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新能源汽车补贴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计入利润吗,是否缴纳企业

《原创》新能源汽车补贴所得税篇:财政补贴是否计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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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新能源汽车补贴所得税篇:财政补贴是否计主营业务收入?
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于2009年1月出台。2015年4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四部委)又发布了《关于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号),明确将在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由于文件明确的补助对象是消费者,同时又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按照这样的做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取得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能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的得税优惠?是否作为增值税应税收入?对应的进项税是否需要转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这些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起了广泛讨论。本文结合实际工作与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征求意见稿)》,以案例的形式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为便于表述与理解,案例中数据作简化处理。)例:2016年,甲客车生产厂(高新技术企业)销售一台纯电动大客车(高新技术产品)给乙公交公司,含增值税售价117万元,成本90万元。按规定可以取得中央财政补贴50万元,补贴款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甲客车生产厂。销售合同约定甲客车生产厂按照扣除补贴后的含税金额67万元向乙公交公司开票、收款。问:甲客车生产厂收到的财政补贴50万元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能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的得税优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是否作为增值税应税收入?对应的进项税是否需要转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笔者将分别就以上问题分企业所得税篇、增值税篇及会计处理篇与读者充分展开讨论。企业所得税篇《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号)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做了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此问题关键在于:甲客车生产厂收到的中央财政补贴是作为产品销售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还是作为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作为政府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那么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67/1+17%)占企业同期总收入(117/1+17%)的比例为57.26%,将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因为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笔者认为,政府补助的典型特征是企业无偿从政府获取的经济资源。而新能源汽车的中央财政补贴是政府对最终消费者的补助,应该由消费者向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支付全车价款,政府将补贴款项支付给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只不过为了结算方便,而采取了生产企业在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再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生产企业的做法。我们再来看下财政部门的态度。财政部办公厅 在日印发的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中所附的起草说明中说:“随着经济业务日益复杂,政府补助准则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补助和收入需明确区分。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并不一定都是政府补助,还有可能是政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和政府购买服务。新能源汽车价格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名义上是政府补贴,实际上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且构成了企业商品或服务对价的组成部分,应当作为收入而不是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实务界希望在政府补助准则中明确规定政府补助和收入的区分原则。二是关于会计科目的使用问题。现行应用指南规定,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但在实务中,部分补助资金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不宜计入营业外收入。实务界建议修改现行应用指南中不适应实务操作需求的规定。”据此理解,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而言,政府补助实际上是政府代消费者支付的部分车款。因此该项补贴应确认为营业收入。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且新能源汽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产品,那么企业收到的政府补贴应当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未完待续!敬请关注增值税篇及会计处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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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因此,企业购买新能源车辆取得的财政补贴应当合并企业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江淮汽车(600418)
江淮汽车[600418] 公司大事
☆公司大事☆ ◇600418 江淮汽车 更新日期:◇ 港澳资讯 灵通V7.0
★本栏包括【1.公司大事】★
(本栏目只是重要公告的摘要,全部公告和公告全文请登录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浏览。)
【1.公司大事】
【】江淮汽车(600418)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第四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务准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交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二)审议重大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
(三)审议重大决策、重大风险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以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五)办理董事会授权的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了解和掌握企业面临的各项重要重大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研究有效控制风险的方案和措施,做出有效控制风险的决策;
(二)研究月度重要重大风险、公司前十大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及其推进;(三)研究重大决策、重大风险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四)研究有关“三重一大”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五)研究纠正和处理任何组织或个人超越风险管理制度做出的风险性决定的行为;
(六)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七)听取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给予指导;(八)研究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九)研究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对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以召集临时会议。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提议时,主任委员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召集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十天通知全体委员。
风险管理委员会召集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十四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和议题;(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必要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成员可列席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风险管理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一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9 日
─────────────────────────────────────
【】江淮汽车(600418)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6 月 26 日 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 176 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大楼 301 会议室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6 月 26 日
至 2017 年 6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与国开行签订《偿债
准备金账户管理协议》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刊登于 2017 年 6 月 10 日
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权登记日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 176 号江淮汽车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35、
联系传真:37
邮编:230022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6 月 26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与国开行签订《偿
