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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对话四川省委书记反映公路扩建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网帖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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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奇葆同志简历&|&给四川省委书记留言&&&&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韩月)“家乡正要扩建一条十多年来未修建好的公路,我们居住的房屋和耕地将在这次公路扩建中被占用,并没有任何补偿,方式合理吗?”这是一位家住在安岳县李家镇和平白庙村,长期在外打工村民的留言。网友盼领导关注修建公路房屋拆迁补偿等问题。&&&&昨日,资阳市安岳县和平乡人民政府发来公开回复,表示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和平乡调查处理。官方回复中,对网友所提出的“周清亮房屋拆迁补助的问题”,“因道路扩建占用村民耕地的问题”以及“占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的问题”作出详细说明。&&&&资阳市安岳县和平乡人民政府表示,乡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道路建设及“村民自治”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动员群众,争取该农村断头路改造工程早日实施建设。  【网民留言】  尊敬的四川省委书记:  我是安岳县李家镇和平白庙村村民,由于本人长期在外打工,60多岁憨厚老实的父母留守在家务农,现已年老体弱多病,父亲是一名老党员。为响应党的号召,为全体老百姓利益,造福子孙后代。最近,家乡正要扩建一条十多年来一直未修建好的公路,我们居住的部分房屋和耕地等就在这次公路扩建中将被占用,占用的耕地或耕地上种植的农作物、树木等都没有任何补偿,此种强占霸占无任何补偿的方式合理吗?  根据2010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就安岳县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资阳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批复》(川府函〔号)、《安岳县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通知》(安府函〔2009〕65号)以及各点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扩建公路占用的房屋、耕地及耕地上的农作物、树木等或多或少也该有一点补偿吧,若我家的部分房屋被占用而拆,剩下的部分房屋又如何居住?  就在日,父母告之,我的家被地方政府人员(乡长文XX带队)强拆了,寒冷的冬天,临近春节了,老人受冻,家畜无处栖身,听到这个消息,我的精神崩溃了------请求尊敬的省长给我们老百姓做主,给我父母一个老年安身之处,我的父母都60多岁的人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思想都是我中华民族长期一贯的传统博爱思想,我也不想让我的父母令人齿寒心寒。跪求尊敬的省长给我们老百姓做主,谢谢了!  答复意见:  “Admin666”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农村基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你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关于修建公路房屋拆迁是否补偿问题”的问题,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和平乡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为改变和平乡至元坝镇道路附近村民出行不便的现状,经和平乡党委、政府积极申请,争取到农村断头路改造工程项目。和平乡境内改造路段全长3.5公里,涉及拆迁户2户,其中一户已自愿无偿拆除;另一户系和平乡白庙村10社村民周清亮。&&&&  (一)关于周清亮房屋拆迁补助的问题。断头路改造工程需拆迁周清亮家1个厕所及2间猪圈,经和平乡分管交通副乡长及白庙村村委与周清亮夫妇及其儿子周明江协调,现已达成一致意见:由乡政府给予周清亮适当房屋拆迁补助,若以后改建房屋,在政策范围内优先审批其房屋改建手续。  (二)关于因道路扩建占用村民耕地的问题。日,白庙村“两委”经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该村因公路建设占用的耕地,由各社在公路建设完成后自行调整解决。  (三)关于占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的问题。待我县农村断头公路改造相关补助政策出台后,乡政府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及时对占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予以补偿。  (四)关于“地方政府人员”强拆房屋的问题。该工程建设是在县、乡充分宣传发动的前提下进行,群众积极支持、主动配合,从未出现强拆现象。日下午,白庙村村主任见周清亮夫妇正主动拆房,考虑周清亮年迈体弱,便电话联系村支书、文书等人前来帮忙,拆房氛围非常融洽。  