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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号
作者:本站&&来源:本网&&发布时间: 9:11:48
第四号(总第一百八十四号)&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目&&&&& 录
丰宁满族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李青春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刘明阁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县八
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草案)……………………………………………………杨淑云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孙仕林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情况的说明………………………………………………孙仕林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和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支出安排(草案)的报告………………孙仕林
丰宁满族自治县封育禁牧条例……………………………………
关于《丰宁满族自治县封育禁牧条例》的起草说明………………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扶贫产业全覆盖工作审议意见》的报告………………………李兆武
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舍饲禁牧和生态保护工
& 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张志远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管理工作情况》审议意见落&&&&&&
& 实情况的报告……………………………………………孙志刚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县旅游&&
& 业发展情况视察意见的报告……………………………魏树山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质量提升工作》审议意见落
& 实情况的报告……………………………………………李明君
宁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2017年县级预算的决定…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和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列入预算的决定…………………………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增选县八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孙瑞芳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号)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希国辞去承德市第十四
& 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丰宁满族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海平、副主任李兆春、孙明臣、孙瑞芳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何元武、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何铁章、县人民法院院长王艳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武瑞国、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马明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有关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海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关于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关于2017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关于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和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支出安排(草案)、关于审议、视察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关于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草案)。听取和审议了《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六个五年立法规划》(草案)、《丰宁满族自治县封育禁牧条例》(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以上几个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听取和审议了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增选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2 017年县级预算的决定和关于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和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列入预算的决定;通过了《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六个五年立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关于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上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工作评议。
会议结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海平做了总结讲话,他首先对环保、代表建议办理、财政、精准扶贫产业项目全覆盖、舍饲禁牧和生态保护、县城管理、旅游业发展、教育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提出希望。针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视察意见办理工作,他特别强调指出:一要提高审议意见的质量。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加强学习、深入调研,使审议意见更符合客观实际、更具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二要认真对待。“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要站在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办理,实实在在地把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能解决的给予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作出安排,逐步加以解决。三是不能应付。不能把审议意见简单地落实在文字上,要落实到推动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有举措、有成效、有反响、有改观。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 --2017年12月28日在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 丰宁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春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县政府,向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做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2017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县政府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强化环境污染防治,不断完善环境管理机制,着力改善环境质量,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承德市环境监控中心提供的空气质量数据显示,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4.46,列全市12县(市)区第一。达标天数为222天,↑2天。PM2.5均值43微克/立方米,↑4.9%。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考核目标为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将大气污染治理作为最急迫的环保任务,调结构、控燃煤、抑扬尘、治尾气,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文化和行政等多种手段,从能源、工业、建设、交通等多个领域,打出“组合拳”,使出“杀手锏”,大气污染明显减轻。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健全体制机制。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8次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政府于6月份出台了《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包括《丰宁满族自治县燃煤锅炉治理专项实施方案》、《丰宁满族自治县城镇集中供暖专项实施方案》、《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散煤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等18个方面内容。及时调整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职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一周一汇报、一旬一督导、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大气办做为常设机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既当好政府参谋,又加强组织动员,制定了年度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完善了大气污染防治部门责任分工,组织各部门及重点企业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军令状”,建立了考核督查通报制度,开展了联合督导检查,督促解决了一批影响空气质量的难点问题。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政策引导。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实行错峰生产机制,创新资金筹措机制,建立科学治理机制,构建经济调控机制,有力的保障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三是全力推进治理工程建设。省下达锅炉改造任务32台已完成。其中工业锅炉28台,(拆除10台、煤改气2台、煤改生物质燃料16台),生活锅炉4台;农村清洁供暖集中攻坚行动。市下达淘汰县城建成区35蒸吨以下、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32台,按照年初制定的拆除计划正在扫尾;“小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行动。3家企业中2家关闭、1家完成改造提升;劣质散煤集中清理整顿行动。自2月20日开始,检查经营户100户次,对抽检不合格的散煤经营户立案4起。共查扣流动散煤经销车辆5辆,劣质原煤70余吨。
四是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面源整治。工业企业及建筑扬尘得到有效控制,主城区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比例达到80%以上。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5%以上,合格标志发放率达到95%以上。