债准备金账户管理协议》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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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汽车(600418)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12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12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议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成立风险管理
委员会的议案》,为加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安进、项兴初、戴茂方、潘学模、余本功、储育明和黄攸立,其中独立董事 4 名。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安进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风险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风
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加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决定在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同步制定《江淮汽车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原内容为: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拟修改为: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党章》(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在原章程第一章中新增一条作为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在公司设立中国
共产党组织。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公司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公司党组织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及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原第十条内容顺延为下一条。
三、在原章程第七章监事会后增加第八章“党组织专章”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成立中国共产党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
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同时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各分公司、子公司相应成立党组织,隶属公司党委。
第一百六十四条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由党
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根据上级党委批复执行。
(一)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
(二)符合条件的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委。
第六百六十五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
程序,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党委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年度计划;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大额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公司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
(五)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的设立和撤销;
(六)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七)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八)公司在特别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公司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重要事项;
(十)其他需要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党委议事通过召开党委会的方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党建工作系
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要点),对公司党的建设进行系统部署和安排。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党的工作机构和党务工作人员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公司设立专门的党务工作机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配备。
第一百六十九条
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落实党建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税前列支。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党委行使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严格用人标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
公司党委在市场化选人用人工作中发挥领导把关作用,做好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司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公司党委、党的工作部门以及所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两为主”要求,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聚焦主责主业加强队伍建设。
原章程第八章以后的章节及条款依次顺延。
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安
凯客车与国开行签订暨对外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000868)于 2017 年 5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与国开行签订暨对外担保公告》;
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江淮汽车 临 )。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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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汽车(600418)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号文)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客观的态度,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核查后,现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对外担保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履行决策程序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均按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按要求对外披露。
二、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担保总额 360,462.46 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 169,529.45万元(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余额 242,399.91 万元(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 保 )。 截 至 目 前 公 司 未 对 子 公 司 进 行 担 保 , 2016
年底对子公司担保余额118,062.55 万元。
截止目前,安凯客车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总额 85,288.53 万元,占其 2016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重为 9.39%,占 2016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
64.6%。其中,安凯客车为汽车按揭贷款客户提供回购担保责任的余额为58,846.59 万元,占 2016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 44.57%。因客户汽车按揭贷款逾期,安凯客车承担回购担保责任的代垫款项余额为 4,106.06 万元,占其为汽车按揭贷款客户提供回购担保责任余额的比例为 6.98%。
三、结论意见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所有对外担保均是正常的经营行为,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未发现有违规担保和损害投资者利益情况,安凯客车对外担保情况及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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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汽车(7年5月产、销快报(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产、销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5 月份产销快报数据如下:
五月份产销量明细
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
多功能乘用车(MPV)
基本型乘用车(轿车)
客车非完整车辆
多功能商用车
其中:纯电动乘用车
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
多功能乘用车(MPV)
基本型乘用车(轿车)
客车非完整车辆
多功能商用车
其中:纯电动乘用车
本公告为快报数,具体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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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汽车(600418)关于与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合同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合资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资合同签订概况
2016 年 9 月 6 日,公司与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合资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对外发布了《江淮汽车与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公告》(编号:临 )。