二、下步工作  乡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道路建设及“村民自治”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动员群众,争取该农村断头路改造工程早日实施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农村基层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和平乡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三月六日&&&&【其他网友留言和回复内容:】&  【网民留言】  刘书记:您好!&&&&我是四川自贡的一位市民,我在物华free缤舍购买了一套普通商品房,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和未安装电表的情况下就向我们交付房屋,而且现在这种没有经过验收就交房的在我们这里已经常态了,开发商就是用业主的无知也不懂规定,大量的没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子交付到了业主手里,目前开发商要求我们业主必须接房,请刘书记让相关部门帮我们解决问题啊。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留言反映物华缤舍不具备交房条件,现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理答复如下:  “物华缤舍”工程已于日通过规划核实,2月7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工程竣工备案,2月8日取得《房屋实测测绘报告》。目前,建设单位是免费向业主提供临时供电,正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民用电。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是四川省物华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楼盘物华Free缤舍的业主。按照我们双方签订的合同日期,定于日前交房。当我们接到该公司交房通知前去接房时,开发商未能出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以及未按规定安装电力部门提供的民用电,为此我们拒绝接房。并且我们通过政府途径已经获知,该楼盘未到相关部门备案,并且也没通过规划验收。我们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未果,所以特请市领导为民做主,主持公道,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此致!  物华缤舍业主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留言反映物华缤舍不具备交房条件,现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理答复如下:  “物华缤舍”工程已于日通过规划核实,2月7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工程竣工备案,2月8日取得《房屋实测测绘报告》。目前,建设单位是免费向业主提供临时供电,正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民用电。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的一名普通百姓,在邛崃市的成鑫驾校学车,考倒桩两次后,这两次没考过,准备考第三次,师傅告诉我要交1000元补考费,就可以再有两次考试机会(即第三次和第四次考试机会),但是  驾驶证补考费是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价发【2005】28号)规定征收的,考试收费标准为“汽车、低速货车每人每次560元”、“对驾驶证许可考试不合格者,每个科目应当免费补一次;补考不合格者申请重新考试时,收费标准按规定标准执行,其中科目一(理论考试)减半收取”。&  那为什么我们要交1000元补考费?!我越过邛崃市,成都市的领导,而向你四川省的最高领导报告这种乱收费,鱼肉百姓的事,就是怕官官相护,互相包庇,勾结,你一定觉得这是个小问题,不会过多留心,我上网查了下,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种现象居然到处皆是,网上很多百姓在声讨这个问题,请领导听取百姓的呼声,重视此事,不要官官相护,坐视不管!如果在您这里也没有给予理睬,我只有再想办法像更高的官申诉!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成鑫驾校收1000元补考费问题,经邛崃市交通运输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2010年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考试。重新申请科目二考试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价发[2005]28号)规定,需向车管所缴纳考试费560元人/次。此费用并不包括学员重新培训费用。  对于另外的440元,是因为学员已经完成了考试科目规定的培训课程,对于重新申请考试需要再次进行培训的,驾校方考虑到燃油消耗、车辆磨损、教练员工资等成本增加因素,需要向重考的学员收取一定的再培训费用。所以成鑫驾校才告知学员需交1000元补考费(其中考试费用560元,再培训费440元)。对于此部分440元再培训费学员若愿意再培训可以与驾校方协商,若不愿意再培训也可以直接参加科目考试。  