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退休人员劳务费 扣税,在麦当劳上班还扣税呢?

又快到月底了,距离下个月还有10天不到的时间,小伙伴们估计都在念叨着时间快点过,毕竟大伙披星戴月干了一个月,等的就是发工资或是资金回笼的那一天。

但是领了无数次工资的你们,每次看到被东扣西扣后剩下这带着小数点的工资,除去五险一金,你们是否知道自己的收入到底被扣了多少税?是怎么计算的?被扣的税都去哪了?

说到税,我想起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至理名言,“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和税收是不可避免的”。每个人都会与税收打交道,只是有些纳税会让我们看不见、摸不着。

税收古来有之,我们国家最早的税收制度就是夏禹时期创立的“贡法”,由农民来耕种官家土地,然后按照“十取一”的上缴标准缴纳粮食。

比如"民耕百亩,彻取十亩以为赋……”,这里耕作百亩收获的粮食就是我们现在的劳动所得,而缴纳的十亩粮食,就相当于我们如今所说的个人所得税。

税收在国家财政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个税作为税收的一部分,与我们每个人人相关,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相关统计数据能看出一二。

2012年的时候,个税在国家总税收中占6%,2015年我国总的税收是11.04万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是交了8800亿元,现在的个税在总税收中所占的比重为8%左右,而个税中的70%是由工薪阶层来交的。

1980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800块,到2007年提升到2000块,再到2011年,个税起征点从2000块提高到3500块,这里说的起征点是指如果小伙伴们的工资在3500块以下是免征个税的。

这样看来,小伙伴们是否也觉得工资要是能提高达被扣税的水平也挺不错的~

说到这里,估计有些“机智”的小伙伴会说要是把个税起征点提高些会不会更好些?比如提高到6千甚至是3万起征。真的是这样吗?我们先来看看是工薪阶层如何计算的~

先看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适用)

(速算扣除数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时,简化计算应纳税额的一个常数)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理解,我想给大伙举个栗子~

比如小吴每月工资收入6300元,扣去五险一金1000元(五险一金不需要征收个税),实发工资是5300元。那个小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呢?

我们这样计算,除去3500元免征额,超出的1800元在1500~4500元之间,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也就是5=75元,也就是说小吴每个月工资需要扣掉75元的个税。

再比如隔壁老王月入30000元,扣去五险一金3500元,实发工资是26500元。超出的23000部分,按照税率表的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1005元,由此计算出老王每个月需要应缴纳个税是4745元。

如果按照小伙伴们的说法,将个税的起征点提高到30000元,那么小吴每个月就可以省下75元的个税,而隔壁老王省下的税就更多是4745元。

从小吴与老王的对比可以看出,把起征点提高,中低收入者的个税会有小幅度的下降,但是富人就有更大幅度的下降。

而我们实际的负担并没有下降,相反国家替我们所承担的例如“养老”、“生育”等部分就会小很多,而我们自己的负担间接加大。

所以说如果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那就等于无视不同家庭的差别,起不到应有的“劫富济贫”作用。不管个税起征点提不提高,小伟觉得当个税制度能更精确地针对个人具体情况来征收时,税收的公平性肯定会增加。

既然说到工资薪金,年终奖也是个人工资所得,也需要扣除个税的,就是说你到手的钱,将会扣去一笔钱,既是从我们身上薅下的羊毛,我们也要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小明当月的工资薪金3500块,未超过薪金个税起征点3500元,而年终奖金是18000块钱。

那么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我们将年终奖除以12个月来找税率。即10元,对照上面的税率表,其适用税率为3%,那么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0元,其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40元。

如果小明升迁,工资涨到了5500元,超过薪金个税起征点,年底发放的年终奖还是18000元,所需要扣除的个税计算是不同的。超出的00元按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来计算个税,即5=95块钱。 那么其年终奖(18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呢?

我们先找税率,即10元,适用税率为3%,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0元,其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40+95=635元。

这里小伟想说的是,如果小明多发1块钱年终奖金,即18001元,那么他需要缴的个税就不一样了。

用10.08元,超过1500的标准,对照上面的税率表,其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那么其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685.1元。也就是说,如果年终奖多发1元,你就多交了1145.1元的个税。

个人所得税向来是与我们每个人密切相关的一大税种。除去工资薪金,还有个人劳务报酬也是需要被扣个税的,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独立劳动,不依附于任何单位,比如独立创业的小伙伴就与其息息相关。

那劳务报酬是如何扣除个税的呢?小伟继续深扒~

劳务报酬的扣税是800元免征个税,其规则为:

当月收入在800元到4000元之间,当月应税=(当月收入-800元)×20%;

当月收入在4000元到25000元之间,当月应税=当月收入×(1-20%)×20%;

例如小辉是某大学大三的学生,因为课少,平时会利用空闲时间到麦当劳作兼职,每个小时12块钱,一天工作8小时,一个月可兼职15天,工资按月进行结算这样下来小辉每月的劳务费是12×8×15=1440块钱。

按照上面的个税计算规则,小辉应纳个税额为()×20%=128元,所以小辉到手的实际劳务费是2元。这样妈妈就再也不用担心小辉的伙食了~

最后,小伟再说一个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情况。民间所说的“中奖”就是偶然所得。

这里我又要拿隔壁老王来举例了,太对不住老王了。老王在商场购物,结账后参加了商场的抽奖活动,并且喜获了一等奖进口的空气进化器一台,价值3万元。

工作人员将其带到领奖处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之后告诉他,如果需要领奖的话,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价值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老王需要缴纳6000块,这时候老王就纳闷了,在想偶然所得税有没有起征点?税率是20%吗?奖品的比广告的市场价格要高,合理吗?

那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偶然所得是以每次的收入额为应纳税额。

没有费用扣除标准,也就是所需要全额纳税,税率为20%。

说到这里,我想提醒小伙伴们,遇到和老王类似的情况,如果奖品价格高过市场价格,就要让商家出具价格证明。

楼主,不吐槽你了,说点正经的,800以上才纳税。

你是在麦当劳对不?那么为何不发周薪?按周薪计算,绝对够不到纳税线吧?

只要一星期发一次钱,自然就不用纳税,多么简单的事情啊。你可以去跟你的老板商量。

别再愚蠢的骂政府了,明明是你们自己脑袋进水,非要用月薪,怨的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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