2017 年 5 月 23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江淮汽车关于收到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 )。
2017 年 6 月 1 日,公司与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德国柏林签订了《合资合同》,双方拟共同出资成立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二、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资合同签订背景
1.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 号;
2.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路甲 3 号院 2 号楼。
3.甲方和乙方同意利用各自在传统内燃机汽车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技术和商务优势,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框架下,深入探讨合作模式,以新能源汽车产品为基础,成立一家研产销一体的合资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出行方案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以期共同为节能减排等做出贡献。
4.甲方和乙方希望签订本合同,以规范其与合资公司的运营和管理有关的权利和责任。
(二)《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资公司的名称、地址及分支机构
合资公司的英文名称为 JAC Volkswagen Automotive Co., Ltd.,中文名称为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在符合相关的中国法律并获得相关机关批准的前提下,合资公司可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联络处、子公司或其他经营场所。
2.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与范围
组建合资公司的目的是利用双方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技术和商务优势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实现在中国和海外市场共同合作开发、制造和销售新能源汽车及提供出行解决方案等,并开展相关的业务活动,共同促进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动中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并希望将这种模式打造成中国汽车产业对外开放合作新形势下的新范式。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1)研发、制造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和增程式乘用车;
(2)研发、制造电动汽车电池等新能源汽车相关核心部件;
(3)销售整车以及其零部件、组件、配件;
(4)进口及在中国购买其开展业务活动所需要的货物及服务;
(5)出口整车以及其零部件、组件、配件;
(6)保证其产品的售后服务;
(7)仓储和运输服务;
(8)培训、咨询、试验和技术服务;
(9)出行解决方案服务;
(10)二手车平台服务;
(11)车辆互联及大数据等服务;
(12)开展与上述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有关的和/或支持上述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的其他业务活动。
3.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六十亿元 (RMB 6,000,000,000)。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二十亿元 (RMB 2,000,000,000)。甲方应以现金方式向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缴付十亿元(1,000,000,000)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50%。乙方应以现金方式向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缴付十亿元(1,000,000,000)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50%。
4.双方的责任
4.1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除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之外,甲方应:
(1)协助合资公司及时获得设立合资公司所需的所有必要授权、许可、批准和同意;
(2)协助合资公司获得和维持合资公司业务经营所需的所有必要授权、许可和批准;
(3)协助合资公司申请并获得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项下可以最大限度地享受的各项税收和关税减免及其他鼓励投资的优惠;(4)协助合资公司就合资公司业务经营事宜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络;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开设并维持人民币和外汇账户;(6)若合资公司要求,协助合资公司选择适当租赁物业或协助合资公司选择适当场址建造新物业并帮助安排该等物业建造事宜;
(7)协助合资公司以合理公正的市场价格在中国境内采购质量合适的设备和物料,并提供获取成本最优的设备和物料的经验和知识;(8)为合资公司办理机械、设备和材料(如有)进口的手续提供协助,并为之安排内陆运输;
(9)协助合资公司以市场优惠价格获得合资公司业务经营所需的各类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天然气、热力);
(10)应合资公司请求,协助合资公司招募合格的中国管理人员和其他雇员;
(11)协助合资公司为从中国境外聘用的员工办理所有必要的入境签证和工作许可;
(12)向合资公司提供先进的新能源汽车及相关技术,双方可以联合开发该等技术;
(13)尽力办理合资公司请求的其他事项。
4.2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除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之外,乙方应:
(1)以乙方和合资公司互相约定的方式向合资公司提供与管理、业务经营和销售有关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2)在产品开发、制造、质量和供应链能力升级等方面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
(3)在轻量化、模块化、智能化及合资公司自主开发产品的设计开发、试验验证等方面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
(4)在车联网和无人驾驶等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过程中为合资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5)在制造能力上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包括并不限于:帮助合资公司建立模、夹、检具,工位器具选定标准;
(6)在质量管理上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包括并不限于:帮助合资公司建立 1)质量体系,2)外购件、整车的实物质量评价方法、手段及标准,3)过程一致性保证方式及评价方法,4)整车性能评价方式及标准等,以保证合资公司质量目标达成;
(7)在供应链管理上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包括并不限于:帮助合资公司建立供应商选定标准、供应商管理方式及手段等;
(8)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制定财务报表中提供支持,以确保乙方可按权益法合并财务报表;
(9)帮助合资公司对大众特定的 PQ 平台进行电动化改造,在设计开发、试验验证、产品制造、质量控制和供应链开发及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具体内容(包括费用和成本)将在具体的“技术许可协议”和“技术服务协议”中进一步讨论和确定;
(10)帮助合资公司对甲方许可至合资公司的车型进行产品质量与性能提升;(11)乙方或关联公司可以提供先进的新能源汽车及相关技术,双方可以联合开发该等技术;(12)尽力办理合资公司请求的其他事项。
合资公司董事会应由八(8)名董事组成,其中四(4)名由甲方委派,四(4)名由乙方委派。每一方可以以向合资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并抄送对方的方式任免由其委派的董事。
董事任期四(4)年,且经原委派方继续委派,董事可以连任。首届董事会的董事任期始于成立日。
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
合资公司设有两名监事,双方各委派一名监事(简称“监事”)。监事任期四(4)年,且经原委派方继续委派,监事可以连任。
7.合资公司业务管理组织
合资公司设经管会,由一(1)名总经理和一(1)名第一副总经理构成。总经理和第一副总经理均应由具有合适资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经理和第一副总经理的分工由董事会决定。
总经理应当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资期限内,总经理由甲方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免。总经理任期四(4)年,原则上经董事会再次任命可以连任。未经董事会事先书面决议批准,总经理不得在其授权范围之外与任何第三方订立可能约束合资公司的任何协议。
第一副总经理,由乙方提名,由董事会任免。第一副总经理任期四(4)年,原则上经董事会再次任命可以连任。第一副总经理就所管辖业务需向总经理报告。
8.合资公司的产品范围
根据董事会全体一致决定,合资公司可以对下述产品进行开发、生产,和/或销售:
(1)新能源汽车,包括但不限于纯电动和增程式乘用车;
(2)电动汽车电池;
(3)整车以及其零部件、组件、配件;
(4)专门为特定市场(包括中国市场和出口市场)开发的产品;
9.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
合资公司成立后应立即着手准备规划全新新能源汽车工厂的建设,根据目前测算,目标是年产量 36 万辆规模产能,建厂具体方案由合资公司制定。
10. 品牌及商标
合资公司应当设立一个新品牌,该品牌应当由合资公司拥有,相关商标应当由合资公司注册。
合资公司可以,根据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申请、注册自己的中文、拉丁文字及图形商标,并可以将该等商标应用于合资公司的自有产品。
11. 新业务
合资各方确认,合资公司可以在移动出行、车辆互联、大数据、二手车平台、再制造等新业务领域进行合作,该等新业务应由江淮-大众销售出行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出行公司”)负责,大众集团全球该等业务领域的平台和经验可优先提供合资公司利用。
12.新能源积分
乙方及其在中国的关联公司应当对公司满足其自身在相关法规项下积分要求之外的所有多余的新能源积分(“多余积分”)享有第一优先购买权,该等新能源积分的价格应当与同期市场价格相一致。但是,如果甲方在其自身经营中不能满足新能源积分要求,则各方应根据双方商定的比例购买合资公司多余的新能源积分。
13.合资期限及其延长
合资期限应自成立日起起算,并在成立日起的二十五(25)年后届满。在合资期限期满之前,任何一方可以至少提前十二(12)个月事先书面通知其他各方的方式提议延长合资期限。如果该提议被其他各方接受并获得董事会的全体一致通过,则应在合资期限期满之前的至少六(6)个月内向审批机关提交延长合资期限的申请书。在该申请书获得批准之后,公司应办理注册手续以延长合资期限。