  二、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河流水质保持稳定&&&&
适应人民群众对青山绿水的新期盼,不断提高河流水质改善目标,采取综合性措施,大力推进滦河、潮河等重点河流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水质安全得到保障。
一是强化治理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究”的要求,构建水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在重点河流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管理,增加设置滦河跨界监测点位2个、潮河6个,1名县领导担任河长,10名乡镇负责人担任河段长,包干整治河道环境,对河道水环境持续改善和水质达标负责。加强河流的巡查监测,按旬按月通报水质情况,聘请河道义务监督员,督促有关方面限期整治。对河流污染整治情况加强考核,考核结果向全社会公布。
二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组织开展了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调查评估,完成了县城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技术划分报告,并在报请县四个班子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市政府上报省环境保护厅审批,于11月30日顺利通过省专家组评审。利用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完成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完善保护区标志和标识、界碑、交通警示牌等设置,开展了保护区内非法排污口和违法建筑清理。同时,加大了对土城移民新村、丰鑫实业等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和治理力度,基本控制住了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三是大力开展水污染防治会战活动。重点进行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整治、城区河道清理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整治,严厉打击暗管偷排、随意倾倒、故意停运或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针对潮河天桥省考监测断面主要污染物连续超标问题,将县城排污口排查整治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排查整治污染源。加强对县城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开展洗车店集中整治行动。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水产养殖企业、二级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企业及其它临潮河水产养殖企业开展集中整治。通过综合施策,集中发力,共取缔主河道采砂企业16个,修复县城因施工损毁污水管道2处,规范和处罚县城排污企业3个,沿河乡镇对河道内倾倒的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有针对性地加大河水监测频次并施以具体措施,遏制住了地表水质下降的趋势。
三、突出多措并举,执法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铁腕执法,重拳出击,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监管执法取得新成效。
改革执法模式。实施“网格化”监管,优化执法资源,落实监管责任。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直接查处、直接曝光的执法方式,加大非工作日和夜间检查力度,开展“执法大会战”等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30余人次。根据全省《关于开展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专题预防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意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办法》,环保、检察、公安协调联动,形成了环境违法犯罪追究、环境犯罪联合调查和案件移送机制,形成了严惩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创新监管手段。污染防治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安装2家,实行全天候无缝隙监控。建立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在21家企业实施环保监督员制度。开展了企业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在重点企业开展了环保信用评价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多家企业主动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信息,规范企业环境管理,提升了企业环保守法水平。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始终把防范污染事故、保障环境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环境监测预警,重新修定了《丰宁满族自治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深入实施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关停重污染物排放企业。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完善大气、辐射等环境专项应急预案,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值守,全年未发生较大污染事故。&
以环保督察为契机,把环境保护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快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河北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第六督察组、省环保第八督察组、省环保飓风行动执法检查组交办丰宁环境案件33件,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稳步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环保准入关。强化环评审批,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年内审批建设项目47个,因选址不合理等原因否决项目12个,建设项目审批把关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
二是不断健全监督性监测体系,提升预警监测能力。完成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新址建设(原环保局办公楼上)和跨省、县断面的例行监测及国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建立了覆盖大气、水、土壤、重金属、核与辐射等门类的环境监测体系,县环境监控中心通过了省技术监督局的认证复评审(30项)。
三是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畅通群众信访投诉渠道,提升12369环保热线服务水平,接受和转办各类信访案件61件,已办结61件,办结率为100%。
五、积极组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状况考核
丰宁属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区,环境状况考核结果对国家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的确定至关重要。在生态环境指标体系中,有SO2排放强度、COD排放强度等6大项,涵盖了污染源治理、现场监督检查、大气站运行等大量业务,任务涉及政府办、水务、发改等9个部门,自查工作专业性强,需要做大量的综合协调工作。在财力十分拮据的情况下,安排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的经费100万元。同时,对其他的建设类项目,不仅有严格的环保准入门槛,还有环保资金投入的门槛。由于组织保障有力,措施配套,丰宁做为生态环境向好幅度较大的县通过了环境保护部代表国家组织的现场核查,确定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额度为15050万元,环比增长12.70%。也因此被环境保护部确定为全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先进县之一,要求总结先进经验,由环境保护部组织宣传推广。
六、立足定位,统筹推进生态丰宁建设
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生态建设总体规划,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关系,坚持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全县上下牢固树立“即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生态文明理念,主动适应新常态,把环境保护与经济转型发展相结合,发挥环境保护的先导作用和倒逼机制,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围绕全市一带两域三系总体布局,全力推进生态工程建设。全年新增加造林绿化面积49.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0.9%。落实水土保持治理举措,年内投资2603万元,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坡改梯、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45平方公里,小流域重点治理累计达到1460平方公里。林木采伐、有害生物防控、防火、禁牧等管护工作有效开展,生态建设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整体上水平。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包装、上报了大气、水污染防治等项目15个。投资616万元的波罗诺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已通过验收。凤山、石人沟、天桥等乡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由于覆盖了部分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对全县农村面貌的整体改进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是大力推进滦河源草地生态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依托相关的项目工程,先后投入资金600多万元,对核心区和缓冲区进行了围栏保护,围栏面积已达10多万亩。在生态脆弱区进行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植树造林,造林面积已达7万多亩。积极引导区内农民调整种植、养殖结构,鼓励宜林则林、宜草则草,限羊禁牧,舍饲圈养,适度开发生态旅游。经过努力,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得到有效的恢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效益逐渐显现。
&&一年来,我县的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环境质量的改善与科学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幸福宜居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治理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环境保护的综合监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投入需要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任重道远。
