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项补贴可以作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为发挥效益的文件性资金处理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中央财政对地方厂办大集体改革给予专项补助。为继续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地方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中有关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为支持地方人民政府推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中央财政对地方厂办大集体改革继续给予补助和奖励。补助比例按国办发〔201118号文件规定不变,奖励比例统一确定为30%

二、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仍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原则进行。预拨资金按中央财政应承担补助和奖励金额的100%比例拨付。厂办大集体改革完成后,财政部依据各地上报的专项资金清算报告和所在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审核意见,据实清算专项补助资金。

三、中央财政专项补助清算资金按照地方厂办大集体改革方案规定的改革时点的在职职工人数、平均工龄、平均工资或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计算确定。

四、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将自筹资金和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厂办大集体企业接续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厂办大集体改革相关支出,具体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五、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属地原则,对专项资金清算报告进行审核,审核重点包括:企业性质,地方政府制定的厂办大集体改革方案规定的改革时点,改革时点的在职集体职工人数、职工工龄和上年工资水平,企业资产变现情况,在职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情况,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向等。

六、《财政部关于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11114)继续有效,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大观区林业局2016年林业补助资金

(一)林业补助资金总体概况

2016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区林业补助资金共计91.36万元,其中: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6.31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2.05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资金5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贴资金3万元。

做好大观区林业生态建设、保护及管理工作,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2422.3亩退耕还林补助资金8030亩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完成5000亩森林抚育任务;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

在评价过程中,我局根据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资金投入和使用、资金和项目管理、资金实际产出和政策实施效果4项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和23个三级指标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100份。

1、从财政角度对资金支持对象的实际产出和效益进行评价,改进预算决策和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3、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等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科学规范原则。坚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坚持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1)资金投入和使用指标

自评涉及2个三级指标(资金使用规范性得10分、与方案相符性得10分),自评得分20分。

2)资金和项目管理指标

自评涉及7个三级指标(申请文件报送得2分、资金到位时效得1分、管理制度建设得2分、管理机制创新得4分、有效管理措施得3分、部门协作机制得1分、绩效目标设定得2分、自评开展情况得2分、信息宣传报道得3分),自评得分20分。

3)资金实际产出指标

自评涉及3个三级指标(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得分11.7分、森林抚育面积得分11.7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得分11.6分),自评得分35分。

4)政策实施效果指标

自评涉及个11个三级指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挽回经济损失预期完成率得分2.3分,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预期完成率得分2.3分,森林抚育带动就业人数预期完成率得分2.3分,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改善情况得分2.3分,通过森林抚育促进林分结构改善程度得分2.3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无公害防治面积预期完成率得分2.3分,国家级公益林维护林区稳定得分2.3分,国家级公益林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得分2.3分,森林抚育对构建稳定森林生态系统的作用程度得分2.2分,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得分2.2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森防站满意度得分2.2分),自评得分25分。

主要采用成本效益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议法、比较法、公众评议法等方法。在具体运用时坚持定量优先、简便有效的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省厅文件精神和要求,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倪英豪同志任组长的“大观区林业局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大观区林业局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确定了评价对象。

我局针对此次林业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涉及的四个项目按要求收集、核实了包括提交立项决策、建设实施、生产经营等基础数据资料,参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收集绩效评价有关信息,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各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得出评价结论。这一阶段我们坚持三个原则:一是真实性原则,建立健全评价信息审核制度,对评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二是一致性原则,所采用的评价基础数据、评价指标口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要前后一致;三是独立性原则,保持评价主体的相对独立性,避免评价对象及其他人为因素的影响。

我局对自评结果进行数据整理、分析,并撰写《大观区林业局2016年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农[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农【2016】1355号)文件精神,区财政及时将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至享受补贴政策的农户手中,森林抚育补贴资金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贴资金通过区林业局核查验收后拨付,没有挪用和截留,挪用和截留率为0。

国家级公益林面积0.803万亩, 补偿标准14.75元/亩;退耕还林面积2422.3亩, 补偿标准105元/亩;森林抚育面积5000亩, 补偿标准100元/亩;有害生物防治按照实际工作量补助。

相关项目补助资金严格依法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中央财政补偿资金安全运行。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区林业局按照每个项目的实施要求,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了一名业务骨干负责项目的申报、实施和业务指导,明确了工作责任、任务和具体做法。二是严格执行政策,按照《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森林抚育规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严格执行。

由于退耕还林和国家公益林的补助是通过区财政“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区林业局要求乡镇林业站对每一位享受补贴政策的农户的退耕还林和公益林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对管护质量欠缺的,要求及时整改,验收合格后编制补偿资金发放清册报区林业局,经我局再次核实后报送区财政局,落实发放工作。

针对农村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一家一户开展抚育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难度大、安全隐患多的客观实际,区林业局在反复调查的基础上,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队伍签订合同,由施工队负责全面实施。在施工前,区林业局对参加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和技术规程培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区林业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和各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不定期的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解决。项目完成后,组织乡镇分管领导、林业站工作人员和局机关技术人员开展项目检查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国家级公益林和退耕还林补偿面积全部落实到小班(山头)到户,区财政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补助资金38.36万元,补偿到位率100%。森林抚育补助资金按照验收合格小班面积据实拨付,补助到位率100%。

1)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16年度中央财政下拨补助资金91.36万元,涉及辖区3个乡镇,21个行政村,涉及人口10余万。通过中央财政补助,将促进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好转;降低自然灾害程度;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均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项目预期目标实现。

2)对经济和社会等领域影响

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恢复,同时对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降低噪音、净化空气和水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通过森林吸收二氧化炭、调节气候、蓄水保土保肥、改善土壤养分等作用,可提高空气质量、促进粮食稳产高产。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区在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项目管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配备了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补偿基金等违规行为。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绩效评价工作是件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好事,意义重大,该项工作应当继续深化开展,评价结果应公开、公布,其结果作为林业规划依据和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2、建议上级财政对我区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予以重点支持,增加必要的工作经费。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领导重视、狠抓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大首提“美丽中国”、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来,区委、区政府对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从上到下狠抓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加强项目整合,努力将大观建设成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的美好家园

2、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能力。

一是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不断加强林业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林业生态建设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及林业健康快速发展夯实基础;二是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3、大力开展林业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法规意识。

为营造一个良好的林业发展外部环境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现代化林业思想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区林业局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出动流动宣传车,设立固定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单,开展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通过结合“局长驻点工作室”和美丽乡村帮扶建设,定期深入基层一线宣传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只要林农需要保证人员到位、服务到位、技术到位。

林业工程建设国家投资标准过低,与造林实际需要投资差距过大,地方配套资金难到位,严重影响了林农管护林地的积极性,制约了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同时,森林抚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重点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而政府财政在这些方面的投入不足。

2、林业建设与城市发展存在矛盾

随着大观新城、大观循环经济园区、安庆市高新区建设的逐步实施,需要使用大量林地,林业生态保护与城市经济发展存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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