三、签订合资合同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合资合同,预计不会对公司 2017年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构成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此次双方合资的顺利实施,预期会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品牌溢价能力,有利于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进一步开拓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市场。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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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汽车(600418)关于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核准的批复》的提示性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与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
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核准的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深化中德电动汽车产业合作,依据《行
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同意建设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淮汽车)与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大众中国)合资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
项目单位为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暂定名),要按照合资合同约定,充分利用合资双方资源,不断提升研发能力,设立全新自有品牌和商标,创新技术合作和商业模式,拓展国内和国际市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项目利用江淮汽车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
总装车间、电池包车间、研发中心、公用动力及办公设施等,新增相关生产工艺设备,全部建成后形成年产 10 万辆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能力。
四、项目总投资为 506111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95153 万元,流动资金
210958 万元。项目资本金为 200000 万元,占总投资的 39.52%。江淮汽车和大众中国分别以现金方式出资 100000 万元。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 306111 万元,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合资期限为 25 年。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等法律法规,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建设前完成项目节能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
六、项目招投标要按照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
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在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 2 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需
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 2 年期限届满的 30 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 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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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汽车(7年4月产、销快报(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产、销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4 月份产销快报数据如下:
四月份产销量明细
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
多功能乘用车(MPV)
基本型乘用车(轿车)
客车非完整车辆
多功能商用车
其中:纯电动乘用车
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
多功能乘用车(MPV)
基本型乘用车(轿车)
客车非完整车辆
多功能商用车
其中:纯电动乘用车
本公告为快报数,具体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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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汽车(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黄艳律师、夏慧君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和验证,
在进行审查验证过程中,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
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
恰当、有效的授权;
所有提交给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
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
1181001/CL/cj/ewcm/D28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上文所述基础上, 本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律师行业公认的道德标准以及勤勉尽责的精神, 就题述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公告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会议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
通知各股东。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通知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及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了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5 日
上午 9:00 在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 176 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
301 会议室召开;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5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 2017 年 5 月 5 日 9:15 至 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
关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1181001/CL/cj/ewcm/D28
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
资料及相关验证文件,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1 人, 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40,469,932 股, 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9.1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的最终确认, 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12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406,827 股, 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 0.44%。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
均合法有效。
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
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
结果。根据合并统计的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均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181001/CL/cj/ewcm/D28
1181001/CL/cj/ewcm/D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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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汽车(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5 月 5 日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 176 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 301 会议室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48,876,75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安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8 人,董事黄劲杉、赵文武、戴茂方、严刚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监事濮国立、王东生、江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3、董事会秘书冯梁森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陶伟列席本次会议。
议案审议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743,854,356
2、 议案名称: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743,600,451
3、 议案名称: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743,593,351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743,705,256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739,269,78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743,578,451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268,397,316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743,459,751
0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744,436,256
议案名称:关于江淮汽车及控股子公司江淮担保 2017 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741,076,266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 2017 年度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743,656,256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为其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741,076,766