2018年的主要任务:一是环境质量全面持续改善。PM2.5浓度均值稳定下降,地表水质量稳中有升。二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下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指标均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三是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突发环境事件有效防控、及时处置。
工作重点:
一是严守生态底线。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切实把水源涵养地、生态保护区文章做好,真正把我县建设成为京津生态屏障。坚持不懈地进行全县禁牧。引导和支持农民改变传统养殖方式,把全县禁牧、全年禁牧、全天候禁牧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坚持“大栽大育”与舍饲禁牧相结合,推动生态建设与农民增收有机、协调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生态保护双赢。要坚决做好“限伐”工作,特别是对生态公益林要严格限伐,县城规划区内、国省干道两侧、重点旅游景区和与北京接壤区,更要从严从紧控制,严格限制开发。加强与北京的生态建设协作。新建一批引水、改水、节水、供水、防洪设施,建设首都应急水源地配套工程,缓解区域内水资源供需矛盾。联合建设京津冀水源保护区、风沙源治理区和生态屏障区,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水源,保障京津生态安全。
二是抓好生态功能的恢复。在加强保护,促进生态功能自然修复的同时,进一步抓好生态建设工程,巩固提高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成果。大力实施生态建设工程。围绕“六大工程体系”布局,深入实施好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千松坝造林等重点生态建设项目,扩大国土绿化面积。特别是,要进一步搞好县城周边、公路铁路沿线、旅游景区、窗口地带及与北京、内蒙古、张家口等接壤区域的生态建设力度。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资金,组织和动员广大群众投工投劳,植树造林,绿化荒山,搞好城镇和村庄的绿化,打造山青绿水的生态环境。形成坝上高原片、接坝山地片和坝下浅山片三大片和国道111线、国道112线、半虎线和蓝虎线四条交通干线绿化带。维护河流生态系统环境,要抓好“十大”河流生态工程建设,即:潮河河流生态工程、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工程、潮河流域水资源利用工程、县城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水电站建设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工业企业节水工程。
三是加强工农业污染治理。把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工业污染防治的主线,实施工业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稳定达标工程;严格控制新污染源,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巩固和提高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成果;积极鼓励按照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的模式对现有企业进行改造,促进产业结构快速调整和升级。谋划尾矿干排、尾矿沙综合利用项目,减小工业污染,发展循环经济。针对矿点多、规模小、生态恢复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大力开展生态型花园式矿山企业建设,不断巩固、扩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强化县城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垃圾处理等设施的正常运转;多渠道筹措资金,在重点城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在建制镇建垃圾填埋场,在中心村设立垃圾转运站,防止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垃圾污染;搞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抓住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契机,开展农村环保科普宣传教育,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努力减少人为生态破坏。在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防护林建设工程以及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等重点建设工程的同时,实施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抢救性保护、资源开发的强制性保护,加强旅游业的环境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建设美丽丰宁,让丰宁的“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是我们共同的历史责任。我们将秉承“实干、作为、担当”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要求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新丰宁作出更大贡献。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日在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明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的委托,就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 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移交县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共199件,其中“三农”方面92件,交通、城建、环保方面66件,教育、卫生及旅游方面26件,通讯电力方面14件,其他方面1件。按照人大常委会的交办意见和要求,县政府系统坚持从促进发展、服务于民的高度出发,强化系统、高效、务实的办理理念,按照“集中精力、分口负责、统筹推进”的工作步调,认真办理每一件人大代表建议,按期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办理任务。所有建议已于9月30日前全部办理完毕,答复件规范化率、按时办结率、走访率、代表满意率均达到目标要求。下面我围绕代表建议涉及的一些重点代表性建议,向各位主任、秘书长、委员做一解答。
&& (一)“三农”方面
夏立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废旧地膜处理”的建议。白色垃圾是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坝上地区农业发展中遇到的一个不可规避而必须解决的重点环境问题。为大力保护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县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大力推广厚度大于0.008mm的地膜,2014年――2016年全县共计推广0.01mm地膜7万亩,便于回收,减少地膜残留。二是开展可降地膜试验示范和推广,共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物可降解地膜培训班、现场观摩会等10余场次,大大提高了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三是申报地膜回收和农业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底批复,总投资605.1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93万元。项目由承德天恒农业股份公司承建,地点位于大滩镇北梁村,并分别在大滩镇、鱼儿山镇、土城镇建立废旧地膜收储点3个,新建薄膜加工厂1个。截至目前该项目生产车间主体全部完工。待项目建成后,我县废旧地膜回收率将达到80%以上。下一步县政府将大力推广地膜规范使用,坚持多管齐下,多策并举,综合防治地膜污染。
钟桂学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坝上农业节水灌溉”的建议。科学用水、节约用水是我县建设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的重要举措,也是发展现代农业、高效农业的根本要求。对此,县政府编制完成《丰宁满族自治县地下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方案》,在农业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国家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政策。对坝上水资源匮乏区严禁新打灌溉水井。在原有水源条件基础上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配套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2627.51万元,其中坝上地区投资970.07万元,改善节水灌溉面积0.6万亩,更新配套机井71眼。
赵桂龙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土豆圈增加、农药超标严重破坏地下水”的建议。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对高毒、剧毒农药使用和经营的打击力度,严禁市场经销国家禁止使用的39种农药,严把农药准入关。同时,县政府积极推动坝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合理规划种植布局,严格控制土豆圈数量。一是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发现问题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加大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频率,对违规使用农药行为严查严办。三是对农药使用单位和种植户进行安全合理使用农药技术指导,引导种植户科学合理使用低毒生物农药,解决过量使用问题。四是加强对新《农药管理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督导农业经营者和使用者依法依规做好农药包装和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减少农业生产环境二次污染。五是加大资金投入,对使用低毒生物农药的种植户进行补贴,开展绿色防控。
闫福宝代表提出的关于“保护县城上游水源地”的建议。日县政府出台了《丰宁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界定了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范围,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的职责。《管理办法》自实施以来,水源保护区的日常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一是设立警示标志,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边界设立了围栏和保护区标志牌、警示标志、界碑和监控设备等;二是安排专人每天不定时巡查水源井及水源保护区周边,在水源地保护区设专人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三是每天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水实行日检,对水源地上游1000米范围内生活饮用水一周化验一次,对水源地3000米范围内生活饮用水两周化验一次。根据《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县城集中供水厂上游及周边水源保护区进行经常性水源保护卫生监督,每月进行一次水质24项指标检测,保证水质达标率100%;四是严把审批关。严格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在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五是抓好污染治理,二级保护区内原批建的12家养殖企业已全部采取“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工艺,进行“干清粪+粪便”农业利用,做到无害化处理。在县城看守所院内投资70万余元建小型污水处理厂一座,将经过处理达标的水排放至水源地下游。