对于成鑫驾校未明确告知您重考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其中哪些是规定缴纳的,哪些是自愿缴纳,邛崃市运管部门已于2月16日责令成鑫驾校方负责人立即对错误行为整改,向包括您在内的重考学员做好解释,不得再犯类似错误。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首先很感谢您能在百忙中挤出时间关注地方安全这一问题。  由于进出彰加镇的道路除自钟祥就是慈航。但路由钟祥的弯多路窄,多有拉煤大车与客车挤道进出,且客车超员严重;自慈航路倒是宽,但尽是烂泥路,一下雨就是“水泥”路了。  安全无小事,还恼烦挂心为谢。  答复意见:  回复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  网友:你好!  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留言,反映“仁寿县彰加镇周边道路较烂,要求整治”的有关情况。眉山市十分重视,仁寿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向你回复。  仁东环线(彰加至慈航)原为泥结碎石路面,道路全长8.26公里,路面宽6米。该路段是连接汪洋、大革、促进、彰加至C216线的重要物流通道。项目于2011年5月立项,路面设计宽度为7米,11月正式开工建设。为保证工程质量该路段实行断道施工,现已完成路基、挡墙、涵洞等基础工程,正在进行路面工程建设,工程预计2012年7月完工。  谢谢你的留言。  【网民留言】  日,四川省营山县双流镇梅坡村发生面积达2000平米以上的重大火灾,至今,除了当地政府给予为数极少的棉被衣物和油米,在灾民好几次到当地政府要求修公路而铲了以条毛路外,对于灾民所收的损失,当地政府居然要求灾民在他们规定的时间内修好房屋,才可以领到1的救灾款,试问,那些没钱修房的人,他们的损失就白白的付出了吗?失火原因也至今没有答案。本人为30多户受灾灾民之一,原本生活就十分拮据,突发大火更是将我烧得一无所有,生活更是雪上加霜。故强烈建议省政府相关领导彻查此事,追究失火原因,给受灾民众一个正确妥当的解决之道!本人代表众多灾民感谢了!  答复意见:  中共营山县委群众工作部回复意见:  匿名网友你好,你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刘奇葆书记留言,反映火灾的问题,现将调查处理的情况回复于下:  一、关于双流镇梅坡村火灾的基本情况  经查,日早晨7:40左右,双流镇梅坡村六、七组大院子发生火灾。经该镇村干部、义务消防队和群众三个多小时奋力扑救,控制了火势向周围房子蔓延的趋势,没有人畜伤亡,部分房屋财产得到了有效的保护。这次火灾烧毁的房子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整个院落是砖木结构,群众习惯称“洋房子”,共10排9间,共31户占房。其中在家住户16户,人口22人,15户全家外出。梅坡村火灾发生过后,双流镇党委、政府不管是从人道上还是从政策上,对灾民关心、关怀,得到了社会各界及绝大多数受灾村民的好评。  二、灾后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予以救助,妥善安置灾民。一是火灾事故发生后双流镇镇、村领导安排专门人员对灾情进行核实、调查并造册上报。该镇村两级对个别的特困户立即进行了安置,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捐款、捐粮、捐油、捐树。二是双流镇党委政府从财政资金中解决临时救助金两千余元。三是协调镇级相关部门给予受灾群众灾后重建最便捷、最快速的服务,如给梅坡村龙某买床、粮、油、塑料薄膜等,如组织电力部门给刘某等接照明线路进行抢修工作。真正做到了所有灾民在受灾后有临时住所,有饭吃、有衣穿,不挨冻。四是火灾发生后,双流镇镇、村两级干部同时组织人员进行了排危、排险处置工作。  (二)双流镇党委、政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扶持和资助。日协调民政部门,给予“洋房子”受灾户及时解决大米2000斤,菜油100斤,棉被32床、棉衣32套。2012年春节前,为了让梅坡村火灾受灾户能过一个祥和、幸福的春节,双流镇党委、政府给他们解决了棉被15床、棉衣15套、棉鞋6双以及救济资金一万余元。春节后,双流镇党委、政府考虑到更进一步的安全排危,又拨付排危资金五千余元。另外,双流镇党委、政府又在有关部门争取灾后房屋重建资金,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民政救助政策,受灾的农户必须先把房屋建好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补偿资金。  (三)为便于灾后重建,双流镇党委、政府加强了道路建设。由于没有公路到达“洋房子”,灾民光靠肩挑背磨运输灾后重建的材料,势必将影响到梅坡村灾民的灾后重建工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双流镇镇、村两级领导果断决策,经过多方努力,已经启动一事一议项目工程,解决梅坡村六、七社洋房子(双流完全小学至梅坡村六社)道路建设。在资金极其紧张的情况下,经多方筹措,工程已于2012年春节前动工,现毛路即将竣工。  (四)至于网友反映的至今没有失火原因的问题。火灾事故发生后,营山县消防大队也到了现场并参与了余火的扑救工作,失火原因消防部门还在调查之中。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网民留言】  省委书记同志你好;  我是仪陇县板桥乡灵泉洞村的一个普通村民,从2005年以来我每一年都春节回家过年,发现我们村的变化是相当的大,大的让人都不敢相信,别的村庄是一年更比一年好,而我们的村庄是一年比一年更差,从集镇到我们的村庄有约4公里路程,跨越3个村庄,以前没有修公路的时候走路还好一点,后来召集大家修了公路都10多年了,到现在还是土路,老百姓投了不少的人力和钱款,可是到现在路是越修月坏,有的路都修好了十几年了连个车影都没有过过,因为路根本就来不了车,特别是下雨天气。