议案名称:关于远期结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744,401,756
议案名称:关于在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存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42,727,395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
163,623,956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63,370,051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63,362,951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
163,474,856
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
159,039,380
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
163,348,051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
134,041,804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2016 年度薪
163,229,351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银行综
164,205,856
合授信的议案
关于江淮汽车及控股子公
160,845,866
司江淮担保 2017 年对外担
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
163,425,856
2017 年度为客户提供汽车
回购担保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
160,846,366
为其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的议案
关于远期结汇的议案
164,171,356
关于在瑞福德汽车金融有
162,496,995
限公司存款暨关联交易的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7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
股东,持有本公司 445,874,888 股股份,合肥实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持有本公司 29,337,147 股股份,因关联人兼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股
东在表决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艳、夏慧君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6 日
─────────────────────────────────────
【】江淮汽车(7年第一季度报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公司代码:600418
公司简称:江淮汽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提示..............................................................
公司基本情况..........................................................
重要事项..............................................................
附录..................................................................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安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项兴初、财务总监陶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张立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51,593,861,044.76
49,214,597,801.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4,074,542,754.86
13,794,191,160.07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518,396,062.60
1,702,890,628.80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3,674,673,237.67
14,620,881,459.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73,569,705.52
279,690,387.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89,506,923.02
229,768,459.89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减少 1.31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15,631.3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95,807,343.13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8,606,993.50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183,049.6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704,949.21
所得税影响额
-17,345,285.91
84,062,782.50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股东总数(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条件股份数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445,874,888
445,874,888
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34,355,512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
84,745,762
84,745,762
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73,726,895
24,146,895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53,093,942
43,126,177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华宝信托
47,080,979
47,080,979
-华宝-银河 10 号集合资金信托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43,126,177
43,126,177
能保险产品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3,126,177
43,126,177
申万菱信基金-招商银行-华润
43,126,177
43,126,177
深国投信托-华润信托博荟 1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合肥实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
29,337,147
25,000,00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34,355,512
人民币普通股
134,355,512
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49,5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9,580,000
合肥实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29,337,147
人民币普通股
29,337,14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13,268,340
人民币普通股
13,268,34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周期优选混合
13,003,2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03,200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型证
11,999,410
人民币普通股
11,999,410
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新能源汽
人民币普通股
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合肥实勤投资合伙企业(普
通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
动人关系,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应收票据较年初增长58.12%,主要系本期承兑回款增加所致;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32.60%,主要系预应季节性市场增长,增加铺底资金所致;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61.04%,主要系预付货款未达到结算期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31.27%,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50.14%,主要系报告期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较年初增长87.52%,主要系报告期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预收款项较年初下降30.25%,主要系预收货款已结算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36.42%,主要系职工薪酬已发放所致;
应付利息较年初增长46.12%,主要系银行借款余额较年初增加所致;
应付股利较年初下降84.70%,主要系应付股利已支付所致;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59.15%,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44.82%,主要系报告期新增长期借款所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56.81%,主要系本期销量同比减少以及销售费用的节约所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0.50亿元,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7.06亿元,主要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将新能源汽车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将应收客户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将应收新能源汽车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新能源汽车业务在利润表中营业利润为负数,本期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同比下降,传统燃油车销量占比同比增长,致使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84.81%,主要系本期新能源汽车销量减少,确认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同比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2.21亿元,主要系本期销量下降现汇回款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25亿元,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28亿元,主要系本期偿还的银行贷款和支付的承兑保证金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