李志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潮河源头及流域实施综合治理”的建议。按照《河北省“十三五”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年)》,今年我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660亩,其中黄旗镇的哈拉海湾、上窝铺、连桂、二道桥子四个行政村均在治理范围内。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工程量的50%,计划日竣工。
刘贵川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西官营乡英首屯村人畜饮水”的建议。通过走访调查,因设备年久失修、管路老化等原因,导致已经修建饮水工程的村组出现了新的饮水安全问题。县政府责成水务部门以乡镇为单位逐村摸底调查,编制完成了《丰宁满族自治县“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规划》,项目总投资1.88亿元,涉及全县26个乡镇、265个行政村,新建及改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56处,其中西官营乡英首屯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已列入规划中,待资金到位后即可开工建设。
李丽娜代表提出的关于“食用菌需要政府支持”的建议。近几年我县食用菌产业发展很快,在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此,在全县脱贫产业全覆盖中,对食用菌产业发展给予了政策扶持,时间从2017年到2018年连续实施2年。扶持条件和技术要求:一是新建食用菌基地在50亩以上,地块要集中连片。其中草腐菌种植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木腐菌种植面积在30万袋以上,感染率控制在5%以内,并在本年度内生产出菌菇。二是贫困户食用菌棚室面积份额、资金入股比例、贫困户所有或贫困户租赁直接经营20%的食用菌基地。三是入股分红形式要保证入股贫困户每年每户增收1000元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对新建的冷棚,按棚室使用面积每亩补助3000元;对新建的日光温室,每亩补助2万元。下一步,我县将在加大后续产出,提高生产效益上进行重点服务跟进。一是捆绑农业项目资金,积极做好食用菌的设施完善配套;二是进一步完善食用菌生产的帮扶政策,做好食用菌生产者扶贫项目申报工作;三是强化技术干部服务食用菌产业能力建设。
王亚非代表提出的关于“种植业转型需要有关部门指导”的建议。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推进工作中,我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农工委、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扶贫办、各乡镇为成员的全县优化农业种植业结构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县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推进措施:一是宣传引导调结构。宣传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必要性,结合玉米临储价格下调幅度较大的现状,引导广大农民自发调优结构,将玉米的种植面积主动下调,对增加饲用玉米、食用菌、中药材、杂粮杂豆的种植农户做好技术指导。二是政策支撑调结构。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整合打捆使用,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调整玉米种植面积较大的合作社或农户优先享受农机购机补贴,协助合作社或农民与保险公司对接,减轻后顾之忧。三是产业推动调结构。加快我县坝上及接坝地区生态有机示范园区建设,确保早日投产达效;积极引进杂粮杂豆加工项目,实现产业化经营,加快杂粮杂豆结构调整;加大对现有杂粮加工企业和现代奶牛小区的支持,协调支农资金和贴息贷款,不断加大杂粮杂豆、食用菌、中药材、饲用玉米收购、加工和销售,提高市场销售份额。
李凤琴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黄旗小米品牌”的建议。为保护我县首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县政府出台了《“黄旗小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对擅自使用、伪造黄旗小米名称或使用标志的;转让、出租、出借、买卖黄旗小米专用标志的;使用与黄旗小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相近,侵犯“黄旗小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法查处。对未按《地理标志产品黄旗小米》DB13/T标准组织生产的标志使用单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在黄旗小米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违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将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停止其使用专用标志并向社会公告。
(二)交通、城建、环保方面
刘玉才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凤窄线公路硬化工程”的建议以及许海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黄旗至外沟门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的建议。两条建议提到的工程均为新增省级公路S223外金线项目,起点为外沟门,经苏家店、黄旗镇、选将营乡、西官营乡、凤山镇,全长110公里,技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为60公里每小时。该项目已经列入我县交通“十三五”规划,并列入省交通“十三五”规划备选项目。项目的初步谋划方案已完成并取得市交通运输局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同意,目前除土地预审外,其他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待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土地调整规划后,即可完成土地预审工作。县政府将加大跑办力度,争取该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吕树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占压道、公路抢栽抢种现象”的建议。对此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出台了我县《在城市规划区、集镇规划区和项目规划区开展打击抢栽抢种抢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部门细化职责,明确分工,按照方案对抢栽抢种形成持续打击的高压态势;二是重新调整苗木补偿标准,防止群众因苗木补偿价格过高的暴力利益驱使进行抢栽抢种;三是提前对谋划实施的路线进行公证保全,发布通告,保证道线占地补偿依法合规,防止发生因经济利益驱使的抢栽抢种现象。
吴广财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兰营村至黄土梁村的五个行政村道路修复”的建议。县政府综合全县行政村道路及农村公路扶贫规划情况,对需要修复的五个行政村道路,以项目的形式,积极争取列入省交通厅项目库,分步予以实施。目前入库情况如下:大金营村入库3公里,大兰营村入库1公里,季栅子村入库2公里,小兰营村入库3公里,小营子村入库3公里,共计入库12公里,剩余4公里由北方公司组织实施,已于10月份完工。入库项目,省交通厅将分年度下达建设任务,分年度实施。
王福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胡麻营镇塔前至葫芦白菜潮河大坝加固维修”的建议。由于半虎线升级改造,潮河左岸已经由道路施工部门完成了河岸防护施工,为了保证河道两岸村庄的防护安全,县政府已委托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了《丰宁满族自治县半虎路沿线潮河堤防初步设计报告》,其中塔黄旗至塔前段设计修建河道右岸堤防3000米,目前该工程资金已准备就绪,正在进行初步设计的财政评审,待评审后履行完相关手续即可开工建设。
冯秀玲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市基础建设投入,减少交通不便及卫生死角”的建议。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配套。一是旱河两岸道路坑洼、狭窄问题。城区九龙桥旱河、达代沟旱河等已列入我县2017年“一主四副”河道治理工程,待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县政府将对县城旱河两侧道路统一进行规划治理。二是冬季公厕清理问题。我县城区环卫工作于日起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城区96座旱厕、15座水冲公厕全部移交给保洁公司管理和保洁。县政府责成城管局对保洁公司进行督查考核。今年我县实施粪便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建设工程,计划2018年底前投入使用,满足全县公厕粪便无害化处理能力。三是路灯安装问题。去年县政府先后实施了城区内迎宾路、胜利街、金融街、白塔至撒袋沟门4条10公里路街路灯安装工程,共更换214盏LED灯头,亮化111线桥体14座,安装灯具4100套。
周恩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乡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建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加强体系建设。结合全县消防救援体系建设框架构思,着力打造构建以县城为主的“一主四副”(四副:大滩镇、凤山镇、黑山嘴镇、四岔口镇)救援体系,实现“半小时”消防救援网络。目前包含消防队项目在内的县城北部政法园区综合楼项目,已经完成方案招标工作,计划年底开工建设;大滩消防站正在进行地面主体施工,计划明年8月投入使用;凤山消防站建设9月初开始启动,将原凤山产业园区办公室用房暂时交由消防大队使用,专业车库已建设完毕,正在进行物资配备和人员招录,近期将投入使用;四岔口消防站已由抽水蓄能公司建设完成,计划将由企业和政府共同管理和使用;同时,积极推动黑山嘴消防站建设工作。二是强化基础物资储备。2016年,我县共建设市政消火栓49座,消防水鹤5座;2017年,新建市政消火栓25座,消防水鹤1座。为县消防大队装备水罐消防车5辆、泡沫消防车1辆、高喷消防车1辆。对于农村消防安全问题,今年计划安装1000个独立烟感火灾报警系统,目前已安装完毕625个。三是加大检查力度,每月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控,截至目前共排查社会单位638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1808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802处,处罚单位39家,责令“三停”单位12家,罚款26.7万元,拘留5人。
3、教育、卫生及旅游方面
陈建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丰宁一中老校区开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建议,县政府非常重视,经研究决定对校园、校舍改造、修缮,开办九年一贯制学校,2018年暑期招生。
于存永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坝上旅游管理”的建议。为了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游览环境,县政府成立了京北第一草原管理处,出台了《丰宁满族自治县坝上地区环境秩序与安全管理集中整治方案》,规范景区内马队、车队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力度,由公安、交警、农牧、市场、城管、大滩镇成立联合执法队,暂扣非法出租四轮草地摩托150辆,处罚“黑马”140匹,罚款3.2万元。景区3500匹马匹已全部投保。明年县政府将结合旅发大会契机,进一步整顿秩序、规范市场,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旅游发展环境。