要是下一次雨,最少也要20天以后才可以走车。“什么舅子路哦,没有修路的时候老子还可以步行,现在连人走都不行了,那些狗日的村干部把老百姓的钱都拿回去修自己的房子也不修路”这些话语在路上处处可以听到。路啊路,烂的已经不像是路了,剩下的只是一个路轮廓,大部分路中间有5公分的坑洼,积水与淤泥见不到一片石块,老百姓的集资,好心人的捐款都化成了泡影,掏空了老百姓的腰包,鼓起了干部的荷包,乡村公路烂,集资修路难,乡村领导贪,政府怕拨款。  近几年来,我们村庄因为路烂没有发展的希望,因为路烂而不能修楼房,现在已经有好几十户人家搬迁去了外地落户,他们其实都很不愿意就这样离开自己的家乡,荒芜了大片的庄家,我们社以前有100多人口现在连50人都没有了,大块的田没有人种了,大块的地荒了。现在还成了移民热潮影响到周围的乡镇村庄,我怕再过几年我们原来美好的村庄可能就要养野猪了,领导们,救救我们的村庄吧,在不救救来不及了。  答复意见:  中共仪陇县委群众工作部回复意见:  匿名网友你好,你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刘奇葆书记留言,反映道路建设的问题,现将调查处理的情况回复于下:  经查,网友反映的仪陇县板桥乡场镇至板桥乡灵泉洞村的通村公路,全长约4.2公里,起于三河镇众山包村六社,是三河镇众山包村6、8、9社、灯塔乡复元、中梁、双山等村的主要交通干线,其中三河镇众山包村到板桥乡古镜寺村、灵泉洞村分岔口处约1100米,属古镜寺村、灵泉洞村公共管辖的村道路,灵泉洞村管辖680米。近几年,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而大修房屋,仅灵泉洞村、古镜寺村两个村改建、新建农户近50户(不含三河镇众山包村6、8、9社及灯塔乡辖区内的建房户),造成该道路不堪重负,部分路段损毁严重,影响群众的通行。2009年板桥乡灵泉洞村购买了105方块石进行维修,共花费七千余元,同时板桥乡灵泉洞村向新建、改建房屋的农户按300每户收取公路维护费,共收取两千余元,但远远不能支付公路维修费用。2010年灵泉洞村支部、村委会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向建房户每户收取元公路抵押金(主要是限重、雨天运输材料,建房户工程结束后,抵押金实际结算到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元收取公路维修费。日板桥乡灵泉洞村又耗资七千余元买了112方块石进行填补。但由于建房户为赶工程进度,下雨天也照常搬运材料,经过重车碾压,导致该公路多个路段损毁严重,几近断道。板桥乡灵泉洞村、古镜寺村原计划于2011年年底前进行村道公路的集中维护,但由于阴雨连绵,无法施工。日板桥乡党委召集灵泉洞村、古镜寺村支部、村委会在乡政府召开了公路维护专题会议,经概算,除开国家补助的每公里25万元,板桥乡灵泉洞村、古镜寺村人平还需要筹资1800元左右,但由于板桥乡灵泉洞村、古镜寺村经济较为落后,人口不到1100人,现在面临筹资难度极大,暂时没有纳入水泥路硬化计划。  县委、县政府责成板桥乡党委和人民政府今后一定要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定要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完善“一事一议”办法,促进和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力度,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日在板桥乡公路维护专题会议上,板桥乡党委要求板桥乡灵泉洞村、古镜寺村在日前完成三河镇众山包村至古镜寺村、灵泉洞村的村道路的维护,确保正常通行。截止目前,板桥乡古镜寺村已完成块石填方工作,板桥乡灵泉洞村也已购买块石,进入施工阶段。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网民留言】  沿江村公路问题国家一点都不支持哟上面1,2,3,4,农民有什么经济来源吃都不够吃,上面领导也该下乡看看,当官的路可以修。农民的路为什么不可以。  答复意见:  南充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信箱办公室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请您对需要解决的问题提供具体线索,我们将认真核实办理。我们也真诚地希望网友一如既往地对南充市的建设和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奇葆书记:&&&&您好!我们是蓬安县三坝乡冉家碑村四、五、六社坝地被凤仪电站关水淹没,至今没有得到赔偿,724人,坝地600亩。凤仪电站电航工程,蓄水淹没500亩,现才受补偿59亩,还有400亩没有得到补偿。解放来我们的耕地,56年洪水冲刷了部分,72年农业大赛运动中,奋战了5年,修起了3根龙埂,投入数万劳力和资金。拦河埂土挽回了大量土地,在土地承包责任制后,划给了村民耕种,龙埂占地面积37亩,这些全部没有得到补偿。村民反应激烈一并向县委、县政府递交诉求,至今没有得到答复。我们只有向您汇报情况,请您给予答复并解决。  此致  敬礼!  答复意见:  中共蓬安县委群众工作部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按《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进行了办理。如您有新的意见和要求可进一步反映或咨询。联系电话: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网民留言】  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尊敬的刘奇葆书记:您好!  