法定代表人
2017 年 4 月 28 日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流动资产:
15,769,980,675.48
16,032,431,339.07
结算备付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20,672,545.46
28,078,741.03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2,633,519,904.88
1,665,526,818.87
4,463,709,496.23
3,366,371,401.07
609,371,863.69
378,403,076.47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4,466,170,006.19
4,553,682,512.3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347,094,281.01
2,838,903,875.2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531,062,740.87
2,227,776,251.29
流动资产合计
32,841,581,513.81
31,091,174,015.4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2,187,342.23
83,389,722.7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70,372,385.26
168,816,760.19
长期股权投资
1,484,091,492.49
1,408,607,690.46
投资性房地产
10,098,260,981.36
10,286,161,170.20
2,095,587,834.56
1,395,712,581.57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2,622,964,493.90
2,692,603,920.60
1,085,998,532.34
952,696,155.30
长期待摊费用
6,611,692.26
5,846,297.69
递延所得税资产
714,198,336.86
737,554,555.27
其他非流动资产
382,006,439.69
392,034,931.8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752,279,530.95
18,123,423,785.83
51,593,861,044.76
49,214,597,801.27流动负债:
3,120,351,006.02
1,664,053,545.82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11,745,484,792.43
12,083,693,897.54
12,285,507,568.57
11,047,687,632.91
872,518,759.60
1,250,929,997.3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37,476,317.57
845,320,731.98
324,488,420.52
414,171,236.96
8,734,149.71
5,977,221.95
618,935.38
4,044,375.57
其他应付款
2,327,693,275.36
2,096,421,470.3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97,000,000.00
727,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05,444,706.30
99,158,732.47
流动负债合计
31,625,317,931.46
30,238,458,842.89
非流动负债:
2,582,730,000.00
1,783,460,000.00
其中:优先股
长期应付款
3,566,460.62
3,566,460.6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专项应付款
1,653,259,138.59
1,720,187,251.02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9,076.21
409,383.2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239,884,675.42
3,507,623,094.93
35,865,202,606.88
33,746,081,937.82所有者权益
1,893,312,117.00
1,893,312,11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5,329,743,641.67
5,330,092,789.7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3,749,313.08
4,222,226.01
92,922,860.14
85,318,909.82
1,620,195,678.83
1,620,195,678.83
一般风险准备
4,361,562.61
4,361,562.61
未分配利润
5,130,257,581.53
4,856,687,876.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4,074,542,754.86
13,794,191,160.07
少数股东权益
1,654,115,683.02
1,674,324,703.3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728,658,437.88
15,468,515,863.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1,593,861,044.76
49,214,597,801.27法定代表人:安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项兴初、财务总监陶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流动资产:
12,976,587,691.37
13,214,790,190.4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0,672,545.46
28,078,741.03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1,495,704,409.98
551,436,718.97
2,122,176,181.20
964,153,538.31
361,160,445.62
249,843,891.79
332,291.65
427,777.80
17,000,000.00
17,000,000.00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其他应收款
1,571,695,395.23
1,633,642,412.55
2,355,891,952.28
2,144,237,263.6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142,138,591.97
1,898,181,882.62
流动资产合计
22,063,359,504.76
20,701,792,417.1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7,654,342.23
28,189,722.7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301,700,446.65
4,984,406,345.72
投资性房地产
5,649,141,195.24
5,829,623,375.77
1,761,013,202.28
1,141,680,892.92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1,968,204,614.30
2,049,094,839.77
1,085,998,532.34
952,696,155.30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522,219,472.38
541,050,489.4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3,863,607.64
140,969,531.1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459,795,413.06
15,667,711,352.74
38,523,154,917.82
36,369,503,769.90流动负债:
1,452,323,660.38
10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9,868,850,000.00
10,465,029,000.00
7,729,536,213.97
6,304,222,148.57
678,195,292.46
971,166,614.88
应付职工薪酬
421,230,807.83
623,259,523.06
128,083,559.51
193,004,814.96
4,059,266.33
2,766,615.63
其他应付款
1,668,118,817.80
1,631,758,933.1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5,000,000.00
695,000,000.00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2,215,397,618.28
20,986,207,650.23
非流动负债:
2,016,730,000.00
1,217,460,000.00
其中:优先股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1,070,143,988.86
1,117,250,853.31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9,076.21
409,383.2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87,203,065.07
2,335,120,236.60
25,302,600,683.35
23,321,327,886.83所有者权益:
1,893,312,117.00
1,893,312,11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5,351,819,820.28
5,351,819,820.2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2,201,765.22
2,656,838.61
2,403,875.56
1,601,372,638.32
1,601,372,638.32
未分配利润
4,369,444,018.09
4,199,014,468.8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220,554,234.47
13,048,175,883.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523,154,917.82
36,369,503,769.90法定代表人:安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项兴初、财务总监陶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春
合并利润表
2017 年 1―3 月
编制单位: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一、营业总收入
13,685,658,200.09
14,629,096,498.32
其中:营业收入
13,674,673,237.67
14,620,881,459.78
10,984,962.42
8,215,038.54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3,608,299,931.12
15,233,403,023.68
其中:营业成本
12,205,232,761.13
13,050,596,644.1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
9,260,104.40
5,079,467.63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税金及附加
245,276,321.77
268,341,721.27
413,493,013.43
957,369,408.25
716,690,144.94
889,537,959.67
-56,230,363.85
-6,342,931.71
资产减值损失
74,577,949.30