劳瑞国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建议。多年来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我县的湿地保护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去年12月河北丰宁海留图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县政府批准成立了丰宁海留图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对湿地公园进行整体围栏,同时聘用8名护林员进行巡护,累计投入资金达300万元,有效加强了公园管护工作。今后两年我县将借助承办河北第三届旅游发展大会的良好机遇,重点建设以河北丰宁海留图国家湿地公园为主的湿地修复与恢复工程,把海留图国家湿地公园建成集湿地生态保护、生态观光休闲、生态科普教育和湿地研究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生态型主题公园。
崔兴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乡村游、助力脱贫攻坚”的建议。窟窿山乡位于县城至京北第一草原的旅游公路沿线,今年我县借助明年承办全省旅发大会的契机,谋划实施了中康凯利特色小镇项目。目前该项目投资企业已于6月5日与县政府签订了框架协议。项目计划投资50亿元,以喇嘛山景区为核心,辐射土城镇、窟窿山乡、小坝子乡,建设打造全国首个休闲特色示范小镇。县政府将以此项目为引领,结合当地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抓好窟窿山乡的冒哈气村、高楼村、窟窿山村乡村旅游业态的培育发展,打造旅游专业村,形成旅游脱贫新样板。
(四)通讯电力方面
邵立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天桥镇电力线路整修”的建议。天桥518线路是我县急需解决的电网问题之一,为进一步提升天桥区域电网承载能力,我县谋划新建天桥110千伏变电站一座,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目前已完成规划调整,2018年开展前期可研、设计及相关手续跑办等工作。
郑文龙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县医院搬迁后新址通讯信号弱”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协调移动、电信、联通三家通讯公司不断加快新县医院通讯设施建设。去年为县医院新建4G室分系统一套,并在县医院楼顶陆续开通4G基站,目前已经实现新县医院3G、4G信号全覆盖。针对许多患者还使用2G手机问题,2017年,三家通讯公司在新县医院楼顶及其周边新建2G宏站3座,分别是新县医院楼顶、撒袋沟门东三通、东白塔山上,这三个站点开通后经测试,新县医院2G通话质量明显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及时分解任务。两会闭会后,县政府迅速组织政府办公室主任碰头会,讨论确定了每件建议的承办单位,有效降低了承办件退件率。5月5日,县政府召开政府系统承办工作会议,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各位副县长分口负责,政府办统一协调汇总,各承办单位具体办理落实。把承办工作作为县政府、各乡镇部门一把手工程,做到一把手亲自上手、亲自调度、亲自推动。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办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单位分管副职为最后责任人,不多层下分任务,确保承办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定期调度,及时跟进督导。承办会结束后,各位县长都对自己直接办理的以及分管部门承办的代表建议进行了研究和调度,并由分管副主任牵头,加强对建议办理情况的跟进督导。政府办会同人大选任委集中到一些重点承办部门进行督导,及时掌握承办情况,确保承办工作按时按质完成。9月8日杨县长再次召集承办工作会议,对各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调度,对重点问题进行了集中研究,对切实做好后期承办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会上杨县长与各承办单位一把手口头签下了“军令状”,再次把各单位承办责任压实,把完成的目标时限讲清,确保各项承办任务都能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防止敷衍应付现象发生。
(三)严格程序,及时沟通走访。坚持把与代表沟通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办理前,主动与代表联系,深入了解、准确把握建议的真实意图,做到办理更有针对性;办理中,积极与代表沟通,全面系统汇报有关情况和办理进展,共商解决方案;办理完毕后及时进行回访,了解代表是否满意,还有什么新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说明情况,诚恳地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各承办单位严格履行走访程序,坚持一把手亲自带队上门走访,亲自解释答复,做到走访代表全覆盖。各承办单位用自己真挚的态度,良好的办理效果,赢得了广大代表的支持和认可。
(三)下步工作安排
虽然我们在承办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然而,对于形势发展的要求和代表们的期望,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一些部门领导不够重视,承办工作出现前紧后松现象;一些部门对承办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不够认真,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一些部门没有严格按照承办期限答复代表、委员,存在超期办理的现象;一些部门走访工作不扎实,存在电话回访等现象。
在今后的承办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全体代表们的监督,同时,在认真总结以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经验的基础上,深化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办出新的水平和成效:一是成立建议、提案办理专班。政府办将抽调专人,专门成立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办公室,全面提高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实效;二是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根据建议和提案分类情况,尤其是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列入县政府重要工作,建立分管县长、政府办、承办部门三方工作小组,共同研究和答复,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
最后,对县人大及全体代表们的关心、支持和理解,表示衷心感谢!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
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
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草案)
(日在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
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建议207件,经过认真整理分类,按建议数量依次分为:三农”方面92件,交通、城建、环保方面66件,教育、卫生及旅游方面26件,通讯电力方面14件,村干部工资待遇方面7件,司法方面1件,其他方面1件。经审理,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199件,县委有关部门办理7件,县人民法院办理1件。共涉及40个承办单位。截至目前,各承办部门对207件建议全部进行了答复。
从办理情况看,代表所提建议被采纳、问题得到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55件,占 74.8 %;因法律、法规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向代表作出解释说明的52件,占25.2%。通过联系和走访代表及征求意见卡反馈,代表对承办工作的满意或基本满意率为99%。
二、代表建议办理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大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提高建议质量。县人大常委会在今年的代表培训中就如何提出建议进行了专题讲座,代表提出建议的质量不断提高。八届一次人代会前县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向各代表小组发出征集代表建议的通知,在通知中对代表建议的内容和格式,注意事项提出了要求。人代会大会议案组和县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议,退回给提建议的代表,进行补充完善。
(二)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召开高规格的交办会,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联合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县长杨宪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瑞芳在会议上做重要讲话,要求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二是把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新的高度,县委同意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年终各级班子考核内容。三是突出重点处理的建议。今年代表大会结束后,由人大各工作委员会初选,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确定10件建议为重点处理的建议。突出重点,以重点带动全部建议办理。四是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工作。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办法》,对办理代表建议提出办理时限和要求。并就如何办理代表建议,组织了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题培训。
(三)加大督办力度。一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将代表建议督办任务分解,分别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二是县人大各工作委员会对口督办。各工作委员会结合日常工作,对由本委对口联系的单位承办的代表建议,进行督办。三是与县政府办一同对承办代表建议的政府职能部门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和县政府办联合对承办10件以上代表建议的政府职能部门和承办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的单位办理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对建议承办单位提出了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解决问题、办理好代表建议的要求。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督办,有效促进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四)突出办理实效。近年来各承办单位与代表面商率在逐年提高。各承办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时,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加大办理力度,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取得的效果明显。如于存永代表提出的关于“京北第一草原旅游秩序差,加大对大滩景区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为了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游览环境,县政府采取了市场化管理的运行模式,有效的解决了大滩景区旅游秩序差、马队难管理的问题。下一步结合旅发大会,县政府将加大景区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净化投资游览环境。盛海代表提出“自112路线修通后,因过往的车辆速度太快,波罗诺哨虎营路段经常发生车祸造成多起人员伤亡事故,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安装限速设备,较少事故频发” 的建议。此建议盛海代表多次提出,一直没有落实。政府杨县长对此建议非常重视,带领分管副县长亲自调研督办,今年已得到了彻底解决。还有交通和住建部门,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召集提建议代表以座谈会的形式,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代表们非常满意。承办单位在制定代表建议办理方案、办理过程中以及答复后,县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采取电话、走访、邀请代表到本单位等多种方式与代表联系沟通,听取代表意见。
