www.abchina.com
(2)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网址:www.boc.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3)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张宏革
网址: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4)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5)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46号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陈振峰
网址:www.hzban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08
(6)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联系人:王栋
网址:www.h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9999
(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010-9
传真:010-
联系人:刘宝文
网址:8.jrj.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张裕
网址:www.noa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9
传真:021-
联系人:潘世友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胡锴隽
网址:www.ehowbuy.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1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14层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antfortune.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88
(1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黄辉
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13)浙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8-8653
联系人:胡璇
网址: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1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
传真:010-
联系人:翟飞飞
网址:www.my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15)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曹怡晨
网址:http://a.lead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16)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联系人:孙成岩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1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余永键
网址:www.harvestw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18)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张晶晶
网址:www.5irich.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
(19)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程刚
网址:www.yixi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2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苏宁总部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电话:025-226
传真:025-226
联系人:王峰
网址:www.sn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2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丁向坤
网址: www.hc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22)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魏争
网址:www.niuji.net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23)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
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
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付文红
网址:www.xincai.com
客户服务电话:010-
(24)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4层办公楼二座414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4层办公楼二座414
法定代表人:李振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周雯
网址:https://www.kstreasure.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9-1218
(2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姜吉灵
网址:www.520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26)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2-327
联系人:姜焕洋
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
(27)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戴珉微
网址:www.zzwealth.cn
客户服务电话:400-
(28)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姜颖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29)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宁博宇
网址: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3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B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
传真:020-
联系人:吴煜浩
网址:www.yingmi.cn
客户服务电话:020-
(31)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网址:www.ifastp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32)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万容
网址:http://fund.jd.com/
客户服务电话:98-8511
(33)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张烨
网址:www.jfzinv.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
(3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袁永姣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客户服务电话:
(3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4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10-
联系人:刘宏莹
网址:www.citicsf.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36)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37)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郑慧
网址:www.cs.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38)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
联系人:钱达琛
网址:www.hysec.com
(39)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乔琳雪
网址: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40)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
传真:027-
联系人:李良
网址:www.95579.com
客户服务电话:98-8999
(4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网址:www.essenc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42)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电话:023-
传真:023-
联系人:张煜
网址:www.sw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4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滨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
传真:022-
联系人:蔡霆
网址:www.ewww.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44)(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网址:www.zxwt.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45)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园区翠园路181号
办公地址: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网址:www.dw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4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尹旭航
网址:www.cinda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47)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客户服务电话:98-8788
(48)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电话:025-
传真:025-
联系人:王万君
网址:www.nj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4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张瑾
网址:www.96251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50)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田芳芳
网址:www.xsdzq.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51)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徐欣
网址:www.gl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52)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6-7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6-7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谢相辉
网址:www.stock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53)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网址:www.hazq.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54)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李盼盼
网址:www.ccnew.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55)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电话:010-
传真:010-9
联系人:黄静
网址:www.guodu.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56)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钱卫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王炜哲
网址:www.bocichina.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57)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10-
传真:028-
联系人:谢国梅
网址:www.hx168.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58)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李季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唐岚
网址:www.swhys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59)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网址:www.zt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60)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大厦40-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32-3000
联系人:王雯
网址:www.csco.com.cn
(61)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6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网址:www.jyzq.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63)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021-6
传真:021-
联系人:刘熠
网址:www.tebo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64)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楼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
传真:029-
联系人:刘莹
网址:www.westsecu.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6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网址:www.hf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9--95547
(66)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网址:www.hlzqgs.com
客户服务电话:、90100
(67)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网址:www.zszq.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68)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网址:www.lx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69)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
传真:028-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网址:www.gj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70)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深田路46号深田国际大厦19-20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联系人:邱震
网址:www.gwgs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
(71)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商务广场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商务广场32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王薇
网址:www.aj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7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寿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李慧灵
网址:www.hrse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9999
(73)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
传真:027-
联系人:翟璟
网址:www.tf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74)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电话:028-
传真:028-
联系人:郝俊杰
网址:www.hxzq.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75)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一幢二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仲秋玥
网址:www.amcfortune.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3、本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并另行公告。基金份额
发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四)登记机构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
联系人:朱威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保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保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李晗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六)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聘请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徐艳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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