68,820,754.4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64,347.86
-4,569,059.6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2,226,447.67
64,746,335.3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5,483,802.03
56,915,913.86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1,449,064.50
-544,129,249.60
加:营业外收入
132,176,918.93
870,004,668.8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167,220.30
1,315,488.77
减:营业外支出
1,330,294.81
2,145,097.5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51,588.98
1,430,087.1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92,295,688.62
323,730,321.71
减:所得税费用
35,940,713.50
46,674,064.2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56,354,975.12
277,056,257.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3,569,705.52
279,690,387.78
少数股东损益
-17,214,730.40
-2,634,130.3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28,350.96
2,145,719.6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72,912.93
2,151,294.33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72,912.93
2,151,294.33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55,073.39
581,960.74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1,439,200.00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7,839.54
130,133.5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5,438.03
七、综合收益总额
255,826,624.16
279,201,977.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73,096,792.59
281,841,682.1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7,270,168.43
-2,639,705.0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法定代表人:安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项兴初、财务总监陶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春
母公司利润表
2017 年 1―3 月
编制单位: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一、营业收入
12,787,517,395.29
13,717,307,315.34
减:营业成本
11,754,814,193.43
12,269,996,120.86
税金及附加
182,343,804.51
230,888,862.65
330,656,583.20
771,804,525.27
510,445,444.07
671,248,867.84
-78,515,641.90
-18,778,752.38
资产减值损失
64,459,734.81
29,974,099.7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1,864,347.86
-4,569,059.63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1,286,746.57
56,943,378.6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74,544,100.93
49,333,661.66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6,464,371.60
-185,452,089.67
加:营业外收入
83,342,808.64
428,412,277.8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134,446.70
1,197,076.80
减:营业外支出
546,613.93
1,581,853.8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20,269.69
1,205,853.8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9,260,566.31
241,378,334.28
减:所得税费用
18,831,017.08
27,274,362.7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0,429,549.23
214,103,971.5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55,073.39
2,021,160.74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55,073.39
2,021,160.74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55,073.39
581,960.74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1,439,200.00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69,974,475.84
216,125,132.2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安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项兴初、财务总监陶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7 年 1―3 月
编制单位: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262,271,150.50
11,211,724,336.6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50,105,836.89
78,476,996.8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4,233,560.97
131,899,160.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56,610,548.36
11,422,100,493.80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247,943,088.75
7,635,631,951.2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06,788,570.47
1,194,069,522.43
支付的各项税费
690,132,415.69
819,630,491.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142,536.05
69,877,899.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275,006,610.96
9,719,209,865.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18,396,062.60
1,702,890,628.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33,270,543.43
17,982,291.6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152,133.40
7,263,157.8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112,094.75
428,458.42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9,943,172.22
56,297,258.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1,477,943.80
81,971,166.5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42,974,903.19
144,347,407.90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22,450,300.00
286,510,81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2,744.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5,433,951.73
431,040,962.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6,043,992.07
-349,069,795.6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46,048,813.39
1,577,848,722.5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68,189,674.0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46,048,813.39
2,246,038,396.6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16,730,000.00
192,282,569.3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5,867,027.75
34,403,072.8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2,813,634.9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9,780,150.14
7,806,706.19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2,377,177.89
234,492,348.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3,671,635.50
2,011,546,048.2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550,378.70
-3,005,048.5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62,230,813.73
3,362,361,832.8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064,922,919.72
10,618,982,971.4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602,692,105.99
13,981,344,804.27
法定代表人:安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项兴初、财务总监陶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春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7 年 1―3 月
编制单位: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285,281,115.14
10,343,498,096.27
收到的税费返还
246,100,318.37
72,850,657.2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41,418,380.09
455,421,739.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72,799,813.60