今年春节前,我给资阳李佳书记的网上信箱投递了一封《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信件,今天(日)晚上21:01,我接到了“028-”一名未报姓名的男同志打来的电话,其大致意思是“你向李佳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还不是要返回到雁江区、雁江区还不是要返回到雁江区交通局,现在给你个资阳市汽车运输公司的电话号码2620529,自己给资阳市汽车运输公司衔接,资阳市汽车运输公司的领导说你是2005年请了半年假就该回去上班,但你没回去上班,就属自动离岗…”。  我的真实情况应是资阳市汽车运输公司自2005年7月同意我回家养病起,至2008年底的社保、医保单位缴纳部分都替我缴纳了,我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我个人足额向单位缴纳,但单位至今未向我发放最低生活费,2009年起至今,因当时单位领导说2009年底单位要对外拍卖,单位社保、医保单位缴纳部分都改成了我自行垫付,单位对外拍卖后再解决我上述垫付的费用,但时至今日,单位拍卖事宜因诸多因素早已变成不可能实现之事,我已多次与单位领导交涉无果。今天,我提笔给您写信,希望解决社保、医保以及最低生活费。  此致,敬礼!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省委书记刘奇葆留言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区运管所将您反映的情况向资阳市汽车运输公司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日,您向资阳市汽车运输公司请假半年,假期结束后未回公司上班,也没有续假。2009年,由于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不佳,经济困难,经公司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制发文件(资市运司〔2009〕1号)明确:“至2009年1月起,凡请假、息岗及自动离职人员的社保、医保全部由本人全额缴纳,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公司为您缴纳社保、医保单位缴纳部分至2008年。  为取得您的理解和支持,2012年2月中旬,资阳市汽车运输公司主要领导将有关情况与您进行了交流沟通,并同意您可回公司上班。您对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表示理解和支持,并表示若自己选择不回公司上班,由本人全额缴纳社保、医保(单位和个人部分)无异议。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交通运输局  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书记您好:国道211线,从南充到阆中105.8多公里,有四个收费站,每个县(区)一个收费站,一个比一个收费高。往返一趟需要近百元,比成都到南充高速公路平均里程收费还要多,而且每个收费站的间距都远远小于50公里,极为不正常,简直是道道拦路虎!建议合并收费,尽快取消收费。  南充这样落后的地方,应当有一个宽松的环境,在全省任何一条国省道线上,没有如此密集的收费站,而且把2级公路勉强调整为一级公路收费。  收费的使用极为不透明,从来也未向公众公示过收费的情况。我是南充走出来的,但是我为南充投资环境的重重门槛感到耻辱,也为过境的所有车辆感到悲哀!  答复意见:  南充市交通运输局回复意见:  匿名网友你好,你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刘奇葆书记留言,反映国道212线南充至阆中公路收费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一、基本情况&&&&国道G212线全长131公里,属一级公路,设有何家观、义兴、金星、孙家垭四个收费站。其中:何家观、孙家垭站属还贷性项目,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南充市收费还贷公路实行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具体事宜的批复》(川交公路[号)批准执行收费;义兴、金星站属经营性项目,经四川省交通厅、物价局《关于国道212线西充至阆中界经营性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川交公路[号)批准执行收费。&&&&二、关于收费站间距不合规问题&&&&国道G212线131公里设置四个收费站,的确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的要求,但四个收费站均是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出台前按当时的政策规定合法设置的。如今,随着收费公路政策的变化,该路段设置四个收费站确实面临着压力,但该路段收费涉及经营性与还贷性双重项目,因收益不理想,债务重,撤站协调难度大,合并站点提高收费标准又会加大社会矛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全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函[号),我市正在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对现有收费站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待方案批准后,将分不同情况逐步解决历史上形成的遗留问题。&&&&三、关于通行费收入的去向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全部存入市财政专户,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其支出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公路日常养护和大中修、支付工程欠款等。