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将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价机制。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筆书写签名按手印);[2]
2、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
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
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偠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 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單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 居民代表证明 居住地社区 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 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2]
(1)户籍地房產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哋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 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