10,871,770,493.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603,637,195.65
6,856,716,289.7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57,661,792.08
785,299,197.15
支付的各项税费
506,168,686.69
643,178,512.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2,465,213.82
513,069,096.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979,932,888.24
8,798,263,096.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7,133,074.64
2,073,507,397.0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43,270,543.43
172,982,291.6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152,133.40
12,060,224.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554,373.00
337,887.0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7,359,210.75
51,291,166.3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48,336,260.58
236,671,569.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84,061,026.22
111,307,166.12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99,450,000.00
417,510,81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3,519,774.76
528,825,720.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4,816,485.82
-292,154,150.9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256,048,813.39
1,374,848,722.5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12,900,261.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56,048,813.39
1,987,748,984.4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30,730,000.00
41,949,756.1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8,163,739.12
23,131,626.0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00,000.00
1,505,677.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8,893,739.12
66,587,059.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7,155,074.27
1,921,161,925.3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040,984.50
-1,152,743.7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8,202,499.05
3,701,362,427.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114,790,190.42
8,461,047,155.6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776,587,691.37
12,162,409,583.30
法定代表人:安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项兴初、财务总监陶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春4.2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
【】江淮汽车(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5 月 5 日上午 9:00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 176 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 301 会议室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5 月 5 日至 2017 年 5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一、全体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签到;
二、冯梁森董秘介绍与会人员情况、议程安排;
三、安进董事长主持会议;
四、独立董事作《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非累积投票议案
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关于江淮汽车及控股子公司江淮担保 2017 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 2017 年度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凯客车为其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远期结汇的议案
关于在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存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讨论;
七、逐项审议表决各项议案;
八、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休会,等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结果;
十、宣布总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确认表决结果,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宣读会议决议;
十三、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十四、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储育明:男,1964年4月生,硕士研究生。1988年至今在安徽大学法
学院任教,曾任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黄攸立:男,1955年2月生,博士。1991年至今在中国科技大学管理
学院任教,2009年以来担任中国科技大学MPA中心主任,曾担任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科技大学MPA中心主任、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三联交通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潘学模:男,1952年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于2012年退休。目前是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理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余本功:男,1971年12月生,博士。1994年至今在合肥工业大学任
教。现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完全符合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6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我们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股东大
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2016年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议、提名委员会会议等公司专业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开展非公开发行、股权激励、高管薪酬、年报编制、董事提名等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时,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并发表意见,公司的各项决策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2016年我们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出异议。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设立有专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能够很好的配合我们开展工作。公司的经营层也能够及时地向我们通报公司最新的经营情况,实地考察公司,方便了我们工作的开展。
(三)年报编制履职情况
在 2016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我们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会同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安排,包括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
2、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初审意见;3、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未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16年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在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6 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均按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按要求对外披露,不存在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6 年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成功募集 45 亿元资金用于公司高端商用车及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发展。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期间内公司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相关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6年,我们通过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提名董事的资格进行了审查、对高管的薪酬等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人员的提名、薪酬均合法合规。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2016年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6年公司续聘了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6 年公司董事会组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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