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父母财产赠与子女女的房产还算家庭共有财产吗

原标题:婚前父母赠与一方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妻子李某于1998年结婚,家里有房产一处。该房产是我父亲1995年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1996年建造的,婚前将房子赠与我。婚后我虽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但一直都是由父母进行使用、收益。现在我同妻子处于离婚诉讼之中,妻子认为该房产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请问,该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妻子有权参与分割吗?

  律师解答:该房产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妻子无权参与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首先,尽管该房产登记在你的名下,但是该房产并非是你本人或者你与你妻子共同建造的。作为自建房,应当是自建成之日获取产权。也就是说,该房产最初的所有权人是你的父母。你父亲在你婚前将本属于你父母的房子赠与你,即对你个人的赠与。婚后完成产权登记意味着赠与的履行完毕。登记完成之日虽然处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该赠与行为与你妻子无关。《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对于你个人赠与的房产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妻子不能参与分割。

  另外,该房产作为你父母的自建房,拥有所有权的首先是你的父母,该房产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将房产赠与你,是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处分,应当取得你母亲的同意。如果你母亲知道并同意你父亲对房子的赠与,则属于有效赠与,你可以获得有权。如果你母亲当时并不知道房子的赠与行为,事后也不同意房子的赠与,则该赠与行为属于侵犯你母亲权益的无效行为,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是这样,该房产你和你的妻子都不享有相关权利。

  延伸阅读:婚后父母赠与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周某与吕某于2005年登记结婚,结婚5年后2010年,周某的父母给周某买了一套100平米的房子,上写的是周某一人的名字。2011年,双方因家庭琐事闹得不可开胶,导致感情破裂,吕某要求离婚,并认为房子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要求分割房子。而周某坚决不同意,称该房子属于父母出资购买的,属于我个人财产,吕某无权分割房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院认为,该房产属于周某的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周某一人名下,虽然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但是取得的房产属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情形,就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法院依据规定,作出判决,房产属于周某个人财产,吕某无权分割房产。

  此条解释与之前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二款有冲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如果此案发生在2011年8月13日之前判决,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吕某就享有分割的权利,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8月13日之后,新解释优先于旧解释,有冲突的以新解释为准,根据最新司法解释(三)规定,法院判决是正确的。

  这里,第一款与第二款有个区别就是第二款后面有“但当事人另外约定除外”,而第一款没有除外条款,这里就是告诉大家,父母必须明确表明将房产赠与给夫妻双方(比如公证赠与),这时该房产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就是一方财产。如果采取书面协议方式赠与房产,但没有办理公证手续,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父母是可以撤销赠与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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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子只有一方的名字和父母的名字,这算共同财产吗同财产吗?

请问婚姻存续期间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子只有一方的名字和父母的名字,这算共同财产吗?

咨询编号:|联系手机:152***|重庆-綦江区| 14:56|7 位律师回复

若婚后一方父母赠予子女房产,没有明确指明归一方所有,就算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有书面约定只赠予一方,那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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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过户给谁,如果父母过户给自己一方的子女很可能会认定为对该个人的赠予。如有需要可以联系周炜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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