(五)加强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督办。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期间,通过走访代表,选任代工委共收到涉及10个方面的代表建议25件均及时交县政府承办。对没有及时承办的建议,作为下年度重点建议加以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虽然代表建议办理效果一年比一年好,但与代表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少数承办单位对建议的办理认识还不够高。有些单位还没有从根本上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重答复,轻落实,文来文往,答复好,落实不好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少数单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没有统一归口。有的单位“一把手”没有完全审定,办公室没有综合统筹,而是各科室办理后各自答复,不利于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总体情况的把握,也影响收集分析代表反馈意见。有的单位答复格式不规范。建议答复格式有明确规定,但仍有个别单位的答复件格式不规范。三是有的代表所提建议质量不够高,承办单位难以办理。有的代表没有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对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了解不准确、不全面,提出的建议没有实际内容;有的一个建议包含许多内容,涉及多个部门,这既不符合规定,也给办理工作带来难度。
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的法定职责。承办单位应把办理工作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渠道,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各个部门的领导要从法律和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通过代表建议的办理,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注重办理实效,及时负责答复。承办单位应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与代表联系沟通,如走访代表、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等,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真实意图和环境条件。要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注重办理实效,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做到凡是能够解决或者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全部解决;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分期分批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明,求得代表的理解,做到以“代表满意为标准”。建议答复要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充实。要认真校对,不出错漏。及时答复并与代表联系,征求代表对答复的意见。今后,要建立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抽查机制,检查办理过程是否规范,办理结果定性是否准确,文件格式是否正确,承诺解决的问题是否落实到位。
(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作用,使之成为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履职的平台。今年,我县按照省、市人大部署,狠抓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工作,现已全覆盖。下一步,要把人大代表“家”常态化运行工作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工作结合起来,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建议办理情况调查、检查和满意度测评,探索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通报制度,努力提高建议办理实效,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把人大代表的“家”用好,把人大代表的作用发挥好。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问题解决比例上,努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二是督促县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做好规范化指导工作,必要时培训承办人员。
(四)切实提高代表建议质量。一是加强对各级人大代表的培训,就如何提出建议、如何写好建议再次进行系统培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认真组织代表围绕事关全局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视察活动,让代表了解真实情况,为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提供保障。三是严格把关。在收集代表建议时,要认真加以审核,切实提高代表建议质量。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调整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方案为: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2017年全部财政收入由年初预算118000万元,调整为12280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4800万元,增长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61500万元,不作调整;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预算193051万元,调整为270241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77190万元;争取省级政府新增一般债券12000万元;调入资金预算安排8000万元,调整为1800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10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087万元,2017年总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62551万元,调整为374828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11227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262551万元,预计总支出调整为362028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99531万元。
三、上解上级支出调整为210万元
综上所述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1274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2017年政府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64852万元,调整为100700万元,调增358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64852万元,调整为95100万元,调增29251万元。综上所述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5600万元。
特此报告,请县人大常委会议审议批准。
1、2017年全部收入和一般公共收入预算调整表(草案)
2、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表(草案)
3、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草案)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17年全部收入和一般公共收入预算调整表(草案)
&&&&&&&&&&&&&&&&&&&&&&&&&&&&&&&&&&&&&&&&&&&&& &&&&&&&&&&&&&&&&&&&&&&&&&单位:万元
&&&&&& 预 算 科 目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全部财政收入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税收收入
改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
耕地占用税
(二)非税收入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表(草案)
&&&& 单位:万元
科 目 名 称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公共安全支出
&&&& 3.国防支出
&&&& 4.教育支出
&&&& 5.科学技术支出
&&&&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9.节能环保支出
&&&& 10.城乡社区支出
&&&& 11.农林水支出
&&&& 12.交通运输支出
&&&&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5.金融支出
&&&&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17.住房保障支出
&&&&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1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20.地方政府债券支出
&&&& 21.预备费
&&&& 22.其他支出
二、上解上级支出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草案)
&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预&& 算& 科& 目
调整预算数
预&& 算&& 科& 目
调整预算数
一、港口建设费收入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彩票公益金收入
三、城乡社区支出
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九、车辆通行费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污水处理费收入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一、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二、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四、资源勘探支出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商业服务业支出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
五、其他支出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预算小计
本年支出预算小计
转移性收入
转移性支出
省级补助收入
上解省级支出
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
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上年结余结转
年终结余结转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
债务转贷支出
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入
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支出