经费开支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程序提出方案,经市财政局审批后,由交通、财政联合下达支出预算,并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确保车辆通行费取之于车用之于路。因此,对通行费收入的使用不存在挪用和不透明的问题。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网民留言】  关注原清退乡镇临时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南充市是非农业户口的,购买了社保,而农业户口则无缘!  答复意见:  南充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信箱办公室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请您对需要解决的问题提供具体线索,我们将认真核实办理。我们也真诚地希望网友一如既往地对南充市的建设和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网民留言】  福岛核事故发生后,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坚决反对在中国内陆地区建造核电站,我们南充人民也反对将核电站建在南充境内。三坝核电站,为四川盆地内筹建的首座核电站,拟选厂址位于嘉陵江畔的南充市蓬安县三坝乡境内,这一丘陵地带的月平均风速最高每秒1.5米,最低仅为每秒0.8米。核电站建成后,一旦发生泄漏,较之沿海,更不利于核污染物扩散。三坝核电站建在百万南充人民的母亲河——嘉陵江畔,一旦发生事故,废水随嘉陵江汇入长江,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核电站的危害性相信专家比我们普通老百姓了解得更清楚,为了百万南充人民以及南充人民的子孙后代,请刘书记顺应南充民意,想南充人民所想,停建南充三坝核电站。  答复意见:  中共蓬安县委群众工作部回复意见:  匿名网友你好,你通过人民网地方留言板给省委刘奇葆书记留言,反映核电站设置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四川三坝核电项目于2003年开始选址,至今已历经近九年时间。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曾先后以川发改[号、川发改[号文件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了项目建议书,该项目现已纳入国家核电中长期调整规划,目前正在等待国家评审。该项目是否开工建设,必须经国务院核准才能确定。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爆炸造成核泄漏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应对核电站核泄漏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明确了核安全规划批准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这进一步表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核安全工作,三坝核电项目也正在做核安全规划评估工作。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网民留言】  敬的刘书记您好!感谢你为我解决了天欣驾校乱收费一事,同时也感谢相关部门领导的帮助,关于此事处罚详情以告知本人,学校处罚具体如下:加盟教练董文忠不按规范教学以违反校规纪律,按规处1650元罚款并停用教练卡15天。师傅也向本人道了歉,学校领导也对师傅进行了批评和处罚,我已经接受道歉。在此我深表感谢,感谢刘书记,感谢交管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感谢天欣驾校的领导。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网友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栏目动态  &&&[特别策划]人民网推出《我托书记省长捎句话》两会建言征集  &&&[推荐]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发表致人民网两会建言网友的公开信  &&&[推荐]青海省委书记强卫集中答复13条网友两会建言  &&&[推荐]陕西省省长回应网上两会建言&希望更多网友来“围观”  &&&[推荐]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集中回复7条网友两会建言  &&&[回复]网友对话四川省委书记反映公路扩建房屋拆迁补偿问题&网帖获回应  &&&[回复]河南省环保厅对两项关于环境污染问题的网友留言做出回应  &&&[回复]公路失修雨天出行唯恐&滑到海里&&福建网友留言获回复  &&&[回复]新建小区成&豆腐渣工程&&商洛市官方责令整改  &&&[回复]&罚单抵工资&河南农民工网曝4000元钱收入被扣&获官方回应  &&&[回复]3·8妇女节&一四川女职工维权留言获官方回复  &&&[回复]乘客丢失贵重物品&官方澄清公交售票员、小偷“沆瀣一气”说法  &&&[关注]平顶山市督查局虚心接受网友批评&回帖称“是警示、更是鞭策”  &&&[网连中国]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督办网友留言&整顿物业公司  
本文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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