专项债务收入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情况的说明
(日在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丰宁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孙仕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 我受县政府委托,就2017年预算调整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62551万元,调整为374828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112277万元。
1、2017年全县全部收入预算为118000万元,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61500万元。今年全县财政收入预计完成12280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4800万元,增长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15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2、上级补助收入预算为193051元,预计完成270241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77190万元,其中:(1)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为112571万元,预计完成145194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2623万元。(2)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为 49640万元,预计完成107926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58286万元。(3)返还性收入预算为30840万元,预计完成17121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13719万元(其中:增值税返还未完成2014年基数,减少5000万元)。
3、争取省级政府新增一般债券12000万元。其中用于产业扶贫及扶贫基础设施建设6000万元;半虎线拆迁补偿2000万元;大坝梁隧道拆迁补偿1500万元;张承高速县城连接线和南关连接线拆迁补偿2500万元。
4、调入资金预算安排8000万元,调整为1800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10000万元。
5、上年结转收入13087万元。
(二)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262551万元,预计总支出调整为362082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99531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为49640万元,预计达到102526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5288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调整为210万元。本级支出预算为242795万元,预计达到307607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64812万元。
(三)上解上级支出情况
上解上级支出调整为210万元。
综上所述收支相抵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3748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6187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调整为210万元,结转下年为1274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
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安排64852万元,调整为100700万元。调整原因为:(1)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60260万元,预计完成48644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11616万元。减少原因为土地出让收入存在短收,部分土地未实现出让。(2)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入年初预算为633万元,调整为7097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6464万元。(3)新增专项债券收入41000万元, 主要用于我县道路拆迁和建设、教育园区、卫生园区等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收储。
(二)& 支出预算调整
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64852万元,调整为 95100万元。主要用于深度贫困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3927万元、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2000万元。
综上所述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5600万元。
今年由于新增通讯费、物业费补贴、取暖费提标、保障类、建设类项目等一些刚性支出,致使年终收支平衡压力巨大,我们通过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压减一般性支出实现收支平衡。并严格按照省财政厅“三保”支出需求安排资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十分艰巨,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我们将严格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努力实现收支平衡,确保全县各项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以上说明连同预算调整方案一并审议。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和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支出安排(草案)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新预算法》第三十五条、六十七条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要求: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要实行限额管理,并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需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要进行预算调整,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为此,现将我县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和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支出安排(草案)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2017年政府债务总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7年第二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0.6亿元,专项债务0.6亿元)。据此,我县2017年政府债务总限额为22.78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782亿元,专项债务6亿元)。上述政府债务只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不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和政府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二、2017年第二批新增债券支出安排(草案)
按省财政厅要求,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结合财政规划,编制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方案。
(一)拟安排一般债券资金6000万元用于以下项目:
1.半虎线拆迁补偿2000万元;
2.大坝梁隧道拆迁补偿1500万元;
3.张承高速县城连接线和南关连接线拆迁补偿2500万元。
(二)拟安排专项债券资金6000万元用于以下项目:
1.御大线公路两侧造林绿化项目720万元;
2.教师周转房建设256万元;
3.2018年河北省旅发大会凤多线至围场界三级公路新改建工程3573万元;
4.雪亮工程人脸识别系统223万元;
5.妇幼保健院及疾控中心建设878万元;
6.2017年十个小区改造提升350万元。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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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丰宁满族自治县封育禁牧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培育林草植被,维护生态安全,加快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封育禁牧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封育禁牧,是指为保护生态植被,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开展全年围封培育并禁止放养马、牛、羊等草食动物。
第四条& 封育禁牧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封育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 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封育禁牧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和目标考核机制,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林业、农牧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封育禁牧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发展改革、公安、物价、财政、环保、规划、国土、水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封育禁牧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封育禁牧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 县人民政府负责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公益林区、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及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第七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的林地、草地等,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负责管护;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林地、草地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护;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获得使用权的林地、草地等,由使用人负责管护。
第八条& 县林业、农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封育禁牧区域内的林地、草地生态植被恢复效果的监测预报,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监测结果。对得到有效恢复的林地、草地应当科学利用。
第九条& 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封育禁牧工作的宣传教育,对封育禁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管理和保护
第十条 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制定封育禁牧总体规划。
第十一条& 县林业、农牧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封育禁牧区域的管理,健全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
县林业、农牧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在封育禁牧区域设置标志、界桩、围栏等设施,公示封育禁牧要求。
林地、草地等所有者和使用者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生态管护工作。
第十二条 在封育禁牧区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放牧或者散放牲畜;
(二)破坏、盗窃、擅自移动封育禁牧的标志、界桩、围栏等设施;
(三)防火期未经批准野外用火;
(四)擅自砍柴破坏林木、采挖树木;
(五)开垦、采石、采砂、取土等毁坏林草植被;
(六)车辆碾轧草地、林地
(七)经营性马匹等擅自进入草地、林地;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十三条&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
第十四条& 县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封育禁牧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封育禁牧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封育禁牧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尽职尽责。
第十五条& 养殖户应当对牛、羊等草食动物实行舍饲圈养。县乡人民政府对实行舍饲圈养的养殖户应当给予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
第十六条& 县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封育禁牧区域内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第十七条& 县乡人民政府应当增加林地、草地建设投入,支持、鼓励单位和个人采取补播、补种、围栏等措施,改良、培育林地、草地,恢复生态植被。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由县林业、农牧主管部门委托县森林公安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放牧或者散放牲畜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每个羊单位三十元以上一百以下的罚款,牛马驴骡等大牲畜每个单位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毁坏林木的,除依法赔偿损失外,责令补种毁坏林木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毁坏草地植被的,限期恢复植被。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规定的,或拒不恢复草地植被或恢复不符合规定的,由林业、农牧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二)破坏、盗窃、擅自移动封育禁牧的标志、界桩、围栏设施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一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恢复的,由林业、农牧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代为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三)防火期未经批准擅自野外用火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砍柴破坏林木、采挖树木以及开垦、采石、采砂、取土等毁坏林草植被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车辆碾压草地、林地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对车辆驾驶员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经营性马匹等擅自进入草地、林地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对骑马者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由县森林公安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破坏的,可以处以三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部门、地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对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工作不力的,由有关部门区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林地、草地等使用者对破坏林草植被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由县森林公安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给予两千至两万元处罚。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建议有关机关追究单位负责人或主要责任人责任。
第二十一条& 县森林公安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封育禁牧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说明:《条例》中文字加粗部分是与《张家口市禁牧条例》中相同的部分)
关于《丰宁满族自治县封育禁牧条例》
的起草说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丰宁满族自治县封育禁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保护林地和草地植被,对于保持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县地处北方干旱地区,上世纪末,由于放牧、乱采乱垦现象屡禁不止,导致全县林地和草原面积减少,土地沙化严重,水土流失面积达4791平方公里,其中沙化面积达2700平方公里,重度沙化面积达1129平方公里,特别是重点沙区小坝子水土流失面积一度接近70%,一年中发生沙尘暴20多次,直接威胁着首都北京,恶略的生态环境严重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自2000年开始,我县紧紧抓住国家加大生态建设投入的历史机遇,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积极组织实施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造林工程,累计完成造林340多万亩,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县有林地面积达71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4.4%,比2000年提高26个百分点,草地植被盖度达75%,提高30个百分点。
在大力推进生态建设,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的同时,也凸显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野外散撒放牧毁林和车辆肆意碾压践踏草地问题日趋严峻,很多造林工程区“植树不见树、造林不见林”,大面积草地被毁,生态治理成果难以巩固。通过调研发现,全县每年投入大量造林绿化资金,由于散撒牲畜的破坏,项目工程、围栏等保护设施损毁,造成生态建设资金浪费,仅2016年全县投入生态建设资金达2亿元,由于散撒放牧,坝上地区造成生态工程损失率达二分之一,坝下地区也达到了三分之一。所以,坚决落实“全县、全年”禁牧政策、巩固生态治理成果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同时,缺乏有效法律支撑是影响禁牧工作的最大障碍。目前,全县禁牧的法律依据主要是《防沙治沙法》、《森林法》、《草原法》等少数条款,但规定不全面、指向不明确,条款不具体,在复杂的执法程序中,可操作性差。虽然我县也出台了《禁牧管理办法》,但只是政府的行政指令,法律依据不充分,深究起来站不住脚。比如目前就有村民由于散撒羊只被抓,将县政府和森林公安局告上法庭的事情,该村民在诉讼中认为我县的禁牧办法有关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一旦我们败诉,必将出现非常恶劣的连锁反应。
此外,2015年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纲要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以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核心,加快生态环保等3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建设张承绿色生态产业带等5个产业带。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林业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张承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将加快丰宁、怀来等6县的生态建设和保护。丰宁近邻京津,作为京津生态屏障和重要水源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中,生态保护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开展封育禁牧、保护生态环境势在必行。对此,为进一步加强封育禁牧工作,保护林地和草地植被,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制定一部既有利于保护全县生态环境,又可促进林业和草地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是十分必要的。
二、《条例》的起草过程
依托民族自治县拥有立法权的有力政策,借助我县第四个五年立法规划机遇,县政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决定制定《条例》,成立由农工委牵头的条例起草工作小组,负责条例起草工作。《条例》是在广泛征求县直各有关部门、乡镇、村以及村民代表建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县政府办、农工委、林业、森林公安、农牧、法制办、法院、司法、国营林场总场、千松坝等多个部门6次会议历时近2个月反复修订,并经县政府第八届五次常务会议、县人大主任会议及县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在条例起草过程中,县委书记方志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海平、县长杨宪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明臣、政府副县长张利民及人大法工委积极参与条例修订工作,形成了目前的《条例》。
三、《条例》的起草原则
(一)科学民主立法
在《条例》起草过程中,始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上位法的规定。同时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充分听取有关行政部门、人大政协代表委员、社会团体组织、群众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二)突出问题导向
为了既发挥封育禁牧工作在生态保护中的关键性作用,又能更好地发挥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决定性作用,《条例》在起草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封育禁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解决问题途径和办法,以提高封育禁牧工作实效。
(三)坚持社会共治
开展封育禁牧、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条例》在制定时注重发挥政府主导、群众自律、社会监督作用,既突出畜主的法律责任,又强化土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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